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销售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同意同
乙方购买,且
乙方同意向
甲方出售_________
设备(以下简称
合同设备)用于_________项目。将
由
乙方提供的
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
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
设备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
乙方负责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
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
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
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设备的价格(以下称为:
合同总价)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 上述
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第三条 付款条款
合同第二条中确定的
合同总价由
甲方向
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预付款:在本
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
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乙方同时提供
甲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3.2
交货款:在
合同设备交货后 5 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
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3.3 验收款:在
合同设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
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
合同设备的
交货
4.1 所有
合同设备应在
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
交货设备的周期),由
乙方负责运至
交货
地点。
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货物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4.2
乙方应于
交货日 14 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
甲方,通知内容包括
合同号、
合同设备的名称、
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
交货日期。
甲方在收到
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
乙方确认
交货地点与
交货日期。
第五条
合同设备的检验
5.1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
设备运至
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
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 如双方认可的
合同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
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
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
修复缺陷。
5.4 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
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
告将作为
甲方要求
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
乙方责任,
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
设备。
如果确认为
甲方责任,
乙方应在收到
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
甲方补充或替换
设备。
第六条 保证与赔偿
6.1
乙方保证其向
甲方提供的
合同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
合同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6.3 保修期内,
乙方在收到
甲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
设备后,应尽快将更换
设备自费运
至
甲方。
6.4 如果因
乙方原因不能按照
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
交货,
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
乙方赔偿损失:从迟
交货第
三周起每周按迟
交货物总价的 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
合同总价的 5
%(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
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
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
货
甲方可能向
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6.5 如果
甲方未按
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
合同款。
甲方应向
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
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
合同款额以每日 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
合同总额的 5
%。
6.6 如果由于非
乙方原因造成
合同执行延迟,则
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
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
合同的执行,则
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
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