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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期文件观察河南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动向和目标

通过近期文件观察河南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动向和目标 近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的一份文件引起了身边很多安全同仁的热议。 在这份《河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 除了明确工贸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双体系建设”)的工作目 标、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之外,其中特别强调了这样一句话:要切实将“双体系 建设”与信息化有机融合,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对此,很多河南的安全行业朋友一方面踌躇满志,亟待通过政策调整真正实 现安全人应有的地位和尊严;另一方面也充满焦虑和迷茫,毕竟最近河南省关于 “双体系建设”的文件可谓是“层层密密”,人们不自禁会心起疑惑:①为何河 南的“双体系建设”骤然形成了乌云密布的高压督导之势?②下一步的省内安全 形势该如何发展?③“双体系建设”究竟要怎样才能真抓实干? 今天,我们就带着这些问题,紧密结合近期一系列督导文件,不妨对河南省 “双体系建设”的未来之势做一番思考。 毋庸置疑,河南省近来关于“双体系建设”的动作确实有点大,各种督导性 政策文件可谓是三令五申、千叮万嘱。有人总结说,现在的体系建设已形成了“亮 明决心态度,明确责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严抓工作落实”的新常态。简而言 之,就是“从严从实,狠抓不懈”。 我们不妨看看近一个月河南省的各类督导文件和讲话精神。 11 月 8 日,陈润儿 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一番讲话吹响了行动号角, 他特别强调: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立足于解决根本问题,是安全生产抓源头、抓过 程的重要措施,要坚持试点引领、重点推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见底见效,切实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新高度。 11 月 17 日,《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出台。这堪称是河南下一阶段“双体系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其中明确了各地、 各有关部门在各行业、各类园区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实施步骤和 目标任务,更是强调要在 2020 年建立覆盖各地区、贯穿各行业(领域)的双重 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 11 月 26 日,在“行动方案”的基础之上,河南省又印发《关于巩固提升全 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实现 “双体系”工作全员参与、责任落实、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的“四个有效提高” 和安全监管方式、企业安全管理方式“两个转变”,明确提出“双体系建设”要 实现可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具体要求。 12 月 7 日,河南省副省长 刘伟 调研洛阳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时指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 途径,必须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看到工作人员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来确定风险等级 和隐患排查情况,刘伟对此表示肯定,并指出一定要做好信息化,将隐患排查与 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相融合,实现同步动态管控。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大事,就是 11 月 29 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正式挂牌成 立。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河南省“双体系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开展的背后, 一个全新时代已然是呼之欲出。很多人对此的解读是——河南省的“双体系建设” 正在“突然提速”或是“弯道超车”。其实并不尽然,因为这并不是一次“心血来 潮”的体系建设行动,这不过是在稳步推进的过程的“深思熟虑”罢了。换句话说, 作为全国率先启动“双体系建设”的省份,河南省从来就没对“双体系建设”轻 视和松懈过,甚至说一直以来都是从严从实,狠抓不懈。早在 2016 年的《河南 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就明确指出要在五年内实现全省责任全覆盖、 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建设。 今年来,河南省更是“不遗余力”的狠抓双体系建设,先后制定了《河南省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 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我们不妨看一组数据: 截止 2018 年 11 月,河南省通过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上传双预控数据的 危险化学品企业已达到 10144 家,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以来,河南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督查企业 5020 家,因双预控工作处罚 企业 90 家,罚款金额达 160.9 万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双预控开展 率达到 97%,风险管控完成率为 86%,隐患排查清单完成率 94%;“经营单位” 的这 3 项数据分别为 92%、78%和 79%;“使用单位”这 3 项数据分别为 83%、66% 和 71%。 从这些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两点,一是河南省长期狠抓“双体系建设”的过程 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河南省的“双体系建设”还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在形 式安全向本质安全转变的重要阶段,合理有效的转型破局已是刻不容缓。 也正是基于此,省政府层面才在最近的文件里三令五申,从严从实狠抓“双 体系建设”落到实处。这里面其实也就是三个层面的原因: 一是随着前期“双体系建设”工作的夯实开展,现阶段双体系建设已经有了 实现质变的重要量变积累,也就是已经具备了实现重大突破的现实基础; 二是当前有“形式安全”大行其道的趋势,“双体系建设”已经到了务必狠 抓实效的关键时间节点,尤其是最近“形式安全”滋生催生了一系列安全事故的 发生,我们的体系建设必须要加快步伐,实现向“本质安全”的重要跃进; 三是随着“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的挂牌成立,应急管理系统的机构改革任务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也是“大安全”时代的必然趋势,下一阶段势必加强工作 统筹狠抓“双体系建设”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水平迈向新台阶。 所以对于安全人来说,大势所趋之下,请务必顺势而为。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双体系建设”呢? 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文件,我们不难看出河南省关于推进“双重预防体 系建设”的决心和态度,其实纵观这些文件精神,我们也不难看出下一步工作的 主要方向: 第一,“双体系建设”最终实现的一定是“本质安全”。所以我们必须力戒“形 式安全”和“纸面安全”,这就要求我们深刻领悟“本质安全”的要义和宗旨, 一方面要从“源头”抓起真正做到“正本清源”,也就是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分 工,形成全员参与的常态;另一方面要从“过程”抓起,也就是要强调动态流程 管控模式,量化每一层级的任务,实现全流程动态可控,真正做到安全工作的“无 缝式”全流程管理。 当然,政府层面既然已经“亮明决心态度,明确责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020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汇总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 2004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9号 201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28号 199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主席令第57号 2001年10月27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 主席令第52号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70号 2014年12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 进法 主席令第72号 2003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席令第42号 200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 主席令第69号 2007年1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主席令第10号 2009年2月28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席令第29 号 2019/4/23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 2011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 主席令第60号 2007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主席令第73号 2013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主席令(七届 第11号) 1989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 主席令第87号 2008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 主席令第31号 201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 治法防治法 主席令(八届 第77号) 1997年3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主席令第 31 号 2005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主席令第 77 号 2008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主席令第 74 号 2002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主席令第28号 1986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主席令第47号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3月16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财务部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主席令第16号 1999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 主席令第4号 2014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 一、国家法律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 号 1988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284号 2000年3月20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302号 2001年4月2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 规定 国务院令第34 号 1989年3月2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国务院令第 364号 2002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号 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号 2004年1月13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委办 (2008)22号 2009年9月5日 国务院安委 办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3号 2004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督查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 2011〕26号 2011年6月20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令第 440号 2005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 2007年6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5号 2008年9月18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9号 2009年5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 2011年1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号 2011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 划(2009—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09 〕43号 2009年5月2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国务院安委会公司关于进一 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 〕26号 2009年9月1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 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7号 2010年2月6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23号 2010年7月1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1 〕6号 2011年3月9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 4号 2011年5月3日 国务院安委 会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708号 2019年4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6号 2011年2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适用规则(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1号 2010年10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0.9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5S管理的50个问与答

5S 管理的 50 个问与答 1 问:在推行 5S 管理活动中,切入点在哪里?   答:因企业具体情况而异。笔者辅导的企业中,有一家从搞好员工的饭堂洗碗池及洗衣台环境开始,投入少量 的资金整理好与员工利益切身相关的环境,拉近他们心理与"5S 管理活动"的距离。另有一家从设备零配件仓库开始, 在厂方的密切配合下,13 天时间将此仓库改变为人见人叹的样板区。此两家企业的 5S 管理活动均取得巨大的成功。   2 问:在推行 5S 管理活动中,有没有先后次序?   答:有,并且按步骤推行是非常重要的。反之,很可能因"推行"不当,造成许多阻力,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 按本书中所列步骤推进时,一定要视企业的情况,视推行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调整,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取得良好 的效果。   3 问:推行 5S 管理一般有 3 种方法:自己组织学习、推行;请人讲课,自己推行;全程请顾问师辅导推行。对 于中小企业来讲,可能没有过多的资金请顾问师来辅导推行,往往 5S 管理活动难以实施得很好,此种矛盾应如何解 决?   答:若没有一本既全面、有深度,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 5S 管理活动推行的书籍可做参考,自己推行是件不容 易的事情。此外,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较好地处理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需要丰富的 5S 管理活动推行经验的。出 于资金方面的考虑,请顾问师入厂讲课,自己推行,适当的时候请顾问师入厂指导几天,不失为一种可取的选择。   4 问:5S 管理推行事务局的成员需要什么样的素质、水平、观念?   答:事务局负责人要有威信,对 5S 管理活动的好处深信不疑,其它成员大部分是主要推行部门的领导,外加善 于沟通的干事及文员。   5 问:如何轻松、愉快地推行 5S 管理活动?   答:这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相反,是一件十分艰苦的工作。谁能够轻松、愉快提升一个人的品质?不过, 合适的步骤、方法会使 5S 管理活动的推进相对顺利。   6 问:有何快捷、行之有效的方法推行 5S 管理活动?   答:请有丰富经验的顾问师进行辅导是最为快捷的方法,至于"行之有效"之说,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 方法及步骤。   7 问:推行 5S 管理活动,应该从上往下推,还是从下往上推?   答:从上往下。5S 管理活动不是员工自发性的一项活动。   8 问:推行 5S 管理活动会不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   答:如果将问题改为"有效地推进 5S 管理活动会不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的话,回答是"毫无疑问"。   9 问:5S 管理活动的导入可能会造成哪些误导?对企业机制会有何影响?   答:从本书此篇的问答中,可以看出可能造成的误导非常多。因此,找一本好书,或有丰富经验的顾问师讲课 辅导是很重要的。5S 管理活动对企业机制没有坏的影响。   10 问:请问 5S 管理活动对所有公司都适用吗?   答:对一切生产型企业都适合。当然,能否取得好成绩是有许多因素的。如最高领导是否有决心,推行人员是 否有经验等等。   11 问:5S 管理活动在公司处于什么状况时开展最适合?   答:一般说来,不要在大家被订单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生产旺季及无动摇军心的事情发生(如:重大人事变更) 的时期均可。   12 问:5S 管理推行会不会造成浪费更多的时间在表面形式的管理上?   答:花在"表面"上的时间,会有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回报。   13 问:任何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5S 管理活动强调团体精神,要求所有员工秩序化、规范化,会不会影响 个人的聪明才智的发挥?会不会限制个人的自由?   答:不会影响个人聪明才智的发挥。5S 管理活动只是要求对日常工作中"定型的部分"规范化,效率化。对需要 发挥智慧的工作没有任何限制。至于是否限制个人的自由,那种只顾自己方便,不管别人是否方便,不顾整体利益 的"自由"将会受到限制。我认为与其说限制了个人的自由,不如说是提升了人的品质,养成了依规定办事的良好习惯。 当个人所追求的"自由"损坏到团队整体的提升时,这种人对团队来说是多余的。   14 问:5S 管理活动对于生产管理是否可认为是"万能药"?   答:不是。生产管理系统包含诸如定单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制程管理、生产计划、进度控制等子系统, 而 5S 管理活动是一项规范现场、现物,革除马虎之心,提升人的品质的基础工程,它并不专门去改变这些子系统。 当然,5S 管理活动的实施,客观上会对生产管理系统带来良好的影响。   15 问:5S 管理活动能否覆盖企业所有的管理?   答:全员都要参加 5S 管理活动,人的品质得以提升,工作更加有效率、工作品质更加有保障,从此意义上来讲,5S 管理活动覆盖了企业所有的管理。   16 问:对于不能脱岗的班组长,怎样在生产过程中对部下进行 5S 管理考核?   答:首先,不能脱岗的程度如何,若像某些设备操作岗位,离开一会没有关系的话,自然不定时地巡视就已可能, 若像流水线上岗位一秒都不能脱岗的话,在生产过程中对部下进行 5S 管理考核就不可能了,此时应考虑由其它人员 来进行考核。此外,应该注意的一点是:考核是多层次的,要结合车间、工厂的考核来进行综合评价。比方说,某 某负责的区域在工厂组织的不定时巡视时被判定有欠点,将对该员工进行扣分处理。   17 问:请问有没有频临破产的企业通过推行 5S 管理活动而启死回生的?   答:5S 管理活动会带来巨大的效果,但在频临破产时才想起要推行 5S 管理活动,恐怕已为时过晚。居安思危, 建议在企业陷入困境之前,推行 5S 管理活动,强练内功,领先竞争对手一步。   18 问:"要"与"不要"的基准可由主管制定,若发生不适合某些岗位的情况怎么办?   答:尽量与部下多沟通,制定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基准。万一出现不合适条款,请尽快修正。   19 问:5S 管理活动包括五个方面,但最终在于素养,而素养的提高不是靠一些制度就能提高的,对于员工普遍 素养较差的企业也适用吗?   答:5S 管理活动是"改变现场、提升人的品质"的一项活动,良好的素养就是通过 5S 管理活动而建立起来的。   20 问:5S 管理活动开展的同时,再配合些什么活动会更好些?   答:5S 管理活动本身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应该投入较多的精力。当然,在 5S 管理活动推行中,视情况配合一些 诸如目视管理强化月、礼貌活动月、节约能源活动月等会使 5S 管理活动的推行取得更加满意的有形及无形的效果。   21 问:5S 管理活动的开展是否是建立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答:是,并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从身边的事做起,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这样的团队无疑将成为一个"魔鬼 军团"   22 问:5S 管理活动能否使公司产品扩大销路?   答:品质提高、成本降低、服务变好,产品的销路扩大是可以期待的事情。   23 问:行销人员或外勤人员如何参与到 5S 管理活动中去?   答:5S 管理活动是基础工程,不是教导市场营销技巧、战略。不过,将拜访客户、促销等外出时必备的物品作 成 "外出必备物品查核表",外出前逐项检查,保证你不会对客户说:对不起,某某东西忘带了。   24 问:一个新办的企业在初期招聘人才时,是否可以用 5S 管理的标准去衡量应聘者的人品?   答:恐怕没有这样的标准。还是建议根据组织机构中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招聘。一个人的品质可以通过 5S 活 动来加以改变。   25 问:为避免 5S 管理活动流于形式,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5S 管理活动一时做好容易,长期做好不容易。人的本性是"喜新厌旧",长期不变的"东西"会使人逐渐失去新 鲜感,流于形式(仅仅应付而已)。因此,5S 管理活动需要不断地创新、强化,如导入"目视管理强化月"等等。此外, 在 5S 管理活动有很好的基础后,推行 TPM(全面生产管理)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   26 问:5S 管理活动不应该流于形式,当 5S 管理活动开展有一定基础后,如何让工人保持遵守规则的习惯?如 何对工人进行习惯的培养呢?   答:一时的做好并不困难,而长期的坚持靠的是全体员工的素养的提高。一方面,在 5S 管理活动推行过程中, 通过具体的改善事例让员工切实体会到 5S 管理活动给大家带来的好处,使其自愿地去做;另一方面,在 5S 管理活 动有一定的基础后,通过各种强化月(如:目视管理强化月、礼貌活动强化月等)使得 5S 管理活动不断深化。   27 问:5S 管理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许多企业往往难以善始善终,容易流于简单的"卫生大扫除",应如何才 能保证其顺利发展?   答:流于简单的"卫生大扫除"的原因通常有 3 种:   1、 未真正了解 5S 管理活动的内容,将 5S 管理活动理解为"大扫除"。此种情况可考虑请人到厂讲课。   2、 推行方法不当或主要推行人员经验不足,不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导致大家产生不了共鸣,最后以简单 的"大扫除"来完成 5S 管理活动。此种情况可考虑适当的时候请顾问师到厂辅导几天。   3、 领导不重视或只是口头重视,需要他"拍板"的事情迟迟没有决定,导致大家无法推行下去,最终以最轻松的" 大扫除"来应付。此种情况需要想办法让领导去实施得好的企业参观,使其认识到 5S 管理活动可能带来的巨大效益。   28 问:请问 5S 管理是否有重复之感?所谓的"清扫"、"清洁" 完全可以包含在"整理"、"整顿"中,如此便可简化 为"3S"了?   答:"清扫"的内容并不包含在"整理"、"整顿"中(请仔细阅读本书)。"清洁"指的是靠标准化、制度化来维持以上 3S 的成果。一项大的工作要有计划、按步骤推行才会有良好的效果。5S 管理活动也正是按此想法来进行的。   29 问:听说还有"6S"、"7S"?   答:是的。有些企业在 5S 管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将安全(SAFETY)单独提出,成为"6S"。有些 将持之以恒、坚信(日文均以 S 开头)等加以提出,成为"7S","8S"。不过,基础的东西仍然是 5S。   30 问:请问在企业基础管理方面,除了 5S 管理活动外,是否有其它更好的方法?   答:根据笔者的了解,我们国内企业最不足的就是企业的基础管理。一是太随意,各自有一套做法,或虽然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全套危废管理文件-010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__________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运输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接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废物名称 ____________类别编号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 形态 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 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利用 处理 处置 主要危险成分 ____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 _______________ 发运人 _______ 运达地 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年__ 月__日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第一承运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车(船)型:________ 牌号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 运输起点______经由地_______运输终点_______ 运输人签字______ 第二承运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车(船)型:________牌号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 运输起点______经由地_______运输终点_______ 运输人签字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接收人 ________ 接收日期 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贮存 焚烧 安全填埋 其他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         第 五 联   接 受 地 环 保 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__________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运输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接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废物名称 ____________类别编号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 形态 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 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利用 处理 处置 主要危险成分 ____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 _______________ 发运人 _______ 运达地 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年__ 月__日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第一承运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车(船)型:________ 牌号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 运输起点______经由地_______运输终点_______ 运输人签字______ 第二承运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车(船)型:________牌号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 运输起点______经由地_______运输终点_______ 运输人签字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接收人 ________ 接收日期 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贮存 焚烧 安全填埋 其他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       第 二 联   移 出 地 环 保 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__________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标准大战-企业生死劫

标准大战--企业生死劫 7 月 1 日,涂料国家标准开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 站了出来,认为国标中有害物质 VOC 限量翻了一番,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的 后果,建议对该项标准进行复审;在刚刚闭幕的修改食用油标准的会议上,对“压 榨”与“浸出”工艺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并要求在销售产品的标识上注明,使“出 身”成为食用油企业的生死劫。 国标制定 VOC 限量越讨论越高,鳄鱼漆建议复审   7 月 1 日,涂料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开 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站了出来,建议对该项标准进行 复审,明确提出有关标准制定部门应立即着手修改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 VOC 限 量值,从不得超过 200g/L 直降为不得超过 100g/L,并在合理时间内,把 VOC 限量降低为 50g/L 或者 30g/L,增加包括急性吸入性毒性、急性皮肤刺激、急性 眼结膜刺激、致突变性(Ames 试验、睾丸染色体畸变实验)等在内的更具人文 关怀的安全性指标。   鳄鱼漆方面人员特别提醒说,随着国标的实施,一部分厂家在涂料生产过程 中为达到 VOC 限量的要求,可能会添加具有增塑作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原料, 或者打出低 VOC 的旗号以误导消费者。而按照卫生部 2001 年 255 号文件的规定, 室内用涂料所用配料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和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等高毒性 物质、致癌物质、致畸物质和致突变物质。因此涂料国标中应该明确禁止使用此 类原料,消费者也必须注意不要购买这种假低 VOC 的涂料产品。   不但如此,鳄鱼漆还对这项国标的制定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进行了披露。去 年 11 月 18 日,涂料国标的主要起草单位在常州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邀请国内 一些知名企业参加征求意见。在涂料国标征求意见稿里,可以白纸黑字地看到, 包含了国标“全部技术要求”的表 12 中,写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g/L 小于等于 100”。   据申真公司技术部部长徐海峰介绍, “国标正式公布时,VOC 限量翻了一番, 变成 200g/L。这里面,某知名品牌‘功不可没’”。 “讨论中,有发言权的企 业中,多数建议将 VOC 限量放宽到 200g/L。国内某知名企业董事长最后总结 发言时也说,‘还是宽一点好,否则我们没法做’。这位董事长说完后,大家都默 然了。”   据悉,该项涂料国家标准自去年年底公布之日起就没有消停过,质疑之声不 断。今年 2、3 月份,北京一家企业就拿出《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涂料安全健康 质量评价规则》的地方“家规”,质疑涂料国标规定的 VOC 含量限定。   鳄鱼漆的生产厂家上海申真阿里佳托涂料有限公司总工卢荣明介绍,当居室 中的 VOC 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 若不及时离开现场,严重时会抽搐、昏迷,并可能造成记忆力减退,肝脏、肾脏、 大脑和神经系统损伤等严重后果。卢工认为,该项标准中,对 VOC 限量为不得 超过 200g/L,和国内外关于 VOC 限量标准比,要求过于宽泛。   有关资料显示,国际上,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标准(欧 共体-1999/10/EC)中 VOC 限量规定,对占涂料销售量高达 85%的一类(亚光) 要求是 30g/L;在国内,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发布的水性内墙涂料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要求也规定,VOC 的限量是 100g/L;众所周知的《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涂料 安全健康质量评价规则》,VOC 要求是在 125g/ L 以下。   徐海峰认为,这种充分利用标准,以图赚取更多利润的行为,是对广大消费 者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另外,有关部门作为标准制定者,怕标准定得太严,一部 分企业承受不了,这是一种长痛的选择,主观上是好意,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 的后果,这实际上是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代价,不利于建筑涂料行业的良性 发展。 浸出还是压榨,出身成为食用油企业生死劫   今年,要求生产企业亮明出身的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又在酝酿之中。据报道, 在刚刚闭幕的修改食用油标准的会议上,对十几年前制定的现食用油标准做了较 大修订,将把一部分企业不希望公开化的质量标准,交到消费者手上。此标准在 对杂质、水分等食用油的各项指标做了较大幅度提高的同时,还对“压榨”与“浸 出”工艺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对两种工艺的质量差异进行了严格的说明,并将强 制性地要求企业把产品制作工艺,即“压榨”还是“浸出”,在销售产品的标识 上注明。   业内人士介绍,压榨法就是物理制油法;浸出法要将大豆或玉米破碎后投入 溶剂油中浸泡,在后序的精炼工艺中必须尽量把溶剂油去除干净。浸出法使用的 这种溶剂油的学名为六号抽提溶剂油,俗称六号轻汽油,是一种石油化工产品, 主要成分是正己烷。花生食用油,一般采用压榨法,因为花生的出油率高达 42%, 而大豆的出油率才 12%左右,所以大多数以大豆、玉米为原料的制油企业,都 采用浸出法。   市场营销人士认为,这项正在审定过程中的强制性食用植物油标准一旦实 施,将成为该行业一部分企业生死劫,拍手叫好的肯定是花生油的生产企业,影 响最大的是大豆、玉米的制油企业,其次是那些实力不济的中小企业。   “不亮明出身违法,亮明出身找死”,一位市场专家说,“如果这项食用油标 准开始实施,一批企业将被标准淘汰出局,标准就这么残酷,能不争吗?”   令我们记忆犹新的是,去年因“配制酱油中可能含有致癌物质三氯丙醇”而 折腾得风高浪急的“酱油风波”。在我国首部强制性《酿造酱油国家标准》中, 明文规定: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是“配制酱油”。以珍极为代表的北 方调味品企业大沾这个出身标准的光。而广东、福建等省份的数百家广式酱油生 产企业在市场上因此而遭受到或大或小的有形或无形的损失。国家权威部门表 示,不会专门为广式酱油而修订国家标准。 得标准者得天下   有关企业研究专家对做产品的企业分了几个层次:一类是做 OEM 的,它就 是个打工的;一类是做营销的,从产品层面到品牌层面,那就不得了;还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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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LNG接收站一般工艺方案

LNG 接收站一般工艺方案 工艺方案工艺流程选择 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工艺方案分为直接输出式和再冷凝式两种,两种工艺方案的主 要区别在于对储罐蒸发气的处理方式不同。直接输出式是利用压缩机将 LNG 储罐的蒸发气 (BOG)压缩增压至低压用户所需压力后与低压气化器出来的气体混合外输,再冷凝式是 将储罐内的蒸发气经压缩机增压后,进入再冷凝器,与由 LNG 储罐泵出的 LNG 进行冷量 交换,使蒸发气在再冷凝器中液化,再经高压泵增压后进入高压气化器气化外输。设计时应 根据用户压力需要选择合适的工艺方案。为防止卸载时船舱内因液位下降形成负压,储罐内 的蒸发气通过回流臂返回到 LNG 船舱内,以维持船舱压力平衡。储罐内的 LNG 蒸发气经 蒸发气压缩机压缩后进入再冷凝器再液化,经外输泵加压后气化外输。 工艺系统描述 液 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工艺系统由六部分组成。这六部分分别是:LNG 卸船、LNG 储存、 LNG 再气化/外输、蒸发气(BOG)处理、防真空补气和火炬放空系统。 (1)LNG 卸船工艺 系统 LNG 卸船工艺系统由卸料臂、蒸发气回流臂、LNG 取样器、LNG 卸船管线,蒸发气 回流管线及 LNG 循环保冷管线组成。 LNG 运输船进港靠泊码头后,通过安装在码头上的 卸料臂,将运输船上的 LNG 出口管线与岸上的 LNG 卸船管线联接起来。由船上储罐内的 LNG 输送泵,将所载 LNG 输送到岸上储罐内。随着 LNG 的泵出,运输船上储罐内的气相空 间的压力逐渐下降,为维持气相空间的压力,岸上储罐内的部分蒸发气通过蒸发气回流管线、 蒸发气回流臂,返回至船上储罐内补压。为保证卸船作业的安全可靠,LNG 卸船管线采用 双母管式设计。在卸船作业时,两根卸船母管同时工作,各承担总输量的 50%。在非卸船 作业期间,必须对卸船管线进行循环保冷。双母管设计使卸船管线构成一个循环线,便于对 卸船母管进行循环保冷。从储罐输送泵出口分流出一部分 LNG,冷却需保冷的管线,经循 环保冷管线返回储罐。 (2)LNG 储存工艺系统 LNG 储存工艺系统由低温储罐、进出口管线、 阀门及控制仪表等设备组成。 LNG 低温储罐采用绝热保冷设计,储罐中的 LNG 处于"平衡" 状态。由于外界热量(或其它能量)的导入,如储罐绝热层的漏热量、储罐内 LNG 潜液泵的 散热、压力变化、储罐接口管件及附属设施的漏热量等,会导致少量 LNG 蒸发气化。 LNG 潜液泵安装在储罐底部附近,LNG 通过泵井从罐顶排出。 LNG 储罐上的所有进出口 管线全部通过罐顶,罐壁上没有开口。 (3)LNG 再气化/外输工艺系统 LNG 再气化/外输工 艺系统包括 LNG 潜液泵、LNG 高压外输泵、开架式海水气化器、浸没燃烧式气化器及计量 系统。 储罐内的 LNG 经潜液泵增压进入再冷凝器,使再冷凝器中的蒸发气液化,从再冷凝 器中出来的 LNG 经高压外输泵增压后进入气化系统气化,计量后输往用户。 (4)蒸发气 (BOG)处理系统 蒸发气处理工艺系统包括蒸发气(BOG)压缩机、蒸发气冷却器、压缩 机分液罐、再冷凝器以及火炬放空系统。 蒸发气处理系统的设计要保证 LNG 储罐在一定的 操作压力范围内正常工作。LNG 储罐的操作压力,取决于储罐内气相空间(即蒸发气)的压力。 在不同工作状态下,如储罐在正常外输,或储罐正在接收 LNG,或储罐既不外输也不接收 LNG,蒸发气量有较大差异。因此,储罐设置压力开关来控制气相空间压力,压力开关的设 定分为超压和欠压两组,通过压力开关来启停 BOG 压缩机,从而达到控制压力的目的。 (5)储罐欠压补气系统 为了防止 LNG 储罐在运行中发生欠压(真空)事故,工艺系统中配 置了防真空补气系统。补气气源一般采用接收站再气化的天然气,由气化器出口管汇处引出。 (6)火炬/放空系统如果液化天然气储罐气相空间的压力超高,利用蒸发气压缩机不能控制时, 蒸发气将通过泄放阀进入放空系统中排放。 设计能力 接收站的设计储存能力应为卸载所 需的储存能力与卸船间隔时间内的输出量之和减去卸船作业时的外输量。接收站储存能力的 计算公式如下: VS=Vt+nQ-tq 式中:VS:储存能力 Vt:卸载所需储存能力(船容) n: 卸船间隔天数(天) Q: 平均日外输量 t: 卸船时间(小时) q: 平均小时外输量(a) 本站拟采用 13.5 万立方米的 LNG 运输船作运输工具,卸载所需的储存能力至少与船载能力 相同。(b)卸船间隔时间 n 是一个多因素参数,它的确定涉及到接收码头的连续不可作业天 数、运输船的数量、检修周期、运距、船期延误等变量(c)卸船时间为 12 小时。 LNG 储 罐选型 液化天然气(LNG)储罐投资高、技术复杂,是接收站的主要设备。按照建设方式, 储罐有地上罐、地下罐之分。地上罐中,根据其结构特点和对储液的"包容"性,又可分为单 容、双容、全容罐和薄膜罐等。 地下罐由于罐体埋卧在地面以下,其最大优点是抗泄漏性 能好,视觉障碍小、相应的安全性能高。另外,由于不需要设置围堰,占地面积相对要少一 些。但它对地基等自然环境条件要求苛刻,施工复杂、周期长、费用昂贵,而且目前还没有 公认的国际技术规范。地上罐建设周期短,价格相对要低一些,但安全性能不如地下罐优越。 三种地上罐中,单容罐只有一层耐低温内壁,需要外加围堰防止 LNG 泄露;双容罐具有两 层耐低温罐壁,液化天然气为两重储罐所包容。正常工作时,只有内罐接触 LNG,内罐如 果发生破损,LNG 将由外罐包容,不会发生泄漏事故。全容罐除具有双容罐的双层耐低温 罐壁之外,还具有双层罐顶,因此对于液化天然气及其蒸发气都具有双层包容能力,能完全 防止 LNG 液体和蒸发气泄漏;薄膜罐内壁是低温不锈钢薄膜,外壁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内应力由绝热层传递到外壁来承受。薄膜罐能够完全防止 LNG 和 BOG 泄露。双容罐、全 容罐、薄膜罐不需要围堰。与自支承式储罐和地下罐比较,薄膜罐占地面积较小,建设周期 短,安全性能满足要求,价格较低,是理想的选择罐型。在 LNG 接收站的建设中,储罐的 罐型选择要综合考虑罐型的技术合理性、安全性、占地面积要求、接收站场地条件、建设期 以及社会人文环境等诸方面因素。作为 LNG 接收站最重要的设施,罐型的选择对接收站的 工程投资有较大的影响,该项工作必须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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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0105084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模式研究

— 740 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模式研究 沈小平 叶 飞 徐咏梅 朱怀意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510640) 摘要 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能力和保持竞争优势的 重要因素。企业应如何准确把握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范畴以及它们之间的 互动关系,构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之间动态的、双向的匹配、协同与 互动的创新模式,选择最佳的战略组合。 关键词 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协同,互动模式,企业战略 1. 引言 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两方面的内容,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已构成企业生存与发 展的两把厉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最大的障碍存在与技术系 统和管理系统,制约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的瓶颈也在于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一方面,落后 的工业基础形成的引进消化、吸收、模仿、研发技术创新模式已体现出弊端。另一方面,就 管理创新而言,我国企业的现行管理体系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形成的,总体 是借鉴西方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管理方法、管理技术为主流,管理创新也是受西方发达 国家的创新思维的影响。然而,我国企业所面临的是不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和激烈化的全球 竞争环境。企业成长与发展基础是实现工业化使命的同时走向信息化进程,这与西方发达国 家企业面临的环境和工业基础有着很大的差异。在我国企业实施创新过程中,存在着几个方 面的偏差:要么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涵义的界定上的含混或替代,主观扩大技术创新的范 畴,将战略、体制、组织、结构及营销创新等管理创新范畴的过程与活动归结到技术创新, 其结果使管理创新被替代;要么重技术创新,轻管理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硬要素——直 接创造效益的源泉看待,而管理创新则不然,管理创新对组织绩效的贡献因其难以量化的非 显性特征而被忽视;要么孤立静止看待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关系,而忽视了它们之间的互 动关系。技术创新和管理新的意义和价值已是不言而寓,二者既有着各自的内涵和使命,又 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互为动因和支撑条件。因此,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应构筑自 己的思维模式,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之路。那么,企业应如何准确把握技术创新和管理 创新的范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选择最佳的创新战略组合,构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 创新之间动态的、双向的匹配、协同与互动的创新模式,使其创新系统整体功能最优,是一 个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2. 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内涵 技术创新也称技术革新,是技术变革中继发明之后的一个技术应用阶段,技术创新的概念 提出迄今已有 70 多年,但至今尚未形成一个严格统一的定义。熊彼特认为技术创新是生产要 — 741 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是技术创新包括新产品 与新工艺以及产品与工艺的显著变化。国内学者认为技术创新是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产品或 新工艺从而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过程。在本文的研究中技术创 新主要是指技术领域或技术意义上的创新,在这里把技术创新界定在技术或者与技术直接相 关的范畴,而不涵盖体制、组织、结构、营销创新等管理创新的范畴。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 活动由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两部分组成,包括从新产品、新工艺的设想、设计、研究、开发、 生产和市场开发、认同与应用到商业化的完整过程。产品创新——为市场提供新产品或新 服务、创造一种产品或服务的新质量;工艺创新——引入新的生产工艺条件、工艺流程、工 艺设备、工艺方法。技术创新不仅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器,而且也是科技 与经济结合的催化剂。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和变化的需求来保 持和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从而提高企业当前和长远的经济效益,为了实现这一根本目的, 企业除了在充分重视核心产品的技术创新的同时还必须重视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是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为了使各种资源的利用更加合理、企业整个系统运行 更加和谐高效、生产能力得到更充分有效的发挥而进行的发展战略、管理体制、组织结构、 运作方式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法与技术以及文化氛围等方面的创新。包括创新战略——市场 创新——即开创一种符合顾客需求的营销方式、开辟新的市场;组织创新——设计和创建 匹配新的技术、新的战略、新的市场环境、新的企业战略、新的管理流程的组织结构和组织 过程;体制创新——创建运用和调动各种资源、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有效组合的管理体制以 及对权力的约束监督机制。 3. 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协同、递进式互动 3.1 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匹配与互动 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与竞争优势的形成,创新起着关键的作用,企业创新动力来源于 市场需求的拉动和技术进步的推动,全球市场竞争环境下,不创新是没有出路的。对于企业 而言重大创新或突破性创新与增量创新或渐进性创新同等重要,其实增量创新或渐进性创新 对企业绩效的贡献并不低于重大创新,一般在成熟市场领域,增量创新或渐进性创新是企业 获利的关键,而在新生领域,重大创新或突破性创新常有决定性作用。因而,无论是从产品 创新到工艺创新、从增量创新到重大创新,还是从渐进性创新到突破性创新,技术创新所带 来的绩效不仅在企业本身,而且对整个行业或工业领域产生积极影响,这是因为技术具有先 导性和渗透性,为同行业或相关工业领域起到了先导作用并创造出一种善于创新和学习的文 化氛围,使技术、经济环境以及管理理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往往只注重技术创新而不重视 管理创新以及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协调发展,因而难以发挥技术创新应有的作用。 技术创新的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市场需求的拉动,一方面来自与技术发展的推动,当前技 术及创新能力、管理模式、市场需求构成技术创新的技术、组织与环境的基础和支撑条件, 未来的技术及创新能力、市场需求、管理模式是技术创新的目标与动因。企业技术创新与管 理创新过程模型如图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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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EHS法律法规题库-刑法修正案(十一)试题含答案(33页)

应 知 应 会 知识要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修 正 案 ( 十 一 ) 》 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 并 将 于 2021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一 、 关 于 刑 事 法 律 责 任 年 龄 ( 修 正 ) 原 文 : 已 满 十 四 周 岁 不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人 犯 罪 , 应 当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处 罚 。 因 不 满 十 六 周 岁 不 予 刑 事 处 罚 的 , 责 令 他 的 家 长 或 者 监 护 人 加 以 管 教 ; 在 必 要 的 时 候 , 也 可 以 由 政 府 收 容 教 养 。 修 正 后 : 已 满 十 二 周 岁 不 满 十 四 周 岁 的 人 , 犯 故 意 杀 人 、 故 意 伤 害 罪 , 致 人 死 亡 或 者 以 特 别 残 忍 手 段 致 人 重 伤 造 成 严 重 残 疾 , 情 节 恶 劣 , 经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核 准 追 诉 的 , 应 当 负 刑 事 责 任 。 对 依 照 前 三 款 规 定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的 不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人 , 应 当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处 罚 。 因 不 满 十 六 周 岁 不 予 刑 事 处 罚 的 , 责 令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加 以 管 教 ; 在 必 要 的 时 候 , 依 法 进 行 专 门 矫 治 教 育 。 二 、 关 于 “ 公 交 车 抢 方 向 盘 ” 等 行 为 ( 新 增 ) 对 行 驶 中 的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的 驾 驶 人 员 使 用 暴 力 或 者 抢 控 驾 驶 操 纵 装 置 , 干 扰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正 常 行 驶 ,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的 , 处 一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 并 处 或 者 单 处 罚 金 。 前 款 规 定 的 驾 驶 人 员 在 行 驶 的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上 擅 离 职 守 , 与 他 人 互 殴 或 者 殴 打 他 人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的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三 、 关 于 “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 ( 新 增 ) 在 生 产 、 作 业 中 违 反 有 关 安 全 管 理 的 规 定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具 有 发 生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现 实 危 险 的 , 处 一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 ( 一 ) 关 闭 、 破 坏 直 接 关 系 生 产 安 全 的 监 控 、 报 警 、 防 护 、 救 生 设 备 、 设 施 , 或 者 篡 改 、 隐 瞒 、 销 毁 其 相 关 数 据 、 信 息 的 ; ( 二 ) 因 存 在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被 依 法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停 止 施 工 、 停 止 使 用 有 关 设 备 、 设 施 、 场 所 或 者 立 即 采 取 排 除 危 险 的 整 改 措 施 , 而 拒 不 执 行 的 ; ( 三 ) 涉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事 项 未 经 依 法 批 准 或 者 许 可 , 擅 自 从 事 矿 山 开 采 、 金 属 冶 炼 、 建 筑 施 工 , 以 及 危 险 物 品 生 产 、 经 营 、 储 存 等 高 度 危 险 的 生 产 作 业 活 动 的 。 四 、 关 于 “ 假 药 劣 药 ” ( 新 增 ) 违 反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足 以 严 重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或 者 单 处 罚 金 ; 对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严 重 危 害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 一 )生 产 、销 售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禁 止 使 用 的 药 品 的; ( 二 ) 未 取 得 药 品 相 关 批 准 证 明 文 件 生 产 、 进 口 药 品 或 者 明 知 是 上 述 药 品 而 销 售 的 ; ( 三 ) 药 品 申 请 注 册 中 提 供 虚 假 的 证 明 、 数 据 、 资 料 、 样 品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欺 骗 手 段 的 ; ( 四 ) 编 造 生 产 、 检 验 记 录 的 。 五 、 关 于 非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受 贿 罪 ( 修 正 ) 原 文:公 司 、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索 取 他 人 财 物 或 者 非 法 收 受 他 人 财 物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数 额 巨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可 以 并 处 没 收 财 产 。 修 正 后 : …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六 、 关 于 集 资 诈 骗 罪 原 文 :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使 用 诈 骗 方 法 非 法 集 资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二 万 元 以 上 二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修 正 后 :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使 用 诈 骗 方 法 非 法 集 资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单 位 犯 前 款 罪 的 , 对 单 位 判 处 罚 金 , 并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七 、 关 于 强 奸 罪 ( 新 增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无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 ( 一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情 节 恶 劣 的 ; ( 二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多 人 的 ; ( 三 ) 在 公 共 场 所 当 众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的 ; ( 四 ) 二 人 以 上 轮 奸 的 ; ( 五 ) 奸 淫 不 满 十 周 岁 的 幼 女 或 者 造 成 幼 女 伤 害 的 ; ( 六 ) 致 使 被 害 人 重 伤 、 死 亡 或 者 造 成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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