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金威化工公司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
管控
与
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
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和济宁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
产
风险分级
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6〕14
号),按照济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
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
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大
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
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
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
隐患排查治理、风
险分级
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
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
治理、科学预防。到 2016
年年底,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
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
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两个
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 长:申玉海
副组长:陈海天 吴艳蕊 高中峰
成 员:苑红波 宋 磊 王吉祥 王加峰 余 波
徐 军 程昆庆 朱发彬 高 波 秦贞才
王宗磊 孙云峰 刘彦玲 王培军 刘清元
李 辉 宋继民 孔 民 王法源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HSE 部,王加峰任办公
室主任。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
工作。
三、标准和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
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2.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
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6〕14 号)
3.《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 号
4.《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 16 号令
5.《济宁市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济安字〔2011〕14 号
6.《济宁金威化工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济金化发〔2015〕54 号
7.《济宁金威化工公司安全
风险评价管理办法》济金化发〔2016〕32 号
四、工作计划
1.宣传发动,
排查风险点(5 月 25 日—6 月 30 日)。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
设”活动。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
条幅、LED 电子屏积极进行宣传。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
习公司《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
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
何发现
风险点,确定
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各单位员工要人人参与“两个体系
建设”活动。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排查本单位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
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
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
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
风险(具体
排查内容依据《济宁金威化工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办法》见附件 1)。
2.确定
风险等级(6 月 1 日—7 月 31 日)。对
排查出来的
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
管理,先确定
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
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