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土方工程
开挖前编制
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
开挖。
3.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
不得擅自处理。
4.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
处理。
5.人工
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 1m
以外,且高度
不得超过 1.5m,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
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6.在
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
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
不得
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
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8.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
戴防护用品。
9.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0.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1.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
机械的任
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12.
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
不得将
挖土机
履带与挖空的
基坑平行 2m 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
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3.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4.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
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5.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6.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5m 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7.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8.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
固。
19.在
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
基坑积水,影响
基坑土壤结构。
20.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
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
开挖过程中的
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21.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
不得超挖。如果超挖,
不得将松土回填,
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22.
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
不得堆于
基坑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
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3.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4.开
挖土方必须有
挖土令。
回填土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装载机作业范围
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缺陷和漏电,
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机械是否装置
漏电开关保护,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的规定,
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
缘手套。
4.
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
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