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低压电气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一般电气安 全 停送电: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 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 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 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 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 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 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 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 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 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 《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 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2 架设临时线 路的一般安 全要求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 缆。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 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 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同时 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 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3 移动电气设 备 使用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 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 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4 电气接地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 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 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5 绝缘工具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 止潮湿。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 绝缘棒(6-10)/35 每年一次;绝缘档板(6-10)/35 每年一次;绝缘 罩 35 每年一次;绝缘夹钳 35 及以下每年一次;高压试电笔(6- 10)/35 每半年一次;绝缘手套高压/低压每半年一次;橡胶绝缘靴 高压每半年一次;核相器电阻管 6/10 每半年一次;绝缘绳高压每 半年一次 6 短路保护 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严禁在 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绝缘导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屋内 2.5 米(垂直敷设时 1.8 米)、屋外 2.7 米。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 1.8m 时,应穿 管保护 7 电缆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 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 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7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86]机生字 76 号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2.00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XX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档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本号:20XX 年第 X 版 第 X 次修改 档案号:XXT-AQ-S6 20XX 年 月 日发布 20XX 年 月 日实施 XX 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档案目录 序号 档案/文件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三同时”管理档案一览表 2 变更计划 3 变更验收表 4 设备设施清单 5 设备设施验收表 6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登记台账 7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定期检验记录 8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9 设备年度综合维修(大修)完成登记表 10 设备维修记录 11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台账 12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13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4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 15 电气绝缘强度测试记录 16 移动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测记录 17 18 19 20 21 22 23 ◎归属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8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XX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档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本号:20XX 年第 X 版 第 X 次修改 档案号:XXT-AQ-S6 20XX 年 月 日发布 20XX 年 月 日实施 XX 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档案目录 序号 档案/文件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三同时”管理档案一览表 2 变更计划 3 变更验收表 4 设备设施清单 5 设备设施验收表 6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登记台账 7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定期检验记录 8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9 设备年度综合维修(大修)完成登记表 10 设备维修记录 11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台账 12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13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4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 15 电气绝缘强度测试记录 16 移动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测记录 17 18 19 20 21 22 23 ◎归属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1.5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1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低压电气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一般电气安 全 停送电: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 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 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 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 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 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 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 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 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 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 《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 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2 架设临时线 路的一般安 全要求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 缆。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 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 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同时 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 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3 移动电气设 备 使用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 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 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4 电气接地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 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 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5 绝缘工具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 止潮湿。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 绝缘棒(6-10)/35 每年一次;绝缘档板(6-10)/35 每年一次;绝缘 罩 35 每年一次;绝缘夹钳 35 及以下每年一次;高压试电笔(6- 10)/35 每半年一次;绝缘手套高压/低压每半年一次;橡胶绝缘靴 高压每半年一次;核相器电阻管 6/10 每半年一次;绝缘绳高压每 半年一次 6 短路保护 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严禁在 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绝缘导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屋内 2.5 米(垂直敷设时 1.8 米)、屋外 2.7 米。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 1.8m 时,应穿 管保护 7 电缆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 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 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 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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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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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shi.anhuanjia.com 安环家,让安环人(安全、职业健康、环保从业者)拥有一个家 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要点 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在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环节,该如 何防范电气火灾?应从哪些方面排查隐患?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或 CCC 认证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 CCC 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 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 CCC 标志。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柜(箱)、线缆、母线、开关、插座、 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施工过程 1.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 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2.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3.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4.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 应符合要求。 5.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6.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7.功率在100W 及以上的非敞开式灯具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8.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 装饰层内。 9.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 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 等级为 A 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0.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1.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2.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 符合。 工业企业生产场所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 CCC 证书的电气产品,并与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 适应。 2.生产场所的电气线路、配电柜(箱)、生产设备的电气箱应保持完整、干净和状态良好。 3.配电柜(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4.配电柜(箱)内电源开关、断路器等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并保持完好,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 压接应规范、牢固,出线端接线数量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设施完好,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腐蚀、老化现象。 zhishi.anhuanjia.com 安环家,让安环人(安全、职业健康、环保从业者)拥有一个家 6.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 措施。 7.电气线路不能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8.电气线路不能穿越通风管道,并避开高温潮湿部位。穿越楼板、墙体时应进行防火封堵。 9.灯具的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 1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11.电炉、电动机等用电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12.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13.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有保护措施。 ☆★电气安全管理 1.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企业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气产品,并记录存档。 3.企业应建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物流仓储场所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 CCC 证书的电气产品,并与物流仓储场所的火灾危险 性相适应。 2.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拉闸断电。 3.电表箱、配电盘(柜)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设置的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 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 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设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设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 化现象。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库房内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灯具下方不应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应 小于0.5米。 8.电动升降、卷扬设备及其操作开关、供电线路保护设施应完好。 9.锂电池产品应存储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库房内。 10.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 1.库房内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加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2.库房内不应为以蓄电池为动力的作业设备、电动车、手机、充电宝等移动用电设备充电。 3.库房内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应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气产品,并记录存档。 6.应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小经营加工场所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 CCC 证书的电气产品,并与经营、生产场所的火灾危 险性相适应。 2.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导体截面积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场所用电需求。 3.电表箱、配电盘(柜)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A-B B-C C-A 注:线路绝缘电阻应>0.5MΩ。 测试人员: 年 月 日 设备线 路名称 B-PE C-PE N-PE A-N B-N C-N A-PE 施工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 作 电 压 测量时温度 ℃ 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 GDAQ20608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分项工程名称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1 主体 安装完整螺丝 齐全,各零部 件灵活好用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对人员进行有 关机械伤害知 识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2 急停 、拉 绳 完好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对急停和 拉绳进行测试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3 电气 接线 及控 制系 统 电气接线规 范,控制系统 正常使用,设 备接地可靠 4 低 触电 定期检查线路 和负载以及接 地 进行电气知识 培训 绝缘鞋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4 轴承 正常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检查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5 技术 资料 设备档案、检 查维修记录齐 全 4 低 其他伤害 设备档案管 理,设备运行 管理,加强员 工对设备管理 方面的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6 保养 按照周期进行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对设备进 行加固、加 油,运行设备 禁止保养 对人员进行有 关机械伤害知 识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7 空压 气 不漏气,阀门 完好 4 低 其他伤害 定期对压力进 行测量,寻找 露点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1 主体 安装完整螺丝 齐全,各零部 件灵活好用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对人员进行有 关机械伤害知 识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细纱 机 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管控措施 责任人 应急处置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风险点 检查项目 标准 评价 级别 备注 单位:毛纺 风险 分级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编号 类型 名称 序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2 急停 、拉 绳 完好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对急停和 拉绳进行测试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3 电气 接线 及控 制系 统 电气接线规 范,控制系统 正常使用,设 备接地可靠 4 低 触电 定期检查线路 和负载以及接 地 进行电气知识 培训 绝缘鞋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4 轴承 正常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检查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5 技术 资料 设备档案、检 查维修记录齐 全 4 低 其他伤害 设备档案管 理,设备运行 管理,加强员 工对设备管理 方面的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6 保养 按照周期进行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对设备进 行加固、加 油,运行设备 禁止保养 对人员进行有 关机械伤害知 识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7 空压 气 不漏气,阀门 完好 4 低 其他伤害 定期对压力进 行测量,寻找 露点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1 主体 安装完整螺丝 齐全,各零部 件灵活好用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对人员进行有 关机械伤害知 识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2 急停 、拉 绳 完好 4 低 机械伤害 定期对急停和 拉绳进行测试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3 电气 接线 及控 制系 统 电气接线规 范,控制系统 正常使用,设 备接地可靠 4 低 触电 定期检查线路 和负载以及接 地 进行电气知识 培训 绝缘鞋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4 剪刀 正常 4 低 其他伤害 定期检查 经三级培训 后上岗作业并 每年定期进行 安全教育与培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5 技术 资料 设备档案、检 查维修记录齐 全 4 低 其他伤害 设备档案管 理,设备运行 管理,加强员 工对设备管理 方面的培训 班组级 班组 班组长 倂线 机 2 3 络筒 机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7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XXXX 公司 安全管理表格 A 类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编号: 表 11-5-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计量单位 MΩ(兆欧) 测试日期 年 月 日 仪表型号 天气情况 气温 ℃ 相间 相对零 相对地 零对地 测试项目 测试内容 A-B B-C C-A A-N B-N C-N A-E B-E C-E N-E 测试结论 电气负责人 方案制定人 安 全 员 测试人(二人) 参加人 签 字 注: 1、本表适用于单相、单相三线、三相四线制、三相五线制的照 明、动力线路及电缆线路、电机等绝缘电阻的测试; 2、表中 A 代表第一相、B 代表第二相、C 代表第三相、N 代表 零线、(中性线)、NE 代表接地线。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 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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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 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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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A-B B-C C-A 注:线路绝缘电阻应>0.5MΩ。 测试人员: 年 月 日 设备线 路名称 B-PE C-PE N-PE A-N B-N C-N A-PE 施工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 作 电 压 测量时温度 ℃ 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 GDAQ20608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分项工程名称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 GDAQ20612 工程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出厂编号 备案编号 自编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维保单位 上次维保 日 期 项 类 维 护 保 养 内 容 技术要求 备 注 清 洁 润 滑 各机构、传 动系统、部 件润滑 滑轮、回转机构、钢丝绳润滑保养 已加设保养 基础及轨道 基础螺栓紧固、排水设施检查维保 检 查 调 整 更 换 部件附件 连接件、 各机构制 动器和限 位开关与 机械元件 间隙调整 更换、钢 丝绳、吊 具、索具、 链条、滑轮 缺损情况 检查滑轮、钢丝绳是否达报废标准,起升限位、变幅限位、力矩限位 调整是否安全有效,钢丝绳、滑轮、 吊 具、索具、缺损情况 电机制动摩擦片检查维保。 按设 备使 用说 明书 及相 关标 准规 程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续表) GDAQ20612-1 项 类 维 护 保 养 内 容 技术要求 备 注 金属结构 与连接件 1.检查金属结构件外观有无明显变形、脱焊、开裂和锈蚀 2.检查螺栓连接紧固件有无松动腐蚀 3.检查销轴连接定位是否可靠 4.检查塔式起重机偏差 检 查 调 整 更 换 电气与控制 操作系统 1.检查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2.测试绝缘电阻≥0.5MΩ 3.测试重复接地保护电阻≤10Ω 4.检查零位保护、超重保护是否灵敏、有效 按设 备使 用说 明书 及相 关标 准规 程 维保结论 已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程进行维护保养,现可使用 维护保养人员(签名): 维保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此表为塔吊维护保养记录表,由专门的维保单位进行填写,并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每月每台二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5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第 - 1 - 页 共 2 页 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新建临河-策克铁路工程 授权交底班(组)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 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 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 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 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 50kw 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 计。对于 50kw 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 可投入使用。 (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 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 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 护范围内; 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 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 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 第 - 2 - 页 共 2 页 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续表 工程名称 新建临河-策克铁路工程 授权交底班(组)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7) 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 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补充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5-02 价格:¥2.00
预应力钢筋张拉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张拉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2.张拉作业前,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值。 3.预应力筋(束)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控制应力值进行张拉,严禁超控制应力张拉。 4.施加预应力的机具设备、锚具、夹具、连接器和预应力钢丝、钢绞线或钢筋应相互匹配。 5.预应力钢筋张拉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张拉作业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 6.预应力筋(束)张拉作业,应按照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顺序,分阶段、分部位对称张拉。 7.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和冷拉Ⅳ级钢筋,宜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断料,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8.穿筋(束)、张拉、灌浆等设备和量测仪表应设置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期限进行 维护和标定。 9.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张拉方案,规定张拉程序、控制应力、伸长值, 选择适宜的张拉机具,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遇有千斤顶经过拆卸或修理、千斤顶搁置时间超过标定期、压力表损坏或出现失灵现象、 更换压力表、张拉过程中预应力筋发生多根断筋事故或张拉伸长值误差超过施工设计规定等情况 时,应对压力表重新进行标定,另外张拉设备使用期限超过 6 个月或超过设计规定的期限都应重新 进行标定。 11.张拉作业现场必须划定作业区,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在张拉构件的两端, 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并设安全标志。 12.当圆形水池池壁进行预应力钢筋张拉时,沿池壁周围应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脚手架的内 脚手杆与壁板的间距应满足施工安全操作的需要。 13.预应力筋(束)穿筋(束)、张拉、灌浆等作业的机具设备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电气接线与拆卸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前,经检查、测试、试运行,确 认安全。 14.预应力筋(束)张拉作业高度超过 1.5m,应按下列要求支搭作业平台: (1)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2)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4)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5)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7)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8)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 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预应力钢筋缠丝机张拉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中严禁用尖硬或重物撞击已缠绕的钢筋。 2.壁板留有孔洞的部位,孔洞两侧应加设钢筋锚固点。 3.缠丝过程中,机械出现故障必须停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处理。 4.施工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掌握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5.缠丝应按照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严格控制预应力筋排列间距和张拉应力。 6.施工前应严格检查钢筋,确认钢筋无锈蚀划痕现象,材质及其力学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7.缠丝机启动、运行、保养,应遵守缠丝机生产企业的技术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8.缠丝机张拉应由主管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张拉作业应设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 一致。 9.缠丝过程中,应设专人按照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设置测点,量测预应力钢筋张拉应力, 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0.缠丝过程中,应随时对缠丝机中心柱、回转臂、回转吊臂、缠丝小车吊架等连接部位的牢 固情况和动力设备、安全装置等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1.每根钢筋的端头和末尾必须锚固牢固,在缠丝的过程中尚应按照设计规定的长度或位置安 设锚具,并随时对已经锚固好的前 3 个锚固点进行检查,发现松动,应停止作业,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2.缠丝机小车行走轨迹外 2.5m 处,必须搭设防止断筋弹出的防护栏杆柱,经检查确认安全;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并设置专人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围挡内。 13.缠丝机及其配套装置应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缠丝机安装应按照生产企业的技术文 件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中心柱安装应准确,中心柱、回转臂、回转吊臂、缠丝小车吊架等 各部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 体要求。作业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14.预应力钢筋的接头宜采用电动绑扎机进行。绑扎前,应先安设锚具将预应力钢筋锚固,绑 扎接头位置距离锚固槽中心不得小于 1.5m;搭接长度不得小于预应力钢筋直径的 50 倍;绕丝绑扎 的长度不得小于预应力钢筋直径的 40 倍。 15.应待水泥砂浆保护层达到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强度后再切断孔洞处预应力钢筋,作 业前,孔洞处应安设防止预应力钢筋切断后回弹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剪切预应力钢筋时,应站在 孔洞侧面,避开预应力钢筋回弹方向;剪切应自孔洞中心位置开始,上下对称或交错进行。 16.缠丝机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台不得超载。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更换螺距前,必须搬紧刹车闸防止溜车。 (4)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作业前应检查工地周围作业空间,确认符合缠丝机安全作业要求。 (6)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机件各部位的滑润度,每绕完一盘钢筋后应及时加油。 (7)首次开车前,应松开小车上棘轮机构的棘爪,行车正常后再搬入,防止电机倒转。 (8)操作人员应按缠丝机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缠丝机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交谈。 (9)每次接好钢筋再启动时,应松开牵制器,空车运转,待正常运行后,方可再压紧牵制器。 (10)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测其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4MΩ,对地电阻不得 大于 4MΩ。 (11)遇雨和下班后应用防雨布将机械盖牢。 预应力钢筋电热法张拉安全技术交底 1.通电作业必须统一指挥,专人负责。 2.采用预埋金属管道作张拉孔道的结构,不得进行电热法张拉。 3.电热张拉宜选用安全电压、大电流、大容量的三相变压器进行。 4.张拉前必须按照电热张拉系统线路图安装电热设备和连接导线。 5.张拉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张拉端的侧面,不得站在正前方。 6.张拉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7.安装预应力筋前应检测钢筋的每个接头,确认连接牢固,符合质量要求。 8.预应力筋(束)的电热张拉温度不得大于 350℃;重复张拉不得超过 3 次。 9.预应力钢筋电热法张拉断电、锚固后,钢筋端部应按施工设计的规定设置防钢筋端头弹出锚 固肋的锁固装置。 10.电热张拉前,应在预应力钢筋固定肋的两侧 1.0m 处,分别设置预防钢筋弹出的防护架及其 挡板。 11.施工前,必须根据结构预应力筋(束)、规格、长度和同时张拉的根数等条件选择电热设备, 并进行电热张拉系统线路设计。 12.正式张拉前,应进行试张拉,检查测试系统线路、二次电压、预应力筋(束)的电流密度 和电压降,待符合施工设计规定后,方可正式张拉。 13.张拉过程中,系统线路或预应力筋(束)发生碰火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查找分析原因, 经采取措施确认正常后,方可恢复作业。 14.张拉过程中,应设置专人检查和测试电热设备、一次和二次导线的电压、电流、预应力筋 和(束)张拉孔道的温度、通电时间等,发现不符合施工设计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采取安全技术 措施。 15.电热设备应完好,二次线路导电夹具与预应力筋连接应紧密,预应力筋(束)的绝缘处理 应良好;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张拉作业前 应检查、测试、试运行,确认合格。 预应力钢筋后张法张拉安全技术交底 1.张拉前应对预留孔道进行检查,孔道应定位准确、内壁光滑、通顺,端部位置正确;孔道 内的灰渣等杂物应吹扫或冲洗干净;孔口预埋锚座钢板应与孔道中心线垂直;孔道应预留灌浆 排气孔。 2.预应力筋(束)张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泵运行中和液压系统带压状态,严禁拆卸压力表与管路系统。 (2)张拉作业时,预应力筋(束)的两端严禁站人;张拉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千斤顶和预应力筋 的侧面。 (3)油泵运行过程中,严禁操作工离开岗位;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停止油泵运行,并切断油 路和电源。 (4)张拉作业中发生异常响声或发现断丝、锚楔滑移和碎裂时,必须停止张拉,查明原因,待 采取处理措施后,方可恢复张拉。 (5)张拉作业应按施工设计规定逐级、缓慢、均匀地升压加荷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控 制伸长值和控制张拉吨位的压力表读数范围内。 (6)安装张拉设备时,对于直线预应力筋(束),应使张拉力的作用线与孔道中心线重合;对于 曲线预应力筋(束)应使张拉力的作用线与孔道中心线末端的切线重合。 (7)采取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预应力筋(束)的伸长值;如实际伸长大于计算值 10% 或小于计算值 5%,应停止张拉,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调整后,方可继续张拉。 (8)张拉过程中,应逐根量测预应力筋(束)的伸长值和观测张拉吨位相应压力表读数,当伸 长值和压力表读数与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控制值出入较大时,应停止张拉,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调整后,方可继续张拉。 (9)张拉作业结束后,应尽快灌浆。 3.穿预应力筋(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穿筋(束)时,送人端筋(束)应保持水平状态,直至穿筋(束)到位。 (2)穿引器或穿束机引线时,另一端作业人员应站在孔道口侧面接应,禁止站在孔口正前方作业。 (3)穿筋(束)过程中,出现拖拉力过大或卡阻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穿筋(束),待查明原因并 采取措施消除后,方可继续进行;严禁强拉硬拽。 (4)穿筋(束)使用卷扬机、穿束机械时,应安装在稳固的基座上并埋设牢固的地锚;卷扬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6-05-08 价格:¥2.00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施工单位:中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工程名称 重庆轨道交通九号线六标 分部分项 工 程 临时用 电 工 种 电工 交底内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 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 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 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 防止误合闸。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 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1、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2、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13、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14、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15、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 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 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16、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 地有的接零。 1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片)。 19、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0、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 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 发生意外。 21、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 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 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2、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23、值班电工必须做好临时用电日常巡检工作和巡检记录工作,定期对箱变,一级配电柜及大负荷 用电设备做接地测试和绝缘测试,并做记录。 交底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本人已经接受《现场安全作业交底》。本人承诺并自愿遵守此次安全交底 内容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全员)签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6 KB 时间:2026-05-17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