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8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和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和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及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和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的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 初中及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 用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9-A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员工和本公司财产安全, 达到机械设备与员工的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见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的管理。 3 引用文件(无)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2 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5 程序内容 5.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 5.2 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和定期﹑预防二级保养两种。 5.3 一级保养:每日由生产部的各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点检项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润滑﹑ 锁紧﹑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查结果填入《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运转和滑动部分是否异常。 ②运转和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 ③紧固部件是否松动。 ④有无震动﹑噪音现象。 ⑤控制开关﹑仪表是否正常。 ⑥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等。 5.4 二级保养:由生产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 对所有机械设备及夹具进行周期性检查﹑润滑﹑调整和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并将保养﹑检查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二级保 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传动系统:皮带疲劳损坏。 ②油类系统:齿轮箱润滑油变质。 ③电器线路:仪表损坏,指示线路失控等。 ④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损坏,空气过滤之异常等。 5.5 作业员工在每日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 人,由部门负责人向维修部申请维修,维修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 5.6 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 上锁。 5.7《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生产部。《机械设 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行政部。 6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机器设备外修申请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液氨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加强对我厂液氨的安全监督管理,避免因液氨泄漏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 故,最大限度地减轻液氨泄漏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定****电厂氨区液氨泄漏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6 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 60 号) 1.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44 号) 1.2.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52 号) 1.2.5《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 1 号) 1.2.6《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公告[2003]第 2 号) 1.2.7《液体无水氨》(GB536-88); 1.2.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2.9《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监安全[2009]61 号) 1.2.10《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2.1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1.2.1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 1.2.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2.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6 《华能湖南分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7《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厂处置氨区液氨泄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氨区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 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 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液氨泄漏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液氨泄漏事件造成的中长 期影响,最大程度地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 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液氨泄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应急处置应以保护 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救护和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 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件类型 3.1.1 液氨在卸载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或误操作造成泄漏。 3.1.2 储罐、蒸发器、缓冲罐、阀门、管道及附件因腐蚀损坏造成泄漏。 3.1.3 设备失修、检修工艺失控造成泄漏。 3.1.4 液氨运输槽车运输量超限或设备维护不当,发生泄漏。 3.2 危害程度分析 3.2.1 氨是易燃,有毒,具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品,当人体吸入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吸入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3.2.2 当中毒者出现轻度中毒症状时会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 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 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3.2.3 当中毒者出现中度中毒症状时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 线征象符 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3.2.4 当中毒者出现重度中毒症状时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 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 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3.2.5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3.2.6 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可能引发燃烧爆炸。 3.2.7 氨在泄漏汽化时将吸收大量热,使温度降低,在抢修过程中易使人冻伤。 4. 事件分级 液氨泄漏事故级别分为四级:一般泄漏(Ⅳ级)、较大泄漏(Ⅲ级)、重大泄漏(Ⅱ级)、 (Ⅰ级)特大泄漏。 4.1 特别重大(Ⅰ级) 4.1.1 储氨罐和运输槽车氨槽发生大量氨泄漏无法隔离,形成氨气蒸汽云,有向厂外移动扩 散趋势。 4.1.2 发生 3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死亡; 4.1.3 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周边群众; 4.1.4 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4.1.5 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1.6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1.7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1.8 因液氨在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9 KB 时间:2025-08-15 价格:¥2.00
液氨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加强对我厂液氨的安全监督管理,避免因液氨泄漏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 故,最大限度地减轻液氨泄漏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定****电厂氨区液氨泄漏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6 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 60 号) 1.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44 号) 1.2.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52 号) 1.2.5《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 1 号) 1.2.6《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公告[2003]第 2 号) 1.2.7《液体无水氨》(GB536-88); 1.2.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2.9《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监安全[2009]61 号) 1.2.10《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2.1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1.2.1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 1.2.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2.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6 《华能湖南分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7《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厂处置氨区液氨泄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氨区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 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 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液氨泄漏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液氨泄漏事件造成的中长 期影响,最大程度地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 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液氨泄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应急处置应以保护 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救护和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 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件类型 3.1.1 液氨在卸载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或误操作造成泄漏。 3.1.2 储罐、蒸发器、缓冲罐、阀门、管道及附件因腐蚀损坏造成泄漏。 3.1.3 设备失修、检修工艺失控造成泄漏。 3.1.4 液氨运输槽车运输量超限或设备维护不当,发生泄漏。 3.2 危害程度分析 3.2.1 氨是易燃,有毒,具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品,当人体吸入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吸入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3.2.2 当中毒者出现轻度中毒症状时会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 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 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3.2.3 当中毒者出现中度中毒症状时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 线征象符 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3.2.4 当中毒者出现重度中毒症状时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 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 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3.2.5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3.2.6 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可能引发燃烧爆炸。 3.2.7 氨在泄漏汽化时将吸收大量热,使温度降低,在抢修过程中易使人冻伤。 4. 事件分级 液氨泄漏事故级别分为四级:一般泄漏(Ⅳ级)、较大泄漏(Ⅲ级)、重大泄漏(Ⅱ级)、 (Ⅰ级)特大泄漏。 4.1 特别重大(Ⅰ级) 4.1.1 储氨罐和运输槽车氨槽发生大量氨泄漏无法隔离,形成氨气蒸汽云,有向厂外移动扩 散趋势。 4.1.2 发生 3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死亡; 4.1.3 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周边群众; 4.1.4 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4.1.5 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1.6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1.7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1.8 因液氨在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9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使用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编号:10 风险点 作业步 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 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1 起重机司机未 取得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书,无证上 岗。 Ⅱ 较 大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上岗前对其证件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应立即 更换人员。 项 目 部 级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2 作业前未检查 设施、吊具是 否安全可靠, 就开始吊运。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索具、标 准节、螺栓、钢丝绳、安全装 置等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工具、索具、标准 节、螺栓、钢丝绳、安 全装置等各种设施,不 符合要求不得吊运。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3 施 工 准 备 夜间施工无足 够照明。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在夜间施工时,除塔机本身备 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 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塔机司 机和指挥人员视线不受影响。 检查照明设施,无法满 足时,应加设照明灯 具。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4 起 吊 操作人员酒后 作业。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上机前检查作业人员是 否饮酒。 对工人进 行安全技 术交底。 作 业 塔 吊 班 组 长 作 业 伤 害 人 员 班 组 (续 12) 风险点 作业步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5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未 示意警示,起吊时无 统一指挥。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 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吊时 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 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6 塔式起重机斜吊或吊 物与地面或其它物件 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 擦力,进行起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严禁斜吊,当吊物与 地面或其它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 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 不得起吊。 检查吊物的状 态,不符合要求 不能吊运。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7 工作机构换向时未等 运动停止后就转向另 一方向。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任何一个工作机构换向时必须待 运动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8 起 吊 作 业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 时,重物悬挂在吊钩 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时,不得将重 物悬挂在吊钩上。 检查不工作时是 否悬挂重物,不 符合要求立即整 改。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3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悬臂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正确、安全、合理地操作设备,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使 设备长期安全良好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悬臂式起重机 三、工作程序 1 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 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 操作者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 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油料,加油后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 4 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a)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b)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c)电动葫芦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d)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是 否正常。 e)起重机运行有无异声: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即进行检 修,不得迀就使用。 5 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 不吊”的规定。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的(防止钢丝绳磨损或隔断)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j)违章指挥时不吊。 6.每班第一次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时〕,应在吊离地面 高度 0.50 m 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 行操作。 7 操作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 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8 电动葫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 车手段, 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停车的目的。 9 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若无报警 装置时,应特别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a)起升、降落重物时。 b)起重机在视线不清楚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c)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0 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 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 起重机运行时,操作者集中精神,禁止人员从事检修。 12 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须等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行 换向开车。 13 电器各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4 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音或异常现象时, 应将 控制器手柄扳倒零位,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15 如发生工伤、设备事故、必须立即停机,保持现场并报告有关 部门。 16 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转至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吊梁一端,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4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2.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8 KB 时间:2025-09-10 价格:¥2.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6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使用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编号:10 风险点 作业步 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 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1 起重机司机未 取得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书,无证上 岗。 Ⅱ 较 大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上岗前对其证件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应立即 更换人员。 项 目 部 级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2 作业前未检查 设施、吊具是 否安全可靠, 就开始吊运。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索具、标 准节、螺栓、钢丝绳、安全装 置等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工具、索具、标准 节、螺栓、钢丝绳、安 全装置等各种设施,不 符合要求不得吊运。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3 施 工 准 备 夜间施工无足 够照明。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在夜间施工时,除塔机本身备 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 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塔机司 机和指挥人员视线不受影响。 检查照明设施,无法满 足时,应加设照明灯 具。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4 起 吊 操作人员酒后 作业。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上机前检查作业人员是 否饮酒。 对工人进 行安全技 术交底。 作 业 塔 吊 班 组 长 作 业 伤 害 人 员 班 组 (续 12) 风险点 作业步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5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未 示意警示,起吊时无 统一指挥。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 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吊时 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 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6 塔式起重机斜吊或吊 物与地面或其它物件 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 擦力,进行起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严禁斜吊,当吊物与 地面或其它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 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 不得起吊。 检查吊物的状 态,不符合要求 不能吊运。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7 工作机构换向时未等 运动停止后就转向另 一方向。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任何一个工作机构换向时必须待 运动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8 起 吊 作 业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 时,重物悬挂在吊钩 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时,不得将重 物悬挂在吊钩上。 检查不工作时是 否悬挂重物,不 符合要求立即整 改。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4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石油化工设备、仪表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机泵体、阀门、法兰、压力表完好,无泄漏 电器接线符合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有接地线并完好 机泵运行平稳,无杂音,轴承温度正常,振动值不超标 认真落实特级护理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召开讲评会,分析运行 状况,及时分析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有联锁装置的机泵,联锁要投入使用并处于完好状态 有报警系统的机泵,报警系统投入使用并灵敏可靠 暴露在外的传动部位,应有安全防护罩 严格按照“三滤”、“五定”进行润滑管理 1 机泵类 运行和备用的机泵做到整洁、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对特级维护设备应成立“特护”小组,有人员名单 制定和建立特级护理方案和档案 认真落实特级护理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分析运行状况,及时分 析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2 关键机组特级护 理 特护设备整洁,不见“脏、漏、缺、乱、锈” 职能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齐全 锅炉、压力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建立档案 各种安全附件齐全完好,定期进行校验和检修,记录完整 3 锅炉、压力容器 建立锅炉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台帐 温度、压力、氧含量等在线分析仪表灵敏准确,定期校验 看火孔、防爆门、人孔门、消防管线、紧急放空管线和防雷接 地等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各类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照明设备完好 炉管无局部过热、鼓包、管径胀大现象,炉管弯曲不超标 火嘴状况良好,火焰无偏烧现象 4 工业炉 炉底无积油,干净整洁,不存放其他易燃物 瓦斯管线设置有阻火器 阀件、法兰、排放点、滑件、支架、吊架、保温、防腐等完好 无损,符合安全要求和规定,建立管道管理档案 输送油品、液化石油气、燃料气、氧气、放空油气的管线,有 良好的防静电措施 易腐蚀、易磨损的管道,要定期测厚和进行状态分析,有监测 记录 可靠的防止高低压及不同物料互窜安全措施 5 压力管道 长输易燃易爆物料管线,制定落实巡检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3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液氨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加强对我厂液氨的安全监督管理,避免因液氨泄漏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 故,最大限度地减轻液氨泄漏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定****电厂氨区液氨泄漏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6 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 60 号) 1.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44 号) 1.2.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 352 号) 1.2.5《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 1 号) 1.2.6《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公告[2003]第 2 号) 1.2.7《液体无水氨》(GB536-88); 1.2.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2.9《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监安全[2009]61 号) 1.2.10《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2.1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1.2.1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 1.2.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2.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6 《华能湖南分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17《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厂处置氨区液氨泄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氨区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 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 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液氨泄漏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液氨泄漏事件造成的中长 期影响,最大程度地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 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液氨泄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应急处置应以保护 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救护和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 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件类型 3.1.1 液氨在卸载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或误操作造成泄漏。 3.1.2 储罐、蒸发器、缓冲罐、阀门、管道及附件因腐蚀损坏造成泄漏。 3.1.3 设备失修、检修工艺失控造成泄漏。 3.1.4 液氨运输槽车运输量超限或设备维护不当,发生泄漏。 3.2 危害程度分析 3.2.1 氨是易燃,有毒,具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品,当人体吸入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吸入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3.2.2 当中毒者出现轻度中毒症状时会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 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 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3.2.3 当中毒者出现中度中毒症状时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 线征象符 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3.2.4 当中毒者出现重度中毒症状时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 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 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3.2.5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3.2.6 氨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可能引发燃烧爆炸。 3.2.7 氨在泄漏汽化时将吸收大量热,使温度降低,在抢修过程中易使人冻伤。 4. 事件分级 液氨泄漏事故级别分为四级:一般泄漏(Ⅳ级)、较大泄漏(Ⅲ级)、重大泄漏(Ⅱ级)、 (Ⅰ级)特大泄漏。 4.1 特别重大(Ⅰ级) 4.1.1 储氨罐和运输槽车氨槽发生大量氨泄漏无法隔离,形成氨气蒸汽云,有向厂外移动扩 散趋势。 4.1.2 发生 3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死亡; 4.1.3 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周边群众; 4.1.4 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4.1.5 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1.6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1.7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1.8 因液氨在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4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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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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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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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 年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708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 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 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 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 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 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 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 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 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 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 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 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 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 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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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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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722.c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劳动部关于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 【分类号】 L35901199109 【标题】 劳动部关于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10321 【实施日期】 199110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综合类 【文号】 劳安字(1991)8 号 【名称】 劳动部关于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起重机械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现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www.3722.c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 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和检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 设计与制造 第四条 起重机械的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负 责,设计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设计总图上应盖审批单位公章。 起重机械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总图、安全装置配置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计算 等主要安全技术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第五条 起重机械的制造,必须先取得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安全 认可每3年复审一次。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制造非定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将设计方案、主要 构件图纸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 同意,并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自检合格后,应向所在地区的省 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并将取得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 证书列入随机文件。 第八条 研制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将各机构和系统的装配图、 电气原理图、安全装置及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论证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区的 省级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后,还须经劳动部起重机械专业检验站对样机的安全性能 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认可证书。 第九条 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 第三章 安装与修理 第十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向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 认可,并取得安全认可证书。 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求提高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时,如果涉及主要安 全参数,应将经承担改造或修理任务单位的技术总负责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方案和 计算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3-18 价格:¥2.00
案 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 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 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 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 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 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 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 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 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案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 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 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 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 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处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 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 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 校长。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 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 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 30 分钟 内口头汇报和 90 分钟内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 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 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 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 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 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 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 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 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 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 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 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 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 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 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 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四)动态跟 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 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 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 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 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 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 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 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2 一.指导思想: 随着互联网及相关信息通信业务的迅速发展,信息传播 呈现渠道多样化、影响网络化、扩散快速化的发展趋势,网 络信息安全内涵和外延已经远远突破原来的传统概念,涉及 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 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无不列为事务工作的重中 之重。结合本园自身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度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预防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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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臂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正确、安全、合理地操作设备,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使 设备长期安全良好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悬臂式起重机 三、工作程序 1 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 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 操作者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 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油料,加油后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 4 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a)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b)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c)电动葫芦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d)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是 否正常。 e)起重机运行有无异声: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即进行检 修,不得迀就使用。 5 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 不吊”的规定。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的(防止钢丝绳磨损或隔断)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j)违章指挥时不吊。 6.每班第一次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时〕,应在吊离地面 高度 0.50 m 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 行操作。 7 操作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 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8 电动葫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 车手段, 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停车的目的。 9 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若无报警 装置时,应特别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a)起升、降落重物时。 b)起重机在视线不清楚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c)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0 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 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 起重机运行时,操作者集中精神,禁止人员从事检修。 12 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须等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行 换向开车。 13 电器各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4 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音或异常现象时, 应将 控制器手柄扳倒零位,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15 如发生工伤、设备事故、必须立即停机,保持现场并报告有关 部门。 16 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转至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吊梁一端,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4 KB 时间:2026-04-09 价格:¥2.00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网络安全的内容 网络安全是指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不受 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泄露、破坏或干扰的能力,包括信息 安全、设备安全和数据安全。 一)信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 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 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以下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 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 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 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 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二)设备安全 网络设备属于弱电范围,对环境的要求较高,为保障网络 系统的安全运行,须注意设备的安全。具体措施包括: 1.保证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在正常的范围内,温度 18~25 摄氏度,相对湿度:30%~70%,电压稳定。 2.做好防雷、防雨、防火和防盗措施。 三)数据安全 为保障数据安全,需要执行以下措施: 1.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删改中心机房内的计算机软件和数 据。 2.中心机房内的计算机原则上不做与其功能无关的工作。 3.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或燃烧任何物品;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其他电器。 4.做好防病毒和防黑客入侵措施。 5.定时备份数据,特别情况下能迅速恢复数据,将数据丢 失的损失减小到最小。 二、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 一)信息监测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问题,需要对网络进行监测 和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网 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预防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预警预防工作, 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确保网络的安全稳定。 三)应急处置 在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时,需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包括隔离受影响的设备和系统、尽快恢复网络服务、收集证据 等,确保网络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同时,应对网络 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网络安全预案, 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学校信息中心应建立和完善针对本校网络运行状况和信息 安全事件的监测,以提高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窃密 等的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确保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同 时,配合区公安局做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线索和证 据收集。 学校应及时、准确地向区教育信息中心报告与网络与信息 安全事件有关的信息,并协助区教育信息中心处理相关事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关闭相关设备, 保存相关日志和记录,并及时汇总信息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在汇总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判断事件性质,并根据判 定结果,开展下一步的工作。事件确认后,根据掌握的信息, 分析事件已经造成的损失和预计损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扩散 性等情况。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学校和其他相关工作机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搞好善 后处置。对参与处置的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 位、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学校应对网络 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 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建工作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学校 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可利用的资源进行评估后,制订重建和恢 复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恢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 运行。 宣传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公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 KB 时间:2026-04-10 价格:¥2.00
XXX 中心小学 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 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 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校园网络与信 息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 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 的灾害; 第二条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学校有关计算机网络及 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新坝学区各小学校园网 络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 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 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及网络信 息中心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灾害调查, 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灾害信息 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 加强灾害险情巡查;网络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 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 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 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 渠道畅通;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 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 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 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 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 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 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 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 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 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 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 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 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 破坏来源的 IP 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 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 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 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 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 IP 地址,及时关闭入 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 IP 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 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 如 IP 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 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 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 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 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 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 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 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 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 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 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 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 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 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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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下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 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2. 大型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 用; 5. 起吊物件的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导常现象,应及时时降低使 用标准或报废; 6. 在围挡内施工时,吊车大臂旋转不可超出围挡外; 7. 用卡子连接绳扣吊装时,卡子不得少三个,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8. 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卡角如大于 100 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 施; 9. 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0. 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1. 外电线路与起重机吊臂之间距离最小安全操作时 110KV5 米),必须架设防护 设施,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不得大于最小安全距离,防护设施的高度应 比外电线路的高度最少高处 1 米;高压线路距离地面高度为 15.5m,绝缘线立 杆限高不应小于 10m,起重吊装过程中严禁超过限高高度,否则必须立即停止 作业. 12. 吊运钢筋笼时,必须使用揽风绳对钢筋笼进行牵制,以免钢筋笼摆动,并且 在吊运前,必须对钢筋笼内的声测管进行绑扎牢固,以免吊起后,声测管下 滑伤人损物。 13. 在准备起吊施工前,大臂旋转范围应设置警戒措施; 14. 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15. 吊运材料上车后,应捆绑牢固后,才可运走。 16. 检查起重机的各部润滑是否充足,操作手柄、制动器踏板及其他操纵装置是 否正常,是否在安全位置;检查各机构零件应完好无损,螺栓牢固可靠, 17. 起吊时,必须先试吊,即将重物吊离地面 10-30cm,检查整机稳定性、制动器 的可靠性和捆绑情况,确认无误方可起升作业。卷筒上钢丝绳不应重迭或打 结,放绳时,在卷同上的钢丝绳不应小于 2-3 圈。 18. 起重作业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将重物放在地面在 离开。 19. 起吊重物时,不得落臂,落臂时,油门小,抬臂时,油门大。 20. 要求起重作业场地坡度不应超过 3 度,否则在回转时会导致翻车事故。 21. 当起吊接近额定重量时,吊臂左右旋转角度各不能超过 40 度,臂长不应超过 12.5m,且不能吊离地面 0.5m 以上的空中回转,在一般情况下,不准横吊,以 防翻车。 22. 司机与作业点必须通视,并且有专人配合吊装,防止钢筋笼在吊装过程倒塌。 23. 起重吊装作业时,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场、另设一名观察员、一名司索工 24 小 时作业,不得擅自离开。 24. 在高压线旁起重吊装作业中,要时刻注意吊臂和高压线防护线缆的间距,确 保施工安全。 25. 起重吊装设备在高压线防护区作业时必须遵守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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