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四氯乙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1,1,2,2-四氯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1,1,2,2-tetrachloroethane 中文名称 2: 四氯化乙炔 英文名称 2: acetylene tetrachlor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613 CAS No.: 79-34-5 分子式: C2H2Cl4 分子量: 167.8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1,2,2-四氯 乙烷 79-34- 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1,2,2-四氯 乙烷 79-34- 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1,2,2-四氯 乙烷 79-34- 5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和抑制作用, 可引起肝、肾和心肌损害。 短期吸入主要 为粘膜刺激症状。急性及亚急性中毒主要 为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症状。可有食欲减退 、呕吐、腹痛、黄疸、肝大、腹水。长期 吸入可引起无力、头痛、失眠、便秘或腹 泻、肝功损害和多发性神经炎。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不燃。遇金属钠及钾有爆炸危险。在接触 固体氢氧化钾时加热能逸出易燃气体。遇 水促进分解。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 性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 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 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 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 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 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 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防 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 化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 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 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 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 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 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5 TLVTN: OSHA 5ppm[皮]; ACGIH 1ppm,6.9mg/m3[皮]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 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 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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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三甲基戊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4-三甲基戊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4-trimethylpentane 中文名称 2: 异辛烷 英文名称 2: isooct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71 CAS No.: 540-84-1 分子式: C8H18 分子量: 114.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4-三甲基 戊烷 540- 84-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4-三甲基 戊烷 540- 84-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4-三甲基 戊烷 540- 84-1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或口服对身体有害。对皮肤有刺激性 。本品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 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 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遇强氧化剂会 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 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 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 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然后运至空旷的地方掩埋、蒸发、或焚烧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 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 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 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 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 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 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 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 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 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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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甲氧基丙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二甲氧基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dimethoxyprop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83 CAS No.: 77-76-9 分子式: C5H12O2 分子量: 104.1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氧 基丙烷 77- 76-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氧 基丙烷 77- 76-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氧 基丙烷 77- 76-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 激性。吸入具有麻醉作用。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 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 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 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 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 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 、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 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 ,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 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酸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 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 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 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 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 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 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2-硝基-2-氯丙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硝基-2-氯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chloro-2-nitropropane 中文名称 2: 2-氯-2-硝基丙烷 英文名称 2: 2-nitro-2-chloroprop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490 CAS No.: 594-71-8 分子式: C3H6ClNO2 分子量: 123.5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硝基-2-氯 丙烷 594- 71-8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硝基-2-氯 丙烷 594- 71-8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硝基-2-氯 丙烷 594- 71-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 并 散发出有毒气体。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由于火场中可能发生容 器爆破的情况,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 处操作。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 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 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 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 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 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 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 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 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 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 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 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 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 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 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 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 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 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 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6 KB 时间:2025-09-14 价格:¥2.00
2-羟基-2-甲基丙酸乙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羟基-2-甲基丙酸乙酯 化学品英文名称: ethyl hydroxyisobutyrate 中文名称 2: 羟基异丁酸乙酯 英文名称 2: ethyl-2-hydroxy-isobutyrat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446 CAS No.: 80-55-7 分子式: C6H12O3 分子量: 132.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羟基-2-甲 基丙酸乙酯 80-55-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羟基-2-甲 基丙酸乙酯 80-55-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羟基-2-甲 基丙酸乙酯 80-55-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具 有刺激性。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 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 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 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 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 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 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充装要控制 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 ,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 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 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 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 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 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9-14 价格:¥2.00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行业管理部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查看供热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值班值宿记录。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查看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记录。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安全生产条 例》 3、供热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检查记录及巡 检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4、查看锅炉检测报告。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一、 隐患 排查 治理 5、加强供热井盖建设管理及安全巡护,按标准建拆 改移井盖设施,配备专人对井盖进行日常巡护,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 管理的通知》(建城 [2013]68 号) 1、查看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人 员培训情况,是否留存记录。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二、 应急 管理 2、查看供热单位应急储备物资,如应急器材、设备 和物资。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 注: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应当 移送有权部门依法处理。 3.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山东省地下开采硬质粘土矿山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施指南 目 录 前 言 ..............................................................................................................................................3 引 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术语和定义 ...................................................................................................................................5 3.1 事故隐患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5 3.2 隐患排查 Screening for hidden risks......................................................................5 3.3 隐患治理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5 3.4 隐患信息 Hidden risks information..........................................................................6 3.5 隐患分级 Hidden danger degree.................................................................................6 3.6 隐患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hidden dangers.........................................................6 4 基本要求 .......................................................................................................................................6 4.1 成立组织机构 ...................................................................................................................6 4.2 实施全员培训 ..................................................................................................................6 4.3 编写体系文件 ..................................................................................................................7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7 5.1 隐患分级 ..........................................................................................................................7 5.2 隐患分类 ..........................................................................................................................7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8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8 6.2 制定排查计划 ..................................................................................................................8 6.3 隐患排查 ..........................................................................................................................8 6.4 隐患治理 ..........................................................................................................................9 7 文件管理 ..................................................................................................................................11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11 9 持续改进 .....................................................................................................................................12 9.1 评审 ..............................................................................................................................12 9.2 更新 ..............................................................................................................................12 9.3 沟通 ..............................................................................................................................12 附录 A 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13 附录 B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34 附录 C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35 附录 D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6 附录 E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台账............................................................................................37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2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6 一、装载机宜在 1~2 级土壤的场地作业,不宜在干燥粉尘大以及潮湿黏土地带进行作业。 二、作业前应对装载机进行检查,动臂、摇臂和拉杆不应有变形和裂纹,轴销应固定牢靠;铲斗应完好, 不应有裂纹,斗齿应齐全、完整不应松动。轮胎气压、各液压管接头液压控制阀是否正常,各润滑部位是否缺 机油等,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三、作业时应时刻注意周围人的情况,尤其是在倒车时,更应注意身后有无行人,在行驶或作业过程中, 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或机架上坐立。 四、行驶中,不应高速和急转弯。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在不平的场地上行驶及转弯时,严禁将铲运斗提 升到最高位置。 五、在坡道上不得进行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 靠后,再行启动。 六、夜间工作时,现场照明应齐全完好。 七、作业完毕后将装载机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 杆放在中间位置,进行清洁,润滑后关好门窗。 八、挖掘装载机停放时间超过 1h 时,应支起支腿,使后轮离地;停放时间超过 1d 时,应使后轮离地,并 应在后悬架下面用垫块支撑。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5 一、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三、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及废油、绵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四、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 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五、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 2/3。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 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六、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七、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八、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修人员, 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九、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十、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十一、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2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符合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不符 合 上升限位器失灵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不符 合 吊索具随意堆放,未采用吊架定 点摆放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0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xx 花园工程,位于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福建建专工程柏 花园内,由龙岩市成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福建龙岩工程勘察院勘察,龙岩市龙津建 设监理公司,监督单位为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概况:本工程由 1#、2#、16#楼 3 个子单位工程组成,其中 2#楼总建筑面积为 3842.2 平方米,1#及 16#楼总建筑面积为 6889.1 平方米。2#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23.7 米。1#、 16#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16.8 米。其中#楼一层为店面,层高为 4。9 米,二~六层 均为套房,层高 2.75 米;3#楼、5#楼底层为杂物间,层高 2。2 米,一至六层为套房,层 高 2.75 米。 柱截面尺寸:300×350、350×350、400×450、400×500、450×500mm、等各种截面 尺寸。 梁截面尺寸:框架梁为 200×500、200×600、250×450、250×600mm 等,次梁为 200×400、200×450、200×500mm 等各种截面尺寸。 二、各分项材料选用,搭设方法及施工要点: (1)、柱: ① 材料选用:立模采用 25MM 板材拼接,柱模拼档外侧两边各加钉 50×100MM 坚 向木楞,柱箍木条采用 50×120MM,剪刀撑、斜撑、水平撑均采用 50×100MM。 ② 施工要点: a、在楼面(基础面)弹出纵横轴线和四周边线,采用柱脚小方盘控制柱子平面位置 和标高,固定好小方盘位置,调整好标高。 b、先安装两端柱子,校正固定后,拉通长直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 c、在楼地面处一侧留清扫口,离楼地面 1.8M 留施工洞口,以便灌入砼和便于振捣。 d、为便于拆模,柱模与梁模连接处,梁模宜缩小 2—3MM,并锯成小斜面, e、柱间采用剪刀撑,水平撑,斜撑锚固,斜撑与地面成 45 度角。 (2)、梁: ① 材料选用:梁长大于 4M 以上的梁板采用 30MM,小于 4M 采用 25MM,支撑采 用 80 松木,水平撑,剪刀撑采用 25MM 木板。 ② 施工要点: a、在柱上弹出梁的中心线和梁底标高,先装梁底及部份琵琶撑以固定底模位置,然 后调整梁底模标高及起拱高度。 b、梁跨大于 4M 的梁要求起拱,起拱高度为 2%。 c、琵琶撑每根仅允许一个接头,且接头应尽量错开不在同一平面上,接头的拼接不 应大于 700mm。 d、距地面 500mm 起每间隔 1.5m 设一道拉杆,纵横设置。 e、在调整好梁底标高及起拱高度后,将琵琶撑的对拨楔钉在通长垫木板上,钉头露 出楔面 3—5MM。 f、支撑间距为 500MM。 g、梁底安装无误后,再安装梁侧模,就位后,钉流长楞木,楞木夹条木采用 50× 100MM。 (3)、板: ① 材料选用:板采用 18×920×1930 胶合板,楞木采用 80×80 方木@640,支撑采 用¢70 杉木@640,支托档采用 50×100 短撑木采用 30×120。 ②施工要点: a、根据楼层标高,在梁侧模板上钉水平横楞木(50×100),搁栅中部增设牵扛和支撑。 b、平台搁栅找平后,铺钉胶合板,板模与梁侧模齐平,不得嵌入梁内。 (4)、立柱模板超高部分支撑采用钢管支撑具体布置如下: a、牵杠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间距 900(即承载宽度),跨度 1000。 b、牵杠撑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做牵杠撑,纵向间距 1000,横向间距 900,跨高度 @1100 加设水平纵横连接杆。 (5)、运输道路: 在板上架设 130 高钢马凳,在马凳上架铺 80×80 横方楞木,在横楞木上铺设三支 80× 80 纵向楞木,上铺 18×920×1930 胶合板。 三、模板支撑计算 1 模板面板的计算: 1)荷载取值: A、荷载计算: 进行强度验算时,各类荷载首先应乘以分项系数与调整系数,分项系数恒载乘 1.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6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 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 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四、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五、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起重机的重量限制器、为距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动作应灵敏、可靠, 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 (二)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三)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各液压阀等装置不应有内外泄露,工作应可靠有效; (四)各连接件无松动; (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六、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 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 30℃时,方可开始作业。 七、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 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八、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九、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 当空间。 十、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 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十一、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 作业。 十二、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十三、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 吊。 十四、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 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 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十五、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十六、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十七、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十八、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十九、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二十、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500mm, 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 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 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二十二、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 80~90℃范围 内,水温未达到 80℃时,不得高速行驶。 二十三、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 应有人监护。 二十四、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 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 保护规则,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 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 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 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 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 奖励。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 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定本行政区 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 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 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 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 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 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 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 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 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 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 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 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 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 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 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 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 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 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1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1-A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锅炉、 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 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 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 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 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 手续。 4.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 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 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 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 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 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 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 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 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 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 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 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 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 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4.5.1 按车间、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 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 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 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 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 针对公司特点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7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 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8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 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 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9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6.1 公司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规定消防治安组的职责,并上报当 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6.2 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6.3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调整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和消防治安组人员,并组织演练。 4.7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 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的决定。 4.8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综合考核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消防器材登记台帐》 《会议记录》 《灭火器点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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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GD20111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1 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 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支撑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3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 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7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顶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GD20111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33-38 座)及地下室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1 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 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支撑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3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 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7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顶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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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 益的原则。 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 开发相结合。 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 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 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 固、提高防洪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 恢复与救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 助。 第八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 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 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 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 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二章防 洪规划 第九条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 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江河、 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 准。 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或者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分别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编制,报本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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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锤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7 一、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 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 5m 以外监视。 二、柴油打桩锤应使用规定配合比的燃油,作业前应将燃油箱注满,并将出油阀门打开。 三、作业前,应打开放气螺塞,排出油路中的空气,并应检查和试验燃油泵,从清扫孔中观察喷油情况; 发现不正常时,应予调整。 四、作业前,应使用起落架将上活塞提起稍高于上汽缸,打开储油室油塞,按规定加满润滑油。对自动润 滑的桩锤,应采用专用油泵向润滑油管路加入润滑油,并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 五、对新启用的桩锤,应预先沿上活塞一周浇入 0.5L 润滑油,并应用油枪对下活塞加注一定量的润滑油。 六、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并应重点检查导向板的固定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作业。 七、应检查并确认起落架各工作机构安全可靠,起动钩与上活塞接触线在 5~10mm 之间。 八、提起桩锤脱出砧座后,其下滑长度不宜超过 200mm。超过时应调整桩帽绳扣。 九、应检查导向板磨损间隙,当间隙超过 7mm 时,应予更换。 十、应检查缓冲胶垫,当砧座和橡胶垫的接触面小于原面积 2/3 时,或下汽缸法兰与砧座间隙小于 7mm 时, 均应更换橡胶垫。 十一、对水冷式桩锤,应将水箱内的水加满。冷却水必须使用软水。冬季应加温水。 十二、桩锤启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 十三、在桩贯入度较大的软土层起动桩锤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 100mm 时,再开启油 门启动桩锤。 十四、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入土 3m 以上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十五、锤击中,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说明书规定。目视测定高度宜符合出厂说明书上的目测 表或计算公式。当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减少油门,控制落距。 十六、当上活塞下落而柴油锤未燃爆时,上活塞可发生短时间的起伏,此时起落架不得落下,应防撞击碰块。 十七、打桩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拉好曲臂上的控制绳;在意外情况下,可使用控制绳紧急停锤。 十八、当上活塞与起动钩脱离后,应将起落架继续提起,宜使它与上汽缸达到或超过 2m 的距离。 十九、作业中,应重点观察上活塞的润滑油是否从油孔中泄出。当下汽缸为自动加油泵润滑时,应经常打 开油管头,检查有无油喷出;当无自动加油泵时,应每隔 15min 向下活塞润滑点注入润滑油。当一根桩打进时 间超过 15min 时,则应在打完后立即加注润滑油。 二十、作业中,当桩锤冲击能量达到最大能量时,其最后 10 锤的贯入值不得小于 5mm。 二十一、桩帽中的填料不得偏斜,作业中应保证锤击桩帽中心。 二十二、作业中,当水套的水由于蒸发而低于下汽缸吸排气口时,应及时补充,严禁无水作业。 二十三、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 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 二十四、停机后,应将桩锤放到最低位置,盖上汽缸盖和吸排气孔塞子,关闭燃料阀,将操作杆置于停机 位置,起落架升至高于桩锤 lm 处,锁住安全限位装置。 二十五、长期停用的桩锤,应从桩机上卸下,放掉冷却水、燃油及润滑油,将燃烧室及上、下活塞打击面 清洗干净,并应做好防腐措施,盖上保护套,入库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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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9-A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员工和本公司财 产安全,达到机械设备与员工的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见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的管理。 3 引用文件(无)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2 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5 程序内容 5.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 5.2 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和定期﹑预防二级保养两种。 5.3 一级保养:每日由生产部的各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点检项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润 滑﹑锁紧﹑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查结果填入《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保养记录》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运转和滑动部分是否异常。 ②运转和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 ③紧固部件是否松动。 ④有无震动﹑噪音现象。 ⑤控制开关﹑仪表是否正常。 ⑥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等。 5.4 二级保养:由生产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 对所有机械设备及夹具进行周期性检查﹑润滑﹑调整和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 行。并将保养﹑检查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 二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传动系统:皮带疲劳损坏。 ②油类系统:齿轮箱润滑油变质。 ③电器线路:仪表损坏,指示线路失控等。 2 ④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损坏,空气过滤之异常等。 5.5 作业员工在每日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部门负 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维修部申请维修,维修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 5.6 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并上锁。 5.7《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生产部。《机械设 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行政部。 6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机器设备外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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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表 (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编号: 培训班名称 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培训班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内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 规章、规程和规范; ○2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 管理专业知识; ○3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 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 安全生产责任制 培训效果 评估 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使管理层认识各自的安全职 责。 培训中不足 的改善措施 本次培训总体效果比较好,对管理人员来说,应适当增加一些实际的案 例,将会更有效果。 备注: 制表: 审核: 年 月 日 培 训 签 到 表 日期 会议名称 时间 讲师 记录人 参加人员签到栏 地 点 岗位(职务) 姓 名 岗位(职务) 姓 名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 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 励。 第十二条每年 6 月 5 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 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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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 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 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 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 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 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 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 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 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 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 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 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 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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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3 一、工程概况,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方工程所处的地段,周边的环境。 (二)四周市政道路、管、沟、电缆等情况。 (三)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施工季节、原状土放坡形式及其他要求。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工程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 (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要有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包括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φ、 内聚力 c、渗透系数 K 等数据。 (二)施工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地下水情况。 (三)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道、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四)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基础荷载及上部结构现状,如有裂缝、 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五)土方工程四周道路的距离及车辆载重情况。 四、土方工程施工: (一)施工准备工作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 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3. 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4.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二)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深度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 稳定,如不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开挖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 别确定(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要预留 15~30cm 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三)土方开挖 开挖前应根据边坡形式、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施工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 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载堆放。 开挖前明确开挖机械的选型及开挖程序,选定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做好地面和坑内排水设施,编制 冬季、雨季、汛期安全施工措施等。 (四)开挖监控 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 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五、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施工前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 要求进行设计。 (二)人工挖土方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 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 10m, 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三)挖土方前对于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四)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五)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六)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七)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八)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九)结合工程特点制定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地下水控制 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 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 内容如地下水控制方法;涌水量估算;降水截水措施等。 七、附图表 机械设备投入表、土方开挖的路线图、土方开挖剖面示意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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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市××号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XXXX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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