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
交底
工程名称
碧桂园十里外滩二期
交底人
交底项目
高处
作业
交底日期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凡在离地面 2 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称为高空
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凡能在地面上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
作业。
2、担任高处
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
病等不宜从事高出
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
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的禁
止高空
作业。
3、高出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应逐级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及
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防护用品。
4、高处
作业所需的安全
防护用品及
防护设施、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必须在施工
前进行检查或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高处
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多根安全
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栓多个人。
6、
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
脚手架。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
牢固可靠。
7、高处
作业场所用的物料、机具、工具等,必须堆平放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有可
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撤除或加以加固。
8、对进行高处
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构筑物等,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
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室外攀登与悬空
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高处
作业
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9、雨雪天气进行高处
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及时清除雨、水、雪、
冰、霜。
10、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
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
作业后应立即组织恢复。
11、
防护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应自上而下,严禁上下
同时拆除。
12、立体交叉
作业时,不得在任何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
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
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须
作业时,应设置安全
防护层。
13、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的物件及处于起重臂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
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
防护廊。
14、跨越公路、铁路行车线、居民区、架空电线路施工前,必须采取可靠
防护措施。
临边
作业
1、临边
作业的
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周边、墩台顶、桥面周边等,必须设置防
护
栏杆。2)施工电梯、脚手爬梯与建筑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
防护栏杆。3)各种垂直运输接
料平台口、
作业平台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
防护栏杆。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
处以及公路、乡村道路边施工的基坑等,除设置
防护设施外,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2、临边
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保证稳固可靠。临边
防护栏杆的搭设符合下列规定: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柱组成,上杆离下平面高度为 1.0~1.2m,下杆离下平面高度
为 0.5~0.6m。坡度较大的
作业面,
防护栏杆高度应为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或在
栏杆下边设置
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下于 18cm 挡脚板。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
栏杆立柱。2)
防护栏杆立柱应固定牢靠。
悬空
作业
1、悬空
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算,并
验收合格。
2、悬空吊装构件时,
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严禁在构件上站人。
3、悬空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
防护用品。
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操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
标明容许荷载值,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过容许荷载值。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
作业要求设置防
护
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3)
作业人员在平台顶面操作时,不得跨越到
防护栏杆外侧。4)移
动操作平台时,必须待
作业人员离开平台后进行。
2、悬挑及悬挂式钢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平台的支撑点与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2)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3)钢平台使用时,
应设专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脚手架:
1、
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构筑物的特点和施工工艺进行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
大的
脚手架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向
作业人员进行
交底。
2、
脚手架的地基必须满足承载力和沉降要求,并应采取防、排水和防冻融措施。位于河道
中的
脚手架还应有防洪水和漂流物冲击的措施。
3、
脚手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4、
脚手架的材料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材质应符合 Q235-A 级标准,不得使用有
明显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的材料。2)同一
脚手架中,不同材质、规格的材料不得混用。
对
脚手架绑扎材料及配件的要求:1)镀锌钢丝或回火钢丝严禁有锈蚀和损伤,且严禁重复
使用;2)扣件应与钢管管径配合,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对
脚手架上脚手板的要求:1)木脚手板材质不得低于国家Ⅱ等材标准的杉木和松木,且厚
度不得小于 50mm,两端应用镀锌钢丝扎紧,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2)金属脚手板,单
块重量不应大于 30Kg,性能应符合使用要求,表面应有防滑构造。
5、
脚手架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双排
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及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
2.1m,立杆横距不应大于 1.6m。2)沿
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剪刀撑,并随
脚手架同步搭设和拆除。3)
双排扣件式钢管
脚手架高度超过 24 米时,应设置横向斜撑。4)门式钢管
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
连墙件设置层、
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5)碗扣式
脚手架安装时应将碗扣螺旋面与限位
销顶紧、连牢,形成框架结构。同层碗扣接头应位于同一水平面内。6)脚手板必须按
脚手架宽
度铺满、铺稳,脚手板与
脚手架之间必须绑扎牢固,不得虚搭。脚手板与模板或构筑物的间隙不
应大于 20cm,
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必须设置
防护层。
6、
作业层外侧,应按规定设置
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接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