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隐 患 排 查 表 工程名称: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排查人签名: 排查项目 隐患描述 部位 落实 整改人 整改时间 复查情况 复查人 签字 施工现场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齐全 道路排水是否畅通,有无大面积积水,泥浆是否外 溢 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有无吸游烟现象 材料是否堆放整齐,是否按规定位置堆放,是否影 响消防通道 文 明 施 工 重要部位消火栓是否齐全有效(配电箱边、木工棚、 材料堆场、宿舍门口必须有) 用电系统是否采用 TN-S 系统 总配、分配是否重复接地,接地线径是否符合 保护零线、工作零线有无混接,所有用电设备是否 接上保护零线 用电设备是否从开关箱中接出,是否为三级用电、 三级保护,是否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 漏保有无失灵,是否匹配、闸刀、熔断器是否损坏 配电箱是否有防雨措施 配电线路是否按规定布设,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 电焊机是否有二次降压装置 配电箱安放位置是否满足接线要求 临 时 用 电 排查项目 隐患描述 部位 落实 整改人 整改时间 复查情况 复查人 签字 是否有不戴安全帽现象 安全帽是否为项目部统一发放,是否为合格品,是 否有企业标志 密目网是否有破处,是否每扣扎牢 高处作业是否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否正确使用 基坑四周围护是否有拆除现象,高度是否达到 1.2M 以上 电梯井在支模过程中是否每层用模板封闭 电梯门口墙柱模板拆除后是否用定型门封闭 楼层管道井是否全封闭,砌墙后是否用定型门进行 封闭 楼梯口是否用钢管搭设扶手 外架拆除砌墙前是否对楼层周边进行防护 三 宝 四 口 三 宝 四 口 房屋四周是否设安全通道 机械设备是否进行机壳接地,是否一机一箱一闸一 保护 是否存在无人操作未切断电源现象 是否有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现象 钢筋张拉区域是否全封闭 施 工 机 具 钢筋切断机传动部位是否进行封闭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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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安全检查表(隧道施工) 施工标段: 序 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规定 分 实得 分 备 注 1 基础管 理 (1) 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扣 10 分 (2) 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法人关系不合法,扣 10 分 (3) 项目经理不符合任职条件,扣 10 分 (4) 专职安全人员数量不足,扣 10 分 (5) 未履行项目领导带班作业制度,扣 20 分 (6) 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未经审核,扣 10 分 (7) 应急预案未进行学习并组织演练,扣 5 分 (8) 无隧道施工专项安全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9) 夜间施工无审批,扣 5 分 (10) 项目技术员、质检员未亲自到现场进行各工序转换间的报 检、验收等工作,现场施工与内也记录不同步,扣 10 分 (11) 特种设备未按要求进行验收、备案,无运转、保养记录, 扣 5 分 (12) 特种设备的的警报、保险和限位装置失效,设备带病作 业,扣 5 分 (13) 进出洞人员管理不严格,扣 20 分 (14) 隧道施工为整体大包和转包,扣 20 分 (15) 安全经费台账混乱、不清晰,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扣 10 分 (16) 采购的材料无相关的合格证明,扣 10 分 (17) 现场施工用料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10 分 (18) 施工现场存在“三违”情况,扣 20 分 200 2 施工方 案 (1) 未分级审批施组、无重大技术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扣 20 分 (2) 未按图纸、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扣 20 分 (3) 临时支护结构无设计计算书,扣 10 分; (4) 方案未经审批、未经专家评审或未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扣 10 分 (5) 爆破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查,扣 1 0 分 (6) 开挖前未核实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并 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扣 10 分 (7) 重大危险源(突水突泥、有毒气体、爆破作业等)无专项应 对方案,扣 5 分;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扣 5 分 (8) 安全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扣 10 分 100 3 洞口工 程 (1) 洞口开挖无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2) 洞口开挖未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扣 10 分 (3) 洞口工程无专项安全措施,扣 10 分 (4) 路堑及边、仰坡未自上而下施工,扣 5 分 (5) 排水系统不完善,扣 5 分 (6) 洞口邻近建(构)筑物时未采取措施防护,扣 10 分 50 序 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规定 分 实得 分 备 注 4 隧道开 挖 (1) 开挖(爆破)未严格按照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扣 1 0 分 (2) 民爆物品管理不规范,扣 5 分 (3) 爆破作业管理不规范,扣 5 分 (4) 未按“先变更后实施”的程序调整张子开挖方法,扣 10 分 (5) 不良地质地段未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扣 10 分 (6) 隧道出渣前、支护前未进行排险,扣 10 分 (7) 核心土留置,或台阶长度、导洞间距不符合要求,各扣 5 分 100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9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交底日期 主送单位 安质部 接底项目 交底提要 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危大工程概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 部令 37 第 37 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危大工程安全 技术要求交底如下: 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 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危大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 程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需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 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 论证。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 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 域。 4、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 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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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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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表 7-12 工程 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 部位 施工内容 一 般 性 内 容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裸露上身。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严禁嘻笑打闹和携 带其它无关物品。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我部要求接线,三级接地三级保护,遵循“一 闸一机一箱一漏”原则,且用电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4、夜间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严禁使用碘钨灯,可使 用行灯或 LED。 5、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 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 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 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 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 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 修。所有机械设备专人作业,专人保管。作业完毕后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切 断电源,并关好三级配电箱箱门。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交 一、高处作业: 1、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 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 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 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 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底 5、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应及时清 理。 二、钢构吊装: 1、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3、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起重机须和信号人员密切合作。超高吊 装要有清晰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4、吊物在起吊离地 0.3m 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 机超负荷作业; 5、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三、电动机械: 1、作业前检查电动机械的外观、性能是否完好;如果有破皮情况,必须 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同时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2、手持电动机械应戴绝缘手套,每种电机必须配有一个漏电保护器;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 1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四、氧气焊割: 1、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应大于 5m,施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 品; 2、氧气瓶不应该放在太阳光下爆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要求与火源距离 不小于 10m,氧气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 3、氧气遇油也会引起爆炸,因此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还要防止起重 机或机械油落倒氧气瓶上; 4、施工焊割时,须有安全人员开立了“明火动火证”方可作业。 五、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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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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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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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交底日期 主送单位 安质部 接底项目 交底提要 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危大工程概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 部令 37 第 37 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危大工程安全 技术要求交底如下: 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 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危大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 程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需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 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 论证。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 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 域。 4、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 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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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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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表 7-12 工程 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 部位 施工内容 一 般 性 内 容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裸露上身。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严禁嘻笑打闹和携 带其它无关物品。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我部要求接线,三级接地三级保护,遵循“一 闸一机一箱一漏”原则,且用电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4、夜间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严禁使用碘钨灯,可使 用行灯或 LED。 5、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 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 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 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 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 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 修。所有机械设备专人作业,专人保管。作业完毕后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切 断电源,并关好三级配电箱箱门。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交 一、高处作业: 1、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 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 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 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 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底 5、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应及时清 理。 二、钢构吊装: 1、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3、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起重机须和信号人员密切合作。超高吊 装要有清晰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4、吊物在起吊离地 0.3m 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 机超负荷作业; 5、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三、电动机械: 1、作业前检查电动机械的外观、性能是否完好;如果有破皮情况,必须 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同时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2、手持电动机械应戴绝缘手套,每种电机必须配有一个漏电保护器;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 1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四、氧气焊割: 1、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应大于 5m,施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 品; 2、氧气瓶不应该放在太阳光下爆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要求与火源距离 不小于 10m,氧气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 3、氧气遇油也会引起爆炸,因此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还要防止起重 机或机械油落倒氧气瓶上; 4、施工焊割时,须有安全人员开立了“明火动火证”方可作业。 五、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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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 护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 志。 3.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4.施工现场临边设置不低于 1.2m 的防护栏杆。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 6.施工现场楼梯口和预留洞口防护符合要求。 7.临街和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严密、牢靠,防 护棚长度符合坠落半径要求。 8.电梯井口有可靠的洞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内 每隔两层且不大于 10m 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9.悬挑式物料钢平台在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 牌。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2 临时用 电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手 续。 2.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 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符合要求。 4.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箱体结 构、箱内电气设置、进出线路、分配电箱与开 关箱和用电设备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5.漏电保护器参数符合要求。 6.外电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外电架空线路 正下方无施工、建造临时设施。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3 基坑工 程 1.基坑工程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 2.基坑监测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坡顶、坡面和坡底有适当的排水措施。 5.基坑支护结构完整。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脚手架 1.架体基础符合要求。 2.扫地杆距离符合要求。 3.杆间间距、连接方式、斜支撑、剪刀撑设置 位置和角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连墙件设置符合要求。 5.安全网设置符合要求。 6.作业层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7.脚手板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5 吊篮 1.防坠安全锁标定符合要求。 2.上限位装置符合要求。 3.安全绳安全带固定位置符合要求。 4.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5.防护顶板符合要求。 6.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6 塔式起 重机 1.载荷、行程、起升、回转、变幅等安全装置 齐全、灵敏有效。 2.塔式起重机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3.基础(轨道)与承载力满足起重机械的安全 使用要求,排水通畅,并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避雷接地装置牢固可靠,接地电阻等符合规 定。 5.吊钩、滑轮、卷筒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钢 丝绳防脱装置。 6.钢丝绳、吊索具的规格、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7 施工升 降机 1.地面防护围栏符合规范要求。 2.停层平台等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3.按规定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且 灵敏有效。 4.安装极限开关、上限位开关及下限位开关等 安全装置并灵敏有效。 5.附墙架采用标准产品且已进行设计计算。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8 人员持 证上岗 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按规定配备。 4.从业人员或新进场人员按要求进行施工安 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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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设备与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款、第二款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 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 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 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三、 建设 项目 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 审核批准的防雷设计(防雷装置 设计文件)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检测单 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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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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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装饰装修工程 外墙装饰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701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外墙(檐)抹灰是高处作业,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作业层下方安全网拉设是否完好,杂 物是否清除,脚手板是否满铺,应无探头板等。 三、在脚手架上作业,所用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乱扔,材料、工具应分散堆放,不准超荷堆放材料 和水桶。 四、不准随意拆除、损坏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回顶和卸荷措施,以及防风抗拔措施、塔吊、井架、施 工升降机等附着装置。 五、塔吊上料时,应有专人指挥,遇六级大风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含起吊和抹灰作业)。 六、砂浆机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专门操作,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接地和触电保护器符合《施工用电安全 技术措施》要求。 七、在平台口待料时,严禁探头、探身;进出吊笼后应随手关好安全门,应保持常闭有效。 八、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九、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十、在外脚手架下穿行要戴好安全帽,在高空危险处操作要系好安全带。 十一、脚手板上不允许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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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盘锯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5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控制元件等灵敏可靠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 检查锯片是否有断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和分料器,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三、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边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四、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五、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 150mm 后,方可去接拉。 六、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七、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八、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严禁随意改用代用品。 九、工作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十、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十一、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 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5.00
自动压刨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506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操作前应详细检查各部件,如有故障毛病应先修理校正,并调整好床面与刨刀的距离,进行试刨,合 格后才能正式操作。 三、每次吃刀深度不宜超过 3mm。 四、操作时上下手应站在机械侧面,两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上手送料时,手要远离滚刀筒。 五、刨长料时,料要平直推进,不得歪斜,如走横时,应立即搬拨压滚闸,将台床降落。 六、如木料不走时,应用其他材料推送,不能用手推动,如成批生产,应连续送料。 七、不同厚度的木料,严禁同时刨削,以免木料弹出伤人。 八、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严禁用铜线、铁线、铝线等代替。 九、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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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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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设备与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款、第二款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 年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 令)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 予警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 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 关活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 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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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器构件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8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吊运工件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千斤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吊机指挥人员说 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三、吊装工作就位时,要做到稳、准,安装人员应注意避免与工件碰撞。 四、高空安装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件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 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五、使用各类移动机具(如电钻、电瓶车、手提砂轮等)的电源插头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装置。 六、铁器构件安装中的电焊、气割工作,应由持证的焊工进行,应有符合现场动火审批手续,并有专职人 员进行现场消防监护。 七、使用鎯头前,应检查手柄牢固状况,敲鎯头时不准戴手套。 八、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九、使用撬棒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出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齐心协调配合。 十、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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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三、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正确佩带和悬挂安全带,必要时设置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四、悬空作业所用的操作平台需经过设计计算,并验收后方可使用。 五、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 分段、分层进行。 六、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七、严禁酒后作业。 八、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九、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 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十、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十一、台风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 立即修理完善。 十二、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十三、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十四、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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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 GDAQ330306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程特点与使用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尺寸的架体应进行专门设计,架体在使用过 程中因工程结构的变化而需要局部变动时,应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现场施工人员及组织机构。 四、核对脚手架搭设材料与设备的数量、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等文件 资料,必要时应进行抽样检验。主要搭设材料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脚手管外观表面质量平直光滑,没有裂纹、分层、压痕、硬弯等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立杆最 大弯曲变形应小于 L/500,横杆最大弯曲变形应小于 L/150;端面平整,切斜偏差应小于 1.70mm;实际壁厚 不得小于标准公称壁厚的 90%; (二)焊接件焊缝应饱满,焊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没有咬肉、夹渣、气孔、未焊透、裂纹等缺陷; (三)螺纹连接件应无滑丝、严重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 (四)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 (五)安全围护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五、准备必要的电工工具、机械工具和机电设备并检查其是否合格,限载控制系统的传感器等在每一个单 体工程使用前均应进行标定。 六、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与拆除需要施工塔吊配合时,应核验塔吊的施工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需要。 七、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采用电动设备时,应核验施工现场的供电容量。 八、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核验工程结构施工时设置的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平面位置、标高和 预留螺栓孔的孔径、垂直度等,还应核实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中 心位置偏差应小于 15mm,预留螺栓孔孔径最大值与螺栓直径的差值应小于 5mm,预留孔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可行的补救措施。 九、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设置可靠的安装平台来承受安装时的竖向荷载。安装平台上应设有安 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 20mm。 十、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搭设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 十一、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平支承结构与坚向主框架的安装偏差,水平支承结构相邻两机位处的高差 应小于 20mm;相邻两榀竖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差应小于 20mm;竖向主框架的垂直偏差应小于 3‰;若有竖向导轨, 则导轨垂直偏差应小于 2‰。 十二、安装过程中架体与工程结构间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水平拉撑措施,确保架体稳定。 十三、扣件式或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搭设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十四、扣件螺栓螺母的预紧力矩应控制在 40~65N·m 范围内。 十五、作业层与安全围护设施的搭设应满足设计与使用要求。 十六、架体搭设的整体垂直偏差应小于 4‰,底部任意两点间的水平高差不大于 50mm。 十七、脚手架邻近高压线时,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5.00
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三、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 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四、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 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五、推土机填沟作业驶进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六、推土机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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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压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坡变不大于 3%,无积水,无地下埋藏物, 地面应达到 35kPa 的平均地基承载力。 三、电源电缆必须架空,电箱和电动机接地接保护零线牢固可靠,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敏有效, 不得在高压低压电线下压桩,移动桩机时必须保持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小于 6m。 四、作业前,应检查液压系统连接部位是否牢靠,进行空载运转,检查有无漏油,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正常, 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五、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法强行纠 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六、吊预制桩时,严禁斜拉、斜吊。 七、压桩作业中,应设置警戒或区域,禁止行人通过或站立停留。 八、压桩时,非桩机作业人员应离机 10m 以外。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九、接桩时应防止胶泥飞溅伤人。 十、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接桩。 十一、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二、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十三、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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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钢筋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井内作业工人应着装简便,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并控设好。 三、当井孔内有人作业时,孔口必须有人监护。 四、用于固定钢筋笼的架立筋必须有足够刚度和强度,牢固固定于孔口或桩顶护壁凸缘。 五、孔内绑扎钢筋操作平台必须牢固固定于护壁凸缘。不得设在已绑扎好的钢筋笼箍筋上。 六、当采用钢筋笼整体吊装时,下方禁止站人,对准孔位须多人合力,慢慢下放,钢筋笼就位并固定好后 方可脱钩。 七、当采用井内焊接时,必须向孔内送风,作业人员须及时轮换。 八、暂停作业或钢筋笼绑扎完毕,应恢复孔口盖板(网)或封闭围栏。 九、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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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1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传动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SS型驱动形式 制造编号 型 号 规 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安 装 位 置 性 能 参 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额定乘员数: m 最大提升高度: m;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 m 设 备 状 态 导轨架架设高 度: m;安全器编号: 人;最大独立高度: ; 安全器型号: 安全器有效期: 检 查 依 据 1.《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结论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9项: 保证项目共38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项不合格,共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业 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 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6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