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唐
国际张家口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件
张家口
热电安〔2017〕56 号
关于修订《河北大唐
国际张家口
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
步明确河北大唐
国际张家口
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各部门、各级
人员的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二届 第 13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
司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大唐集团党制
〔2015〕5 号)、《中国大唐集团
公司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作规定》(大
唐集团制〔2015〕47 号)、《大唐
国际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安全
管理指导意见》(大唐
国际制〔2016〕9 号)、《大唐
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
公司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
国际制〔2016〕17 号)
以及大唐
国际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大检查自查、互查发现问题整改要
求,组织对《河北大唐
国际张家口
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
责任制》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张家口
热电公司岗位变动情况,对以下岗位
责任制进行了修订:
1.总经理工作部副部长
2.安全监察部部长助理
3.设备工程部汽机副点检长
4.燃料管理部燃料质量检验高级主管
5.财务部会计高级主管
6.人力资源部业绩考核主管
7.监察审计部审计主管
(二)根据大唐
国际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检查自查和互查发现问
题、应急能力建设外审评估提出问题,对责任制如下内容进
行了补充、完善:
1.明确了经营副总经理的应急管理职责。
2.明确了“后勤、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经营副总经
理归口管理。
3.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危急事件下的职责分工。
4.组织对与
公司存在多种经营管理的食堂、物业
公司责
任制进行了修订,纳入一体化管理。
5.组织对大唐
国际下花园发电厂张家口
热电公司项目部、天
津诚瑞达物业集团有限
公司张家口
热电公司项目部,两个长
期外委项目部的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修订,纳入一体化管
理。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原《河北大唐
国际张家口
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责
任制》(张家口
热电安〔2016〕35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