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18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9611项,搜索耗时:0.0133秒。

安全管理资料-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的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8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8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8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8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的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第(1)道附墙 安装、顶升 工种 安装拆卸 工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专项方案里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的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3、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操作 工种 司机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 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二、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三、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上机。 四、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 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 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七、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 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九、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十、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十一、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二、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三、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 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十四、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五、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六、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 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十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 使重物降到地面。 二十一、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 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 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3m 处。 二十三、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 高空指示灯。 二十四、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塔吊操作规程及“十不吊”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8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8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 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 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 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应设 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撑杆 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 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 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 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 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 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 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 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用时, 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 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 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 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 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 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 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 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行下 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 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 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 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底端 2~3m 处。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花山万科热橙二期四组团项目部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4、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 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塔机概况 1、本合同的塔机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塔式起重机,由甲方向乙方承租。 2、塔机具体情况描述如下表: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租金/月 备注 租赁期限暂按 月计算 合计暂定金额(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备注: 3、乙方出租的塔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确保塔机根据甲方工地需要达到高度 米、臂长 米;超过此高度,需要增加的设施设备和附件费用另行计算。 4、不得提供使用年限超过 7 年的塔机。 4、关于塔机的其他约定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月。 2、起租日期从乙方将塔机安装调试完毕,且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以现场签单为准)的第 二天开始计算,退租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日期为准。 3、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未到现场清退塔机的,视为塔机已清退,塔机的毁损灭失风险由 乙方承担。 4、关于租期的其他约定: 三、塔机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塔机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塔机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 方。甲方不因此丧失塔机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塔机所有权后要求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 用塔机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产生租金的 1/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 损失。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塔机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塔机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 使甲方丧失塔机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产生租金的 1/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塔机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塔机使用地点。 五、塔机的交付 1、乙方应当交付质量合格的机械设备。 2、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签收送货单,他人签收行为对甲方一律无效,视为未收到塔机,责任由乙 方自行承担。 六、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 种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月,支付时间为每月 号,最后一月不足一 月的租金按日计算(月租金除以当月天数为日租金)。(本租金 含税,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税金需按租金 额的 %另外支付)。 (2)其他支付租金的方式: 。 2、塔机进退场费 元/台,由 方负担。塔机进退场费包括塔机安装费、顶升费、拆卸费、配 件费、运输费、吊车费、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及检验验收费等费用。塔机进退场费的支付方式: 3、乙方每台设备安排操作人员 名,工资由 支付,每人 元/月(含伙食费、加班费),操 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满足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操作人员工资支付方式: 4、如甲方需开具发票,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提供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乙方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否则因此造成甲方受政府部门处罚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塔机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乙方负责塔机的进场安装,安装过程中应当配备具有专门操作技能的人员。 2、租赁期限内,乙方派工作人员 人,负责协助甲方对塔机的日常使用操作。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塔机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塔机的正常使用,其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 自行负担。 4、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 。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保证塔机安全运转,塔机司机和信号指挥工必须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 关技术规范。 (一)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塔机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塔机使用权的请求。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塔机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的符合使用目的合理 要求,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3、甲方负责提供塔机搭建的场地,保证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提供塔机日常使用所必须的用电。 4、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派遣的塔机操作员日常生活和住宿,包括用水用电。 5、负责配备塔机专用电箱,将电源引至塔机位置,并负责配合乙方埋设接地线两处,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 姆,在塔机工作变幅范围及以外 20 米内不准有高低压裸露电线,如情况特殊由甲方搭设安全防护棚并负责安全 监护。 6、每月保证不少于两天的塔机维修、保养时间,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需进行积极配合,经常进行自 行检查,确保塔身垂直度,保证塔机达到安全技术使用要求。 7、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塔机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甲方负责赔偿。 8、严禁甲方非专业人员上塔私自操作、自行修理和调整元器件,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9、甲方有权清退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接受调度和指挥的操作人员,乙方不得有异议。 (二)乙方: 1、负责向甲方提供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塔机,外观必须整洁美观,喷涂新漆。提供该塔机生产厂家 的生产许可证及安拆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塔机租赁资质,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机械设备检验报告和塔机技术性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建筑企业负责人安全测试试卷A

企业负责人安全知识测试 A 卷(建筑) 单位: 姓名: 职务: 一、选择题(共 20 小题,每题 2 分,合计 40 分) 1、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 )”的安全生产工 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A、综合整治 B、综合治理 C、共同治理 D、全员参与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 C )依法对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项目负责人 B、部门安全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D、施工负责人 3、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 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 C )、失职追责”。 A、齐抓共管 B、一岗多责 C、一岗双责 D、一岗一责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 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 不少于()人;一级资质不少于(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人。( B ) A、 5 3 2 B、6 4 3 C、4 2 1 D、5 4 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375 号)规定, 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 办理( B ),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A、意外商业保险 B、意外伤害保险 C、意外轻伤保险 D、意外工伤保险 6、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建立( C )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 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A、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B、行政主管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 D、建设单位 7、新《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共 7 项,下面哪一项不属于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D ) A、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D、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施工单位的( C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技术负责人 B、安全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D、质量负责人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 全事故( C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应急救援制度 B、应急救援日志 C、应急救援预案 D、应急救援手册 10、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各类上岗证的初审、复审培训,三级 教育、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其中三级教育包括那三级:( A )。 A、公司、项目、班组 B、部门、项目、班组 C、公司、部门、工人 D、项目、班组、工人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论是否达到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 C )。 A、警告处分 B、警示教育 C、撤职处分 D、刑事处罚 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在( B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2 B、1 C、3 D、4 13、《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具 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C )。 A、安全作业培训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C、专业技能和水平 14、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因当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 C )责任。 A、经济 B、质量 C、连带 D、法律 1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生 产安全事故依据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 A )。 A、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B、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伤事故、一般事故 C、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轻伤事故 D、重大事故、重伤事故、一般事故、轻伤事故 16、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分包 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C )、法人授权委托 书等,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协议中明确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权 责。 A、经营许可证 B、生产许可证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施工许可证 1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B )。 A、安全使用标志 B、安全警示标志 C、安全合格标志 D、安全指示牌 1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包单位应当股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 D )。 A、全部责任 B、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C、一般责任 D、主要责任 19、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建筑工程( B )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A、地基基础工程 B、主体结构 C、装修工程 D、一半以上工程量 2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 C)对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A、分包单位 B、建设单位 C、总承包单位 D、监理单位 二、判断题(共 10 小题,每题 2 分,合计 20 分,对的打“√”,错的打“x”)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 汰制度。(√) 2、自学提高方法属于安全教育培训方法(x) 3、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责任人依法追究经济责任。(x) 4、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 (√) 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 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 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 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x)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 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属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 全生产工作职责。(x) 10、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简答题(共 2 小题,第 1 小题 15 分,第 2 小题 25,合计 40 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什么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4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AQ2.4.1 工程名称:绿茵豪苑(一期) 施工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序 号 分 部 ( 分 项 )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名 称 交底人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 班组(人) 备 注 1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冯肇池、 江锦华、林景汉 2007.3.4 塔吊班(8 人) 1#、2#、3#、 4#、5# 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3.8 塔吊班(6 人) 3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3.19 塔吊班(14 人) 4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3.20 铁工班(25 人) 5 钢筋切断机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3.20 铁工班(15 人) 6 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3.20 砼工班(30 人) 7 砂浆拌和机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3.22 瓦工班(4 人) 8 搅拌机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3.22 砼工班(5 人) 9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1 塔吊班(3 人) 10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2 直螺纹(2 人) 11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2 木工班(13 人) 12 人工挖孔桩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15 桩队(2 人) 13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20 架子工(5 人) 14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28 木工班(12 人) 15 高支模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28 木工班(12 人) 16 高支模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28 木工班(13 人) 17 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4.29 砼工班(12 人) 18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2 电工班(5 人) 19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5 铁工班(19 人) 20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5 木工班(7 人) 21 高支模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8 木工班(7 人) 22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8 木工班(7 人) 23 高支模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12 木工班(12 人) 24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12 木工班(12 人) 25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13 塔吊安装、拆卸 班(4 人) 序 号 分 部 ( 分 项 )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名 称 交底人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 班组(人) 备 注 26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5.22 架子班(14 人) 27 拆除模板支架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6.6 木工班(5 人) 28 人工挖孔桩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6.6 专业桩队(2 人) 29 拆除模板支架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6.6 木工班(5 人) 30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6.8 架子班(7 人) 31 高支模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6.8 木工班(8 人) 32 拆除模板支架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6.12 木工班(6 人) 33 拆除模板支架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6.14 木工班(8 人) 34 拆除模板支架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7.2 木工班(7 人) 35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7.9 人货梯安装拆卸 (3 人) 36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7.18 塔吊班(5 人) 37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7.19 铁工班(8 人) 38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7.25 架子工(29 人) 39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操作安全 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8.3 人货梯班(4 人) 40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8.8 塔吊安装、拆卸 (5 人) 41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操作安全 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8.18 井架安装、拆卸 (4 人) 42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 术交底 肖仁忠 2007.8.19 人货梯班(10 人) 43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8.20 人货梯安装、拆 卸班(3 人) 44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9.2 人货梯安装、拆 卸班(3 人) 45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操作安全 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9.4 井架班(2 人) 46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9.19 塔吊安装、拆卸 (6 人) 47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9.20 人货梯安装、拆 卸班(3 人) 48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9.30 塔吊安装、拆卸 (5 人) 49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操作安全 技术交底 冯肇池 2007.10.4 人货梯顶升安装 (2 人) 50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0.10 塔吊安装、拆卸 (6 人) 序 号 分 部 ( 分 项 )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名 称 交底人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 班组(人) 备 注 51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0.10 架子班(10 人) 52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冯肇池 2007.10.17 焊工(2 人) 53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0.26 塔吊安装、拆卸 (5 人) 54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0.31 人货梯安装、拆 卸班(3 人) 55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何耀炳、吴锦锡 2007.11.8 塔吊班(16 人) 56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1.15 塔吊安装、拆卸 (6 人) 57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1.20 电工班(16 人) 58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操作安全 技术交底 何耀炳、肖仁忠、 冯肇池、莫登发 2007.11.21 人货梯班(14 人) 59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1.22 人货梯安装、拆 卸班(2 人) 60 砌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1.25 瓦工班(11 人) 61 砌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1.30 瓦工班(36 人) 62 砌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5 瓦工班(21 人) 63 外墙装饰抹灰贴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6 瓦工(17 人) 64 外墙装饰抹灰贴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7 瓦工(11 人) 65 外墙装饰抹灰贴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8 瓦工(18 人) 66 外墙装饰抹灰贴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8 瓦工(16 人) 67 外墙装饰抹灰贴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8 瓦工(12 人) 68 砌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8 瓦工班(21 人) 69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1 架子工(16 人) 70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5 架子工(12 人) 71 砌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5 瓦工班(13 人) 72 生活水池浇筑和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5 砼工班(10 人) 73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6 铁工班(20 人) 74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6 铁工班(10 人) 75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6 铁工班(14 人) 76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18 人货梯安装、拆 卸班(2 人) 77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肖仁忠 2007.12.21 木工班(24 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9 KB 时间:2026-04-28 价格:¥2.00

建筑企业负责人安全测试试卷A

企业负责人安全知识测试 A 卷(建筑) 单位: 姓名: 职务: 一、选择题(共 20 小题,每题 2 分,合计 40 分) 1、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 )”的安全生产工 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A、综合整治 B、综合治理 C、共同治理 D、全员参与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 C )依法对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项目负责人 B、部门安全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D、施工负责人 3、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 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 C )、失职追责”。 A、齐抓共管 B、一岗多责 C、一岗双责 D、一岗一责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 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 不少于()人;一级资质不少于(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人。( B ) A、 5 3 2 B、6 4 3 C、4 2 1 D、5 4 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375 号)规定, 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 办理( B ),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A、意外商业保险 B、意外伤害保险 C、意外轻伤保险 D、意外工伤保险 6、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建立( C )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 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A、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B、行政主管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 D、建设单位 7、新《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共 7 项,下面哪一项不属于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D ) A、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D、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施工单位的( C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技术负责人 B、安全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D、质量负责人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 全事故( C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应急救援制度 B、应急救援日志 C、应急救援预案 D、应急救援手册 10、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各类上岗证的初审、复审培训,三级 教育、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其中三级教育包括那三级:( A )。 A、公司、项目、班组 B、部门、项目、班组 C、公司、部门、工人 D、项目、班组、工人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论是否达到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 C )。 A、警告处分 B、警示教育 C、撤职处分 D、刑事处罚 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在( B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2 B、1 C、3 D、4 13、《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具 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C )。 A、安全作业培训 B、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C、专业技能和水平 14、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因当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 C )责任。 A、经济 B、质量 C、连带 D、法律 1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生 产安全事故依据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 A )。 A、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B、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伤事故、一般事故 C、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轻伤事故 D、重大事故、重伤事故、一般事故、轻伤事故 16、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分包 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C )、法人授权委托 书等,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协议中明确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权 责。 A、经营许可证 B、生产许可证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施工许可证 1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B )。 A、安全使用标志 B、安全警示标志 C、安全合格标志 D、安全指示牌 1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包单位应当股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 D )。 A、全部责任 B、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C、一般责任 D、主要责任 19、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建筑工程( B )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A、地基基础工程 B、主体结构 C、装修工程 D、一半以上工程量 2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 C)对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A、分包单位 B、建设单位 C、总承包单位 D、监理单位 二、判断题(共 10 小题,每题 2 分,合计 20 分,对的打“√”,错的打“x”)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 汰制度。(√) 2、自学提高方法属于安全教育培训方法(x) 3、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责任人依法追究经济责任。(x) 4、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 (√) 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 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 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 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x)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 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属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 全生产工作职责。(x) 10、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简答题(共 2 小题,第 1 小题 15 分,第 2 小题 25,合计 40 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什么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4 KB 时间:2026-05-04 价格:¥2.00

机械工具操作安全交底-塔吊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 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 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晕厥极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 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 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它物 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 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4)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5)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KV 以下 1--15 20--40 60--100 220 方向最近距离/m 允许 沿输电导线垂直 1.5 3 4 5 6 方向最近距离/m 允许 沿输电导线水平 1 1.5 2 4 6 (6)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 信号不明。 2) 吊装物下方有人。 3) 斜拉斜牵物。 4) 散物捆扎不牢。 5) 吊装物上站人 6) 零碎物无容器。 7) 吊装物质量不明 8) 吊索不符合规定。 9)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10) 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11)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7)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 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 业区 (8) 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2 基本安全操作: (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 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 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横;对于易猾、易滚或超长货物 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 得过高;起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 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 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滑、易滚、易散的 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 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 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 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滚、易损、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 可使用 3 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索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2)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碰撞。 (3)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4)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横。 (5)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 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6)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使用。 (7) 刚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8-10 4 吊索具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 6。37 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 20 倍,且不得小于 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 强度的 70%计算。 (3)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锁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 45 度。 (5)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尺寸的 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 寸增大 15%、扭转变形超过 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 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轴心磨损达原尺 寸的 5%时应报废心轴。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 钢丝绳直径减少 7%--10%。、 (3)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是 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 40%以 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 挤出以及短股等现象。 (6)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交底人签字: 作业班长 操作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大全(土建部分100多个个)

0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小区二期 6#楼 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工程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1、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 小线 20 号铅丝等。 2、作业条件: (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 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 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 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 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 50cm,然后再开挖。 (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二、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分层开挖 修整槽边 清底 2、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 可不放破,不加支撑。 ①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m; ②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 ③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 m ④ 坚硬的粘土—2.0 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 5 m 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 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 1-1 的规 定。 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 挖。 技 术 负 责 人 交底人 接受人 1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小区二期 6#楼 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010102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项次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50 1:0.67 1:0.75 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1)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2)开挖各种槽坑: a、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 60㎝为宜,从开挖端 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 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b、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 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底标高上返 50 ㎝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c、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 按坡度做出坡度线,每隔 3 米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 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 80㎝左右的倒土台。 d、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 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4、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底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 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 50㎝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超出距槽底 50㎝标 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 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拒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5、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 保护。 技 术 负 责 人 交底人 接受人 2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小区二期 6#楼 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010103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工程 交底内容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 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 0.8 米以外,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在柱基周围、墙基 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6、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 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7、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 设置 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提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 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8、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 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 0.3 米。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 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 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 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表 1—2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标高 +10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四、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 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 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技 术 负 责 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31 KB 时间:2026-05-14 价格:¥2.00

机械工具操作安全交底-电焊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 3-6-2 分项工程名称 电焊设备操作 安全技术交底 部位 北面办公室 数量 货架 30 个 负责部门 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 电焊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 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雨、雪、风力六级经上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后应清除积水后 方可作业。 3.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5. 使用电焊设备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操作: (1) 电焊设备的安装、修理和检查必须由电工进行。焊机和线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 通知电工修理。 (2)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导线绝缘必须良好。 (3) 使用交流电焊机作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操作:多台焊机接线时三相负载应平衡,初级线上必 须有开关及熔断保护器。电焊机应绝缘良好。焊接变压器的一次线圈绕组与二次线圈绕组之间、 绕组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1MΩ。电焊机必须安装一、二次线接线保护罩。电焊机的 工作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应超载运行。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超 A 级 60℃、B 级 80℃ 时必须停止运转。 (4) 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5) 电焊机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长度不得大于 5m。 (6) 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 焊机应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 20cm,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7) 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8)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电焊机的保护接零线。 (9) 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 空载电压不得超过 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 80V。 (10) 电焊机焊接电缆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要求选用。电缆外皮必须 安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1MΩ。焊接电缆线长度不得大于 30m。 交底人签字 作业班组长签字 操作人员签 字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 3-6-2 分项工程名称 电焊设备操作 安全技术交底 部位 北面办公室 数量 货架 30 个 负责部门 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 电焊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1)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必须放在防雨的闸箱内, 装在便于操作之处,并留有安全通道。 (12)严禁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焊接中途突然停电,必须立即 切断电源。 (13)使用硅整流电焊机作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操作:使用硅整流电焊机时,必须开户风扇,运转中 应无异响,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应正常清洁硅流器及各部件,清洁工作在关机断电后进行。 6.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焊丝的进给机构、电源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经及冷却水循环系统 圴应合乎要求。 7.使用对焊机作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操作: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正常后方 可施焊。 (2) 对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 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 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3)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级,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 40℃ (4)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 8.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钳与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2)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3)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4)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5)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6)焊接电缆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的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14.焊接电缆接头应用铜导体,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可靠。 交底人签字 作业班组长签字 操作人员签 字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5-30 价格:¥2.00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土建技术交底大全

1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小区二期 6#楼 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工程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1、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 小线 20 号铅丝等。 2、作业条件: (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 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 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 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 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 50cm,然后再开挖。 (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二、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分层开挖 修整槽边 清底 2、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 可不放破,不加支撑。 ①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m; ②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 ③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 m ④ 坚硬的粘土—2.0 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 5 m 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 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 1-1 的规 定。 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 挖。 技 术 负 责 人 交底人 接受人 2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小区二期 6#楼 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010102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项次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50 1:0.67 1:0.75 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1)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2)开挖各种槽坑: a、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 60㎝为宜,从开挖端 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 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b、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 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底标高上返 50 ㎝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c、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 按坡度做出坡度线,每隔 3 米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 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 80㎝左右的倒土台。 d、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 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4、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底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 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 50㎝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超出距槽底 50㎝标 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 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拒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5、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 保护。 技 术 负 责 人 交底人 接受人 3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小区二期 6#楼 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010103 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工程 交底内容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 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 0.8 米以外,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在柱基周围、墙基 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6、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 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7、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 设置 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提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 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8、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 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 0.3 米。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 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 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 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表 1—2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标高 +10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四、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 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 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技 术 负 责 人 交底人 接受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1 KB 时间:2026-05-31 价格:¥2.00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材料安全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 3-6-2 分项工程名 称 架子工 部位 八层以上、十四层 以下脚手架 数 量 2970、5 ㎡ 负责部门 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 一、脚手架材料安全技术交底 1. 安全网要求:宽度不得小于 3m,长度不得大于 6m,网眼 5㎝左右但不得大于 10㎝。必须使用维伦、 棉纶、尼龙等材料编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网、 小眼网(密目安全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2. 脚手架钢管要求:采用Ф48×3.5 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 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每根脚手架钢 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 25㎏。 3. 扣件要求: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 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二、架子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登高作业人员(架子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患 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非架子工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人员。风、 雨、雪后应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使用。 3. 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 设方法,明确分工,由一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4. 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应符合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交底,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5. 支架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扣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包括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 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6.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 3 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严禁擅自拆 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 7.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众指挥,协调配合。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 无杂物。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8.严禁赤脚、穿拖鞋在、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后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 护用品,必须系安全带,着装灵便,穿防滑鞋。作业时精力集中,团结合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 9.架子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搭、 使用。 (2)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3)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运输管 固定在脚手架上。 (4)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 3.6 米,垂直距离不得大于 3.6m. (5)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 安全因素的架子。 10.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 责人汇报。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措施。 11.脚手架要结合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和不安全隐 患,确保架子稳定。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 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 15㎜。 (2)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1.8m。 (3)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4) 脚手架必须设置扫地杆。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处的立杆上。 (5)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 合下列要求: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 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各接头中心至节点的距离不宜 大于步距 1/3;搭接长度不一小于 1m,应采用不小于 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 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 2.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要求确定。每道剪刀撑跨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小于 6m, 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 40°~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撑与地面的倾角 a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n 7 6 0 (2)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要求。 (3) 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层至顶 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 15m。 (4)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选转扣件固定在之相交的横向水平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 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 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搭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将外径 48mm 与 51mm 的钢管混用。 (2) 封闭型架子的同一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固定。 (3) 开始搭设立柱时,至少每隔 5m 设置一根临时抛撑,架子达到稳定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抛撑。 (4) 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应错开设置,不应在同一高度内。 (5)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得小于 40N·m,且不得大于 65N·m。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检查。 四、脚手架拆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拆除前应勘察周围环境和脚手架情况,根据技术交底要求和作业条件制定拆除措施,明确分工。 2. 应随拆随及时清运脚手架材料,并分类堆放。运料人员必须与拆除人员协调配合。 3. 连墙杆应随架子逐层拆除。架子在施工期间变形过大或连墙杆缺少、受力不均时,应在拆除先 做必要的加固或补设临时拉结点,确保拆除时架子的稳定。 4. 拆杆放杆时,必须由 2~3 人协同操作。拆顺水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转向,得到下方人员 的通知后再放手,严禁向下抛扔。 5、 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拆除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6、 拆除临近高压线的脚手架,必须满足所规定的最小的安全距离。 7 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不符合要求的部位,严禁踩在松动的杆件上。 8 架子的拆除程序,与搭设程序相反,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 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再次依拆剪刀撑上部绑扣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斜撑杆以前,必须 绑好临时斜支撑。严禁用推、拉方法拆除脚手架。 9 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10 暂停拆除时,必须检查作业范围内未拆除部分的架子,确认稳定可离开现场。 交底人签字 作 业 班 组 长 签 字 操 作 人 员 签 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6-06-12 价格:¥2.00

机械工具操作安全交底-常用超重、吊装、拖运安全技术交底示例

常用超重、吊装、拖运安全技术交底 一、垂直运输架、吊盘装置技术交底 垂直运输架担负着脚手架上施工人员、工具和材料的垂直运输任务。目前使用的有:井架、 龙门架、独杆提升架等。井架和龙门架的吊盘均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防止吊盘在运行中和 停车装、卸料时发生严重事故,吊盘安全装置有: 1、吊盘停车安全装置是防止吊盘在装、卸料时卷扬机制动失灵而产生跌落事故的一种装 置,有安全支杠和安全挂钩两种形式。目前普遍使用的是安全支杠装置,它由安全杠和安全 卡两部分组成。安全卡还具有使装料、卸料平稳、方便的作用。为确保安全生产,卷扬机的 制动器和吊盘停车安全支杠应联合使用,同时还应注意统一指挥升降。 2、吊盘钢丝绳的安全装置是由无缝钢管内装钢制的可伸缩“舌头”组成。它的作用是在 吊盘纲丝绳断后的瞬间将“舌头”弹出管内,搁在井架或龙门架的横杆上,以保证吊盘不致 往下跌落。 二、扬机安全技术交底 1、建筑施工中卷扬机的安装多为临时安装,利用机座上的预留孔或用钢丝绳盘绕机座固 定在地锚上。机座后部加放压铁,确保卷扬机在作业时不发生滑动、位移、倾覆现象。 2、钢丝绳出头应从下方引出,卷筒中心应与前面的第一个导向滑轮中心线垂直,第一个 导向滑轮不准使用开口滑轮,滑轮应用地锚固定,不准绑在垂直运输架上。 3、滑轮距卷扬机至少保持 8~12 米,超过 3 吨的卷扬机应大于 15 米。钢丝绳绕到卷筒 两端,其倾角不准超过 1.5 度~2 度。 4、为确保安全,起吊重物处于最低位置时,钢丝绳不应从卷筒上全部放出,除压板固定 的圈数外,至少还应留有 3 圈安全圈。 5、安装卷扬机应选择地势稍高、视野良好、地基坚实的地方。室外安装的卷扬机,应有 防雨、防砸措施。一般是搭设简易工棚,工棚搭好后,应保证机手能看到被吊物件的起、落 情况和地点。 6、卷扬机的电气控制系统要设在司机身边。保证设置要可靠有效,以防触电。 7、卷扬机的司机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机定人。操作前应进行试车,要检 查制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连接紧固件是否有松动,工作条件及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确 认无误后方准开车。 8、卷扬机严禁超载运行,运行时钢丝绳不准拖地。通过通道时,应加保护装置,不准人 踩、车压,严禁人员跨越正在运行的钢丝绳。 9、埋设地锚应注意事项: 10、埋设地锚应根据缆绳拉力进行必要的计算,并考虑相应的安全系数,使其具有足够 的锚固力。根据计算和埋设条件,选择地锚的规格和型式。 11、地锚只允许在规定和方向受力,生根钢丝绳的方向应尽量和地锚受力方向一致。 12、地锚要埋设在干燥的地方,防止雨水浸泡。 13、严禁使用虫蛀、腐朽、裂缝等木材做地锚。 14、严禁利用现场不稳固的物体、电线杆、生产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及不明吨位的构筑 物代替地锚。 15、地锚在使用过程中要指派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尢其是雨后更要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16、各种桅杆安全技术交底 各种桅杆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一般要求 18、各种桅杆应在设计核定的范围内使用。 19、各种桅杆组装后,必须经过静荷载和动荷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0、搬运桅杆料时,应缓起轻放,不扔不摔,合理搁置。两人以上搬运时,左右肩和步 调应一致,谨防夹手和砸脚。 21、组装桅杆时,应用芒刺对孔,严禁用手指或螺丝等代替。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尽 量用呆板手,并且用力要适当。 22、缆风跨越马路时,其架设高度应不小于 7 米。缆风与高压线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连接应用卸甲,与地锚连接应用轧头,缆风数量 按设计规定。 23、地锚应经计算。严禁利用树木和电杆。如确须利用柱子等时,应经验算并征得有关 部门同意,并应在雨后、化冻和试吊时派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桅杆行走道路必须坚坦坚实,地面无积水,地下无孔洞,并有足够的地耐力。在楼板上使用时, 楼板应经验算,必要时进行加固。 24、桅杆行走时,桅杆应稍向前倾,相邻缆风必须交错移位,180°范围内的缆风严禁同 时松开。桅杆在架空跳板上行走时,应将跳板可靠固定。 25、各种桅杆在使用前,必须把桅杆脚合理固定。 26、严禁操作人员在伸臂上汇缆风,起落能左右转向的伸臂滑轮组,其两端应采用双向 接头。 27、独脚桅杆 28、独脚桅杆的允许倾斜度,一般应不大于桅杆长度与水平投影比例的 5∶1。 29、定点使用的独脚桅杆,至少设六根缆风,移动使用的桅杆,缆风至少在八根以上。 30、悬臂式桅杆 31、悬臂式的桅杆,其主杆必须垂直。带有背弓的悬臂式桅杆,主杆背弓必须按要求拉设, 严禁在不拉背弓情况下使用。 32、桅杆转向时,应做到由慢到快,再由快到慢,缓起轻刹。 33、桅杆在接近满载时,一般应先转向,后降落悬臂,以免造成主杆扭曲。 34、人字桅杆 35、人字桅杆两杆应等长等强,两杆夹角应不大于 30°,跨档应相对固定。 36、缆风应前设两根,后设三根。须旁吊侧提时,必须相应增设旁缆风。 37、人字桅杆移动时,两腿速度应一致,谨防撕档或扭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5 KB 时间:2026-06-1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