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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炸药、火药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表

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炸药、火药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1 生产线技术来 源及新技术试 验 引进技术或自有技术的生产定型鉴定证书、生产线验收批准文件齐全。在 生产线上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规定进行新产品、新技术试验 2 工艺与布置 按《民爆规范》6.0 章 “工艺与布置”有关规定检查 3 防护屏障 按《民爆规范》5.4“防护屏障”有关规定检查;防护土堤或防护面有效;防 护土堤出入口不应与厂区主干道或重要设施(包括办公生活设施等)正面 相对,满足高度、宽度和保护角安全要求 4 防雷设施 有当年当地气象部门检测“合格”报告 5 消防设施 有当年当地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报告;无消防部门检查报告时,查供水管网 图、贮水量、室内外消防栓等其它消防设施,符合《民爆规范》9“消防给 水”、《民爆企业安全管理规程》6.4“消防”规定要求 6 连续式 乳化机 有鉴定证书或通过专项安全评价;有设备安装、调试、定期维修记录;乳 化机与后续工序之间有隔爆技术措施:乳化机出口与输送泵断开,或出口 与泵的入口采用柔性管连接,不应采用钢管连接。乳化机旁应设安全警示 牌,内容包括:严禁开车检修、乳化机周围严禁存放危险品、严禁无关人 员在此逗留等 7 间断式 乳化机 应有控制乳化温度、搅拌转速、乳化时间的技术措施;传动轴、搅拌叶 片、定位销等应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乳化机旁应设安全警示牌,内容包 括:严禁开车检修、乳化机周围严禁存放危险品、严禁无关人员在此逗留 等 8 连续式基质冷 却机 有鉴定证书或通过专项安全评价;密闭式冷却机的轴密封完好,无泄漏; 与输送泵钢管连接管路宜有自动泄压(泄爆)装置;钢带式冷却机的钢带 应有防止蹦断伤人的措施并有警示;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9 乳化基质、炸 药输送泵 螺杆泵:定子、转子材质符合耐高温、耐油、耐腐蚀、耐磨等要求(查出 厂合格证);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旋转活塞泵(转子泵)或其它类型 输送泵:材质符合要求,转子与腔体的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查出厂合格 证、说明书);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有防止输 送泵断料空转的防护措施 10 喷雾制粉 风温监测仪表完好有效,有定期校验合格证;制粉塔各连接部位严密无泄 漏;出料口采取有效防止粉尘飞散的措施;输送管道法兰连接严密无泄 漏;螺杆泵与喷枪之间的软管连接牢固无松动,软管无老化,有定期检查 维护记录;有防止喷枪内乳化基质静态下长时间受热的安全保护措施;制 粉塔、输送管道法兰跨接、接地设施完好,有定期监测记录;防爆电机接 线方式、接线盒、接地符合《民爆规范》要求 11 敏化 连续敏化机(密闭条件下机械混合):运转平稳,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 漏;敏化剂、助剂流量控制措施可靠;出料端宜有自动泄压(泄爆)装置 间断式敏化机(敞口式):转动部位有防护;搅拌翅与机壁间隙符合要 求、与槽体无摩擦;有防止操作用工具掉入的措施;有防止物理敏化剂 (珍珠岩、玻璃微珠)粉尘飞散的措施 含火药乳化炸药:火药暂存量规定 合理、摆放符合规定要求,地面、设备表面无撒落火药;有防止火药粒进 入转动部位的防护措施;搅拌翅与机壁间隙符合要求、无摩擦;工器具应 使用不发火材料制作;有自动灭火雨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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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Print 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导语:贯彻执行需要我们根据现实情况,去做足够的调查和了解。结合企业现 实情况,做出的计划才会被很好执行。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大检 查 工作计划 ,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 通知 》( 会安办字〔20xx〕27 号)文件精神,结合文广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 决定 ,自即 日起在全系统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检查单位:广电新闻中心、电影公司、岚山岭电视差转台。    二、检查内容   1、制定、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播出) 制度 情况。   2、消防、安全生产(播出)制度执行和对干职工、经营业主安全教育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自查及隐患治理整改的情况;   4、建筑物及经营场所的安全通道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畅通、规范、完好;   5、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安全播出要求;   6、节假日及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认识 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播出)形势,从 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播出)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研究制定严密的安全生产(播出)工作 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 和遏制安全生产(播出)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各股(队)要精心组织,周密开展好安全生产(播出)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巩固和保持文广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3、各安全生产检查组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 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业整改。   4、各组制定专人落实好材料报送工作,在 20xx 年 12 月 30 日前将岁末年初安 全生产大检查方案,20xx 年 1 月 12 日前将岁末年初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春节期 间的值班安排,20xx 年 2 月 15 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总结 、事故 隐患台账等三个阶段的材料报县局秘书股。    篇二: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惠东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惠东安办〔 20xx〕112 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省、市、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加强全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我 局将对全县工商贸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本局消防安全进行自 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 年 1 月 25 日至 1 月 29 日。    二、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值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重大隐患的治理、督办及管理情况;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 证上岗情况;   (五)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剧 x 品、易制 x 品、易爆品的采购、储存、使用、 运输、相应资质等安全管理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三防)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 储备维护情况;   (九)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设备是否超温、超压运行。    三、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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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安全生产月题库答案

一、判断 1.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5 万元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2.一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 年收入 20%—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3.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所有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 4.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 )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60%的罚款。 ( ) 6.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 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人民检察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8.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逃匿的, 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100%的罚款。( ) 10.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 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 12.《刑法》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 13.将《刑法》第 134 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4.某俱乐部发生火灾,伤亡惨重,直接负责人可能要被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5.某建筑施工队队长强令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该施工队长可能被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6.轨迹交叉论发生伤亡事故的时空概念是人、管理两事件链相交的时间和地点。( ) 17.压缩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形成了溶解气体。( ) 18.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 19.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2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一档、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真实可靠。 ( ) 21.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2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 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 23.物料提升机应装设上极限位置限位器,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 3 米。( ) 24.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 事故等工作。( ) 25.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是指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压力 事故。( ) 26.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慢性和亚急性三种形式。( ) 27.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28.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对人的伤害方式主要有撞伤、压伤、轧伤、卷缠等。( ) 29.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①防烟熏;②果断迅速逃离火场;③寻找逃生之路;④等待他救。 ( ) 30.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作证。( ) 3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 职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职业防护设备和人个防护用品。( ) 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 ) 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34.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矿工商贸企业,评审得分应大于 90 分。( ) 3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 36.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7.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 38.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39.新建厂房、商场等设施和场所都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批。( ) 40.一次事故中死亡 3~9 人的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41.擅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应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关闭。( ) 42.《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43.获得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相应牌匾。( ) 4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45.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提供直接接触防护。( ) 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 47.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对所调查事故利害关系没有要 求。( ) 48.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 见的,由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49.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50.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除公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权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 51.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 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 52.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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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2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作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的原料, 所有的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均不得随便乱丢,应集中存放在金 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3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 和探头板牢固可靠。 4 在没有外脚手架的二层楼以上刷窗外皮油漆时,应系挂好安全 带。 5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 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 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 凳上移位。 6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 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7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8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 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 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 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9 熬制胶、油、蜡等采用明火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时 应有专人监 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备有相应灭火器材、湿麻袋, 砂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10 化蜡时应采用水煮油罐的间接加热方法,不得用火烧直接烘 烤盛油器具。兑松香水时,应远离火源。 11 负责熬制胶、油、蜡的人员下班前,应将火熄灭,清除盖油纸, 经检查 无余火残存时方可离开现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熄 火,停止作业。 12 调制,操作有毒性的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的材料, 应根据材 料毒性,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或经常换气。 13 使用烫蜡机应经常检查热力丝无中断现象。 14 使用喷灯时,装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应在避风处点 燃喷灯,火嘴不能对人及燃烧物。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停歇时应即可 熄火。 15 做生漆时,在操作前先用软凡士林油膏擦涂两手及面部,以 封闭外露皮肤毛细孔。如操作时手上沾染漆污时,可用香油或煤油、 豆油擦拭干净,不得用 松香水或汽油清洗,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如发现生漆咬皮肤时,应用杉木 或樟木熬制的温水擦洗,被漆咬后 患者不能继续操作,并送医院汉字治疗。对生 漆过敏的人,不宜从 事本工作。 16 在暖气沟内操作时,应有安全电压照明设备和个体安全防护 用具,洞口外须没专人监护,并经常与沟内人联系,以便发生事故及 时抢救。 17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 周围不得有火种。 18 在坡度屋面上操作时,应先检查安全设施情况,如高出檐口 1.5m 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的牢固程度。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操作时, 应设置活动板梯。 19 进行封檐板刷漆或外檐喷漆,水落管刷油时,均需由架子工 支搭有防护栏杆的外脚手架、吊脚手架或探海脚手架,每层脚手扳两 头应固定。 20喷砂除锈,应进行人员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喷嘴接头应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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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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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2.00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4.1 KB 时间:2025-09-10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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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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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2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作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的原料, 所有的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均不得随便乱丢,应集中存放在金 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3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 和探头板牢固可靠。 4 在没有外脚手架的二层楼以上刷窗外皮油漆时,应系挂好安全 带。 5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 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 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 凳上移位。 6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 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7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8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 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 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 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9 熬制胶、油、蜡等采用明火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时 应有专人监 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备有相应灭火器材、湿麻袋, 砂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10 化蜡时应采用水煮油罐的间接加热方法,不得用火烧直接烘 烤盛油器具。兑松香水时,应远离火源。 11 负责熬制胶、油、蜡的人员下班前,应将火熄灭,清除盖油纸, 经检查 无余火残存时方可离开现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熄 火,停止作业。 12 调制,操作有毒性的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的材料, 应根据材 料毒性,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或经常换气。 13 使用烫蜡机应经常检查热力丝无中断现象。 14 使用喷灯时,装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应在避风处点 燃喷灯,火嘴不能对人及燃烧物。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停歇时应即可 熄火。 15 做生漆时,在操作前先用软凡士林油膏擦涂两手及面部,以 封闭外露皮肤毛细孔。如操作时手上沾染漆污时,可用香油或煤油、 豆油擦拭干净,不得用 松香水或汽油清洗,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如发现生漆咬皮肤时,应用杉木 或樟木熬制的温水擦洗,被漆咬后 患者不能继续操作,并送医院汉字治疗。对生 漆过敏的人,不宜从 事本工作。 16 在暖气沟内操作时,应有安全电压照明设备和个体安全防护 用具,洞口外须没专人监护,并经常与沟内人联系,以便发生事故及 时抢救。 17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 周围不得有火种。 18 在坡度屋面上操作时,应先检查安全设施情况,如高出檐口 1.5m 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的牢固程度。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操作时, 应设置活动板梯。 19 进行封檐板刷漆或外檐喷漆,水落管刷油时,均需由架子工 支搭有防护栏杆的外脚手架、吊脚手架或探海脚手架,每层脚手扳两 头应固定。 20喷砂除锈,应进行人员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喷嘴接头应牢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某高层塔楼施工应急预案

1.工程建设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沈阳市******号,地处北站路以***、***街以西的交汇处,北面与 ****站相对应,东面相隔**街与****大厦为邻。 1.3 工程规模 本工程规划总用地为 8930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51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为 11.92 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一、二层为车库与设备用房,地上为办公和高档住宅。 本工程建筑总高度为 99.9 米,±0.000 相当于绝对高程 46.950 米,室外高差为 0.900 米。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安全 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 50-100 年。 1.4 定义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勘察单位: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6.项目管理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关系着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极为 关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减少在突发事 故中减少员工伤亡,减少国家及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我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 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生产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全权负责工程在突发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组长***――全权负责****大厦工程在突发事故后的处理; 副组长:*****――协助组长调查及处理突发事故; 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外界救援联系并负责引导救援车辆顺利进入现场; ***――组织后勤人员对伤亡人员进行自救互救; ******――组织事故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组织生产安全应急队员进行生产自救; 生产安全应急队员为钢筋制作班组。 2.2 伤害事故的应急抢救方法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会使人发生一些伤害事故,遇有伤害事故时, 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否则就会使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2.2.1 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辗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的 1/3 以 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 可用现场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不在重要器 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 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2.2.2 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 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 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机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 进行。基本原则是:消灭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 冲洗,或伤员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衣服火着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 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 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步治疗。 2.2.3 吸入毒气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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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踩踏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踩踏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危险性分析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停电、火灾等事故,可能对顾客恐慌,现场混乱,超市 促销活动,可能造成人员拥挤,这些都可能造成踩踏事件,导致人员伤亡。 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1 事故应急照明 在疏散通道必要位置,疏散楼梯、配电室、水泵房、人员密集场所等 处都应设置事故应急照明灯,并保持使用有效。 2.2 事故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指示标志:应用箭头或文字表示,并在黑暗中发出醒目光亮, 便于公众识别。 (2)各大厅应张贴应急疏散图,标明所在位置及疏散的方向。 2.3 应急疏散出口的要求 (1)严禁在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保证其畅通无阻, 在应急情况下,应随时启用应急疏散出口,及时疏导人员。 (2)结合防火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出口。 (3)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开户。 三、事故现场人员疏散方案 3.1 一般场所疏散方案 (1)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确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警,通知安保队 长或值班经理。接到警报后,应按负责部位进入指定位置,立即组织 疏散。 (2)疏导人员用最快的速度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按疏散的方向和通道进行 疏散。 (3)当有关部门(如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事故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 主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指挥权上移后,积极协助做好疏散抢救工作。 (4)事故现场有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时,疏散人员应劝导受到威胁被困人员 服从领导听众指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3.2 正确通报、防止混乱 单位领导疏散组在接报后,应首先通知事故区域及附近的人员,将 他们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部位(区域)人员进 行有序疏散。 3.3 疏散处置程序 (1)口头引导疏散 疏导人员到指定地点后,要用镇定的语气呼喊,劝说人们消除恐惧 心理、稳定情绪,使大家能够积极配合,按批定路线有条不紊地进行疏 散。 (2)广播引导疏散 在接到安全事故报警后,指挥人员要立即开启应急事故广播系统, 将指挥员的命、事故情况、疏散情况进行广播。广播内容应包括:发生 的部位及情况,需疏散人员的区域,指明比较安全的区域、方向和标志, 指示疏散的路线和方向,对已被困人员要告知他们救生器材的使用方 法,以及自制救生器材的方法。 (3)强行疏导、疏散 如果事故现场,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 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在疏散通道的拐弯叉道等容易走错方向的地 方,应设疏导人员,提示疏散方向,防止误入死胡同或进入危险区域。 (4)制止脱险者重返事故现场 对疏散出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防止脱险人员对财产和未 撤离危险区的亲人生命担心需重新返回事故现场,必要时,在进入危险 区域的关键部位配备警戒人员。 3.4 被困人员的疏散 有关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疏导人员若知晓内部有人员未疏散 出来,要迅速报告。介绍被困人员的方位、数量以及救人的路线。 四、疏散人员,应注意事项 4.1 保持安全疏导秩序,防止出现拥挤、踩踏、摔倒的事故发生。 4.2 应遵循的疏导顺序 (1)疏散先事故点(层),后以上各层、再下层的顺序进行,以安全疏散 到地面为主要目标。 (2)先安排事故威胁严重及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 疏散中应按先老、弱、病、残、妇,最后为救助人员疏散的顺序。 (3)发扬团结友爱,尽力求助更多的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4)疏散、控制事故现场,控制火势和火场排烟,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 条件。 (5)逃生中注意自我保护,学会逃生基本方法,疏导人员应指导逃生疏 散人员,正确运用逃生方法,尽快撤离事故现场。 (6)注意观察安全疏散标志,按其指引方向,尽快引导人员撤离事故现 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2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起重作业安全协议(3页)

起重机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 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便于管理,利于生产, 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 一 条 、 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 二 条 、 施工 范围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管辖市区、城镇 第 二 条 甲方责任 3、 甲方 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 用前,甲方应派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数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 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 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 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或收回 起重机 , 直至清退。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 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 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行运输至施工现场。    2 、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 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4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 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5 、吊车的安全管理: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6 、 乙方 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确保施工安全。    7 、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 乙方应承担全 部责任。 8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 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 9 、乙方必须保障吊装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吊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吊车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 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 、 乙方必须保证相关的操作人员及机械的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使用不当,违章指挥造成吊车损坏,由乙方来负责赔偿甲方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9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 在地方法院以法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 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 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铁十四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施 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中 中 华 华 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消 消 防 防 法 法 》 》 第 第 十六 十六(四 (四) )条 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 生产的特性,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 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 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 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集团公司公司和各分公司总部设 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 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 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 工程管理部。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 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 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工程管理部。 1、一级应急组织机构: ①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担任;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由公司总部副总经理担任,或者由分公司经理担任; ③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由反应操作副总指挥、公司总部工程部、安质部等联合组成; ④应急培训演练部由公司总部劳资培训部兼任; ⑤应急物资管理部由公司物资设备部; ⑥应急人力管理部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兼任; ⑦应急工程技术服务部由公司总部总工室、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⑧应急后勤供给部由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兼任; ⑨应急保卫部由公司总部公安处或分处兼任。 2、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①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 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组织; g、应急组织的启动; 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i、通报外部机构; j、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k、决定应急撤离; l、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a、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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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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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题库答案

一、判断 1.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5 万元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2.一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 年收入 20%—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3.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所有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 4.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 )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60%的罚款。 ( ) 6.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 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人民检察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8.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逃匿的, 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100%的罚款。( ) 10.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 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 12.《刑法》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 13.将《刑法》第 134 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4.某俱乐部发生火灾,伤亡惨重,直接负责人可能要被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5.某建筑施工队队长强令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该施工队长可能被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6.轨迹交叉论发生伤亡事故的时空概念是人、管理两事件链相交的时间和地点。( ) 17.压缩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形成了溶解气体。( ) 18.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 19.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2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一档、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真实可靠。 ( ) 21.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2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 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 23.物料提升机应装设上极限位置限位器,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 3 米。( ) 24.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 事故等工作。( ) 25.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是指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压力 事故。( ) 26.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慢性和亚急性三种形式。( ) 27.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28.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对人的伤害方式主要有撞伤、压伤、轧伤、卷缠等。( ) 29.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①防烟熏;②果断迅速逃离火场;③寻找逃生之路;④等待他救。 ( ) 30.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作证。( ) 3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 职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职业防护设备和人个防护用品。( ) 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 ) 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34.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矿工商贸企业,评审得分应大于 90 分。( ) 3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 36.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7.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 38.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39.新建厂房、商场等设施和场所都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批。( ) 40.一次事故中死亡 3~9 人的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41.擅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应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关闭。( ) 42.《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43.获得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相应牌匾。( ) 4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45.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提供直接接触防护。( ) 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 47.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对所调查事故利害关系没有要 求。( ) 48.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 见的,由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49.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50.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除公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权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 51.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 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 52.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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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塔式起重机装拆安全协议

1 / 2 塔机安装拆卸附着顶升安全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 装拆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塔机安装、顶升、 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就该 工程的起重机械 安装/顶升/拆卸 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 遵守。 一、起重机械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作内容:塔式起重机安装、顶升和拆卸 五、协议有效期限: 乙方进场作业起至上述工作内容完成止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委托安装或拆卸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具有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 2、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协调工 作,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附着方案。 3、 负责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 (1) 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装拆资质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 求。 4、 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拆卸场所及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满 足设计要求,并告知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范围,提供满足安装、拆卸所需的施 工条件。施工中发生交叉作业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协调处理。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在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 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 2 / 2 七、乙方责任 1、 服从和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 法规、标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定装拆现场工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指挥、 协调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2、 乙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拆卸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等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 安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维修保养制 度、安全技术交底等应完善。 5、 乙方在作业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 术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对甲方制作的基础及提供的资料应进行验收,并对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的技术 状况、安全性能、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实施安装。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按规定 进行了年检;乙方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 严禁无证上岗。对装拆作业区设警戒线、挂警示牌、派专人指挥和监视。 8、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需按规定进行调试、检验,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9、由于装拆、附着顶升作业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等乙方原 因而造成事故及交付使用后由于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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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题库答案

一、判断 1.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5 万元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2.一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 年收入 20%—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3.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所有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 4.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 )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60%的罚款。 ( ) 6.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 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人民检察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8.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逃匿的, 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100%的罚款。( ) 10.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 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 12.《刑法》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 13.将《刑法》第 134 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4.某俱乐部发生火灾,伤亡惨重,直接负责人可能要被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5.某建筑施工队队长强令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该施工队长可能被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6.轨迹交叉论发生伤亡事故的时空概念是人、管理两事件链相交的时间和地点。( ) 17.压缩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形成了溶解气体。( ) 18.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 19.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2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一档、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真实可靠。 ( ) 21.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2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 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 23.物料提升机应装设上极限位置限位器,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 3 米。( ) 24.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 事故等工作。( ) 25.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是指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压力 事故。( ) 26.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慢性和亚急性三种形式。( ) 27.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28.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对人的伤害方式主要有撞伤、压伤、轧伤、卷缠等。( ) 29.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①防烟熏;②果断迅速逃离火场;③寻找逃生之路;④等待他救。 ( ) 30.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作证。( ) 3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 职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职业防护设备和人个防护用品。( ) 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 ) 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34.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矿工商贸企业,评审得分应大于 90 分。( ) 3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 36.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7.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 38.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39.新建厂房、商场等设施和场所都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批。( ) 40.一次事故中死亡 3~9 人的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41.擅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应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关闭。( ) 42.《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43.获得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相应牌匾。( ) 4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45.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提供直接接触防护。( ) 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 47.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对所调查事故利害关系没有要 求。( ) 48.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 见的,由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49.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50.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除公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权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 51.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 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 52.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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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物料提升机装拆安全协议

1 / 2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附着加高安全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 装拆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物料提升机安装、 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 方就该工程的起重机械 安装/加高/拆卸 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 应共同遵守。 一、起重机械名称:物料提升机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作内容:物料提升机安装、加高和拆卸 五、协议有效期限: 乙方进场作业起至上述工作内容完成止 六、甲方责任 1、 甲方委托安装或拆卸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具有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 2、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协调工 作,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附着方案。 3、 负责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 (1)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装拆资质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 求。 4、 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拆卸场所及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满 足设计要求,并告知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范围,满足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 件。施工中发生交叉作业情况时,现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协调处理。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在安装、加高、拆卸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 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 2 / 2 七、乙方责任 1、 服从和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 法规、标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定装拆现场工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指挥、 协调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2、 乙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拆卸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等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 安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机械的定期 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等应完善。 5、 乙方在作业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 术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对甲方制作的基础及提供的资料应进行验收,并对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的技术 状况、安全性能、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实施安装。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按规定 进行了年检;乙方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 严禁无证上岗。对装拆作业区设警戒线、挂警示牌、派专人指挥和监视。 8、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需按规定进行调试、检验,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9、由于装拆、附着加高作业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 故及交付使用后由于安装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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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代替 GB 5083—1985) 自 1999-12-1 起执行 前言   在生产活动中,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 噪声、辐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 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 全卫生的诸项要求。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 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中。但是,这些要求难免 不尽全面。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护部门乃至生 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从治“本”上入手,尽快改善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 现状,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以使生产设备设计、制造部门有所遵循。   本标准是参照德国国家标准 DIN31000/VDE1000—1993《技术设备符合安全 要求设计的一般原则》、俄罗斯国家标准ГOCT12.2.003—1992生产设备·安 全总则》制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在编写规则上按 GB/T1.1— 1993《标准化工导则 第 1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 1 部分:标准编写的 基本规定》执行。   在对 GB5083—1985 进行修订时,原标准框架未做大变动,但删除了不属于 技术内容而只属于政令方面的条款,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证明难以实现的内容。对 原标准中某些技术内容现已形成专项国家标准的条款,改为引用标准形式给出。 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 GB5083—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锡瑛、汤大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空中、水上交通工具,水上设施,电气设备以及核能设备之外的 各类生产设备。   本标准是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础标准。制订各类生产设备安全设 计的专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使其具体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1982 安全色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T6527.2—1986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T14774—1993 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T14775—1993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15052—19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生产设备 production facilities   生产过程中,为生产、加工、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贮存、维修产品而 使用的各种机器、设施、装置和器具。   3.2 安全卫生防护装置 safety and health guard de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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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施工升降机装拆安全协议

1 / 2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附着顶升安全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 装拆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升降机安装、 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 方就该工程的起重机械 安装/加高/拆卸 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 应共同遵守。 一、起重机械名称:施工升降机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作内容:施工升降机安装、加高和拆卸 五、协议有效期限: 乙方进场作业起至上述工作内容完成止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委托安装或拆卸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具有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 2、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协调工 作,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附着方案。 3、 负责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 (1)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装拆资质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 求。 4、 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拆卸场所及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满 足设计要求,并告知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范围,满足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 件。施工中发生交叉作业情况时,现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协调处理。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在安装、加高、拆卸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 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 2 / 2 七、乙方责任 1、 服从和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 法规、标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定装拆现场工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指挥、 协调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2、 乙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拆卸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等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 安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机械的定期 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等应完善。 5、 乙方在作业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 术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对甲方制作的基础及提供的资料应进行验收,并对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的技术 状况、安全性能、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实施安装。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按规定 进行了年检;乙方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 严禁无证上岗。对装拆作业区设警戒线、挂警示牌、派专人指挥和监视。 8、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需按规定进行调试、检验,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9、由于装拆、附着加高作业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 故及交付使用后由于安装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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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灌装车间员工级绩效评定标准

灌装车间员工级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工段 岗位 考核项目及 分值 考核标准 1、领料不及时造成相关工序停产或待料,10分钟以内扣2分/次、10~30分钟扣5分/ 次、20分钟以上扣8分/次。, 2、存放在暂存间的物料挂错或私自乱移目视牌的扣2分/次。 3、损坏或丢失目视牌,或未按规定位置摆放目视牌扣1分/次。 4、 退仓的周转容器类,白箱或次品物料,未按规定要求码放的扣1分/次。 5、 消烘段送运的次、废品未按规定处理的扣1分/次。未及时回收车间各种废弃物 的,扣1分/次。 6、 因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生产出现异常,扣2分/次。 7、 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 格的扣3分/次。 8、生产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9、 涂改、毁坏、丢失公司受控文件,扣3分/次。 1、物料外观品质不符合要求,送至现场使用的,扣3分/次。 2、领料单和所领物料不相同,扣3分/次。 3、检查到杯、膜废料中混有正、次产品,奖2分/次。 4、目视牌摆放不及时扣1分/次;错放目视牌扣2分/次。错放目视牌扣2分/次。 1、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扣3分/次。 2、上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且未反馈原因的扣2分/次。 1、工作责任区域内,查核到“5S”问题点的,当事责任人扣0.5 分/次,当日未改 善的扣1分/次。 2、违反《现场管理制度》被现管组投诉的,扣0.5分/次。 1、 领料不及时,造成相关工序停产或待料,10分钟以内扣2分/次、10~30分钟扣5 分/次、20分钟以上扣8分/次。 2、 对现场物料出现异常,未及时向上级反馈,导致生产受到影响。10分钟以内的 扣2分/次、10-30分钟扣5分/次、30分钟以上的扣8分/次。 3、 转料后未及时回收前一品种杯、膜和相关暂不用物料,超出1小时滞留现场的 扣1分/次。 4、 存放到车间生产现场的物料,未及时挂上目视牌扣1分/次,有特殊情况(如紧 急放行,让步接受等)未作特别警示的扣2分/次。 5、 因工作交接不到位,生产出现异常的扣2分/次。 6、 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 格扣3分/次。 7、生产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8、涂改、毁坏、丢失公司受控文件,扣3分/次。 9、质量内审出现不符合项,扣当事人3分/次。 10、无故不参加工段会议、培训扣2分/次。 1、 送料员送料错误,未造成不良后果扣1分/次,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次。 2、 送料员盘点出错或品种混放。扣3次/次。 3、 目视牌错误,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次。 4、质量记录填写不及时、准确、真实、规范,扣0.5分/次。 领 料 工 “5S”及工 作教导 (10分) 工作态度及 工作改善 (15分) 产品质量 (30分) 工作质量 (45分) 工作质量 (45分) 产品质量 (30分) 供 料 工 段 送料 工 第 1 页,共 18 页 灌装车间员工级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1、 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扣3分/次。 2、上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且未反馈原因的扣2分/次。 1、 工作责任区域内,查核到“5S”问题点的,当事责任人扣0.5 分/次,当日未 改善的扣1分/次。 2、 违反《现场管理制度》,被现管组投诉的,扣0.5分/次。 1、 生产计划确认错误,导致制单错误或不及时,造成待料10分钟以内的扣2分/ 次,10-30分钟的扣5分/次、30分钟以上的扣8分/次。领料不及时,造成相关工序 停产或待料,10分钟以内扣2分/次、10~30分钟扣5分/次、20分钟以上扣8分/次。 2、 对仓库发放物料的数量与内容核对错误的扣2分/次。 3、 现场物料盘点错误未及时发现扣2分/次。 4、 对24小时以内不用的余料未及时退仓,扣2分/次。 5、 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 格的扣3分/次。 6、 生产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7、 涂改、毁坏公司受控文件,扣1分/次。丢失受控文件,扣3分/次。 8、质量内审出现不符合项,扣当事人3分/次。 9、无故不参加工段会议、培训扣2分/次。 1、目视牌标识错误,扣5分/次。 2、开单领用物料(杯、膜、袋等)与生产工艺不符,扣2分/次),造成后道工序 错误的扣5分/次。 1、 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扣3分/次。 2、上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且未反馈原因的扣2分/次。 1、 工作责任区域内,查核到“5S”问题点的,当事责任人扣0.5 分/次,当日未 改善的扣1分/次。 2、违反《现场管理制度》,被现管组投诉的,扣0.5分/次。 1.无故不参加工段会议、培训,扣2分/次。 2、因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生产出现异常,扣2分/次。 3、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格的 扣3分/次。 4、生产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5、涂改、毁坏或丢失公司的受控文件扣3分/次。 6、罐头盘点错误,扣1分/次。 6、生产用具因保管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坏或遗失,扣2分/次。 7、罐头装架时,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罐体变形,扣0.5分/罐。 8、质量内审出现不符合项,扣当事人3分/次。 1、消毒参数不符合工艺要求,扣2分/次。 2、目视牌标识错误,扣2分/次。 3、罐头品种、规格混装,扣1分/次。 4、未及时对次品罐挑出并找品管确认,扣1分/次。 5、质量记录填写不准确、真实、规范、及时,扣0.5分/次; 产品质量 (30分) 工作质量 (45) 消 罐 工 产品质量 (30分) 工作态度及 工作改善 (15分) “5S”及工 作教导 (10分) 工作态度及 工作改善 (15分) “5S”及工 作教导 (10分) 制单 员 工作质量 (45分) 第 2 页,共 18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2 KB 时间:2026-04-10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