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控制火源,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确保职工生命安 全和避免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二、范围: 公司范围内需动火的项目或工程 三、责任者: 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项目负责 人应事先到动火现场,根据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确定动火方式和动火 内容,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 1.2 凡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应进行分析的部 位动火时。由动火负责人召集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到动火现场, 介绍动火的方式、涉及部位及周围情况,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 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根据动火方式、 涉及部位、动火工具及周围情况认真检查,进行风险分析,与动火负责人共同制定安 全措施。 1.3 动火人应按照安全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无误后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编 码 标 题 动火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4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生产车间、质量保证部 1.4 按照动火级别由部门(车间)、生产部安全负责人亲自到现场对安全措施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根据动火作业分类确定动火级别。 1.5《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生产部安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 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将《动 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地点部门指定人员、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后方可动火。 1.6 动火负责人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 代安全注意事项。 1.7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 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1.8《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人持一份(许可证),另一份(存根)交 生产部安全负责人备案,动火结束后,动火负责人将动火安全作业证(许可证)交部 门(车间)存档。 1.9《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9.1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 1 个工作日内有效。 1.9.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 3 个工作日内有效。 1.9.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分类: 2.1 一级动火作业,在使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或距使用、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半径 15m 以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作业种类包括 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 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 二级动火作业,距使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半径 15m 以外或使用非易燃易 爆物品的场所和除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1 系统未彻底隔绝 用盲板彻底隔绝 2 系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气体 进行置换、冲洗 3 周围 15m 内或下方有易燃物 清除易燃物 4 现场通风不好 打开门窗、必要时强制通风 5 风力 5 级以上 停止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铣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机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 36V 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 应有接地(零)保护 飞轮应在主轴上定位准确,安装牢靠,以免主轴转动不稳,铣切时产生振动 和冲击 转盘和手柄应操纵灵活,档位分明,不得因机床振动而脱位 进给变速箱内设置的滚珠式安全离合器应起走刀过载保护作用,即当进给力 过大时,停止自动进给 进给箱内设置的磨擦离合器应能起过载保护作用,即当快速传动过载时,摩 擦片打滑,快速移动停止 工作台纵向、横向及垂直方向的进给运动应互锁,应保证三个方向进给运动 的传动离合器不可能同时接通 工作台快速移动与一般自动进给运动应互锁,两者不得同时接通 电气—机械互锁性能不好,导致手柄不能互锁或操纵失灵时严禁使用机床 进给箱内设置的安全互锁机构在操纵工作台进行自动进给或快速移动时,应 起安全互锁作用 工作台纵向移动手轮处,应设置安全保护结构或采用手轮能方便取下的结构 工作台各层上设置的锁紧装置应完好 工作台纵向移动、床鞍横向移动和升降台垂直移动三个方向均应设限位装置 机床上防护罩和自制挂轮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应备有切屑及冷却液防护装置 应备有适用的挂轮防护罩,以便铣削螺旋面时防止因挂轮外露而引起伤害 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1 设备检查 应备有清理切屑的工具 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所用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在机床上进行装卸工件、刀具、紧固、调整、变速及测量工件等工作必须停 车 高速切削时必须装设挡板 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量具及其他物件 切削中,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装卸工件时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2 行为检查 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试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清除铁屑时, 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拆装立铣刀时,台面需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装平铣刀,使用扳手扳螺母时,要注意扳手开口选用适当,用力不宜过猛 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用手摇进刀,不准快速进刀。正在 走刀时不准停车,铣深槽时要停车退刀。快速进刀时,防止手柄伤人 吃刀不能过猛,自动走刀必须脱开工作台上的手轮,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 度。有限位撞块应预先调整好 当“工作台横向及各升降自动进给”手柄或“工作台纵向自动进给”手柄之一处 于“停止”档位时,才能拨动另一手柄至自动进给位置,接通自动进给运动 3 个人防护 高速切削时,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起重机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 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便于管理,利于生产, 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 一 条 、 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 二 条 、 施工 范围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管辖市区、城镇 第 二 条 甲方责任 3、 甲方 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 用前,甲方应派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数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 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 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 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或收回 起重机 , 直至清退。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 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 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行运输至施工现场。 2 、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 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4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 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5 、吊车的安全管理: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6 、 乙方 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确保施工安全。 7 、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 乙方应承担全 部责任。 8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 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 9 、乙方必须保障吊装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吊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吊车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 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 、 乙方必须保证相关的操作人员及机械的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使用不当,违章指挥造成吊车损坏,由乙方来负责赔偿甲方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9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 在地方法院以法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 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 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2.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塔施工升降机机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指导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升降机升降机必须符合升降机安全规程要求。 2 、甲方所供升降机必须配件齐全,自检合格方准出场。 3 、甲方必须提供升降机完整的原始资料。 4 、升降机安装完毕参与四方验收并签署意见。 甲方义务: 1 、配合安装方调试验升降机。 2 、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运输,并保证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2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及拆卸必须选择有取得专业资 质的队伍进行。 3 、乙方负责升降机安装、拆卸、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 、熟读说明书中有关内容,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选择基础时,应考 虑地面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附着点处成受的最 大作用力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 、参加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熟读本机的主要 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性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安装过程 中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 、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装方案进行;相邻附着的间距 及导轨架的垂直度不得大于说明书要求。 4 、升降机安装完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四方验收,如实填写验 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 、升降机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以下几个项目: (1) 检查各螺栓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各螺栓 ; (2) 检查升降机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各交流接触器接触点吸合情况 导线接头情况等。 (3) 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限位碰块有无移位。 (4) 检查升降机吊笼运行通道上有无突出物,确保吊笼运行安全距离不 小于 250mm. (5) 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及润滑脂。 (6) 检查吊笼进出门、防护围栏门等开启灵活与否,检查各限位开关动 作情况。 (7) 检查各滚轮、背轮的调整间隙及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是否正常, 如不符应及时调整。 (8) 检查防坠安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通过吊笼坠落实验来完成 , 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并存档)。 6 、升降机司机必须选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 无证操作。升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及酒 后作业。 7 、当班司机必须认真阅读上班司机的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 做好当班运转记录。 8 、不可超载、偏载运行、严禁物品伸到吊笼以外,不得人货混装以免 发生危险。 9 、作业中如遇风力大于 6 级、浓雾、雷电大雨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并且将吊笼停至最低层。 10 、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安全器等),保证其安全可靠。 11 、认真维护保养升降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驱动齿轮、滚轮、背 轮等)。 12 、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升降机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则 穿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3 、定期系统地检查电气系统的装配状况,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 14 、建立升降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都要全面细致的检查,并 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消 除故障后方准使用,严禁升降机带病作业。 15 、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以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项目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会带来不同程度的 损失,轻则损坏部件或造成人员伤害,重则机毁人亡,以致承担法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2.00
铣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机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 36V 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 应有接地(零)保护 飞轮应在主轴上定位准确,安装牢靠,以免主轴转动不稳,铣切时产生振动 和冲击 转盘和手柄应操纵灵活,档位分明,不得因机床振动而脱位 进给变速箱内设置的滚珠式安全离合器应起走刀过载保护作用,即当进给力 过大时,停止自动进给 进给箱内设置的磨擦离合器应能起过载保护作用,即当快速传动过载时,摩 擦片打滑,快速移动停止 工作台纵向、横向及垂直方向的进给运动应互锁,应保证三个方向进给运动 的传动离合器不可能同时接通 工作台快速移动与一般自动进给运动应互锁,两者不得同时接通 电气—机械互锁性能不好,导致手柄不能互锁或操纵失灵时严禁使用机床 进给箱内设置的安全互锁机构在操纵工作台进行自动进给或快速移动时,应 起安全互锁作用 工作台纵向移动手轮处,应设置安全保护结构或采用手轮能方便取下的结构 工作台各层上设置的锁紧装置应完好 工作台纵向移动、床鞍横向移动和升降台垂直移动三个方向均应设限位装置 机床上防护罩和自制挂轮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应备有切屑及冷却液防护装置 应备有适用的挂轮防护罩,以便铣削螺旋面时防止因挂轮外露而引起伤害 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1 设备检查 应备有清理切屑的工具 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所用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在机床上进行装卸工件、刀具、紧固、调整、变速及测量工件等工作必须停 车 高速切削时必须装设挡板 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量具及其他物件 切削中,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装卸工件时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2 行为检查 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试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清除铁屑时, 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拆装立铣刀时,台面需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装平铣刀,使用扳手扳螺母时,要注意扳手开口选用适当,用力不宜过猛 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刀接近工件时,需用手摇进刀,不准快速进刀。正在 走刀时不准停车,铣深槽时要停车退刀。快速进刀时,防止手柄伤人 吃刀不能过猛,自动走刀必须脱开工作台上的手轮,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 度。有限位撞块应预先调整好 当“工作台横向及各升降自动进给”手柄或“工作台纵向自动进给”手柄之一处 于“停止”档位时,才能拨动另一手柄至自动进给位置,接通自动进给运动 3 个人防护 高速切削时,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高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 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 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 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 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 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 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 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 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 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 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 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 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 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 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 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 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 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 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安 全 协 议 书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现场负责人: 电话: 入厂人数: 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确保进入甲方区域的外单位工作任务顺利 完成,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消防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商定,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 安全管理工作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即外单位)进入甲方从事各项工作,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 甲方管理。乙方是指进入甲方从事如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调试、维修、 物流配送、保洁、保安、绿化、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 二、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环 境保护、治安、消防等方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门、负责向乙方送达甲方制定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的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并留有记录。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承包施工工程合同、劳务合同、服务合同、设 备安装调试维修等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进入甲方场地工作。 3、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中有关乙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安全管理 职责等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并根据《合同》为乙方办理入厂手续。未签订合同或合同约 定不明确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入厂手续。 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 为其办理入厂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 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作。 6、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四川省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安全 技术规程,遵守国家、四川省制定的环境保护、治安、消防及交通法规,遵守甲方制定 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向每个施工人员传达, 并留有教育记录。 2、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登记,办理入 厂手续。 3、乙方负责乙方工作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 治安、交通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指定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 受甲方监督指导。 4、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制定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 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 份不明的人员。 5、乙方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 证上岗,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6、乙方工作中需明火作业、接装临时接线装置时,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到甲方 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乙方自备的各种机电设备、施工机械要有齐全的安全装置。 7、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核,实施安全管理。如分包单位发 生事故,由总包单位承担责任。 8、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备、物资和各种设施,无权随意动用,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自备的各类物资由乙方自行妥善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 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 GDAQ3309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三、操作前检查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是否齐全有效。 四、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暴晒。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距离不得少于 5m,与明火或焊炬的距离不小于 10m。 六、作业区或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其距离不小于 20m,或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七、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八、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九、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十、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 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十二、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十三、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十四、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 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十五、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 10m 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十六、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十七、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 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十八、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十九、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需用扎头固定。 二十、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 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介质 可燃气 氧含量 分析标准 时间 部位 分析人 分析 分析数据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9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编 号 类型 名称 序号 名称 打眼工不具备上岗条件。 4 蓝 机械伤害 未对钻机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 4 蓝 机械伤害 作业环境不良。 3 黄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孔网布置不符合要求。 4 蓝 其他爆炸 钻机作业时非操作人员在附近停 留。 4 蓝 机械伤害 钻机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停机维。 4 蓝 机械伤害 人员在距操作面高度超过2m作业 或在坡面角大于30°的坡面上作 业时,未采取安全措施。 3 黄 高处坠落 3 行走 钻机稳车、行走时,不符合规定 。 3 黄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风险点 作业步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穿孔 2 穿孔 作业 操作 及作 业活 动 作业前 准备 1 评 价 级 别 表C.1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 单位: 风 险 分 级 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1.严禁酒后上岗。 2.严禁疲劳上岗。 1.组织召开班 前安全会议。 2.每季度进行 一次安全技术 培训。 安全帽、防尘 口罩、防护鞋 、反光背心。 作业前应对钻机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1.人工或用挖掘机清理。 2.配备通讯设备。 3.边坡边缘应设防护网。 1.穿孔作业前必须进行边坡安全检查,及时 清理险、浮石。 2.作业区域内及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应无铲 装设备同时作业。 1.孔网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打残眼。 设置“非操作人员、严禁靠近”安全警示 标志。 1.钻机作业或起落钻架时,其平台上不应有 人。 2.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可能危及人身安 全的 区域内滞留。 1.潜孔钻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 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机上电源。 1.在距操作面高度超过2m作业或在坡面角大 于30°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 者安全带。 2.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 使用一条安全绳。 1.钻机稳车时:钻机千斤顶中心至台阶坡 顶线的最小距离:台车为lm,牙轮钻、潜 孔钻、钢绳冲击钻机为2.5m,松软岩体为 3.5m。千斤顶下不应垫块石,并确保台阶 坡面的稳定。 2.钻机行走时:台车外侧 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2m, 牙轮钻、潜孔钻和钢绳冲击式钻机外侧突 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3m。 1.钻机靠近台阶边缘行走,应对行走路线进 行安全检查。 2.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 3.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应有 人。 4.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台阶坡 顶线的夹角应不小于45°。 5.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 表C.1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管控措施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0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序号 作业活动名称 序号 作业活动内 容 岗位/地点 活动频率 备注 1 设备停机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2 联接照明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3 试验通讯工 具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4 打开仓顶人 孔门检查仓 内积料情况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5 作业前通风 、检测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6 进入仓内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7 按清料程序 清料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8 放料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9 工完场清 均化库称重仓 特定时间进行 1 作业前准备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2 信息沟通与 现场警戒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3 设备停机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4 观察、清堵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5 根据堵塞情 况和清堵时 间确认窑是 否止料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6 清堵作业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7 使用高压水 枪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8 打空气炮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9 清通后检查 确认、关闭 所有门、孔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10 工完场清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1 设备停机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2 作业前准备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3 通风、检测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4 安装卷扬机、 吊笼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5 连接照明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6 出入人孔门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7 开始清理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8 风镐作业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9 工完场清 预热器 特定时间进行 1 关闭相关人孔 门、翻板阀 回转窑 特定时间进行 2 点火 回转窑 特定时间进行 3 给煤 回转窑 特定时间进行 4 窑头看火 回转窑 特定时间进行 1 设备停电挂牌 篦冷机 1次/季度 2 照明不良 篦冷机 1次/季度 3 气割作业 篦冷机 1次/周 4 电焊作业 篦冷机 1次/周 生料均化库称重仓清小 仓作业 预热器清堵 预热器清洁皮 喷煤管点火 篦下风室检修 车间作业活动清单 1 2 3 4 5 1 设备停机 篦冷机 特定时间进行 2 有限空间作业 准备 篦冷机 特定时间进行 3 搭设过桥 篦冷机 特定时间进行 4 上部物料、结 皮等清理 篦冷机 特定时间进行 5 清理“雪人” 、打球、清料 篦冷机 特定时间进行 6 工完场清 篦冷机 特定时间进行 1 设备停机 斜拉链 1次/月 2 拆防护网 斜拉链 1次/月 3 拆卸、更换链 条 斜拉链 1次/月 4 恢复防护网 斜拉链 1次/月 5 工完场清 斜拉链 1次/月 1 相关的设备 执行停电挂 牌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2 开磨门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3 气体检测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4 连接照明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5 磨内作业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6 清理磨内煤 粉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7 割衬板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8 吊衬板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9 焊衬板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10 关闭磨门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1 进行作业风险 分析并申请工 作许可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2 两停两挂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3 连接照明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4 气体检测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5 清料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6 工完场清 煤磨 特定时间进行 1 申请高空作业 工作许可证 煤磨 1次/班 2 设备停机 煤磨 1次/月 3 关闭锁定风包 进风阀门并排 空风包气体 煤磨 1次/月 4 高空抛袋 煤磨 1次/月 5 拆装运送布袋 及骨架 煤磨 1次/月 6 布袋更换完 毕,收拾好清 理现场、清点 人员、工器具 煤磨 1次/月 1 关闭管道阀 门 氨水罐区 1次/半年 2 排空管道液 体 氨水罐区 1次/半年 3 拆除阀门 氨水罐区 1次/半年 4 割除阀门螺 栓 氨水罐区 1次/半年 5 更换阀门 氨水罐区 1次/半年 6 工完场清 氨水罐区 1次/半年 煤磨内换衬板 煤粉仓清仓 煤磨换收尘袋 脱硝系统换阀门、氨 水泵 篦冷机清“雪人”、打 球、清料 拉链机检修 9 10 11 6 7 8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 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介质 可燃气 氧含量 分析标准 时间 部位 分析人 分析 分析数据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9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高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 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 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 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 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 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 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 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 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 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 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 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 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 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 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 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 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 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 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6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 GDAQ3309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三、操作前检查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是否齐全有效。 四、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暴晒。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距离不得少于 5m,与明火或焊炬的距离不小于 10m。 六、作业区或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其距离不小于 20m,或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七、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八、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九、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十、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 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十二、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十三、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十四、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 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十五、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 10m 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十六、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十七、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 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十八、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十九、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需用扎头固定。 二十、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塔施工升降机机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指导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升降机升降机必须符合升降机安全规程要求。 2 、甲方所供升降机必须配件齐全,自检合格方准出场。 3 、甲方必须提供升降机完整的原始资料。 4 、升降机安装完毕参与四方验收并签署意见。 甲方义务: 1 、配合安装方调试验升降机。 2 、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运输,并保证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2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及拆卸必须选择有取得专业资 质的队伍进行。 3 、乙方负责升降机安装、拆卸、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 、熟读说明书中有关内容,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选择基础时,应考 虑地面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附着点处成受的最 大作用力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 、参加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熟读本机的主要 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性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安装过程 中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 、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装方案进行;相邻附着的间距 及导轨架的垂直度不得大于说明书要求。 4 、升降机安装完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四方验收,如实填写验 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 、升降机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以下几个项目: (1) 检查各螺栓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各螺栓 ; (2) 检查升降机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各交流接触器接触点吸合情况 导线接头情况等。 (3) 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限位碰块有无移位。 (4) 检查升降机吊笼运行通道上有无突出物,确保吊笼运行安全距离不 小于 250mm. (5) 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及润滑脂。 (6) 检查吊笼进出门、防护围栏门等开启灵活与否,检查各限位开关动 作情况。 (7) 检查各滚轮、背轮的调整间隙及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是否正常, 如不符应及时调整。 (8) 检查防坠安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通过吊笼坠落实验来完成 , 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并存档)。 6 、升降机司机必须选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 无证操作。升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及酒 后作业。 7 、当班司机必须认真阅读上班司机的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 做好当班运转记录。 8 、不可超载、偏载运行、严禁物品伸到吊笼以外,不得人货混装以免 发生危险。 9 、作业中如遇风力大于 6 级、浓雾、雷电大雨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并且将吊笼停至最低层。 10 、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安全器等),保证其安全可靠。 11 、认真维护保养升降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驱动齿轮、滚轮、背 轮等)。 12 、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升降机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则 穿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7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 GDAQ3309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三、操作前检查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是否齐全有效。 四、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暴晒。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距离不得少于 5m,与明火或焊炬的距离不小于 10m。 六、作业区或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其距离不小于 20m,或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七、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八、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九、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十、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 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十二、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十三、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十四、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 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十五、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 10m 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十六、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十七、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 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十八、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十九、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需用扎头固定。 二十、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 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 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6 号 修订后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 2015 年 12 月 22 日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 年 5 月 17 日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5 年 6 月 8 日修改的《煤矿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杨焕宁 2016 年 2 月 16 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煤矿企业除本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其所属矿(井、 露天坑)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矿(井、露天坑)一证。 煤矿企业实行多级管理的,其上级煤矿企业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 证。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 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总公 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颁发和管理;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指定的部门(以下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统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 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统称安全生产许 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 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 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技术审批、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地质灾害普查、井下劳动组织定 员、矿领导带班下井、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等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 生产费用;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 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还应设置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和 防治水管理机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 合格; (五)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 (七)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 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脚手架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 为了认真贯彻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 生产和文明施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发包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和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各自职责,特制定安全生产责 任制如下: 1 、甲方将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工程的具体要求 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2 、乙方进场时,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缴纳保证金。配备兼 职安全员,明确安全生产内容,监督班组实施,陪同甲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 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安全记录。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 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4 、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材料的采购、供应、使用、保管等 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所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的规格、型号、质量必 须符合要求。并配合甲方对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 构配件不得使用。 6 、乙方必须合理安排进场材料的堆放,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穿防滑 鞋,并应佩戴工具袋,以免工具掉落伤人。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持有效 证件才能上岗施工。 8 、脚手架搭设时的地基土质、垫板、扫地杆、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 杆、抛撑、连墙件、剪刀撑、扣件力矩、竹笆、安全网、档脚板、钢丝绳、工字钢 、预埋件、步距等,以及脚手架的拆除都必须严格按照 “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 ” 及 “ 施工方案 ” 的要求进行。 9 、安排施工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 、上班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措施,及时 消除事故隐患。 11 、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 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2 、开始搭设时,应第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 根据情况拆除。 13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 两步,并高出建筑物上皮高度 1.5 米。 14 、搭、拆脚手架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设专人进行 监护,警戒区域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施工。 15 、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得存留在架子上,以免掉 落伤人。清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 不得向下抛掷。 16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 增派专职人员,开动火证,配备接火斗及监护人,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伤人,严 禁无证动火。 17 、乙方应以每层为一分段进行自检,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 合格后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确认签字挂牌,方可交付使 用。 18 、遇大雾及雨、雪天气和 6 级大风时,停止高处作业。雨、雪后采取防滑 措施。 19 、脚手架应设置接地装置。 20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故现场。 21 、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 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 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 、实施细则: ( 1 )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罚款 50 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者,罚款 100 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8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 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 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2-20 价格:¥2.00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 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介质 可燃气 氧含量 分析标准 时间 部位 分析人 分析 分析数据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审批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4 KB 时间:2026-03-02 价格:¥2.00
— 1 — 附件 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 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 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 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 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 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 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 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 ;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 1 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 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 2 —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 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 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 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 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 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 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 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8 KB 时间:2026-03-09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5 年 9 月 15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8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 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任何企业未 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第四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 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 理。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 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制定产品发证实施细则,审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机构(以 下简称审查机构),指定承担发证检验任务的产品检验机构,统一管 理核查人员资质以及审批发证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负责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 作,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承担 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 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 审查机构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承担起草相关产品发证实 施细则、组织实地核查以及核查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从事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恪尽职 守、热情服务、严格把关。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规划生产许可证 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方便公众查阅和企业申请办 证,逐步实现网上审批。 第二章 生产许可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十一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3 KB 时间:2026-04-14 价格:¥2.00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8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 2005 年 8 月 31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 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 2002 年 3 月 27 日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局 长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 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实行生产 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第四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 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 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 室),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产品发证实施细则, 审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指定承担发证检 验任务的产品检验机构,统一管理核查人员资质以及审批发证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局)可以负责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家 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 理工作,根据《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承担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 查发证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 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6-04-18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