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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重视程度 及对安全生产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 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 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 都应根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原则:在责任追究 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 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 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 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 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配合解决部门同事故发生 部门承担同样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 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 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 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 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 闻乐见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 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培训按等级、层次工作性质分别 进行,管理人员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重点是遵章守 纪、自我保护提高防范事故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 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 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安全教 育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 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 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 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 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 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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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1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1-A 1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 理,更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 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 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 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人员临时代替。班(组) 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 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 工作标准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安全动态情况信息。 4.2.1.3 本班组概况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 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 4.2.1.4 本岗位、工种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涉及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 具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 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 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 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安规定考试 85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灭火器 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 同时”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事故案例。 4.3.4 抽考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安全注意事项措施如何落实 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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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1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有计 划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 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改进变更 2 ⑤操作规程变更 ⑥公用工程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工艺流程技术 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变更 ③更换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进行 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 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3.7 管理变更 ①法律法规标准变更 ②人员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变更 4 变更程序 4.1 变更申请、批准 4.1.1 生产部技术人员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在实施变更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变更申请后》填好后,应按批准人职责范围进行审批。 4.1.3 批准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实际生产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并签署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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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检维修以及治安安全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教育、管理监督。 2.4 厂长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特点选择有意向承包商。 3.1.2 有意向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特殊工种),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内容主要有: 本厂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后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鞋、化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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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供应商管理制度

1 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7-A 1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监管力度,提高供应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 供应商供应产品、设备设施质量、运输安全,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建立供应商管 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业务部主管负责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供应商档案建立及管理。 2.2 仓储部主管协助业务部主管作好供应商表现评估。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识别与采购有关风险。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及选用 3.1.1 业务部根据工厂需要产品及设备、设施特点选择有意向供应商。 3.1.2 有意向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危险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 印件需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6)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等 3.1.3 由业务部主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1.4 本厂从供应商提供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等方 面选用供应商。 3.2 供应商要求 3.2.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产品、设备、设施。 3.2.2 供应危险学品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物上安全标签 应完整、清晰。 2 3.2.3 由供应商运输危险学品应有资质车辆运输。 3.2.4 在本厂厂区内装卸物料应遵守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5 对产品负有售后服务责任。 3.3 供应商评价 3.3.1 每年应由业务部组织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填写“供应商资格评估 表”。 3.3.2 将供应商资格评估表一份送交供应商、一份由业务部汇入供应商档案,作为 是否续用依据。 3.3.3 安全办公室每半年识别一次与采购有关风险,如果有新供应商,应在选 用之前进行识别。 3.3.4 业务部根据需要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风险,并将风险分析结果及时反馈 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 3.6 供应商档案管理 3.6.1 由业务部建立供应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供应商名录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印 件需加盖公章); 4)产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设施)质量定期检查记录 5)与供应商签定合同(有安全管理条款) 6)供应商资格评估表 7)其他资料 3.6.2 供应商档案应定期更新,将新供应商纳入管理,不合格供应商资料及时从 供应商档案中清除。 4 记录 4.1 供应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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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目录 1.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2.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5 3.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 4.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7 5.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9 6.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 7. 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11 8.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2 9.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13 10.油漆作业防护管理制度……………………………………………………14 1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5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16 1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与管理制度……………………………………17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 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与安全。 2.配备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组织制订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 职业危害防治投入。 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分管职业健康副总经理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 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各部门 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 害防治知识。 3.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 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4.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班组、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 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 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安全环境科职责 1.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 报告领导小组。 四.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法规标准、规 章制度。 2.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领导小组研 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班组长职责 1.协助安全环境科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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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施工现场行驶各类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及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它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专门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疾病生理缺陷;   5.3.3 初中及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防护用品、 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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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公 司 基 本 制 度 编制:XX 审核:XX 时期: 年 月 日 公司基本制度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布规章制度与决定。 第二条 员工工作准则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公司决定上级主管工作安排,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领导交办 任务;积极献计献策,推动公司发展。 3、树立团队观念,讲究集体协作;积极沟通,相互学习;避免猜忌,抵制是非, 营造融洽工作氛围。 4、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秘密。 5、不得利用内部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况下谋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 工作守则。 6、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 7、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事情。 8、待人接物要态度谦,以争取同仁及客户合作 9、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0、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12、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3、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员工行为标准 1、工作时间应注意个人仪表仪态,着装整洁明快、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 2、办公区域或行政管理区域内,不得喧哗、嘻闹。 3、早晨上班遇领导或同事应相互问候。 4、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对领导用“职务称”,对同事用“姓氏称”或“姓名称”。 5、接听电话应用普通话,切忌大声、生硬或用方言应答。通话语言简明、不聊天 或说与工作无关事。 6、爱护、节约办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归回原位。 7、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因公外出时向部门领导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时间等; 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接待室或会客区内进行。 8、保持清洁、良好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办公区域进食、聊天、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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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载体,责组织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保 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策划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安全交底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管理体系文件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职业 健康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方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8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综合安全】-09-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建立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对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方)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拆卸、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运输转场、辅助吊装等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分包方完成活动。 四、总则 1、劳务作业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在有效期内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劳务分包方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 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设备或自备车辆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必须有本人签字书面委托书。 ⑥对分包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必须有本人签字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发包方)使用分包方时,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发包方将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现场组织、 工器具配置、现场布置分包方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劳务分 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直接指挥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对分包方自行配置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作业中应具有安全技术素质要求,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 施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录用人员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01-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疗机构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4 医院安全检查制度 ............................................5 医院安全会议制度 ............................................7 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9 医院安全工作责任制 .........................................11 医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3 医院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 医院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18 安全用电工作制度 ...........................................19 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20 院长安全管理职责 .........................................21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 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 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 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 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 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19、122、120 等)使用常识 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 以书面形式报告饶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 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工作 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值班人员要经常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 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支持帮助。 5、加强对职工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质量,随时 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 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未经饶河县卫生局批准、 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08-【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 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 卫生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 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部委各有 关安全法规、制度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 生产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做 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标准。 (二)重视职工劳动条件企业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 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 先进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预防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千分之二至 千分之五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素质,稳定完全专 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开发新产品中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 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领导下,对本企业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 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 广采用先进安全技术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 开发新产品中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技术分析工作。 (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 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 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 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 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班组安全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车间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并填 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7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 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无有效 票证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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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新版部令】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

中华人民共国应急管理部令二号令 第 2 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决定》已经 2019 年 6 月 24 日应急管理部第 20 次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19 年 7 月 11 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决定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 革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 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 88 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 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 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 案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 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 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 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应当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 际,组织编制相应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 可能发生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应急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1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2-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危险状态、人安全行为管理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 4.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 公司各部门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 事故隐患分类 5.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 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隐患。 5.2 隐患排查方法 5.2.1 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 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并逐 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范围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 留死角。 5.2.3 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 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 离、电箱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安全装置动作灵敏性可靠性。 5.2.4 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 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 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 ,要制定预防措施应急预案。 5.3 隐患排查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内容。隐患排查主要手段包括经 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突击 检查等。 5.3.1 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各级管理人 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安全巡查,班组长班组兼(专) 职安全员进行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 围内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安全知识、 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事故隐患 险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由插头、连线、插座专用接线排接线盘以外,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许可期限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落实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06.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由插头、连线、插座专用接线排接线盘以外,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许可期限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落实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教育培训与考试-应急救援管理知识培训教案

1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2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培训 第一章 概论 1.1 事故应急管理简介 事故应急管理内涵包括预防、预备、响应恢复四个阶段。在实际情况中, 这些部分往往是重叠,但每一个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 段内容一部分。 预防就是从应急管理角度,防止紧急事件或事故发生,避免应急行动。 预备又称准备,是在应急发生前进行工作,主要是为了建立应急管理能力。 响应又称反应,是在事故发生之前以及事故期间事故后立即采取行动。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事故影响地区恢复最起码服 务,然后继续努力,使该地区恢复到正常状态。 1.2 事故应急救援基本原则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 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 应急救援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其 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 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1.3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内容: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预案(计划);应急培训演习;应急救援行动;现场清除与净化;事 故后恢复善后处理。 1.3.1 应急救援系统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系统组织机构包括五个方面: (1)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应急组织各个机构运作关系; (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人员调度、资源有 效利用; (3)支持保障机构-提供应急物质资源人员支持后方保障; (4)媒体机构-安排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 (5)信息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信息服务。 1.3.2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又称应急计划。用计划指导应急准备、训练演习,乃至高 速应急行动。 对可能发生事故进行预测准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6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27.承包商管理制度(7-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环保、员工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所有承包商。 工程项目范围:(1)新建工程项目。(2)改扩建工程项目。(3)计划检维修项目日常检维修项目。(4)确 保安全生产需紧急抢修项目。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承包商归口管理。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审查。 4. 管理程序 4.1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 4.1.1 进入本公司承包商应接受本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对其进行包括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安全 评审。 4.1.2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及业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4.1.3 本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行 政部门安全资质评审,并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见附件 1。 4.1.4 承包商在获得项目合同后,项目开通前,应与公司签订《承包商施工安全协议书》AQBZH-WJ/7-2,未签订 安全协议书前,项目不得开工。 4.1.5 承包商获得项目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全教育。 教育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合格率要达到 100%,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4.1.6 承包商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行安全承诺后,由本公司保安组发给“临时出入证”。出入施工 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 4.1.7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度规定,保护好环境。 4.1.8 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必须品。 4.1.9 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2 承包商应具备安全资质 4.2.1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技术)资质。 4.2.2 承包商应建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本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4.2.3 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政府安全行政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具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资格证。 4.2.4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使用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使用许可证,并经过定期复审。 4.2.5 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良好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 2 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有事故 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原始记录以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4.2.6 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管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4.3 承包商安全评审 4.3.1 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施工现场行驶各类机动车辆 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它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专门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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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 其它要求清单 企业名称: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法律清单 序 号 法律名称 实施日期 颁布 部门 编号 文本库 作废 日期 更新 记录 1 中华人民共安全 生产法 2014.12.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13号 法律文件 夹 2014. 12.1 2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 法 2008.1.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法律文件 夹 3 中华人民共国职业 病防治法 2011.12.3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法律文件 夹 2001. 12.31 2011. 12.31 4 中华人民共国环境 保护法 2015.1.1 人大常 委会 2014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 修订 法律文件 夹 2015. 1.1 5 中华人民共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 2011.5.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47号 法律文件 夹 2011. 5.1 6 中华人民共国工会 法 2009.8 人大常 委会 2009年8月27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部 分法律决定》对 第五十一条作修改 法律文件 夹 2009. 8 7 中华人民共国计量 法 2015.4.24 人大常 委会 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 国计量法》等五 部法律决定》修 正 法律文件 夹 2015. 4.24 8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 合同法 2013.7.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73号 法律文件 夹 2013. 7.1 9 中华人民共国城乡 规划法 2008.1.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74号 法律文件 夹 10 中华人民共国消防 法 2009.5.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6号 法律文件 夹 11 中华人民共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 2007.1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69号 法律文件 夹 12 中华人民共国职 业病防治法 2011.12.31 人大常 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法律文件 夹 2012. 1.12 更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 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无有效 票证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领导是事故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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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档案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 档案 单位名称 XXXX 有限公司 建档时间 202X 年 5 月 说 明 为加强我省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消防控 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总队研究制定了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档案》。 一、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1、消防控制室基本情况及五类相关图(建筑总平面布 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以及 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 2、五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 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 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 程序》、《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 案》。 3、六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记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记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消防控制室日值 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定期防火检 查记录》、《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4、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以及控制室值班人员职业证书 复印件。 5、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消防设备使用说明书、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报警地址编码对照表等。 二、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在场所设置上,控制室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位置设置醒目,满足人员值班值守基本功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9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7.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6-3)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佩戴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安全检查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结束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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