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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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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2.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 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三、职责 1、物流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2、库管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安全环保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 附件是否齐全。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 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 泄漏。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 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 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 (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 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 和火源。 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 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 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 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 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 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 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 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 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 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 素进行检查。 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 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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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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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有效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 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第三条 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层层组织落实。 第四条 全公司范围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被检查 的部门、分公司必须积极配合,相关负责人须汇报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第五条 各部门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每月自查不少于一次。 分公司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每季度自查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办事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及班后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营业及 办公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消防设施、器材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备及正常使用;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死角; 6.安全生产计划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和实施; 7.车辆安全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 8.安全生产台帐及安全事务记录是否完备。 第九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 1.综合检查:如公司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以及各部门、分 公司及班组定期组织的综合自查等; 2.专项检查:如车辆安全、消防安全、劳保用品使用等专 项检查; 3.节假日前组织的常规检查。 第十条 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均要做好检查记录,相关人员 签名后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如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由检查机构发出 《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 整改责任落实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第十二条 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须按照整改意见制 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第十三条 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制定临时防 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本单位无能力解决 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部报告。 第十四条 隐患整改完成后,整改单位应将整改情况报告及 有关记录及时报送公司安全保卫部存档备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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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根据《安全生产法》 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 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 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含 10 人),30 人以 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 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10 人以下 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 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 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 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 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用工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可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有权向 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 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 负责人如实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公司安 全保卫部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如实报告。如有需要,事故现 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安全保卫部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报告。 第九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相关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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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和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受限空间 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 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4.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4.1 规定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作业前应办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 业证》)。 5.2 安全隔绝 5.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 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5.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警示牌,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5.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 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 5.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 (体积百分数)。 5.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无有毒有害 气体。 5.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 监测 5.5.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5.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 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 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 后方可恢复作业。恢复作业后,按要求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监测分析。 5.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5.6 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5.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5.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 带救生绳。 5.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随身配备易爆气体检测仪,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检修专用工具。 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等护品,现场要有冲洗用的应急水源。 5.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但噪声超过人 体所承受极限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 5.7 照明及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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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最全)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工作,预防、 控制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为。 3、职责 安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的监管; 各部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执行。 4、内容 4.1 本制度所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 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 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 1 天申请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 可证。 4.3 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4 作业许可证应包含作业活动的基本信息,具体包括: 作业部门、作业区域、作业范围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危害及控制措 施、作业申请、作业批准、作业关闭。 4.5 许可证的申请 4.5.1 提供申请资料 作业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前应 准备如下相关资料: 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②工作安全分析结果; ③应急救援计划; ④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⑤其他。 4.5.2 工作安全分析 工作安全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 相应的控制措施等。步骤如下: ①选择要进行分析的工作; ②把工作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或步骤; ③观察工作的流程, 识别每一步骤相关的危害; ④认识可能的风险; ⑤确定预防风险的控制措施。 4.5.3 书面审查 收到申请人的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 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申请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 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 ①作业的详细内容; ②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 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③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应急措施; ④安全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情况,如《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个人防护装备管理规范》等; ⑤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 施; ⑥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⑦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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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

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度 为保证我矿“两预防一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超 前防范,动态管理;提高评价的针对性,促进自我约束、自 我提升工作机制,根据郑煤《关于推行煤矿安全生产“1234” 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郑煤【2017】61 号)要求和煤矿企 业安全综合评价细则,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职责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安全生 产评价领导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副总师、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职责 1、矿长职责: 矿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成 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制 度。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定期听取分管领导、部门对安全生产 综合评价情况汇报;组织制定整改工作计划、落实整改资金; 健全机构、配备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正常开展。 2、安全矿长职责: 对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负直接领导、监督责任,每周 组织一次由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 综合评价工作;参加综合评价,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责任、 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监督检查整改安全措 施落实到位。落实矿井评价分类管理要求。 3、其他副矿长职责: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负直接领导责 任,参加每周定期检查评价,经常性的开展分管专业内的安 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对本专业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 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确保分 管专业安全生产评价扎实有效开展。 4、总工程师职责: 对综合评价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综合评 价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 全生产综合评价。重点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 方面的评价。 5、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主任)职责: 副总工程师、专业科室的科长(主任)是本专业安全生 产评价直接责任人,对综合评价负技术和具体管理责任,负 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 二、工作制度 1、矿长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全矿性安全生产综合评价,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矿井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5.00

07-游乐场管理制度

游乐场管理制度 顾客买单流程: 1,顾客统一到中央收银处收银,并给相应的游乐场券给顾客。 2,顾客凭游乐场券到收银员处打印当日游乐场进场收银小票。收银员收取游乐场副券,正 券交顾客。副券与收银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3,顾客凭游乐场正券及收银小票进入游乐场,收银小票交游乐场服务员留存,每天与收银 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4,游乐场服务员在游乐场区白板做记录,游玩顾客,收银小票要一致。 5,清机检查核对收银小票与副券一致。 6、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时,均应作好签收登记工作 7,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和收银小票时,主管应核对销售数据与交回的票券一致。 一、进出场管理 1、每天必须安排 1 个工作人员负责门票收取和监督管理。 2、游客进场时,工作人员须向其说明注意事项,详见附《游乐场温馨提示》。 3、不符合入场规定的,须提醒其整改,直到符合规定才能进场; 4、出于安全的考虑,场地有最大游玩人数容量限制,指同时允许游玩的最多人数: 游乐场为:1000人上限,当达到最大容量时,停止售票,并等场内游客出来后才能允许 其他游客进场。 5、进出场程序: (1)顾客凭票进场,收取票头及收银小票,副票给顾客自留;。工作人员给游客和其监护人 各一个佩戴牌,并登记佩戴牌编码和进场时间;提供餐饮地方进食,以免影响场内及吧台的 卫生。 (2)中途离场:当游客要暂时离场时,需登记佩戴牌号码和离场时间,并确认小朋友与其监 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游客离场。中途离场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回场时须核对佩戴 牌号码和离场时间,超过 30 分钟不能进场; (3)离场:确认游客与其监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小朋友离场,并收取佩戴牌。 6、游乐场赠票的使用时限为( )小时。使用赠票时,需提醒顾客玩乐时限,并在 1 小时后, 提醒顾客时间已到,或请其再次购票; 7、顾客使用套票时,提醒其先到游乐场游乐,再到观光区游玩。 二、卫生管理制度 (保洁) (一)游乐场清洁: 1、常规清洁:每天确保工作到位,确保场地洗手间的卫生达标,如中途不合格行为应履行告 知,不听劝阻者应按照相应的规章处罚制度执行。 2、清洁程序: (1)准备抹布、胶桶、扫把、清洁剂等用具; (2)用扫把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垃圾; 3、及时清洁: (1) 发现小孩拉尿/大便,及时用消毒水进行清洁消毒,并将其擦干,以免滑到; (2) 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 发现乱涂乱画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清除; 4、如卫生条件达到一定标准人员稀疏的情况下可以相应的休息 10 到 20 分钟。 5、进行常规清洁和消毒清洁后,负责人必须填写登记表。 三、游乐场机动游戏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游戏操作员) 为加强对游乐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游乐场游乐设 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游乐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时维修保养设备、 安全操作,采取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营。 游乐场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设备隐患,应立即停止开放乐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检查时间: (1) 日检:每天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整理和检查; (2) 周检:每个星期日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并加固零件; 游乐场安全自查项目: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检 查 设备 外表 (1)设备外装饰有无破损、锈 蚀; (2)把手、安全压杆是否牢固、 可靠、有无破损; (3)弹力毡和绳有无老化、龟 裂、裂口等现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08-游乐场规章制度

游乐场规章制度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 进入本场地前,家长须仔细阅读入场须知: 1、本场地游玩一律凭票入场。 2、身高 110cm 以下儿童进场游玩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禁止儿童单独进场。请家 长善尽监护的义务,家长必须为年满 18 周岁以上行动方便的成年人。 3、 4、儿童身上的硬物、尖物(如:玩具、危险品等)不可带入设备。 5 不得出现不安全游玩行为,严禁在安全网上攀爬嬉闹,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6、在海洋球池内玩时,头部应露出球面,不准用海洋球互相抛打或把球带出球池。 7、不得用力拽拉椰子树,以免旋转速度过快发生危险。 8、不得直接从设备高处直接跳下,以免摔伤或撞到其他小朋友。 9、请不要在场内吃零食、喝饮料; 10、禁止在场内大小便或随地吐痰,如遇儿童呕吐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 联系,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11、禁止在管道中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伙伴通过; 12、为保证健康和安全,禁止患有心脏病、传染病、精神病或痴呆症的儿童入场; 13、本场内设施均出于安全考虑,凡违反以上规则而导致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将由 责任人一方承担,非设备质量问题原因造成的事故本场地概不负责。 14、本场地不负看管责任,贵重物品及鞋子请家长自行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儿童乐园员工管理制度 一、员工录用与离职: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 发试用期工资。 本乐园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 呈。经批准后,交回工作服,方可领取工资。 二、考勤管理: 1、正常劳动时间按三班轮换。 2、上班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提前电话通知,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 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吃饭时间:吃饭时间为 40 分钟,逾时 未归者按迟到处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7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12-铸造车间管理和奖惩制度

铸 造 车 间 管 理 和 奖 惩 制 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遵守上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请假提交请假条,特殊情况来不及的必须电话联络。 2、上班时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听从调度,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任务实施时,必须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禁违反和擅自改变工艺制度,遇到 疑问要请示。 4、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的长发和饰物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5、工作时遇到劳动工具、起吊设备、生产资料调配冲突时应相互谦让,服从调配。 6、禁止消极怠工、旷工, 严禁酒后上班。 7、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或打扰他人,工作时间严禁打闹聚堆聊天。不准做与本职工作 无关的事务。 8、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资源。 9、爱护公共环境,保持车间清洁有序,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和其它废弃杂物。 10、语言文明,举止文雅大方,待人热情礼貌,不大声喧哗和讲粗话。 二、岗位责任制 1、造型工 ﹙1﹚ 按作业工票领取自己所需模样,认真检查核对,明确任务,熟悉造型工艺,做到不 掉瓜台、活块和垫板,模样必须在平板上造型,并刷好脱模剂,作好造型前的准备。 如有疑问必须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 ﹙2﹚ 造型工在造型过程中,按模样的工艺要求,选择合适的工装,确 定浇冒口的位置和尺寸,冒口高度不准超过 250mm,严禁一箱多铸。 ﹙3﹚ 造型工在造型过程中,模样周围的型砂应舂紧实,根据砂型的硬化情况选择合适的 起模时间,应在铸型完全硬化前及时将模样起出,避免因砂型硬化时间过长失去退 让性而损坏模样。 ﹙4﹚ 造型工要爱护模样,严禁随意敲打模样。在造型完成后,必须将模样清理干净,并 检查是否完好,归还到指定位置,若有损坏,告知产前安排修理。 ﹙5﹚ 合箱前,造型工要认真检查砂型砂芯,如发现有掉砂、垮砂及型面不平的一定要先 进行修补及磨平后再交配砂工刷涂料,严禁将带有缺陷的铸型合箱。 ﹙6﹚ 合箱时,必须保证上箱的浇口、冒口、出气孔及芯头排气孔畅通,无堆积堵塞。 ﹙7﹚ 合箱过程中,班长应根据铸型的大小和浇铸的需要,视车间场地,安排班员将铸型 统一摆放成排,留出通道,便于浇铸和堵水。 ﹙8﹚ 合箱后要泥好箱,杜绝跑水,在砂箱明显处标明铸件牌号、重量和编号。 ﹙9﹚ 开炉时,压铁人员应根据产品的重量和尺寸,选择合适的压铁,压铁要平衡,尽量 压在箱档上并且便于浇铸和补缩,能使用卡子的一定要使用卡子。 ﹙10﹚ 开炉过程中,浇注人员、大炉工、行车工和辅助人员都必须听从开炉总指挥的各项 指令(如:快浇、慢浇、收包、暂停、补缩、盖砂和回水等),要积极配合,协调一 致。 ﹙11﹚ 浇注时,总指挥应根据铸件的重量和浇包的容量进行准确估水,并且承担因估水不 当而产生废品的责任。 ﹙12﹚ 回水回在“球化用压板模”、“回水模”或指定位置。 2、配砂工 ﹙1﹚ 配砂工应根据铸型的大小配制用砂,并根据型砂温度和环境温度及时调整好固化剂 酸值和比例,在生产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确保型砂质量,避免因配制型砂 不合格而造成铸型报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22-员工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员工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一、重点技术工作人员安全教育 液化气分装站被列入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对技工应作安全教育, 并经考核,建立个人技术档案。分装站技术工种:电工、电焊工、检 验工、槽车司机、机动车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操 作,并由公司建立个人技术档案。 安全员、消防员、检修工、机泵工、运行工、电工、充装工、保 安等必须先取得有关部门的上岗证书并由单位自行考核,合格后方可 独立操作,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考核,考核成 绩情况列入个人技术档案。 对上述考核不合格者绝不能让其独立上岗,不合格者可予补考, 但两次考核均不合格者,则坚决调离工作岗位。 个人技术档案记载成绩作为评奖、调资依据。 二、新工人进站工作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被安排进站区工作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分三级进行: (1)储配站一级教育(暂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 ①液化气基本知识 ②详细介绍消防知识和有关器材的使用 ③储配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④介绍生产情况和特点 ⑤劳动及规章制度 (2)基层二级教育,由基层负责辅导 ①讲述储配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②介绍各工作岗位的任务 ③介绍主要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④讲述技术考核和奖罚制度,考勤制度 (3)班组或师徒三级教育,由班组长或其师傅辅导 ①新职工上岗的工作任务 ②所担负的技术性内容及其操作规程 ③本岗位安全制度及每周、每月应参加非生产任务的活动 ④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互相配合的重要性 3、操作人员“三懂”、“四会”内容 操作人员经过学习、培训和实际操作,应在短期内学会“三懂” 做到“四会”。 (1)“三懂”内容 ①懂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结构(包括消防器材) ②懂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工作原理 ③懂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工艺流程,液化气的物理化学特性,安 全规范及操作规程 (2)“四会”内容: ①会检查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安全可靠情况,使用它完成生产任 务和防火灭火措施 ②会设备、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专人负责的由专人保养)和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5.00

【汇编】2021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汇编(90岗位

2021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90 个岗位汇编版) **有限责任公司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 办公室主任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目标,公司行政副总经理与办公室主任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 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3、协调好员工的后勤保障的安全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工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工人)及全体员工要培训考核工作。 6、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7、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场所物质检测及员工的体检工作。 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a)员工岗位能力满足率达 100%;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在岗职工培训率为 100%; c)进出车辆、人员登记率达 100%; d)加强安全责任考核,安全责任考核率达到 100%。 三、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细则执行。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行政副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4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5.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教育培训与考试-8、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小贴士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外来人员安全须知 进入厂区后请为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来宾阅读下列安全须 知,并请遵守: 1. 进入本公司请主动于大门登记,进入公司厂区内,请注意各 种警示标志,如遇火情或突发事件,请跟随我司员工或陪同人员 一起疏散到 安全地方; 2. 进入厂区检修时请务必关闭电源,动力设备,并挂牌上锁, 禁止他人启动作业,粘贴警示标识; 3. 如需要动火的,施工前请务必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 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 措施;动火时两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两者与火点的安 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随地 大小便,请勿吸烟、喝酒、打架、斗殴,不得醉酒作业、隐瞒工 伤事故等; 4. 请在操作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线和安全 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和失效,未更换或修 复前不得投入使用; 5. 请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确认完好,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 接长或拆换,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零部件的防护罩不得任 意拆卸,请勿用手触摸刃具、 模具和砂轮;凡受潮、变形、裂纹、 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不得将受 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6. 施工过程中不得堵塞通道,及消防设施,不得使主干道有积 水、污泥等污染物,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护措施,防止地面、墙 面、设备等受损; 7. 若需登高作业时,请务必佩戴安全安全绳及安全保护用品, 高处作业时请勿高处抛物; 8. 请勿在施工区域遗留易燃易爆物品(如:橡胶水、油漆、稀 释剂等)每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将垃圾带离施工现场。 9. 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安全办公室统一负责。 10. 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规定,由专人带 领。 11.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工厂其他管理规定。 12.请勿在厂区内嬉戏打闹,以免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谢谢您的配合,祝您在参观或施工期间顺利、舒心、愉快!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教育培训与考试-机械安全操作基础知识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机 械 安 全 操 作 机械安全操作基础知识    一、机械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和种类有哪些?      机械事故造成的伤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机械、设备中的 齿轮、支带轮、滑轮、卡盘、轴、光杠、丝杠、供轴节等零、部件都是作 旋转运动的。旋转运动造成人员伤害的主要形式是绞隽和物体打击伤。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锻锤、冲床、 切钣.冲床的施压部件、牛头刨床的床头、龙门刊床的床面及桥式吊车大、 小车和升降机构等,都是作直线运动的。作直线运动的零、部件造成的伤 害事故主要有压伤、砸伤、挤伤。      3、刀具造成的伤害。例如车床上的车刀、铣床上的铣刀、钻床上的钻头、 磨床上的磨轮、锯床上的锯条等等都是加工零件用的刀具。刀具在加工零 件时造成的伤害主要有烫伤、刺伤、割伤。      4、被加工的零件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在对零件进行加工的过程中, 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这类伤害事故主要有:①被加工零件固定不牢被 甩出打伤人,例如车床卡盘夹不牢,在旋转时就会将工件甩出伤人。②被 加工的零件在吊运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砸伤。      5、电气系统造成的伤害。工厂里使用的机械设备,其动力绝大多数是 电能,因此每台机械设备都有自己的电气系统。主要包括电动机、配电箱、 开关、按钮、局部照明灯以及接零(地)和馈电导线等。电气系统对人的伤 害主要是电击。      6、手用工具造成的伤害。      7、其他的伤害。机械设备除去能造成上述各种伤害外,还可能造成其 他一些伤害。例如有的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伴随着发生强光、高温,还有的 放出化学能、辐射能,以及尘毒危害物质等等,这些对人体都可能造成伤害。   二、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么?      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是:      1、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加工观察和清 除杂物;同时也应便于维修人员的检查和维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4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27.承包商管理制度(7-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环保、员工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工程项目的范围:(1)新建工程项目。(2)改扩建工程项目。(3)计划检维修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4)确 保安全生产需紧急抢修的项目。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承包商的归口管理。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审查。 4. 管理程序 4.1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 4.1.1 进入本公司的承包商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以及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的安全 评审。 4.1.2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及业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4.1.3 本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行 政部门的安全资质评审,并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见附件 1。 4.1.4 承包商在获得项目合同后,项目开通前,应与公司签订《承包商施工安全协议书》AQBZH-WJ/7-2,未签订 安全协议书前,项目不得开工。 4.1.5 承包商获得项目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教育。 教育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合格率要达到 100%,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4.1.6 承包商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行安全承诺后,由本公司保安组发给“临时出入证”。出入施工 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 4.1.7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度和规定,保护好环境。 4.1.8 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必须品。 4.1.9 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2 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 4.2.1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 4.2.2 承包商应建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本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4.2.3 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政府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具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的资格证。 4.2.4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并经过定期复审。 4.2.5 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 2 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有事故 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4.2.6 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管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4.3 承包商的安全评审 4.3.1 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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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1.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承包商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承包商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外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发包方 将建设工程项目、生产或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以合同约定方式委 托给其他专门或专业公司完成的单位。 3.2 承包方 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被公司各单位(发包方)雇佣,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 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 3.3 安全技术交底 在某一单位工程或一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向参与工程的人员进 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工程人员对工程特点、工作方法和风险分析、相关程序、 作业许可、规定要求、安全要求与安全措施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 组织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基本要求 4.1 发包方应建立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或在承包方管理制度中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篇章; 4.2 发包方应明确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和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管 理职责。安全环保部应参与对承包方的选择、评审,并对发包方的管理; 4.3 发包方应指派有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员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必要时安排参加发包项 目相关的安全管理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4.4 发包方应辨识发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知或潜在的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5 发包方应制定承包方安全管理评定与考核标准,定期评估承包方安全管理绩效,将 评估结果作为选择和评价承包方的主要依据,督促承包方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4.6 发包方应制定与发包项目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计划,并与承包方进行沟通。 5.承包方安全管理 发包方应建立和完善承包方安全管理的流程,应包括承包方选择、招投标管理、资 格评审、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完工和验收监督、承包 方安全绩效评价等内容。 5.1 选择承包方 发包方主管部门在选择承包方前,应咨询安全环保部,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规模、特 性、复杂程度以及已知、潜在的危害,建立明确的安全管理需求和要求。招标文件应有 安全文明作业内容,明确对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5.2 招投标安全管理 发包方应将投标单位安全管理状况作为参加投标的前提条件,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 的资质证明和需要提供的其他安全管理文件。发包方对不能提供资质证明、或不符合要 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进入下阶段的评标。 5.3 合同前承包方安全资格评价 发包方应制定合格承包方选择标准。在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发包方应按照 合格承包方选择标准对承包方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 5.4 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承包方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协议的内容应 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发包方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要求; ——施工环境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施工过程中的 禁止和许可事项; ——承包方应选择和配置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 考核; ——承包方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承包方应编制与项目承包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在作业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装备; ——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承包方应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承包方应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 ——承包方应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岗位安全责任制-装载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装载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提 高 安 全 生 产 认 识 , 增 强 自 我 防 护 意 识 ,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 二 、 装 载 机 必 须 由 持 有 特 种 操 作 证 的 人 员 上 岗 操 作 , 无 证 人 员 严 禁 上 岗 操 作 。 三 、 装 载 机 的 制 动 器 、 喇 叭 、 车 灯 、 转 向 器 等 必 须 齐 全 有 效 , 驾 驶 员 应 按 章 操 作 , 不 违 章 。 四 、 铲 斗 满 载 运 送 时 , 必 须 保 持 在 低 位 置 ( 距 地 面 0.4 米 左 右 )。 五 、 满 载 运 输 时 , 应 避 免 下 坡 前 行 , 不 得 已 时 可 倒 退 下 坡 , 另 应 避 免 满 载 倒 退 上 坡 。 六 、 卸 料 时 铲 斗 应 有 合 适 的 高 度 。 铲 斗 过 高 会 使 倾 卸 物 砸 坏 车 厢 或 尘 土 飞 扬 ,铲 斗 过 低 会 碰 撞 车 辆 。 七 、 工 作 时 动 臂 下 严 禁 人 员 停 留 或 通 过 。 在 便 道 上 行 驶 时 不 得 高 速 行 驶 ,不 得 急 转 弯 工 作 时 不 得 强 行 铲 装 , 防 止 损 坏 机 件 。 八 、 当 发 动 机 不 能 运 转 而 需 要 牵 引 时 , 应 使 各 转 向 油 缸 能 自 由 动 作 。检 修 动 臂 时 应 采 取 措 施 , 以 防 动 臂 下 落 伤 人 。 九 、 工 作 完 毕 后 , 驶 离 工 作 现 场 , 停 放 于 平 坦 安 全 地 点 ,放 下 铲 斗 ,锁 上 制 动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 冬 季 注 意 放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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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管理制度-09 商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商超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 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消防安全工作的 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术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 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 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 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 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商场主 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商场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商场 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商场安委会决议。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 下负责本商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3.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商场 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 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3.1.3 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 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1.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 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3.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 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3.1.9 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 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1.10 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3.1.11 负责对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 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3.1.14 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 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 3.1.16 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3.2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 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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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2.常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共71个)

2.常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目 录 编制依据............................................................................................................................- 2 - 第一部分 金属切削和钳工类 .............................................................................................- 3 - 一、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 3 - 二、六角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 5 - 三、数控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 7 - 四、卧式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 9 - 五、立式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 六、立式数控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 七、数控镗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 八、外圆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 九、平面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 十、砂轮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 十一、台钻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 - 十二、立式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 十三、摇臂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30 - 十四、切割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 33 - 十五、三轴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35 - 十六、组合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37 - 十七、组合钻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39 - 十八、卧式攻丝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41 - 十九、立式加工中心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43 - 二十、卧式加工中心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46 - 第二部分 冲、剪、压、挤压加工类.................................................................................- 49 - 一、压床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49 - 第三部分 涂装、焊接、无损检测、电刷镀类...................................................................- 51 - 一、涂装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51 - 二、电焊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55 - 三、气割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58 - 第四部分 装配试验类......................................................................................................- 61 - 一、装配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61 - 二、轴承加热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 63 - 三、底盘负荷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 65 - 四、底盘空负荷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 68 - 五、分装试验台环型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70 - 六、提升器总成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 72 - 七、离合器总成调试工安全操作规程 ......................................................................................- 74 - 八、发动机与底盘总成对接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 76 - 九、总装装配辅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78 - 十、线束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80 - 十一、驾驶室 U 型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83 - 十二、螺母拧紧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85 - 十三、装胎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 87 - 十四、整机调试工安全操作规程...............................................................................................- 89 - 十五、拖拉机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 91 - 十六、整机空负荷工安全操作规程 ..........................................................................................- 93 - 十七、整机负荷工安全操作规程...............................................................................................- 95 - 十八、整机提升试验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97 - 十九、修饰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0 - 二十、整机返修拆卸、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3 - 第五部分 起重运输类....................................................................................................- 106 - 一、平衡吊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06 - 二、电动梁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08 - 三、悬臂吊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10 - 四、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113 - 第六部分 动力机械类....................................................................................................- 117 - 一、空压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17 - 第七部分 能源类...........................................................................................................- 119 - 一、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 119 - 二、油料库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21 -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3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5.00

风险管理-1.相关方EHS管理制度

相关方 EHS 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相关方进行有效的 EHS 管理,以控制相关方给公司带来的 EHS 风险,特制定 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方的 EHS 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3.1 EHS:其中 E 代表环境(Environment);H 代表健康(Health);S 代表安全(Safety); 表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3.2 相关方:与组织的 EHS 绩效有关的或受其 EHS 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供应商、 承包商等。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相关方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参与对供应商和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4.2 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协调供应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 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 EHS 评审。 4.3 设备管理部:负责协调设备承包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 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 4.4 行政部:负责检查、登记相关方人员及车辆入厂所需的资质证件,并审查相关方人 员是否满足入厂要求。 4.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方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5 工作程序 5.1 对访客的控制 5.1.1 访客应依照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签署《访客安全健康环保指引》,并在公司接 待人员的陪同下才能进入生产厂区,否则保安人员将不予放行; 5.1.2 访客应遵守厂内各相关区域的安全环保规定; 5.1.3 接近危险源时,陪同人员应预先告知访客,严禁访客接触生产等设备及其控制装 置。 5.2 对物料供应商的控制 5.2.1 物料供应商应具备 EHS 相关的经营资质; 5.2.2 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其物料成份性能要遵守环境的法律法规; 5.2.3 工程部应向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要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 交安全环保部整理后,发放到相应的使用单位; 5.2.4 工程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供应商; 5.2.5 工程部应每年组织对长期合作的物料供应商进行一次 EHS审核,并保存审核记录。 对审核发现的 EHS 绩效较差或 EHS 风险较大的供应商,公司应及时与其终止供销合同, 以避免供应商给我公司带来的风险。 5.3 对运输承包方的控制 5.3.1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厂前,应向保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如危化品车辆运输 证、驾驶员上岗证、押运证,经查验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厂; 5.3.2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速度不能超过 15km/h,严禁进入防爆区域,必须在我 方人员的指引下进行停放、装卸。 5.4 对工程承包商的控制 5.4.1 工程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 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承包商; 5.4.2 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协同安全环保部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施工涉及危险作业,工程部应通知承包商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办理危 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属于特种作业的承包商应向我公司提供作业人员的资质证 明; 5.4.3 工程部应组织外来承包商学习《承包商安全环保手册》,相关作业人员应签定《承 包商安全环保承诺书》,交安全环保部存档; 5.4.4 工程承包商必须办理完所有入厂手续,由行政部发放临时入厂证后方可进厂作业; 5.4.5 工程部应组织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不符 合项, 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的承包商,采用警告、罚款等形式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责令其停工或终止合同。 5.5 对设备承包商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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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作业环境 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减少职业伤害和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 1.2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2.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报批,组织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单 位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竣工后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 验收评价,以及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三同时”审批 3.1.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3.1.2 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投资纳入建 设项目概算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1.3 工程部在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应征求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安全、环境保护、 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方面的意见,必要时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 3.1.4 在安排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应同时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 进行安排,并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1.5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 制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必须进行及时整改,否则不能通 过竣工验收。 3.1.6 财务部对未进行 “三同时”审批验收或未完善“三同时”审批手续的项目,不 予结算付款。 3.1.7 安全环保部应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按 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3.2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 3.2.1 安全预评价 a)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基建、技改项目以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较大的项目,安全环保部 必须参加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 相关意见,同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b) 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董事会批准的基建、技改项目,安全环保部必须参加安全设施 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相关意见,同时 报安全环保部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3.2.2 安全验收 a) 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方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向工程部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竣工验收申请》,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及 验收组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b) 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部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评价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将原件存档。 c) 未能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工程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 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后,再按程序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3.3.1 工程施工单位是指对新、改、扩建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方。 3.3.2 安全环保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 负责办理施工单位进场前的相关安全管理手续,包括签《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确 定风险抵押金,办理临时工出入证等事项。 b) 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c) 协助施工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其按期实施。 d) 协助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3 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有权利责令停工 整改。 3.3.4 工程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