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准名称 条款 内容 A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1.2条 3.1.2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 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 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 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1.4条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 大的类别确定。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1.4条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 应按丙类确定。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2条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 的建筑。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3条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9条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11条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下列建筑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 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和屋顶承重构件; 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 3、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粱、柱和屋顶承重构件。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3.1条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3.5条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 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3.9条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 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1条 注: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 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本规范第5.2.2条 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2条 3.4.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8条 3.4.8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 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10000m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 度不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 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12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7.1条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5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对照表 序号 标准名称 条款 内容 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对照表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7.2条 3.7.2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 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2.1条 注:1、当甲、乙类液体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3丙类液 体折算。 2、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 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 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 火间距的较大值。 6、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3,总容量不大于200m3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 表规定减少50%。 7、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和工业企业的变压 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2.2条 3、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冷却系统时,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5、地上式储罐同时设置液下喷射泡沬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沬灭火设施时,储罐之间 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0.4D。 6、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单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时,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 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2.5条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不宜超过2排,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且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不宜超过4排; 2、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3、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罐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3m; 4、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且应为1.0m~2.0m,在防火堤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便于灭火救援人员进出防 火堤的踏步; 5、沸溢性油品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每个储罐均应设置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6、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离装置。 2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4.2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数个储罐的总容积大于3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内储罐宜 采用单排布置。组与组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4.3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所属泵房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 减少至6m。液化石油气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内时,泵与储罐之间的距离不限。 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6.1.3条 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 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 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釆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 离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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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审核人: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岗前排查 薄弱人物上岗 人身伤害 1、配备酒精检 测仪;2、制订 薄弱人物排查 标准。 1、建立单位与家庭热 线沟通交流机制;2、 制订并落实薄弱人物管 理规定和班前会区队排 进行安全上岗教育培训 和排查帮教。 岗前排查 未配备合格的劳动 防护用品 人身伤害 1、制定劳动防 护用品配备、 使用、检验、 更换等技术标 1、制定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规定;2、现场检 查、过程控制;3、按 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劳动防护用品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 气体检查 通风不良、有害气 体超标 窒息中毒 1、通风系统合 理有效,风量 、风质满足要 求;2、施工地 1、制定矿井通防管理 规定;2、矿通防专业 按规定实测风量、风 质;3、现场对通风状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通防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通风、有害气体方 活石检查 顶帮存有危岩浮石 人身伤害 1、执行敲帮问 顶制度,及时 排除危岩浮 石,若不能有 1、制定排险专项规 定;2、定时检排:进 入工作面及放炮后凿岩 工或班长在专人监护、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顶帮浮石排除应知 设备检查 作业场所消防设施 不齐全或失效 火灾事故 1、制定消防设 施配备标准;2 、按标准配备 。 1、制定消防器材管理 规定;2、现场检查、 过程控制;3、按规定 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通防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机械凿岩作业培训, 掌握消防设施应知应会 设备检查 设备安全棚不牢固 人身伤害 1、制订安全棚 制造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 制作加工或整 1、制定凿岩机安全使 用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安全 棚应知应会安全知识, 设备检查 各输油管及其连接 部位等出现“跑、 冒、滴、漏” 火灾 1、制订输油管 路完好标准;2 、按照标准进 行安装检查或 1、制定凿岩机输油管 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输油管路及其 作业中 退路不畅通 人身伤害 1、制订安全畅 通路线标准;2 、按照标准进 行设置或整改 1、制定凿岩机安全畅 通路线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 4、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安全畅通路线 作业中 运行路线或驻车位 置不平整 倾倒伤人 1、制订运行路 线或驻车防倾 倒安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 1、制定凿岩机运行路 线或驻车位置管理规 定;2、现场检查、过 程控制;3、按规定考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运行路线或驻 作业中 运行范围安全间隙 不够或周围有人 挤伤 1、制订运行范 围安全间隙及 人车运行安全 标准;2、按规 1、制定凿岩机运行安 全间隙和人车运行管理 规定;2、现场检查、 过程控制;3、按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作业培训,掌握机械 凿岩作业运行范围安全 作业中 行驶过程中爬、跳 车 挤伤、摔 伤 1、制订行驶过 程爬跳车安全 标准;2、按规 定行驶,警示 1、制定凿岩机行驶爬 跳车管理规定;2、现 场检查、过程控制;3 、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机车行驶安全培训, 掌握机械凿岩机车行驶 作业中 水文地质可疑区未 执行“先探后掘” 制度 透水事故 1、按照规程规范 制订探放水安全 技术标准;2、分 析查明可疑区水 1、制定防治水安全管 理规定;2、现场熟练 掌握透水征兆;3、现 场设置有效联络通讯,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防治水技术专业按规定 进行凿岩作业防治水培 训,掌握机械凿岩作业 作业中 未湿式作业 人身伤害 1、制订湿式凿 岩安全标准;2 、按规定配备 湿式凿岩供水 1、制定凿岩机湿式凿 岩等防尘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通防专业按规定进行凿 岩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 培训,掌握机械凿岩湿 作业中 加深残眼 人身伤害 1、制订凿岩作 业残眼安全处理 标准;2、现场及 时发现确认残眼 1、制定凿岩机残眼处 理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及时确认、 过程控制;3、按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凿岩作业残眼处理培 训,掌握机械凿岩残眼 作业中 作业期间出现“出 水、硫化氢超标、 地压显现”等异常 情况 冒顶、透 水、中毒 1、制订防出水 、硫化氢超标 、地压显现安 全处理标准;2 1、制定出水、硫化氢 超标、地压显现处理安 全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及时落实处理、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与通防技术专业按 规定进行出水、硫化氢 超标、地压显现培训, 作业中 打钻时断钎 戳伤,物 体打击 1、制订打钻时 断钎安全处理 标准;2、现场 及时发现确认 1、制定凿岩机打钻时 断钎处理安全管理规 定;2、施工前确认钻 杆完好;3、施工区域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凿岩作业打钻时防断 钎处理培训,掌握机械 (记录受控号)单位或风险点:机械凿岩作业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现有管控措施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表B.3工作危害分析(LEC)评价 分析人: 日期: 序号 作业步 骤 作业中 人员拽拉带电电缆 触电伤害 1、制订人员拽 拉电缆安全操 作标准;2、凿 岩机装备自动 1、制定拽拉电缆处理 安全管理规定;2、必 须停电确认并安全控制 后拽拉电缆;3、使用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拽 拉电缆作业培训,掌握 拽拉电缆作业安全应知 作业中 带电检查检修电气 、电缆、设备等部 件 触电 1、制订检查检 修电气、电缆 、设备等部件 安全操作标 1、制定检查检修电气 、电缆、设备等部件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2、 监督采购质量和资质;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带电检查检修电气、 电缆、设备等部件操作 作业中 台车运行速度过快 、拐弯过急 触碰设备 、人员 1、按照规程规 范制订台车运 行的安全技术 标准;2、选型 1、制定防台车运行速 度过快、拐弯过急时安 全管理规定;2、检查 灯闸铃安全状态;3、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防 台车运行速度过快、拐 弯过急的安全培训,掌 作业中 大臂升降和左右移 动时下部和侧旁站 人 挤伤、碰 伤 1、制订大臂升 降和左右移动 时安全处理标 准;2、配置照 1、制定大臂升降和左 右移动安全管理规定; 2、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3、按规定考评兑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大臂升降和左右移动 时安全培训,掌握大臂 作业中 台车电缆破损未及 时处理 触电伤害 、发生火 灾 1、制订台车电 缆破损安全处 理标准;2、设 置灵敏可靠的 1、制定台车电缆破损 处理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 制,禁止带电处理破损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台车电缆破损处理培 训,掌握电缆破损安全 作业中 设备工作完毕后没 有切断电源 火灾、触 电事故 1、制订设备工 作完毕后切断 电源安全使用 管理标准;2、 1、制定设备工作完毕 后切断电源安全管理规 定;2、现场检查、过 程控制;3、按规定考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电源管理安全培训, 掌握设备工作完毕后切 作业中 机械裸露的运转部 位无防护罩 人身伤害 1、制订机械防 裸露运转安全 管理标准;2、 转动部位设防 1、制定机械防裸露运 转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 3、按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机 械防裸露运转操作培 训,掌握机械防裸露运 作业中 抛掷工具、物品 砸伤 1、制订防抛掷 工具、物品安 全管理标准;2 、对可能抛掷 1、制定抛掷工具、物 品安全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及时确认、 过程控制;3、按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防 工具、物品抛掷安全培 训,掌握防工具、物品 作业中 用湿手操作开关配 电盘 触电伤害 1、制订防湿手 操作开关配电 盘安全管理标 准;2、配电点 1、制定防湿手操作开 关配电盘安全管理规 定;2、现场检查、过 程控制;3、按规定考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防湿手操作开关配电 盘安全培训,掌握防湿 作业后 作业结束设备未停 放在安全地点 伤人 1、制定设备安 全停放管理标 准;2、指定设 备安全停放地 1、制定设备安全停放 管理规定;2、现场检 查、过程控制;3、按 规定考评兑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行设备安全停放管理培 训,掌握安全停放应知 岗位: 审核人: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岗前排查 存有浮石 冒落伤人 1、制定浮石敲 帮问顶管理标 1、制定浮石安全管理 规定;2、现场配备警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技术专业按规定进行浮 岗前排查 未扎紧袖口 伤人 1、制定工作服 穿着管理标 1、制定工作服安全着 装管理规定;2、现场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技术专业按规定进行工 作业中 钻杆断裂 崩伤 1、制订打钻时 断钎安全处理 1、制定凿岩机打钻时 断钎处理安全管理规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作业中 加深残眼 人身伤害 1、制订人工 凿岩作业残眼 1、制定人工凿岩机残 眼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采掘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作业中 凿岩设备漏电 人身伤害 1、制订凿岩设 备漏电安全处 1、制定凿岩设备漏电 安全管理规定;2、现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 机电技术专业按规定进 岗位: 审核人: 序号 作业步 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现有管控措施 表B.3工作危害分析(LEC)评价 (记录受控号)单位或风险点:爆破作业 分析人: 日期: 现有管控措施 表B.3工作危害分析(LEC)评价 (记录受控号)单位或风险点:人工凿岩作业 序号 作业步 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分析人: 日期: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1.1 市政工程操作人员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 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 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 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 严禁穿拖鞋。 11.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 高处等作业。 12. 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 防护用品。 13.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 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4.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 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5.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6.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 下进行作业。 17.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18.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9. 对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0. 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21. 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22.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3. 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 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2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5.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6.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27.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 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亡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 进行抢救。 1.2 壮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人工挖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 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 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 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4)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5)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 50m。 (6) 槽深大于 2.5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 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 小于 0.5m;槽上堆土应距槽边 1m 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 防井等设施 Z。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 在槽内休息。 (8)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 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9)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 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10)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11)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 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2)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 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 置,并向上级报告。 (13) 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 内不得有其他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 套。 (14)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2. 人工回填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4) 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 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5)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 (6) 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 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 用力均匀。 (7) 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 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夯机 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 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8) 蛙式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 (9)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 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 (10) 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 (11) 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的非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 3. 人工搬运材料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并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 品;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3) 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 应比小车宽 1m,且不小于 1.5m,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 (4) 运输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 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 一致,起落应呼应。 (5)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 2 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6) 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 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 (7) 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 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 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 10m。 (8) 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 1.5m。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 3 层。 (9) 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 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0)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物料;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 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1)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按顺序逐层取运;堆放时,垫板应平稳、牢固,按层码垛 整齐,高度不得超过 10 袋。 (12) 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需在马道上作业时, 马道应设防滑条和防护栏杆。 (13) 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沙石料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向搅拌机 料斗内倒水泥时,脚不得蹬在料斗上。 (14) 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卸车时 严禁扬把倒料。 (15) 运输石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输块石宜用自卸车,人工卸料时,必须确认车箱内块石无滚落危险后,方可打开 车帮卸车;汽车运输石料时,石料不应高出槽帮,车槽内不得乘人。 2) 用手推车运料时,应平稳装卸,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拉 车的绊绳不得短于 3m,下坡时拉车人应在车后拉绳;卸车时,车前不得有人。 3) 用手推车推运石料时,应稳步前进,在平道上两车前后间距应不小于 2m,在坡道上 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小于 10m。 4) 使用手推车在脚手架上推运石料时,必须人工搬卸,不得倾倒。 5) 人工搬运石料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自石垛搬运石块时,必须自垛 顶向下按 45°角逐层进行。 6) 小翻斗车运块石装车前,应检查并确认车头挂钩牢固;装车人员应相互配合;行进 中两车前后间距平道上不得小于 7m,坡道上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 15m;槽边卸 料时,必须距槽边 1m 设置挡掩,沟槽下方不得有人。 7) 垂直运输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吊具、吊笼、吊斗、绳索等牢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 号工的指挥。 8) 自槽上向槽内卸块石时,下方区域内严禁有人。 (16)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应及时清扫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 境整洁。 (17) 运输管子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2) 装运管子时,绳索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 可松绳卸管。 3) 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施工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桥梁工程 施工部位 桥梁墩台身 施工内容 高大模板施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安全管理 1)成立以项目经理黄秋凤为组长,安全总监肖军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当天施工中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交底,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班组负责 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过去一周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本周将要展开的工作进行技术交底和布置。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 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和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 管,谁负责"与"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项目部各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 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在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班组签定的经济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安 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指标,做到赏罚分明。 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制度、文件,确保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 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做到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严格执行专职安全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本工程严格按省、市安监部门要求配备足量的安全人 员,专职安全人员须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加强对特殊工种管理,特殊工种必须经培 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及时开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评价与风险性分析、技术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制度, 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活动记录,为纠正不合理措施和改进安全管 理方式、方法提供重要信息。 模板支架安全 1)支架的使用及管理 (1)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供应商应配套提供管材、零件、铸件、冲压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3)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钢管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丝杆直径、 与螺母配合间隙及材质。 (4)把好验收关。搭设过程中的支架,每搭设一个施工段落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与搭 设班组、工长以及监理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 员攀登。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设计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5)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支架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 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6)基础、卸荷措施和支架搭设完成后,由制定支架方案及安全、技术、施工、监理等有关人员,按项 目进行验收。 (7)支架上不准堆放成批材料,零星材料可适当堆放。 (8)支架搭好后要派专人管理,未经安质部门同意,不得改动,不得任意拆除架子与柱连接的杆件和扣件。 (9)支架上不准有任何活动材料,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一旦发现应及时清除。 (10)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应做好防滑措施。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 支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2)支撑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拆除前,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向拆架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工作,交底有接受人签字。 (2)拆除前,班组要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必须对拆架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 内容要有针对性,拆架子的注意事项必须讲清楚。 (3)拆架前在地上用绳子或铁丝先拉好围栏,没有监护人,没有安全员工长在场,外架不准拆除。 (4)架子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的混凝土、砂浆块、U 型卡、 活动杆子及材料。按拆架原则先拆后搭的构件。剪刀撑、拉杆不准一次性全部拆除,要求杆拆到哪一层, 剪刀撑、拉杆拆到哪一层。 (5)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 2--3 人协同操作,拆除杆件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顺下传递,下方人员 接到杆拿稳拿牢后,上方人员才准松手,严禁往下乱扔脚手料具。 (6)拆架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一个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工人担任指挥,负责拆除工 作的全部安全作业。 (7)拆架时有管线阻碍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8)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板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 (9)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架子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在拆架时嘻戏打闹。 (10)拆架人员要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不准穿胶底易滑鞋上架作业,衣服要轻便。 (11)拆除中途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拆下来的脚手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码放整齐,要有防水措施,以防雨后 生锈。扣件要分型号装箱保管。 (13)拆下来的钢管要定期重新外刷一道防锈漆,刷一道调合漆。弯管要调直,扣件要上油润滑。 (14)严禁架子工在夜间进行支撑搭拆工作。施工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应及时与技术部门联系,以便及时 纠正。 3)模板工程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 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工作前应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用绳系挂在身上,钉子放在工具袋内,工作时应思 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与拆除 5m 以上的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模板安 装完成后,检查每道梁、柱边是否平直,检查扣件、螺栓紧固程度,检查模板拼缝是否严密,柱子、梁截 面尺寸网架是否符合要求等。 (4)遇 6 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时行工作。 (5)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组织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抛下,高处拆模时,应有专 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或红白相间旗子加以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 (7)支模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 等运走或妥善堆放,以防止踏空、扶空坠落。 (8)拆除模板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梯模板时,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 (9)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 行走,操作人员禁止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10)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1)浇灌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管模板,处理漏浆、跑模、松动等问题。拆模时,执行拆模申请制度, 有正式拆模通知方可作业。梁板模板,可根据强度发展情况,先拆侧模,后拆顶板模板。临时脚手架必须 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用电安全 1)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的抽检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安全用电“四 不”原则执行。做好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电工作业维修记录。设备定期检修等记录。 2)经常检修现场电箱,保证箱内各类电器装置灵敏有效,完整无缺、绝缘良好,无外露带电部分,且安 装牢固,布置接线规范。进、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电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常温以及无杂物、无液 体浸溅和易受撞击的场所,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采用设防雨蓬等防雨措施。 3)动力、照明线路分路设置;并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漏电保护器,进行分级配合,严格执行“一 机一箱一闸一漏”制,并选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4)作业场所及通道处设置照明设备。现场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照明导线不 随便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架上。具体措施如下:在通道要用 40W 荧光灯以每 8m 间隔进行布置; 在作业场所增加照明设备以加强照明;对照明设备经常进行维修检查;出入口、阶梯、通道等必要场所设 紧急照明设备。 5)所有电气设备绝缘做到良好;所有电气设备都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接地。非指定人员不动用电气设备, 所有电气设备由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对每台电气设备建立档案。 6) 工具软电缆插头做到不任意拆除、调换。软电缆做到不任意加长。 7) 配电间设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现场不使用拖线板。 8)电动机械及手动工具均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切断机等设备一律装随机控制交流接触器或铁 壳开关,并接保护零线,不使用倒顺开关。 9)工作现场照明使用安全电源。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金属容器内或钢模、支架密集处作业,行灯电压不 得大于 24V,井下不得大于 12V,同时采用双线圈的行灯变压器。 10)设备使用前,先检查电源、电机及电器的绝缘是否良好等,确保一切正常后,方才操作。 吊装施工安全 (1)吊车要求性能可靠,经过特种设备检测,并出具合格证书。 (2)吊车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对特种机械司机,及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3)起重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对起重设备熟练操作。 (4)指挥人员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掌握各种指挥信号和手语。 (5)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6)模板、支架、钢筋等材料设备吊装前堆放整齐,绑扎牢固。先试吊,试吊稳后再正式起吊。 (7)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索具无缺陷,捆绑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 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9)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 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 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消防安全 安质部、工程部、物机部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引起的火灾的危险源认真辩识,进行科学评价,火灾预防措 施如下: (1)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和按期检测工作,办公区域的消防通道要保 持暢通; (2)对作业人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培训,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举行防火演练; (3)与当地消防、救援及医疗机构建立可靠的联络渠道,以便得到及时救助; (4)对员工进行灭火和疏散逃生能力培训和教育。 (5)现场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向安质部申请动火令,批准后方可作业。 防汛安全 本工程部分盖梁施工期大处于成都地区的雨季。雨季施工应做好以下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6 KB 时间:2026-05-29 价格:¥2.00
1.1 市政工程操作人员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 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 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 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 严禁穿拖鞋。 11.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 高处等作业。 12. 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 防护用品。 13.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 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4.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 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5.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6.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 下进行作业。 17.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18.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9. 对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0. 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21. 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22.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3. 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 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2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5.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6.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27.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 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亡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 进行抢救。 1.2 壮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人工挖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 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 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 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4)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5)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 50m。 (6) 槽深大于 2.5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 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 小于 0.5m;槽上堆土应距槽边 1m 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 防井等设施 Z。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 在槽内休息。 (8)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 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9)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 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10)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11)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 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2)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 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 置,并向上级报告。 (13) 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 内不得有其他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 套。 (14)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2. 人工回填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4) 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 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5)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 (6) 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 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 用力均匀。 (7) 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 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夯机 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 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8) 蛙式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 (9)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 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 (10) 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 (11) 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的非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 3. 人工搬运材料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并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 品;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3) 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 应比小车宽 1m,且不小于 1.5m,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 (4) 运输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 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 一致,起落应呼应。 (5)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 2 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6) 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 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 (7) 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 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 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 10m。 (8) 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 1.5m。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 3 层。 (9) 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 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0)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物料;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 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1)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按顺序逐层取运;堆放时,垫板应平稳、牢固,按层码垛 整齐,高度不得超过 10 袋。 (12) 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需在马道上作业时, 马道应设防滑条和防护栏杆。 (13) 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沙石料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向搅拌机 料斗内倒水泥时,脚不得蹬在料斗上。 (14) 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卸车时 严禁扬把倒料。 (15) 运输石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输块石宜用自卸车,人工卸料时,必须确认车箱内块石无滚落危险后,方可打开 车帮卸车;汽车运输石料时,石料不应高出槽帮,车槽内不得乘人。 2) 用手推车运料时,应平稳装卸,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拉 车的绊绳不得短于 3m,下坡时拉车人应在车后拉绳;卸车时,车前不得有人。 3) 用手推车推运石料时,应稳步前进,在平道上两车前后间距应不小于 2m,在坡道上 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小于 10m。 4) 使用手推车在脚手架上推运石料时,必须人工搬卸,不得倾倒。 5) 人工搬运石料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自石垛搬运石块时,必须自垛 顶向下按 45°角逐层进行。 6) 小翻斗车运块石装车前,应检查并确认车头挂钩牢固;装车人员应相互配合;行进 中两车前后间距平道上不得小于 7m,坡道上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 15m;槽边卸 料时,必须距槽边 1m 设置挡掩,沟槽下方不得有人。 7) 垂直运输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吊具、吊笼、吊斗、绳索等牢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 号工的指挥。 8) 自槽上向槽内卸块石时,下方区域内严禁有人。 (16)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应及时清扫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 境整洁。 (17) 运输管子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2) 装运管子时,绳索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 可松绳卸管。 3) 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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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人工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中粘土、粉质粘土及含少量砂、石粘土层,且地下水位低的人工成 孔灌注桩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作业条件 2.1.1、人工成孔桩孔,井壁支护要根据该地区的土质特点、地下水分布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 工方案,进行井壁支护的计算和设计。 2.1.2、开挖前场地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旧建筑物、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已 排除处理完毕。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 2.1.3、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2.1.4、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水准点。放线工序 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2.1.5、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2.1.6、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两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情况,以此修改原 编施工方案。 2.1.7、在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区域,先降低地下水位至桩底以下 0.5m 左右。 2.1.8、人工挖孔操作的安全至关重要,开挖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前对 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 2.1.9、准备好砼配合比。 2.2 材质要求 2.2.1、水泥:采用 32.5 级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出厂材质证明,复试报告。 2.2.2、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2.2.3、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 5~31.5mm,桩身混凝土也可用粒径不大于 50mm 的石子,且含 泥量不大于 2%。 2.2.4、水: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2.5、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表面无老锈和 油污。 2.2.6、垫块:用 1:3 水泥砂浆埋 22 号火烧丝提前预制或用塑料卡。 2.2.7、火烧丝:规格 18—20 号铁丝烧成。 2.2.8、外加剂、掺合料:有出厂材质证明,复试报告。 2.3 工器具 主要工器具:三木搭、卷扬机组或电动葫芦、手推车或翻斗车、镐、锹、手铲、钎、线坠、定滑 轮组、导向滑轮组、混凝土搅拌机、吊桶、溜槽、导管、振捣棒、插钎、粗麻绳、 钢丝绳、安全活动盖板、防水照明灯(低压 36V、lOOw),电焊机、通风及供氧设备、扬程水泵、木辘轳、 活动爬梯、安全带等。模板:组合式钢模、弧形工具式钢模四块(或八块)拼装。卡具、挂钩和零配件。 木板、木方,8 号或 12 号槽钢等。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筑第一节护壁砼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架设垂直运输架——安装电动葫芦(卷扬机或木辘轳) ——安装吊桶、照 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 板(放附加钢筋) ——浇筑第二节护壁砼——检查桩位(中心)轴线——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开挖扩 底部分——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放砼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砼(随浇随振) ——插桩顶钢 筋 3.2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 在场地三通一平的基础上,依据建筑物测量控制网的资料和基础平面布置图,测定桩位轴线方格 控制网和高程基准点。确定好桩位中心,以中点为圆心,以桩身半径加护壁厚度为半径画出上部(即 第一步)的圆周。撒石灰线作为桩孔开挖尺寸线。桩位线定好之后,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办好 预检手续后开挖。 3.3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开挖桩孔要从上到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桩孔的截 面尺寸。每节的高度要根据土质好坏、操作条件而定,一般 O.9m—1.2m 为宜。 3.4 支护壁模板附加钢筋 3.4.1、为防止桩孔壁坍方,确保安全施工,成孔要设置钢筋砼(或砼)井圈。当桩孔直径不大, 深度较浅而土质又好,地下水位较低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喷射砼护壁。护壁的厚度要根据井圈材料、 性能、刚度、稳定性、操作方便、构造简单等要求,并按受力状况,以最下面一节所承受的土侧压力 和地下水侧压力,通过计算来确定。 3.4.2、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重复周转使用。模板之间用卡具、扣件连接固定,也可以 在每节模板的上下端各设一道圆弧形的用槽钢或角钢做成的内钢圈作为内侧支撑,防止内模因涨力而 变形。不设水平支撑,以方便操作。 3.4.3、第一节护壁高出地坪 150---200mm,便于挡土、挡水,桩位轴线和高程均要标定在第一节 护壁上口,护壁厚度一般取 100~150mm。 3.5 浇筑第一节护壁砼 桩孔护壁砼每挖完一节以后要立即浇筑砼。人工浇筑,人工捣实,砼强度一般为 C20,坍落度控制 在 80~lOOmm,确保孔壁的稳定性。 3.6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及标高 每节桩孔护壁做好以后,必须将桩位十字轴线和标高测设在护壁的上口,然后用十字线对中,吊 线坠向井底投设,以半径尺杆检查孔壁的垂直平整度。随之进行修整,井深必须以基准点为依据,逐 根进行引测。保证桩孔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3.7 架设垂直运输架 第一节桩孔成孔以后,即着手在桩孔上口架设垂直运输支架, 要求搭设稳定、牢固。 3.8 安装电动葫芦或卷扬机 在垂直运输架上安装滑轮组和电动葫芦或穿卷扬机的钢丝绳,选择适当位置安装卷扬机。 3.9 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和通风机 3.9.1、在安装滑轮组及吊桶时,注意使吊桶与桩孔中心位置重合,作为挖土时直观上控制桩位 中心和护壁支模的中心线。 3.9.2、井底照明必须用低压电源(36v、lOOW)、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桩口上设围护栏。 3.9.3、当桩孔深大于 20m 时,要向井下通风,加强空气对流。必要时输送氧气,防止有毒气体 的危害。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注视观察桩孔下人员的情况,互相呼应,切实预 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9.4、当地下水量不大时,随挖随将泥水用吊桶运出。地下渗水量较大时,吊桶已满足不了排水, 先在桩孔底挖集水坑,用高程水泵沉人抽水,边降水边挖土,水泵的规格按抽水量确定。要日夜三班 抽水,使水位保持稳定。地下水位较高时,要先采用统一降水的措施,再进行开挖。 3.9.5、桩孔口安装水平推移的活动安全盖板,当桩孔内有人挖土时,要掩好安全盖板,防止杂 物掉下砸人。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桩孔口边。吊运土时,再打开安全盖板。 3.10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从第二节开始,利用提升设备运土,桩孔内人员要戴好安 全帽,地面人员要拴好安全带。吊桶离开孔口上方 1.5m 时,推动活动安全盖板,掩蔽孔口,防止卸 土的土块、石块等杂物坠落孔内伤人。吊桶在小推车内卸土后,再打开活动盖板,下放吊桶装土。 桩孔挖至规定的深度后,用支杆检查桩孔的直径及井壁圆弧度,上下要垂直平顺,修整孔壁。 3.11 先拆除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依次周转使用。模板上口留出高度为 lOOmm 的砼浇筑口,接口处要捣 固密实,强度达到 IMPa 时拆模,拆模后用砼或砌砖堵严,水泥砂浆抹平。 3.12 浇筑第二节护壁砼 砼用串桶送来,人工浇筑,人工插捣密实。砼可由试验室确定掺人早强剂,以加速砼的硬化。 3.13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及标高 以桩孔口的定位线为依据,逐节校测。 3.14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将桩孔挖至设计深度,清除虚土,检查土质情况,桩底要支承在设计所 规定的持力层上。 3.15 开挖扩底部分 桩底可分为扩底和不扩底两种情况。挖扩底桩要先将扩底部位桩身的圆柱体挖好,再按扩底部位 的尺寸、形状自上而下削土扩充成设计图纸的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要求,扩底直径一般为 1.5~3.Od, 扩底部位的变径尺寸为 1:4。 3.16 检查验收 成孔以后必须对桩身直径、扩头尺寸、孔底标高、桩位中线、井壁垂直、虚土厚度进行全面测定, 做好施工记录,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3.17 吊放钢筋笼 钢筋笼放人前要先绑好砂浆垫块,按设计要求一般为 7 0mm(钢筋笼四周,在主筋上每隔 3~4m 左 右设一个Ф20 耳环,作为定位垫块);吊放钢筋笼时,要对准孔位,直吊扶稳、缓慢下沉,避免碰撞 孔壁。钢筋笼放到设计位置时,要立即固定。遇有两段钢筋笼连接时,要采用双面焊接,接头数按 50 %错开,以确保钢筋位置正确,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 3.18 浇筑桩身砼 桩身砼可使用粒径不大于 50mm 的石子,坍落度 80~lOOmm,机械搅拌。用溜槽加串桶向桩孔内浇 筑砼。砼的落差大于 2m,桩孔深度超过 12m 时,要采用砼导管浇筑。浇筑砼时要连续进行,分层振捣 密实。第一步浇筑到扩底部位的顶面,然后浇筑上部砼。分层高度按振捣的工具而定但不大于 1.5m。 3.19 砼浇筑到桩顶时,要适当超过桩顶设计标高,一般可为 50~70mm,以保证在剔除浮浆后,桩 顶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桩顶上的钢筋插铁一定要保持设计尺寸,垂直插入,并有足够的保护层。 4 质量标准 4.1 人工成孔灌注桩(钢筋笼)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主筋间距:±lOmm。尺量检查。 (2)长度:±lOOmm。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钢筋材质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箍筋间距:±20mm。尺量检查。 (3)直径:±lOmm。尺量检查。 4.2 灌注桩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灌注桩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实际浇筑的混凝土量,严禁小于计算体积。 3)浇筑混凝土后的桩顶标高及浮浆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规范的规定。 一般项目 1)孔底虚土厚度不应超过规定。扩底形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桩底应落在持力土层上,持力层 土体不应破坏。 2)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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