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人): 贵州运丰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将 开阳磷都雅居商住楼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 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签定本协议: 1、甲方以清包工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所使用脚手架钢管、扣件、密 目网、竹跳板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 牢。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安全劳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4、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JGJ59-99)及施工方案的 要求进行,其立杆、步距等符合要求,扫地杆必须按要求离地面 20cm 设一道, 沿建筑物四周搭设,剪刀撑必须从地面至顶面互为夹角 45°~60°,剪刀撑与剪 刀撑之间必须连成一体。 5、搭拆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 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并认真 履行职责。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 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 一杆一清。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许 先行拆除。所有钢管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钢管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 或两根钢管同时拆下运送至地面。 7、由于本工程所处位置为居民住宅区,居民进出较为频繁,故必须特别注 意安全:所有拆除的钢管、扣件、木板等严禁从高处直接向地面抛掷,必须用 绳索捆绑牢固或用人工垂直传递安全运送至地面。如有发现直接将拆除的钢管 等向下抛掷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对违章者予以处罚,必要时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8、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 行妥当处理。拆下的钢管、扣件等物,应按类堆放整齐。 9、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 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0、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社会影响或人身伤亡的重大安全事 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实施细则: ① 上岗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按每人次罚款 50 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 求佩戴安全带的,按每人次罚款 100 元 。(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 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② 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按每人次罚款 50 元 。(业主及监理罚 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③ 违反规定酒后上班的,按每人次罚款 200 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甲方 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④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服从甲方安排及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2.00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 护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 志。 3.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4.施工现场临边设置不低于 1.2m 的防护栏杆。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 6.施工现场楼梯口和预留洞口防护符合要求。 7.临街和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严密、牢靠,防 护棚长度符合坠落半径要求。 8.电梯井口有可靠的洞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内 每隔两层且不大于 10m 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9.悬挑式物料钢平台在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 牌。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2 临时用 电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手 续。 2.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 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符合要求。 4.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箱体结 构、箱内电气设置、进出线路、分配电箱与开 关箱和用电设备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5.漏电保护器参数符合要求。 6.外电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外电架空线路 正下方无施工、建造临时设施。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3 基坑工 程 1.基坑工程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 2.基坑监测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坡顶、坡面和坡底有适当的排水措施。 5.基坑支护结构完整。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脚手架 1.架体基础符合要求。 2.扫地杆距离符合要求。 3.杆间间距、连接方式、斜支撑、剪刀撑设置 位置和角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连墙件设置符合要求。 5.安全网设置符合要求。 6.作业层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7.脚手板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5 吊篮 1.防坠安全锁标定符合要求。 2.上限位装置符合要求。 3.安全绳安全带固定位置符合要求。 4.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5.防护顶板符合要求。 6.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6 塔式起 重机 1.载荷、行程、起升、回转、变幅等安全装置 齐全、灵敏有效。 2.塔式起重机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3.基础(轨道)与承载力满足起重机械的安全 使用要求,排水通畅,并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避雷接地装置牢固可靠,接地电阻等符合规 定。 5.吊钩、滑轮、卷筒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钢 丝绳防脱装置。 6.钢丝绳、吊索具的规格、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7 施工升 降机 1.地面防护围栏符合规范要求。 2.停层平台等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3.按规定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且 灵敏有效。 4.安装极限开关、上限位开关及下限位开关等 安全装置并灵敏有效。 5.附墙架采用标准产品且已进行设计计算。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8 人员持 证上岗 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按规定配备。 4.从业人员或新进场人员按要求进行施工安 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9 一、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 35kPa 的平均地基承载力。 二、安装时,应控制好两个纵向行走机构的安装间距,使底盘平台能正确对位。 三、电源在导通时,应检查电源电压并使其保持在额定电压范围内。 四、应检查电气系统中设置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应齐全,且灵敏可靠。 五、应检查压力表能准确指示数据。 六、各液压管路连接时,不得将管路强行弯曲。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液压油过多流损。 七、安装配重前,应对各紧固件进行检查,在紧固件未拧紧前不得进行配重安装。 八、安装完毕后,应对整机进行试运转,对吊桩用的起重机,应进行满载试吊。 九、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机构、齿轮箱、防护罩等良好,各部件连接牢固。 十、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起重机起升、变幅机构正常,吊具、钢丝绳、制动器等良好。 十一、应检查并确认电缆表面无损伤,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源电压正常,旋转方向正确。 十二、应检查并确认润滑油、液压油的油位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无泄漏,液压缸动作灵活。 十三、冬季应清除机上积雪,工作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十四、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十五、当压桩机的电动机尚未正常运行前,不得进行压桩。 十六、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进行接桩或插桩作业中,应确认在压桩开始前吊钩已安全脱离桩体。 十七、接桩时,上一节应提升 350~400mm,此时,不得松开夹持板。 十八、压桩时,应按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操作时动作不应过猛,避免冲击。 十九、顶升压桩机时,四个顶升缸应二个一组交替动作,每次行程不得超过 100mm。当单个顶升缸动作时, 行程不得超过 50mm。 二十、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 10m 以外。起叠机的起叠臂下,严禁站人。 二十一、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法 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二十二、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侧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而应找 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二十三、当桩的贯入阻力太大,使桩不能压至标高时,不得任意增加配重。应保护液压元件和构件不受损坏。 二十四、当桩顶不能最后压到设计标高时,应将桩顶部分凿去,不得用桩机行走的方式,将桩强行推断。 二十五、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桩机前进方向隆起的土铲平,不得强行通过。 二十六、压桩机行走时,长、短船与水平坡度不得超过 5°。纵向行走时,不得单向操作一个手柄,应两个 手柄一起动作。 二十七、压桩机在顶升过程中,船形轨道不应压在已入土的单一桩顶上。 二十八、压桩机上装设的起重机及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起重机及卷扬机的有关规定。 二十九、作业完毕,应将短船运行至中间位置,停放在平整地面上,其余液压缸应全部回程缩进,起重机 吊钩应升至最上部,并应使各部制动生效,最后应将外露活塞杆擦干净。 三十、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放在“零位”,并依次切断各部电源,锁闭门窗,冬季应放尽各部积水。 三十一、转移工地时,应按规定程序拆卸后,用汽车装运。所有油管接头处应加闷头螺栓,不得让尘土进入。 液压软管不得强行弯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2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二)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三)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 生产效率。 (四)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 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 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一)年满 18 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 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二)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 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三)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闭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 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二)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三)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四)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五)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一)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二)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三)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四)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五)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六)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 班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坡度不大于 1%,地耐力不小于 83kPa,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 设备,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三、现场电源电线、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漏 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并有防雨措施。 四、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 指示正常灵敏。 五、检查振动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六、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进行调整,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应更换。 七、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八、检查桩锤夹具并进行试夹,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或拆下补 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无泄漏,操纵杆件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九、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十、启动振动锤时,应监视启动电流、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 10s,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十一、振动锤启动运转后,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才能作业。 十二、夹具夹桩后,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沉、拔桩。 十三、在沉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后,才能松开夹具。 十四、沉桩时,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偏斜不能超过 2°。 十五、作业中,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止运转,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六、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 以上动作同时进行。振动沉、拔桩时,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十七、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应先调好偏心块,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是否安全,并清除箱内余物后,才能 试车。 十八、振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 1~2m 时,应立即停止振动,用起重机起拔。 十九、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在无松脱。通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 管埋入土中。 二十、振动沉桩加压时,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防止反绕钢丝绳,加压轮 或轮轴折断。 二十一、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二十二、遇雷、雨、雪、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 置,将桩 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 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桩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二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松江生态绿化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为确保该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 行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 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 织施工生产时要执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 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然后要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 监督管理。 2.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和管理规章制度。 3. 甲方在安排乙方工作时,要针对施工内容、工艺要求等,提出施工方法 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监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4. 甲方复验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及特殊岗位 上岗资格证,杜绝无证上岗,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甲方对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 能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 甲方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甲方发现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若甲方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停工,并督 促乙方整改,按双方商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 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8. 甲方应按时监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所做的 维护工作。 9.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是否在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且 检查施工人员住所是否有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预防措施。 10.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章程。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序 号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09 JGJ 59—99 表3.0.4—6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使用条件 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的,扣10分 2 设计计算 无设计计算书的,扣10分 3 架体构造 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连接)的主框架的,扣10分 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的,扣10分 10 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各工种无操作规程的,扣10分 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4.5m的,扣8分 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扣10分 10 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设计荷载未按承重架3.0kN/㎡,装饰架2.0kN/㎡,升降状态 0.5kN/㎡取值的,扣10分 压杆长细比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大于300的,扣10分 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不汇交于一点的, 扣6分 附着支撑 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接点的,扣10分 10 10 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支撑框架 (桁架)的,扣10分 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扣 10分 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扣10分 5 升降装置 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扣10分 10 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10分 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4 6 防坠落、 导向防倾 斜装置 无防坠装置的,扣10分 10 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扣10分 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扣10分 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扣10分 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扣10分 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 上的,扣10分 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扣10分 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扣7~10分 小 计 60 序 号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续表) GDAQ2030109-1 JGJ 59—99 表3.0.4—6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0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扣7分 7 一 般 项 目 分段验收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扣6分 8 脚手板 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扣8分 外侧封闭不严的,扣5分 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扣5~7分 10 离墙空隙未封严的,扣3~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3~5分 10 操 作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扣10分 10 10 9 防 护 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扣10分 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扣10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扣7~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无安全警戒线的,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5分 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2kN重的设备的,扣10分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小 计 4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2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1 松江生态绿化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为确保该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 行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 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 织施工生产时要执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 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然后要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 监督管理。 2.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和管理规章制度。 3. 甲方在安排乙方工作时,要针对施工内容、工艺要求等,提出施工方法 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监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4. 甲方复验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及特殊岗位 上岗资格证,杜绝无证上岗,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甲方对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 能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 甲方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甲方发现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若甲方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停工,并督 促乙方整改,按双方商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 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8. 甲方应按时监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所做的 维护工作。 9.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是否在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且 检查施工人员住所是否有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预防措施。 10.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章程。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坡度不大于 1%,地耐力不小于 83kPa,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 设备,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三、现场电源电线、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漏 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并有防雨措施。 四、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 指示正常灵敏。 五、检查振动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六、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进行调整,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应更换。 七、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八、检查桩锤夹具并进行试夹,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或拆下补 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无泄漏,操纵杆件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九、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十、启动振动锤时,应监视启动电流、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 10s,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十一、振动锤启动运转后,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才能作业。 十二、夹具夹桩后,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沉、拔桩。 十三、在沉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后,才能松开夹具。 十四、沉桩时,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偏斜不能超过 2°。 十五、作业中,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止运转,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六、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 以上动作同时进行。振动沉、拔桩时,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十七、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应先调好偏心块,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是否安全,并清除箱内余物后,才能 试车。 十八、振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 1~2m 时,应立即停止振动,用起重机起拔。 十九、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在无松脱。通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 管埋入土中。 二十、振动沉桩加压时,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防止反绕钢丝绳,加压轮 或轮轴折断。 二十一、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二十二、遇雷、雨、雪、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 置,将桩 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 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桩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二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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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14 架 体 稳 定 缆 风 绳 JGJ 59—99 表3.0.9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9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7~9分 1 保 证 项 目 架体制作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9分 2 限位保险 装置 9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 扣3分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每少一组扣9分 9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9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分 8 与建 筑结 构连 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5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9分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3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2~4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2分 钢丝绳拖地的,扣2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2~4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2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5 楼层卸料 平台防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8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8分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分 8 7 安装验收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9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4分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8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小计 60 序 号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续表) GDAQ2030114-1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JGJ 59—99 表3.0.9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扣2分 8 一 般 项 目 架体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5分 9 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10 联络信号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5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2分 10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3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4分 摇臂扒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扣8分 7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2~4分 9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2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扣2分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3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7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11 卷扬机 操作棚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7 小计 40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12 避雷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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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9 一、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 35kPa 的平均地基承载力。 二、安装时,应控制好两个纵向行走机构的安装间距,使底盘平台能正确对位。 三、电源在导通时,应检查电源电压并使其保持在额定电压范围内。 四、应检查电气系统中设置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应齐全,且灵敏可靠。 五、应检查压力表能准确指示数据。 六、各液压管路连接时,不得将管路强行弯曲。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液压油过多流损。 七、安装配重前,应对各紧固件进行检查,在紧固件未拧紧前不得进行配重安装。 八、安装完毕后,应对整机进行试运转,对吊桩用的起重机,应进行满载试吊。 九、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机构、齿轮箱、防护罩等良好,各部件连接牢固。 十、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起重机起升、变幅机构正常,吊具、钢丝绳、制动器等良好。 十一、应检查并确认电缆表面无损伤,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源电压正常,旋转方向正确。 十二、应检查并确认润滑油、液压油的油位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无泄漏,液压缸动作灵活。 十三、冬季应清除机上积雪,工作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十四、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十五、当压桩机的电动机尚未正常运行前,不得进行压桩。 十六、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进行接桩或插桩作业中,应确认在压桩开始前吊钩已安全脱离桩体。 十七、接桩时,上一节应提升 350~400mm,此时,不得松开夹持板。 十八、压桩时,应按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操作时动作不应过猛,避免冲击。 十九、顶升压桩机时,四个顶升缸应二个一组交替动作,每次行程不得超过 100mm。当单个顶升缸动作时, 行程不得超过 50mm。 二十、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 10m 以外。起叠机的起叠臂下,严禁站人。 二十一、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法 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二十二、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侧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而应找 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二十三、当桩的贯入阻力太大,使桩不能压至标高时,不得任意增加配重。应保护液压元件和构件不受损坏。 二十四、当桩顶不能最后压到设计标高时,应将桩顶部分凿去,不得用桩机行走的方式,将桩强行推断。 二十五、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桩机前进方向隆起的土铲平,不得强行通过。 二十六、压桩机行走时,长、短船与水平坡度不得超过 5°。纵向行走时,不得单向操作一个手柄,应两个 手柄一起动作。 二十七、压桩机在顶升过程中,船形轨道不应压在已入土的单一桩顶上。 二十八、压桩机上装设的起重机及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起重机及卷扬机的有关规定。 二十九、作业完毕,应将短船运行至中间位置,停放在平整地面上,其余液压缸应全部回程缩进,起重机 吊钩应升至最上部,并应使各部制动生效,最后应将外露活塞杆擦干净。 三十、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放在“零位”,并依次切断各部电源,锁闭门窗,冬季应放尽各部积水。 三十一、转移工地时,应按规定程序拆卸后,用汽车装运。所有油管接头处应加闷头螺栓,不得让尘土进入。 液压软管不得强行弯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 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2-04 价格:¥2.00
1 松江生态绿化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为确保该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 行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 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 织施工生产时要执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 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然后要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 监督管理。 2.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和管理规章制度。 3. 甲方在安排乙方工作时,要针对施工内容、工艺要求等,提出施工方法 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监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4. 甲方复验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及特殊岗位 上岗资格证,杜绝无证上岗,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甲方对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 能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 甲方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甲方发现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若甲方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停工,并督 促乙方整改,按双方商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 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8. 甲方应按时监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所做的 维护工作。 9.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是否在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且 检查施工人员住所是否有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预防措施。 10.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章程。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2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二)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三)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 生产效率。 (四)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 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 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一)年满 18 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 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二)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 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三)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闭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 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二)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三)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四)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五)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一)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二)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三)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四)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五)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六)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 班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 (临时用电安全部分)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检查 情况 标准 分值 评定 分值 1 施工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应符合有关规范 5 2 施工区、生活区按规范装设照明设备 5 3 照明灯具和低压变压器安装使用符合规定 8 4 线 路 照 明 特殊部位的内外电线路按规范采取安全防护 5 5 施工区实行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位置合理 5 6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符合规定 5 7 箱内电气完好,选型定值合理,标明用途 5 8 配 电 箱 箱体牢固、防雨、内无杂物、整洁、编号,停电后断电加锁 5 9 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 5 10 电力施工机具做可靠接零或接地 5 11 现场的高大设施按规范要求装设避雨装置 5 12 配电箱、开关箱设两级漏电保护,选型符合规定 8 13 保 护 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持证上岗 3 14 施工机具电源人线压接牢固整齐,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5 15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完好,电源线无接头损坏 5 16 机 具 电焊机及一、二次线防护齐全,焊把线双线到位,无破损 3 17 临时用电有设计书(方案)和管理制度 5 18 配电系统有线路走向,配电箱分布及接线图。 5 19 料 资 电工值班室有值班、设备检测、验收、维修记录。 3 20 职工应知考核。 5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折合标准分值 检查员签字: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临时用电安全部分)说明 一、检查数量 表中所列检查项目必须全面到位检查,电源配电箱、开关箱和施工机具的检查数量分 别应不少于 3 只(台、件)。 表中第 17 条之前的检查项目部位(处)不应少于两处。 二、检查项目 1.表中所指规范,系指建设部 1988 年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表 中所指规定,系指城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程、规定。 2.表中第 9 栏的检查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对 91 年新开工程要按建设部的规范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专用保护零线的配电 系统。 (2)对 91 年前开工的工程,应逐步改造,基本达到部颁规范的要求。 (3)对不具有独立配电系统的工程,必须做接地保护装置,并齐全可靠。 3.表中第 12 栏,要求配电系统设两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允许第一级(靠系 统电源 一侧)采用漏电动作电流大于 30mA,小于 100mA 的漏电保护装置。 三、评分方法 每个子项按“好”、“较好”、“合格”、“较差”、“差”五级评定。 1.凡达到规程、规范、规定、标准,全面完好的评为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 100%。 2.凡达到规程、规范、规定、标准,基本完好的评为较好,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 90%。 3.凡符合规程、规范、规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的评为合格,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 70%。 4.凡基本符合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但有一定缺陷,需改后才能达到合格要求的, 评为较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 50%。 5.不符合规程、规范、规定、标准,有严重缺陷,评为差,给予该项标准分值的 0%。 6.缺项不评分,分子、分母都不计算。如发现有严重隐患或严重问题的项目,可视其 严重程度,在零线下给予负 5-10 分处理,并在检查汇总表的总分中酌情扣减 5-20 分。 检查记录: �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2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二)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三)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 生产效率。 (四)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 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 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一)年满 18 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 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二)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 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三)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闭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 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二)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三)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四)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五)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一)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二)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三)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四)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五)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六)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 班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2-14 价格:¥2.00
m 材质型号 序号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验收表 GDAQ209020107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测单位 检测报告编号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验收部位 搭设高度 一 资料 部分 专业承包单位应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专业资质,架子工 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资 格证书 附着升降脚手架经建设部组织签定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验证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搭设高度150m及以上须有 专家论证报告,审批手续完备 有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合格证、材质证明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二 架体 几何 尺寸 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层高,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 体中心线处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6m和2/5架体高度 整体架架体悬挑长度不应大于3m和1/2水平支承跨度,单片 架 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防坠装置有专门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并附试验报告 架体 结构 受力主框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架体水平梁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桁架式结构,当不能连续 设 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 架体各节点杆轴线应汇交于一点;按要求设置剪刀撑 架体在吊拉点、附着支承点、升降机设置处、防倾、防坠 装 置设置处、架体转角和断开处,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卸料平台荷载应独立传递到建筑结构上,不得传递给架体 四 附着 支承 机构 穿墙螺栓使用双螺母,螺纹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 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承受该跨全部 设计荷载的附着支承构造不少于2套 三 序号 八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107-1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五 防倾 防坠 装置 同一竖向平面内防倾装置不少于2处,支承点间距不小于架体 全高的l/3 每架体竖向主框必须设置一个防坠装置,防坠装置与提升设 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 六 提升 装置 提升设备工作性能满足使用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不得使 用手拉葫芦 升降过程平稳可靠,具有超载和欠载报警停机功能 可分别进行整体和局部提升和下降操作,能有效控制和调整 提 升设备的同步性 相邻提升点的高差不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大于 80mm 电动升降脚手架控制系统电源、电缆及控制柜应符合用电安 全要求 七 安全 防护 架体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架体底层应满铺脚手板并用平网或密目安全网兜底,并设置 可翻起的翻板 作业层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栏杆,上栏杆高度1.2m,下 栏杆高度0.6m,并设高度18cm挡脚板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架体开口和断开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和物品坠落措施 其他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2-20 价格:¥2.00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JGJ59-99 安表 13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平 刨 平刨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扣 5 分 无护手安全装置,扣 5 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扣 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 5 分 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 3 分 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平刨 和圆盘锯两项扣 20 分 10 2 圆盘锯 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扣 5 分 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 每缺一项的扣 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 5 分 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 3 分 10 3 手持电 动工具 I 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的扣 10 分 使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扣 5 分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扣 5 分 10 4 钢筋机械 机械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 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 5 分 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扣 5 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 3 分 10 5 电焊机 电焊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 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 5 分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的扣 5 分 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扣 5 分 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扣 3 分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的扣 5 分 电焊机无防雨罩的扣 4 分 10 6 搅拌机 搅拌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 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 5 分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 3 分 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扣 3 分 搅拌机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扣 4 分 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扣 3 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扣 4 分 作业平台不平稳的扣 3 分 10 7 气 瓶 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的扣 5 分 气瓶间距小于 5 米、距明火小于 10 米又无隔离措施的各扣 5 分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扣 5 分 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扣 5 分 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的每一个扣 2 分 10 8 翻斗车 翻斗车未取得准用证的扣 5 分 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的扣 5 分 无证司机驾车的扣 5 分 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的每发现一次扣 5 分 10 9 潜水泵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 5 分 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的扣 5 分 10 10 打桩机械 打桩机未取得准用证和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 5 分 打桩机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 5 分 打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 5 分 打桩作业无方案的扣 5 分 打桩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扣 5 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2-23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2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坡度不大于 1%,地耐力不小于 83kPa,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 设备,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三、现场电源电线、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漏 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并有防雨措施。 四、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 指示正常灵敏。 五、检查振动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六、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进行调整,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应更换。 七、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八、检查桩锤夹具并进行试夹,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或拆下补 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无泄漏,操纵杆件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九、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十、启动振动锤时,应监视启动电流、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 10s,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十一、振动锤启动运转后,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才能作业。 十二、夹具夹桩后,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沉、拔桩。 十三、在沉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后,才能松开夹具。 十四、沉桩时,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偏斜不能超过 2°。 十五、作业中,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止运转,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六、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 以上动作同时进行。振动沉、拔桩时,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十七、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应先调好偏心块,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是否安全,并清除箱内余物后,才能 试车。 十八、振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 1~2m 时,应立即停止振动,用起重机起拔。 十九、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在无松脱。通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 管埋入土中。 二十、振动沉桩加压时,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防止反绕钢丝绳,加压轮 或轮轴折断。 二十一、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二十二、遇雷、雨、雪、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 置,将桩 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 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桩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二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