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电动萌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 电铃、 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 操作行车 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 上下。大 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 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 一台行车。 5、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 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 升高缓慢 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 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 源车轮前 后应塞垫德清县安监局敬告本规程汇编仅供参考企业应根 据实际工种配置制定、 完善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块卡牢。 9、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 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 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 轨甜。 1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 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拥缚不牢 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 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 爆危险物品不吊;⑨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钩直接 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 过一米慢起 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 将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断电源。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4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行车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检修前审批 各车间在对行车进行检修前,由设备管理员编制好行车检修的具 体内容、项目、时间和安全措施等,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检修。 2. 定好检修人员: 定好所需检修的电工、钳工、行车操作工、安全监督员以及其 他辅助人员的人数,并明确工作职责。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3. 制定好防范措施: 3.1 防触电: 检修前,应将行车电源切断,挂上警示牌,无特殊情况 下不允许带电进行检修。 3.2 防高空坠落,检修人员必须配备好安全带并固定好,需用于更换 的行车备品备件必须摆放固定好。检修时要划出隔离区,严禁在 隔离区域有人来往走动。 3.3 做好加固措施: 检修前要对行车的行走道、悬挂备件、物件点等 作好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4.整个检修过程地面必须派人监护。 3.5 检修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漏项,所有联 接部位是否已紧固,检修工具是否已收好,其他备品备件是否已 清出等等。 4. 试车检查 检修人员对行车进行检修完毕后,不能私自试车,应通知专 职行车操作工配合试车,并做好相互联系后方可进行。试车达到安全 要求之后,方可交付使用、投入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行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电动葫芦(行车)的安全操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车间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 3.2 设备部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验。 4 工作内容 4.1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 4.1.1 电动葫芦(行车)的电源线应采用软橡胶电缆。 4.2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4.2.1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下述情况,应对电动葫芦(行车)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 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进行检验。 4.2.2 电动葫芦(行车)的日常检查 每年二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电动葫芦(行车)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及防护装置。 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4)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4.2.3 电动葫芦(行车)的定期检查 每年一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2)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5 记录表单 5.1《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 附录 A 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 设备名称 编号 使用部门 本次检修日期 上次检修日期 本次检修人员 验收人员 部 位 检 修 项 目 周 期 完成情况 检查: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丝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内。 六月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用钢丝绳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一年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一年 链条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检查:1、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2、润滑油充分。 六月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能良好,无 拉长现象。 一年 葫芦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检查:1、滑轮完整灵活。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4、润滑油充分。 六月 滑轮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无裂纹、无显著局 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一年 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 六月 夹头卡环 等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 一年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行车、电动萌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 电铃、 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 操作行车 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 上下。大 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 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 一台行车。 5、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 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 升高缓慢 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 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 源车轮前 后应塞垫德清县安监局敬告本规程汇编仅供参考企业应根 据实际工种配置制定、 完善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块卡牢。 9、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 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 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 轨甜。 1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 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拥缚不 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 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⑨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 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 过一米慢起 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 将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断电源。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遥控器使用前,检查遥控器外观,保证遥控器清洁完好、编号与 工作场所车号对应。 2、严禁磕、碰、摔遥控器,严禁私拆遥控器。严禁非本岗人员触摸、 操作遥控器。 3、行车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行车使用的吊具、绳索进行认真的 检查,对产生怀疑的吊具和绳索,在未搞清以前不能使用。 4、遥控器操作,行车工需在 15m 以内控制操作,严禁超出 15m 范围。 5、必须正向面对行车吊物,严禁背对、侧对行车(注意正向面对滑 线时遥控器操作方向与实际方向一致),操作行车时严禁与他人闲聊。 6、任务结束或暂时不用遥控器,及时按下紧急开关按钮,确保操作 停止后行车不动作,并将遥控器按规定存放。 7、行车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活有效,发现行车有问题应立即 停车修理,不得凑合使用;行车在使用中如因电器失灵,工件无法落 地时,必须在吊物下加以围圈,严禁人员入内和在吊物下通行。 8、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 有效保安措施。 9、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得超出 1 米,并切实注意安全。吊运工 作物要慢起慢落,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吊运物的后面,并警告其他人 离开通道,防止碰人撞物。 10、行车运行中,未完全停止,严禁改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 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半米停车; 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其小车和上下起重马达不可同时开动。 11、行车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能确保 及时停止。 12、行车起落及各方向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无限位器不准使用,以 免发生重大事故。 13、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行车行速不得过快。 14、使用行车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行车工有权拒绝吊运: ①吊物超负荷不吊运; ②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运; ③不斜吊,不斜放; ④吊运物上站人不吊运; ⑤吊运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运; ⑥吊物与任何物体相连接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运。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