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工安全技术
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好反光背心,正确使用个人
防护用品和安全
防护措施;禁止穿高跟鞋、
拖鞋或光脚;在没有
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
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
防护棚或
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 2m 以上
作业要有
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严禁使用。
2、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
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
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
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6.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
不得大于 3%。
7.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
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8.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
防护装置。
9.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
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
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1.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
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
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2.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
内。
13.在架空
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
防护措施。起重机
不得在架空
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
输电
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
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
输电线路的
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 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
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14.行灯电压
不得超过 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
不得超过 12V。
15.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
的安全装置。
16.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
作业,要有
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17.从事高空
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
作业的人员,
不得
从事高空
作业。
18.高空
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9.高空
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
作业。
21.梯子
不得缺档,
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 30cm 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
夹角以 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
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
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2.没有安全
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
作业。高空
作业与地面联系,
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3.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
上下。
24.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
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5.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
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26.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27.夏季
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补充
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
交底一式三份,班组、
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