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一、一般规定
二、
开挖、凿孔及
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三、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六、通风及防尘安全控制要点
七、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控制要点
八、风险告知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
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
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
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
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
开挖、弱
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
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
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
开挖、凿孔及
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1、
开挖及凿孔
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
凿岩时,宜采用湿式
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
凿岩机。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
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
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
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
式
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
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
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
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
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
钻眼。
2、
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
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 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
爆破器材。
3)
爆破作业和
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进行
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