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防水工安全
操作规程
GDAQ340129
一、在紧固钢丝或拉钢丝网时,用力
不得过猛,
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
操作或行走。
二、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并佩戴口罩。
三、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
操作。
四、聚苯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 36V 电压。
五、装运热
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
容器,装入量
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 3/4。
六、苯、汽油应缓慢倒入胶粘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 10m。
七、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
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
换气。
八、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
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
不得从事
沥青工作。
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
间。
九、装卸、搬运、熬制、铺涂
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
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
沥青,必须
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十、溶化桶装
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
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十一、熬制
沥青地点
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 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 80cm,锅
与锅之间距离应大于 2m;火口与锅边应有高 70cm 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
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 5m。
十二、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
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 3/4,下料应慢
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十三、锅内
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
沥青中浇
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十四、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
不得超过锅容量的 1/2,温度
不得超过 80℃,
并严禁烟火。
十五、装运
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
不得用锡焊。盛油量
不得超过容器的 2/3,并配有盖或罩防溢。肩
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
不得有人。
十六、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 1.2m 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应侧身
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