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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86]机生字 76 号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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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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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

附件 1 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组织机构 (20 分) 1、企业应建立“两个体系”建设组 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 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 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 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两 个体系”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 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应履行 的职责,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增加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相 关职责。 3、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工作目 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 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两个体系”建设 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 2、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组成人 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 2 分;企业主要负责 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扣 5 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 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职责 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扣 5 分。 “两 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实施时间、责任人 与分工、工作任务等,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 未履行“两个体系”建设职责的,每人次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两个体系”组织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 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 人员相关职责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文件: 下发的正式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 查阅“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 对照实际实施情况。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 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两个 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应履行的主 要职责。 20 全员培训 (20 分) 1、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 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关 奖惩等。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行 “两个体系”建设的培训,培训内容 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3、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考 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企业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或计划 不具体的,扣 5 分。 2、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无教材 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扣 5 分 3、未对全员进行“两个体系”建设培训,缺少部 门/岗位的一项扣 2 分。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闭卷考试的,扣 5 分。 否决项: 抽查 10%的相关岗位人员,5 人及以上未掌握企 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验收评定不予通 过。 查资料: 1、 培训计划。 2、 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 抽查问询: 抽查、问询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 否掌握“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 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隐患排 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 方法等。 基本 要求 (80 分) 体系文件 (20 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两个体系”建 设标准要求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 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 1、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企业实 查资料: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 件文本。 2、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有可操作性,并传达至各部门/岗 位。 际、不具有可操作性,未明确责任部门、职责、 工作内容,一项内容不符合扣 2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到各部 门/岗位,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 2 分。 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 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责任考核 (20 分) 1、企业应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 核奖惩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奖惩 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 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 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 薪酬相挂钩。 2、应落实“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 度,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予以 奖惩。 1、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的,扣 5 分。 2、未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落实奖惩的,一 项不符合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或未有 效落实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资料: 1、“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2、“两个体系”考核奖惩记录,相关 财务文件。 风险点排查、确 定(30 分) 1、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 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 2、设备设施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 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设施。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应覆盖岗位 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工作 地点或设施。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作业活动的,缺一项扣 2 分。 2、未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设备、设施的,缺一项扣 2 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扣 10 分。清单 未涉及产生粉尘、化学物浓度高、噪声超标的 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缺一项扣 2 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清单。 2、设备设施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查现场: 通过分析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判断 是否遗漏主要作业活动、设备设 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 岗位。 风险 分级 管控 体系 建设 (55 0 分) 险源辨识、分 析(150 分) 1、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 岗位人员进行险源辨识、分析。 2、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采用合理 的辨识方法对每个作业活动及作 业步骤进行险源辨识、分析。 3、针对设备设施类清单,采用合 理的辨识方法进行险源辨识、 分析。 4、通过调查和工程分析等方法识 别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存在的粉 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 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 1、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逐个进行险源辨识、 分析的,缺一项扣 5 分。作业活动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2、未针对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险源辨识、 分析,缺一项扣 5 分。设备设施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可能存在的粉尘、化学物、 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进 行识别的,缺一项扣 2 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抽查 10%相关岗位人员进 行询问,5 人及以上未参与相关险源辨识、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分析评价记录。 2、设备设施分析评价记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询问: 询问岗位人员参与险源辨识、分 析情况。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 存在的风险点、险源及其危害后 果(事故类型),是否了解其接触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 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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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汽车制造行业企业作业活动分析法JHA+评价记录-成果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1 拿取散件 至转运小 车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有毛刺/拿取 散件不牢固/未佩 戴曲口手套,导致 散件割伤/砸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转运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2 2、作业人员站在 小车上滑行造成人 员摔倒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规范小车使用规 范进行操作;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及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发现险源并制定可 靠预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3 3、作业人员倒拉 转运小车造成碰伤 腿部 其他伤害 禁止该行为,执行标 准作业要求,严格按 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行 日常巡查,发现违章 操作立即制止;利用 STOP观察职工作业行 为并及时纠正;利用 KYT工具发现险源并 制定可靠预防控制措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4 4、作业人员放置 散件到转运小车散 件超量、放置位置 不当,散件从转运 小车掉落砸伤、割 伤脚部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5 拿取散件 至生产线 工位架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序号 分析 人 审核 人 作业 名称 作业步骤 险源或潜在事件 (人、物、作业环 境、管理) 解峰 牛泉 伟 散件 物流 作业 利用转运 小车进行 散件转运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6 1、叉车将散件箱 码放超高或放置不 规范,导致散件箱 倾倒造成人员伤害 车辆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规定数量、高 度进行码放;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及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7 2、作业人员无证 驾驶、超速行驶、 出于车间门口未鸣 笛、未减速、酒后 上岗等人的不安全 行为引发厂内交通 事故,造成人员伤 害 车辆伤害 规范持证(厂内叉车证 、特种作业证)上岗管 理,严禁无资质人员 驾驶车辆;张贴车辆 信息卡,下车熄火拔 钥匙、拉手刹、落铲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 行日常巡查,发现违 章操作立即制止;利 用STOP观察职工作业 行为并及时纠正;利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培训;定期参加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 训 8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9 2、两人作业,未 执行一人操作设备 要求,点焊螺母时 误操作电源开关造 成人员伤害, 机械伤害 安装手动 开关,安 装开关护 板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新职工严禁操 作固定点焊机、单人 操作固定点焊机、禁 止多人操作固定点焊 机、按照SOT巡查标准 进行日常巡查,发现 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利用STOP观察职工作 业行为并及时纠正;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11 1、作业人员未佩 戴劳保用品拿取散 件造成割伤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13 2、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造 成人员手部割伤, 手部放入工装夹具 内造成手部夹伤 其他伤害 机械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解峰 牛泉 伟 叉车 散件 转运 作业 使用固定 点焊机焊 接侧围分 总成散件 叉车运 行:送料 、装箱、 卸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29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双面打印)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1 页 共 8 页 健检合同[ ]第( )号 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山市卫生检验中心、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山研究院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甲方员工进行体检。 体检类别:□ 职业健康检查 □一般健康检查 体检地点: ;体检人数: 。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35-2011)的规定执行(附件一),委托体检项目在附件二中注明并由甲方盖章确认;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中 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物价》规定。 二、甲方应于体检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 册《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评价结果(附件三)、《一般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 三、甲方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本人填写《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基本信息表》,信息表内容经甲方和劳动 者双方盖章或签名确认,并于体检当天交给乙方。甲方应确保受检者身份的真实性,因受检者身份不实造成的后 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组织受检者进行体检。任何一方需临时变更体检日期或甲方变更体检人 数和项目的,应在约定体检日前 5 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约定体检地点不在乙方本址的,甲方 须提供安全和符合要求的体检场地。 五、乙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因甲方或其受检人员人为造成 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体检和复查工作结束后,乙方负责将体检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自体检工 作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签收表和追踪复查人员名单;一般健 康检查提交健康检查报告和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由甲方负责向体检者发放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检查报告并 进行签收,同时双方协商安排追踪复查人员进行复查;签收和复查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 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并收回签收表存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份给用人单位存 档。健康检查报告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一份给用人单位存档。发送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七、甲方在乙方发出体检收费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体检相关费用。 八、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相关信息;乙方不得在未经体检者本人许可的情 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体检者资料,但有义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疑似职业病病人资料,相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2 页 共 8 页 关数据可用于科研与教学。 九、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不实或缺漏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授权本企业员工 (身份证号码: )代表企业全面负责与乙方协定 体检相关所有事宜,若甲方授权人变更须书面通知通知乙方。 十一、其他协商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22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危化通用检查标准

1 通用检查标准 (一)资质证照- >4、新、改、扩 建项目 1、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 用)方案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在二百人以上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 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 全责任制度。 3、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生产企 业要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二)安全管理 机构的建立、安 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的健全和落实- >1、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管理制 度的健全和落 实 5、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 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 重大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 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 期修订制度。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1、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提取 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 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 照 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2、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使用 1、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 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 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 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培训 1、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2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 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 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 (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 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 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 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 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a、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b、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c、氯化工艺作业; d、 硝化工艺作业; e、合成氨工艺作业; f、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g、氟化工 艺作业; h、加氢工艺作业; i、重氮化工艺作业; j、氧化工艺作业; k、过 氧化工艺作业; l、胺基化工艺作业; m、磺化工艺作业; n、聚合工艺作业; o、烷基化工艺作业; p、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6)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 其他作业。 6、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 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 情况。 教育管理->1、 安全培训教育 管理 7、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 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 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 行更新。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1、 法律、法规和标 准的识别和获 取方面: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 和风险控。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2、 企业风险评价 (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0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