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202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759项,搜索耗时:0.0205秒。

生产管理知识-第一章衍生产品概述

1 第一章 衍生产品概述 【学习目标】 本章主要介绍了金融市场中主要的衍生产品,对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和展 望,分析了衍生产品发展的历史背景及其应用和意义,并对书中将要用到的一些衍生产品基 本分析方法和思路进行了初步介绍。学习完本章,读者应掌握衍生产品的定义、种类和基本 分析方法,了解衍生产品发展的历史和未来走向,深入理解衍生产品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应用 意义。 第一节 主要的衍生产品 在金融市场中,“衍生产品”(Derivative Instrument,也叫做衍生工具)这一术语通常用 来描述这样一种金融工具或证券,这一工具(证券)的未来回报依赖于一个潜在的 (Underlying)证券、商品、利率或是指数的值,而这一潜在的证券、商品、利率或指数就 被称为标的(基础)证券或标的资产。例如,一个黄金期货合约就是一个衍生产品,因为这 个期货合约的价值取决于作为该合约标的资产的黄金的价值;又如,一个股票期权也是一个 衍生产品,其价值依赖于标的股票的价格变化。 根据标的物的性质,衍生产品可以分为商品衍生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顾名思义,商品 衍生产品就是以商品作为标的资产的衍生产品,如前文的黄金期货;类似地,金融衍生产品 就是以金融产品作为标的资产的衍生产品,是市场中主要的衍生产品,也是本书主要的介绍 对象,如前文的股票期权。 一般来说,在金融市场中,一些证券和工具通常被看作基础工具,如股票和债券,而常 见的衍生产品则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实际上,衍生产品自诞生以来,其内涵和 外延就无时不处在动态的变化和发展当中,尤其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之后,金融创新的蓬勃 发展使得上述衍生产品得以通过进一步的衍生、分解和组合,形成新的证券,种类繁多,不 一而足。但这些新的衍生产品大都可以在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基本衍生产品的框架中 得到解释和分析,因此在本书中,我们仍将重点放在上述几种衍生产品上,同时选取近年来 发展迅速、影响较大的抵押贷款衍生证券和信用衍生产品进行分析和介绍。在本书的最后, 我们还应用金融工程的原理,讨论了构建新的衍生产品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从而将本书所涉 及的衍生产品尽可能地扩大到一般的情形,这显然与衍生产品丰富多变但仍具有一定的内在 联系这样的性质是相一致的。 一、远期合约 远期合约是最为简单的衍生金融工具,它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个确定的时间,按照 某一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的协议。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在合约签订日约定交 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和交易时间,并在这个约定的未来交易时间进行实际的交割和 资金交收。 例如,一个农场主和一个面粉生产商在 7 月 5 日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在 90 天后按照每 蒲式耳(每蒲式耳约为 27.24 公斤)310.50 美分的价格买卖 4 000 蒲式耳的小麦,90 天后, 无论小麦价格是高于还是低于 310.50 美分,这个农场主和面粉生产商都必须按照 310.50 美 分的价格交易 4000 蒲式耳小麦,否则就是违约。显然,如果小麦价格上涨,高于 310.50 美 分,农场主就要蒙受损失,而面粉生产商则可以获利;反之,如果小麦价格下跌,低于 310.50 2 美分,农场主就可以获利,而面粉生产商则要蒙受损失。但无论怎样,农场主和面粉生产商 在 7 月份的时候就可以知道自己将获得多少收入和付出多少成本,这个确定性的价格对于厂 商计算利润、安排生产是非常有益的。 又如,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很多公司都经常使用外汇远期合约。例如两家公司在 5 月 1 日签订一个远期合约,在第 180 天以每英镑 1.6780 美元的价格交易 100 万英镑。这个 远期合约使得多头方(即合约中约定购买英镑的买方)有权利也有义务以每英镑 1.6780 美 元的价格买入 100 万英镑,支付美元;而空头方(即合约中约定出售英镑的卖方)同样有权 利也有义务以每英镑 1.6780 美元的价格卖出 100 万英镑,收到美元。通过进入远期合约的 多头方或空头方,对于那些预期在将来某一时刻可能需要支付或收到外汇,又希望事先确定 相关成本和收益的公司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这正是外汇远期市场成为国际金融市场重要组成 部分的原因。 从以上可以看出,远期合约非常简单,对消除经济中的不确定性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 而历史上很早就出现了远期合约,并流传至今。但是远期合约的主要缺陷在于每笔交易的特 殊性太强,较难找到正好符合要求的交易对手;远期合约签订后的再转让也较为麻烦,需要 耗费大量的交易成本和搜寻成本;远期合约到期时必须履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而无法在到期 前通过反向对冲等手段来解除合约义务;而且远期合约缺乏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强有力约 束,如果到期时交易对手违约,就会给交易方带来损失。基于这一现象,期货交易逐渐产生 和发展起来。 二、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实际上就是标准化了的远期合约。象远期合约一样,期货合约也是买卖双方之 间签订的在确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的条件(包括价格、交割地点和交割方式等)买入或 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协议,其与远期合约的主要区别在于: 1. 远期合约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通常在金融机构的柜台或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交易, 而期货交易则是在专门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 2. 期货合约通常有标准化的合约条款,期货合约的合约规模、交割日期、交割地点等 都是标准化的,在合约上有明确的规定,无须双方再商定,价格是期货合约的唯一变量。因 此,交易双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选择适合自己的期货合约,并通过交易所竞价确定成交价格。 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就规定了每份小麦期货合约规模大小为 5 000 蒲式耳,有 5 个 交割月份(3 月、5 月、7 月、9 月和 12 月)可供选择,除此之外,交易所还规定了可供交 割的小麦的等级和交割的地点等。 3.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并不直接接触,期货交易所(更确切地说,清算所)充当 期货交易的中介,既是买方的卖方,又是卖方的买方,并保证最后的交割,交易所自身则进 一步通过保证金等制度设计防止信用风险。 因此,从原理上来看,远期和期货是本质相同的两种衍生产品,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交 易机制的设计不同。期货交易通过标准化的合约设计和清算所、保证金等交易制度的设计, 提高了交易的流动性,降低了信用风险,从而大大促进了交易的发展。有关远期和期货合约 的具体内容,我们将在第二章中进行更详细的介绍。 三、期权合约 期权合约的实质是这样的一种权利,其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入 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与远期和期货合约不同,这两种合约的多头和空头方在签订协 议后,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资产;而期权合约的 独特之处在于其多头方获得了按合约约定买(或者卖)某种资产的权利,完全没有义务(他 也可以不进行买卖),而其空头方则只有按照多头方要求履行买卖的义务,全然没有权利。 为此,期权合约的多头方必须事先向空头方缴纳期权费,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这时候,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产品管理办法

产品管理办法 □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求仓库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有关商品的管理事项, 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系指为应销售需要而储存的各型商品及其供应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管理,包括存量计划与控制、进货、出货、试用、调货、保管、 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及商品运输等。 □ 存货计划与控制 第一条 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控制,以避免资金呆滞或存量不足影 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应目标。 第二条 销路较广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 10 日(或随时)会同各有关部门,参照以往 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计划等因素,分别机动制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 量。 第三条 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部确实据以控制,存量到达 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 □ 进货 第一条 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估回或试用、表演收回等,均应经仓管 单位检验后始得入库。 第二条 仓管单位应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 入帐,俾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第三条 商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 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或外箱破损等情形时,应即通知进货或采购单位办理。 第四条 因试用、表演、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 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 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第五条 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 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六条 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管单位签认而自行于销货报告上予以销退。 □ 出 货 第一条 仓管单位应在下列六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之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第二条 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可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第三条 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 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业经其单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 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向仓管人员出货。 第四条 仓库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缺货而须调拨供应时, 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 第五条 仓库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统计及各分公司市场需要的预测, 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给各分公司。 第六条 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帐,以利存货的控制。 第七条 各单位人员向仓管单位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办理,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 内部,各仓管人员得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第八条 出货人于商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管人员详予检查商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 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九条 商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或任 意更换商品予客户。 第十条 库存商品经出货后(除陈列展示外)一律限于当天还仓或开立发票交货,如当天 未能交货而必须交予客户试用者,则应按规定办理。 □ 试 用 第一条 为推广市场及服务顾客起见,本公司部分商品可应顾客的要求,作短期的试用。  第二条 为保持商品的流通,各型商品均应依试用规定期限归还,营业单位主管的试用 期限核准权限最高为 7 日,若因特殊情形而需超过此期限者,则应事先以书面表明理由及希 望延长天数,报请所属副总经理核准,书面报告即日转交仓管单位作为延长试用的凭证。 第三条 试用的规定: 营业人员在外试用的商品最多不得超过 3 件,如超过 3 件,而欲再行出货时,则“商品 (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须经仓库单位主管加签核准后始得出货(分 公司由单位主管加签核准)。 第四条 各单位主管应负随时审查在外试用的商品有无未经核准而超越期限之责,若经 仓库部发觉各单位的试用商品有超越期限者,则该单位主管应即追回试用商品并缴还仓库 部。 第五条 申请试用时,应取得经客户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商品试用签收单”并应填明 客户之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约定的试用天数,俾由仓管单位主管负责查证,若因特殊情 形无法取得正式签收单时,则应于试用当天将商品试用签收单呈报单位主管签核后,交仓管 单位收存,仓管单位主管应根据该签收单上所列资料派员予以查证。 第六条 “试用签收单”应于出货的当日交仓管人员保管。 第七条 试用签收单的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所有要项均应确实详填,营业人员不得假 借理由伪造“商品试用签收单”。 □ 调 货 第一条 为调节各地的需要,仓库部应保有各分公司库存情形的动态记录,并可根据需 要,随时发出调货通知。 第二条 各分公司与总公司各营业部间的调货,应由仓库部以“商品(供应品)调拨单” 统筹办理,严禁各单位间擅自调拨。 第三条 仓库部的紧急调货单应视为调货命令,各单位对仓库部所发出的“紧急调货 单”,除非该项商品将于三天内交货,否则均不得对该项调货的要求予以拒绝,并应依通知 的内容,尽速于二日内(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办理完毕。 第四条 若分公司以将在三天内开立发票销货为由,拒绝调货,则仓库部应得根据销货 报告与存货帐表查核该单位对调货通知的答复是否确实。 第五条 仓库部的调货通知以及各分公司对调货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办理,但紧急时得 由主管以电话联络,唯应随即补行书面通知并应在备注栏内加注电话联络的日期、时间等。 □ 保 管 第一条 仓库部及各分公司可就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陈列各项商品并予保管。 第二条 各仓的仓管人员应负责综理该仓商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 登录等业务。 第三条 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商品的排形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 式及位置。 第四条 商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 期实施安全检查。 第五条 库存商品如有呆废或损毁非仓管人员可自行克服,仓管人员应即填具“商品送 修单”连同商品送交服务单位修护。 第六条 各仓除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第七条 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 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第八条 每年年终,仓库部应会同财务部、服务部等共同办理总盘存,盘存时必须实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