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28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759项,搜索耗时:0.0162秒。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3.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 1 - 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 编号:BZH9.7-19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1.1 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工商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一致 1.3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4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5 抽查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容器)有无定期检验检测报告 1.6 抽查特种设备,确定其是否具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 1.7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雷设施检测报告 1.8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静电措施检测报告 1.9 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照国家“三同时”要求审查 1.10 是否进行化学品登记编制一书一签 1.11 “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1. 安 全 许 可 1.12 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是否取得相应证照,并建立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制度 2.1 是否编制了责任制书面文件 2.2 是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2.3 上下级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2.4 是否编制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2.5 是否编制了专职安全员任命文件 2.6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并予以实施 2.7 是否编制了安全投入的月、季度、年计划 2.8 是否编制了总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 分厂(车间)的是否编制了事故应急分预案 2.10 预案是否编制事故状态下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预案 2.11 预案是否有定期的修订计划 2.12 是否建立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检制度 2.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2.13 是否编制了高处、吊装、设备内、动火、动土、抽堵盲板、 设备置换清洗作业管理制度 3.1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3.2 是否编制了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3 是否编制了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3.4 其他人员经本企业培训、考核记录、签到本是否完整 3.5 是否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3.6 预案是否每半年演练一次 3.7 演练是否与社区联动 3.8 是否编制了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3.9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编制隐患整改通知书 3. 安 全 台 账 记 录 3.10 整改通知书是否有:整改措施、整改单位、整改时限等内容 - 2 -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3.11 检查整改情况是否有书面回复 3.12 企业是否编制了相应的作业证 3.13 作业证内容是否包含以下要素:时间、地点、操作者、监护人、 安全措施 3.14 是否在进行检维修前,编制风险控制措施方案 3.15 企业有无重大险源,是否对重大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16 是否建立重大险源台帐,并登记建档 3.17 是否编制了特种设备档案台帐 4.1 抽查储罐区,储罐外壁是否按盛装介质涂符合规范的颜色, 书写介质名称 4.2 抽查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有无 醒目的警示标志 4. 警 示 标 志 4.3 抽查重大险源(或重要部位),管道、阀门是否按通过介 质涂色,并书写介质名称及流向 5.1 主要负责人是否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5.2 主要负责人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3 抽查员工,其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4 抽查车间,企业员工是否了解本岗位职责内容 5.5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是否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 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 5. 人 员 培 训 持 证 情 况 5.6 抽查车间,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1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是否未设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内 6.2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若要贴邻建设的,是否用无门窗的防 火墙隔开 6.3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设置防火堤 6.4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按物质种类设置隔堤 6.5 生产场所和库房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建筑物内 6.6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是否设置出入口不少于两个,且不在 同一方向的安全通道 6.7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门窗是否向外开启 6.8 抽查库房,其内是否没有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6. 建 构 筑 物 安 全 情 况 6.9 是否修建事故应急处理池 7.1 抽查车间,齿轮、皮带轮、皮带、联轴器、飞轮等部件是否 设置安全防护罩 7.2 抽查车间,电气线路中是否设置防止触电的安全装置(漏电 保护装置、安全连锁装置、信号与报警装置等) 7. 设 备 设 施 安 7.3 抽查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由具有相关资 质的单位生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31种)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危险性类别 有毒 易燃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码 甲醇 methyl alcohol methanol CAS No:67-56-1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 : -97.8℃ 相对密度( 水= 1) 0.79 沸点(℃) : 64.8℃ 饱和蒸气密度(空气=1): 1.11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 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 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 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接触后表现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 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 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 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 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 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 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洗, 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 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 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身体防护措施 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 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 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浓度 MAC(mg/m3):50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危 危险 险化 化学 学品 品安 安全 全周 周知 知卡 卡 危险性提示词 易 燃! 有 毒! 刺 激!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号  硫化氢 hydrogen sulfide H2S CAS:7783-06-4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恶臭的气体 熔点(℃):-85.5 沸点(℃):-60.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9 燃点(℃):260 爆炸极限:4-46%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 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 回燃。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 接触后表现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 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 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 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 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 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 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 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 乱。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严重者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 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个体防护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 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 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最高允许浓度 MAC(mg/m3): 10 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2 MB 时间:2025-08-11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51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村庄、居民楼、宿舍、学校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 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1 外部距 离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邻近公路、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的防护距离是否相 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 之间的距离,特别是与办公楼、控制室、值班室、化验室、 食堂等有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石油化工企业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 不同方位。 查看现场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房间的 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等于 100㎡的房间 可只设 1 个。 查看现场 甲类工艺装置(单元)距离中央控制室应大于等于 40m。 查看现场 2 平面布 置 甲类工艺装置(单元)距离明火地点应大于等于 30m。 查看现场 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 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 查看现场 可能突然大量放散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的生产房 间应设计事故通风系统。 查看现场 事故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手 动开关。 查看现场 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 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 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查看现场 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 标志。 查看现场 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 安全标识。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 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 围栏和警示灯。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烟火”、“禁 止吸烟”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查看现场 在重大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 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查看现场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 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 化服。构成重大险源的,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 查看现场 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 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压力表校验后 应加铅封。 查看现场 化工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区除应设置固定式、半 固定式灭火设施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 查看现场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查看现场 液氨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 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 查看现场 4 储运设 施 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 锁切断装置。 查看现场 当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 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 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 要求。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罐)供给时,工厂给水管 网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水池(罐)的补充水和100% 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要求。 查看现场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照明可采用 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查看现场 5 消防设 施 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当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源时, 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 查看现场 装置内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 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所、控制 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查看现场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 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查看现场 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 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 导除静电装置。 查看现场 6 防 静 电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0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行业

隐患 自查 Ⅰ级 要素 隐患 自查 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 照 营业执 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 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 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险化 学品经 营许可 证 危险化 学品经 营许可 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 年第55号令 消防验 收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安全设 施验收 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 责人 主要负 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 产委员 会或领 导小组 安全生 产委员 会或领 导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设 置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资质 证照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及人 员 验收报 告 —1— 隐患 自查 Ⅰ级 要素 隐患 自查 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 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 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责任落 实情况 责任落 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 度 规章制 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管理制度等。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总局55号令 操作规 程 操作规 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 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通用规范》 管理人 员培训 管理人 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特种作 业人员 特种作 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级 ”安全 教育 “三级 ”安全 教育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制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 育 日常教 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转岗、 复工教 育 转岗、 复工教 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及人 员 安全 生产 管理 制度 和操 作规 程 安全 生产 教育 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现场类节假日隐患排查表(国庆节、春节)

排查日期: 编 号 名称 排查项目 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 点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 、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 备和器材),建立使用状况档 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 良好状态 安全 管理 /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 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 通 安全 管理 /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 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安全 管理 /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安全 管理 /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 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安全 管理 / 内部环境情况 环境卫生良好干燥通风无积尘温 度适宜无震动空间距离良好 安全 管理 定期专人停电进行清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和应急预案 内部环境情况 环境卫生良好干燥通风无积尘温 度适宜无震动空间距离良好 教育 培训 定期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内部环境情况 环境卫生良好干燥通风无积尘温 度适宜无震动空间距离良好 个体 防护 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用品 内部环境情况 环境卫生良好干燥通风无积尘温 度适宜无震动空间距离良好 应急 处置 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标识标记情况 现场安全标识标记设备标识编码 完好清晰明确 工程 技术 设置永久性标 标识标记情况 现场安全标识标记设备标识编码 完好清晰明确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封堵通风情况 线路穿墙有效封堵设置挡鼠板进 行机械通风进行线缆沟封盖,设 有防鸟网 工程 技术 设置挡鼠板和风机,选用网孔合适的防鸟网 封堵通风情况 线路穿墙有效封堵设置挡鼠板进 行机械通风进行线缆沟封盖,设 有防鸟网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专用器材情况 验电器绝缘靴等绝缘工具安全用 具完好无损且在检验周期内 工程 技术 设置专柜存放,定期进行检验 专用器材情况 验电器绝缘靴等绝缘工具安全用 具完好无损且在检验周期内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应急照明情况 应急照明有效运转亮度达到要求 工程 技术 设置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情况 应急照明有效运转亮度达到要求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工程 技术 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应急 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配电柜情况 配电柜外观完好内部接线合理标 记清洗线路接线开关等均符合要 求 工程 技术 按规范进行接线 配电柜情况 配电柜外观完好内部接线合理标 记清洗线路接线开关等均符合要 求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断路器等动作情况 断路器合分闸指示器是否清楚、 指示位置是否正确 工程 技术 选用合格合适的产品 断路器等动作情况 断路器合分闸指示器是否清楚、 指示位置是否正确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电缆线路情况 电缆线路有序布置绝缘完好有效 封堵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避雷器接地情况 避雷器正常好用电器设备接地良 好 工程 技术 定期进行检测 避雷器接地情况 避雷器正常好用电器设备接地良 好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应急救援管理 领导干部带班和治 安保卫 排查 情况 (是 否符 合) 存在问题 2 管理 变配 电室 节假日隐患排查表 排查人员: 风险点 排查内容 管控措施 1 耐火等级 厂房建筑物符合耐火等级符合要 求;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向外开 启;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 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 60m2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 可设1个),安全通道、疏散门通 畅 工程 技术 按照消防要求采用外开防火门 耐火等级 厂房建筑物符合耐火等级符合要 求;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向外开 启;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 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 60m2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 可设2个),安全通道、疏散门通 畅 安全 管理 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检查 防雷电 厂房、建筑物避雷设施符合防雷 要求;各防雷设施的接闪器、引 下线、断接卡完好;厂房建筑物 、高大设备、盛装易燃、易爆化 学品的容器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 地检测合格,防雷接地电阻小于4 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小于100欧 姆。 工程 技术 采用符合要求规格的避雷设施 防雷电 厂房、建筑物避雷设施符合防雷 要求;各防雷设施的接闪器、引 下线、断接卡完好;厂房建筑物 、高大设备、盛装易燃、易爆化 学品的容器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 地检测合格,防雷接地电阻小于4 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小于101欧 姆。 安全 管理 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防雷电 厂房、建筑物避雷设施符合防雷 要求;各防雷设施的接闪器、引 下线、断接卡完好;厂房建筑物 、高大设备、盛装易燃、易爆化 学品的容器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 地检测合格,防雷接地电阻小于4 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小于102欧 姆。 教育 培训 进行安全教育,雷雨天禁止接触靠近避雷设 施 放空管 各厂房内设备放空管引出厂房外 高出2米以上;放空管在避雷针保 护范围内。 安全 管理 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放空管 各厂房内设备放空管引出厂房外 高出3米以上;放空管在避雷针保 护范围内。 应急 处置 放空管着火要在保证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灭火 通风设施 各厂房通风符合职业卫生防护和 防火防爆要求;夏季有放高温通 风设施,冬季有防冻保温设施。 工程 技术 按通风换气次数要求设置风机,冬季设置保 温卷帘等设施 结构情况 建筑物、构筑物经常进行维护, 无变形、开裂、露筋、下沉和超 负荷情况,厂房有效防雨,下水 顺畅,无积水、积冰现象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采用缓凝土等进行维护维 修,雨后及时清理地面积水 防护设施 高层厂房、建筑物爬梯、围栏、 平台牢固可靠并符合安全要求; 防护设施无明显缺陷、无腐蚀 等,爬梯有防滑措施 安全 管理 定期对爬梯、围栏等进行防腐 堆放情况 仓库、场地堆放货物留有规定的 安全通道和间距,存放的货物无 倾斜、倒塌等危险堆垛。 安全 管理 按要求进行对方,留足安全通道,加强监督 检查 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预警装置。充足的消防 水源,周围堆放货物。仓库、堆 场的灭火机器置符合规定要求。 仓库、堆场火源和火种监控措施 及手段;整个仓库、堆场安装避 雷装置,检验合格有效。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维护一次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预警装置。充足的消防 水源,周围堆放货物。仓库、堆 场的灭火机器置符合规定要求。 仓库、堆场火源和火种监控措施 及手段;整个仓库、堆场安装避 雷装置,检验合格有效。 应急 处置 一旦着火,就近采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3 4 厂房 建筑 仓库 堆场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检查表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执 法 检 查 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标识制度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 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 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 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报登记制度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资料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 进行收集。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八项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资料检查(查看批 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 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 目,并加盖公章。 资料检查(现场查 看转移联单,并结 合环评文件、台帐 记录等材料进行核 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 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同期保存。 资料检查、现场核 查(现场查看联单, 并与经营情况记录 等进行核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第十条 1.《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 2.《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 3.《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四项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 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联单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由省辖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转移联单制度 4.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 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 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从 事 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活动。 现场核查(根据危 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录簿逐一核对,如 核查焚烧飞灰的去 向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七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五项、第 七十六条 1.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 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 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 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现场类安全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表(安全科每季度一次)

排查时间: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平台护栏 提平台护栏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电气控制 传动电机固定牢固,接线规 范,接地、接零齐全有效。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 护栏、盖板 护栏齐全、盖板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搅拌器 接线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电气控制 有良好的电气接地防护;电 机固定牢固,接线、接地、 接零齐全有效。 个体 防护 1、对切草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按 计划定期进行每次不低于1小时的事故警 示教育;3、按计划进行事故应急培训和 演练。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3、断电、挂、安排专人 监护。 走台及平台 牢固可靠无腐蚀,不超30 °,宽度、高度、强度符合 规定,有防滑安全措施、安 全栏杆,有安全标识,有机 械防护和电气防护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进料;2、排除故障、查找原 因。 安全防护设施 旋转部位有标识,有接地保 护,电气防护符合规定。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进料;2、排除故障、查找原 因。 附属部件 铭清晰,安全阀、压力表 安装规范,有效期内正常使 用 安全 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2、注册登记,定期委 托检验;3、岗位点检。 控制及传动 电气控制系统线路规范,传 动部位防护齐全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2、卸除压力。 电气防护与控制 操作台按钮颜色标准,按钮 标识齐全、准确,电气有良 好的接地保护,电气防护符 合相关规定。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3、断电、挂、安排专人 监护;4、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电气防护与控制 电气有接地,电气防护符合 规定 教育 培训 1、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按计划 定期进行每次不低于1小时的事故警示教 育;3、按计划进行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 。 安全装置 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且符 合相关要求。 应急 处置 1、立即停止运行或按急停;2、无关人员 撤至安全区;3、断电、挂、安排专人 监护;4、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尘气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各连接部件及螺 栓 连接紧固,螺栓无松动。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设施 完好、无损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安全附件 压力表定期校验,压力表指 示适中。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设施 完好、无损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是 否 存在问题 水力碎浆 机 低浓除渣 器 精筛 跳筛 压力筛 高位箱 流浆箱 烘缸 软压机 卷取机 散包机 拣纸皮带 上料链板 机 圆盘磨浆 机 抄前池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215 216 217 206 207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01 202 204 205 安全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表(春季) 排查人员: 2019.3.15 风险点 排查内容 排查时间: 是 否 存在问题 安全设施专项隐患排查表(春季) 排查人员: 2019.3.15 风险点 排查内容 压力表 选型正确、在检定期内、精 度及量程合适、指示正确无 泄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压力表 选型正确、在检定期内、精 度及量程合适、指示正确无 泄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压力表 检定期内、精度量程合适指 示正确无泄漏。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护栏、盖板 护栏齐全、盖板完好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护栏、盖板 护栏齐全、盖板完好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接地 接地规范,电阻在规定范围 内。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防护罩 完好、无破损。 安全 管理 每日巡检;定期检查保养 标志 定期检验,取得检验合格 证,在起重机上张贴;醒 目位置张贴限载标志 安全 管理 建立起重机检验台账,定期检验,专 人负责起重机管理 标志 定期检验,取得检验合格 证,在起重机上张贴;醒 目位置张贴限载标志 培训 教育 培训起重机操作及管理相关知识,经 考核合格后,持起重机械操作证和管 理人员证开展相关作业 钢丝绳 与滑轮、卷筒相匹配,并 正确穿绳 工程 技术 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高压离心 风机 离心通风 机 排潮风机 面网驱网 辊 真空伏辊 底网驱网 辊 真空预压 辊 大辊压榨 辊 光压辊 一~五组 缸 卷纸缸 提浆泵 冲浆泵 污水混浆 泵 浆池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设备设 施 233 234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19 220 221 222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6.4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车间级每月一次,公司级每季度一次)(2)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车间级每月一次,公司级每季度一次)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

附件 1 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组织机构 (20 分) 1、企业应建立“两个体系”建设组 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 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 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 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两 个体系”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 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应履行 的职责,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增加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相 关职责。 3、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工作目 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 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两个体系”建设 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 2、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组成人 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 2 分;企业主要负责 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扣 5 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 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职责 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扣 5 分。 “两 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实施时间、责任人 与分工、工作任务等,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 未履行“两个体系”建设职责的,每人次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两个体系”组织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 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 人员相关职责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文件: 下发的正式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 查阅“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 对照实际实施情况。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 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两个 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应履行的主 要职责。 20 全员培训 (20 分) 1、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 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关 奖惩等。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行 “两个体系”建设的培训,培训内容 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3、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考 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企业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或计划 不具体的,扣 5 分。 2、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无教材 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扣 5 分 3、未对全员进行“两个体系”建设培训,缺少部 门/岗位的一项扣 2 分。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闭卷考试的,扣 5 分。 否决项: 抽查 10%的相关岗位人员,5 人及以上未掌握企 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验收评定不予通 过。 查资料: 1、 培训计划。 2、 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 抽查问询: 抽查、问询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 否掌握“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 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隐患排 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 方法等。 基本 要求 (80 分) 体系文件 (20 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两个体系”建 设标准要求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 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 1、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企业实 查资料: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 件文本。 2、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有可操作性,并传达至各部门/岗 位。 际、不具有可操作性,未明确责任部门、职责、 工作内容,一项内容不符合扣 2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到各部 门/岗位,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 2 分。 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 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责任考核 (20 分) 1、企业应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 核奖惩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奖惩 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 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 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 薪酬相挂钩。 2、应落实“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 度,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予以 奖惩。 1、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的,扣 5 分。 2、未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落实奖惩的,一 项不符合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或未有 效落实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资料: 1、“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2、“两个体系”考核奖惩记录,相关 财务文件。 风险点排查、确 定(30 分) 1、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 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 2、设备设施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 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设施。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应覆盖岗位 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工作 地点或设施。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作业活动的,缺一项扣 2 分。 2、未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设备、设施的,缺一项扣 2 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扣 10 分。清单 未涉及产生粉尘、化学物浓度高、噪声超标的 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缺一项扣 2 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清单。 2、设备设施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查现场: 通过分析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判断 是否遗漏主要作业活动、设备设 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 岗位。 风险 分级 管控 体系 建设 (55 0 分) 险源辨识、分 析(150 分) 1、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 岗位人员进行险源辨识、分析。 2、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采用合理 的辨识方法对每个作业活动及作 业步骤进行险源辨识、分析。 3、针对设备设施类清单,采用合 理的辨识方法进行险源辨识、 分析。 4、通过调查和工程分析等方法识 别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存在的粉 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 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 1、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逐个进行险源辨识、 分析的,缺一项扣 5 分。作业活动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2、未针对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险源辨识、 分析,缺一项扣 5 分。设备设施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可能存在的粉尘、化学物、 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进 行识别的,缺一项扣 2 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抽查 10%相关岗位人员进 行询问,5 人及以上未参与相关险源辨识、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分析评价记录。 2、设备设施分析评价记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询问: 询问岗位人员参与险源辨识、分 析情况。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 存在的风险点、险源及其危害后 果(事故类型),是否了解其接触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 损害。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危险、有害因素及其辨识标准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辨识标准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   (1)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考试大-全国最 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2)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对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已经非常明确、清楚。危险因素在时间上比有害因素来的 快、来的突然;造成的危害性比后者严重。   这里的因素应该理解为事故、作业过程、行为和环境,因为在不同的行业主要的危险有 害因素差别较大。火灾、瓦斯爆炸、中毒、触电等属于事故;设备的检修、爆破作业、运输 等属于作业过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属于行为;高温、雷电、雨雪等属于自然环境。   二、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考试大论坛   《安全评价》第三版中将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划分为两个方面。(1)存在危险有 害本身具有的物质、能量;(2)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 制的主要体现:①人的不安全行为(13大类);②物的不安全状态(4大类);③管理缺陷(6类)。   任何物质都具有相应的能量,物质和能量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当物质、能量在外力条件 或自身变化且失去控制造成一定的危险或伤害时才可以称为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   导致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的三个方面多数说法比较笼统,例如:有分散注意力 的行为;冒进信号;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所杂乱;来自相关方风险管理的缺陷等。   相对与物质和能量来说,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外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既有可能是外部 条件引起的,也有可能是其自身的变化引起的;管理的主角是我们人类自身,所以也应归结 为外部条件。   外在条件很多,除了上面说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之外,恶劣的自然条件是最重要的外在条 件之一,地震、台风、洪水、雷击、温度、湿度、雾、冰雹、滑坡、泥石流、火山喷发等。 企业在建设初期一般都会对本地的自然条件作一定的调查和了解,但是现在社会发展的快节 奏导致部分地区环境污染的加大,最终引发台风、洪水等导致事故的发生,2007年5月份我 国因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旱灾和风雹等自然灾害死亡人数117人,失踪18人,直接经 济损失86亿元人民币。所以,人类不应该对自然灾害掉以轻心。   所以说,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应该是物质、能量在外部条件或自身变化的情况下, 失去控制造成伤害或事故的综合作用。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目前,在我国安全评价工作中,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3个标准,每个标准的 具体分类情况详见表1。   分类标准   类别   具体分类   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⑴设备、设施缺陷 ⑵防护缺陷⑶电危 害⑷噪声危害⑸振动危害⑹电磁辐射⑺运动 物危害⑻明火⑼能够造成灼伤的高温物体⑽ 能够造成冻伤的高温物体⑾粉尘与气溶胶⑿ 作业环境不良⒀信号缺陷⒁标志缺陷⒂其它 物理危险有害因素   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⑴易燃易爆性物质⑵自燃性物质⑶有毒 物质⑷腐蚀性物质⑸其他化学性危险和有害   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⑴致病微生物⑵传杂病媒介物⑶致害动 物⑷致害植物⑸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⑴负荷超限 指易引起疲劳、劳损、伤 害等的负荷超限⑵健康状况异常 指伤、病 期⑶从事禁忌作业⑷心理异常⑸辨识功能缺 陷⑹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   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⑴指挥错误⑵操作错误⑶监护失误⑷其 他错误⑸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危 险和有害因素分类 与代码》( GB/T13861-92)   6 类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⑴作业空间⑵工具不合适   《企业职工伤 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   20类   •物体打击 •灼烫 •瓦斯爆炸   •车辆伤害 •火灾 •火药爆炸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锅炉爆炸   •起重伤害 •坍塌 •容器爆炸   •触电 •冒顶片帮 •其他爆炸   •淹溺 •透水 •中毒和窒息   《职业病范围 和职业病患者处理 办法的规定》   7类   ①生产性粉尘 ②毒物 ③噪声与振动 ④高温 ⑤低温 ⑥辐射 ⑦其他。   这些标准的划分依据和划分类别差别较大,目前最常采用的标准是《生产过程危险和有 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92)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通常的 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是综合这两个标准确定的。   表1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统计表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各行各业的差别较大,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各不同,为了便于准确的辨识危险有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1.5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表格汇编-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

附件: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表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按照规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风险点确定、险源 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制 定与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 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 进等方面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一般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3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7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5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 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2 万元的罚款。 建立 体系 制度 应按照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逐步建立并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 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制度内 容应包括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排查 项目清单、制定排查计划、隐患排 查、隐患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专项 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 进等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五项;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 则》(DB37/T 2883-2016)第 4.1 条; 5.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 则、实施指南。 1.一般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15 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5 万 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用 要求 成立 组织 机构 应以正式文件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 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风险 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2.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以正式文件(可与成立组织机构文 件合并下发)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应履行的职责。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明确 职责 分工 各责任人员应了解自身建设职责。 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六条;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6 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内容。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通用 要求 实施 全员 培训 应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培训,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的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 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安全教育 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 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二十九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下 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 上 6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 6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3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10 人以 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 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6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4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3烧成车间--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1 设备停机 设 备 未 停 电 、 停机、锁闭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机械伤害 放空小仓及各下料斜槽内物料, 关闭各下料斜槽风机、下料口阀 门,落实停送电手续和两停两挂 培训停送电管 理、检维修作 业安全管理相 关知识 岗位 烧成 车间 岗位 工 2 联接照明 照 明 光 线 不 足 、未接12V安全 电压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触电、其它 伤害 使用12V安全电压照 明,电气线路绝缘性 良好,照明灯予以固 定 电气人员负责接线 电气人员经过 专业培训考核 合格后持证上 岗 岗位 烧成 车间 岗位 工 3 试验通讯工 具 通 讯 联 络 不 畅 , 遇 突 发 事 故 不 能 及 时 处 理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其它伤害 作业人员每人配备一 部对讲机 作业前明确使用的频道,所有人 员调至该频道后,进行试音;对 讲机及时充电,确保电量充足 岗位 烧成 车间 岗位 工 4 打开仓顶人 孔门检查仓 内积料情况 人 员 站 位 不 当 , 开 启 人 孔 门动作不当 四级 低风 险 高处坠落 设置监护人,对作业情况进行全 程监护和提醒,人员选择合适地 点站位,加强作业间的配合 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高挂低 用 岗位 烧成 车间 岗位 工 5 作业前通风 、检测 未 执 行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 先 通 风 、 再 检 测 、 后作业”程序 二级 较大 风险 中毒和窒息 公司购置四合一复合 式气体检测仪 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 前30分钟内进行气体检测,气体 不合格时开启收尘器机械通风, 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期间定时检测;定期对复合式气 体检测仪进行测试 培训气体检测 仪使用方法、 有限空间作业 相关制度和规 定 现场准备好正压 式空气呼吸器, 有人中毒或窒息 昏迷后,必须穿 戴好正压式呼吸 器及面罩等方可 下去救援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6 进入仓内 未 正 确 使 用 安 全 带 、 安 全 绳 、梯子等 二级 较大 风险 高处坠落 制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梯子底端放稳;外部设专人 监护,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 时,监护人有权拒绝作业人员作 业、有权向上级领导汇报 培训《高处作 业安全管理制 度》、《高空 高处作业安全 操作规程》等 作业人员系好 五点式双挂钩 安全带、安全 绳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7 按清料程序 清料 站 位 不 当 、 清 料顺序不当 二级 较大 风险 坍塌、中毒 和窒息、物 体打击 从上至下清料,料面的绝对高度 小于1m时,,人员要站在木板上 作业;大于1m时,人员不能进仓 作业,只能在仓外采取其他措施 清理,如高压气管;作业前部门 负责人亲自检查仓内积料情况, 制定清仓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交底 并佩戴好安全 劳保用品,且 安全绳的松紧 度必须合适 发生坍塌掩埋人 员时,救援人员 系好安全带和安 全绳,缓慢下放 到仓内,将伤员 与救援用安全带 、安全绳连接 后,缓慢提升至 仓外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烧成车间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一)原料均化库 风险点 作业步骤 现有管控措施 险源或潜在 事件 评价 级别 风险 分级 管控 层级 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及 后果 责任 人 1 生料 均化 库称 重仓 清小 仓作 业 责任 单位 8 放料 开 启 小 仓 下 方 斜 槽 时 , 人 员 站 位 距 下 料 口 太近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机械伤害 人员选择距下料口合适距离站 位;如有大块应敲碎,防止堵塞 下料口 岗位 烧成 车间 岗位 工 9 工完场清 未 清 点 工 具 和 人 员 就 宣 布 工 作 结 束 、 关 闭 仓门 五级 可接 受风 险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作业完毕清点工具和人员,确认 仓内无遗留人员和工具后,方可 关闭仓门,宣布工作结束 岗位 烧成 车间 岗位 工 1 作业前准备 作业审批手续 执行不到位, 管理混乱 二级 较大 风险 灼烫、其他 伤害 预热器清堵平台下方 各平台各楼梯拉警戒 线,禁止无关人员入 内 作业前明确工作分工,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或培训,明确逃生路 线,办理作业许可;现场专人指 挥,统一对讲机频道 培训《预热器 清堵作业安全 管理制度》、 《预热器清堵 工作方案》, 《预热器清堵 安全操作规程 》开展预热器 清堵演练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2 信息沟通与 现场警戒 信息沟通不 畅,未对受影 响岗位进行告 知,现场未警 戒 二级 较大 风险 灼烫、其他 伤害 作业前通知篦冷机、斜拉链及地 坑内作业人员撤离;预热器各级 平台楼梯口及周边区域设置警 戒,必要时安排专人在入口处警 戒;通知中控室,由中控室使用 多个频道进行警告确认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3 设备停机 未关闭关联的 空气炮 二级 较大 风险 灼烫 关闭脱硝系统,锁紧上级翻板 阀,关联空气炮手动进气阀,打 开排气阀和过滤器水阀;拔掉空 气炮电磁阀的电源插头,将剩余 气体放出,确认空气炮不再动 作,挂禁止操作;中控室隐藏 空气炮操作界面;空气炮放气 后,试验打空气炮,确认空气炮 不再动作 清堵人员穿戴 好高温服、高 温头盔、高温 手套防护用品 等 现场安装复合式 喷淋洗眼器,配 备急救药品箱 (含烫伤膏), 烫伤后及时用凉 水冲洗降温,涂 抹烫伤膏,严重 时立即送医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4 观察、清堵 人员站位不当 二级 较大 风险 灼烫 清堵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应 侧身对着清料孔;工作平台最多 两人同时作业 经常性培训讲 解预热器清堵 相关知识和事 故案例,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 清堵人员穿戴 好高温服、高 温头盔、高温 手套防护用品 等 现场安装复合式 喷淋洗眼器,配 备急救药品箱 (含烫伤膏), 烫伤后及时用凉 水冲洗降温,涂 抹烫伤膏,严重 时立即送医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5 根据堵塞情 况和清堵时 间确认窑是 否止料 系统温度下降 后燃烧不稳 定,出现正 压,高温物料 喷出 二级 较大 风险 灼烫 堵塞严重,短时间内 清不通,窑必须止料 中控密切关注窑况,保持系统负 压,需止料时按照规定流程操 作;频繁询问预热器内气压情 况,中控发现异常时,立即通知 人员撤离 清堵人员穿戴 好高温服、高 温头盔、高温 手套防护用品 等 现场安装复合式 喷淋洗眼器,配 备急救药品箱 (含烫伤膏), 烫伤后及时用凉 水冲洗降温,涂 抹烫伤膏,严重 时立即送医 车间 烧成 车间 刘滨 2 预热 器清 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7.5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51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3.9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公示栏3

序 号 名称 级 别 类型 区域 位置 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及 后果 现有风险控制措施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 任 人 1 穿孔作业 一 般 作业 活动 采场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1.严禁酒后上岗,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鞋、反光背心; 2.作业前对钻机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人工或用挖掘机清理险、浮石,并在边坡边缘设防护网; 3.作业前进行边坡安全检查,保证作业区域内及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无铲装设备同时作业; 4.钻机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作业,长时间停机则切断电源; 5.行走前对路线进行安全检查,有人引导和监护,保证履带前后无人,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最小距离不 小于3m。 区队 矿区 鞠 美 廷 2 爆破作业 (外包) 重 大 作业 活动 采场 放炮 1.矿山入口处设置爆破告知,爆破警戒处设置“当心爆炸”安全警示标志; 2.恶劣天气停止爆破; 3.爆破员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4.严禁酒后上岗、携带点火物品和手机,穿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鞋并戴安全帽; 5.炮孔口周围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装药; 6.在爆破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派出岗哨,保证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信号; 7.爆破15分钟后进入爆区检查,确认有无盲炮和爆堆是否稳定; 8.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处理盲炮。 公司 安丘 山水 李 见 中 3 铲装作业 一 般 作业 活动 采场 车辆伤害 1.严禁酒后上岗,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反光背心; 2.作业前对挖掘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岩浮石、盲炮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点; 3.在同一平台或上下台阶作业的挖掘机,间距不小于50m; 4.铲斗不能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卸矿高度不超过0.5m。 区队 矿区 鞠 美 廷 4 运输作业 较 大 作业 活动 矿区 车辆伤害 1.持有B2驾驶证; 2.严禁酒后、疲劳上岗; 3.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装车时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0.5m以外,装车中不能维护、检查车辆,驾驶员不能离开驾驶室,不能将头和手 臂伸出驾驶室外,车辆不能装载过满或不匀; 5.行驶中急弯、陡坡、危险地段限速行驶,严禁超车,前后车距离保持40m以上; 6.不能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时不能空档滑行,重车下坡行驶中不能换档,禁止车斗未落到位驶离。 车间 矿管 办 张 立 金 5 边坡管理 较 大 作业 活动 矿区 坍塌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1.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并对不稳定最终边坡长期监测,对采场工作帮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每月检查一次,不 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及时检查; 2.清除边界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和岩石等; 3.对边坡的疏松岩土和浮石及时清理,并设置“当心坠落、当心坍塌”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现滑坡征兆的边坡综合或分别采用挡墙、削坡、减载、抗滑柱等进行局部加固,并停止危险区作业,撤离人 员,禁止通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在采场外围修筑截水沟并及时清挖,防止境界外围有水流入。 车间 矿管 办 张 立 金 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公示栏 AQSSK- 单位: 风险点:共15个,重大风险(一级)1个,较大风险(二级)2个,一般风险(三级)7个,低风险(四级)5个;共3类,作业活动类6个,设备设施类5个,职业健康类4个。 6 检维修作业 低 作业 活动 修理 厂 机械伤害 火灾 其他伤害 灼烫 1.严禁酒后上岗,戴好普通防护手套、安全帽; 2.清除或隔离维修地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工器具摆放整齐,现场无杂物,地面无油污等,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3.关闭启动装置、切断电源后,挂空挡、拉手刹再检修; 4.使用千斤顶时选择平坦、坚实的场地,支撑车辆规定的部位,并且用三角木塞住车轮,车辆被千斤顶顶起时,禁 止启动发动机; 5.检修时禁止触碰车辆高温和转动部位;拆检燃油、液压、冷却水等系统时,确认温度降至适合,泄压后方可拆 卸,且不能对准人体和热源、电路等。 班组 检修 组 张 虎 7 钻机 一 般 设备 设施 采场 机械伤害 火灾 其他伤害 1.作业前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 2.及时紧固松动的连接部件、维修损坏的防护罩; 3.及时对液压元件维护保养或更换; 4.及时对润滑部位进行维护保养或加注润滑油; 5.及时处理漏风的压风管接头; 6.检查除尘效果是否良好。 区队 矿区 鞠 美 廷 8 空压机 一 般 设备 设施 采场 机械伤害 容器爆炸 1.作业前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 2.油料不足及时加注; 3.按检测周期定期检测安全阀和压力表,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4.储气罐运行异常及时处理; 5.及时维修失效或损坏的急停按钮; 6.及时更换损坏的仪表仪盘。 区队 矿区 鞠 美 廷 9 挖掘机 低 设备 设施 采场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1.作业前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 2.立即修复出现故障的照明和喇叭; 3.发现液压系统油量低于液位时及时加注; 4.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和仪表; 5.及时紧固松动的防护罩。 班组 铲装 组 代 鹏 10 矿用自卸车 一 般 设备 设施 矿区 车辆伤害 火灾 1.作业前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 2.转向系统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3.制动发现故障立即修复; 4.灯光及转向灯发现故障立即修复; 5.胎压不足立即充气,发现轮胎磨损严重要更换,及时维修或更换轮胎; 6.离合器发现异常立即维修; 7.喇叭发现故障立即修复; 8.灭火器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区队 矿区 鞠 美 廷 11 运输道路 低 设备 设施 矿区 车辆伤害 1.维护路面,及时清除障碍物,保证路面平整; 2.急弯、陡坡、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反光路肩; 3.道路出入口设置限速标志,限速15km/h; 4.发现警示和限速标志缺损及时更换; 5.危险地段设置高和宽均不低于1m的挡车墙并及时维护; 6.设置上宽0.6m、下宽0.4m、深0.5m的排水沟并及时清挖。 班组 运输 组 程 庆 成 12 凿岩岗位 低 职业 健康 采场 其他尘肺 中暑 噪声聋 1.配戴好防尘口罩、防噪耳塞; 2.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和警示标识; 3.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并告知结果; 4.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粉尘:1.使用带有收尘装置的钻机并保证正常有效;2.作业时人员选择上风处。 高温:1.在高温季节实行暑期作息制度,延长中午的休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2.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包括绿茶、 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 噪声:选用小噪音大品的设备并及时维护。 班组 穿孔 组 鞠 秀 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3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年)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3-1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