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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 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 炉爆炸。 1.1.2.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 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1.1.3.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 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 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1.1.4.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 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 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 产生苛性脆化。 1.1.5.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 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内产 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或发生爆炸事故。 1.1.6.误操作:锅炉工的错误的检修方法和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 查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1.1.1.次生事故:由锅炉爆炸引起的火灾、建筑物坍塌等。 1.2.事故危险源 余热发电锅炉包括窑头锅炉、窑尾锅炉及主蒸汽管道等纯低温余 热发电系统。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倒塌;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 火灾;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二次爆炸,容 易造成人员烫伤,导致人员伤亡。一旦发生爆炸、火灾,容易造成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事故,严重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和资金、 设备设施的浪费。 1.4.事故前的征兆 1.4.1.锅炉超压的现象 1.4.1.1.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 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1.4.1.2.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1.3.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1.4.2.锅炉缺水的现象 1.4.2.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1.4.2.2.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1.4.2.3.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2.4.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1.4.2.5.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1.4.2.6.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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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冲剪压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冲剪压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在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 3~6 个月的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领取操 作合格证的操作者方可单独操作压力机 1 安全教 育和培 训 每天班前会进行 5~10min 的安全教育 2 劳动防 护用品 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必须是钢包头的防滑鞋)、防护手 套、防噪音耳塞、护腕(夏天穿短袖必戴) 温度:冬天室内温度不低于 15℃;夏天室内温度不超过 32℃,如受老厂 房条件限制,应采取降温措施,为工人提供清凉饮料 夏天室内机床边装设工业电扇,保证室内有良好的空气循环 光照度:车间工作空间应有良好的光照度,一般工作者面不低于 50lx; 工作地点局部照明应符合 TJ34-79 规定 站 立 工 作 者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压 力 机 操 作 按 钮 离 地 高 度 为 700~ 1100mm,距离操作者位置最远为 600mm;压力机下部应有一个深度不小 于 150mm,高度 150mm,宽度不小于 530mm 的放脚空间;工作面高度应为 930~980mm;剪切机的工作台面高度应为 750~900mm 工作地面:工作地面(含通道)必须平整、整洁、坚固,能承受规定的 荷重;地面不允许有障碍物、黄油、油液和水;压力机基础应有液体贮 存器,以收集管路泄漏的液体;压力机基础或地坑的盖板,须是花纹钢 板或在平板焊以防滑筋 工作通道:车间通道须畅通,边缘 200mm 不得存放物体;区域线应用黄 色涂料镶嵌在车间地坪上,区域线的宽度为 50~100mm,镶嵌涂料不应 高出地面 模具堆放:模具需现场维修时,操作工配合,拨掉保险栓,关闭电源,摆放支 撑,修复完毕应及时拿掉支撑;调整装模高度必须用行程尺;压力机需现 场机械维修时,操作工配合,并及时挂上维修停开警示牌,关闭电源 3 作业环 境 材料堆放: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堆放稳固,高度不超过 1.2m;废料要放 在废料箱内,不得装得过满 冲模中的可动零件,如压料板、打料板、斜楔滑块等,要有行程限位装 置,防止工作时弹出或被其他零件带出 冲模各部位应有防止松动和脱落的安全措施 4 冲模装 置 冲模下模在工作时应保证良好的视野,不应有突出物遮挡下模工作表面 的工件 重量超过 10kg 的冲模,应设有合适的起吊孔、吊环(钩)或吊耳。当需 要上下模合为一体时,应有连接件 大型冲模应垛放在楞木或垫铁上,每垛不得超过 3 层,垛高不应超过 2.3m 小型冲模应存放在专用模架上,模架最上一层平面不应高于 1.7m 中型冲模视其体积和重量分别按照大型和小型冲模存放方法和要求存 放,但垛放高度不应超过 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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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表 7-12 工程 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 部位 施工内容 一 般 性 内 容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裸露上身。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严禁嘻笑打闹和携 带其它无关物品。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我部要求接线,三级接地三级保护,遵循“一 闸一机一箱一漏”原则,且用电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4、夜间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严禁使用碘钨灯,可使 用行灯或 LED。 5、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 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 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 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 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 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 修。所有机械设备专人作业,专人保管。作业完毕后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切 断电源,并关好三级配电箱箱门。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交 一、高处作业: 1、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 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 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 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 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底 5、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应及时清 理。 二、钢构吊装: 1、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3、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起重机须和信号人员密切合作。超高吊 装要有清晰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4、吊物在起吊离地 0.3m 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 机超负荷作业; 5、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三、电动机械: 1、作业前检查电动机械的外观、性能是否完好;如果有破皮情况,必须 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同时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2、手持电动机械应戴绝缘手套,每种电机必须配有一个漏电保护器;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 1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四、氧气焊割: 1、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应大于 5m,施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 品; 2、氧气瓶不应该放在太阳光下爆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要求与火源距离 不小于 10m,氧气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 3、氧气遇油也会引起爆炸,因此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还要防止起重 机或机械油落倒氧气瓶上; 4、施工焊割时,须有安全人员开立了“明火动火证”方可作业。 五、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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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管理职责 4. 规程 1. 管理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 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负责各单位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现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4. 规程 4.1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 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2 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 境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3 公司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 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4 各单位安全科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 日常监督检查。 4.4.1 部门主任或班组长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 修,不能立即检修的由生产安全科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4.4.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 进行检查。 4.4.3 各部门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4.4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5 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 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6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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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表 7-12 工程 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 部位 施工内容 一 般 性 内 容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裸露上身。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严禁嘻笑打闹和携 带其它无关物品。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我部要求接线,三级接地三级保护,遵循“一 闸一机一箱一漏”原则,且用电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4、夜间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严禁使用碘钨灯,可使 用行灯或 LED。 5、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 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 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 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 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 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 修。所有机械设备专人作业,专人保管。作业完毕后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切 断电源,并关好三级配电箱箱门。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交 一、高处作业: 1、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 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 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 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 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底 5、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应及时清 理。 二、钢构吊装: 1、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3、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起重机须和信号人员密切合作。超高吊 装要有清晰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4、吊物在起吊离地 0.3m 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 机超负荷作业; 5、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三、电动机械: 1、作业前检查电动机械的外观、性能是否完好;如果有破皮情况,必须 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同时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2、手持电动机械应戴绝缘手套,每种电机必须配有一个漏电保护器;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 1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四、氧气焊割: 1、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应大于 5m,施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 品; 2、氧气瓶不应该放在太阳光下爆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要求与火源距离 不小于 10m,氧气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 3、氧气遇油也会引起爆炸,因此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还要防止起重 机或机械油落倒氧气瓶上; 4、施工焊割时,须有安全人员开立了“明火动火证”方可作业。 五、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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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管理职责 4. 规程 1. 管理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 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负责各单位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现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4. 规程 4.1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 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2 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 境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3 公司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 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4 各单位安全科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 日常监督检查。 4.4.1 部门主任或班组长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 修,不能立即检修的由生产安全科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4.4.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 进行检查。 4.4.3 各部门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4.4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5 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 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6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8冲剪压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冲剪压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在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 3~6 个月的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领取操 作合格证的操作者方可单独操作压力机 1 安全教 育和培 训 每天班前会进行 5~10min 的安全教育 2 劳动防 护用品 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必须是钢包头的防滑鞋)、防护手 套、防噪音耳塞、护腕(夏天穿短袖必戴) 温度:冬天室内温度不低于 15℃;夏天室内温度不超过 32℃,如受老厂 房条件限制,应采取降温措施,为工人提供清凉饮料 夏天室内机床边装设工业电扇,保证室内有良好的空气循环 光照度:车间工作空间应有良好的光照度,一般工作者面不低于 50lx; 工作地点局部照明应符合 TJ34-79 规定 站 立 工 作 者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压 力 机 操 作 按 钮 离 地 高 度 为 700~ 1100mm,距离操作者位置最远为 600mm;压力机下部应有一个深度不小 于 150mm,高度 150mm,宽度不小于 530mm 的放脚空间;工作面高度应为 930~980mm;剪切机的工作台面高度应为 750~900mm 工作地面:工作地面(含通道)必须平整、整洁、坚固,能承受规定的 荷重;地面不允许有障碍物、黄油、油液和水;压力机基础应有液体贮 存器,以收集管路泄漏的液体;压力机基础或地坑的盖板,须是花纹钢 板或在平板焊以防滑筋 工作通道:车间通道须畅通,边缘 200mm 不得存放物体;区域线应用黄 色涂料镶嵌在车间地坪上,区域线的宽度为 50~100mm,镶嵌涂料不应 高出地面 模具堆放:模具需现场维修时,操作工配合,拨掉保险栓,关闭电源,摆放支 撑,修复完毕应及时拿掉支撑;调整装模高度必须用行程尺;压力机需现 场机械维修时,操作工配合,并及时挂上维修停开警示牌,关闭电源 3 作业环 境 材料堆放: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堆放稳固,高度不超过 1.2m;废料要放 在废料箱内,不得装得过满 冲模中的可动零件,如压料板、打料板、斜楔滑块等,要有行程限位装 置,防止工作时弹出或被其他零件带出 冲模各部位应有防止松动和脱落的安全措施 4 冲模装 置 冲模下模在工作时应保证良好的视野,不应有突出物遮挡下模工作表面 的工件 重量超过 10kg 的冲模,应设有合适的起吊孔、吊环(钩)或吊耳。当需 要上下模合为一体时,应有连接件 大型冲模应垛放在楞木或垫铁上,每垛不得超过 3 层,垛高不应超过 2.3m 小型冲模应存放在专用模架上,模架最上一层平面不应高于 1.7m 中型冲模视其体积和重量分别按照大型和小型冲模存放方法和要求存 放,但垛放高度不应超过 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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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1.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8-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程序 6. 隐患治理 7. 预测预警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 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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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8-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程序 6. 隐患治理 7. 预测预警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 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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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协议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 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分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 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 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发 电厂变电站部分)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1.2 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 好落实。 1.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 组织施工作业时,应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 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1.5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1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条件。 2.2 在施工前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 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3 在有危害性的电力生产区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 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 场所作业,甲方在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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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8-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化学制药行业

- 1 - 化学制药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动力车间 盐水机组、工艺冷水机组、空调冷水机组、蒸发冷、空压机、回转窑 本体、锅炉、水处理设备、急冷中和塔、井用潜水泵、消防泵、低压 配电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低压电机启动柜、干式变压器、管道 泵、配电盘、仪表盘、配电箱、电导率仪、浊度仪、立式多级泵、螺 杆制冷压缩机、盐水立式蒸发器、空气冷冻干燥机、空压机、滤油机、 磁化除垢器、空气分离器、液氨储罐、氨液分离器、低压开关柜、低 压电容器屏、高压开关柜、板式换热器、真空泵、液压升降平台、逆 变电焊机、缓冲罐、压缩空气储罐、空气精密过滤器、液氮储罐、氢 气储罐。 1.1.2 化工生产车间 缩合罐、环合罐、水解罐、中和罐、烷化罐、碱解罐、硝化罐、消化 罐、氢化还原罐、酰化罐、溶解罐、配酸罐、配炭罐、计量罐、打料 泵、蒸馏罐、精馏塔、分馏塔、预热器、冷凝器、冷却器、离心机、 板框式压滤机、厢式压滤机、带式压滤机、过滤器、母液罐、精制罐、 汽提塔、回收罐、结晶罐、双锥干燥器、流化床干燥器、闪蒸干燥器、 螺旋推进器、微粉机、料仓、整粒机、干燥箱、双锥混料器、过筛机、 制粒机、除尘器、空调净化系统、真空泵、缓冲罐、吸收塔、风机、 光电催化废气净化器、罗茨鼓风机、尾气吸收装置、旋风分离器、电 动葫芦、手拉葫芦、液压拖车、叉车、切割机、电锤、电焊机、砂轮 机、无齿锯、手电钻、风机、钻床、防爆工具、火灾报警系统。 - 2 - 1.1.3 仪表电气车间 DCS 系统、ESD 系统、PLC 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 送器差压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转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 计、静压式液位计、雷达液位计、核辐射液位计、热电阻温度变送器、 热电偶温度变送器、单座调节阀、双座调节阀、套筒调节阀、偏心调 节阀、角型调节阀、球阀、蝶阀、红外分析仪、热导分析仪、氧分析 仪、现场在线分析室、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仪、火灾报警系统。 1.1.4 质检车间(QC) 电炉、高温炉、烘箱、粉碎机、蒸汽灭菌柜、马弗炉、电动离心机、 液相色谱仪分析、气相色谱仪分析、原子吸收分析、电子分析天平、 恒温干燥箱、分光光度计、多功能振荡筛、托盘天平、通风橱、恒温 水浴锅、电热鼓风干燥箱、酸度计、循环水真空泵、旋片式真空泵、 冰箱、PH 计、电导率仪。 1.1.4 物控车间 液氨罐、盐酸罐、硫酸罐、液碱罐、氯仿罐、醋酐罐、甲醛罐、可燃 液体储罐(甲醇、乙醇、石油醚、丙酮、环己烷等)、卸车泵、输料 泵、真空泵、压缩机、电子汽车衡、除湿机、简易升降机、高位液压 车、尾气吸收装置。 1.2 作业活动清单 序号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 作业类别 1 通用区域 特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2 通用区域 一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3 通用区域 二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4 通用区域 受限空间作业 检修类 6 通用区域 一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7 通用区域 二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8 通用区域 三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6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1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协议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 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分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 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 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发 电厂变电站部分)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1.2 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 好落实。 1.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 组织施工作业时,应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 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1.5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1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条件。 2.2 在施工前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 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3 在有危害性的电力生产区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 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 场所作业,甲方在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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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物料提升机 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工程 设备编号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1、安装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 2、升降机的标准节垂直度偏差纵横方向都不允许超过 1‰,保证提升重心在门字架的中心位 置。 3、自升式升降机用钢管和建筑物联接必须牢固可靠,原则上从基础以上 3-5 米处必须有一道 牢固的刚性联接,以后每隔 3 米或一标准层要有一道可靠的联接,俗称附着。必须和建筑物主体联接, 增加升降机的稳定性。 4、联接建筑物所用的扣件尽量多采用无伤痕的十字扣件,少采用放置扣件。 5、每一水平附着杆的应垂直于墙体,两道斜撑于架体(俗称八字撑)拉牢,增强与建筑物附 阗杆的刚性强度。八字撑的倾斜角度以 30°~45°为宜(指和垂直杆的水平夹角)。 6、防冒顶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灵敏可靠,电源联接线必须绑扎在磁瓶上,预防风力摆动使 用电线破皮,造成升降机上带电。 7、避雷装置的联接线必须联系牢固,接地极必须经接地摇表测试。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Ω。 8、安装时,地基的承载力及基础设施和架体安装,必须按制定的详细施工方案进行安装。 9、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劳动保护用品,衣服袖口要束紧,穿防滑鞋;在标准节立架上作业要系 好安全带,尽量作到高挂低用,使用的工具要系有安全绳,安装的螺栓要装工具袋内,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10、高层操作时,要有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区域。 11、卷扬机安装的位置按照要求应该满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滑轮的距离与带槽卷筒宜大 于卷洞宽度的 15 倍。 12、卷筒上钢丝绳应顺序排列,不能产生乱绳,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更换。 13、固定卷扬机时不得利用树木、电杆,必须采用地锚,卷扬机前方位打入两根立桩, 防止 卷扬机受力后移动。 交底人签名 ××× 安全员签名 ××× 接受交底人签名 ××× 物料提升机 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工程 设备编号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1、自升式门架下落架头以前,首先检查手动卷扬机,看离合器是否合上,减速具轮是否啮事, 啮合面是否达到 80%以上。 2、下落架头时最少应有一个负责自翻卡板的下落复位,在架头下落速度较快时应及时放落自 翻卡板,预防架头突然坠地,造成架头上的工作人员摔伤。 3、架头下落到预定位置后,四角的自翻卡板恢复止挡作用后,再开始拆卸标准节的工作。 4、开始拆卸标准节时,下面的卷扬机手一定要配合好,当吊盘升到预定位置时,切不可离开 工作岗位,手刹车一定要刹牢,方能开始拆卸标准节,把标准节依次放入吊盘内,再放回地面。 5、拆卸标准节时,应先将扒杆上的手动卷扬机挂好标准节上部,稍受力后,再开始拆卸下部 联接螺栓,应有专人掌握手动卷扬机。严禁工作倒置。 6、从事自升式门架升降机拆卸前应将提升钢丝绳、各导向滑轮,卷扬机刹车系统 7、稳固系 统及吊盘各部位详细检查一遍,没问题后方可开始拆卸作业。 7、高层拆卸和建筑物的联接装置应随标准节的下落同步拆卸,附着管的下落高度最多不能超 过二个标准节,预防拆卸时井架倾倒。 8、拆卸时要有专人指挥,并设警戒标志。 9、四级以上大风及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从事拆卸作业。 交底人签名 ××× 安全员签名 ××× 接受交底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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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6-8.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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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1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 (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分部分项 工  程 3#塔机初次安装 工种 安装拆卸 工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 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三、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和轨道铺设或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二)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 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三)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 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四)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 无误后方可使用; (五)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六)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七)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八)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四、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五、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 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六、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 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 而造成事故。 七、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八、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 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九、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 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十、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 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十一、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 案进行。 十二、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 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 直度允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 使用。 十三、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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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 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 炉爆炸。 1.1.2.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 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1.1.3.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 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 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1.1.4.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 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 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 产生苛性脆化。 1.1.5.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 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内产 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或发生爆炸事故。 1.1.6.误操作:锅炉工的错误的检修方法和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 查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1.1.1.次生事故:由锅炉爆炸引起的火灾、建筑物坍塌等。 1.2.事故危险源 余热发电锅炉包括窑头锅炉、窑尾锅炉及主蒸汽管道等纯低温余 热发电系统。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倒塌;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 火灾;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二次爆炸,容 易造成人员烫伤,导致人员伤亡。一旦发生爆炸、火灾,容易造成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事故,严重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和资金、 设备设施的浪费。 1.4.事故前的征兆 1.4.1.锅炉超压的现象 1.4.1.1.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 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1.4.1.2.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1.3.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1.4.2.锅炉缺水的现象 1.4.2.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1.4.2.2.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1.4.2.3.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2.4.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1.4.2.5.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1.4.2.6.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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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生产过程控制和更改管理程序(doc 8)

程序号: 版次/修订:1/0 生产过程控制和更改管理程序 共 8 页 第 1 页 1 目的 为确定和策划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过程,确保过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本程序规定了过程、过程更改控制管理的职责和内容。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活动和过程的策划、控制和更改 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制造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控制。 3.2 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过程的策划、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的制定、更改和过 程能力的调查。 3.3 营销采购部、综合事业部、财务部等部门协助。 4 相关文件 4.1APQP 参考手册 4.2 工装管理程序 PX/QS2-18-2004 4.3 设备管理程序 PX/QS2-17-2004 4.4 过程审核管理程序 PX/QS2-27-2004 4.5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程序 PX/QS2-34-2004 4.6 过程设计和开发的管理程序 PX/QS2-12-2004 4.7 生产件批准管理程序 PX/QS2-13-2004 4.8 文件的管理程序 PX/QS2-01-2004 4.9 工厂、设施和设备策划管理程序 PX/QS2-09-2004 5 工作描述 程序号: 版次/修订:1/0 生产过程控制和更改管理程序 共 8 页 第 2 页 5.1过程策划 5.1.1 新产品的过程策划按《过程设计和开发管理程序》进行。 5.1.2 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的制定 在过程设计和开发过程中,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采购、 销售等人员组成多功能小组,编写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 5.1.3 设施、设备工装的配备 生产制造部负责工厂的布局,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的搬运,便于产品的 同步流动,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场地空间得到增值使用。必须考虑到人机工程等 因素。在产品寿命周期内,设备、工装如同整个过程一样,任何部门更改或增加 都要向生产制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生产制造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批准的 依据必须考虑到设备、工装的能力,原有设备、工装的可用性等。 5.1.4 特殊特性 多功能小组在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中确定的特殊特性,必须规定控制、监 督和标识办法,顾客要求的或者本公司识别的特殊特性必须在图样、标准、过程 流程图、控制计划、过程 FMEA、作业指导书中进行标识并规定控制要求。 5.1.5 工艺验证 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设备工装等必须经过工艺验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以 确保工艺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工艺验证由技术质量部、生产车间的有关人员一 起完成。工艺验证方法按《过程设计和开发的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验 证后的过程能力指数 Cpk 至少应不小于 1.33。在发生工艺更改后,应重新进行 工艺验证。 5.2 过程控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2026年应急演练方案

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2026 年应急演练方案 (行业代码:7320) 编制单位:企安文库(安全生产文档模板专业服务平台) 编制日期:2026 年 3 月 官方网站:www.qiandoc.com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程序 ,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制定本应急演练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应急演练,提升行业 整体应急管理水平。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4. 《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5.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6. 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9.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 10. 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1. 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2. 储存设施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3. 运输装卸环节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4. 办公生活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5. 相关方在本单位区域内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6. 跨单位、跨区域的联合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1.4 工作原则 1.4.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在应急演练中重点突出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生命安全保障环节。 1.4.2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 演练检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各 级职责,确保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行。 1.4.4 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运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遵循行 业标准和规范,确保演练科学规范。 1.4.5 全员参与,注重实效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演练取得实效。注重演 练成果转化,提升整体应急水平。 1.4.6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结合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特点和风险特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 员的应急演练,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3 KB 时间:2026-03-27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取水构筑物安全技术交底

2.10.1 取水构筑物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周围应设围挡,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2) 钢筋凝土现浇结构施工、预制构件安装和预应力钢筋张拉、砌体结构施工、管道施工应符合相 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3) 施工前应根据结构特点、工程地质、工程水文、气候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施 工方法、机械设备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 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2) 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 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4) 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5) 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 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7)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8)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 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2. 地表取水 (1) 临近河湖、水库部分的构筑物宜在枯水季节施工。 (2) 施工区域临水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阴暗地区和夜间应设警示灯;作业中必须采取防溺水措施。 (3) 从河湖取水时,取水头部完成后,应按设计或河湖航运部门的规定设立航行标志和安全保护设施。 (4) 施工期间应与河湖、水库管理单位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河湖、水库水位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 安全技术措施。 (5) 联络段预留岩塞长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和河湖、水库端部相应的水深而定。施工中应按 设计的规定预留。 (6) 岸边固定式取水构筑物施工采用围堰施工、灌注桩施工、沉入桩施工、沉井施工时,应符合相关 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7) 施工前应了解并掌握施工期间河湖、水库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依 据。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河湖、水库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8) 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堆弃和排泥等,不得影响河道的航运与航道、水库运行,不得影响堤岸和 附近建(构)筑物的稳定;施工中的废料、废液不得污染环境。 (9) 施工船舶的停靠、锚泊、作业等,应经航政、航道等部门的同意;当对航道有影响时,应制定安 全技术措施,经航政、航道部门批准后实施,保证施工和航行的安全。 (10) 岩塞爆破,必须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河湖、水库现况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 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规定爆破方法、顺序、炸药用量;施工前必须制订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 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 岩塞爆破放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爆破作业人员不得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2) 放水方案应经有关河湖、水库管理单位同意,方可实施。 3) 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 4) 岩塞爆破前必须清查隧道,确认无人滞留,方可发出爆破放水指令。 5) 在联络段末端清理石块、杂物时,必须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6) 爆破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 的人员操作。 7) 放水前联络段沿线供水管道及其构筑物、水厂必须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确认合格,符合设计要求, 并形成文件。 8) 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 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9) 放水中,沿线工程部位,应设专人值守,确认正常;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与指挥机构联系,及时采 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 10) 爆破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研究爆破 施工中应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1) 放水前,应由建设单位成立指挥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放水方案,针对放水中 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采取应急措施。指挥系统应配备通讯器材,保持联络通畅。 (12) 移动式取水构筑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摇臂管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测定挠度,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2) 摇臂管接头应在岸上进行组装、调试,确认上、下、左、右转动灵活。 3) 摇臂管及其接头,组装前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并记录,确认合格。 4) 摇臂管安装时的河水流速不宜超过 1m/s;岸、船两端的摇臂接头应组装就位,调试完成;浮船上、 下游应锚固稳定,并能按施工要求移动泊位;避开雨天、雪天和五级(含)风以上天气。 5) 浮船上的设备安装应采用起重机进行,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试运转、验收,确认合格, 并联动调试合格,形成文件;进水口处应有漂浮物收集装置和清理设备;船舷外侧应有防撞击设施;浮船 上应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防火器材;抛锚位置应正确,锚链、锚绳的材质、截面、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6) 浮船与摇臂管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应进行联合试运转,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试运转前应 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形成文件。 (13) 缆车式取水构筑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泵安装完成后应按规定调试,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 轨道铺设精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 缆车试运行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文件。 4) 缆车、斜坡管、进水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试运行、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岸边固定式取水构筑物采用围堰施工、灌注桩、沉入桩、沉井等方法施工时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 底具体要求,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 6) 缆车牵引系统、卷扬机、钢丝绳及其配件应按设计规定,选择由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卷扬机的地锚施工,应符合设计规定,施工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并形成文件。 3. 地下取水 (1) 构筑物临近河湖时,宜避开雨期施工。 (2) 洗井时,泥浆水应收集、沉淀,不得漫流污染环境。 (3) 井管安装完成,洗井合格后,应及时安装水泵,并进行泵房施工。 (4) 施工前应了解、掌握现场架空和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状况,确认安全。 (5) 井孔附近有地下管线时,井孔中心与地下管线的距离不宜小于 3m。 (6) 滤料填充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手推车运输滤料,卸车时应挡掩牢固,严禁撒把倾倒。 (7) 在架空线路下方及其附近严禁进行钻井。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钻机外缘与电力架空 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2-6 的要求。 (8) 冲击钻井口护筒应比井孔直径大 300mm~500mm,长度宜为 1.5m~2m,不得小于 1m;回转钻,井 口护筒的直径应比井的直径大 100mm~150mm,长度不得小于 1m;井口护筒外应用黏土填实。 (9) 钻机的地基应平整坚实,其承载力应满足钻机自重与工作荷载的要求;当地基表层为充水的淤泥、 细沙、流沙或软弱不均易下沉的土层时,应在钻机地基上横铺方木、钢轨等方法进行处理,确认安全方可 架设;井位位于河滩、地势低洼、易受地表水冲灌的地区应修筑基台,在基台上安装钻机。 (10) 钻塔附属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雷雨季节或雷击区钻井场地应设避雷装置。 2) 钻塔安装活动作业平台时,应设制动、防坠等安全装置。 3) 机械设备的传动系统和运转突出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4) 电力装置必须设接地保护,其电气接线的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 5) 钻孔采用泥浆护壁时,应设置泥浆循环、净化和排放系统;集水池、泥浆池应设护栏;循环槽应有 足够的长度和断面尺寸;循环净化、排放系统的坡度宜为 1/100~1/80。 (11) 井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卸管卡时,手不得放在管卡下面。 2) 分节井管之间焊接时,必须对称焊接。 3) 井管安装应使用起重机具进行,设信号工指挥。 4) 下管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井孔中水位不低于地面以下 0.5m。 5) 分节安装,管节连接作业时,吊管机具的吊钩严禁松动、移动。 6) 提吊井管时,应轻拉轻放,下管受阻时,应排除阻力,不得强行压入。 7) 安装前应检查吊装机具的制动装置、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8) 安装过程中,指挥人员应注视井管吊装状况,确认安全;发现异常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2) 钻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塔架应固定于基台上,用垫块垫牢。 2) 上下钻架必须走安全梯;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3) 安装钻塔时,任何人不得在钻塔起落范围内通过和停留。 4) 各种型号钻机的安装与拆除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 遇六级(含)以上大风、雷、雨和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安装或拆卸钻机。 6) 钻机安装应水平、竖直、稳固,冲击钻的主绳或回转钻机的动滑车大钩应对准钻孔中心。 7) 缆风绳应对称安设,地锚埋设应牢固并用紧绳器绷紧,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得大于 45°。 8) 携带工具上钻架,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工具用完后应放回原处,不得将工具放在钻架上。 9) 钻机安装前应对钻机各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动力系统、升降系统、钻塔各部件和辅助设备,处于正 常状态。 10) 整体起落钻塔时,操作应平稳、准确;钻机卷扬机或绞车应低速运转,使塔架平稳升降,严防塔 架突然倾倒。 (13) 冲击钻钻进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缆风绳在钻进中不得随意变动。 2) 钻头应根据地层性质和井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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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管理-02 轻型木结构(规格材、钉连接)分项工程质量管理

轻型木结构(规格材、钉连接)工程质量管理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2、施工准备 3、操作工艺 4、质量标准 轻型木结构(规格材、钉连接)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 查 方 法 1 规格材应力等级检验 第 6.2.1 条 检查试验报告(抽取不少于 15 个 试件进行抗弯强度试验) 2 规格材质量、含水率检验 第 6.2.2 检查产品检查记录和含水率试验 报告 3 检验木基结构板材集中荷载,冲 击荷载和均布荷载试验及结构胶 合板单板的缺陷限制 第 6.2.3 条 检查试验报告 主 控 项 目 4 测定普通钉的最小屈服强度 第 6.2.4 条 检查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1 木框架各种构件钉连接:规定最 小钉长的条件下应达到最少数量 或最大间距 第 6.3.1 条 检查有关记录(全数检查) 5、成品保护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5-03 价格:¥2.00

各大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木工安全技术交底(3P)

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神农坛工程 交底部门 技术交底人 作业班组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一)木料(模板)运输与码放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作业前检查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存在隐患,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4.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必须拉牢。严禁两 名以上作业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5.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到在施工程范围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 为宜。 6.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必须用火时,应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8.木料(模板)运输与码放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至少1m, 且总宽度不得小于1.5m,便桥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 (2)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配合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不意,车上不得乘人。 (4)使用手推车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 但是不得小于10m。 (5)拼装、存放模板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不得积水。存放时,底部应垫方木,堆放应稳定,立放应支撑牢固。 (6)地上码放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m,架子上码放模板不得超过3层。 (7)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8)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材料。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与驾驶员协调配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10)运输木料、模板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衡。 (11)在进行地下室施工时、严禁使用拖线板、拖线盘,否则,没收并处以50元\次的罚款。 (二)木模板制作、安装 1.作业前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 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2.支、拆模板作业高度在2m以上(含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3、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扔乱放,搬手应用小绳系在 身上,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里。 4、上下沟槽或构筑物时应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5、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必须拉牢。严禁两名 以上作业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6、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防止再使用突然断裂伤人。 7、支搭大模板必须设专人指挥,模板工与起重机驾驶员应直辖市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应位。在起重 机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8、作业中应随时清扫木屑、刨花等杂物,并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9、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10、施工现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11、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积水,同时,应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12、作业前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不得使用腐朽、劈裂、扭裂、弯曲等有缺陷的木材制作模板或支撑材料。 13、使用旧木料前,必须清除钉子、水泥粘结块等。 14、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设备,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5、使用锛子砍料必须稳、准,不得用力过猛,对面2m内不得有人。 16、必须按模板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支模,不得盲目操作。 17、槽内支模前,必须检查槽帮、支撑,确认无塌方危险。向槽内运料时,应使用绳索缓放,操作人员应互 相呼应。支模作业时应随支随固定。 18、使用支架支撑模板时,应平整压实地面,底部应垫5cm厚的木板。必须按安全技术要求将各结点拉杆、撑 杆连接牢固。 19、操作人员上、下架子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 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物料。搬运模板时应稳拿轻放。 20、支架支撑竖直偏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支搭完成后必须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支模作业。 2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2、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 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可以离开。暂停作业时,必须进行检查,确 认所支模板、撑杆及连接件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3配合吊装机械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与起重机驾驶员协调配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支架、锕模板等构件就位后必须立即采取撑、拉等措施,固定牢靠后方可摘钩。 24在支架与模板间安置木楔等卸荷装置时,木楔必须对称安装,打紧钉牢。 2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之前,必需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 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进,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 26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高度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板 应搭设陆时工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不得站在梁底板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7在浇注凝土过程中必须对模板进行监护,仔细观察模板的位移、变形情况,发现异常时必须及时采 取稳固措施。当模板变位较大,可能倒塌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上级。 (三)模板拆除 l作业前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 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2拆模板作业高度在2m以上(含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3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人工具袋内,不得乱扔乱放。搬手应用小绳系在身上, 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5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必须拉牢。严禁两名以上 作业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6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防止再使用时突然断裂伤人。 7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到在施工程范围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 2m。 8拆除大模板必须设专人指挥,模板工与起重机驾驶员应协调配台,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在起重机机臂 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9拆木模板、起模板钉子、码垛作业时,不得穿胶底鞋,着装应紧身利索。 10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的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11、必须按拆除方案和专项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必须按程序作业,确保未拆部分处于 稳定、牢固状态。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循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及支撑腰,在拆除用小钢 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经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边疆拆完,方 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12、严禁使用大面积拉、推的方法拆模。拆模板时,必须按专项技术交底要求先拆除卸荷装置。必须按规定 程序拆除撑杆、模板和支架。严禁在模板下方用撬棍撞、撬模板。 13、拆模板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板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可靠的地方,保持自 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14、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的防坠落安全措施。 15、严谨使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 运大钢模板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钩。 16、使用吊装机械拆模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统一指挥,必须待吊具挂牢后方可拆支撑。模板、支杰落地放稳 后方可摘钩。 17、应随时清理拆下的物料,并边拆、边清、边运、边接规格码放整齐。拆木模时,应随拆随起筏子。楼层 高处拆除的模板严禁向下抛掷。暂停拆模时,必须将活动件支稳后方可离开现场。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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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支模安全技术交底)(2P)

高支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小额商 品贸易市场、水果批发市场 施工单位 福州天普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施工内容 高支模施工 一 般 性 内 容 1、搭设架子时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于2m高度作业时应配戴安全带。 严禁从高空往下投掷物件。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 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搭架前应检查钢管、扣件等材料是否有裂缝、锈蚀,如有缺陷不得使用。 3、支模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途中停歇,应将就位的模板、木 枋等联结牢固,不得架空悬浮,拆模间歇时应将松开的部件和模板运走,防止 坠下伤人。 4、拆模时必须搭设脚手板。 5、木工在使用圆盘锯和电锯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伤人 事故。 6、支架外围必须设置护栏,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 杆离地高度为 1.2m,下杆离地高度 0.6m,并加挂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落及防 止模板向外跌落。 7、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上料要分散,不要集中。材料在指定位置分类、分 规格堆放。 8、施工过程中,质安员要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监控,确保施工生产 安全,并要对支撑系统进行全面稳定性检查。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0、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架子的人员,必须经 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1、施工中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 停止作业。 12、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 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 道板和登高用具,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 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技术人员 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5、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1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符合 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进行查验。施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松检查和日常巡 查。 17、支架搭拆时,地面应设围栏及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 人员入内。 18、施工时要对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进行安全监测, 每 15m 设一监测剖面,每个监测剖面就布设不少于 2 个支架水平位移监测点,3 个 支架沉降观测点及 3 个地基沉降观测点。在浇筑砼过程中应实施实时监测,监测 频率不超过 30 分钟。 环境影响 施工机具使用噪音影响;钢管和扣件维护时废弃油漆排放影响; 危险因素 高空作业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护鞋等); 酒后作业; 防范措施 在搭建或拆除脚手架时工人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尽量选用质量好的钢 管,不应选用出现扁平或弯曲的钢管。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交 底 应急措施 如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应做好现场保护措施,第一 时间通知班组长,由班组长通知各级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逐级汇报。 交底人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 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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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20XX 年 5 月 10 日 交底项目 龙门架及井架拆装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交 底 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内容摘要: 1、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用螺栓连接牢固。每安装二个标准节应采取临时支撑并进行初校正垂直。 2、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两节除将单支柱临时固定外,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3、利用建筑物内井道作架体时,各楼层进出料口的停靠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灯进行连锁。 4、装设摇臂把杆时,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5、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勾应安装限位装置;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在内 45-70 度之间。 6、架体各节点的螺丝必须牢固,不得漏装或与铅丝代替。 7、高架提升机须用附墙架固定。低架提升机可用缆风绳固定。提升机高度在 20m 以下缆风绳不少于一组。 8、缆风绳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 9.3mm;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 60 度,与地锚之间用花篮螺栓拉紧。 9、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0、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经计算确定。 11、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安装精度。新制作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 1.5% 多次使用重新安装的,其偏差不应超过 3%,且不得超过 200mm,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 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 3‰;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是 1.5mm;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 控制在 5-10mm 以内。 12、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棚,井架高度超过 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 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3、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4、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5、卷扬机安装位置宜远离危险作业区。因条件限制卷扬机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应搭设防护棚。 16、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17、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处停靠栏杆(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 信号装置应安装齐全有效。 18、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9、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拆除。 20、拆除架体,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二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 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21、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 2 个标准节。 22、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23、拆装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佩戴安全带。 24、安装完毕进行测试,检验,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接受交底人签章: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20XX 年 5 月 10 日 交底项目 挖土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交 底 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内容摘要: ⒈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⒉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⒊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⒋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 2m,堆土在 1m 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 1.5m。 ⒌每日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撑上,不得行走支撑下。 ⒍机械挖土,启动前应先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⒎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⒏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 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⒐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 至基坑边距离 2m 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⒑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用人工挖掘。 ⒒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⒓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⒔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5m 高护身栏杆,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基坑用的楼梯。 ⒕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⒖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管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砼加固。 ⒗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⒘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应急需要。 ⒙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用松土回填, 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⒚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部位堆放,不得堆于基坑边缘,以免引起地面 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⒛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21.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2.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23.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24.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25.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接受交底人签章: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20XX 年 5 月 10 日 交底项目 砌筑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交 底 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内容摘要: 1、 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 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 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 1m 以上, 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 体和支撑上下。 3、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 1.2m 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4m 时,采用脚手架必 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 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 过二人。 5、 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 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 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 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 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容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8、 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 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杆回转范围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 2 米,坡道上不小于 10 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 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檀条等)放置在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 加固措施。 13、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 60mm。 1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9、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20、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21、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接受交底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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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汇编】风电场安全技术交底(24页)

安全技术交底 表 C2-1 编 号 工程名称 XXXX 风电场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XX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发电机 交底内容: 1.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2. 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 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3. 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 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 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 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 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6. 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 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 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8. 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9. 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 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10.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 过允许值。 11.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 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12.发电机使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使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安全技术交底 表 C2-1 编 号 工程名称 XXXX 风电场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XX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砼施工作业 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入现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振捣设备安全可靠; 4.泵送砼浇注时,输送管道头应紧固可靠,不漏浆,安全阀完好,管道支架要牢固,检修时必须卸压; 5.浇注框架梁、柱、墙时,应搭设操作平台,铺满绑牢跳板,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架上操作; 6.使用溜槽、串桶时必须固定牢固,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严禁站在溜槽上操作; 7.用料斗吊运砼时,要与信号工密切配合,缓慢升降,防止料斗碰撞伤人; 8.砼振捣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防止触电; 9.夜间施工照明行灯电压不得大于 36V,行灯、流动闸箱不得放在墙模平台或顶板钢筋上,遇有大风、 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10.雨季施工要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雨、防潮、防触电; 11.浇注顶板时,外防护架搭设应超出作业面; 12.振捣棒使用前检查各部位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清洁; 13.作业转移时,电机电缆线要保持足够的长度和高度,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振捣器; 14.振捣工必须懂得振捣器的安全知识和使用方法,保养、作业后及时性清洁设备; 15.振捣器接线必须正确,电机绝缘电阻必须合格,并有可靠的零线保护,必须装设合格漏电保护开 关保护; 16.插入式振捣器应 2 人操作,1 人控制振捣器,1 人控制电机及开关,棒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 50cm, 且不能多于 2 个弯,振捣棒自然插入、拔出,不能硬插拔或推,不要蛮碰钢筋或模板等硬物,不能用 棒体拔钢筋等; 17.冬季施工如因润滑油凝结不易启动时,可用火缓烤,不准用猛火烤或沸水冲烫; 18.使用平板振捣器时,拉线必须绝缘干燥,移动或转向时,不得蹬踩电机,电源闸箱与操作点距离 不得超过 3m,专人看管,检修时必须拉闸断电; 19.泵送砼时,运行前检查各部件和连接是否完好无损; 20.臂架管与配管制的连接必须通过联接软管连接,严禁臂管与配管直接连接,软管前端砼出口处应 与砼浇灌面保持一定距离; 21.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处理; 22.作业中,严禁充润滑油保养。保持水箱内储满清水,发现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处理; 23.料斗上的方格网在作业中不得随意移去; 24.泵机运转时,严禁把手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若要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 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按点动按钮即可),并应认真执行工作前、压送中、停机后的各注意事项; 25.炎热天气要防止油温过高,如达到 70℃或烫伤时,应停止运行。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 冻坏机械; 26.输送管路要固定、垫实,严禁将输送软管弯曲,以免软管爆炸,当采用空气清洗管理时,必须严 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27.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不许吸空和无料泵送; 28.作业完毕后要释放蓄能器的液压油压力,严禁非司机操作,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岗;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安全技术交底 表 C2-1 编 号 工程名称 XXXX 风电场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XX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砼施工作业 29.泵车司机要持证上岗; 30.泵送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管道清洗,清洗输送管道的方法有两种:即水洗和气洗,分别用压力 水或压缩空气推送海绵或塑料球进行。清洗之前应反转吸料,减低管路内的剩余压力,减少清洗力。 (清洗时先将泵车尾部的大弯管卸下,在锥形球内塞入一些废纸或麻袋,然后入入海绵球,将水洗 槽加满水后盖紧盖子。若水洗,打开进水阀,关闭进、扩气阀,若气洗,打开进气阀,关闭进水阀) 清洗时,注意压力表,应不超过规定的最高压力限值,防止爆管。水洗和气洗不准同时采用,清洗 时,所有人员应远离管口,并在管口处加设防护装置,以防砼从管中突然冲出,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31.泵管往楼上人力运输时,运输人员要量力而行,搬运时要注意脚下及周围环境,以防磕拌,两 人合作时要相互步调一致,轻拿轻放,严禁抛扔;塔吊吊运时,要放在吊斗中,严禁超出吊斗上口, 以防坠落伤人; 32.泵管安装人员临边作业时,要挂好安全带,要将泵管拿稳抱牢,必要时将长泵管拴上安全绳, 以防泵管脱落伤人,安装人员要精力集中,相互配合,安装时要放好各种连接件,严禁乱放乱扔, 以防坠落伤人; 3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泵管的连接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修整,以防爆管伤人; 34.严禁一切违章操作。 35.工作前应确认所有管接头及连接件完好、牢固; 36.布料杆工作时,四支腿底板必须固定,臂架下方不准站人并做好布料杆防倾倒措施; 37.在高空定点浇筑时,必须用止动销轴将回转锁定; 38.未加配重时不得打开或装上管梁; 39.布料时工作人员应看得见工作范围; 40.不准将管梁接长; 41.软管长度不得超过 3m(带软管工作时,必须用 5 块 280kg 的配重); 42.经常检查钢丝绳是否破损,各部件的紧固是否松动,定期活动部位加注润滑脂; 43.定期检查输送管的磨损量,壁厚小于 1mm 时,应及时更换; 44.布料杆采用风洗时,端部橡胶管要拿开,并安上一个挡闸板,管端附近不许站人,以防砼残渣 伤人; 45.经常检查布料杆弯头,软管接头等处是否牢固,以免脱落; 46.操作人员戴安全帽、口罩、手套等,临边、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7.地下室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使用低压电,非电工不得随便接电; 48.正确使用磨光机械,防止机械伤人; 49.在临边作业时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50.接受交底人在背面上签字后,转交安全员存档。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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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安全技术交底-钢管焊接与切割施工安全技术交底(6P)

钢管焊接与切割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 焊接(切割)作业后必须整理缆线、锁闭闸箱、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待焊、割件余热消除后,方可 离开现场。 3. 焊工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接操作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 方可上岗作业。 4.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 症者,不宜从事焊接作业。 5. 焊接(切割)作业中涉及的电气安装引接、拆卸、检查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并应符合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6. 采用手工氩弧焊等焊接工艺时,弧光区应实行封闭;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对焊机高频回路和高压缆 线的电气绝缘应加强检查,确认绝缘符合规定。 7. 焊接作业必须纳入现场用火管理范畴。现场必须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施工季节和环境状况, 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采取防火措施,保持安全,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 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用火证。作业人员持用火证后,方可焊接作业。 8.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的防护用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焊工作业必须佩戴耐火、状态良好、足够干燥的防护手套。 (2) 作业人员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切割)操作特点选择穿戴防护服。 (3) 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 作业人员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5) 当现场噪声无法控制在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必须采取保护装置(耳套、耳塞)或其他适用的保 护方式。 (6) 施焊中,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至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 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和防护微粒口罩等。 (7) 在仰焊、切割等操作中,必要时应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戴 耐火质的防灼伤的斗篷。 (8) 作业人员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 适的眼镜,登高焊接时应戴头盔式面罩和阻燃安全带,辅助人员应佩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 (9) 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阻燃、耐磨损和防滑性能。电焊工穿的防护橡胶鞋底应经耐规定 电压试验,确认合格,鞋底不得有鞋钉,积水地面作业时,焊工应穿经耐规定电压试验,并确认合格的防 水胶鞋。 (10) 防护用品必须干燥、完好,严禁使用潮湿和破损的防护用品。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 站在铺有绝缘的垫物上,并穿绝缘胶鞋。 9.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80cm,高处作业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且严禁下方 有人。作业时,应设专人值守。高处作业搭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2) 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 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4) 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5) 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 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7)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8)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 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10. 焊接作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场所必须有良好的天然采光或充足的人工照明。 (2) 作业场地应平整、清洁、干燥,无障碍物,通风良好。 (3) 现场地面上的井坑、孔洞必须采取加盖或围挡等措施,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4) 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气瓶、电缆和其他器具等必须放置稳妥有序,并不得对附近的作业 与人员构成妨碍。 (5) 施焊区周围 10m 范围内,不得放置气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不能满足时,应采用阻燃物或耐火 屏板(或屏罩)隔离防护,并设安全标志。 11. 使用电弧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露天作业使用的电焊机应设防护设施。 (2) 焊机的电源开关必须单独设置,并设自动断电装置。 (3) 多台焊机作业时,应保持间距 50cm 以上,不得多台焊机串联接地。 (4) 受潮设备使用前,必须彻底干燥,并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并记录。 (5) 作业结束后,电焊设备应经清理,停置在清洁、干燥的地方,并加遮盖。 (6) 作业中,裸露导电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和防护设施,严禁与人员和车辆、起重机、吊钩等金属物体 相接触。 (7) 焊接设备的工作环境应与其说明书的规定相符合,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 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8)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 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9) 作业时,严禁把接地线连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建(构)筑物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Ω,现场应设专人检查,确认安全。 (10) 长期停用的焊机恢复使用时必须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 潮现象。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并记录。 12. 焊缝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测设备周围必须设围挡。 (2) 仪表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3) 使用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时,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 (4) 长期从事射线探伤的检测人员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检查身体。 (5) 无损探伤的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 无损探伤检测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人值守,非检测人员严禁入内。 (7) 检测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 文件。 (8) 检测设备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检测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 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9) χ、γ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射线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在防射线屏蔽保护下操作;χ、γ 射线射源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其说明书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0) 现场作业使用射线探伤仪时,应设射线屏蔽防护遮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射源必须根据探伤仪和 防射线要求设有足够的屏蔽保护,确认安全,并应由专人管理、使用;现场放置和作业后必须置于安全、 可靠的地方,避离人员;作业后必须及时收回专用库房存放。 13. 构成焊接(切割)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焊接的实际操作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物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 (2) 电焊缆线长度不宜大于 30m,需要加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 (3) 焊接缆线应理顺,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的焊件附近和锋利的物体上。 (4) 焊机接线完成后,操作前,必须检查每一个接头,确认线路连接正确、良好,接地符合规定要求。 (5) 作业中,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并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方可使用。 (6) 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等)不得用作焊接电路;锁链、钢丝绳、起重机、 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于传输焊接电流。 (7) 电焊缆线穿越道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设防护套管等);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穿过。缆 线受损或断股时,必须立即更换,并确认完好。 (8) 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 1MΩ),不得将其放在高温物体 附近。焊接电缆宜使用整根导线,需接长时,接头处必须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14. 使用焊钳、焊枪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 (2) 电焊机二次侧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的接头必须牢固。 (3) 作业中,严禁焊条或焊钳上带电部件与作业人员身体接触。 (4) 作业中不得身背、臂夹电焊缆线和焊钳,不得使焊钳受重力撞击受损。 (5) 作业中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手不得与电极接触。 (6) 焊钳不使用时,必须置于与人员、导电体、易燃物体或压缩空气瓶不接触处;金属焊条和焊极不 使用时,必须从焊钳上取下。 (7) 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严,不得外露; 电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并维护正常。 15. 电弧焊(切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预热件时,应采取防止辐射热的措施。 (2) 在木模板上施焊时,应在施焊部位下面垫隔热阻燃材料。 (3) 闭合开关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干燥完好的手套,并不得面向开关。 (4) 严禁对承压状态下的压力容器和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与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 容器进行焊接和切割。 (5) 在喷刷涂料的环境内施焊前,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论证,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 方可进行;严禁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施焊。 (6) 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消除其内压力; 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并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 (7) 施焊存贮易燃、易爆物的容器、管道前,必须打开盖口,根据存贮的介质性质,按其技术规定进 行置换和清洗,经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方可进行;施焊中尚须采取严格地强制风和监护措施;对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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