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公司全员、全过 程、全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层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2 各部门、各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4.2 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片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全面 负责。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领导及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依据和标准,也是 公司各类工伤事故的处理依据。对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取得显著成 绩或为公司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各部门、各级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对因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各级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4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全面负责检查、指 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4.4.2负责制定、颁布公司各项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及先进经验,推动公司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正 常进行。 4.4.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布置和改进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4.4.4负责研究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处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改进现场作业 环境。 4.4.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重大安全事故和职 业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 4.4.6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开展。 4.5 安全委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4.5.1 在安全副总直接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4.5.2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文件,并检查执行情况。 4.5.3 负责编制和组织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并对有关部 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5.4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等工作,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4.5.5 负责组织公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 安全状态,有权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 4.5.6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及特 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5.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检查“三 同时”执行情况。 4.5.8 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及时配发和正确使 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定期组织有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5.9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总结推广 先进经验,对避免事故有功者提出奖励意见。 4.5.10 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工伤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有权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4.6 各级领导及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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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 全,维护公司的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 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 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 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 的企业安全氛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 方案,确定策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 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 设施及设备的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 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 各项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 5、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绩效考核。 6、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组织三岗体检。 7、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并将材料完 整归档保存。 8、负责个体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9、组织防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 6.各级人员职责 6.1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 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 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 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 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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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套资料 目录 1、安全目标....................................................................................................................................................7 目录 1.......................................................................................................................................................9 1.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的发布文件......................................................................................................9 1.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 1.3.安全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发布文件..........................................................................................9 1.4.总体和年度安全目标......................................................................................................................9 1.5.年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9 1.6.安全目标考核表..............................................................................................................................9 1.7.安全目标考核记录..........................................................................................................................9 1.8.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的通知..........................................................................................9 1.9.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计划..............................................................................................9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7 目录 2.....................................................................................................................................................28 2.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8 2.2 关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的通知.....................................................................28 2.3 关于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28 2.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28 2.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28 2.6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28 2.7 安全生产责任制.............................................................................................................................28 2.8 关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28 2.9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表.................................................................................................28 2.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28 2.11 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28 2.12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更新的通知.......................................................................................28 3、安全生产投入..........................................................................................................................................59 目录 3.....................................................................................................................................................60 3.1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60 3.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60 3.3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60 3.4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60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7 目录 4.1.................................................................................................................................................69 4.1.1 关于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的通知............69 4.1.2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69 4.1.3 适用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清单.............................................................................................69 4.1.4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表.................................................................................................................69 4.1.5 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69 4.1.6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69 4.1.7 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下发的通知.........................................69 4.1.8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69 4.1.9 关于安全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69 4.1.10 安全规章制度文件发放记录...................................................................................................69 4.1.11 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表.......................................................................................................69 4.1.12 岗位操作规程汇编...................................................................................................................69 4.1.13 关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69 4.1.1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69 4.1.15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表...............................................................................................69 4.1.16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适用情况效果评估报告...........71 4.1.17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71 4.1.18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71 4.1.19 关于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71 4.1.20 安全记录档案...........................................................................................................................71 4.2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88 目录 4.2.................................................................................................................................................89 4.2.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89 4.2.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89 4.2.3 安全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89 4.2.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89 4.2.5 工伤保险与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89 4.2.6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89 4.2.7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89 4.2.8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89 4.2.9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89 4.2.10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89 4.2.1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9 4.2.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9 4.2.1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9 4.2.1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89 4.2.15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89 4.2.16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89 4.2.17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89 4.2.18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89 4.2.19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0 4.2.20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90 4.2.2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90 4.2.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90 4.2.23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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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燃气管道安装与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燃气管道安装、试验与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室内燃气管道的安装与验 收。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标准,其以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3.1 燃气引入管 引入管是指由室外庭院管网引向建筑物外墙至立管阀门为止的管段。 3.1.1 燃气引入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管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20mm,埋地部分的 PE 管不小于 32mm; (2)引入管坡度应大于 1%,坡向室外低压管网,严禁倒坡; (3)引入管埋地部分应采用壁厚≥3.50mm 的无缝钢管或 PE 管。超过 25 层以上建筑 的燃气引入管应采用加厚钢管。 3.2 燃气立管 燃气立管是指引入管出地面后沿墙向上敷设的燃气管道。 3.2.1 燃气的立管一般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立管距地面 1.5m 处宜安装总阀门,阀门 前后设置放散吹扫口,阀门及放散吹扫口宜设置在阀门箱内。 3.2.2 燃气立管的安装一般采用无缝钢管或单面镀锌钢管焊接连接。 3.2.3 燃气立管宜安装在靠近厨房、卫生间的外墙,尽量避开卧室的窗户及变配电 室等场所。 3.3 室内燃气管道 3.3.1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浴室或卫生间中;当水平管穿过卧室、浴室、卫生间或 地下室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置在套管中; (2)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通风道等地方; (3)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当一定要穿越时,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4)机要室、间距狭小通道及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5)使用其它燃料的厨房。 3.3.2 室内燃气管道一般采用镀锌钢管并采用丝扣连接。 3.3.3 室内燃气管道应明设,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必须便于安 装和检修。暗设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设的燃气立管,可设在墙上的管槽或管道井中;暗设的燃气水平管,可设在非 燃材料构成的吊平顶内或管沟中;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孔;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 板,并填充干沙; (3)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起敷设在管道井、管 沟或设备层中。此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可能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敷设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它管沟交叉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钢 套管中; (5)敷设燃气管道的设备层和管道井应通风良好。每层的管道井应设与楼板耐火极限 相同的防火隔断层,并应有进出方便的检修门; (6)燃气管道应涂以黄色的防腐识别漆或涂银粉漆并刷上黄色的标识环。 3.3.4 室内燃气管道一般不采用暗埋方式,如必需暗埋时必须使用燃气专用的不锈 钢管、铜管、铝塑复合管等,暗埋的燃气管道必须采用焊接。燃气表及阀门不得暗埋, 燃气管道宜暗埋于距天花板 20cm 范围内,距地面 50cm 以下的墙面。暗埋后应有明 显的标志,以免用户装修施工时破坏暗埋的燃气管道。 3.3.5 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 穿越楼板、楼梯平台等处时套管应选用钢管,套管管径不宜小于表 1 燃气管道的 套管直径的规定,套管上端应高出毛地面 60mm—90mm,装修地面 30mm—50mm,下端 与楼板底平,套管与燃气管间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封堵严实,套管与楼板之间应牢固, 并用水泥砂浆或非燃材料堵严,不得有漏水和松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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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治理方案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 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作业区工艺室主管安全人员按公司对隐患整改要 求,应要求有关部门(室)、工段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作业区工艺室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 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室)、工段进行限期彻底 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 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作业区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作业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 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作业区工艺室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 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部门、工段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 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 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 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 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 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报告 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 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 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工段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 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工 段,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 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环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 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环部 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 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作业区工艺室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 安环部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工段主要负责人处当月绩效 奖金 50%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工段主要责任人处 当月绩效奖金 50%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工段主要责 任人处当月绩效奖金 50%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工艺室主要负责安全人当月 绩效奖金 50%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7.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8.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9.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10. 相关支持性文件 11. 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591 号令)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 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 1-2 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 管理。 4.9 各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贮管理; 4.10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 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料并存档。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本公司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均贮存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危险化学 品登记表》(AQBZH-JL/6-7)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6.1.1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 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 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 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表》 (AQBZH-JL/6-8) 6.1.3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 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 储存易燃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2.2 各种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3 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存放点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且应远离不防爆电器、开关、插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劳保手套及防护眼镜等)。 2、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3、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4、起动电焊机前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5、推闸刀开关时,人体应偏斜站,并一次推足,然后开动电焊机。停车时,要 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6、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7、严禁焊接封闭式的筒及松香筒、香蕉水筒氢气筒等易燃物品容器,否则会引 起爆炸事故。 8、移动电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9、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 有关人员修理。 10、下班时,应关掉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各种配 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规定,工作前必须 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3、各种电气设备一律必须在停机、断电情况下取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分闸, 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后方可进行工作。 4、每项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需有专人监护,工作 时要穿好防护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6、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必须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熔断器的容量要和设备与 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7、工作时,工作位置周围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8、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梯子和地面之间的角度以 60℃ 为宜,并需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9、在启动发电机组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机组各变速箱、离合器等各部分的完好 情况,并确认无误方可开机,运行过程中,每小时记录一次主机进行情况。 10、停机期间必须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护设备状态良好,清洁 卫生,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机的防护罩必须完备牢固,保护罩未装妥时,请勿开动机器,电源开关 装配正确。 2. 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扎好长发等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工作。 3. 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4. 砂轮机在开动之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 时,再开动砂轮机。 5. 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6. 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砂轮机轴晃动、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 开动。 7. 换新砂轮,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安装前,请先检查砂轮外观有无瑕庇或裂 纹,用木锤轻敲;请辨音响清浊,如声音破哑者勿使用。或者砂轮轴与砂轮 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8. 换砂轮上螺丝时要均匀用力,安装时请勿用铁锤敲打,勿用力将砂轮装在心 轴上或改变其中心孔尺寸,勿将螺帽地紧或过松,砂轮与绿盘间夹置厚度为 2mm 以下的吸墨纸或其他可压缩性面料。 9. 新装砂轮开动后,人离开其正面后空转 15 分钟;已装砂轮开动后,人离开 正面使其空转 3 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10. 在同一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勿将操作物 过度挤压在砂轮上,不能磨削性质不宜的材料,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 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直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11. 在磨削中砂轮有填塞或平滑、作用不良且易过热,请即削锐,有不平衡时, 勿冲打,用砂轮刀,请即削正。 12. 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或材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安全培训大纲 三级安全教育纲要 (一) 厂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 车间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 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内容 (一) 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一) 安全生产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概念: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 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 (1)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3)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 (4)保持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 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国家的 一项基本政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 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 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 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 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 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层次: 第一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和法律; 第二层: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第四层: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五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地方规章; 第六层: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第七层:国际公约; 第八层:其他要求。 (3) 法律简单分类: 1) 基础法:宪法。 2) 专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交通法、矿山安全法等。 3) 一般法:刑法、民法、企业法、标准化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 法等。 (4) 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 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 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A.摘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附件: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按照规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 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制 定与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 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 进等方面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一般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3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7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5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 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2 万元的罚款。 建立 体系 制度 应按照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逐步建立并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 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制度内 容应包括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排查 项目清单、制定排查计划、隐患排 查、隐患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专项 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 进等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五项;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 则》(DB37/T 2883-2016)第 4.1 条; 5.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 则、实施指南。 1.一般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15 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5 万 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用 要求 成立 组织 机构 应以正式文件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 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风险 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2.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以正式文件(可与成立组织机构文 件合并下发)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应履行的职责。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明确 职责 分工 各责任人员应了解自身建设职责。 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六条;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6 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内容。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通用 要求 实施 全员 培训 应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培训,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的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 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安全教育 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 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二十九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下 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 上 6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 6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3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10 人以 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 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6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4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2-24 价格:¥2.00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评级标准 1 工作程序和内容 1.1 风险评价准则 根据作业场所或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程度、接触水平和作业工 人体力劳动强度,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多种有害因素对 风险的影响权重,结合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和健康效应,借助风 险评估的经验公式量化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判定风险等级。 1.2 工作步骤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步骤为: a) 基础资料准备。通过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对其浓度(或强度)进行测定(或测量)或搜集有效的检测数据。 b)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特性、接触时间、检测 结果和作业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c)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作业岗位工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 权重系数、接害人数、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确定职业病危 害风险级别。 d) 分级管控。按照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级别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和分级 管理。 1.3 风险点确定 通过详实的职业卫生调查和工程分析,明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空分布和岗 位接触情况,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点。 固定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为岗位工人接害的工作地点或设施,非固定作业的职业 病危害风险点为接害的岗位工人及其工作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施、部位、场所或区域 总和(例:锅炉巡检工接触粉尘、噪声和高温)。 1.4 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1.4.1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采用工程分析法、经验对照法、检测检验法等方法,参见附 录 B。 1.4.2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GBZ 2 和 GBZ 160 规定的相关 内容进行分析。 1.4.3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时空分布、接触方式及接触时间 进行分析。 1.5 风险评价 1.5.1 风险评价方法 1.5.1.1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a)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参照GBZ/T 229.1的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指数按式(1)计算: ....................................(1) L B M W W W G 式中: G ——分级指数; WM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 WB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L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M取值见附录A.5。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B直接取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B=粉尘 浓度实测值÷接触限值。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见附录A.3,权重数WL取值见附录A.4。 根据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四个级别,见表1。 表1 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分级指数(G) 作业分级 ≤1 相对无害 1<G≤6 轻度危害 6<G≤16 中度危害 G>16 重度危害 b) 接触化学物作业 参照GBZ/T 229.2的规定,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指数按式(2)计算: ....................................(2) L B D W W W G 式中: G ——分级指数; WD ——化学物危害程度的权重数; WB ——工作场所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L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其中,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WL取值见附录A.4,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由其危害指数 (THI)决定,THI按附录C计算,危害程度的权重数WD取值见附录A.6。 工作场所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B直接取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B,B=化学物浓 度实测值÷接触限值。 根据分级指数(G),将接触化学物作业分为四个级别,见表2。 表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分级指数(G) 作业分级 G≤1 相对无害 1<G≤6 轻度危害 6<G≤24 中度危害 G>24 重度危害 c) 接触高温作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3.5 KB 时间:2026-01-03 价格:¥2.00
序号 编 号 名 称 实施 日期 勘误 日期 1 JTG 1001-2017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 2018.1.1 2 JTG A02-2013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 2013.5.1 3 JTG A04-2013 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 2013.5.1 4 JTJ 002-87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 1988.1.1 5 JTJ 003-86 公路自然区划标准 1987.1.1 6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2015.1.1 2016.1.6 7 JTG B02-2013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 2014.2.1 8 JTG/T B02-01-2008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 2008.10.1 9 JTG B03-2006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2006.5.1 10 JTJ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2010.7.1 11 JTG B05-201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 2016.4.1 12 JTG/T B05-01-2013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2013.12.1 13 JTG B06-2007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 办法 2008.1.1 14 JTG/T B06-01-2007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2008.1.1 2012.2.21 15 JTG/T B06-02-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2008.1.1 2012.2.21 16 JTG/T B06-03-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8.1.1 2012.2.21 17 交通部定额站2009 版 公路工程施工定额 2009.7.1 18 JTG/T B07-01-2006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2006.9.1 19 交通部2007年第35 号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2007.10.19 20 交通运输部2015年 第40号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多义性路径识别 技术要求 2015.8.31 2015.11.16 21 JTG B10-01-2014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 规范 2014.8.1 22 交通运输部2011年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2011.12.1 23 JTG C10-2007 ★公路勘测规范 2007.7.1 2012.6.1 24 JTG/T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 2007.7.1 2012.6.1 2018年最新公路工程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指南一览表 类别 勘测 基础 第 1 页,共 7 页 序号 编 号 名 称 实施 日期 勘误 日期 2018年最新公路工程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指南一览表 类别 25 JTG C20-2011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011.12.1 26 JTG/T C21-01-2005 公路工程地质遥感勘察规范 2005.6.1 27 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 2014.8.1 28 JTG C30-2015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2015.3.1 2015.12.3 29 JTG/T C22-2009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 2009.4.1 30 JTG D20-2017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2018.1.1 31 JTG/T D21-2014 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 2014.11.1 32 JTG D30-201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2015.5.1 2016.1.6 33 JTG/T D31-2008 沙漠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指南 2008.7.1 34 JTG/T D31-02-2013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 细则 2013.5.1 2013.5.15 35 JTG/T D31-03-2011 ★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2011.7.1 2012.6.1 36 JTG/T D31-04-2012 多年冻土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 则 2013.2.1 37 JTG/T D31-05-2017 黄土地区公路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 范 2017.9.1 38 JTG/T D31-06-2017 季节性冻土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 规范 2017.9.1 39 JTG/T D32-2012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2012.8.1 2012.8.6 40 JTG D40-2011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2011.12.1 2012.5.31 41 JTG D50-2017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2017.9.1 42 JTG/T D33-2012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2013.3.1 43 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2015.12.1 2016.1.6 44 JTG /T D60-01- 2004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 2004.12.31 45 JTG D61-2005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2005.11.1 46 JTG D62-200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 规范 2004.10.1 设计 公路 勘测 第 2 页,共 7 页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4 年) (2014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公布)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 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 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 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 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 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 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安监总管四〔2014〕17 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 5, 牌匾式样见附件 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 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 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 九 ) 企 业 应 通 过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 1)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 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 1 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 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 1 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 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 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 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干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复合工序 3 定义 无 4 具体规定 4.1 干复机规范操作规定: 4.1.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串岗,不 聊天、不脱岗,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1.2 上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4.1.3 仔细阅读工艺单,每个人必须了解将要生产产品和的技术要求。根据订单要求,由机 长开出领料单,领取所需的复合材料、溶剂及胶粘剂,并由机长核实领用物料的准确性。 4.1.4 领用材料上机前必须每卷做到外观检查,有明显质量问题及时剔除,减少复合材料的 损失,并反馈提醒上道工序或仓库;对复合基材,操作者必须仔细检查厚度、宽度、外观情 况及表面处理以及标识是否正确和齐全等,注意复合材料的放卷方向,发现原材料问题报告 质检员。 4.1.5 调胶工对粘合剂种类及适用范围要充分了解,配胶时要按技术要求正确配胶,并充分 搅拌均匀才能加入胶槽,并加装过滤网,防止杂质带入,根据订单量大小适量配调,每班测 粘度 2 次,并且做好记录。 4.1.6 生产过程中注意张力的匹配,并且根据材料情况及时调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ZJNMT-ZY-0083-A01 干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7 对复合好的薄膜要仔细检查初剥离、气泡、白点、拉丝、尺寸变化情况等。 4.1.8 每班(如接班时正在生产产品,待一卷产品生产完毕后再安排清洁)开机前后必须把 导辊、橡胶压辊清洗干净,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及周围环境卫生,防止灰尘杂物带入复合膜, 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调换网辊必须清洗干净(包括轴杆及网辊两端),防止塞版影响 复合强度。 4.1.9 进入固化室的半成品要求有时间记录,并搞好固化室的卫生。 4.1.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所有干复产品:开机状态下严禁擦拭导辊, 必须停机后用乙酸乙酯擦拭导辊加防护措施,等表面干燥后才能开机。 4.1.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记录时间和 内容。 4.1.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15 准确填写流转证,按质量状况和检验状态做好原料及产品的各类明细标识。 4.1.16 异味控制 4.1.16.1 产品残留送样检测必须是第一卷,初始速度参照工艺要求及结构、机台而定,在 样品进行残留检测期间,复合机运转速度应降低 20 米/分,确保该时间段残留值在安全范围, 等残留检测结果显示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恢复送样前的运转速度。 4.1.16.2 必须按规定测上胶量,上胶量不允许超出工艺范围,每个产品至少测一次,如一 班只生产一个产品,则该班组必须对该产品测二次并记录。 4.1.16.3 每个工作日由设备部检查机台风量;大机长每班检查风量和烘道并记录在报表上。 机台风量变化主要是烘道内碎膜太多堵住风口,故生产过程中遇到断膜等情况(尤其是 AL 产品)须及时打开烘道,检查和清理烘道内的碎膜、垃圾。 4.1.16.4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4.3 配胶间操作规范 4.3.1 配胶间是胶黏剂存放的场所,只能存放生成所需的胶黏剂主剂、固化剂和醋酸乙酯以 及和配胶工作相关的工具,其他物料不得存放在配胶间。 4.3.2 为防止胶黏剂桶受潮腐蚀,配胶间胶黏剂须堆放在铲板上,每板堆放不得超过两个桶 的高度,配胶间堆放不得超过两个铲板高度,叠放的胶黏剂必须用缠绕膜固定,防止倾倒泄 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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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公司全员、全过 程、全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层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2 各部门、各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4.2 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片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全面 负责。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领导及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依据和标准,也是 公司各类工伤事故的处理依据。对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取得显著成 绩或为公司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各部门、各级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对因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各级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4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全面负责检查、指 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4.4.2负责制定、颁布公司各项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及先进经验,推动公司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正 常进行。 4.4.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布置和改进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4.4.4负责研究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处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改进现场作业 环境。 4.4.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重大安全事故和职 业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 4.4.6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开展。 4.5 安全委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4.5.1 在安全副总直接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4.5.2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文件,并检查执行情况。 4.5.3 负责编制和组织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并对有关部 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5.4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等工作,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4.5.5 负责组织公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 安全状态,有权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 4.5.6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及特 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5.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检查“三 同时”执行情况。 4.5.8 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及时配发和正确使 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定期组织有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5.9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总结推广 先进经验,对避免事故有功者提出奖励意见。 4.5.10 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工伤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有权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4.6 各级领导及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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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 全,维护公司的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 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 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 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 的企业安全氛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 方案,确定策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 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 设施及设备的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 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 各项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 5、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绩效考核。 6、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组织三岗体检。 7、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并将材料完 整归档保存。 8、负责个体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9、组织防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 6.各级人员职责 6.1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 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 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 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 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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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培训大纲 三级安全教育纲要 (一) 厂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 车间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 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内容 (一) 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一) 安全生产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概念: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 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 (1)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3)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 (4)保持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方针: 2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 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国家 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 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 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 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 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 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层次: 第一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和法律; 第二层: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第四层: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五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地方规章; 第六层: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第七层:国际公约; 第八层:其他要求。 (3) 法律简单分类: 1) 基础法:宪法。 2) 专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交通法、矿山安全法等。 3) 一般法:刑法、民法、企业法、标准化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 法等。 (4) 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 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 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A.摘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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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 定期 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 总则 2.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及其相关 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 员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本规 定。 2.2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 附件以 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 2.2.1 无缝气瓶; 2.2.2 焊接气瓶; 2.2.3 溶解乙炔气瓶; 2.2.4 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 2.3 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般规定 3.1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考核 合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3.1.1 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 1 名; 3.1.2 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 2 名; 3.1.3 持 II 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 2 名; 3.1. 4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 3.2 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 3.2.1 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 护的要 求; 3.2.2 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 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2.3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 系、规章 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2.4 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 残液的 装置: 3.2.4.1 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 3.2.4.2 残氯碱吸收装置; 3.2.4.3 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 3.3 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 瓶检 验数据交换系统。 4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4.1.1 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 4.1.2 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 4.1.3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4.1.4 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 作质 量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4.2 检验质量保证制度: 4.2.1 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 报废 规定; 4.2.2 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4.2.3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 付使用 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4.2.4加强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学习和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检 验,每年 最少进行一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存档备查; 4.2.5对气瓶检验质量实行自查、互检、抽检制度是气瓶检验站经济考核的 重要内 容。发现检验质量事故必须重罚,以加强管理。 4.3 气瓶检验用计量仪器、仪表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4.3.1 检验站用计量仪器由气瓶检验站委托本单位计控中心校验; 4.3.2 气瓶称重衡器的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并要求其最大刻度值为常用重量 的 1.5 倍至 3 倍; 4.3.3 在用试验系统至少应配有两个直径不少于 100 腿、级别不低于 1.5 级的强检 压力表。水压试验用的强检压力表,检验周期为一个月;乙炔瓶试压系 统的强检压力表, 检验周期为三个月。所有的压力表器最大读数应为气瓶试压值 的 1.5 至 3 倍; 4.3.4 仪器和压力表检验合格后由测试单位加盖铅封或标签。未经检验合格 或超 过检验期限的衡器和压力表,一律不准使用; 4.3.5 仪器、仪表检验由计量管理员统一计划送检,管理工作按本企业标准 《计量 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4.4 气瓶报废管理制度 4.4.1 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气瓶,按标准准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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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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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锯机 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 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 10mm, 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 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 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就均匀,不能过猛。 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 0.5m 后,方可进行曲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 疤碰卡锯条。 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 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 50mm 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 清理管口。 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 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圆盘锯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 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 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 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 径的 1/4。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 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 600mm 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3 平面刨(手压刨) 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 50mm 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 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0mm,长度小于 40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15mm, 长度在 250mm 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 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 不得超出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 10mm。紧固刀片螺丝时, 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 手套操作。 4.压刨床(单面和多面) 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 50mm。 操作者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 10~30mm 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 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每次进刀量应为 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小于 10mm 的薄板,必须垫托板。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 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 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 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平面刨第 5 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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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六章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 学习要求: 1、掌握制订标准的原则; 2、了解制订标准的形式; 3、掌握技术标准的实施要求; 4、掌握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相关资料: GB/T1.1~3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20000.1~5 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20001.1~4 标准编写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节 第一节 技术标准的制订对象 技术标准的制订对象 一、技术标准的对象 技术标准的对象十分广泛,主要包括: 1)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1)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3)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5)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 6)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的品种、规格、质量、 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要求; 7)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 根据上述不同对象制定的技术标准还可以细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 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等。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体育的技术要求,可以制订为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 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订为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订地方标准。 二、制订技术标准的目的 制定技术标准的目的,从根本上讲,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技术进步, 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 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保证技术事项符合预期目的; 2、便于理解和协作; 3、保证安全、卫生,保护环境和节省资源; 4、保证产品接口和互换性; 5、实现品种控制。 三、制定技术标准的原则 在制定技术标准时,必须严格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令法规; 2、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标准化法》第 4 条) 3、合理利用国家资源; (第 9 条) 4、充分考虑使用要求; (第 9 条) 5、正确实行产品的简化、选优和通用互换; (第 9 条) 6、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 9 条) 7、有关标准协调配套; (第 10 条) 8、内容编排合理; (GB/T1) 9、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第 12 条) 10、适时制定,适时复审。(第 13 条) 第二节 第二节 技术标准的制订形式 技术标准的制订形式 一、制定技术标准的组织形式 制定技术标准有大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形式,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 织起来,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和提高技术标准的质量和 水平,加快制定技术标准的速度。 我国目前制定技术标准的组织形式包括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专业标准化 技术归口单位(包括归口组织)等。 (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 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主要组织本专业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录 TC 号 TC 名称 TC1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 全国微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 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 全国信息和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 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7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8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 TC9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0 全国医用电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1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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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2 页 分切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良好的操作习惯,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根据车间实际而 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分切生产过程。 3 定义 无 4 内容 4.1 准备工作 上班必须适当提前到车间,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由机长召集全班人员开班前会或对个别重 点产品特别提示。 4.2 分切工序流程 4.2.1 分切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工艺文件,明确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发现生产指令单和上工序流转 证合同号、产品名称与工艺单不统一时,暂停生产,机长请示有关人员,并对产品全过程把关。 4.2.2 工艺单上都有规定出膜方向,注意卷料的出卷方向,以卷膜朝着操作者自身拉出方向为出膜 方向,出膜方向应以工艺单上规定内容为判断依据。 4.2.3 必须对每个成品进行留样,每班结束后交检验员,便于产品质量状况的追溯。 4.2.4 分切过程中严禁离岗。换产品时,要将多余刀架移到两边,并将多余刀片卸下交给机长,将 上一批产品薄膜全部拉掉,对设备各导辊进行清理、清洁。新产品调整好以后卷 10M 停机通知检验 员认可后再继续生产,生产过程中检验员发现问题有权终止生产。 4.2.5 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检查宽度、切刀位置、光电位置、张力等变化;遇到出现复合不良 (如气泡、通洞、褶皱等)时,应及时停机切除。遇到出现膜卷松动、端面不齐、膜卷中心菊花状 等现象时,应及时倒卷整理。 4.2.6 产品的堆放要整齐,位置要固定,一般堆放高度不超过 1.5 米。 检验 薄膜放卷 确定 EPC 位置 排刀 分切 收卷 成品检验 包装 第 2 页 共 2 页 4.2.7 接头胶带必须选择黑色或红色胶带;接头处做明显标记,接头标记一律要求做在接头处。 4.2.8 所有膜卷产品纸芯内必须贴不干胶标识签,填写字迹必须清楚明确,严格遵守编号规范便于 追溯。包料前发现端面有纸芯的纸屑时,用刷帚清理干净方可包装。 4.2.9 生产过程中,操作工须正确、及时填写报表,每班结束时,操作工交由机长检查,并由机长 签字。当班机长必须填写机长交接班纪录,交接班纪录包括生产产量、生产质量、设备状况、生产 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及处理方案。 4.2.10 按质量状况和检验状态做好原料及产品的各类明细标识。 4.2.11 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每卷膜都要对照流转证和实际切出米数,如缺米数,通知质检员签 字认可,如果膜不合格,划掉的膜要保留,待上工序确认。特别是在生产过程中,请合理安排好母 卷的大小搭配,避免最后分切时接头过多造成报废。 4.2.12 装箱前先要看清工艺单的装箱要求:例如箱子尺寸、摆放专用铲板、打包带方向要求,打 箱过程中,产品、包装箱、包装带、闷头等均不能落地,以保持清洁。 4.2.13 在生产中要注意自身安全,设备运转时,绝不允许处理运转导辊上的不正常现象,用好后 的手推车要定置放好,由于手推车无刹车系统,使用时要注意动作不宜太块,以免造成人员或产品 的伤害,更不允许人在手推车上溜车。 4.2.14 保持机台及操作现场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停放,边丝拿不下来用刀处理时注意先将吹风 口关闭。防止碎片到处飞扬,防止异物带入卷料中。 4.2.15 按照设备部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加油,有故障及时书面填写报修单。不允许设备带病生 产。 操作工不允许从其它机器上拆零部件装在自己的设备上,设备备件放置车间定位处,不许乱 放。设备上不准贴无用胶带,每天上班前对设备进行日保养。 4.2.16 装膜时,放卷部膜卷要固定好,避免放卷张力失控和纸芯碎屑污染环境。遇到无生产订单 停机时,必须要及时切断电源,取下卷边料。 4.2.23 防止细边丝卷入膜卷内。由于我们分切设备自动设定米数,米数到后会自动停机,故特别 要求米数设定按工艺要求准确设定。而且决不容许米数快到时复原米数,人为再加米数,防止造成 米数多或者米数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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