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86]机生字 76 号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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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 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置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 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监局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工商 《公司法》第7条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 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 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 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 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 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监局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 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1、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 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 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 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 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 一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安 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 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建立合格承包商 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 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风险抵押金存储或 安全责任险购买情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 定 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帐 安全设备设施维护 、保养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 帐 安全设备设施管 理档案台帐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用 风险抵押金存储 或安全责任险购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 入 应急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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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验收报告 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 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安全设施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公司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法》 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安监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十人 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 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 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 面责任。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仓库 保管守卫制度、防火;3)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度;4)事故应急救援与 事故报告制度;5)买卖合同管理制度;6)产品流向登记制度;7)产品检验 验收制度;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10) 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2)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3)“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 管理制度;1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 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 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17)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18)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经营(批 发)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经 营(批发)许 可证 验收报告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 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 规程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基础管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 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 须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 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四新”教 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 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 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仓库 保管守卫制度、防火;3)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度;4)事故应急救援与 事故报告制度;5)买卖合同管理制度;6)产品流向登记制度;7)产品检验 验收制度;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10) 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2)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3)“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 管理制度;1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 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 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17)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18)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包括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 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录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 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 规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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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 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监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 本规范》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 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 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 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 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 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 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 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 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 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 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 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 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 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 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重大危险源 档案 重大危险源 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评估后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 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重 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4)检测及监控措施;5)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6)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7)重大危险源的其 他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 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 况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 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 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 。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 安全培训档 案 事故管理档 案台帐 安全设备设 施维护、保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 用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事故管理档 案台帐 安全设备设 施管理档案 安全协议书 安全费用使 用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 入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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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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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 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 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 2012年第55号令 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 国家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公安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委员会或 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 委员会或 领导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 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单 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落实。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 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 、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 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 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 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 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 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 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 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 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 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出入库管理、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 、销售流向登记、销售记录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等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 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 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2〕79号)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 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附件 1 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组织机构 (20 分) 1、企业应建立“两个体系”建设组 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 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 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 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两 个体系”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 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应履行 的职责,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增加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相 关职责。 3、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工作目 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 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两个体系”建设 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 2、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组成人 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 2 分;企业主要负责 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扣 5 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 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职责 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扣 5 分。 “两 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实施时间、责任人 与分工、工作任务等,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 未履行“两个体系”建设职责的,每人次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两个体系”组织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 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 人员相关职责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文件: 下发的正式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 查阅“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 对照实际实施情况。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 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两个 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应履行的主 要职责。 20 全员培训 (20 分) 1、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 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关 奖惩等。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行 “两个体系”建设的培训,培训内容 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3、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考 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企业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或计划 不具体的,扣 5 分。 2、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无教材 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扣 5 分 3、未对全员进行“两个体系”建设培训,缺少部 门/岗位的一项扣 2 分。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闭卷考试的,扣 5 分。 否决项: 抽查 10%的相关岗位人员,5 人及以上未掌握企 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验收评定不予通 过。 查资料: 1、 培训计划。 2、 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 抽查问询: 抽查、问询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 否掌握“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 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隐患排 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 方法等。 基本 要求 (80 分) 体系文件 (20 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两个体系”建 设标准要求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 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 1、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企业实 查资料: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 件文本。 2、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有可操作性,并传达至各部门/岗 位。 际、不具有可操作性,未明确责任部门、职责、 工作内容,一项内容不符合扣 2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到各部 门/岗位,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 2 分。 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 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责任考核 (20 分) 1、企业应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 核奖惩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奖惩 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 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 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 薪酬相挂钩。 2、应落实“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 度,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予以 奖惩。 1、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的,扣 5 分。 2、未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落实奖惩的,一 项不符合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或未有 效落实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资料: 1、“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2、“两个体系”考核奖惩记录,相关 财务文件。 风险点排查、确 定(30 分) 1、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 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 2、设备设施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 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设施。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应覆盖岗位 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工作 地点或设施。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作业活动的,缺一项扣 2 分。 2、未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设备、设施的,缺一项扣 2 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扣 10 分。清单 未涉及产生粉尘、化学物浓度高、噪声超标的 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缺一项扣 2 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清单。 2、设备设施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查现场: 通过分析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判断 是否遗漏主要作业活动、设备设 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 岗位。 风险 分级 管控 体系 建设 (55 0 分) 危险源辨识、分 析(150 分) 1、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 岗位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2、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采用合理 的辨识方法对每个作业活动及作 业步骤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3、针对设备设施类清单,采用合 理的辨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 分析。 4、通过调查和工程分析等方法识 别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存在的粉 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 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 1、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 分析的,缺一项扣 5 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2、未针对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 分析,缺一项扣 5 分。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可能存在的粉尘、化学物、 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进 行识别的,缺一项扣 2 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抽查 10%相关岗位人员进 行询问,5 人及以上未参与相关危险源辨识、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分析评价记录。 2、设备设施分析评价记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询问: 询问岗位人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分 析情况。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 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及其危害后 果(事故类型),是否了解其接触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 损害。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1 A 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序号 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年 / 公 司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年 / 公 司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由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冶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 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安全 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 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 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 单位 资质 证照 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 金属冶炼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但最低不少于 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 少应当有 2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 从业人员 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3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安全 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会 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 √ √ √ √ √ 3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 审与更新。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 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 √ √ 4 安全 生产 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 √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 5 教育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 6 个月以上 √ √ √ √ √ √ 2 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 业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再教 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 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 √ √ √ √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 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 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 √ √ √ √ √ 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 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 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 √ √ √ √ √ 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 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 √ 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 √ 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 申请表,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 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 √ √ √ √ 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 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 √ 6 危险 化学 品重 大危 险源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 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 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 √ √ √ √ 建立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讲义、考试试卷、考核结果等内容。 主要包括:(1)企业负 责人安全培训记录;(2)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记录;(3)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记录;(4)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记录、员工转岗、复岗培训记录。 √ √ √ √ √ √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 √ √ √ √ √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 √ √ √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 可从事相关工作。 √ √ √ √ √ √ 7 安全 生产 管理 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 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 √ √ √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6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1 拿取散件 至转运小 车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有毛刺/拿取 散件不牢固/未佩 戴曲口手套,导致 散件割伤/砸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转运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2 2、作业人员站在 小车上滑行造成人 员摔倒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规范小车使用规 范进行操作;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及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发现危险源并制定可 靠预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3 3、作业人员倒拉 转运小车造成碰伤 腿部 其他伤害 禁止该行为,执行标 准作业要求,严格按 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行 日常巡查,发现违章 操作立即制止;利用 STOP观察职工作业行 为并及时纠正;利用 KYT工具发现危险源并 制定可靠预防控制措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4 4、作业人员放置 散件到转运小车散 件超量、放置位置 不当,散件从转运 小车掉落砸伤、割 伤脚部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5 拿取散件 至生产线 工位架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序号 分析 人 审核 人 作业 名称 作业步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人、物、作业环 境、管理) 解峰 牛泉 伟 散件 物流 作业 利用转运 小车进行 散件转运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6 1、叉车将散件箱 码放超高或放置不 规范,导致散件箱 倾倒造成人员伤害 车辆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规定数量、高 度进行码放;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及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7 2、作业人员无证 驾驶、超速行驶、 出于车间门口未鸣 笛、未减速、酒后 上岗等人的不安全 行为引发厂内交通 事故,造成人员伤 害 车辆伤害 规范持证(厂内叉车证 、特种作业证)上岗管 理,严禁无资质人员 驾驶车辆;张贴车辆 信息卡,下车熄火拔 钥匙、拉手刹、落铲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 行日常巡查,发现违 章操作立即制止;利 用STOP观察职工作业 行为并及时纠正;利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培训;定期参加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 训 8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9 2、两人作业,未 执行一人操作设备 要求,点焊螺母时 误操作电源开关造 成人员伤害, 机械伤害 安装手动 开关,安 装开关护 板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新职工严禁操 作固定点焊机、单人 操作固定点焊机、禁 止多人操作固定点焊 机、按照SOT巡查标准 进行日常巡查,发现 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利用STOP观察职工作 业行为并及时纠正;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11 1、作业人员未佩 戴劳保用品拿取散 件造成割伤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13 2、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造 成人员手部割伤, 手部放入工装夹具 内造成手部夹伤 其他伤害 机械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解峰 牛泉 伟 叉车 散件 转运 作业 使用固定 点焊机焊 接侧围分 总成散件 叉车运 行:送料 、装箱、 卸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29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1 页 共 8 页 健检合同[ ]第( )号 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山市卫生检验中心、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山研究院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甲方员工进行体检。 体检类别:□ 职业健康检查 □一般健康检查 体检地点: ;体检人数: 。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35-2011)的规定执行(附件一),委托体检项目在附件二中注明并由甲方盖章确认;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中 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物价》规定。 二、甲方应于体检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 册《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评价结果(附件三)、《一般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 三、甲方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本人填写《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基本信息表》,信息表内容经甲方和劳动 者双方盖章或签名确认,并于体检当天交给乙方。甲方应确保受检者身份的真实性,因受检者身份不实造成的后 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组织受检者进行体检。任何一方需临时变更体检日期或甲方变更体检人 数和项目的,应在约定体检日前 5 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约定体检地点不在乙方本址的,甲方 须提供安全和符合要求的体检场地。 五、乙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因甲方或其受检人员人为造成 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体检和复查工作结束后,乙方负责将体检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自体检工 作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签收表和追踪复查人员名单;一般健 康检查提交健康检查报告和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由甲方负责向体检者发放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检查报告并 进行签收,同时双方协商安排追踪复查人员进行复查;签收和复查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 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并收回签收表存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份给用人单位存 档。健康检查报告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一份给用人单位存档。发送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七、甲方在乙方发出体检收费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体检相关费用。 八、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相关信息;乙方不得在未经体检者本人许可的情 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体检者资料,但有义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疑似职业病病人资料,相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2 页 共 8 页 关数据可用于科研与教学。 九、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不实或缺漏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授权本企业员工 (身份证号码: )代表企业全面负责与乙方协定 体检相关所有事宜,若甲方授权人变更须书面通知通知乙方。 十一、其他协商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22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1 通用检查标准 (一)资质证照- >4、新、改、扩 建项目 1、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 用)方案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在二百人以上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 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 全责任制度。 3、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生产企 业要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二)安全管理 机构的建立、安 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的健全和落实- >1、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管理制 度的健全和落 实 5、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 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 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 期修订制度。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1、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提取 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 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 照 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2、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使用 1、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 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 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 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培训 1、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2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 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 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 (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 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 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 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 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a、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b、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c、氯化工艺作业; d、 硝化工艺作业; e、合成氨工艺作业; f、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g、氟化工 艺作业; h、加氢工艺作业; i、重氮化工艺作业; j、氧化工艺作业; k、过 氧化工艺作业; l、胺基化工艺作业; m、磺化工艺作业; n、聚合工艺作业; o、烷基化工艺作业; p、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6)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 其他作业。 6、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 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 情况。 教育管理->1、 安全培训教育 管理 7、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 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 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 行更新。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1、 法律、法规和标 准的识别和获 取方面: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 和风险控。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2、 企业风险评价 (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0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生产与经营管理 行为学派(美)E·E 小亚当 R·J·埃伯特 一、经营计划工作 经营计划工作就是为由资源转化产品和劳务的行为过程拟定一个规则。在实现资源的这种转化以前,经营经理 应当对所需的资源情况心中有数,确定所必需的生产制造系统,并对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以及产品或劳务在交付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做出预计。 生产制造系统一旦开始运转,计划工作就必须与组织工作和控制活动结合起来。经营经理必须既要拟出生产制 造体系的计划,又要拟出利用生产制造体系的计划。生产制造系统的计划工作就是拟定为获得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必 须的各种设施而采取的行动方案。利用生产制造过程的计划工作就是拟定在现有生产设施的条件下把资源实际地转 化为产品和服务而采取的行动。 生产能力计划工作所要反映的是公司能够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数量。所以,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以美元表示的 销售需求预测数转化为公司所能提供的产品数量,而不管它生产什么产品,例如是医院中的病床数还是自助食堂中 的膳食份数。然后,把预测的产品需求量与在计划时期内用以满足这些需求的现有生产能力相比较。主管部门可能 会作出判断,认为未来的需求要求增添生产能力,或者撤除某些生产能力,或者维持现有的生产能力状况。一般来 说,生产能力计划是产量计划中需要阐明的首要问题之一,因为它涉及未来生产设施的配备和利用。 需要新增的生产能力确定以后,紧接着就必须设计生产设施和选择厂址。选择厂址须考虑许多因素,运输方面 的要求。供应及销售所必需的交货时间、劳动力市场、生产所需的自然资源、公用事业费、可利用的土地情况,以 及维持一支劳动力的社会经济因素。所有这些因素有助于决定能够采用什么样的工艺过程。 对任何一种生产经营过程说来,都有很多可供选择的工艺方法,对此主管部门必须作出判断,哪个计划更能满 足公司的经营目标?应当采用多高水平的自动化程度?需要多少投资?需要多少劳力? 在厂内布置的计划工作中,需要分析和评价设备和工作地点的各种布置方案。工件在依次流经不同的布置方案 时的效率怎样?我们应当选择其中哪一种布置方案?在计划厂内布置时,我们要考虑在工厂内部即厂房墙壁之内固 定各主要生产设施的布置地点,这与在计划生产能力和厂址分布时考虑的问题不同,后者是在厂房围墙外边的事 情。 产品的设计思想不是偶然能产生的,要对它们做好计划,还要研究和发展。无论是新产品还是老产品都要进行 研究和发展。主管部门必须拟出有关选择、发展、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和服务的规则,还必须不断估计他们所冒的经 济和技术风险。许多公司过早地倒闭了,因为他们在现有的产品品种和服务变得陈旧以前,不去从事制定生产新品 种和服务的计划。过时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及第二代的计算机,都是陈旧过时的实例。 大多数的经营当中,不可能确切地知道产品的未来需求量。为此,必须有需求量的预测工作。这不只为了确定 短期内的投入量,而且也是为了逐步地适应未来的需求量。主管部门可以借助于准确的预测,做出计划,使当前的 产出量逐步地。平稳地达到未来所需要的产出量。预测工作与计划工作中的其他方面一样,简繁的差别是很大的, 它可以使用直觉的估计方法,也可以运用复杂的计量经济学和统计模式。精确的预测可以大大地减少生产波动,从 而降低生产费用。 以实物表现的需求总量预测出来以后,就要计划总产量。一般说来总产量计划包括两个基本决策:在既定的计 划期内拟定每月或每个时期总的日产量水平和决定雇佣的职工总数。经理在计划这两个决策时,必须考虑雇佣和解 聘职工的费用、加班费、产品的储存量和与生产量水平有关的费用。经营经理在拟定总产量计划并对它作出最后决 定时起着重要的作用。 经理除了集中精力于拟定总产量计划外,还必须拟定很细致的按客户特定的规格要求生产的进度计划工作。在 加工定货式的生产情况下,作业任务基本上是按定单加工,生产经营是周期性的。加工定货式生产的产品品种多, 它的经营特点比之于生产标准产品的计划工作时限要短,并且面临着需求量很不稳定的情况。加工定货式生产的进 度计划必须做两项工作:决定各道作出的加工次序;决定哪些机器或加工中心应当加工哪些作业。加工定货式的生 产计划工作常常包括研究制定一种安排进度计划的具体规则,例如,可以规定周期最短的工件最先安排生产。 生产计划是有效地控制生产的前提条件。生产计划工作和控制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可把它们称为预备阶段和行 动阶段。在预备阶段,把预测转变为点进度计划,做好计划的增补工作,把任务指派给加工中心,然后再安排任务 的先后次序,并编出进度计划。要检查工作量的大小,以保证不超过生产能力能负担的程度。在行动阶段,通过派 活把任务安排给车间工长或经营主管。在此之前的生产计划工作是参谋部门的职能。在此之后,计划部门继续对生 产计划进行指导、监督和调整;工长和经营主管则是作为直线组织的主管人员,负责生产制造工作。生产制造期间 无论是直线组织,还是参谋部门的人员都要做一些计划的增补工作,把车间执行情况的反馈资料回输给生产计划部 门。由于这个反馈允许在必要情况下可采取新的行动计划,所以反债是生产控制活动中最重要的。应当注意,直线 组织人员是直接实现公司目标的,而参谋人员则是直线人员的支助和顾问。为生产控制过程拟定生产计划的工作就 是这样地反复进行着。 加工定货计划工作和总产量计划是一个反复地不断进行进行的过程。另外,还需要对惟一的、一次性的工程项 目作好计划工作。如果说,有某项重大的工程项目需要通过密切协作才能成功地完成的话,这就有必要运用工程项 目的计划工作方法。它们要求:(1)明确和详细说明所要进行的全部活动;(2)拟出进行各项活动的顺序; (3)拟出各项活动所需的大体时间;(4)计算预期完成的时间和日期。工程项目的计划工作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有从最简单的横道图解法直至极其复杂的使用计算机的计算方法,尽管这些方法有繁简的不同,但它们都是未来用 以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的计划工具。 二、组织工作 组织工作是一种手段,借助它可能把个人、集团和各种设施组合成一个正式的作业任务和权力结构。组织结构 也就是一个组织的框架,可把它看成一架机器,人们可以通过它而发挥各种作用以实现组织的目标。组织结构说明 在个人和各个集团间的正式关系,计划工作要依循这种关系来拟定行动路线,在制活动也要依靠这种关系把反馈信 息输送到整个组织机构中去。 组织机构示意图说明直线机构和参谋机构的关系,表明职责和权力在整个组织内的流程,还显示出各级机构的 权限。生产经营经理往往以产品、客户、地区、职能和产品项目为依据来组织一个公司的机构。经营经理为了有效 地发挥其作用,必须了解本公司的主要目标和分目标,权力和职责的流动渠道,以及组织设置的管辖人数。他必须 坚持指挥的统一,使下级属员只向一个领导人汇报工作。 如果机构需要改组,那么职务分析是一种很有用的办法。在对公司所有职务的义务、职责和要求都研究过以后,可 为公司写出职务说明书。一个机构无论是全面的还是部门的改组,都必然会引起职务的重新组合。 为了能及时反映出人员和岗位的变动情况,组织机构示意图是一种有用的工具,虽然它并不必然地反映出公司 内部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哪些人手里。往往,一些由据有实力的雇员所结合成的非正式的组织机构,比之于在组织示 意图中所反映出来的正式的组织机构,在拟定和实现公司的目标方面所做的工作要更多些。一个有才干的生产经营 经理应当了解在本公司内存在的这两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权力结构,并尽可能地利用它们以实现公司的目标。 生产经营的组织机构建立以后,必须征聘职工来充实各个岗位。经理必须努力遵守就业机会均等委员会的各项 规定,雇佣职工时必须根据他们的才能,而不是根据他们的年龄、性别、种族或宗教信仰。工资结构、定额方法和 工会等问题在配备职工的决策工作中都必须认真考虑。 在职工配备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需要量的计划工作,它是通过预测、熟练职工的名册登记,以及有关职务调动 和解雇的资料搜集等工作来进行的。经理在为新厂配备职工时,必须通过劳动调查来了解劳动力市场,还要考虑新 职工的来源,是从公司中调来还是新招聘来。雇员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和评价。不管 采用何种报酬制度,都应对职工的行为产生鼓励和惩罚的双重作用。 三、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一个过程,通过它来变更生产制造系统某些方面的情况,以取得对这个系统所要求的成效。控制过 程的目标是要使这个制造系统的运转符合于它的目标。控制本身并不是终极目的,而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即改善 系统的经营。 在公司里建立控制系统是为了使主管部门实现目标。一般说来,所有的控制系统都具有某些共同的基本组成部 分。测量器和驱动器由信息流把它们连结在一起。控制系统可按所使用的反馈类型即正反馈和负反馈来区别。目前 流行两种类型的控制系统,即封闭的、能自变的系统和开放的、需要外界介人的系统。一般可用稳定性、灵敏度、 反应性和目标变动能力等特性来形容一个系统的性能。 如在生产经营的控制系统中工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或者这个系统的组成特别复杂,则需要有特殊的 设计。为此要解决一些主要问题:如确定在制造系统中有哪些特性要重点控制、计量方面的困难、尚不明确的定额 标准、以及信息流的质量和定时等。成本、质量和库存在往是生产经营制造系统中控制工作的重点。 由于公司和它的生产制造体系在与外界的经常性接触中是个动态的开放系统,所以会经常发生各种重大的变 动。经理必须了解变革的过程及其在公司的作用。如果要有效地控制这些变动,就必须了解变革的几个方面。首 先,必须知道进行变革的必要性可由公司内外的一些标志来识别。其次,必须明确变革的目标就是技术、结构和行 为。这三者与公司的变革过程都有直接的关系。 介于公司的各种复杂情况,变革的总体效果是不能预计的。复杂的原因有三。第一,是由管理过程的几个职能 之间的相互关系引起的。第二,是由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引起的。第三,是由一些经营问题之间所固有的相互 关系引起的。 由于许多决策的变化都在同时发生还由于它们最终是相互有关的,所以要在事先预计系统效能的总效果是困难 的。为此,需要有一些系统方法来估计拟议中的变革所能取得的总效果。系统动态是为此目的而创拟的一种方法。 但这方法相开 h 兑来未充分发展,用以预计变革总体效果的主要办法是依靠管理者的直观和经验。 【点评】 这是一本关于生产与业务管理的导论性教材,内容按计划、组织与控制三大管理职能(管理过程)的顺序编 排,体系比较严密完整,书中材料反映了美国生产管理学科当时的发展趋势,即强调把生产管理的原理和方法推广 应用于服务部门的必要性,以及强调在生产与业务管理中对模型的分析研究和对行为的分析研究同时并重的必要 性。 E·E·小亚当和 R·J·埃伯特是美国密苏里大学的教授,他们发表过很多论述生产管理决策和分析及其在医 院、图书馆等服务部门中应用的文章。 作者在谈到写作本书的原因时指出:经营管理的职能虽然实质上存在于每个组织之中,然而有一些实际工作者 却不真正理解它,即使在学校中专修工商管理的学生有时也难以理解,其部分原因就在于生产经营管理内容的性质 已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它是一个从工场管理到生产管理,再由生产管理到系统分析和管理科学的历史演变过程。随 着这个演变,在管理上所使用的术语也起了变化。通常管理人员对经营管理所思考的问题方向和重点,历来是集中 在综观全局的主管工作上;而最近几年来,其重点则已转移到了定量分析上。与上述变化相适应,专业教育的重点 也发生了变化。其结果,无论是专业教育或实际工作都出现了经营管理知识方面的欠缺。因此,本书具有填补这一 空白的意义。 本书主要阐述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内容。它首先回顾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历史,并探讨分析技术在经营管理中 的作用(第一篇),然后从第二篇到第五篇以十四章的篇幅,把经营管理的内容--计划工作、组织工作和控制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6 MB 时间:2026-02-18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