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电焊机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电焊机工作 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要求相符,在气温过高,过低,湿度 过大,气压过低或在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下作业,应选用适 合特殊环境条件的电焊机,或采用特殊防护措施 手工电弧焊机高载电压高于现行相应电焊机标准规定的限值,而又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作业时,电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或 其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电焊机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容量符合要求,电焊机超负荷 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电源控制装置应在焊机附近便于操作之处,周围留有安全通道。采 用启动器启动的电焊机,先合上电源的开关,再启动电焊机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 2~3m,必要时需较长电源线应沿墙或 立柱隔离安全布设,距地面 2.5m 以上 电焊机外露的带电的部分设有完好的隔离防护装置,裸露接线柱设 有防护罩。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电焊机,插销孔的接线端采用绝缘 极隔离 禁止将金属物构架和设备作为电焊机电源回路 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许超负荷使用,电焊机运行温升不得超过 规定限值,电焊机应放在平稳和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 热源、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物件或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 短路;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电焊机,调节焊接电流应先切断 电源 电焊机应经常保持清洁,清扫或检修电焊机须切断电源。电焊机受 潮后应用人工方法干燥,受潮湿严重必须进行检修 经常检查电焊机电缆与电焊机接线柱接触状况,保持其良好,保持 螺帽紧固。工作完毕或离开现场时,须及时切断电源 1 电焊机 电焊机接地装置保持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禁止使 用氧气或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 极,电焊机组或集装箱式电焊设备应安装接地极 电焊机电缆外皮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小于 1M 电焊机与电焊钳连接应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一般在 20~30m。电焊 机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 线时,应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器保持绝缘良好 严禁将电缆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电缆 过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2 焊接电缆 禁止使用金属构架、轨道、管道、暖气设施、金属物体等搭接起来 作为电焊机导线电缆 电焊钳绝缘、隔热性能良好,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层 电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单牢靠,接触良好 在水平 45o、90o 等方向时电焊钳都能夹紧焊条,更换焊条安全方 便 电焊钳操作灵便,重量不得超过 600g 3 电焊钳 不准将过热的电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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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应定期进行技术检 查,气瓶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不准继续使用 采用氧气汇流排(站)供气,应执行标准 TJ30《氧气站设计规 范》,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单向阀 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 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开启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缓慢开启,避免 氧气冲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禁止在带动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或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禁止让有油、脂的棉纱、手套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等接 触 禁止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气动工 具的气源,禁止用氧气对半封闭场所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1 氧气瓶 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道上或不安全地方。禁止用手托瓶帽移动氧气 瓶 氧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 专业可靠的减压器,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器 不同气体专用减压器,禁止互用或替用。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 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 5 道螺纹以上;采用专用夹具夹紧时, 装卡平整牢靠 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作为减压器的密封垫圈。使用两种不同 气体进行焊接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 灌 减压器试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放出减压器的全部余 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 0 位 2 气体减压 器 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 焊、割炬应符合 GB5108-5110 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焊、割炬内腔要光滑,气路通畅,调节灵活,阀门严密,连接部位紧 密不泄漏 使用前应检查焊、割炬气路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 3 焊炬与割 炬 禁止在使用中将焊、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焊、割炬零件烧(磨) 损后,要选用合格零件更换 设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头的割炬气阀门安全隔离 大功率焊、割炬,应采用安全点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点火 焊接与切割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氧气胶管与乙 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也不能用其他颜色胶管代替 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相 互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气体,并对外观与老化状况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禁止使用被回火烧损过的胶管 乙炔胶管管道的连接,应使用含铜 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 钢管 4 胶管 液化石油气和溶解乙炔气瓶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 高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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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建筑面积 1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100 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占地面积 1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 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1 集贸市场范围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 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集贸 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情况,划分若干区域,区域 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集贸市场内应当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各摊位应当在市场管理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 握使用方法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 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防栓圈入摊位内 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 到及时报警 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①建筑面积 10000m2 以上 或者摊位 1000 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②占地面积 10000m2 以上 或者摊位 2000 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③建筑面积 1000m2 以上或 者摊位 100 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 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 2 安全组织管理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①建 筑面积 20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0 个以上的室内市场。②占地面 积 20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4000 个以上的室外市场。③建筑面积 2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 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事先将其选址 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当地职能部门实施防火审核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 50m 以上的安全距离 3 室外集贸市场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 5m 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 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 安装规范的要求 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 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具有资质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 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4 用火用电 管理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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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1 门窗 站房门窗向外开,站房内的值班室、休息室、办公室的门窗应向里开 2 防阳光直 射措施 灌瓶间、实瓶间、储气囊间、氧气汇流排间的门窗玻璃应涂白色或装磨砂 玻璃,或设遮阳棚 氧气管道应无折皱或焊制接头 3 氧气管道 阀门 所有阀门应采用铸钢、铜或不锈钢制品 有防止超压的安全装置 4 储气囊 各种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灵敏可靠 5 氧气、氮 气放散管 应引至室外,并高于屋脊,且有遮雨措施 6 避雷针 设独立避雷针,有效保护储气柜和液氧储罐,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每 年检测一次,有记录 7 储气间 地面平整、耐磨、防滑;气瓶数量应不大于 2400 个 铁链连接,有防止气瓶倾倒设施;应定期检验,无超期瓶 空、实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有标志,其间距大于 1.5m,并有指示牌 充装压力不应大于 15MPa;应有充装记录 8 气瓶 每个气瓶应有两个防震胶圈、一个瓶帽 冷却水、润滑油供应正常 各种压力表、安全阀灵敏可靠,定期检验,并有记录,铅封完好 定期清理排气管路中的积炭,并有清理记录 定期化验精馏塔中易燃物质的含量,且有化验记录 与氧气接触的零件、工具无油脂;安装维修时使用的零部件及工具预先去 油;工作人员身上、工作台、工具柜清洁无油污 无液氧泄漏现象 氧气管道、阀门、充装设备设防静电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00Ω,并 有检测记录 设备的布置应方便安装、操作和维修,并符合以下规定:设备之间净距, 一般为 1.5m;设备为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净距不小于 2m;设备与墙壁 之间的通道宽,应不小于 lm;灌瓶间、气瓶间、实瓶间的通道宽度为 1.5m 9 设备与管 道运行状 况 压力容器符合要求;贮气囊装有压力自调系统,能防止超压运行 灌瓶间、氧压机间和储气囊间的电气设备和照明应有防火措施,并符合规 定 制氧间、灌氧间和仓库及氧气站周围 20m,严禁烟火,并在站区、厂房醒 目处设“严禁烟火”的安全标志 各生产岗位设置两个以上 CO2 灭火器,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检查 10 消防设施 和管理 设备近处禁止摆放油桶、油壶等 废碱液排放,应符合 GBJ4-73 的规定 制氧设备、受压容器和管道的修理,应在卸压后进行,禁止在受压状态下 拧紧螺丝 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等需要动火修理,应先用无油干燥 的空气或氮气置换,吹洗,取样化验合格(空气含氧量不超过 22%),并 办理动火手续方能动火,动火时,要有人监护 氧气阀门必须缓慢操作,重要阀门操作要有监护 氧气管道冻结,严禁用火解冻 制氧站及氧气管道设有防雷接地时,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 氧气管、压缩空气管及水管等外表应按规定涂油漆 11 作业行为 检查 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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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在有效期内 1 证照情 况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物经消防 部门验收合格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表 4.0.4 的规定 加油站的围墙设置符合下列规定:①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 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 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 GB50156-2002 表 4.0.4 中的 防火距离的 1.5 倍时,相邻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 墙;②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 GB50156- 2002 表 4.0.4 中的防火距离的 1.5 倍且大于 25m 时,相邻一侧设置隔离 墙;③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加油站内设施间的防火距离,符合 GB50156-2002 表 5.0.8 规定 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符合下列规定:①单车道宽度不小于 3.5m,双车道 宽度不小于 6m。②道路坡度不大于 6%。③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采用 沥青路面 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设置的罩棚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 于 4.5m。加油岛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油岛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0.15~0.2m ②加油岛的宽度不小于 1.2m ③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小于 0.6m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房间的地坪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加油站内采暖通风设施应符合 GB50156-2002 中第 11.1 的要求 2 经营和 储存场 所 加油站内不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 汽油罐和柴油罐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油罐的各结合管设在油罐的顶部 油罐的上孔设操作井 操作孔上口边缘要高出周围地面 200mm,操作孔的盖板及翻起盖的螺杆轴 要选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或采取其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 0.5m。 3 储油罐 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 0.3m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铜活铝等有色金属制作的尺槽 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自吸式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 加油机与储油罐及油管线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 4 加油机 加油枪的流速不大于 60L/min,加油枪软管应加绕螺旋形金属丝作静电接 地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脚手架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人): 贵州运丰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将 开阳磷都雅居商住楼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 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签定本协议: 1、甲方以清包工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所使用脚手架钢管、扣件、密 目网、竹跳板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 牢。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安全劳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4、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JGJ59-99)及施工方案的 要求进行,其立杆、步距等符合要求,扫地杆必须按要求离地面 20cm 设一道, 沿建筑物四周搭设,剪刀撑必须从地面至顶面互为夹角 45°~60°,剪刀撑与剪 刀撑之间必须连成一体。 5、搭拆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 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并认真 履行职责。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 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 一杆一清。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许 先行拆除。所有钢管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钢管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 或两根钢管同时拆下运送至地面。 7、由于本工程所处位置为居民住宅区,居民进出较为频繁,故必须特别注 意安全:所有拆除的钢管、扣件、木板等严禁从高处直接向地面抛掷,必须用 绳索捆绑牢固或用人工垂直传递安全运送至地面。如有发现直接将拆除的钢管 等向下抛掷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对违章者予以处罚,必要时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8、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 行妥当处理。拆下的钢管、扣件等物,应按类堆放整齐。 9、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 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0、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社会影响或人身伤亡的重大安全事 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实施细则: ① 上岗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按每人次罚款 50 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 求佩戴安全带的,按每人次罚款 100 元 。(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 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② 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按每人次罚款 50 元 。(业主及监理罚 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③ 违反规定酒后上班的,按每人次罚款 200 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甲方 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④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服从甲方安排及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2.00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为加强对***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以“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方针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 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业主、监理及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工作目标 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于千 分之一,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 责。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部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单位结合实际 ,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人、财、物 的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1、及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根据实际情 况调整安全管理重点,根据人员调动,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主动的迎接各 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创新创誉。 2、加强我部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业务能力, 以提高整体安全人员素质。 3、我部安全员的配备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负责制。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 患必须由我部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 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 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体系正常运行。 2、重视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 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影片、安全谜语竞猜等活动,丰富安全工作, 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 3、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 殊工种作业人员到有关单位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4、广泛利用施工安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2.3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2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二)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三)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 生产效率。 (四)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 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 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一)年满 18 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 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二)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 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三)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闭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 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二)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三)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四)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五)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一)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二)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三)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四)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五)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六)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 班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 定期 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 总则 2.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 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 及其相关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 员的安全保护,特 制定本规定。 2.2 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 附件以 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 2.2.1 无缝气瓶; 2.2.2 焊接气瓶; 2.2.3 溶解乙炔气瓶; 2.2.4 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 2.3 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般规定 3.1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考核合 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3.1.1 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 1 名; 3.1.2 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 2 名; 3.1.3 持 II 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 2 名; 3.1. 4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 3.2 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 3.2.1 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 护的要 求; 3.2.2 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 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2.3 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 系、规章 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2.4 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 残液 的装置: 3.2.4.1 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 3.2.4.2 残氯碱吸收装置; 3.2.4.3 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 3.3 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 瓶检验 数据交换系统。 4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4.1.1 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 4.1.2 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 4.1.3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4.1.4 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 作质量 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4.2 检验质量保证制度: 4.2.1 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 报废规 定; 4.2.2 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4.2.3 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 付使用 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4.2.4 加强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学习和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检 验,每年 最少进行一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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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坡度不大于 1%,地耐力不小于 83kPa,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 设备,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三、现场电源电线、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漏 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并有防雨措施。 四、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 指示正常灵敏。 五、检查振动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六、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进行调整,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应更换。 七、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八、检查桩锤夹具并进行试夹,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或拆下补 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无泄漏,操纵杆件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九、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十、启动振动锤时,应监视启动电流、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 10s,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十一、振动锤启动运转后,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才能作业。 十二、夹具夹桩后,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沉、拔桩。 十三、在沉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后,才能松开夹具。 十四、沉桩时,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偏斜不能超过 2°。 十五、作业中,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止运转,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六、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 以上动作同时进行。振动沉、拔桩时,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十七、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应先调好偏心块,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是否安全,并清除箱内余物后,才能 试车。 十八、振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 1~2m 时,应立即停止振动,用起重机起拔。 十九、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在无松脱。通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 管埋入土中。 二十、振动沉桩加压时,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防止反绕钢丝绳,加压轮 或轮轴折断。 二十一、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二十二、遇雷、雨、雪、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 置,将桩 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 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桩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二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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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 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2.00
印刷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 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 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 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产看报告 查看文件资料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 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包安 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 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 项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产查看资 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条第 一款 2.《河南省安 全生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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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施工塔吊倾翻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 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 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 “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 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 原则。 二、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 商务广场 A、B 座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投资开发的商办建筑群,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百花公园对面,处于济南 市开发区的繁华商住区。地下 3 层,地上 30 层,地下 3 层为车库和设备用 房,地上 1-4 层为城市商业、金融、证券、商务会所及休闲娱乐中心,5-28 层为大空间商住两用房,29-30 为设备和电梯房。本工程由山东大卫建筑设 计有限公司设计。由两栋连体建筑通过裙房相连接,与 B 座、C 座及其裙房 等工程共同形成塔楼、板式楼、裙房为一体的现代化建筑群。 本工程由两栋连体 30 层塔楼组成,塔楼呈正四方形,总高度 122.9 米, 结构高度 104.5 米,建筑面积约 71025 平方米,南北长 78.4 米,东西宽 62.75 米,塔楼为 30.4 米×31.5 米的长方形,外窗为竖向条窗,顶部为弧形反檐 处理。箱形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塔楼标准层为 9 米×9 米柱网预 应力梁板结构,外窗为竖向条窗,顶部为弧形反檐处理。基础设抗震缝和 沉降缝,在主楼与裙楼间设混凝土沉降后浇带。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框架-剪力墙抗震等级三级。本工程地上部分为框架-剪力墙体系,主楼为箱 式基础,裙楼为有梁式整板基础。 现场施工使用塔式起重机一台,用以提升建筑材料,施工电梯两台, 主要是施工人员上下使用。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 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 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 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 1 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三) 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 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 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 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 液压升降式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故。 4 施工电梯操作失误或失灵。 5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 的严重损坏。 6 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7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辩识、评价 编制应急预案 成立抢险领导小组 组建抢险队、救护车 配备应急物资、设备 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定期评审 实施应急预案 进行评审、修订 未发生 发生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7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占地面积1000m2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 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集贸市场 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情况,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 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集贸市场内应当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各摊位应当在市场管理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握 使用方法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 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防栓圈入摊位内 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 及时报警 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①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或者 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②占地面积10000m2以上或者摊位 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③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 上的地下集贸市场。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 火人员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①建筑 面积20000m2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②占地面积 20000m2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③建筑面积2000m2以上 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事先将其选址及 占用场地等情况,报当地职能部门实施防火审核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 、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m以上 的安全距离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 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 装规范的要求 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 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具有资质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 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3 室外集贸市场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4 用火用电 管理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检查表 1 集贸市场范围 2 安全组织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 人。 1 组 织 体 系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第五条、第十八条。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 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照 AQ/1009 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 2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4.(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3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 维护保养记录。 《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 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九 条; 《煤矿安全规程》(安全 监管总局第 87 号令)第 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九 十九条; 《 矿 山 救 护 规 程 》 (AQ/1008) 4.4,7.3,7.5;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 化考核规范》(AQ/1009) 4.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第 77 号修改) 第四十六 条;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 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 物 资 配 备 要 求 》 (GB30077-2013)。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 材。 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 灭火、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 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 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 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7.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 8.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 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 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 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 准确。 4 应 急 预 案 9.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 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 否相互衔接。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 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 八条,第九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第 88 号令) 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 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四十五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2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1 松江生态绿化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为确保该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 行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 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 织施工生产时要执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 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然后要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 监督管理。 2.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和管理规章制度。 3. 甲方在安排乙方工作时,要针对施工内容、工艺要求等,提出施工方法 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监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4. 甲方复验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及特殊岗位 上岗资格证,杜绝无证上岗,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甲方对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 能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 甲方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甲方发现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若甲方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停工,并督 促乙方整改,按双方商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 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8. 甲方应按时监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所做的 维护工作。 9.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是否在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且 检查施工人员住所是否有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预防措施。 10.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章程。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 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 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2-04 价格:¥2.00
1 松江生态绿化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为确保该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 行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 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 织施工生产时要执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 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然后要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 监督管理。 2.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和管理规章制度。 3. 甲方在安排乙方工作时,要针对施工内容、工艺要求等,提出施工方法 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监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4. 甲方复验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及特殊岗位 上岗资格证,杜绝无证上岗,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甲方对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 能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 甲方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甲方发现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若甲方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停工,并督 促乙方整改,按双方商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 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8. 甲方应按时监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所做的 维护工作。 9.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是否在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且 检查施工人员住所是否有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预防措施。 10.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章程。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2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二)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三)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 生产效率。 (四)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 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 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一)年满 18 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 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二)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 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三)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闭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 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二)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三)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四)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五)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一)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二)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三)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四)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五)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六)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 班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1 道路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 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 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 辆和行人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 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 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 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 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 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 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2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 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 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 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 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 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 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 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 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坡度不大于 1%,地耐力不小于 83kPa,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 设备,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三、现场电源电线、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漏 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并有防雨措施。 四、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 指示正常灵敏。 五、检查振动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六、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进行调整,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应更换。 七、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八、检查桩锤夹具并进行试夹,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或拆下补 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无泄漏,操纵杆件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九、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十、启动振动锤时,应监视启动电流、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 10s,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十一、振动锤启动运转后,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才能作业。 十二、夹具夹桩后,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沉、拔桩。 十三、在沉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后,才能松开夹具。 十四、沉桩时,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偏斜不能超过 2°。 十五、作业中,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止运转,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六、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 以上动作同时进行。振动沉、拔桩时,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十七、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应先调好偏心块,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是否安全,并清除箱内余物后,才能 试车。 十八、振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 1~2m 时,应立即停止振动,用起重机起拔。 十九、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在无松脱。通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 管埋入土中。 二十、振动沉桩加压时,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防止反绕钢丝绳,加压轮 或轮轴折断。 二十一、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二十二、遇雷、雨、雪、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 置,将桩 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 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桩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二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