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 措施 可 能 性 严重 性 频次 风险 值 评价 级别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 措施 1 开停机 未确认设备安全状态或 未按程序开停设备 机械伤害 运输线较长、视线受阻时设置开机预警信号,预警时间应不小于 10s,以便操作人员启动设备时,警告其他人员。 1、开机前应先对设备进行巡检,确保各输送管 道密闭无泄漏,安全防护设施达到正常状态; 2、连续输送物料的各设备开机应按逆物料输送 方向依次联锁顺序启动、停机应按顺物料输送方 向依次联锁顺序停止。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1 6 6 36 4 蓝色 班组、岗位 2 开停机 操作控制柜开关,易发 生触电 触电 1、配电箱张贴警示标志; 2、控制柜增加绝缘胶垫。 1、定期检修电源开关密封、绝缘,保证安 全使用;2、要求人员操作电器开关时必须 手部保持干燥。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3 1 6 18 5 蓝色 班组、岗位 3 点炉 连续点炉作业未按要求 通风、保持炉膛负压, 导致炉内混合气体、煤 粉达到一定浓度造成爆 燃灼伤 灼烫 1、制定热风炉点炉操作规程; 2、严格控制点火时间和鼓、引风的匹配; 3、保持规定的炉膛负压; 4、点炉时严禁使用柴汽油等; 5、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1 6 6 36 4 蓝色 班组、岗位 4 观察炉膛 观察炉膛时被炽热的炉 门或墙体灼伤 灼烫 设置当心烫伤警示标志。 1、观察炉膛时要戴好隔热手套、护目镜,手扶 位置要选择较冷部位; 2、受热的工具应定置存放; 3、保持炉膛负压运行。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防护手套、 护目镜 1 6 3 18 4 蓝色 班组、岗位 5 热风炉压火 生产暂停用热或设备有 故障时,未能保持循环 风机继续运行、降温, 造成换热器积碳燃烧 火灾 1、安装换热器热空气输出温度报警器; 2、安装换热器下端烟气温度报警器,卧式换热器安装一组,立式 换热器一、二区应分别各安装一组; 3、安装循环风机与热风炉鼓风机、给煤的连锁装置; 1、换热器出口报警温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为 正常烟气温度+40℃; 2、一旦出现换热器温度过高、冒烟、有异味等 紧急情况时,应从换热器外部降温,并及时撤离 其他无关人员; 3、岗位工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1 6 7 42 4 蓝色 6 巡检 上下楼梯或登高作业注 意力不集中易发生滑跌 高处坠落 1、夜间保持充足的照明,楼梯口处设置应急照明灯;2、易发生滑 跌的部位设置当心滑跌警示标志。 1、上下楼梯抓牢扶稳;2、冬季严禁楼梯湿滑; 3、登高作业使用牢固的工作平台;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1 6 3 18 4 蓝色 班组、岗位 7 巡检 巡检破碎机时,因破碎 机密封不严,煤块崩出 导致崩伤 物体打击 对破碎机进行密封,防止崩料; 1、发生崩料时,周边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防护 眼镜; 2、定期巡检,发现问题汇报处理。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安全帽、防 护眼镜 1 6 3 18 4 蓝色 班组、岗位 8 巡检 煤场巡检时,未及时发 现周边运行的车辆,易 导致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 1、工作时集中精力,及时观察周边运行的车 辆: 2、作业人员佩戴反光背心: 3、夜间作业,保持煤场照明充足。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反光背心 1 6 7 42 4 蓝色 班组、岗位 危险源或潜在的事件(人 、物、作业环境、管理) 可能发生的事 故类型及后果 风险分级 管控层级 备注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热风炉作业区 岗位:热风炉司炉工 作业活动:热风炉操作 No: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LEC) 建议改进(新增)措施 序 号 作业步骤 9 放渣 放渣(灰)时操作不当 易导致烫伤 灼烫 制作放渣(灰)专用物料箱 1、炉子放渣(灰)时应使用专用物料箱,阀板 操作端推拉手柄长度应>1m; 2、不能用水快速冷却高温状态的炉渣; 3、排渣出现堵塞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专用的 防护装备进行疏通。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1 6 3 18 4 蓝色 班组、岗位 10 清理卫生 擦拭带电设备或设备转 动部位易发生触电和机 械伤害 触电、机械 伤害 严禁擦拭带电设备或设备转动部位。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1 6 3 18 4 蓝色 班组、岗位 11 清理卫生 清理上煤提升机地坑、 上煤皮带通廊煤尘 火灾、爆 炸,其他伤 害 上煤提升机地坑、上煤皮带通廊照明、电气线路采取防暴措施 1、清理前提前洒水;2、清理过程中尽量避免产 生扬尘。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训 教育,做好班前会记 录;2、按照计划每半年 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年 度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 。3、公司每年组织热风 炉岗位工操作技能和理 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防尘口罩 1 6 7 42 4 蓝色 班组、岗 位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2-21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9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1 第四章 累积损伤疾病与操作工具设计 随着越来越广泛的计算机使用、生产的自动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 忽略大量的工作仍然涉及体力劳动和人工操作这样一个事实。挖掘、建筑和制 造等职业经常要求工人以高的体力消耗去完成工作;由于过度伸展而导致的背 部疾病在很多职业中都很普遍,占了所有职业损伤的 25%(美国劳动统计部, 1982)。甚至一些与重体力劳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职业,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员和行政人员、办事员和服务人员也同样会有职业损伤。调查结果表明,计算 机操作人员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遭受更多的颈部和腕部损伤。本章将讨论在完 成工作时人的运动系统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并 给出操作工具设计的一些原则,从而降低操作人员的累积损伤。 第一节、累积损伤疾病及其原因 操作者在进行作业时,为了达到操作的要求,必须付出一定量的力。这种 力就是操纵力。人的操纵力有一定的数值范围,可据此设计各种操纵系统。人 发挥操纵力的大小,取决于人的操作姿势、着力部位、力的作用方向和方式等。 在长期从事某项作业时,不断重复某一作用姿势(施以相同的操纵力),往往会 导致部分肌肉的损伤。 一、 累积损伤疾病及其重要性: 简而言之,累积损伤疾病指由于不断重复使用身体某部位而导致的肌肉骨 骼的疾病。其症状可表现为手指、手腕、前臂、大臂和肩部的腱和神经的软组 织损伤,也可表现为关节发炎或肌肉酸痛。通过分析名词“累积损伤疾病”,我 们也可以了解其含义:累积指这种损伤是由于年复一年地不断对身体某一部位 施加压力而逐渐造成的。并且这种累积是建立在每次的压力都会对相关的软组 织或关节产生一定的损耗(即损伤)的基础上。疾病表示这种损伤是不正常的 状态。 在澳大利亚和英国,累积损伤疾病被称作“重复性紧张损伤”。累积损伤疾 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据统计,仅在美国,每年与手部工具有关的损伤 超过 260,000,其相关的医疗费用高达 4 亿美元。按照美国劳工部的统计,1986 年在对 10,000 名肉类包装工人的调查中有 480 人受到累积损伤疾病的困扰。同 年,在所有的工业疾病和损伤中,累积损伤疾病占了1.8%。更值得关注的是, 很多累积损伤疾病没有导致明显的疾病或损伤,而是表现为作业生产率的下降 和质量的降低。 从 1980 年以来,澳大利亚的累积损伤疾病一直在增加,1985 和 1986 年新 南威尔士每年的事故率高达 7,000 件。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增长率最高— —特别是一些键盘操作人员,长期的伏案工作和敲击键盘很容易造成脊椎损伤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2 与手指关节的损伤。但与其他职业相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发病率仍然是比较 低的:在 1987 年,每 1000 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有 6 例累积损伤疾病,而对于 从 事 钢 铁 和 电 子 工 业 的 生 产 工 人 , 这 一 比 例 达 到 了 78‰ ( 美 国 , Pheasant,1991)。 随着分工的发展,累积损伤疾病在各国和各领域均呈现上升趋势, Armstrong 等在 1982 年指出,累积损伤疾病的发病率几乎是 130/200,000 工作 小时(200,000 工作小时近似于 200 个工人工作半年),它降低了生产率,更对 人体造成了损伤。所以各种职业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有些国家还 成立了专业的组织探讨如何预防累积损伤疾病,并通过互联网分享各种经验及 如何使工具设计更合理。 二、 产生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 不同的作业会导致不同表现形式的累积损伤。比如,人体正常的腰部是松 弛状态下侧卧的曲线形状。在这种状态下,各椎骨之间的间距正常,椎间盘上 的压力轻微而均匀,椎间盘对韧带几乎没有推力作用,人最感舒适。人体作弯 曲活动时,各椎骨之间的间距发生变化,椎间盘则受推挤和摩擦,并向韧带作 用推力。韧带被拉伸,致使腰部感到不舒适。腰弯曲变形越大,不舒适感越严重。 长期的这种弯曲活动就会导致腰部的劳损。同样,在作业操纵时,都会造成手、 手臂、脚及腿部的肌肉酸痛或关节损伤。 虽然损伤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各种累积损伤都与受力、重复、姿势与 休息密切相关。 受力:人体某部位的受力是造成累积损伤的必要条件之一,外力的不断挤 压会使软组织、肌肉或关节的运动无法保持在舒适的状态。一般来说,重负荷 的工作使肌肉很快产生疲劳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骨骼肌需要重新恢复 弹力,缺乏足够的恢复休息时间会造成软组织的损伤。如果对于肌肉骨骼结构 的压力太大,很明显骨骼、皮肤和肌肉将会被拉伤,但同时腱和神经由于压力 受到的损伤就不是很容易引起注意了。另外,作业时手工操纵工具的震动也会 引起血管的收缩。 2、重复 任务重复的越多,肌肉收缩的越快、越频繁。这是因为高速收缩 的肌肉比低速收缩的肌肉产生的力量要小,所以重复率高的工作要求更多的肌 肉施力,因此也需要更多的休息恢复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缺乏足够的休息时 间就会引起组织的紧张。人体的累积损伤都是由于重复施力于身体特定部位而 造成的。 3、姿势 不正确的作业姿势也是造成累积损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业姿势 决定了关节的位置是否舒适。使关节保持非正常位置的姿势会延长对相关组织 的机械压力。 作业姿势应满足人的用力原则:所有动作应该是有节律的,各个关节要保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6 KB 时间:2026-03-22 价格:¥2.00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1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第一节 术前访视病人注意事项 1. 麻醉医师见手术通知单后均应于术前一日访视病人,接到会诊单的特殊病人及时会诊, 以便做好术前准备。 2. 术前访视内容包括: (1) 全面了解病人健康状况,心肺功能,X 光检查(MRI、CT)和各种实验室检结果。 (2) 特殊病人术前准备是否充分。 (3) 手术部位及麻醉方法。 (4) 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5) 根据麻醉方法进行特殊检查。如椎管内阻滞麻醉检查脊柱,全身麻醉注意有无假牙,气 管内插管门齿是否完整,颈部长度和活动度。其它尚有动静脉穿刺的难易、肿瘤对呼吸循环的影 响等。 3. 了解病人的精神状态和对麻醉的要求,部位麻醉必须耐心解释,消除病人恐惧。 4. 根据病人病史和检查结果,决定麻醉方法。 5. 术前准备麻醉所需用具和麻醉机。 6. 麻醉前准备不完善,应有的检查尚未进行或需要复查,以及麻醉有困难或危险时,应于 手术前一日向病房提出,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 任永功 ) 第二节 麻醉记录单记录方法 1. 麻醉记录单包括术前检查,术中记录和术后随访三项内容,均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记录 (术前检查,术中记录每 5~10 分钟记录一次,术后随访术毕后 3 天完成)。 2. 记录应按表中所列项目逐次填写,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力求精确, 文字简明扼要,记录客观详尽,字体工整洁净。 3. 术中抢救病人时,抢救措施,所用药物应详细记录。 4. 麻醉小结应于术毕完成,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其内容包括:麻醉分析,循环与呼吸功能 的变化,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等。 5. 麻醉记录单一式两份(两联复写),一页留在麻醉科存档,一页存放于病人病历保存。 6. 术后随访内容:有无麻醉并发症,治疗经过和疗效,全麻完全苏醒时间,椎管内阻滞, 神经丛阻滞开始出现疼痛时间。术后如有异常表现,记录处理方法。 7. 麻醉记录的具体填写方法可参照《现代麻醉学》有关章节。 ( 任永功 ) 第三节 麻醉前注意事项 1. 手术当日麻醉前必须检查氧气、笑气(氧化亚氮)、吸引器,并正确接通气源。 2. 全身麻醉前应检查麻醉机是否运转正常,麻醉用具齐备。 3. 基础麻醉,静脉全身麻醉必备气管内插管抢救器具。 4. 椎管内阻滞麻醉所用麻醉包,使用前检查消毒日期。 5. 病人进入手术室后首先开放静脉,保证输液通路(小儿不合作者可在基础麻醉下行静脉 穿刺)。 6. 监测血压、脉搏(有条件者应监测心电图、血氧饱和度)后再行麻醉操作。 7. 严格无菌操作,麻醉前施麻醉者应洗净双手,防止交叉感染。 8. 气管内插管或各种穿刺两次以上均未成功者,应由上级医师接手操作,若仍遇困难者应 请示主任协助和指导解决。 9. 凡经术前讨论的疑难重危病人,应按集体讨论意见方案实施麻醉。 10. 凡估计麻醉后可能出现严重呼吸循环障碍(心跳骤停)者,应等主要手术医师,手术室 巡回护士到齐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以便一旦出现意外能即时抢救病人。 ( 任永功 )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2 第四节 基础麻醉 基础麻醉的目的主要是消除病人的精神紧张,为其他麻醉方法创造条件。基础麻醉本身无镇 痛功效,必须配合其他麻醉方法才能施行手术。 【 适应证 】 1. 小儿各种短小手术、体表手术,如切开引流、骨折复位、拆线、外伤缝合、包皮环切手 术等。 2. 帮助小儿实施各种诊断性检查:如 CT 检查及 X 线造影等。 3. 小儿各种部位麻醉及全身麻醉前的辅助麻醉。 【 常用基础麻醉方法 】 1. 氯胺酮基础麻醉。一般按 4~6mg/kg 体重肌肉注射,注射后 3~5 分钟入睡,维持 30 分钟 左右,这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多的方法。遇已开放静脉者,则改用静脉注射,氯胺酮剂量为 1~2mg /kg 体重,维持 15 分钟左右。对于手术时间长者,可加用安定或γ-OH 辅助麻醉。 2. 硫喷妥钠肌肉注射基础麻醉。主要用于 3 个月至 6 岁以内的小儿。一般用 2.5%硫喷妥钠 溶液按 15~20mg/kg 体重肌肉注射,体弱或 3 至 12 个月婴儿,剂量宜减至 10~15mg/kg 体重, 一次总量不能超过 0.5g。用药后一般于 5 分钟左右入睡,维持 45~60 分钟。如果注药 20 分钟后 仍不入睡,可再追加半量。此法由于效果不及氯胺酮,故目前临床上已很少采用。 【 注意事项 】 1. 术前常规禁食、禁饮 6 小时以上。 2. 术前 30 分钟肌肉注射阿托品或东莨菪碱以减少呼吸道分泌物。 3. 准备好急救用品:包括吸引器、氧气、面罩以及气管插管用具等。 4. 密切观察呼吸、血压及心率变化,有条件时用脉搏血氧饱和度仪连续监测。 5. 遇颅内压增高、眼内压增高以及癫痫病人禁用氯胺酮。 6. 凡术前已有呼吸道部分梗阻、哮喘发作史以及 3 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硫喷妥钠。 7. 硫喷妥钠肌肉注射的部位应选择臀部外上方的肌肉深层,禁忌注入皮下,更不能注于坐 骨神经部位。 ( 李少君 ) 第五节 静脉全身麻醉 【 分 类 】 将全麻药注入静脉,经血液循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而产生全身麻醉的方法称为静脉全身麻 醉。根据用药种类不同,可分为单一药物麻醉,方法简易,但总用药量有限制;复合麻醉系采用 2 种以上的静脉麻醉药(包括催眠药、镇痛药和肌松药),充分发挥每一种药物的优点,互补缺点, 用较小剂量达到镇痛记忆消失和肌肉松弛的目的,亦称“平衡麻醉”或“全凭静脉麻醉”。如同 时辅以吸入麻醉,则称为“静吸复合全麻”。 【 基本原则 】 1. 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手术需要选择麻醉药及麻醉方法。 2. 多种麻醉药复合使用时,注意药物之间的互相作用,有机配伍,使正作用相加,副作用 互相减弱或抵消。 3. 应以满足镇痛、睡眠和肌松为目的合理选配药物。 4. 恰当掌握用药量,避免多次或连续用药致积蓄中毒。 5. 静脉全麻期间应保持呼吸道通畅,除短小手术外,应在气管内插管下进行。掌握麻醉深度, 严密观察呼吸和循环情况。 6. 必须常规备好麻醉机、氧气、负压吸引及气管插管器械并检查无误后方可实施麻醉。 7. 麻醉前常规使用颠茄类药物及镇静剂。 【 硫喷妥钠静脉麻醉 】 1. 适应证: (1) 四肢及躯干无需肌松的短小手术;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4 KB 时间:2026-04-14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111111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驾驶执照方能开车,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 辆,严禁酒后开车和不得超载。 (3)运输机械的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应按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相应安全交底操作。 (4)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案和 安全措施。 (5)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 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6)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 (7)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 启动。 (8)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 40℃以上,方可起步。 (9)水温未达到 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10)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 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2)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13)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 (1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前进。 (15)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 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6)使用差变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 (17)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2.载重汽车 (1)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2)不得人货混载。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严禁攀 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3)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时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件”执行。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 乘其他人员。 (4)加挂拖车时,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装置和灯光信号。 3.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2)按规定品种、标号添加液压油,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3)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 内不得有人停留。 (5)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础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 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载人。 (7)车厢顶升后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必须用支撑将车厢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8)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作业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4.拖车组(全挂、半挂) (1)行车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连接良好、可靠。 (2)运输超宽、超长和超高的设备或构件时,应指派有经验的指挥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 (3)拖车组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牢。 (4)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 15°;装 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 25°。 (5)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 应熟悉所指挥的拖车组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要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6)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臂杆必须拆短并降低到低于机棚最高点,臂杆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 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7)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必须制动住,各保险装置要锁牢,车轮或履带应楔牢,并应绑扎牢固。 (8)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上下坡道时,均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免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 (10)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 (11)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组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 5.散装水泥车 (1)装料时,应完全开启前放气阀。加压卸料时,应完全开启后放气阀,并关闭其他阀门。 (2)卸料作业时,空压机应由专人负责,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 (3)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的转速。 (4)在储料罐加压时,安全阀应灵敏可靠,注意压力表的变化。 6.机动翻斗车 (1)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2)如遇雨后泥泞,溶软的沥表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 冲。 (3)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档,低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档滑行。 (4)往基础坑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8)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空档拉紧手制动器。 7.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1)向供水箱注水前,应先关闭贮气筒与水箱间的截止阀,打开排气阀,待箱内气压消失后,方可开 启箱盖。 (2)启动前,检查搅拌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液压油箱的油标应在规定范围。 (3)启动后,应先将操纵杆放在“卸料”位置,卸去搅拌筒内积水。 (4)装料时,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4-28 价格:¥2.00
1.1 市政工程操作人员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 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 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 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 严禁穿拖鞋。 11.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 高处等作业。 12. 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 防护用品。 13.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 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4.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 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5.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6.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 下进行作业。 17.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18.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9. 对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0. 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21. 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22.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3. 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 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2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5.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6.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27.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 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亡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 进行抢救。 1.2 壮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人工挖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 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 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 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4)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5)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 50m。 (6) 槽深大于 2.5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 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 小于 0.5m;槽上堆土应距槽边 1m 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 防井等设施 Z。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 在槽内休息。 (8)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 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9)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 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10)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11)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 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2)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 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 置,并向上级报告。 (13) 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 内不得有其他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 套。 (14)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2. 人工回填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4) 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 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5)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 (6) 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 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 用力均匀。 (7) 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 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夯机 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 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8) 蛙式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 (9)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 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 (10) 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 (11) 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的非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 3. 人工搬运材料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并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 品;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3) 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 应比小车宽 1m,且不小于 1.5m,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 (4) 运输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 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 一致,起落应呼应。 (5)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 2 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6) 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 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 (7) 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 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 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 10m。 (8) 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 1.5m。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 3 层。 (9) 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 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0)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物料;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 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1)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按顺序逐层取运;堆放时,垫板应平稳、牢固,按层码垛 整齐,高度不得超过 10 袋。 (12) 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需在马道上作业时, 马道应设防滑条和防护栏杆。 (13) 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沙石料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向搅拌机 料斗内倒水泥时,脚不得蹬在料斗上。 (14) 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卸车时 严禁扬把倒料。 (15) 运输石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输块石宜用自卸车,人工卸料时,必须确认车箱内块石无滚落危险后,方可打开 车帮卸车;汽车运输石料时,石料不应高出槽帮,车槽内不得乘人。 2) 用手推车运料时,应平稳装卸,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拉 车的绊绳不得短于 3m,下坡时拉车人应在车后拉绳;卸车时,车前不得有人。 3) 用手推车推运石料时,应稳步前进,在平道上两车前后间距应不小于 2m,在坡道上 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小于 10m。 4) 使用手推车在脚手架上推运石料时,必须人工搬卸,不得倾倒。 5) 人工搬运石料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自石垛搬运石块时,必须自垛 顶向下按 45°角逐层进行。 6) 小翻斗车运块石装车前,应检查并确认车头挂钩牢固;装车人员应相互配合;行进 中两车前后间距平道上不得小于 7m,坡道上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 15m;槽边卸 料时,必须距槽边 1m 设置挡掩,沟槽下方不得有人。 7) 垂直运输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吊具、吊笼、吊斗、绳索等牢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 号工的指挥。 8) 自槽上向槽内卸块石时,下方区域内严禁有人。 (16)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应及时清扫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 境整洁。 (17) 运输管子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2) 装运管子时,绳索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 可松绳卸管。 3) 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1.1 市政工程操作人员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 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 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 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 严禁穿拖鞋。 11.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 高处等作业。 12. 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 防护用品。 13.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 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4.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 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5.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6.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 下进行作业。 17.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18.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9. 对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0. 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21. 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22.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3. 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 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2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5.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6.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27.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 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亡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 进行抢救。 1.2 壮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人工挖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 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 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 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4)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5)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 50m。 (6) 槽深大于 2.5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 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 小于 0.5m;槽上堆土应距槽边 1m 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 防井等设施 Z。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 在槽内休息。 (8)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 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9)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 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10)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11)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 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2)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 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 置,并向上级报告。 (13) 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 内不得有其他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 套。 (14)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2. 人工回填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4) 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 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5)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 (6) 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 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 用力均匀。 (7) 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 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夯机 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 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8) 蛙式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 (9)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 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 (10) 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 (11) 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的非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 3. 人工搬运材料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并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 品;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3) 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 应比小车宽 1m,且不小于 1.5m,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 (4) 运输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 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 一致,起落应呼应。 (5)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 2 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6) 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 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 (7) 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 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 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 10m。 (8) 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 1.5m。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 3 层。 (9) 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 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0)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物料;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 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1)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按顺序逐层取运;堆放时,垫板应平稳、牢固,按层码垛 整齐,高度不得超过 10 袋。 (12) 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需在马道上作业时, 马道应设防滑条和防护栏杆。 (13) 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沙石料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向搅拌机 料斗内倒水泥时,脚不得蹬在料斗上。 (14) 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卸车时 严禁扬把倒料。 (15) 运输石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输块石宜用自卸车,人工卸料时,必须确认车箱内块石无滚落危险后,方可打开 车帮卸车;汽车运输石料时,石料不应高出槽帮,车槽内不得乘人。 2) 用手推车运料时,应平稳装卸,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拉 车的绊绳不得短于 3m,下坡时拉车人应在车后拉绳;卸车时,车前不得有人。 3) 用手推车推运石料时,应稳步前进,在平道上两车前后间距应不小于 2m,在坡道上 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小于 10m。 4) 使用手推车在脚手架上推运石料时,必须人工搬卸,不得倾倒。 5) 人工搬运石料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自石垛搬运石块时,必须自垛 顶向下按 45°角逐层进行。 6) 小翻斗车运块石装车前,应检查并确认车头挂钩牢固;装车人员应相互配合;行进 中两车前后间距平道上不得小于 7m,坡道上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 15m;槽边卸 料时,必须距槽边 1m 设置挡掩,沟槽下方不得有人。 7) 垂直运输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吊具、吊笼、吊斗、绳索等牢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 号工的指挥。 8) 自槽上向槽内卸块石时,下方区域内严禁有人。 (16)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应及时清扫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 境整洁。 (17) 运输管子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2) 装运管子时,绳索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 可松绳卸管。 3) 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7 KB 时间:2026-06-0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