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氧气、乙炔瓶爆炸,空压机、储气灌、高压风管爆炸。 1.2.事故危险源 事故可能发生在储气罐、地面空气压缩机房、和压缩空气管道、 氧气和乙炔库房、使用气焊的地点。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由于压力容器爆炸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影 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4.事故前的征兆 压力容器表面温度急剧升高,压力表指针剧烈摆动等现象。 1.5.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由于压力容器爆炸冲击波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破坏。盛装液 态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发生爆炸时,大量液体瞬间汽化并扩散,不但 会造成人员中毒,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如介质为可燃液化气体时, 爆炸现场形成大量可燃蒸汽,在扩散中遇明火形成二次爆炸。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压力容 器爆炸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 部长和工程师担任小组副组长,各部门维修钳工、物流处、党群处和 维修部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 10《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小组机构图》。 2.2.职责 2.2.1.组长的职责 2.2.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 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2.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2.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2.2.副组长的职责 2.2.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 责; 2.2.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2.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2.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2.3.伤员营救组职责 2.2.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 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2.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2.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 全; 2.2.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2.4.消防灭火组 2.2.4.1.负责若遇到火灾事故,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灭 火。 2.2.4.2.负责对灰烬清理,如果有余火派人员现场值守。 2.2.5.警戒疏散组职责 2.2.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 有效的隔离。 2.2.5.2.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 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 炉爆炸。 1.1.2.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 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1.1.3.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 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 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1.1.4.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 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 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 产生苛性脆化。 1.1.5.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 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内产 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或发生爆炸事故。 1.1.6.误操作:锅炉工的错误的检修方法和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 查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1.1.1.次生事故:由锅炉爆炸引起的火灾、建筑物坍塌等。 1.2.事故危险源 余热发电锅炉包括窑头锅炉、窑尾锅炉及主蒸汽管道等纯低温余 热发电系统。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倒塌;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 火灾;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二次爆炸,容 易造成人员烫伤,导致人员伤亡。一旦发生爆炸、火灾,容易造成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事故,严重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和资金、 设备设施的浪费。 1.4.事故前的征兆 1.4.1.锅炉超压的现象 1.4.1.1.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 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1.4.1.2.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1.3.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1.4.2.锅炉缺水的现象 1.4.2.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1.4.2.2.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1.4.2.3.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2.4.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1.4.2.5.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1.4.2.6.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公交公司突发事件专项预案 一、工作目的为做好我公司(以下简称公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和应 对可能发生的公交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保障群 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 。能造成的损失,特 制 定本方案二、工作 原则 1 、 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 工合 作 、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2 、要以保障公共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公交安全运行,积极开展重大事故 预 防工作。 三、编 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共汽电车客运管 理办 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突发事件法》、《消防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公司内发生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导致 营 运 常 正法 无 辆 车运客交公 故事运车辆发生交通安全 2 、公交营 3 、突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 4 、战争、恐怖活动 五、主要职责 1 、及时报告应急预案负责人 2 、应急人员立即前往突发事件地处理; ;预体组织系和案应急 救 援 善 公 3 、指导本司建 立 完 应 急 工作。 4 、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六、预防预警机制监交运营的报告。责任人 负责公、 1 日常预防和预报与 信息监测 , 置的原、则早报告、早处测、预警工 作。按发照早现查检应定期责范 意识。任人, 2 、加强公交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 防本单位预案、交通、通讯、仪器、工具,相关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演 练,并对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七、应急响应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公交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应立即先期处置,组织应急救援队员抢险、控制事态 发展。 (二)情况报告 1 告报间时一第在应员人及室科单的息信事故接到最先迅速:、 1 . 2 、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 、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市政府。 (三)报告程序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15 价格:¥2.00
地下建筑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1 火灾事故特征 移动高升枢纽设有大型地下停车场,共有停车位 XX 个,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 故。地下建筑火灾事故具有以下特点: (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火灾发展快。受内部各类电 气线路管道遍布四方,加上排风机的作用,地下建筑发生火 灾时烟雾蔓延迅速,加上内部通道复杂,蔓延途径多,火势 发展蔓延极快,导致火灾初起阶段很短。如不能及时控制, 火势很快进入猛烈发展阶段,在短时间内烟火将充满整个地 下空间。 (2)高温高热,浓烟毒雾,火灾扑救困难。地下建筑发 生火灾,浓烟大,毒气强,环境温度高,火势蔓延十分复杂, 安全出入口被烟火阻断后难以开展灭火。起火房间温度上升 快,短时间内就能达到 800-900℃,内部高温毒雾,通道曲 折狭窄,烟气遮挡视线等一些因素导致消防器材装备不能充 分发挥作用。对应急人员的体力、意志力更是极大考验。 1.2 应急人员与职责 火情发现人员:初期火灾的扑灭,向应急响应接警中心 报警。 应急响应接警中心值班保安:确认火情,向应急工作小 组报告火情;组织灭火。 应急工作小组或总值班室(非正常上班时间):向公司应 急领导小组报告和向“119”报警、指挥灭火和疏散。 义务消防队员、保安:组织灭火和人员疏散。 1.3 应急处置: ⑴现场人员发现火情后,应迅速向应急响应接警中心报 告。同时根据着火物质的情况和火情的大小就近选择相应的 灭火器扑灭火灾。如果是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 再用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 伤人。 ⑵应急响应接警中心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派 人赶赴火警现场确认火情。经确认火情后,如火情不能得到 控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应立即向应急工作小组或应急 响应接警中心报告,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在场人员利 用灭火器材扑救,同时尽可能通知车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 下迅速转移车辆。应急工作小组或总值班室(非正常上班时 间)在接到火情信息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拨打 电话“119”进行报警。 ⑶公司应急工作小组或总值班室(非正常上班时间)领 导在接到应急响应接警中心的报警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指挥灭火,如发现火势无法得到控制,则应立即启动紧急疏 散方案。紧急疏散方案启动后,消防监控室利用消防广播发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 2017 年矿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东于煤矿“5·22”透水事故的发生,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 产的警钟。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煤矿应急救援体系,提高 煤矿应对突发事件及防灾抗灾能力,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经矿领导研究, 决定在六月份雨季来临之前,组织一次矿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特制 定此次演练方案如下: 一、救援演练目的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复杂,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为了能够有组织、有 领导的搞好灾害处理与人员救护,尽可能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为 了有效检验和完善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做好预案的 管理和演练工作,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煤矿安全生产。 二、救援演练时间 为了做好此次矿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对演练时间做出安 排,经矿领导研究确定: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始演练。 三、成立矿井透水事故演练领导小组与责任分工 1、成立矿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指挥体系 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指挥体系结构图: 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 (矿调度室) 总指挥 矿 长 副总指挥 总 工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采煤矿长 总指挥部成员 衣振森 杨显荣 张 东 黄 敬 曲小军 邢 俊 2、成立矿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组 长:衣振森 副组长:杨显荣、张 东、黄 敬、曲小军、邢 俊、董宏伟 成 员:王赐海、迟继臣、赵国林、赵振翮、张军红、肇 安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矿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协调各有关 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器材;组织现场抢救。 3、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电话: 内(8001)、外(0351-2973893) 主 任:朱荣伟 副主任:卜凡东 成 员:值班领导、调度员、相关科室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对矿井应急救援演练方案进行组织实施。 (2)、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合,做好应 急救援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 (3)、透水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救护队员到达指定地点准备救援。 (4)、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协调各专业组工作。 (5)、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等有关事宜。 抢 救 组 技 术 组 供 电 通 讯 组 物 资 供 应 组 医 疗 救 护 组 治 安 保 卫 组 接 待 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7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2.00
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 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 炉爆炸。 1.1.2.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 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1.1.3.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 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 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1.1.4.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 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 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 产生苛性脆化。 1.1.5.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 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内产 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或发生爆炸事故。 1.1.6.误操作:锅炉工的错误的检修方法和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 查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1.1.1.次生事故:由锅炉爆炸引起的火灾、建筑物坍塌等。 1.2.事故危险源 余热发电锅炉包括窑头锅炉、窑尾锅炉及主蒸汽管道等纯低温余 热发电系统。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倒塌;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 火灾;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二次爆炸,容 易造成人员烫伤,导致人员伤亡。一旦发生爆炸、火灾,容易造成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事故,严重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和资金、 设备设施的浪费。 1.4.事故前的征兆 1.4.1.锅炉超压的现象 1.4.1.1.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 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1.4.1.2.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1.3.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1.4.2.锅炉缺水的现象 1.4.2.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1.4.2.2.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1.4.2.3.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2.4.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1.4.2.5.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1.4.2.6.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5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2.00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 甲方(雇主):,男,岁,住,身份证号: 乙方(工人):,男,岁,住,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 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 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 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 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医疗期工资、 医疗期伙食费、医疗期护理费、营养费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 用(以下合称“补助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余 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于首次付款后 日内付清。 4、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 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 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 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或承担任何责任。 6、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补助费用,则每迟延一日甲 方应向乙方支付补助费用的 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 补助费用总额的 20%。 7、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补助费用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 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 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补助 费用的 20%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并且公平、合理。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 发生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 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 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4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2.00
应急演练方案 编号:BZH11.1-6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范围 演练目标 演练方式 □桌面演练 □功能演练 □全面演练 演 习 现场规则 演 习 评价人员 参加演练的 高层管理 人员 后勤负责人 及后勤 准备情况 参与人员 演 习 内 容 备注: 根据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方案。 资 料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可采用多种演练方法,下面分别介绍桌面演练、功能 演练和全面演练三种类型。 1)桌面演练 桌面演练是指由企业应急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 准运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桌面演练的主要特点是对演 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的非正式活动,主要作用是在没有 时间压力的情况下,演练人员检查和解决应急预案中问题,获得一些建设性的讨 论结果。主要目的是在友好、较小压力的情况下,锻炼演练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桌面演练只需展示有限的应急响应和内部协调活动,应急响应人员主要来自 本企业,事后一般采取口头评论形式收集演练人员的建议,并提交一份简短的书 面报告,总结演练活动和提出有关改进应急响应工作的建议。桌面演练方法成本 较低,主要用于为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做准备。 2)功能演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 1 - 附件 2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 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 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 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 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 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 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 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 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 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 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 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 人员数量超过 9 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 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 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 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 1 - 附件 2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 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 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 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 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 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 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 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 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 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 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 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 人员数量超过 9 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 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 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 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1)公司设置有高压变配电设备,低压用电设备、照明设施及供 配电系统广泛遍布,若遇电气设备缺陷、不合规范、屏护不符合规范、 失效、设备接地(接零)保护不良或失效,运行操作失误、违章操作、 检修,试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人员过失或偶然事件等因素,均 可能导致人员触碰高、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2)电气设备和使用的电动工具漏电,人员触碰其金属外壳,在 接地(零)不良或漏电保护失效等情况,均有导致人员二次触电危险。 (3)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中,由于安全、技术组织不当等因素, 如无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违反电气检修规程等,都可能造成人员触 碰高压或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4)临时用电线路、设施未按规范安装(尤其是临时线拖地和地 面积水)无办临时审批手续。设备检修中的移动照明采用非安全电压。 都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伤害。 (5)雷雨天气,防雷设施无定期检测或失效,亦会使人员遭受雷 击伤害。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触电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 的场所等。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触电出现的预兆: (1)带电体裸露; (2)无漏电保护开关、接地; (3)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设置; (4)作业人员无任何防护措施; (5)电工未经培训及无证上岗; (6)雷雨天气。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 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 组组长。 2.2 工作职责 2.2.1 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 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 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公交公司突发事件专项预案 一、工作目的为做好我公司(以下简称公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和应 对可能发生的公交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保障群 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 。能造成的损失,特 制 定本方案二、工作 原则 1 、 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 工合 作 、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2 、要以保障公共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公交安全运行,积极开展重大事故 预 防工作。 三、编 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共汽电车客运管 理办 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突发事件法》、《消防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公司内发生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导致 营 运 常 正法 无 辆 车运客交公 故事运车辆发生交通安全 2 、公交营 3 、突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 4 、战争、恐怖活动 五、主要职责 1 、及时报告应急预案负责人 2 、应急人员立即前往突发事件地处理; ;预体组织系和案应急 救 援 善 公 3 、指导本司建 立 完 应 急 工作。 4 、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六、预防预警机制监交运营的报告。责任人 负责公、 1 日常预防和预报与 信息监测 , 置的原、则早报告、早处测、预警工 作。按发照早现查检应定期责范 意识。任人, 2 、加强公交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 防本单位预案、交通、通讯、仪器、工具,相关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演 练,并对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七、应急响应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公交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应立即先期处置,组织应急救援队员抢险、控制事态 发展。 (二)情况报告 1 告报间时一第在应员人及室科单的息信事故接到最先迅速:、 1 . 2 、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 、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市政府。 (三)报告程序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 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企业安全 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 为办公室; (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 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 3 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 董事长 (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 治理费用计划; (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 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 患治理方案。 3.3 总经理 (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 惩;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 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 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 (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 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 效果进行评估; (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4 总经理助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 关指示; (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 (3)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 治理职责; (4)协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的制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9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1 附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原名称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 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 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 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 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 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 隐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 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 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 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 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 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 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 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隐患排查治 理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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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 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企业安全 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 为办公室; (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 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 3 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 董事长 (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 治理费用计划; (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 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 患治理方案。 3.3 总经理 (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 惩;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 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 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 (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 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 效果进行评估; (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4 总经理助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 关指示; (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 (3)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 治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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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 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企业安全 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 为办公室; (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 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 3 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 董事长 (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 治理费用计划; (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 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 患治理方案。 3.3 总经理 (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 惩;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 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 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 (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 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 效果进行评估; (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4 总经理助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 关指示; (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 (3)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 治理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应急管理部规章 应急管理部发布 - 1 -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3 年 4 月 14 日应急管理部令第 10 号公布,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起 施行。) 第一条 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 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内涉及危 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 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 隐患: (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 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 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 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第四条 冶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 隐患: 应急管理部规章 应急管理部发布 - 2 -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 室(含澡堂)等 6 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钢铁水罐冷(热)修工 位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二)生产期间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 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和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 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 6 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三)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 (槽)、中间罐溢流坑(槽)、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 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的; (四)转炉、电弧炉、AOD 炉、LF 炉、RH 炉、VOD 炉等炼钢 炉的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等监测报警装置, 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副)枪自动提升、电极自 动断电和升起装置联锁的; (五)高炉生产期间炉顶工作压力设定值超过设计文件规定 的最高工作压力,或者炉顶工作压力监测装置未与炉顶放散阀联 锁,或者炉顶放散阀的联锁放散压力设定值超过设备设计压力值 的; (六)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合、储存、使用设施附 近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 6 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 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 小时有人值守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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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2024 年 1 月 10 日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公布,自 2024 年 3 月 1 日 起施行。)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 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 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 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罚 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 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 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 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 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 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 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 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 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1 倍 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 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 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 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 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应急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19.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氧气、乙炔瓶爆炸,空压机、储气灌、高压风管爆炸。 1.2.事故危险源 事故可能发生在储气罐、地面空气压缩机房、和压缩空气管道、 氧气和乙炔库房、使用气焊的地点。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由于压力容器爆炸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影 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4.事故前的征兆 压力容器表面温度急剧升高,压力表指针剧烈摆动等现象。 1.5.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由于压力容器爆炸冲击波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破坏。盛装液 态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发生爆炸时,大量液体瞬间汽化并扩散,不但 会造成人员中毒,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如介质为可燃液化气体时, 爆炸现场形成大量可燃蒸汽,在扩散中遇明火形成二次爆炸。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压力容 器爆炸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 部长和工程师担任小组副组长,各部门维修钳工、物流处、党群处和 维修部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 10《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小组机构图》。 2.2.职责 2.2.1.组长的职责 2.2.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 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2.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2.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2.2.副组长的职责 2.2.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 责; 2.2.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2.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2.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2.3.伤员营救组职责 2.2.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 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2.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2.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 全; 2.2.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2.4.消防灭火组 2.2.4.1.负责若遇到火灾事故,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灭 火。 2.2.4.2.负责对灰烬清理,如果有余火派人员现场值守。 2.2.5.警戒疏散组职责 2.2.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 有效的隔离。 2.2.5.2.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 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 炉爆炸。 1.1.2.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 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1.1.3.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 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 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1.1.4.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 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 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 产生苛性脆化。 1.1.5.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 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内产 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或发生爆炸事故。 1.1.6.误操作:锅炉工的错误的检修方法和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 查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1.1.1.次生事故:由锅炉爆炸引起的火灾、建筑物坍塌等。 1.2.事故危险源 余热发电锅炉包括窑头锅炉、窑尾锅炉及主蒸汽管道等纯低温余 热发电系统。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倒塌;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 火灾;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二次爆炸,容 易造成人员烫伤,导致人员伤亡。一旦发生爆炸、火灾,容易造成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事故,严重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和资金、 设备设施的浪费。 1.4.事故前的征兆 1.4.1.锅炉超压的现象 1.4.1.1.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 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1.4.1.2.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1.3.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1.4.2.锅炉缺水的现象 1.4.2.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1.4.2.2.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1.4.2.3.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1.4.2.4.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1.4.2.5.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1.4.2.6.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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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 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 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 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 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 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 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 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 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 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 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 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 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 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 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 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 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 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 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 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加节必须由取得专业队资源的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进行监督和监护。 2.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 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3.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 管的完好性。液压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4.工作前应检查顶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及 导架、导轮的机械性能。 5.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顶升或降塔。 6.顶升前应将变幅小车开至平衡处,锁定旋转机构。 7.顶升时应检查顶升横梁完全进入顶升踏步内,旋转机构与标准节的连接螺栓拆除后 方能开动液压顶升系统将塔吊上部与标准节脱离。 8.顶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9.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10.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 作。 11.顶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顶升后应检测塔吊的垂直度。 12.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13.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14.大雨或六级以上的大风禁止进行顶升作业。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 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 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 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 (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 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 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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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说 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1 h 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 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 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 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 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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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1)公司设置有高压变配电设备,低压用电设备、照明设施及供 配电系统广泛遍布,若遇电气设备缺陷、不合规范、屏护不符合规范、 失效、设备接地(接零)保护不良或失效,运行操作失误、违章操作、 检修,试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人员过失或偶然事件等因素,均 可能导致人员触碰高、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2)电气设备和使用的电动工具漏电,人员触碰其金属外壳,在 接地(零)不良或漏电保护失效等情况,均有导致人员二次触电危险。 (3)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中,由于安全、技术组织不当等因素, 如无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违反电气检修规程等,都可能造成人员触 碰高压或低压带电体的直接触电伤害。 (4)临时用电线路、设施未按规范安装(尤其是临时线拖地和地 面积水)无办临时审批手续。设备检修中的移动照明采用非安全电压。 都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伤害。 (5)雷雨天气,防雷设施无定期检测或失效,亦会使人员遭受雷 击伤害。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触电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 的场所等。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触电出现的预兆: (1)带电体裸露; (2)无漏电保护开关、接地; (3)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设置; (4)作业人员无任何防护措施; (5)电工未经培训及无证上岗; (6)雷雨天气。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 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 组组长。 2.2 工作职责 2.2.1 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 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 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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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接收部门 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生产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建立生产事故的范围、等级划分、调查处理和报告制度。 2 范围 公司各部门。 3 责任 生产部、工程部、质管部、物料供应部、销售部及各生产车间。 4 内容 4.1 生产事故的范围:凡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错误操作 或安排不当造成物料、中间产品损失的,均属生产事故。 4.2 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4.2.1 造成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报废、返工或停产或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 按成本价计在 10 万元以上的为重大生产事故。 4.2.2 造成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报废、返工或停产或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 按成本价计在 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为一般生产事故。 4.2.3 造成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报废、返工或停产或设备损坏,直接经损失按 成本价计在 1 千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为微小生产事故。 4.3 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4.3.1 重大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3.2 一般生产事故由生产部会同技术、质监、工程、生产车间等有关部门调查 处理。 4.3.3 微小生产事故由所在车间主任会同质监、技术、设备等有关部门和班组进 第 2 页/共 2 页 行处理。 4.3.4 生产事故发生后,应由生产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按事故“三不放过” (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 施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 4.3.5 根据生产事故的情节和性质,可分别向总经理提出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 停薪减薪、行政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辞退等到处分意见。 4.3.6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隐瞒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经查实后应从重从严 处罚;对制止和处理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应给以表扬和奖励。 4.4 生产事故报告 4.4.1 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应由生产部将书面调查处理意见报上一级领导, 报告时间:微小事故和一般事故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经领导批准 后给通报。重大生产事故在公司范围内通报,一般生产事故和微小生产事故在部 门范围内通报。 4.4.2 生产事故处理完毕,应由生产部填写事故处理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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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说 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1 h 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 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 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 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 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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