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9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759项,搜索耗时:0.0108秒。

3-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 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 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 条第一项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经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刘腊林 副组长: 林明俊 成 员:梁渭廉、赖海章、梁国斌、梁国荣、程元军、刘贵忠、 林海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按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度》规定执行。 清远市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 年 4 月 20 号 职业卫生管理架构图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刘腊林 副组长:林明俊 喷 涂 车 间 : 刘 贵 忠 成 品 仓 : 程 元 军 熔 铸 车 间 : 梁 国 荣 氧 化 车 间 : 梁 国 斌 挤 压 车 间 : 赖 海 章 人 事 部 : 梁 渭 廉 生 产 部 : 林 海 清远市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 年 4 月 20 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2.00

3-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 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 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 条第一项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经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刘腊林 副组长: 林明俊 成 员:梁渭廉、赖海章、梁国斌、梁国荣、程元军、刘贵忠、 林海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按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度》规定执行。 清远市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7 年 4 月 20 号 职业卫生管理架构图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刘腊林 副组长:林明俊 喷 涂 车 间 : 刘 贵 忠 成 品 仓 : 程 元 军 熔 铸 车 间 : 梁 国 荣 氧 化 车 间 : 梁 国 斌 挤 压 车 间 : 赖 海 章 人 事 部 : 梁 渭 廉 生 产 部 : 林 海 清远市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7 年 4 月 20 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XX(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 护设施施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 检查和监督管理,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 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 了认真检查,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 能力及评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 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 评审、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 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 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 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XXX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2.00

化工安全-1-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1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施施 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管理,认 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 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不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能力及评 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 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为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评审、验收结果 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 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 *********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6.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 保护意识;组织协调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及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设施进行 检查;为劳动者定期更换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常使用;配合职业卫生监督 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 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XXXXXX 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16.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 保护意识;组织协调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及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设施进行 检查;为劳动者定期更换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常使用;配合职业卫生监督 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 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XXXXXX 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18.年度职业卫生防治计划

2020 年职业卫生防治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业病 防治工作计划: 1、根据我单位存在的 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 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职业中 毒的发生。 2、自觉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 议,及时予以改正。 3、定于 月份,联系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单位工作场所进行职业 病危害检测、评价。 4、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 业健康检查工作,本年度体检时间定于 月份,并对体检结果异常者做出妥善安排 和调离。 5、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并定 期维修。 7、定期发放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劳动者在上岗时配戴。 8、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 发生。 xx 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责任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XX(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 护设施施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 检查和监督管理,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 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 了认真检查,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 能力及评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 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 评审、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 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 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 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XXX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1.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安字【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机构及 专(兼)职人员”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的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总经理) 成 员:***、***、*** 特此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 1 月 20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AQ_T 4251-2015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37

本文件《AQ_T 4251-2015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37》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014 KB 时间:2025-12-18 价格:¥2.0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2007-06-05 10_34

本文件《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2007-06-05 10_34》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484 KB 时间:2025-12-21 价格:¥2.00

2AQ206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

本文件《2AQ206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3.11 MB 时间:2025-12-26 价格:¥2.0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2007-06-21 11_17

本文件《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2007-06-21 11_17》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484 KB 时间:2025-12-26 价格:¥2.0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2007-09-19 15_18

本文件《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2007-09-19 15_18》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484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AQ_T 4253-2015 箱包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37

本文件《AQ_T 4253-2015 箱包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37》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826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AQ_T 4258-2015 玻璃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20

本文件《AQ_T 4258-2015 玻璃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20》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19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AQ_T 4256-2015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20

本文件《AQ_T 4256-2015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20》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27 M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AQ_T 4257-2015 宝石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20

本文件《AQ_T 4257-2015 宝石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2015-06-12 15_20》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755 KB 时间:2026-01-15 价格:¥2.00

1.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安字【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机构及 专(兼)职人员”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的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总经理) 成 员:***、***、*** 特此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 1 月 20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1-1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 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 保护规则,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 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 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 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 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 奖励。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 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定本行政区 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 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 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 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 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 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 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 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 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 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 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 防治责任。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 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 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 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 标准。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 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3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1.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安字【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机构及 专(兼)职人员”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的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总经理) 成 员:***、***、*** 特此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 1 月 20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 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 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 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 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 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 防治责任。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 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 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 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 标准。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 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0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 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 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 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 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 逐步改善。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 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 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 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 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 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 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 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 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 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 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8 KB 时间:2026-02-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