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 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 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 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 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 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 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 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 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 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 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 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 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 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 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 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 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 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 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 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 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 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 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 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 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 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 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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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1-A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 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 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 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 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 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 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 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 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 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 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 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 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安规定考试 85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 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 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 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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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3-A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 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 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4.2 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 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级、班组级 安全培训教育。 4.2 综合部负责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 安全培训教育和员工日常培训教育;负责本公司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包括:化学 品仓管工、机械设备操作工、化学品使用人员、电工等);负责建立、完善安全培训 教育档案。 4.4 综合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 教育,并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6 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7 安全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5 工作程序 5.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1.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资格培训 32 小时;每年再培训 12 学时)。 5.1.2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发生改变时,综合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安排其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5.1.3 本公司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综合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 2 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 5.1.4 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 后,综合部报主要负责人办理任职手续。 5.1.5 综合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育授课。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5.1.5.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5.1.5.2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目标。 5.1.5.3 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 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5.1.5.5 风险管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管理等。 5.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2.1 综合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 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部编制新的安全 操作规程,并对生产部相关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经综合部、安全主任和生产部安全 管理人员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2.3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2.4 危险岗位(机械操作工等)应经本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5 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不少于 12 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本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学时不应少于 24 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5.3.1.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5.3.1.2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 4 学时。 5.3.1.3 安全主任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PPT 的制作。 5.3.1.4 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审核。 5.3.1.5“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A.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B.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C.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 动纪律管理规定。 D.本公司的危险源及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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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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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 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 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 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 和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 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 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 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 批准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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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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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 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保 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 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 向行政部报告。 2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行 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 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部门, 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写《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用 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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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公司危化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登记。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化品采购、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 3.3 各部门/车间负责危化品的领用、使用、保管、记录。 3.4 部门/车间主任负责监督危化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4、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4.1 必须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4.2 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4.3 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 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方可离去。 4.5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 4.7 仓库责任部门应制定物品入库存验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隔离、隔开,分开放置。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 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 须严格职责。 4.10 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 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11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看护。危险化学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看守 人员不得带火种入库,上述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裤,防止因静电而 引发火灾事故。 4.12 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 50m 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 防火、防盗。在仓库周围应设防护网。 4.1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仓库除了检查、维护或搬运危险品时,其他任何时候危险化学品 仓库都必须关闭并上锁,仓库保管员在关闭库房时,应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4.14 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分类分项存放,不相容的化学品必须放在不同的仓库或者完全 分隔存放。 4.15 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对危险化学品 的外包装、规格型号、数量、标识、有效期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方可入库 存放。 4.16 危险化学品出库后,由使用部门或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未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使用 部门或单位办理退库,回收至危险品库,不允许随意倾倒、丢弃。 5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5.1 危化品使用前必须确保包装完好、无破损,外包装上挂贴“危险品安全标签或标识”, 附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无此两项的可视作不合格原材料,拒绝使用。 5.2 危化品使用区域需要临时堆放的,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要求分类堆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不易被碰倒,标识清楚,便于识别。 5.3 使用危化品前必须认真阅读“危险品技术说明书”,按照相应要求操作。 5.4 在使用危害特性为一、二、三类剧毒、活性稳定性、生物致病性、腐蚀性危化品时, 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危化品接触皮肤、进入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 5.5 使用具有燃烧性的危化品时,必须远离火源、高温环境;特别是危害特性为一、二 类燃烧性危化品要确保使用过程不产生静电、火花。 5.6 使用生物致病菌时,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在规范的无菌间操作。无菌间要求完 全符合致病菌操作要求。 5.7 使用危害特性为一类剧毒和极易爆炸燃烧的危化品,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 一人监督,其中监督人必须是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 5.8 使用危化品时,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状态,但不能有的流通风,防止危化品飞 扬扩散形成次生危害。 5.9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废弃物参照以下要求处置: 5.10 危化品要求使用干净,避免大量残留增加回收销毁的难度。严禁私自处置或不按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 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三、职责 1、物流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2、库管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安全环保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 附件是否齐全。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 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 泄漏。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 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 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 (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 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 和火源。 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 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 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 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 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 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 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 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 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 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 素进行检查。 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 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人员和公共安全,防止安全和环境污 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各类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归口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司生产区剧毒化学品的储 存、装卸、使用及报废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3.2 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出入库、装卸、运输全过 程的安全管理。 3.3 物流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贮存管理。 3.4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涉及本部 门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及报废等全程工作。 4 术语和定义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 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剧毒化学品判定是依据《剧毒化学品名录》(2008 版)上规定 的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大鼠试验,经口 LD50≤50mg/kg,经皮 LD50≤200mg /kg,吸入 LC50≤500ppm(气体)或 2.0mg/L(蒸气)或 0.5mg/L(尘、雾),经皮 LD50 的 试验数据,可参考兔试验数据。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5.1.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剧毒化学品,确保实行剧毒化学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5.1.2 负责购买剧毒化学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 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购买手续。 5.2 剧毒化学品的验收 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安全环保部专职人员及使用部门人 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剧毒化学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包装破损的不予接收,验 收后存放在专用仓库,登记入册,入库单和剧毒化学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 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5.3 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5.3.1 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和 安全标签,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5.3.2 剧毒化学品验收后,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主管领导及安全 环保部汇报。 5.3.3 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化学 品遗留在场地, 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5.3.4 存放剧毒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双人收发、两把锁、两本帐。 5.3.5 剧毒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化学 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 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5.3.6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剧毒化学品仓库(或室、柜)内, 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 5.3.7 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 一个人单独工作。 5.3.8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只能领取两天用量,剩余的必须及时回库,液氯使用 除外。 5.3.9 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化学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经总工程师、工艺技术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全环保部,经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 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 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0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 重新安排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5.3.11 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5.3.12 剧毒化学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5.3.13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设备管理部应对公司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 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 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 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 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 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进考核合格 后才能上岗。 4.4.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 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 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 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 2 次。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 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 管道震动情况; 5) 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 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6 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危险化学 品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 制值; 3)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 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的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 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 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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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方)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维护和保养、 设备运输和转场、辅助吊装等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的分包方完成的活动。 四、总则 1、劳务作业的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劳务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的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 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自备的车辆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⑥对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发包方)使用分包方时,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的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发包方将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 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分包方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 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对分包方自行配置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作业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 施的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录用人员的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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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和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和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和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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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 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 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 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 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 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 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 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 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 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 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 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 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 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 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 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 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 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 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 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7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 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我公司所属使用单位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 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 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 品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4.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 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 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 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 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 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5.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 凡因生产需要所购买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书,经营销售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入厂的危险化学品均 须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2. 采购应向经营销售单位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 安全数据需包括 经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预防等详细中文资料并具有 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装卸 1. 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供货商及运送车辆、押运人员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运输需有 资质,押运人员经培训合格有上岗证。 2. 化学性质相抵制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同一辆车上混合运输 3. 危险化学品装卸时,仓库管理人员对装卸区进行标识,确保厂区其它员工不进入装 卸区,并检查装卸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监督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按正确的方 式轻装轻卸,严禁拖、拉、抛、滚。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存储、发放, 1. 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 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2. 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 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并定期检测 3. 。 4. 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 做好记录。 5.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 仓库负责人上报,经厂区安保主任批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 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6. 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 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 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 工作。 六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 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 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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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受限空间 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 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4.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4.1 规定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作业前应办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 业证》)。 5.2 安全隔绝 5.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 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5.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警示牌,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5.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 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 5.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 (体积百分数)。 5.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无有毒有害 气体。 5.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 监测 5.5.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5.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 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 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 后方可恢复作业。恢复作业后,按要求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监测分析。 5.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5.6 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5.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5.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 带救生绳。 5.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随身配备易爆气体检测仪,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检修专用工具。 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等护品,现场要有冲洗用的应急水源。 5.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但噪声超过人 体所承受极限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 5.7 照明及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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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管理制度 顾客买单流程: 1,顾客统一到中央收银处收银,并给相应的游乐场券给顾客。 2,顾客凭游乐场券到收银员处打印当日游乐场进场收银小票。收银员收取游乐场副券,正 券交顾客。副券与收银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3,顾客凭游乐场正券及收银小票进入游乐场,收银小票交游乐场服务员留存,每天与收银 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4,游乐场服务员在游乐场区白板做记录,游玩顾客,收银小票要一致。 5,清机检查核对收银小票与副券一致。 6、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时,均应作好签收登记工作 7,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和收银小票时,主管应核对销售数据与交回的票券一致。 一、进出场管理 1、每天必须安排 1 个工作人员负责门票收取和监督管理。 2、游客进场时,工作人员须向其说明注意事项,详见附《游乐场温馨提示》。 3、不符合入场规定的,须提醒其整改,直到符合规定才能进场; 4、出于安全的考虑,场地有最大游玩人数容量限制,指同时允许游玩的最多人数: 游乐场为:1000人上限,当达到最大容量时,停止售票,并等场内游客出来后才能允许 其他游客进场。 5、进出场程序: (1)顾客凭票进场,收取票头及收银小票,副票给顾客自留;。工作人员给游客和其监护人 各一个佩戴牌,并登记佩戴牌编码和进场时间;提供餐饮地方进食,以免影响场内及吧台的 卫生。 (2)中途离场:当游客要暂时离场时,需登记佩戴牌号码和离场时间,并确认小朋友与其监 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游客离场。中途离场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回场时须核对佩戴 牌号码和离场时间,超过 30 分钟不能进场; (3)离场:确认游客与其监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小朋友离场,并收取佩戴牌。 6、游乐场赠票的使用时限为( )小时。使用赠票时,需提醒顾客玩乐时限,并在 1 小时后, 提醒顾客时间已到,或请其再次购票; 7、顾客使用套票时,提醒其先到游乐场游乐,再到观光区游玩。 二、卫生管理制度 (保洁) (一)游乐场清洁: 1、常规清洁:每天确保工作到位,确保场地洗手间的卫生达标,如中途不合格行为应履行告 知,不听劝阻者应按照相应的规章处罚制度执行。 2、清洁程序: (1)准备抹布、胶桶、扫把、清洁剂等用具; (2)用扫把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垃圾; 3、及时清洁: (1) 发现小孩拉尿/大便,及时用消毒水进行清洁消毒,并将其擦干,以免滑到; (2) 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 发现乱涂乱画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清除; 4、如卫生条件达到一定标准人员稀疏的情况下可以相应的休息 10 到 20 分钟。 5、进行常规清洁和消毒清洁后,负责人必须填写登记表。 三、游乐场机动游戏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游戏操作员) 为加强对游乐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游乐场游乐设 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游乐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时维修保养设备、 安全操作,采取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营。 游乐场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设备隐患,应立即停止开放乐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检查时间: (1) 日检:每天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整理和检查; (2) 周检:每个星期日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并加固零件; 游乐场安全自查项目: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检 查 设备 外表 (1)设备外装饰有无破损、锈 蚀; (2)把手、安全压杆是否牢固、 可靠、有无破损; (3)弹力毡和绳有无老化、龟 裂、裂口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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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识别记录表 编号 AQ-BD-038-A 类别 培训教育需求内容 培训教育对象 培训教育形式 培训时间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 月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权限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 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2 月 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2 月 工艺操作信息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3 月 安全设备设施、劳保用品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3 月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4 月 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4 月 岗位风险辨识及风险辨识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5 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5 月 职业健康及所在岗位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6 月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6 月 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7 月 安全管 理 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8 月 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9 月 生产安全技术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0 月 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职责、应急电话等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0 月 紧急情况处理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1 月 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2 月 火灾预防与逃生知识 是● 否□ 管理人员●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岗位安 全技能 事故应急演练、消防器材使用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其他 填写部门: 填写人: 日期:2016 年 1 月 1 月 备注:1、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需要认真填写;2、除上述课程外可在其他栏中根据部门需要填写相关的学习课程;3、对安全培训工作有更好的建议可 另附页说明。 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识别记录表 编号 AQ-BD-038-A 类别 培训教育需求内容 培训教育对象 培训教育形式 培训时间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 月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权限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 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2 月 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2 月 工艺操作信息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3 月 安全设备设施、劳保用品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3 月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4 月 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4 月 岗位风险辨识及风险辨识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5 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5 月 职业健康及所在岗位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6 月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6 月 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7 月 安全管 理 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8 月 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9 月 生产安全技术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0 月 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职责、应急电话等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0 月 紧急情况处理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1 月 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2 月 火灾预防与逃生知识 是● 否□ 管理人员●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岗位安 全技能 事故应急演练、消防器材使用 是● 否□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其他 填写部门: 填写人: 日期:2016 年 1 月 1 月 备注:1、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需要认真填写;2、除上述课程外可在其他栏中根据部门需要填写相关的学习课程;3、对安全培训工作有更好的建议可 另附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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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消 防 安 全 消防安全知识 火灾事故是现代社会危害较大,发生较频繁的灾害,据近年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群 死群伤火 灾事故。就拿 2007 年发生火灾来说,广东东莞樟木头镇名典咖啡语茶厅大火十死九伤,浙江省 温州市温富大厦 火灾事故亡人 21 人,新疆乌鲁木齐“1.2”德汇国际广场火灾三名英烈长眠于地,给人们 的教训是深刻的。痛定思 痛,反思火灾,最主要的教训是群众缺乏消防安全意识、缺少消防安全知识。因 此,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开展全民消防工作,是防火减灾最基础的工作。动员广大群众培养消防安全潜 意识刻不容缓。许多惨重灾难的发 生并不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而是诸多不安全因素凑到一起而造成的, 是人们因缺乏消防安全潜意识而受到了 最严厉的惩罚。火灾通常情况下不是天灾,而是人们的行为错误引 发的灾害。因此,防火减灾是人们不能不引起重视的大事。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时时、处处、事事注意 行为安全和保障环境安全,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的。 一、消防安全潜意识是个人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 消防安全潜意识,是指个人消防安全动机和行为达到不知不觉又很自觉的程度。一些发达国家国民素 质教育中很注重全民消防安全教育,从小孩抓起。有报道说,中国和曰本的学生联合举办夏令营,一到住地, 曰本学生第一时间要做的事就是熟悉酒店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而中国学生第一个想到的是吃饭的餐 厅怎么走。从 这些举动所反映出,曰本的学生消防安全潜意识较强,中国学生这方面就欠缺,万一出现火 灾情况,曰本学生自救能力要比中国学生强,因为首先人家消防安全潜意识很到位,每个人无论是居家还 是外出,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很多情况下都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几 乎是无处不在的,人处在各类建筑物里面或交通工具里面的时间是很多的,是否每个人都时时、处处想到 消防安全问题,是否每个人都具 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自防自救基本能力,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就十 分典型地反映出了消防安全潜意识的 缺乏,导致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了,不该有的严重后果产生了。现 代社会,人们要提高生存能力不能缺乏消防安全潜意识。火灾环境中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火灾危及人的 生命的最主要方面是有毒气体和烟尘,因此,了解一些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火灾实验技术数据对于发生火灾 后能够在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安全疏散是很有必要 的。我们在学习多方面知识的同时,也具备了很多种素质, 而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消防安 全潜意识强,平时会杜绝或减少很多隐患,火灾情况下 能及时正确应对,这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所必须具备的 基本素质。全国每年发生的 20 多万起火灾事故, 所有火灾事故几乎都重复一条教训,就是群众缺乏消防安全意识、缺少消防安全知识。大量的火灾事故,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灾害教训,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汲取教训。因此,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忽视消防安全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二、消防安全潜意识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遵循科学规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火减灾是社会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消防安全关系千家万户、 各行各业, 人们的消防安全潜意识是通过消防安全行为反映出来的,行为规范,既是安全的需要,也是文 明建设的需要。 人的行为要适应环境对消防安全的要求,保障消防安全,这是一种现代文明。环境条件不同对人的消 防安全行 为要求不同:有大环境不同,如城市与农村;有具体环境不同,如高层建筑与低层建筑;有特定 环境不同,如 易燃易爆场所与普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与非人员密集场所等。在不同的环境里,人们要规 范相应的消防安全 行为,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保护文明建设成果。比如工作或生活在高层建筑里的人,必 须共同维护建筑里的消 防设施,常见的堵塞通道和楼梯间、影响防火门启闭等行为既不文明又不安全,经 常留意这些不安全因素,有 效防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消防安全行为的要求上,就需要投资者、管理 者树立消防安全观念,履行法定 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出必要的消防安全行为。为一栋建筑提供完善的消防 设施,为一个人员密集场所提供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否则,一旦发生火灾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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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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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环保、员工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工程项目的范围:(1)新建工程项目。(2)改扩建工程项目。(3)计划检维修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4)确 保安全生产需紧急抢修的项目。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承包商的归口管理。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审查。 4. 管理程序 4.1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 4.1.1 进入本公司的承包商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以及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的安全 评审。 4.1.2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及业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4.1.3 本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行 政部门的安全资质评审,并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见附件 1。 4.1.4 承包商在获得项目合同后,项目开通前,应与公司签订《承包商施工安全协议书》AQBZH-WJ/7-2,未签订 安全协议书前,项目不得开工。 4.1.5 承包商获得项目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教育。 教育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合格率要达到 100%,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4.1.6 承包商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行安全承诺后,由本公司保安组发给“临时出入证”。出入施工 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 4.1.7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度和规定,保护好环境。 4.1.8 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必须品。 4.1.9 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2 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 4.2.1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 4.2.2 承包商应建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本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4.2.3 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政府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具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的资格证。 4.2.4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并经过定期复审。 4.2.5 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 2 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有事故 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4.2.6 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管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4.3 承包商的安全评审 4.3.1 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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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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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