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工安全
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
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
设备及
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
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
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
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
线路或
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
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
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
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
绝缘防护用品,用
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
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
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
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
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
线路的每 2~3km 处,应
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
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
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
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
操作时应戴
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
设备两侧各相或
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
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
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
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
接地和短路。
(五)
设备或
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
接地线。
二十、用
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
绝缘手套。雨天室外
操作时,除穿戴
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
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
接地或接零。同一
设备可做
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
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
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