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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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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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4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案和应做 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 急躁冒进,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三、测量定位和场地平整:架桥机一般在桥头路基上拼装。拼装场地要有一定的工作面,地基有足够 承载力,满足架桥机安装及试运荷载的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场地可设纵坡,但要求平顺,纵坡不能超过 3%;测定运梁平车纵向运行轨道中心线及前、中及顶高支腿位置。 四、架桥机的组装: (一)组装对线路的要求 1.组装架桥机原则上应在直线上进行,直线的有效长度一般应长于架桥机全长,在困难条件下可在 半径大于 600m 的曲线上进行,但曲线不应有超高。 2.组装地段的线路应经过整修并在维修组所在位置进行适当加固,使其路面的承载能力和线路质量 满足架桥机的需要。 (二)组装注意事项 1.单向架桥机组装前要确认架桥机的方向是否架桥方向符合,如果不符,则要调换方向才能组装。 2.组装前应严格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损伤、变形情况,各连接部件有无脱落、丢失、损坏等情况,然 后按说明书规定的顺序组装。 (三)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操作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如 下: 1.机电设备运转; 2.机臂升降、伸缩及摆头; 3.起重小车的起吊、行走、横移及制动; 4.主机的走行及制动; 5.前支柱(零号柱)的起落; 6.拖拉机构运转。 五、架桥机对桥头线路的要求: (一)架桥机大轴重作用路基地段,线路必须加固压道,其加固和压道的要求按《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TB 10213—9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架桥机行走地段的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有死弯、反超高、三角坑等病 害。 (三)曲线架梁线路不应设置超高。 (四)每架完一孔梁,梁上轨距、轨道平面、线路方向和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架桥作业要 求,并经架桥机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同意架桥上前对位。 (五)每架完一孔梁,梁上应铺设足够厚度的道碴,且两片梁之间焊好适量的连接板后,架桥机才 能上前对位。 (六)桥头线路中心线应与桥墩台中心线相一致,偏差值应在设计范围内(拨道架梁除外)。 六、架桥机运行。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 程》TB 10213—99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 位置予以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 制动,一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机臂的角度时,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 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架桥机对位。 (一)架桥机对位、停车位置力求准确,一般可算出停车位置并在轨面上画出停车位置标记以便掌 握,对位时须安排专人安放止轮器,必要时还可放风制动,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二)架桥机停妥后,除制动风压应随时保持在规定值外,尚须采用铁楔或木楔楔在车轮下或拧紧 手制动。 (三)单梁式架桥机伸机臂前要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并固定。 (四)单梁式架桥机机臂伸缩时,二号柱插销必须全部插好。伸缩机臂时,机臂与机身应成一条直 线。 (五)检查前支柱(零号柱)与支承面的墩帽是否符合架桥机作业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施,支承面上用硬质木板和木楔填平、垫实,不能用零碎木板或软木料支垫,支垫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 柱底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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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动火单位 申请人 动火人或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WX-DH-202X-001、GJ-DH-2016-001 动火作业级别 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地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动火方式 电焊焊接 动火作业负责人 张 xx 动火时间 自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始 至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止 动火人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焊工 特种作业证件号 T+身份证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 临时用电、登高作业 安全教育人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危害辨识 火灾、触电 序号 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 3 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5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6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等作业。 / 7 距动火点 30m 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 车间当班 班长或安 全员 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 √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 5m。 √ 11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1)根,灭火器( 2)台,铁锹( /)把,石棉布(1)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12 其它安全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高处焊接时做好防护,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编制人: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监护人:动火点区域人 员班长或操作工 工种:班长或操作 工 生产单位负责人 车间主任 相关单位 监护人:作业方人员 工种:电焊工 申请单位意见 同意 相关单位意见 同意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10 分 签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12 分 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设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5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7 分 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安全措施到位,可以作业 签字:当班班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完工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申请单位 签字: 车间安全员 动火单位: 签字: 作业人员或监护人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动火人: 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动火分析时间: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应重新取样分析,每日作业请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 火作业期间随时监测。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或炽热 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 行的作业(山东省 79 号令) 动火时间分为: 特殊动火作业:8 小时 一级动火作业:8 小时 二级动火作业:3 天 动火等级分为(三级): 特殊动火作业:(级别最高)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 级管理 所有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地点或部位等的描 述,必须准确、详细 备注:①一般情况下,夜间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由值班领导在确认满足动火条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企业 负责人意见处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现场监护,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作业单位 维修 车间项目负责人 所在车间安 全员或主任 作业内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作业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作业人员:动火人 1、动火人 2 基 本 要 求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 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及 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 电焊作业,作业时间 8 小时,作业前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0.0%,氧含量 20.7%,符合动火要求 作业风险: 触电、火灾 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 电焊机应搁置平整、坚固。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易爆品,现场配备灭火器, 专人看护,焊接作业时佩戴护面罩、劳保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措施: 发生触电或者灼伤现场人员大声呼叫,并拨打安全环保部门电话 6299226、 6299209,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 等待救援。 其他注意事项: 高处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安全 交底 和风 险告 知内 容 企业负责人签字: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由作业申请单位填写,由作业所在车间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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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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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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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4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案和应做 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 急躁冒进,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三、测量定位和场地平整:架桥机一般在桥头路基上拼装。拼装场地要有一定的工作面,地基有足够 承载力,满足架桥机安装及试运荷载的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场地可设纵坡,但要求平顺,纵坡不能超过 3%;测定运梁平车纵向运行轨道中心线及前、中及顶高支腿位置。 四、架桥机的组装: (一)组装对线路的要求 1.组装架桥机原则上应在直线上进行,直线的有效长度一般应长于架桥机全长,在困难条件下可在 半径大于 600m 的曲线上进行,但曲线不应有超高。 2.组装地段的线路应经过整修并在维修组所在位置进行适当加固,使其路面的承载能力和线路质量 满足架桥机的需要。 (二)组装注意事项 1.单向架桥机组装前要确认架桥机的方向是否架桥方向符合,如果不符,则要调换方向才能组装。 2.组装前应严格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损伤、变形情况,各连接部件有无脱落、丢失、损坏等情况,然 后按说明书规定的顺序组装。 (三)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操作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如 下: 1.机电设备运转; 2.机臂升降、伸缩及摆头; 3.起重小车的起吊、行走、横移及制动; 4.主机的走行及制动; 5.前支柱(零号柱)的起落; 6.拖拉机构运转。 五、架桥机对桥头线路的要求: (一)架桥机大轴重作用路基地段,线路必须加固压道,其加固和压道的要求按《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TB 10213—9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架桥机行走地段的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有死弯、反超高、三角坑等病 害。 (三)曲线架梁线路不应设置超高。 (四)每架完一孔梁,梁上轨距、轨道平面、线路方向和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架桥作业要 求,并经架桥机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同意架桥上前对位。 (五)每架完一孔梁,梁上应铺设足够厚度的道碴,且两片梁之间焊好适量的连接板后,架桥机才 能上前对位。 (六)桥头线路中心线应与桥墩台中心线相一致,偏差值应在设计范围内(拨道架梁除外)。 六、架桥机运行。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 程》TB 10213—99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 位置予以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 制动,一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机臂的角度时,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 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架桥机对位。 (一)架桥机对位、停车位置力求准确,一般可算出停车位置并在轨面上画出停车位置标记以便掌 握,对位时须安排专人安放止轮器,必要时还可放风制动,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二)架桥机停妥后,除制动风压应随时保持在规定值外,尚须采用铁楔或木楔楔在车轮下或拧紧 手制动。 (三)单梁式架桥机伸机臂前要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并固定。 (四)单梁式架桥机机臂伸缩时,二号柱插销必须全部插好。伸缩机臂时,机臂与机身应成一条直 线。 (五)检查前支柱(零号柱)与支承面的墩帽是否符合架桥机作业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施,支承面上用硬质木板和木楔填平、垫实,不能用零碎木板或软木料支垫,支垫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 柱底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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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动火单位 申请人 动火人或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WX-DH-202X-001、GJ-DH-2016-001 动火作业级别 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地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动火方式 电焊焊接 动火作业负责人 张 xx 动火时间 自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始 至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止 动火人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焊工 特种作业证件号 T+身份证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 临时用电、登高作业 安全教育人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危害辨识 火灾、触电 序号 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 3 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5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6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等作业。 / 7 距动火点 30m 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 车间当班 班长或安 全员 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 √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 5m。 √ 11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1)根,灭火器( 2)台,铁锹( /)把,石棉布(1)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12 其它安全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高处焊接时做好防护,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编制人: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监护人:动火点区域人 员班长或操作工 工种:班长或操作 工 生产单位负责人 车间主任 相关单位 监护人:作业方人员 工种:电焊工 申请单位意见 同意 相关单位意见 同意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10 分 签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12 分 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设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5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7 分 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安全措施到位,可以作业 签字:当班班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完工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申请单位 签字: 车间安全员 动火单位: 签字: 作业人员或监护人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动火人: 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动火分析时间: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应重新取样分析,每日作业请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 火作业期间随时监测。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或炽热 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 行的作业(山东省 79 号令) 动火时间分为: 特殊动火作业:8 小时 一级动火作业:8 小时 二级动火作业:3 天 动火等级分为(三级): 特殊动火作业:(级别最高)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 级管理 所有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地点或部位等的描 述,必须准确、详细 备注:①一般情况下,夜间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由值班领导在确认满足动火条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企业 负责人意见处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现场监护,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作业单位 维修 车间项目负责人 所在车间安 全员或主任 作业内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作业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作业人员:动火人 1、动火人 2 基 本 要 求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 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及 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 电焊作业,作业时间 8 小时,作业前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0.0%,氧含量 20.7%,符合动火要求 作业风险: 触电、火灾 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 电焊机应搁置平整、坚固。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易爆品,现场配备灭火器, 专人看护,焊接作业时佩戴护面罩、劳保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措施: 发生触电或者灼伤现场人员大声呼叫,并拨打安全环保部门电话 6299226、 6299209,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 等待救援。 其他注意事项: 高处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安全 交底 和风 险告 知内 容 企业负责人签字: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由作业申请单位填写,由作业所在车间 负责人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0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4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案和应做 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 急躁冒进,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三、测量定位和场地平整:架桥机一般在桥头路基上拼装。拼装场地要有一定的工作面,地基有足够 承载力,满足架桥机安装及试运荷载的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场地可设纵坡,但要求平顺,纵坡不能超过 3%;测定运梁平车纵向运行轨道中心线及前、中及顶高支腿位置。 四、架桥机的组装: (一)组装对线路的要求 1.组装架桥机原则上应在直线上进行,直线的有效长度一般应长于架桥机全长,在困难条件下可在 半径大于 600m 的曲线上进行,但曲线不应有超高。 2.组装地段的线路应经过整修并在维修组所在位置进行适当加固,使其路面的承载能力和线路质量 满足架桥机的需要。 (二)组装注意事项 1.单向架桥机组装前要确认架桥机的方向是否架桥方向符合,如果不符,则要调换方向才能组装。 2.组装前应严格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损伤、变形情况,各连接部件有无脱落、丢失、损坏等情况,然 后按说明书规定的顺序组装。 (三)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操作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如 下: 1.机电设备运转; 2.机臂升降、伸缩及摆头; 3.起重小车的起吊、行走、横移及制动; 4.主机的走行及制动; 5.前支柱(零号柱)的起落; 6.拖拉机构运转。 五、架桥机对桥头线路的要求: (一)架桥机大轴重作用路基地段,线路必须加固压道,其加固和压道的要求按《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TB 10213—9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架桥机行走地段的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有死弯、反超高、三角坑等病 害。 (三)曲线架梁线路不应设置超高。 (四)每架完一孔梁,梁上轨距、轨道平面、线路方向和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架桥作业要 求,并经架桥机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同意架桥上前对位。 (五)每架完一孔梁,梁上应铺设足够厚度的道碴,且两片梁之间焊好适量的连接板后,架桥机才 能上前对位。 (六)桥头线路中心线应与桥墩台中心线相一致,偏差值应在设计范围内(拨道架梁除外)。 六、架桥机运行。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 程》TB 10213—99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 位置予以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 制动,一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机臂的角度时,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 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架桥机对位。 (一)架桥机对位、停车位置力求准确,一般可算出停车位置并在轨面上画出停车位置标记以便掌 握,对位时须安排专人安放止轮器,必要时还可放风制动,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二)架桥机停妥后,除制动风压应随时保持在规定值外,尚须采用铁楔或木楔楔在车轮下或拧紧 手制动。 (三)单梁式架桥机伸机臂前要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并固定。 (四)单梁式架桥机机臂伸缩时,二号柱插销必须全部插好。伸缩机臂时,机臂与机身应成一条直 线。 (五)检查前支柱(零号柱)与支承面的墩帽是否符合架桥机作业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施,支承面上用硬质木板和木楔填平、垫实,不能用零碎木板或软木料支垫,支垫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 柱底尺寸。 (六)双梁式架桥机主机支撑油压千斤顶未支承前严禁摆动机臂,机臂摆动范围不得大于设计值。 (七)双梁架桥机对位后,必须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支柱应垂直,前支腿必须支撑在路基上, 垫实、牢靠,确认可靠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 八、喂梁及捆梁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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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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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动火单位 申请人 动火人或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WX-DH-202X-001、GJ-DH-2016-001 动火作业级别 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地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动火方式 电焊焊接 动火作业负责人 张 xx 动火时间 自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始 至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止 动火人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焊工 特种作业证件号 T+身份证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 临时用电、登高作业 安全教育人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危害辨识 火灾、触电 序号 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 3 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5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6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等作业。 / 7 距动火点 30m 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 车间当班 班长或安 全员 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 √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 5m。 √ 11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1)根,灭火器( 2)台,铁锹( /)把,石棉布(1)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12 其它安全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高处焊接时做好防护,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编制人: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监护人:动火点区域人 员班长或操作工 工种:班长或操作 工 生产单位负责人 车间主任 相关单位 监护人:作业方人员 工种:电焊工 申请单位意见 同意 相关单位意见 同意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10 分 签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12 分 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设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5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7 分 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安全措施到位,可以作业 签字:当班班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完工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申请单位 签字: 车间安全员 动火单位: 签字: 作业人员或监护人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动火人: 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动火分析时间: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应重新取样分析,每日作业请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 火作业期间随时监测。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或炽热 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 行的作业(山东省 79 号令) 动火时间分为: 特殊动火作业:8 小时 一级动火作业:8 小时 二级动火作业:3 天 动火等级分为(三级): 特殊动火作业:(级别最高)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 级管理 所有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地点或部位等的描 述,必须准确、详细 备注:①一般情况下,夜间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由值班领导在确认满足动火条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企业 负责人意见处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现场监护, 2 / 10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作业单位 维修 车间项目负责人 所在车间安 全员或主任 作业内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作业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作业人员:动火人 1、动火人 2 基 本 要 求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 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及 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 电焊作业,作业时间 8 小时,作业前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0.0%,氧含量 20.7%,符合动火要求 作业风险: 触电、火灾 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 电焊机应搁置平整、坚固。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易爆品,现场配备灭火器, 专人看护,焊接作业时佩戴护面罩、劳保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措施: 发生触电或者灼伤现场人员大声呼叫,并拨打安全环保部门电话 6299226、 6299209,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 等待救援。 其他注意事项: 高处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安全 交底 和风 险告 知内 容 企业负责人签字: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我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已明确该项目的风险并清楚了危害、防范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项。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张 XX 时 间:202X 年 5 月 13 日 天燃气:爆炸极限(%v/v)5%-16% 、自然温度:482-632 氨水(氨气):爆炸极限(%v/v)16%-25% 醋 酸:爆炸极限 4%-17% 、闪点(oC):39 煤油:闪点(oC):46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由作业申请单位填写,由作业所在车间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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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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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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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1 第四章 累积损伤疾病与操作工具设计 随着越来越广泛的计算机使用、生产的自动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 忽略大量的工作仍然涉及体力劳动和人工操作这样一个事实。挖掘、建筑和制 造等职业经常要求工人以高的体力消耗去完成工作;由于过度伸展而导致的背 部疾病在很多职业中都很普遍,占了所有职业损伤的 25%(美国劳动统计部, 1982)。甚至一些与重体力劳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职业,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员和行政人员、办事员和服务人员也同样会有职业损伤。调查结果表明,计算 机操作人员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遭受更多的颈部和腕部损伤。本章将讨论在完 成工作时人的运动系统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并 给出操作工具设计的一些原则,从而降低操作人员的累积损伤。 第一节、累积损伤疾病及其原因 操作者在进行作业时,为了达到操作的要求,必须付出一定量的力。这种 力就是操纵力。人的操纵力有一定的数值范围,可据此设计各种操纵系统。人 发挥操纵力的大小,取决于人的操作姿势、着力部位、力的作用方向和方式等。 在长期从事某项作业时,不断重复某一作用姿势(施以相同的操纵力),往往会 导致部分肌肉的损伤。 一、 累积损伤疾病及其重要性: 简而言之,累积损伤疾病指由于不断重复使用身体某部位而导致的肌肉骨 骼的疾病。其症状可表现为手指、手腕、前臂、大臂和肩部的腱和神经的软组 织损伤,也可表现为关节发炎或肌肉酸痛。通过分析名词“累积损伤疾病”,我 们也可以了解其含义:累积指这种损伤是由于年复一年地不断对身体某一部位 施加压力而逐渐造成的。并且这种累积是建立在每次的压力都会对相关的软组 织或关节产生一定的损耗(即损伤)的基础上。疾病表示这种损伤是不正常的 状态。 在澳大利亚和英国,累积损伤疾病被称作“重复性紧张损伤”。累积损伤疾 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据统计,仅在美国,每年与手部工具有关的损伤 超过 260,000,其相关的医疗费用高达 4 亿美元。按照美国劳工部的统计,1986 年在对 10,000 名肉类包装工人的调查中有 480 人受到累积损伤疾病的困扰。同 年,在所有的工业疾病和损伤中,累积损伤疾病占了1.8%。更值得关注的是, 很多累积损伤疾病没有导致明显的疾病或损伤,而是表现为作业生产率的下降 和质量的降低。 从 1980 年以来,澳大利亚的累积损伤疾病一直在增加,1985 和 1986 年新 南威尔士每年的事故率高达 7,000 件。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增长率最高— —特别是一些键盘操作人员,长期的伏案工作和敲击键盘很容易造成脊椎损伤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2 与手指关节的损伤。但与其他职业相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发病率仍然是比较 低的:在 1987 年,每 1000 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有 6 例累积损伤疾病,而对于 从 事 钢 铁 和 电 子 工 业 的 生 产 工 人 , 这 一 比 例 达 到 了 78‰ ( 美 国 , Pheasant,1991)。 随着分工的发展,累积损伤疾病在各国和各领域均呈现上升趋势, Armstrong 等在 1982 年指出,累积损伤疾病的发病率几乎是 130/200,000 工作 小时(200,000 工作小时近似于 200 个工人工作半年),它降低了生产率,更对 人体造成了损伤。所以各种职业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有些国家还 成立了专业的组织探讨如何预防累积损伤疾病,并通过互联网分享各种经验及 如何使工具设计更合理。 二、 产生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 不同的作业会导致不同表现形式的累积损伤。比如,人体正常的腰部是松 弛状态下侧卧的曲线形状。在这种状态下,各椎骨之间的间距正常,椎间盘上 的压力轻微而均匀,椎间盘对韧带几乎没有推力作用,人最感舒适。人体作弯 曲活动时,各椎骨之间的间距发生变化,椎间盘则受推挤和摩擦,并向韧带作 用推力。韧带被拉伸,致使腰部感到不舒适。腰弯曲变形越大,不舒适感越严重。 长期的这种弯曲活动就会导致腰部的劳损。同样,在作业操纵时,都会造成手、 手臂、脚及腿部的肌肉酸痛或关节损伤。 虽然损伤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各种累积损伤都与受力、重复、姿势与 休息密切相关。 受力:人体某部位的受力是造成累积损伤的必要条件之一,外力的不断挤 压会使软组织、肌肉或关节的运动无法保持在舒适的状态。一般来说,重负荷 的工作使肌肉很快产生疲劳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骨骼肌需要重新恢复 弹力,缺乏足够的恢复休息时间会造成软组织的损伤。如果对于肌肉骨骼结构 的压力太大,很明显骨骼、皮肤和肌肉将会被拉伤,但同时腱和神经由于压力 受到的损伤就不是很容易引起注意了。另外,作业时手工操纵工具的震动也会 引起血管的收缩。 2、重复 任务重复的越多,肌肉收缩的越快、越频繁。这是因为高速收缩 的肌肉比低速收缩的肌肉产生的力量要小,所以重复率高的工作要求更多的肌 肉施力,因此也需要更多的休息恢复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缺乏足够的休息时 间就会引起组织的紧张。人体的累积损伤都是由于重复施力于身体特定部位而 造成的。 3、姿势 不正确的作业姿势也是造成累积损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业姿势 决定了关节的位置是否舒适。使关节保持非正常位置的姿势会延长对相关组织 的机械压力。 作业姿势应满足人的用力原则:所有动作应该是有节律的,各个关节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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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93 作者:国家技术监督局 文章来源:国家技术监督局 点击数:285 更新时间:2005-9- 26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12—27 批准 1994—08—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式输送机(以下简称输送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 方面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各种块状、粒状等松散物料以及成件物品的输送机。 对于输送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有放射性等物料的输送机除遵守本标准外还 应遵守相应的专用安全标准。 2 引用标准 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10595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GBJ 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一般规定 3.1 输送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强度。 3.2 电气装置的设计与安装必须符合 GB 4064 和 GBJ 232 的规定。 3.3 未经设计或制造单位同意,用户不应进行影响输送机原设计、制造、安装安全 要求的变动。 3.4 输送机必须按物料特性与输送量要求选用,不得超载使用,必须防止堵塞和溢 料,保持输送畅通。 a. 输送带应有适合特定的载荷和输送物料特性的足够宽度; b. 输送机倾角必须设计成能防止物料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打滑或滚落; c. 输送机应设置保证均匀给料的控制装置; d. 料斗或溜槽壁的坡度、卸料口的位置和尺寸必须能确保物料靠本身重力自 动地流出; e. 受料点应设在水平段,并设置导料板。受料点必须设在倾斜段时,需设辅 助装料设施; f. 垂直拉紧装置区段应装设落料挡板; g. 受料点宜采取降低冲击力的措施。 3.5 输送粘性物料时,滚筒表面、回程段带面应设置相适应的清扫装置。倾斜段输 送带尾部滚筒前宜设置挡料刮板。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输送带跑偏的隐患。 3.6 倾斜的输送机应装设防止超速或逆转的安全装置。此装置在动力被切断或出现 故障时起保护作用。 3.7 输送机上的移动部件无论是手动或自行式的都应装设停车后的限位装置。 3.8 严禁人员从无专门通道的输送机上跨越或从下面通过。 3.9 输送机跨越工作台或通道上方时,应装设防止物料掉落的防护装置。 3.10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3.11 输送机易挤夹部位经常有人接近时应加强防护措施。 3.11.1 输送机头部。尾部改向部位和拉紧装置的折转部位以及相邻两托辊折转处 超过 3°时(指切线角,不考虑由带槽而引起角度增加部分)都认为是危险的易挤夹部位 (图 1~图 3)。 3.11.2 输送机易挤夹部位处于图 4 所示位置与表 1 规定的尺寸时为易发生危险部 位。 表 1 人员腋下高度 b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危险区高度 a 至危险区的水平距离 c 1600 400 850 1400 100 750 1250 1200 - 400 1000 - 200 850 950 1350 800 - - 500 850 1250 600 - - - 450 400 - - - 100 1150 3.11.3 输送机挤夹部位的防护范例见附录 A(参考件)。 4 部件 4.1 输送带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严禁以低强度输送带代替高强度输送带。 4.2 拉紧装置 4.2.1 拉紧装置应装设极限位置限止器。自动拉紧装置起升到极限位置时,必须 保证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并给出禁止起升信号。当下降到极限位置时,保证自动切断 下降电源,并给出禁止下降信号。 4.2.2 重锤拉紧装置在人员通常接近的地方应加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能防止人 员进入重锤下面的空间,如无这类防护装置,重锤下应装设支承装置并使其离地面或 其他作业面的净空距离不小于 2.5m。 4.3 制动装置 4.3.1 制动装置必须处于能随时起制动作用的状态。其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 动性能的缺陷或粘上油污。 4.3.2 正常的和紧急使用的制动装置应有醒目的标志,并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3.3 卸料车制动装置应灵敏可靠。其限位夹紧装置应能独立承受工作状态下的 最大风力而不致被风吹动。轨道端部止挡的设置应确保卸料车不脱轨、不翻倒。 4.4 料斗、溜槽与护罩 4.4.1 给料或转运料斗以及溜槽开口位置经常有人员接近时应设防护装置。 4.4.2 大型料斗或溜槽应装检查门,其位置应便于接近。设备运转时检查门不应 开启,在确有保护的前提下,由专职人员开启检查门。如采用手动的检查门其开启力 不得大于 300N。 4.4.3 输送粘性物料时应设置机械疏通料斗装置或振捣器械,在无防护措施条件 下严禁人工捅击疏通。 4.4.4 大型料斗在其显著位置应设禁入牌。需进入料斗中维护时应采用专门安全 措施。 4.4.5 护罩和漏斗延伸部分的下边缘位于地面以上距离大于 300mm 时,其边缘应 采取向内弯成角度或卷边等措施。 4.4.6 输送机防雨罩应密封严密,宜采用阻燃型材料制成。用手动工具应能自由 拆卸或锁紧。其观察窗应设在能方便观察到物料运行情况的位置。 5 整机 5.1 严禁用非载人输送机运送人员。 5.2 载人输送机 5.2.1 载人输送机必须装设安全保护设施。 a. 上、下输送机的地点应设置有扶手的平台和照明设施; b. 防止躺卧人员超越限制器; c. 人员上、下输送机的起动和停止信号; d. 联络用声、光指示装置; e. 输送机侧面应设置紧急使用拉线开关。 5.2.2 载人输送机带宽不得小于 0.8m,带速不得大于 1.6m/s,上运倾角不得大 于 16°。下运倾角不得大于 6°。 5.3 输送干燥粉状物料时除设密封罩盖密闭输送外,宜设置吸尘或除尘装置。 5.4 严禁输送块度大于或等于 0.5 倍带宽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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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现场消毒规范 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发生传染病流行后在传染病疫源地、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场所针对 流行的传染病进行的消毒。 1.1 概念与术语 1.1.1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of epidemic focus 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对防治、研究传染病的医疗卫生机构,可 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应按疫源地进行消毒。 1.1.2 随时消毒 concurrent disinfection 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1.1.3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1.1.4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这种消毒不宜过泛使用,人口流 动频繁的场所如公共汽车、飞机、火车、客船、各种公共场所通过此类消毒很难达到预防作 用。 1.1.5 消毒作用水平 (1)灭菌: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灭菌保证水平的方法。属于此类 的方法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用甲 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灭菌的方法。 (2)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 类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 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力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二氧化氯、 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含溴消毒剂、臭氧、二溴海因等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和一些复配的 消毒剂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3)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 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等)、醇类、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包 括双链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进行消毒的方法。 (4)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 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 己定、植物类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1.1.6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从高到低的顺序为: (1)亲脂病毒(有脂质膜的病毒),例如乙型肝炎病毒、流感病毒等。 (2)细菌繁殖体。 (3)真菌。 (4)亲水病毒(没有脂质包膜的病毒),例如甲型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5)分枝杆菌,例如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等。 (6)细菌芽孢,例如炭疽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 (7)朊毒(感染性蛋白质)。 1.2 消毒、灭菌的方法选择 1.2.1 对受到细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 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或灭菌法。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 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对受到一 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法。 1.2.2 对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 间。 1.2.3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 时间。 1.2.4 选择消毒方法时需考虑,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使消毒方法易于发挥 作用。应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 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灭菌。 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 或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1.3 组织执行与人员 (1)对甲类传染病和肺炭疽、艾滋病等乙类传染病必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 构的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 负责进行终末消毒。 (2)对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白喉、 布鲁菌病、炭疽、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淋病、梅毒等和丙类传染病中肺结核,必 须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由病人陪护人或所在单位进行消毒处 理或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组织进行消毒处理。 (3)对丙类传染病中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感染性腹泻等由病人或其陪护人进行消毒 处理。 (4)各类传染病(包括非法定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的 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 理。 (5)在医院中对传染病病人的终末消毒由医院安排专人进行。 (6)非专业消毒人员开展疫源地消毒前应接受培训。 1.4 时限要求 接到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和艾滋病的疫情报告后,城市应在 6 h 内,农村应在 12 h 内采取消毒措施,其他传染病按病种不同应在 24h 至 48h 内采取消毒措 施。 1.5 装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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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1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第一节 术前访视病人注意事项 1. 麻醉医师见手术通知单后均应于术前一日访视病人,接到会诊单的特殊病人及时会诊, 以便做好术前准备。 2. 术前访视内容包括: (1) 全面了解病人健康状况,心肺功能,X 光检查(MRI、CT)和各种实验室检结果。 (2) 特殊病人术前准备是否充分。 (3) 手术部位及麻醉方法。 (4) 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5) 根据麻醉方法进行特殊检查。如椎管内阻滞麻醉检查脊柱,全身麻醉注意有无假牙,气 管内插管门齿是否完整,颈部长度和活动度。其它尚有动静脉穿刺的难易、肿瘤对呼吸循环的影 响等。 3. 了解病人的精神状态和对麻醉的要求,部位麻醉必须耐心解释,消除病人恐惧。 4. 根据病人病史和检查结果,决定麻醉方法。 5. 术前准备麻醉所需用具和麻醉机。 6. 麻醉前准备不完善,应有的检查尚未进行或需要复查,以及麻醉有困难或危险时,应于 手术前一日向病房提出,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 任永功 ) 第二节 麻醉记录单记录方法 1. 麻醉记录单包括术前检查,术中记录和术后随访三项内容,均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记录 (术前检查,术中记录每 5~10 分钟记录一次,术后随访术毕后 3 天完成)。 2. 记录应按表中所列项目逐次填写,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力求精确, 文字简明扼要,记录客观详尽,字体工整洁净。 3. 术中抢救病人时,抢救措施,所用药物应详细记录。 4. 麻醉小结应于术毕完成,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其内容包括:麻醉分析,循环与呼吸功能 的变化,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等。 5. 麻醉记录单一式两份(两联复写),一页留在麻醉科存档,一页存放于病人病历保存。 6. 术后随访内容:有无麻醉并发症,治疗经过和疗效,全麻完全苏醒时间,椎管内阻滞, 神经丛阻滞开始出现疼痛时间。术后如有异常表现,记录处理方法。 7. 麻醉记录的具体填写方法可参照《现代麻醉学》有关章节。 ( 任永功 ) 第三节 麻醉前注意事项 1. 手术当日麻醉前必须检查氧气、笑气(氧化亚氮)、吸引器,并正确接通气源。 2. 全身麻醉前应检查麻醉机是否运转正常,麻醉用具齐备。 3. 基础麻醉,静脉全身麻醉必备气管内插管抢救器具。 4. 椎管内阻滞麻醉所用麻醉包,使用前检查消毒日期。 5. 病人进入手术室后首先开放静脉,保证输液通路(小儿不合作者可在基础麻醉下行静脉 穿刺)。 6. 监测血压、脉搏(有条件者应监测心电图、血氧饱和度)后再行麻醉操作。 7. 严格无菌操作,麻醉前施麻醉者应洗净双手,防止交叉感染。 8. 气管内插管或各种穿刺两次以上均未成功者,应由上级医师接手操作,若仍遇困难者应 请示主任协助和指导解决。 9. 凡经术前讨论的疑难重危病人,应按集体讨论意见方案实施麻醉。 10. 凡估计麻醉后可能出现严重呼吸循环障碍(心跳骤停)者,应等主要手术医师,手术室 巡回护士到齐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以便一旦出现意外能即时抢救病人。 ( 任永功 )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2 第四节 基础麻醉 基础麻醉的目的主要是消除病人的精神紧张,为其他麻醉方法创造条件。基础麻醉本身无镇 痛功效,必须配合其他麻醉方法才能施行手术。 【 适应证 】 1. 小儿各种短小手术、体表手术,如切开引流、骨折复位、拆线、外伤缝合、包皮环切手 术等。 2. 帮助小儿实施各种诊断性检查:如 CT 检查及 X 线造影等。 3. 小儿各种部位麻醉及全身麻醉前的辅助麻醉。 【 常用基础麻醉方法 】 1. 氯胺酮基础麻醉。一般按 4~6mg/kg 体重肌肉注射,注射后 3~5 分钟入睡,维持 30 分钟 左右,这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多的方法。遇已开放静脉者,则改用静脉注射,氯胺酮剂量为 1~2mg /kg 体重,维持 15 分钟左右。对于手术时间长者,可加用安定或γ-OH 辅助麻醉。 2. 硫喷妥钠肌肉注射基础麻醉。主要用于 3 个月至 6 岁以内的小儿。一般用 2.5%硫喷妥钠 溶液按 15~20mg/kg 体重肌肉注射,体弱或 3 至 12 个月婴儿,剂量宜减至 10~15mg/kg 体重, 一次总量不能超过 0.5g。用药后一般于 5 分钟左右入睡,维持 45~60 分钟。如果注药 20 分钟后 仍不入睡,可再追加半量。此法由于效果不及氯胺酮,故目前临床上已很少采用。 【 注意事项 】 1. 术前常规禁食、禁饮 6 小时以上。 2. 术前 30 分钟肌肉注射阿托品或东莨菪碱以减少呼吸道分泌物。 3. 准备好急救用品:包括吸引器、氧气、面罩以及气管插管用具等。 4. 密切观察呼吸、血压及心率变化,有条件时用脉搏血氧饱和度仪连续监测。 5. 遇颅内压增高、眼内压增高以及癫痫病人禁用氯胺酮。 6. 凡术前已有呼吸道部分梗阻、哮喘发作史以及 3 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硫喷妥钠。 7. 硫喷妥钠肌肉注射的部位应选择臀部外上方的肌肉深层,禁忌注入皮下,更不能注于坐 骨神经部位。 ( 李少君 ) 第五节 静脉全身麻醉 【 分 类 】 将全麻药注入静脉,经血液循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而产生全身麻醉的方法称为静脉全身麻 醉。根据用药种类不同,可分为单一药物麻醉,方法简易,但总用药量有限制;复合麻醉系采用 2 种以上的静脉麻醉药(包括催眠药、镇痛药和肌松药),充分发挥每一种药物的优点,互补缺点, 用较小剂量达到镇痛记忆消失和肌肉松弛的目的,亦称“平衡麻醉”或“全凭静脉麻醉”。如同 时辅以吸入麻醉,则称为“静吸复合全麻”。 【 基本原则 】 1. 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手术需要选择麻醉药及麻醉方法。 2. 多种麻醉药复合使用时,注意药物之间的互相作用,有机配伍,使正作用相加,副作用 互相减弱或抵消。 3. 应以满足镇痛、睡眠和肌松为目的合理选配药物。 4. 恰当掌握用药量,避免多次或连续用药致积蓄中毒。 5. 静脉全麻期间应保持呼吸道通畅,除短小手术外,应在气管内插管下进行。掌握麻醉深度, 严密观察呼吸和循环情况。 6. 必须常规备好麻醉机、氧气、负压吸引及气管插管器械并检查无误后方可实施麻醉。 7. 麻醉前常规使用颠茄类药物及镇静剂。 【 硫喷妥钠静脉麻醉 】 1. 适应证: (1) 四肢及躯干无需肌松的短小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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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危险作业安全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本题共计 55 分,每空1分) 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 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 火焰 )、( 火花 )和( 炽热 表面 )的非常规作业。 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 易燃易爆 )生产装置、( 输送管 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 )动 火作业按( 特殊动火 )作业管理。 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 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 监 火人 )确认( 无残留火种 )后方可离开。 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 过( 30 )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 动火人 )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7、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8 )h。 8、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 安全防火 )部门审批。 9、《动火作业证》实行( 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 )的动火作业管理。 10、进行动火作业时,( 监火人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 做其它工作。 1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称为高处作业。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10m 的高度,其防坠落半径为( 4 )米。 1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 以检查,确认其( 完好 )后投入使用。 1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 防滑 )、防寒 和( 防冻 ) 措施。 1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 休息 )。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安全带不得( 低挂高用 )。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16、对患有( 职业禁忌证 ):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 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17、设备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 18、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 警示红灯 )。 19、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 处设置安全( 警示 )标牌或( 加锁 )。 20、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 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 漏电保护装置 )。凡不符 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 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管理部 门应该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22、检修项目( 负责人 )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 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23、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 业时,须按相关作业( 安全规范 )的规定执行。 24、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 安全设 施 )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5、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 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 )、(半封闭 )场所。 26、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 离 )措施。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 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7、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 示牌 )。 28、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 )或富氧空气。 29、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 应拴带(救生绳 )。 3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 于等于(12 ) V。 31、在受限空间内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 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 )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 接地可靠。 32、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 )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 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33、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不得堵塞出入口。 34、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 3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 )作业。 36、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 )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 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37、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防护设施及用品,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 况达到安全要求,并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 )方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 38、监护人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 限空间(逃生 ),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39、(作业人员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 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0、《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 )审批。 41、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 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 ),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 注意事项。 42、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 )敲打管线、 法兰等。 43、作业完成后,(作业人 )应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 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4、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 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 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并加以固定, 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5、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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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条件 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1) 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 (2)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3) 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 3~6mm 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 两端高差不大于 2mm; (4) 距轨道终端 1 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5) 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6) 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 及时调整。 (7)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 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8)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 3/1000。 (9) 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10)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 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11) 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2)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3)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 并向上固定好。 (14) 作业前重点检查: (15)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6)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7)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8)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9)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20)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 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 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21)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 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23)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 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24)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 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 1 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 2 米。 (25)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 不得变幅。 (26)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 下降。 (27)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 0.5 米以下。 (28)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 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29)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30)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 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31)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2)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33)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 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 2~3 米处。 (34)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 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5)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 筑物固定。 (36)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一般要求 (37)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38)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9)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0)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1)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42)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43)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 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44)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 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5)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 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操作中要求 (46)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 重物离地面 50cm 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47)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 坠落伤人。 (48)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 不要随意操作。 (49)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 不当发生事故。 (50)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51)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52)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53)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54)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 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55) 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6-05-12 价格:¥2.00
消防技术规范 100 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范围是什么? 该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1)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 的 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 (2)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 (3)地下民用建筑。 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面下非民 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分别是几小时? 答:4 小时、3 小时。 3、我国现行规范选择什么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 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 4、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怎样划分的,共分几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加工的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我国现行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其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5、厂房的耐火等级如何根据火灾危险性进行选择? 厂房的耐火等级应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相适应。甲、乙类生产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 建筑物;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丁、戊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四级。 6、变电所、配电所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平面布置的要求是什么? 变电所、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但供上述甲、乙类厂房专 用的 10KV 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帖邻建造。 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 7、厂房的防火间距是如何规定的? 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要求是什么?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的厂房。且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 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宜作防火保护层。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易于泄 压的门窗或轻质墙体作为泄压面积。 (3)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 设施。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要通风良好。 (4)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 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下不宜设 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 采用非燃烧材料密封。 9、厂房安全出口数量的要求是什么?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m2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5 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150m2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10 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20 人; (4)丁、戌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400m2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30 人。 10、厂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安全出口数量的要求是什么? 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使用面积不超过 50m2 且人数 不超过 15 人时可设一个。 11、耐火等级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2500m2)及最大允许长度是 (150m)。 12、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500m2)。 1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外墙部位, 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 坪的高差不应大于 10m; (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2; (3)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 20m 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 40m 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 设施。 14、建筑物有上下层连通开口部位时防火分区划分原则是什么?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 防火分区。 15、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是什么? 16、如何确定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 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 数不应超过 250 人。容纳人数超过 2000 人时,其超过 2000 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 散人数不应超过 400 人。 17、民用建筑中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规定是什么? 总蒸发量不超过 6t、单台蒸发量不超过 2t 的锅炉,总额定容量不超过 1260kVA、单台额定容 量不超过 630kVA 的可燃油和多油开关等,可贴邻民用建筑(除观众厅、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房 间和病房外)布置,但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上述房间不宜布置在主体建筑内。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 于 3.00h 的隔墙(包括变压器室之间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 应设甲级防火门。 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 (2)锅炉房、变压器室内设置在首层*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 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0m 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 1.20m 的窗间墙。 (3)变压器下面应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多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 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18、民用建筑中设置商店的规定是什么? 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有民用建筑内。住宅建筑的低 层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 3h 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h 的非燃烧体楼板 与住宅分隔开。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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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机 具 及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表 5.2 工程名称 都市经典二期一标段 7#楼 施工单位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基础、主体 施工内容 施工机具及设备 交底内容: 一、中小型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施工机具运到施工现场,必须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基座除必须与 PE 线连接外,且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装设漏 电保护器。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金属基座、外壳与 PE 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独立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并按设备的计算负荷设置相 匹配的控制电器。 4、各种设备应按规定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5、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作业人员应按机械保养规定做好各级保养工作。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护保养。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湿度小于 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必须将其金属外壳与 PE 线连接,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用品。 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手持式砂 轮等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安装防护罩。 三、移动式电动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动式电动机械的扶手应有绝缘防护,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操作人 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2、使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四、固定式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安装应稳定牢固,露天应有防雨棚。开关箱与机械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3m,其电源线路 应穿管固定。操作及分、合闸时应能看到机械各部位工作情况。 2、混凝土搅拌机作业中严禁将工具探入筒内扒料;维修、清洗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 清理料坑时,必须用保险链将料斗锁牢。 3、混凝土泵车作业前,应支牢支腿,周围无障碍物,上面无架空线路;混凝土浇注人员不得在布料 杆正下方作业;当布料杆呈全伸状态时,不得移动车身,施工超高层建筑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木工平刨、电锯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严禁随意拆除。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培训的 指定人员。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动机的多功能机械。 5、机动翻斗车司机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行车时必须将料斗锁牢,严禁料斗内载人。在 坑边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档块,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司机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挡、 拉紧手制动器。 五、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机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 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 PE 线相连接。 2、电焊机二次侧进行接地(接零)时,应将二次线圈与工件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不得将二次 线圈与焊钳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 3、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 5m,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柱上部应有防 护罩。 4、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 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5、焊钳必须采用合格产品,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与电缆连接牢靠。严禁使用自制简 易焊钳。 6、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 7、焊接场所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否则应予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8、焊修其它机电设备时必须首先分断该机电设备的电源,并暂时拆除该机电设备的 PE 线后, 方可进行焊修。 9、下列作业情况应先分断电源: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改接二次回路、焊机转移作业地点、 焊机检修、暂停工作或下班时。 六、气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有防护圈和安全帽,瓶阀不得粘有油脂。场内搬运应采用专门抬架或小推车,不得采 用肩扛、高处滑下、地面滚动等方法搬运。 2)严禁氧气瓶和其它可燃气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车运输和在一起存放。 3)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 10m,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 0.1Mpa 以上的余压。 4)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当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发生冻结时可用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 2)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 3)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 40℃,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发生冻结时,应采用温水解冻。 3、胶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气割应使用专用胶管,不得通入其它气体和液体,两根胶管不得混用(氧气胶管为红色, 乙炔胶管为黑色)。 2)胶管两端应卡紧,不得有漏气,出现折裂应及时更换,胶管应避免接触油脂。 3)操作中发生胶管燃烧时,应首先确定哪根胶管,然后折叠、断气通路、关闭阀门。 4、气焊设备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装有减压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松动、漏气、油污等。工作结束 时应先关闭瓶阀,放掉余气,表针回零位,卸表妥善保管。 2)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当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时,必须经常检查水位,每天更换清水, 检查泄压装置保持灵活完好;当使用干式回火防止器时,应经常检查灭火管具并应防止堵塞气孔。 当遇回火爆破后,应检查装置,属于开启式应进行复位;属于泄压模式应更换膜片。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签名 注:交底人应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写人,本表一式两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7 KB 时间:2026-05-25 价格:¥2.00
第 1 页 共 3 页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塔吊顶升 交底内容: 概况:本次为 #塔第 次顶升,本次预计加 节,加节前 m,加节后 m,与相邻 塔吊情况见申请表。 塔吊顶升作业危险源辨识: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危害因素 可能的后果 预防/控制措施 1 塔 吊 顶 升 作 业 非专业队,无资质证书。队伍资 质不符合要求,未持证上岗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触电 必须由有相对应的资质专业拆装 对作业 2 加节顶升作业前前未对塔机各 部件进行检查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触电 对各部机械构件作全面检查,电 工对电路、操作、控制、制动系 统作全面检查,吊装指挥对已准 备好的机具、设备、绳索、卸扣 等作全面检查 3 加节作业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未 经公司批准,不能指导作业,未 按方案作业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触电 针对塔机类型特点,说明书要求, 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 案,并经审核、审批,严格按照 方案执行 4 风速超过 6m/s(四级)时顶升, 或作业过程中突遇大风、雨、雪、 大雾等恶劣天气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高空坠落 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如突遇恶劣 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做好应急防 范措施 5 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 交底内容不全面、详细 违章作业 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 术交底 6 作业区和四周未布置警戒线、挂 醒目安全示警牌 物体打击 作业区域和四周布置两道警戒 线,安全防护左右 20 米,挂警示 牌,严禁任何人进入作业区内在 四周围观,现场安全员全权负责 安全区域的安全监护工作 7 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 正确使用,未穿胶底防滑鞋和工 作服、未戴手套、酒后上班 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8 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 中,麻痹大意 设备倒塌、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触电 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9 工具随意乱放、任意抛掷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10 加节顶升未配平或不符合要求 设备倒塌 严格按要求和实际情况配平,保 证塔机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梁 的位置上 #塔第 次顶升 编号: 第 2 页 共 3 页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危害因素 可能的后果 预防/控制措施 11 塔 吊 顶 升 作 业 顶升过程中起重臂与引入(导 出)标准节方向不一致 设备倒塌 顶升过程中起重臂与引入标准节 方向必须保持一致 12 下支座与塔身螺栓没有连接好 的情况下回转吊臂、小车变幅、 吊装作业 设备倒塌 在下支座与塔身螺栓没有连接好 的情况下严禁回转吊臂、小车变 幅、吊装作业 13 顶升过程中液压系统出现故障 设备倒塌 若顶升过程中液压系统出现异 常,应立即停止顶升,收回油缸, 将上支座落在塔身顶部,并将下 支座与塔身连接固定后,再排除 液压系统故障 14 顶升超出独立自由高度 设备倒塌 在超出独立自由高度前附墙 15 顶升时踏步、横梁爬爪的外表的 焊缝联结处有脱焊、裂缝 设备倒塌 应立即停机整修后再顶升作业 个人防护 遵守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临 边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拖鞋、赤脚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严禁进入施 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施工现场严禁游烟,抽烟到指定地点;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规范,严禁使用拖线板等。 作业准备 1、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2、 作业人员不得有不适合作业的疾病并精神良好。 3、持证上岗,周围已经警戒,人员已经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人员已经分工明确,专人指挥,专人监控。 顶升作业 1、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在塔升加节前,由电工和专人负 责操作液压系统,进行往复调试无误后方可进行顶升作业),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 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 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 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 1 人操作,严格 听从信号指挥。 3、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 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第 3 页 共 3 页 交底人 (技术人员) 签字 接收人签字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注:交底一式两份,交底人、接收人各一份 4、 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被处于平衡状态(塔机顶升之前必须做好前后臂的配 平工作,调整套架 8 个调节滑轮间隙,使顶升套架垂直于前后臂的平衡,保证顶升加节 质量和安全。),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如发现故障, 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 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 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 螺栓(销子)。 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脚稳妥就位后(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进行 下一动作),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 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 时方可拆除。 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 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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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省文联车站 施工单位 中铁一局成都地铁 4 号线土建 6 标 交底部位 吊装钢筋笼 工种 吊车司机、配合人 员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各工序施工前应由主管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施 工过程中设专职安全人员,要切实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操作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特种 作业人员应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书,工作期间全体工作人员要精神集中; 3、作业时认真执行国家及成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严禁酒后作业和在作业过程中嬉戏打闹; 5、禁止私自拆改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在指定位置设置消防用具,不得私自搬用或挪用; 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7、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大小便及乱扔垃圾。 针对性交底: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 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 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 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 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 不大于 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 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 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 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2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 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 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 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拴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 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 40-60 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 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17.施工现场散装材料(如砖、扣件、混凝土等)必须采用专用封闭料斗吊装,钢筋 机木方等材料吊装时,必须长短料分开,严禁混吊。 信号指挥: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 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 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 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 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 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 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 3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挂钩工: 1.挂钩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 2.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挂钩工不可代替信号工作业; 4.吊物时必须执行“十不吊”规定; 5.吊物前必须对吊索具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起重吊钩; 6.吊运钢筋和周转材料时必须使用卡环; 7.吊运小块物料必须使用容器盛装,钢木材料和长短不一的材料不可混吊; 8.不得站在墙顶上或站立不稳的物体上行走; 9.卸料时要考虑周围环境,严禁随意乱卸、乱放; 10.吊物和大臂下严禁站人。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 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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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压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河北嘉好粮油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桩基工程 施工内容 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施工 一 般 性 内 容 交底内容: 1、压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压桩过程中, 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 5m 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 得向下随意抛物。 3、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 35kPa 的平均地基承载力。 4、安装时,应控制好两个纵向行走机构的安装间距,使底盘平台能正确对位。 5、电源在导通时,应检查电源电压并使其保持在额定电压范围内。 6、各液压管路连接时,不得将管路强行弯曲。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液压油过多流损。 7、安装配重前,应对各紧固体进行检查,在紧固件未拧紧前不得进行配重安装。 8、安装完毕后,应对整机进行试运转,对吊桩用的起重机应进行满载试吊。 9、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机构、齿轮箱、防护罩等良好,各部件连接牢固。 10、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起重机起升、变幅机构正常,吊具、钢丝绳、制动器等良好。 11、应检查并确认电缆表面无损伤,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源电压正常,旋转方向正确。 12、应检查并确认润滑油、液压油的油位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无泄漏,液压缸动作灵活。 13、冬季应清除机上积雪,工作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14、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15、当压桩机的电动机尚未正常运行前,不得进行压桩。 16、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进行接桩或插桩作业中,应确认在压桩开始前吊钩已安全脱离桩体。 17、按桩时,上一节应提升 350~400mm,此时,不得松开夹持板。 18、压桩时,应按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操作时动作不应过猛,避免冲击。 19、顶升压桩机时,四个顶升缸应两个一组交替动作,每次行程不得起过 100mm。当单个顶升缸 动作时,行程不得超过 50mm。 20、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 10m 以外。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1、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 法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22、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测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而应 找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23、当桩的贯入阻力太大,使桩不能压至标高时,不得任意增加配重。应保护液压元件和构件不受 损坏。 24、当桩顶不能最后压到设计标高时,应将桩顶部分凿去,不得用桩机行走的方式,将桩强行推断。 25、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桩机前进方向隆起的土铲平,不得强行通过。 26、压桩机行走时,长、短船与水平坡度不得超过 5°。纵向行走时,不得单向操作一个手柄,应 两个手柄一起动作。 27、压桩机在顶升过程中,船形轨道不应压在已入土的单一桩顶上。 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 静力压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河北嘉好粮油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桩基工程 施工内容 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施工 一 般 性 内 容 28、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 得离开岗位。 29、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攻级或有风 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 27m 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30、作业完毕,应将短船运行至中间位置,停放在平整地面上,其余液压缸应全部回程缩进,起 重机吊钩应升至最上部,并应使各部制动生效,最后应将外露活塞杆擦干净。 31、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放在“零位”,并依次切断各部电源,锁闭门窗,冬季应放尽各部积水。 32、转移工地时,应按规定程序拆卸后,用汽车装运。所有油管接头处应加闷头螺栓,不得让尘 土进入。液压软管不得强行弯曲。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内 容 1、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 2、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静压桩机操作室; 3、 主机操作人员不得听广播、音乐等; 4、 静压桩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施工; 5、 夜间施工时,照明必须充足; 6、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 7、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准”规定。 8、上班前必须在桩机各部件及钢丝绳、转动部份加润滑油,各制动部分要灵敏,试机正常后方能 施工。 9、桩机运行时,指挥员应注意地面及空中的情况,要保证桩架的稳定、平衡、垂直移动,保证安 全。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机长指挥。各岗位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严格遵守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10、重物要有专职指挥,起吊时重物及插把下严禁站人。 11、机具设备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停电后方能进行。 12、严禁酒后操作。 13、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漏电开关采用两级以上设置, 实行三相五线制。电箱和机具采用黄绿双色线进行接零保护。 14、电箱能防雨,门锁齐全,出线电缆化,一律架空,不拖地。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箱落锁。 15、电工必须执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非电工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16、定期对桩机的电器部份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各种电器部件特别是漏电保护系统的灵敏度。 17、施工现场供电电源线必须采用规格大于 75㎜2 的铜芯线三相五线制架设,配电屏必须符合有 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供电容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18、桩机移位时,应先将电缆移至所需位置,严禁桩机强行拖拉电缆行走。 19、应经常检查电缆外绝缘橡胶皮是否受损,否则应及时进行绝缘包扎或更换。 20、桩机内部电器线路发生较大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生产厂家专业电工来现场进行处理。 21、当供电不正常时(电压不稳:电压高于 400V 或电压低于 360V),桩机不得运转。 22、桩机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源,配电箱落锁。 签字: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 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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