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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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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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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燃气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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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11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11

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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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4

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4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案和应做 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 急躁冒进,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三、测量定位和场地平整:架桥机一般在桥头路基上拼装。拼装场地要有一定的工作面,地基有足够 承载力,满足架桥机安装及试运荷载的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场地可设纵坡,但要求平顺,纵坡不能超过 3%;测定运梁平车纵向运行轨道中心线及前、中及顶高支腿位置。 四、架桥机的组装: (一)组装对线路的要求 1.组装架桥机原则上应在直线上进行,直线的有效长度一般应长于架桥机全长,在困难条件下可在 半径大于 600m 的曲线上进行,但曲线不应有超高。 2.组装地段的线路应经过整修并在维修组所在位置进行适当加固,使其路面的承载能力和线路质量 满足架桥机的需要。 (二)组装注意事项 1.单向架桥机组装前要确认架桥机的方向是否架桥方向符合,如果不符,则要调换方向才能组装。 2.组装前应严格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损伤、变形情况,各连接部件有无脱落、丢失、损坏等情况,然 后按说明书规定的顺序组装。 (三)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操作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如 下: 1.机电设备运转; 2.机臂升降、伸缩及摆头; 3.起重小车的起吊、行走、横移及制动; 4.主机的走行及制动; 5.前支柱(零号柱)的起落; 6.拖拉机构运转。 五、架桥机对桥头线路的要求: (一)架桥机大轴重作用路基地段,线路必须加固压道,其加固和压道的要求按《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TB 10213—9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架桥机行走地段的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有死弯、反超高、三角坑等病 害。 (三)曲线架梁线路不应设置超高。 (四)每架完一孔梁,梁上轨距、轨道平面、线路方向和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架桥作业要 求,并经架桥机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同意架桥上前对位。 (五)每架完一孔梁,梁上应铺设足够厚度的道碴,且两片梁之间焊好适量的连接板后,架桥机才 能上前对位。 (六)桥头线路中心线应与桥墩台中心线相一致,偏差值应在设计范围内(拨道架梁除外)。 六、架桥机运行。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 程》TB 10213—99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 位置予以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 制动,一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机臂的角度时,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 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架桥机对位。 (一)架桥机对位、停车位置力求准确,一般可算出停车位置并在轨面上画出停车位置标记以便掌 握,对位时须安排专人安放止轮器,必要时还可放风制动,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二)架桥机停妥后,除制动风压应随时保持在规定值外,尚须采用铁楔或木楔楔在车轮下或拧紧 手制动。 (三)单梁式架桥机伸机臂前要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并固定。 (四)单梁式架桥机机臂伸缩时,二号柱插销必须全部插好。伸缩机臂时,机臂与机身应成一条直 线。 (五)检查前支柱(零号柱)与支承面的墩帽是否符合架桥机作业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施,支承面上用硬质木板和木楔填平、垫实,不能用零碎木板或软木料支垫,支垫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 柱底尺寸。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八大作业票填写规范样本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动火单位 申请人 动火人或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WX-DH-202X-001、GJ-DH-2016-001 动火作业级别 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地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动火方式 电焊焊接 动火作业负责人 张 xx 动火时间 自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始 至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止 动火人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焊工 特种作业证件号 T+身份证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 临时用电、登高作业 安全教育人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危害辨识 火灾、触电 序号 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 3 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5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6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等作业。 / 7 距动火点 30m 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 车间当班 班长或安 全员 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 √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 5m。 √ 11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1)根,灭火器( 2)台,铁锹( /)把,石棉布(1)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12 其它安全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高处焊接时做好防护,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编制人: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监护人:动火点区域人 员班长或操作工 工种:班长或操作 工 生产单位负责人 车间主任 相关单位 监护人:作业方人员 工种:电焊工 申请单位意见 同意 相关单位意见 同意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10 分 签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12 分 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设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5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7 分 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安全措施到位,可以作业 签字:当班班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完工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申请单位 签字: 车间安全员 动火单位: 签字: 作业人员或监护人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动火人: 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动火分析时间: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应重新取样分析,每日作业请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 火作业期间随时监测。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或炽热 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 行的作业(山东省 79 号令) 动火时间分为: 特殊动火作业:8 小时 一级动火作业:8 小时 二级动火作业:3 天 动火等级分为(三级): 特殊动火作业:(级别最高)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 级管理 所有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地点或部位等的描 述,必须准确、详细 备注:①一般情况下,夜间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由值班领导在确认满足动火条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企业 负责人意见处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现场监护,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作业单位 维修 车间项目负责人 所在车间安 全员或主任 作业内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作业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作业人员:动火人 1、动火人 2 基 本 要 求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 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及 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 电焊作业,作业时间 8 小时,作业前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0.0%,氧含量 20.7%,符合动火要求 作业风险: 触电、火灾 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 电焊机应搁置平整、坚固。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易爆品,现场配备灭火器, 专人看护,焊接作业时佩戴护面罩、劳保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措施: 发生触电或者灼伤现场人员大声呼叫,并拨打安全环保部门电话 6299226、 6299209,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 等待救援。 其他注意事项: 高处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安全 交底 和风 险告 知内 容 企业负责人签字: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由作业申请单位填写,由作业所在车间 负责人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0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0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0

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0 一、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和应做的准备工作 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急躁冒进, 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二、架桥机运行 为确保架桥机安全运行,运行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 JBJ 213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予以 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制动,一 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整机臂的角度时,应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架梁 (一)大风中架梁 1.最大风力等级达到六级时应停止架梁。 2.在四至六级风中架梁时,应区别顺风、侧风、经常或间歇有风等具体情况,分析架桥机和梁体在风力作 用下的受力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架桥机的安全。 3.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架梁,应掌握风力、风向等气候资料,架梁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 随时了解气象情况,各型架桥机均应有风速仪等简单的气象仪器,以便及时判定架梁地点的风向和风力等级。 (二)雨后架梁 已经压过道或架过梁的路基暴雨或久雨后架梁,要彻底查清因雨出现危害的处理,并进行加固和整治,经压 道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下大雨时应停止架梁。 (三)寒冷季节架梁 所有承载面、支垫面和支垫物上的积雪,冰层都要彻底清除干净,以防受载时打滑。 做好润滑油脂和液压油的防冻工作,以防架桥机动作失灵发生故障。 四、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禁司机 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备和其 它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到安全 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麻绳、 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桥面 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设置安 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作台、 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讯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11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11

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4

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4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案和应做 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 急躁冒进,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三、测量定位和场地平整:架桥机一般在桥头路基上拼装。拼装场地要有一定的工作面,地基有足够 承载力,满足架桥机安装及试运荷载的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场地可设纵坡,但要求平顺,纵坡不能超过 3%;测定运梁平车纵向运行轨道中心线及前、中及顶高支腿位置。 四、架桥机的组装: (一)组装对线路的要求 1.组装架桥机原则上应在直线上进行,直线的有效长度一般应长于架桥机全长,在困难条件下可在 半径大于 600m 的曲线上进行,但曲线不应有超高。 2.组装地段的线路应经过整修并在维修组所在位置进行适当加固,使其路面的承载能力和线路质量 满足架桥机的需要。 (二)组装注意事项 1.单向架桥机组装前要确认架桥机的方向是否架桥方向符合,如果不符,则要调换方向才能组装。 2.组装前应严格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损伤、变形情况,各连接部件有无脱落、丢失、损坏等情况,然 后按说明书规定的顺序组装。 (三)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操作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如 下: 1.机电设备运转; 2.机臂升降、伸缩及摆头; 3.起重小车的起吊、行走、横移及制动; 4.主机的走行及制动; 5.前支柱(零号柱)的起落; 6.拖拉机构运转。 五、架桥机对桥头线路的要求: (一)架桥机大轴重作用路基地段,线路必须加固压道,其加固和压道的要求按《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TB 10213—9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架桥机行走地段的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有死弯、反超高、三角坑等病 害。 (三)曲线架梁线路不应设置超高。 (四)每架完一孔梁,梁上轨距、轨道平面、线路方向和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架桥作业要 求,并经架桥机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同意架桥上前对位。 (五)每架完一孔梁,梁上应铺设足够厚度的道碴,且两片梁之间焊好适量的连接板后,架桥机才 能上前对位。 (六)桥头线路中心线应与桥墩台中心线相一致,偏差值应在设计范围内(拨道架梁除外)。 六、架桥机运行。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 程》TB 10213—99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 位置予以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 制动,一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机臂的角度时,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 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架桥机对位。 (一)架桥机对位、停车位置力求准确,一般可算出停车位置并在轨面上画出停车位置标记以便掌 握,对位时须安排专人安放止轮器,必要时还可放风制动,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二)架桥机停妥后,除制动风压应随时保持在规定值外,尚须采用铁楔或木楔楔在车轮下或拧紧 手制动。 (三)单梁式架桥机伸机臂前要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并固定。 (四)单梁式架桥机机臂伸缩时,二号柱插销必须全部插好。伸缩机臂时,机臂与机身应成一条直 线。 (五)检查前支柱(零号柱)与支承面的墩帽是否符合架桥机作业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施,支承面上用硬质木板和木楔填平、垫实,不能用零碎木板或软木料支垫,支垫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 柱底尺寸。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7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八大作业票填写规范样本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动火单位 申请人 动火人或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WX-DH-202X-001、GJ-DH-2016-001 动火作业级别 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地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动火方式 电焊焊接 动火作业负责人 张 xx 动火时间 自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始 至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止 动火人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焊工 特种作业证件号 T+身份证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 临时用电、登高作业 安全教育人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危害辨识 火灾、触电 序号 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 3 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5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6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等作业。 / 7 距动火点 30m 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 车间当班 班长或安 全员 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 √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 5m。 √ 11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1)根,灭火器( 2)台,铁锹( /)把,石棉布(1)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12 其它安全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高处焊接时做好防护,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编制人: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监护人:动火点区域人 员班长或操作工 工种:班长或操作 工 生产单位负责人 车间主任 相关单位 监护人:作业方人员 工种:电焊工 申请单位意见 同意 相关单位意见 同意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10 分 签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12 分 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设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5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7 分 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安全措施到位,可以作业 签字:当班班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完工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申请单位 签字: 车间安全员 动火单位: 签字: 作业人员或监护人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动火人: 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动火分析时间: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应重新取样分析,每日作业请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 火作业期间随时监测。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或炽热 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 行的作业(山东省 79 号令) 动火时间分为: 特殊动火作业:8 小时 一级动火作业:8 小时 二级动火作业:3 天 动火等级分为(三级): 特殊动火作业:(级别最高)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 级管理 所有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地点或部位等的描 述,必须准确、详细 备注:①一般情况下,夜间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由值班领导在确认满足动火条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企业 负责人意见处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现场监护,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作业单位 维修 车间项目负责人 所在车间安 全员或主任 作业内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作业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作业人员:动火人 1、动火人 2 基 本 要 求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 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及 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 电焊作业,作业时间 8 小时,作业前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0.0%,氧含量 20.7%,符合动火要求 作业风险: 触电、火灾 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 电焊机应搁置平整、坚固。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易爆品,现场配备灭火器, 专人看护,焊接作业时佩戴护面罩、劳保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措施: 发生触电或者灼伤现场人员大声呼叫,并拨打安全环保部门电话 6299226、 6299209,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 等待救援。 其他注意事项: 高处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安全 交底 和风 险告 知内 容 企业负责人签字: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由作业申请单位填写,由作业所在车间 负责人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0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天燃气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6-01-1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0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0

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0 一、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和应做的准备工作 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急躁冒进, 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二、架桥机运行 为确保架桥机安全运行,运行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 JBJ 213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予以 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制动,一 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整机臂的角度时,应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架梁 (一)大风中架梁 1.最大风力等级达到六级时应停止架梁。 2.在四至六级风中架梁时,应区别顺风、侧风、经常或间歇有风等具体情况,分析架桥机和梁体在风力作 用下的受力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架桥机的安全。 3.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架梁,应掌握风力、风向等气候资料,架梁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 随时了解气象情况,各型架桥机均应有风速仪等简单的气象仪器,以便及时判定架梁地点的风向和风力等级。 (二)雨后架梁 已经压过道或架过梁的路基暴雨或久雨后架梁,要彻底查清因雨出现危害的处理,并进行加固和整治,经压 道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下大雨时应停止架梁。 (三)寒冷季节架梁 所有承载面、支垫面和支垫物上的积雪,冰层都要彻底清除干净,以防受载时打滑。 做好润滑油脂和液压油的防冻工作,以防架桥机动作失灵发生故障。 四、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禁司机 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备和其 它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到安全 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麻绳、 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桥面 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设置安 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作台、 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讯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4

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4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案和应做 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 急躁冒进,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三、测量定位和场地平整:架桥机一般在桥头路基上拼装。拼装场地要有一定的工作面,地基有足够 承载力,满足架桥机安装及试运荷载的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场地可设纵坡,但要求平顺,纵坡不能超过 3%;测定运梁平车纵向运行轨道中心线及前、中及顶高支腿位置。 四、架桥机的组装: (一)组装对线路的要求 1.组装架桥机原则上应在直线上进行,直线的有效长度一般应长于架桥机全长,在困难条件下可在 半径大于 600m 的曲线上进行,但曲线不应有超高。 2.组装地段的线路应经过整修并在维修组所在位置进行适当加固,使其路面的承载能力和线路质量 满足架桥机的需要。 (二)组装注意事项 1.单向架桥机组装前要确认架桥机的方向是否架桥方向符合,如果不符,则要调换方向才能组装。 2.组装前应严格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损伤、变形情况,各连接部件有无脱落、丢失、损坏等情况,然 后按说明书规定的顺序组装。 (三)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操作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如 下: 1.机电设备运转; 2.机臂升降、伸缩及摆头; 3.起重小车的起吊、行走、横移及制动; 4.主机的走行及制动; 5.前支柱(零号柱)的起落; 6.拖拉机构运转。 五、架桥机对桥头线路的要求: (一)架桥机大轴重作用路基地段,线路必须加固压道,其加固和压道的要求按《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TB 10213—9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架桥机行走地段的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有死弯、反超高、三角坑等病 害。 (三)曲线架梁线路不应设置超高。 (四)每架完一孔梁,梁上轨距、轨道平面、线路方向和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架桥作业要 求,并经架桥机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同意架桥上前对位。 (五)每架完一孔梁,梁上应铺设足够厚度的道碴,且两片梁之间焊好适量的连接板后,架桥机才 能上前对位。 (六)桥头线路中心线应与桥墩台中心线相一致,偏差值应在设计范围内(拨道架梁除外)。 六、架桥机运行。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 程》TB 10213—99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 位置予以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 制动,一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机臂的角度时,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 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架桥机对位。 (一)架桥机对位、停车位置力求准确,一般可算出停车位置并在轨面上画出停车位置标记以便掌 握,对位时须安排专人安放止轮器,必要时还可放风制动,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二)架桥机停妥后,除制动风压应随时保持在规定值外,尚须采用铁楔或木楔楔在车轮下或拧紧 手制动。 (三)单梁式架桥机伸机臂前要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并固定。 (四)单梁式架桥机机臂伸缩时,二号柱插销必须全部插好。伸缩机臂时,机臂与机身应成一条直 线。 (五)检查前支柱(零号柱)与支承面的墩帽是否符合架桥机作业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施,支承面上用硬质木板和木楔填平、垫实,不能用零碎木板或软木料支垫,支垫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 柱底尺寸。 (六)双梁式架桥机主机支撑油压千斤顶未支承前严禁摆动机臂,机臂摆动范围不得大于设计值。 (七)双梁架桥机对位后,必须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支柱应垂直,前支腿必须支撑在路基上, 垫实、牢靠,确认可靠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 八、喂梁及捆梁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八大作业票填写规范样本

1 / 10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动火单位 申请人 动火人或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WX-DH-202X-001、GJ-DH-2016-001 动火作业级别 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地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动火方式 电焊焊接 动火作业负责人 张 xx 动火时间 自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始 至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止 动火人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焊工 特种作业证件号 T+身份证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 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 临时用电、登高作业 安全教育人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危害辨识 火灾、触电 序号 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 3 动火点 10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 5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 车间安全 员或主任 6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等作业。 / 7 距动火点 30m 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 车间当班 班长或安 全员 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 √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 5m。 √ 11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1)根,灭火器( 2)台,铁锹( /)把,石棉布(1)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12 其它安全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高处焊接时做好防护,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编制人: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 动火作业 负责人 监护人:动火点区域人 员班长或操作工 工种:班长或操作 工 生产单位负责人 车间主任 相关单位 监护人:作业方人员 工种:电焊工 申请单位意见 同意 相关单位意见 同意 签字:申请单位负责人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10 分 签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12 分 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设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5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同意 签字: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17 分 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安全措施到位,可以作业 签字:当班班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完工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申请单位 签字: 车间安全员 动火单位: 签字: 作业人员或监护人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动火人: 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动火分析时间: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应重新取样分析,每日作业请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 火作业期间随时监测。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或炽热 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 行的作业(山东省 79 号令) 动火时间分为: 特殊动火作业:8 小时 一级动火作业:8 小时 二级动火作业:3 天 动火等级分为(三级): 特殊动火作业:(级别最高) 一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 级管理 所有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地点或部位等的描 述,必须准确、详细 备注:①一般情况下,夜间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由值班领导在确认满足动火条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企业 负责人意见处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现场监护, 2 / 10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作业单位 维修 车间项目负责人 所在车间安 全员或主任 作业内容 六车间 6#窑炉焊接预热锅炉 作业时间 202X 年 5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5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作业人员:动火人 1、动火人 2 基 本 要 求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 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及 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 电焊作业,作业时间 8 小时,作业前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0.0%,氧含量 20.7%,符合动火要求 作业风险: 触电、火灾 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 电焊机应搁置平整、坚固。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易爆品,现场配备灭火器, 专人看护,焊接作业时佩戴护面罩、劳保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措施: 发生触电或者灼伤现场人员大声呼叫,并拨打安全环保部门电话 6299226、 6299209,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 等待救援。 其他注意事项: 高处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火毯,防止焊渣、火花飞溅。 安全 交底 和风 险告 知内 容 企业负责人签字: 车间安全员或主任 我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已明确该项目的风险并清楚了危害、防范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项。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张 XX                时 间:202X 年 5 月 13 日 天燃气:爆炸极限(%v/v)5%-16% 、自然温度:482-632 氨水(氨气):爆炸极限(%v/v)16%-25% 醋 酸:爆炸极限 4%-17% 、闪点(oC):39 煤油:闪点(oC):46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 电 6 淹 溺 7 灼 烫 8 火 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 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 水 13 放 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 由作业申请单位填写,由作业所在车间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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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0

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0 一、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和应做的准备工作 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急躁冒进, 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二、架桥机运行 为确保架桥机安全运行,运行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 JBJ 213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予以 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制动,一 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整机臂的角度时,应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架梁 (一)大风中架梁 1.最大风力等级达到六级时应停止架梁。 2.在四至六级风中架梁时,应区别顺风、侧风、经常或间歇有风等具体情况,分析架桥机和梁体在风力作 用下的受力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架桥机的安全。 3.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架梁,应掌握风力、风向等气候资料,架梁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 随时了解气象情况,各型架桥机均应有风速仪等简单的气象仪器,以便及时判定架梁地点的风向和风力等级。 (二)雨后架梁 已经压过道或架过梁的路基暴雨或久雨后架梁,要彻底查清因雨出现危害的处理,并进行加固和整治,经压 道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下大雨时应停止架梁。 (三)寒冷季节架梁 所有承载面、支垫面和支垫物上的积雪,冰层都要彻底清除干净,以防受载时打滑。 做好润滑油脂和液压油的防冻工作,以防架桥机动作失灵发生故障。 四、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禁司机 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备和其 它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到安全 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麻绳、 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桥面 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设置安 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作台、 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讯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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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11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11

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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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燃气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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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生产管理知识-人因工程书稿--第四章 累积损伤疾病与操作工具设计(doc 14)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1 第四章 累积损伤疾病与操作工具设计 随着越来越广泛的计算机使用、生产的自动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 忽略大量的工作仍然涉及体力劳动和人工操作这样一个事实。挖掘、建筑和制 造等职业经常要求工人以高的体力消耗去完成工作;由于过度伸展而导致的背 部疾病在很多职业中都很普遍,占了所有职业损伤的 25%(美国劳动统计部, 1982)。甚至一些与重体力劳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职业,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员和行政人员、办事员和服务人员也同样会有职业损伤。调查结果表明,计算 机操作人员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遭受更多的颈部和腕部损伤。本章将讨论在完 成工作时人的运动系统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并 给出操作工具设计的一些原则,从而降低操作人员的累积损伤。 第一节、累积损伤疾病及其原因 操作者在进行作业时,为了达到操作的要求,必须付出一定量的力。这种 力就是操纵力。人的操纵力有一定的数值范围,可据此设计各种操纵系统。人 发挥操纵力的大小,取决于人的操作姿势、着力部位、力的作用方向和方式等。 在长期从事某项作业时,不断重复某一作用姿势(施以相同的操纵力),往往会 导致部分肌肉的损伤。 一、 累积损伤疾病及其重要性: 简而言之,累积损伤疾病指由于不断重复使用身体某部位而导致的肌肉骨 骼的疾病。其症状可表现为手指、手腕、前臂、大臂和肩部的腱和神经的软组 织损伤,也可表现为关节发炎或肌肉酸痛。通过分析名词“累积损伤疾病”,我 们也可以了解其含义:累积指这种损伤是由于年复一年地不断对身体某一部位 施加压力而逐渐造成的。并且这种累积是建立在每次的压力都会对相关的软组 织或关节产生一定的损耗(即损伤)的基础上。疾病表示这种损伤是不正常的 状态。 在澳大利亚和英国,累积损伤疾病被称作“重复性紧张损伤”。累积损伤疾 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据统计,仅在美国,每年与手部工具有关的损伤 超过 260,000,其相关的医疗费用高达 4 亿美元。按照美国劳工部的统计,1986 年在对 10,000 名肉类包装工人的调查中有 480 人受到累积损伤疾病的困扰。同 年,在所有的工业疾病和损伤中,累积损伤疾病占了1.8%。更值得关注的是, 很多累积损伤疾病没有导致明显的疾病或损伤,而是表现为作业生产率的下降 和质量的降低。 从 1980 年以来,澳大利亚的累积损伤疾病一直在增加,1985 和 1986 年新 南威尔士每年的事故率高达 7,000 件。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增长率最高— —特别是一些键盘操作人员,长期的伏案工作和敲击键盘很容易造成脊椎损伤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2 与手指关节的损伤。但与其他职业相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发病率仍然是比较 低的:在 1987 年,每 1000 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有 6 例累积损伤疾病,而对于 从 事 钢 铁 和 电 子 工 业 的 生 产 工 人 , 这 一 比 例 达 到 了 78‰ ( 美 国 , Pheasant,1991)。 随着分工的发展,累积损伤疾病在各国和各领域均呈现上升趋势, Armstrong 等在 1982 年指出,累积损伤疾病的发病率几乎是 130/200,000 工作 小时(200,000 工作小时近似于 200 个工人工作半年),它降低了生产率,更对 人体造成了损伤。所以各种职业病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有些国家还 成立了专业的组织探讨如何预防累积损伤疾病,并通过互联网分享各种经验及 如何使工具设计更合理。 二、 产生累积损伤疾病的原因 不同的作业会导致不同表现形式的累积损伤。比如,人体正常的腰部是松 弛状态下侧卧的曲线形状。在这种状态下,各椎骨之间的间距正常,椎间盘上 的压力轻微而均匀,椎间盘对韧带几乎没有推力作用,人最感舒适。人体作弯 曲活动时,各椎骨之间的间距发生变化,椎间盘则受推挤和摩擦,并向韧带作 用推力。韧带被拉伸,致使腰部感到不舒适。腰弯曲变形越大,不舒适感越严重。 长期的这种弯曲活动就会导致腰部的劳损。同样,在作业操纵时,都会造成手、 手臂、脚及腿部的肌肉酸痛或关节损伤。 虽然损伤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各种累积损伤都与受力、重复、姿势与 休息密切相关。 受力:人体某部位的受力是造成累积损伤的必要条件之一,外力的不断挤 压会使软组织、肌肉或关节的运动无法保持在舒适的状态。一般来说,重负荷 的工作使肌肉很快产生疲劳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骨骼肌需要重新恢复 弹力,缺乏足够的恢复休息时间会造成软组织的损伤。如果对于肌肉骨骼结构 的压力太大,很明显骨骼、皮肤和肌肉将会被拉伤,但同时腱和神经由于压力 受到的损伤就不是很容易引起注意了。另外,作业时手工操纵工具的震动也会 引起血管的收缩。 2、重复 任务重复的越多,肌肉收缩的越快、越频繁。这是因为高速收缩 的肌肉比低速收缩的肌肉产生的力量要小,所以重复率高的工作要求更多的肌 肉施力,因此也需要更多的休息恢复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缺乏足够的休息时 间就会引起组织的紧张。人体的累积损伤都是由于重复施力于身体特定部位而 造成的。 3、姿势 不正确的作业姿势也是造成累积损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业姿势 决定了关节的位置是否舒适。使关节保持非正常位置的姿势会延长对相关组织 的机械压力。 作业姿势应满足人的用力原则:所有动作应该是有节律的,各个关节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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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93 作者:国家技术监督局 文章来源:国家技术监督局 点击数:285 更新时间:2005-9- 26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12—27 批准 1994—08—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式输送机(以下简称输送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 方面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各种块状、粒状等松散物料以及成件物品的输送机。 对于输送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有放射性等物料的输送机除遵守本标准外还 应遵守相应的专用安全标准。 2 引用标准 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10595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GBJ 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一般规定 3.1 输送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强度。 3.2 电气装置的设计与安装必须符合 GB 4064 和 GBJ 232 的规定。 3.3 未经设计或制造单位同意,用户不应进行影响输送机原设计、制造、安装安全 要求的变动。 3.4 输送机必须按物料特性与输送量要求选用,不得超载使用,必须防止堵塞和溢 料,保持输送畅通。 a. 输送带应有适合特定的载荷和输送物料特性的足够宽度; b. 输送机倾角必须设计成能防止物料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打滑或滚落; c. 输送机应设置保证均匀给料的控制装置; d. 料斗或溜槽壁的坡度、卸料口的位置和尺寸必须能确保物料靠本身重力自 动地流出; e. 受料点应设在水平段,并设置导料板。受料点必须设在倾斜段时,需设辅 助装料设施; f. 垂直拉紧装置区段应装设落料挡板; g. 受料点宜采取降低冲击力的措施。 3.5 输送粘性物料时,滚筒表面、回程段带面应设置相适应的清扫装置。倾斜段输 送带尾部滚筒前宜设置挡料刮板。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输送带跑偏的隐患。 3.6 倾斜的输送机应装设防止超速或逆转的安全装置。此装置在动力被切断或出现 故障时起保护作用。 3.7 输送机上的移动部件无论是手动或自行式的都应装设停车后的限位装置。 3.8 严禁人员从无专门通道的输送机上跨越或从下面通过。 3.9 输送机跨越工作台或通道上方时,应装设防止物料掉落的防护装置。 3.10 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3.11 输送机易挤夹部位经常有人接近时应加强防护措施。 3.11.1 输送机头部。尾部改向部位和拉紧装置的折转部位以及相邻两托辊折转处 超过 3°时(指切线角,不考虑由带槽而引起角度增加部分)都认为是危险的易挤夹部位 (图 1~图 3)。 3.11.2 输送机易挤夹部位处于图 4 所示位置与表 1 规定的尺寸时为易发生危险部 位。 表 1 人员腋下高度 b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危险区高度 a 至危险区的水平距离 c 1600 400 850 1400 100 750 1250 1200 - 400 1000 - 200 850 950 1350 800 - - 500 850 1250 600 - - - 450 400 - - - 100 1150 3.11.3 输送机挤夹部位的防护范例见附录 A(参考件)。 4 部件 4.1 输送带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严禁以低强度输送带代替高强度输送带。 4.2 拉紧装置 4.2.1 拉紧装置应装设极限位置限止器。自动拉紧装置起升到极限位置时,必须 保证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并给出禁止起升信号。当下降到极限位置时,保证自动切断 下降电源,并给出禁止下降信号。 4.2.2 重锤拉紧装置在人员通常接近的地方应加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能防止人 员进入重锤下面的空间,如无这类防护装置,重锤下应装设支承装置并使其离地面或 其他作业面的净空距离不小于 2.5m。 4.3 制动装置 4.3.1 制动装置必须处于能随时起制动作用的状态。其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 动性能的缺陷或粘上油污。 4.3.2 正常的和紧急使用的制动装置应有醒目的标志,并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3.3 卸料车制动装置应灵敏可靠。其限位夹紧装置应能独立承受工作状态下的 最大风力而不致被风吹动。轨道端部止挡的设置应确保卸料车不脱轨、不翻倒。 4.4 料斗、溜槽与护罩 4.4.1 给料或转运料斗以及溜槽开口位置经常有人员接近时应设防护装置。 4.4.2 大型料斗或溜槽应装检查门,其位置应便于接近。设备运转时检查门不应 开启,在确有保护的前提下,由专职人员开启检查门。如采用手动的检查门其开启力 不得大于 300N。 4.4.3 输送粘性物料时应设置机械疏通料斗装置或振捣器械,在无防护措施条件 下严禁人工捅击疏通。 4.4.4 大型料斗在其显著位置应设禁入牌。需进入料斗中维护时应采用专门安全 措施。 4.4.5 护罩和漏斗延伸部分的下边缘位于地面以上距离大于 300mm 时,其边缘应 采取向内弯成角度或卷边等措施。 4.4.6 输送机防雨罩应密封严密,宜采用阻燃型材料制成。用手动工具应能自由 拆卸或锁紧。其观察窗应设在能方便观察到物料运行情况的位置。 5 整机 5.1 严禁用非载人输送机运送人员。 5.2 载人输送机 5.2.1 载人输送机必须装设安全保护设施。 a. 上、下输送机的地点应设置有扶手的平台和照明设施; b. 防止躺卧人员超越限制器; c. 人员上、下输送机的起动和停止信号; d. 联络用声、光指示装置; e. 输送机侧面应设置紧急使用拉线开关。 5.2.2 载人输送机带宽不得小于 0.8m,带速不得大于 1.6m/s,上运倾角不得大 于 16°。下运倾角不得大于 6°。 5.3 输送干燥粉状物料时除设密封罩盖密闭输送外,宜设置吸尘或除尘装置。 5.4 严禁输送块度大于或等于 0.5 倍带宽的物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4 KB 时间:2026-03-26 价格:¥2.00

现场消毒规范

附件: 现场消毒规范 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发生传染病流行后在传染病疫源地、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场所针对 流行的传染病进行的消毒。 1.1 概念与术语 1.1.1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of epidemic focus 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对防治、研究传染病的医疗卫生机构,可 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应按疫源地进行消毒。 1.1.2 随时消毒 concurrent disinfection 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1.1.3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1.1.4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这种消毒不宜过泛使用,人口流 动频繁的场所如公共汽车、飞机、火车、客船、各种公共场所通过此类消毒很难达到预防作 用。 1.1.5 消毒作用水平 (1)灭菌: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灭菌保证水平的方法。属于此类 的方法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用甲 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灭菌的方法。 (2)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 类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 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力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二氧化氯、 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含溴消毒剂、臭氧、二溴海因等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和一些复配的 消毒剂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3)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 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等)、醇类、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包 括双链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进行消毒的方法。 (4)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 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 己定、植物类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1.1.6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从高到低的顺序为: (1)亲脂病毒(有脂质膜的病毒),例如乙型肝炎病毒、流感病毒等。 (2)细菌繁殖体。 (3)真菌。 (4)亲水病毒(没有脂质包膜的病毒),例如甲型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5)分枝杆菌,例如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等。 (6)细菌芽孢,例如炭疽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 (7)朊毒(感染性蛋白质)。 1.2 消毒、灭菌的方法选择 1.2.1 对受到细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 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或灭菌法。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 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对受到一 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法。 1.2.2 对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 间。 1.2.3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 时间。 1.2.4 选择消毒方法时需考虑,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使消毒方法易于发挥 作用。应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 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灭菌。 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 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 或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1.3 组织执行与人员 (1)对甲类传染病和肺炭疽、艾滋病等乙类传染病必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 构的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 负责进行终末消毒。 (2)对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白喉、 布鲁菌病、炭疽、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淋病、梅毒等和丙类传染病中肺结核,必 须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由病人陪护人或所在单位进行消毒处 理或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组织进行消毒处理。 (3)对丙类传染病中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感染性腹泻等由病人或其陪护人进行消毒 处理。 (4)各类传染病(包括非法定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的 监督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 理。 (5)在医院中对传染病病人的终末消毒由医院安排专人进行。 (6)非专业消毒人员开展疫源地消毒前应接受培训。 1.4 时限要求 接到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和艾滋病的疫情报告后,城市应在 6 h 内,农村应在 12 h 内采取消毒措施,其他传染病按病种不同应在 24h 至 48h 内采取消毒措 施。 1.5 装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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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1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第一节 术前访视病人注意事项 1. 麻醉医师见手术通知单后均应于术前一日访视病人,接到会诊单的特殊病人及时会诊, 以便做好术前准备。 2. 术前访视内容包括: (1) 全面了解病人健康状况,心肺功能,X 光检查(MRI、CT)和各种实验室检结果。 (2) 特殊病人术前准备是否充分。 (3) 手术部位及麻醉方法。 (4) 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5) 根据麻醉方法进行特殊检查。如椎管内阻滞麻醉检查脊柱,全身麻醉注意有无假牙,气 管内插管门齿是否完整,颈部长度和活动度。其它尚有动静脉穿刺的难易、肿瘤对呼吸循环的影 响等。 3. 了解病人的精神状态和对麻醉的要求,部位麻醉必须耐心解释,消除病人恐惧。 4. 根据病人病史和检查结果,决定麻醉方法。 5. 术前准备麻醉所需用具和麻醉机。 6. 麻醉前准备不完善,应有的检查尚未进行或需要复查,以及麻醉有困难或危险时,应于 手术前一日向病房提出,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 任永功 ) 第二节 麻醉记录单记录方法 1. 麻醉记录单包括术前检查,术中记录和术后随访三项内容,均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记录 (术前检查,术中记录每 5~10 分钟记录一次,术后随访术毕后 3 天完成)。 2. 记录应按表中所列项目逐次填写,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力求精确, 文字简明扼要,记录客观详尽,字体工整洁净。 3. 术中抢救病人时,抢救措施,所用药物应详细记录。 4. 麻醉小结应于术毕完成,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其内容包括:麻醉分析,循环与呼吸功能 的变化,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等。 5. 麻醉记录单一式两份(两联复写),一页留在麻醉科存档,一页存放于病人病历保存。 6. 术后随访内容:有无麻醉并发症,治疗经过和疗效,全麻完全苏醒时间,椎管内阻滞, 神经丛阻滞开始出现疼痛时间。术后如有异常表现,记录处理方法。 7. 麻醉记录的具体填写方法可参照《现代麻醉学》有关章节。 ( 任永功 ) 第三节 麻醉前注意事项 1. 手术当日麻醉前必须检查氧气、笑气(氧化亚氮)、吸引器,并正确接通气源。 2. 全身麻醉前应检查麻醉机是否运转正常,麻醉用具齐备。 3. 基础麻醉,静脉全身麻醉必备气管内插管抢救器具。 4. 椎管内阻滞麻醉所用麻醉包,使用前检查消毒日期。 5. 病人进入手术室后首先开放静脉,保证输液通路(小儿不合作者可在基础麻醉下行静脉 穿刺)。 6. 监测血压、脉搏(有条件者应监测心电图、血氧饱和度)后再行麻醉操作。 7. 严格无菌操作,麻醉前施麻醉者应洗净双手,防止交叉感染。 8. 气管内插管或各种穿刺两次以上均未成功者,应由上级医师接手操作,若仍遇困难者应 请示主任协助和指导解决。 9. 凡经术前讨论的疑难重危病人,应按集体讨论意见方案实施麻醉。 10. 凡估计麻醉后可能出现严重呼吸循环障碍(心跳骤停)者,应等主要手术医师,手术室 巡回护士到齐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以便一旦出现意外能即时抢救病人。 ( 任永功 ) 第七十六章 麻醉科常用操作技术 2 第四节 基础麻醉 基础麻醉的目的主要是消除病人的精神紧张,为其他麻醉方法创造条件。基础麻醉本身无镇 痛功效,必须配合其他麻醉方法才能施行手术。 【 适应证 】 1. 小儿各种短小手术、体表手术,如切开引流、骨折复位、拆线、外伤缝合、包皮环切手 术等。 2. 帮助小儿实施各种诊断性检查:如 CT 检查及 X 线造影等。 3. 小儿各种部位麻醉及全身麻醉前的辅助麻醉。 【 常用基础麻醉方法 】 1. 氯胺酮基础麻醉。一般按 4~6mg/kg 体重肌肉注射,注射后 3~5 分钟入睡,维持 30 分钟 左右,这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多的方法。遇已开放静脉者,则改用静脉注射,氯胺酮剂量为 1~2mg /kg 体重,维持 15 分钟左右。对于手术时间长者,可加用安定或γ-OH 辅助麻醉。 2. 硫喷妥钠肌肉注射基础麻醉。主要用于 3 个月至 6 岁以内的小儿。一般用 2.5%硫喷妥钠 溶液按 15~20mg/kg 体重肌肉注射,体弱或 3 至 12 个月婴儿,剂量宜减至 10~15mg/kg 体重, 一次总量不能超过 0.5g。用药后一般于 5 分钟左右入睡,维持 45~60 分钟。如果注药 20 分钟后 仍不入睡,可再追加半量。此法由于效果不及氯胺酮,故目前临床上已很少采用。 【 注意事项 】 1. 术前常规禁食、禁饮 6 小时以上。 2. 术前 30 分钟肌肉注射阿托品或东莨菪碱以减少呼吸道分泌物。 3. 准备好急救用品:包括吸引器、氧气、面罩以及气管插管用具等。 4. 密切观察呼吸、血压及心率变化,有条件时用脉搏血氧饱和度仪连续监测。 5. 遇颅内压增高、眼内压增高以及癫痫病人禁用氯胺酮。 6. 凡术前已有呼吸道部分梗阻、哮喘发作史以及 3 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硫喷妥钠。 7. 硫喷妥钠肌肉注射的部位应选择臀部外上方的肌肉深层,禁忌注入皮下,更不能注于坐 骨神经部位。 ( 李少君 ) 第五节 静脉全身麻醉 【 分 类 】 将全麻药注入静脉,经血液循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而产生全身麻醉的方法称为静脉全身麻 醉。根据用药种类不同,可分为单一药物麻醉,方法简易,但总用药量有限制;复合麻醉系采用 2 种以上的静脉麻醉药(包括催眠药、镇痛药和肌松药),充分发挥每一种药物的优点,互补缺点, 用较小剂量达到镇痛记忆消失和肌肉松弛的目的,亦称“平衡麻醉”或“全凭静脉麻醉”。如同 时辅以吸入麻醉,则称为“静吸复合全麻”。 【 基本原则 】 1. 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手术需要选择麻醉药及麻醉方法。 2. 多种麻醉药复合使用时,注意药物之间的互相作用,有机配伍,使正作用相加,副作用 互相减弱或抵消。 3. 应以满足镇痛、睡眠和肌松为目的合理选配药物。 4. 恰当掌握用药量,避免多次或连续用药致积蓄中毒。 5. 静脉全麻期间应保持呼吸道通畅,除短小手术外,应在气管内插管下进行。掌握麻醉深度, 严密观察呼吸和循环情况。 6. 必须常规备好麻醉机、氧气、负压吸引及气管插管器械并检查无误后方可实施麻醉。 7. 麻醉前常规使用颠茄类药物及镇静剂。 【 硫喷妥钠静脉麻醉 】 1. 适应证: (1) 四肢及躯干无需肌松的短小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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