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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 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 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 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 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票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 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 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 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 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 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 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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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 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9-A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员工和本公司财 产安全,达到机械设备与员工的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见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的管理。 3 引用文件(无)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2 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5 程序内容 5.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 5.2 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和定期﹑预防二级保养两种。 5.3 一级保养:每日由生产部的各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点检项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润 滑﹑锁紧﹑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查结果填入《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保养记录》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运转和滑动部分是否异常。 ②运转和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 ③紧固部件是否松动。 ④有无震动﹑噪音现象。 ⑤控制开关﹑仪表是否正常。 ⑥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等。 5.4 二级保养:由生产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 对所有机械设备及夹具进行周期性检查﹑润滑﹑调整和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 行。并将保养﹑检查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 二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传动系统:皮带疲劳损坏。 ②油类系统:齿轮箱润滑油变质。 ③电器线路:仪表损坏,指示线路失控等。 2 ④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损坏,空气过滤之异常等。 5.5 作业员工在每日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部门负 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维修部申请维修,维修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 5.6 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并上锁。 5.7《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生产部。《机械设 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行政部。 6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机器设备外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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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2-A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重点组织检查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行为; 3.2 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4“三违”行为的辨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 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 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1)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 进行操作,而是凭借当事人的经验、感觉、习惯、盲目蛮干。 (2)违章指挥:确切的讲就是长官意志办事,夜郎自大,随心所欲指挥, 也称瞎指挥,它是管理者不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不切合工作实际,不调查研究, 尽凭个人的主观意愿的武断指挥。 (3)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定了企业的行 政行规和管理制度,有若干个条款和章程,它规范了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活动 范畴。违反劳动纪律,就是不遵守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法则和操作规程,按 行为者意愿行事的行为。 5“三违”行为的查处方法和考核 5.1 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 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 2 5.2 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 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5.3 安全办公室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 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5.4 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 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 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 3 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 习,由安全办公室重新考核后上岗。 5.6 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5.7 各部门累计 10 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5.8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 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9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 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6“三违”行为检查记录 对“三违”行为进行记录 “三违”行为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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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 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建 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 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2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按排查级别进行排查 编制安全检查表 实施隐患排查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书 隐患整改监督跟踪 验收 隐患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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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2-A 1 目的 本厂生产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存在一定的职业危害,为保证操作人员了 解作业场所内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止操作人员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受到人身伤 害,特制订本制度。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联系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工厂的生产车间、仓库采样检测。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检测的结果的定期公示。 2.3 厂长负责检测结果超标的风险评估。 2.4 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的督促、管理。 2.5 厂长负责不按规定戴劳动防护用品处罚的执行。 2.6 行政部负责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档案并进行管理。 3 规定内容 3.1 生产车间及仓库内由于使用、储存有二甲苯、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正丁 酯等有机溶剂,有一定的职业危害。 3.2 对于职业危害场所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一次,检测范围包括工作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等。 3.3 厂长负责联系检测机构,在检测报告有效期前一个月通知检测单位(东莞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生产车间、仓库采样检测。 3.4 将检测结果公示在公告栏内,并张贴的作业场所。 3.5 如果检测结果超标应由厂长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结果, 整改完后应再次检测,直至检测结果达标。 3.6 建立职业危害检测档案。 3.7 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职业危害可能造成的火灾、爆炸、 中毒及人员伤亡的作业场所应重视。 3.8 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进行作业,部门主管应监督操作 人员穿戴防护用品、戴口罩,戴手套等,对于不遵守作业规程的人员及未按要求 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按本奖惩制度执行。 3.9 接触职业危险因素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体检。 3.10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应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 (2)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表 (3)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申报回执 (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体检报告 4 记录 4.1 职业卫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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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11.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公 司危险源(点)的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 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危险源定义与控制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 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源是指具有能量的物质与行为,通过触发因素作用,可使其能量失控 导致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失。 危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控制指由规定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状况等进 行检查、测定及工作评价。 4: 职责 4.1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公司危险源管理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 员,对公司内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管理全面负责。 4.2 管理部负责监督各责任部门对区域内危险源(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 4.3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要依据区域危险源(点)不同级别的项目,各自负责 或指定专人对相应危险源(点)进行监控管理。 5: 危险源的辨识、评估、标识 5.1 危险源的辨识 5.1.1 有发生火灾、煤气危害、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5.1.2 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5.1.3 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5.1.4 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1.5 有触电(包括雷击)危险伤害的场所; 5.1.6 有烧伤、烫伤危险的场所; 5.1.7 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5.1.8 有落物、锤击、碎裂、崩块、砸伤、飞溅、坍塌、淹溺危险的场所; 5.1.9 有被物体辗、挂、夹、刺、碰、割、挤和撞击等危险的场所; 5.1.10 其它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5.2 危险源的评估(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A 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机率高、难以控制、后果严重,一 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或主系统损坏,引起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或 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危险岗位、作业场所。 B 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人身 伤害的场所。 C 级危险源: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 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场所。 D 级危险源:虽然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或重大设备、火灾事故,系统不 会遭受损坏,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有可能发生一般 伤害事故的场所。 5.3 危险源的标识 5.3.1 对评估后的危险源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内容要 有名称、级别、危险因素、监控部门、负责人、 监控措施。(见右表) 5.3.2 危险源标识牌(黄色)应设在危险源附近醒目的 地方,固定要牢靠。 5.3.3 危险源标识牌应定期(时间各部门自定)检查,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 变色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 危险源的监控 危险源(点)标识牌 名称: 级别: 危险因素: 监控部门: 负责人: 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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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14.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1. 原辅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1.1 原辅材料入库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验量、验质、发现缺斤少两、质次价高、 弄虚作假等一律拒绝入库,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入库时必须要有技质 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入库。 1.2 各类包装备物,如纸箱、内包装袋等应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拒绝入库;发 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技术质控部查处,并将查处情况登记备查。 1.3 未承付款的各类物资、原辅料,必须按合同订数进行验收,并单独入库、记 账,结算后再办理结账手续。 1.4 收料应按品种分仓、分堆存放,不得混料存放,建立台账,妥善保管,保证 不发生虫咬、潮湿和霉变造成原料损失。 1.5 原辅材料在进出库时,均需有上级或车间指定的监磅人员在场,进行双方 司磅,在监磅人员未到时,不得独自一人司磅。 1.6 严格执行进出料手续,做到过磅准确,记录及时,所有原始单据均作记账依 据。 1.7 所有原辅材料必须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送收、发、存报表,经常盘点,做到账、 物、卡相符。 1.8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 1.9 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手续,加强管理。 2. 原辅材料贮存规定 2.1 原辅材料进公司仓库贮存时,仓库由专人负责先检查包装品是否受潮、破损、 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如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2.2 原辅材料进库贮存,保管员应先统一编号,按进库顺序填写进货原辅材料台 账。 2.3 原辅材料按要求放于指定区域,设置相应的检验标识。 2.4 仓库存放原辅材料时,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2.5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清点货物,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2.6 仓库保管员应对贮存的原辅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 处理。 3. 库存物资盘存规定 3.1 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购见物收料。对自己所管的物资,做到账、货、卡相符。 3.2 每次送料后,仓库管理员要在库存台账上填写清楚货物去向、结存情况。 3.3 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领料、保管必须在二人以上。 3.4 每月进行盘点,及时清理仓库,填写盘存报表。 4. 包装材料管理规定 4.1 包装材料进厂,仓库由专人负责,先检查外观、尺寸、样式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有无污损、破损,如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4.2 包装材料进厂后及时通知技术质控部进行抽样检查。 4.3 合格入库的包装材料分类存放,设立货位卡并入账,不得露天堆放。 4.4 印有品名、商标标记的包装材料,因故不予使用或检验不合格的应隔离堆放 并及时处理。 4.5 仓库按车间填写的领料单,发放包装材料经核查后,发料、领料人均应在单 上签字。 4.6 每次发料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在库存货位卡和台账上填写好货物的去向、 结存情况。 5. 成品入库验收贮存制度 5.1 仓库按技质部门的成品检验单和车间填写的成品入库单,验收成品。 5.2 同意验收的合格成品填写入库成品台账。 5.3 对正在检验而需要寄存的成品,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检验合格后,按检验 结果办理入库手续。 5.4 成品应按品种,分类分批堆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5.5 成品堆放时,必须留有一定的距离,以便执行先进先出。 5.6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库存产品进行定期查检,发现受潮、发霉、破损或标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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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6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管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特制 订本制度。 1、本制度对企业外包工程的承包方和临时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提出明确规定,按照本企业的相关制度实施控制。 2、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价 2.1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 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 2.2 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 查同意。 2.3 由需外包工程的部门提出,待信息反馈后,组织基建、设备、 技术等相关部门对承包方进行评价,必要时应对承包方进行工作考 察。 2.4 根据考察和评价结果,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方,并按评价结 果顺序填写《合格承包方名录》存档; 3、对承包商的监控: 3.1 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 免造成意外伤害。 3.2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3.3 在承包工程期间,应制订明确的奖惩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 考核,并将相关制度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应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 演练,应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5、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企业的统一指挥。 二、应商管理 1.目的:为规范对应商的开发、 调查、评鉴、管理,提高采 购透明度,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本公可有业务往来的各类应商、 拟开发的供 应商、复评的应商。 3. 应商管理: 3.1 应商开发:采购部应积极进行市场信息搜集、分析、整理, 不断开发优质价廉的新品种和提供优质服务的应商, 建立应商 信息平台。 3.2 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3.2.1 寻找相关应商。 3.2.2 搜集应商基本资料或填写应商调查表(附表)。 3.2.3 对应商资料进行辩别、选取,与应商接洽、洽谈(电 话、电传、面谈等形式)。 3.2.4 必要时提供样品试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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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根本上铲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 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预防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或降低对人 员的伤害。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 定义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5 管理要求 5.1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 5.1.1 各级职业健康安全部门要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季节和形 势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育和培训计划,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教育和 培训。 5.1.2 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 全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常识学 习和考核。 5.1.3 对新调入、调换岗位、停工复工的职工(含民工、临时工), 上岗前须按规定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5.1.4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含: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企业 规章、从事岗位的工作环境及性质,岗位作业的危险程度,必须遵守 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情况及典型事故案例。 5.2 劳保用品管理 5.2.1 公司为生产操作人员配置适宜的劳保用品,以避免或减少 生产作业带来的职业伤害。 5.2.2 公司员工应按照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5.3 安全生产 5.3.1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 产和文明生产。 5.3.2 生产班长坚持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安检员坚持每日巡检,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3.3 安全管理细则主要包括: a) 在生产过程中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b) 如实上报工伤事故; c) 严禁酒后作业,并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 d) 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机动车辆,严禁带病运行和违 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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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09-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8-A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 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 到相关方。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 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 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 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 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 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 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 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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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 和考核; 1.2 规范公司生产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布尔津风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及电动工具的管理。 三、规范和程序 1、凡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和 生产工人,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 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 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 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帽按工 号编号,安全帽的颜色按以下制度分类: 3.1 管理人员为红色; 3.2 安全管理人员为白色; 3.3 特种作业人员、检修人员为蓝色; 3.4 运行人员为黄色。 4、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制度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 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部门和使用部门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 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6、各部门、班组应明确专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 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7、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 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8、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 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9、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点: 9.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9.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9.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9.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作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动触头上用以 隔离电源等; 10、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 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0.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10.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家规定的有效期限; 10.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四、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规定 4.1 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漏现 象; 4.2 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相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 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4.3 阴雨天气在户处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 钳; 4.4 绝缘靴严禁移作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 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使用; 4.5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4.6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药品等隔离开。 4.7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 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汽,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4.8 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4.9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 45 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 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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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 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 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 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 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 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业 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 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 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 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 的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 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 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 反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 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 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 报、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 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 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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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度】-20-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3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试行) ..........................................7 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试行) .................................33 游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试行) ...........................60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11) ...................................84 景区(点)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试行) ...........................97 关于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 ............................117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120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意见 .………………………………………123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意见…127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31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办法……………………136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13)…………14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要求,集团公司对各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并进行检查、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安全意识和事 故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人民 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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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13-XX公司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 的: 加 强 公 司 生 产 设 施 的 有 效 管 理 , 发 挥 生 产 设 施 在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作 用 , 防 止 各 类 生 产 事 故 的 发生。 二、范围: 厂区、车间。 三、责任者: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生产安全设施包括在生产车间、库房所设置的用于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的设施、设备。 2.为保证安全生产和预防职业危害,公司应在各生产车间、仓储及相关岗位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设 施体系。 3.生产安全设施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各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或部门,要选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生产安全设施的管理人。管理人要定期对所负责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及时消除故障,保证生产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定期检测和维修,检测周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5.生产安全设施的检修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内,在安排设备检修时,须对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修。 6.人人都有保护生产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生产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他用, 更不准恶意破坏。因检修而拆除的生产安全设施,在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恢复其功能。 7.DCS(FCS)、消防控制系统的联锁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是处在联锁状态,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 意解除连锁,解除连锁必须得到车间主任的批准。当DCS(FCS)、消防控制系统出现报警时,岗位操作 人员必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 8.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必须报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备案,由工程部和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 编码 标题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部门)共同实施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工作。 9.生产安全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对发现生产安全设施有故障而隐瞒不报造成事故的,按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处理。 10.积极执行生产安全设施报废制度,对已损坏无法修复或已到报废期限的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强制 报废。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使用已报废的生产安全设施。 10.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 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10.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10.3需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 废处置。 10.4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等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11.检修维修作业开始前,要对其危害进行分析,将结果填入《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附件1: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SMP08-102-a-00) 附件2: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说明(SMP08-102-b-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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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0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6-A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 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 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 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设施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 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 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 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 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 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 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 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 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 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 生产设施维护 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 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 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 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 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 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 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 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 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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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1-A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锅炉、厂内机动车等特 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 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 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 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 借阅人。 4.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 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 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 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 度。 4.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 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 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 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 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 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 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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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全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 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 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 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 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票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 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 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 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 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 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 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库房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按照“经济、合理、适用”的原则,有效地管好入 厂的各类物资,安全、高效地进行,杜绝浪费、失调现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用具及消耗材料的管理; 3.职责 3.1 保管员岗位职责 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熟知设备、配件的相关参数, 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保管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 负有责任; 在仓库负责人领导下,做好物资在流转过程中的储存、保管、出库等相关 工作。同时 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调整库存结构; 不允许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内,不准擅自将任何私人、非公司物品存、 放在库房内; 保管员(或仓库负责人)要每月对仓库物资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上报安 全环保生产科;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3.2 安全环保生产科是本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对采购、保管、发放和 借用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工作程序 4.1 库房物资管理 所有材料及配件,必须先入库后从库房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领用; 保管员严格执行公司的进出库手续、流程。发出物资应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保管员建立库存物资保管台账(当日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物资要分 类合理存 放、标明名称、规格、数量等参数,做到账、卡、物相符; 4)各种物资的购进、入出库或流向在保管账上反映清楚。日常工作中随 时注意库存物资的有效期限、临期等情况,随时提醒仓库负责人,以免造成不 必要的损失; 5)负责检查验收购进或退回物资的数量、质量,根据货物的品名、规格、 型号、分类办理入库手续,建立详细的物资台帐。对于不合格物资或予以拒收 或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后接收。 6)及时做好残损物资(工用具)的申报处理工作; 7)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应按比例赔偿并补齐; 8)借用特殊使用工用具或领用主要原材料,须安全环保生产科领导签字 同意后,才能借用发放; 9)对于危化品的库存,必须按照法规《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尽量独立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分区、分堆、标识、间隔、隔墙等等要求; 按时检查库房内外环境,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10)任何人不得在库房内吸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保持仓库卫生整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应急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预防和控制我公司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 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可能及已 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分级管理制: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 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应急救援制度。 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 展应急救援演练。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 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 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 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 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消防等各级应急 预案每年演练一次,修订一次,强化一线一员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 “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 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三、分级响应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由总经理赵传立为组 长(总指挥)、副组长鲁翠华(副总指挥)、邓河柴、张德梅、鲁彦峰 为成员,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其职责如下: 1、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负责组织相应救援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其演练,根据总结、评估 的结果及时修改,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需要,调动各种 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安全员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启动以及事故应急 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 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接到报案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交通部门封锁现场, 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保证处理事故的车辆进出有序。 (2)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实施,根据事故的类别和性质及时协调相 关警力参加救援。 (3)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处置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 刑事案件。 (4)负责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监探,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01-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Real happiness is internal, and it can only be found in the human mind.简单易用 轻享办公(WORD 文档/A4 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 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 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 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 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 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 口 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 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 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 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 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 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   (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 作;   (七)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八)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反港口安全生产规定 的行为。   第七条 [港口经营单位职责] 港口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 的责任主体,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 训;   (五)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设备设施;   (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 突发事件。   第八条 [相关组织责任] 港口建设和设计单位,检验检测、 安全评价、培训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 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安 全生产责任,保障港口安全生产。   第九条 [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信息化管理] 各级港口行政管 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应当鼓励、支持或者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科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8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05.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2019年某公司钣金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企业的现场管理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对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 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一、质量管理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 因 ,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 检查 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 格的产 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 原因不排 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三检:自检、互检、巡检) (要 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 合 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 识明 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员工和工序变更人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对材料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投入 生 产。 4、严格执行标准,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 产 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严禁私自修改。 6、合理使用设备、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 理 1、各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 产加 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各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加强各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四、设备管理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 即: 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生产车间管理 1、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 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3、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并提高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 4、各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5、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 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 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 场所。 三、 内容 1、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2、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3、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4、 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 5、 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6、 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 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 8、 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9、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 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 四、 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1、 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 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总经理助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 演练。 3、 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审批重大危 险源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 安全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动火审批,参与修订应急预案与演练,对重大危险 源日常检查并做好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的检测。 5、 生产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 6、 各重大危险源使用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为第一负责人, 明确要求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部件每日检查。 7、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相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 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 作无关的事。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1、 由安全科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正确 记载安全设施运转情况、检测检验、维修情况。 2、 按国务院令第 373 号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 按规定,生产部于每年的 2 月份编制出重大危险源设备大、中维修计划和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水利工程建成后管理制度

康县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意见 (送审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逐年加大,我 县水利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先后建成了西汉水、平洛河、 阳坝河、铜钱河、燕子河提防工程,完成了一批小型水利工 程项目和农村安全人饮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及渠、闸 (坝)、水窖等民生工程,年投入资金呈逐年递增之势,水 利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防汛抗洪、灌溉供水、保护生 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此,保证工程建成后的正常运 转和长期发挥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亟待解决和认真探索的问 题。结合长期工作实践和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建后 管理意见: 一、移交固定资产 明确管护主体 项目工程竣工后,对项目建设形成固定资产造册登记, 及时移交项目区乡镇,项目乡镇结合工程建成设施制定相应 的管护制度管理标准要求,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职责, 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成立由村主要领导负 责的管护机构,建立专职管护队伍,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监督, 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使所辖区水利工程设施完好无损, 工程效益长期发挥。 二、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管护标准 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要按照各自不同的管护标准,做到 定期检查,确保水利设施完好无损,有塌陷、破损及时修补。 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较大损毁,及时报告,及时抢修修复,保 证正常运行。 三、合理筹集,严格管理管护经费 经费是管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各乡村根据“谁 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合理筹集资金, 制定管护费用的筹集和使用办法。有些工程如:饮水安全工 程。在尊重村民意愿、提倡节约用水的前提下,“以水养水”。 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下,制定村民愿意接受的收费标 准,合理收取费用,用于取水坝、蓄水池、主管网等管护。 对不同功能的水利工程设施制定不同的筹集费用标准,使工 程设施在完善的工程管理条件之下,取得较大的工程效益。 水利工程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偿服务,核算成本,降低 费用,促使工程良性运行。 管护经费必须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支付管护人员的报 酬,严禁挪用和浪费。 经费筹集方式部分采用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 和移交项目村自行管理模式,分类别确定各自的管理制度。 大型水利工程和受自然灾害损毁严重的,采用申请上级部门 下达资金进行养护维修。 四、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