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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检查隐患排查计划表

检查隐患排查计划 为保证安分类分级管理有效实施,保证公司各项安管理工作持续稳定,督促安 生产管理进一步深化,在生产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具有可考性和实用性,根据公司生 产特点,制定年度安检查计划。 一、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主管和工艺、设备、安 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 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并做好记录。 二、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检查,安 环部门每季度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三、专业性检查 专项安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检查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 点;秋季安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为重点。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 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 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 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 行的专项安检查。 四、检查计划表 检查 类别 检查级别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负责人 备注 日 常 检 查 部门检查 每日上、下班 详见部门日常检 查表内容 生产、仓库部门 主管 公司级 每季度末 总经理及相关 技术人员 综 合 性 检 查 部门级 每月度末 详见综合性检查 表 各部门主管 春季 每年 3—5 月 各部门主管 夏季 每年 6—8 月 各部门主管 秋季 每年 9—11 月 各部门主管 季 节 性 检 查 冬季 每年 12—2 月 详见季节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专业性检查 每年 6 月、12 月 详见专业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及相关技术人 员 专 项 检 查 节假前检查 每个重大节日前 详见节日前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编制: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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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生产执法检查

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本单位雷电防护安 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雷电防护安生产规 章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雷电防 护安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雷电防护安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雷电防护 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雷电 防护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雷电防护生产 安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1.防雷装置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 施工的; 2.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应进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 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第 一款、第二款、第 四款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 擅自投入使用的。 3.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雷电防 护安设施设计(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发生重大变更,应当报原 批准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建设项目安 设施“三同时”监 督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 《建设项目安设 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1.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安 生 产 1.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应当按国家 规定保证雷电防护安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生产条件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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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6.安检查隐患排查计划表

检查隐患排查计划 为保证安分类分级管理有效实施,保证公司各项安管理工作持续稳定,督促安 生产管理进一步深化,在生产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具有可考性和实用性,根据公司生 产特点,制定年度安检查计划。 一、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主管和工艺、设备、安 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 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并做好记录。 二、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检查,安 环部门每季度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三、专业性检查 专项安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检查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 点;秋季安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为重点。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 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 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 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 行的专项安检查。 四、检查计划表 检查 类别 检查级别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负责人 备注 日 常 检 查 部门检查 每日上、下班 详见部门日常检 查表内容 生产、仓库部门 主管 公司级 每季度末 总经理及相关 技术人员 综 合 性 检 查 部门级 每月度末 详见综合性检查 表 各部门主管 春季 每年 3—5 月 各部门主管 夏季 每年 6—8 月 各部门主管 秋季 每年 9—11 月 各部门主管 季 节 性 检 查 冬季 每年 12—2 月 详见季节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专业性检查 每年 6 月、12 月 详见专业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及相关技术人 员 专 项 检 查 节假前检查 每个重大节日前 详见节日前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编制: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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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生产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企业 安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本企业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 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 析研究解决安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 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工 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制度;安生产检 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3. 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 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隐患时应采取安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七、安 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 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 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距离。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公交客运企业安生产检查

公交客运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企业 安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本企业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公交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 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 究解决安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 公交客运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工作例 会制度;安教育培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1. 公交客运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 公交客运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生产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 公交客运应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隐患时应采取安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七、安 生产 标准化 公交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 化建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 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 安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距离。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7.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 织生产。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8.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隐患。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九、应 急管理 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 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 和指挥权。 查看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生产工 作的通知》 十、行 业管理 部门认 1.车辆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 规定的公交车辆技术条件。建立车辆技术管理 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现场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1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生产检查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生产 工作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娱乐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 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 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生产督导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村庄、居民楼、宿舍、学校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 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1 外部距 离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邻近公路、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的防护距离是否相 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 之间的距离,特别是与办公楼、控制室、值班室、化验室、 食堂等有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石油化工企业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 不同方位。 查看现场 建筑物的安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房间的 安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等于 100㎡的房间 可只设 1 个。 查看现场 甲类工艺装置(单元)距离中央控制室应大于等于 40m。 查看现场 2 平面布 置 甲类工艺装置(单元)距离明火地点应大于等于 30m。 查看现场 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 设施、挡板或安围栏。 查看现场 可能突然大量放散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的生产房 间应设计事故通风系统。 查看现场 事故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手 动开关。 查看现场 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 洗器等安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 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查看现场 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 标志。 查看现场 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 安标识。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 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 围栏和警示灯。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烟火”、“禁 止吸烟”等醒目的安警示标志。 查看现场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警示标志,写明 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查看现场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 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封闭防 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 查看现场 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 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压力表校验后 应加铅封。 查看现场 化工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区除应设置固定式、半 固定式灭火设施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 查看现场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查看现场 液氨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阀。低温液氨 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 查看现场 4 储运设 施 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 锁切断装置。 查看现场 当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 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 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 要求。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罐)供给时,工厂给水管 网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水池(罐)的补充水和100% 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要求。 查看现场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照明可采用 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查看现场 5 消防设 施 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当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源时, 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 查看现场 装置内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 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所、控制 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查看现场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 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查看现场 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 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 导除静电装置。 查看现场 6 防 静 电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演出经营单位安生产检查

演出经营单位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生产工作 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 施符合国家安标准和消防安规范,定期检查消 防安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查看文件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4.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5.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生 产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款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演出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安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演出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1.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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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检查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执 法 检 查 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标识制度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 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 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 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报登记制度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资料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 进行收集。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八项 未经安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资料检查(查看批 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 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 目,并加盖公章。 资料检查(现场查 看转移联单,并结 合环评文件、台帐 记录等材料进行核 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转移联单保存齐,并 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同期保存。 资料检查、现场核 查(现场查看联单, 并与经营情况记录 等进行核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第十条 1.《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 2.《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 3.《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四项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 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联单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由省辖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转移联单制度 4.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 处置的危险废物,部提 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从 事 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活动。 现场核查(根据危 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录簿逐一核对,如 核查焚烧飞灰的去 向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七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五项、第 七十六条 1.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 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 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 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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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检查表-3集贸市场消防安检查

集贸市场消防安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建筑面积 1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100 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占地面积 1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 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1 集贸市场范围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 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工作。集贸 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情况,划分若干区域,区域 之间保持相应的安疏散通道 集贸市场内应当实行消防安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各摊位应当在市场管理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 握使用方法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 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防栓圈入摊位内 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 到及时报警 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①建筑面积 10000m2 以上 或者摊位 1000 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②占地面积 10000m2 以上 或者摊位 2000 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③建筑面积 1000m2 以上或 者摊位 100 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 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 2 安组织管理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①建 筑面积 20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0 个以上的室内市场。②占地面 积 20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4000 个以上的室外市场。③建筑面积 2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 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事先将其选址 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当地职能部门实施防火审核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 50m 以上的安距离 3 室外集贸市场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 5m 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 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 安装规范的要求 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 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具有资质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 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4 用火用电 管理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2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民爆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

民爆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许可管理 应按生产许可和安 许可的范围、品种和有效期进 行生产和经营,且证照一致。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安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 管理条例》 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 产、销售活动,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2.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生产管理职责, 未发生生产安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1.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 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1.《安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款 2. 《建设项目安 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 2.安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 2. 《建设项目安 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一款 1.《安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2. 《建 设 项目安 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二项 1. 建设项目的安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5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2. 建设项目的安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6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3. 建设项目没有安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8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建设项目没有安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8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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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美术品经营单位安生产检查

美术品经营单位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生产工作 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美术品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美术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 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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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生产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企业 安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本企业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 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 析研究解决安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 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工 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制度;安生产检 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3. 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 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隐患时应采取安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七、安 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 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 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距离。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1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动车维修企业安生产检查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企业 安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本企业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维修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安教育培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 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3. 为维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隐患时应采取安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七、安 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维修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者处置 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管理制度, 采取可靠的安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距离。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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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出租汽车企业安生产检查

出租汽车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企业 安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本企业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 出租汽车企业应建立健生产工作例 会制度;安教育培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 出租汽车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生产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 出租汽车应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隐患时应采取安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七、安 生产 标准化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 化建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 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 安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距离。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7.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 织生产。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8.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隐患。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九、应 急管理 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 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 和指挥权。 查看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生产工 作的通知》 十、行 业管理 部门认 为应当 1.车辆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 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建立车辆技术管理 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现场检查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 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令 2014 年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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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两个体系建设员培训试卷答案201807

EHS 微社区矿山培训 两个体系建设员培训试卷答案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个 3 分,共计 30 分) 1、本矿山的生产安和职业卫生总共(16/15/15)个风险点,其中的一级 风险点是(爆破作业),二级风险点是(运输作业)、(边坡管理)。 2、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 将风险分为 1、2、3、4 级其中(1)级最危险。 3、风险是指生产安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的组合。 4、(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 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5、对存在安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 素)、后果、(管控措施)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计 30 分) 1、本公司矿山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分为 ( A ) A.公司、车间、区队、班组 B.车间、区队、班组 C.班组、岗位 2、隐患排查就是针对隐患排查清单中的(C)进行逐项检查,看是否落实 到位。 A.风险点 B.危险源 C.管控措施 3排查风险点是风险管控的基础。对风险点内的不同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 素(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环境及管理等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 根据评价结果、风险判定标准认定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控制措施是( C ) 的核心。 A.检查 B.领导 C.风险分级管控 4、风险分级管控建设程序主要步骤为( A ) A.风险点确定、风险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措施制定、风险告知 B.风险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措施制定、风险告知、风险点确定 C.风险告知、风险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措施制定、风险点确定 5、危险源行为是指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 为以及( B ) A.危险源 B.作业行为 C.隐患 6、危险源状态包括物的状态和( A )二部分。 A.作业环境的状态 B.高空作业 C.动火作业 7、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分级从方便推广和使用角度,可采用( C )评价法。 A.班前会 B.班后会 C.风险矩阵评价法或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8、风险等级从高到低用颜色进行分类正确的是:( A ) A.红橙黄蓝 B.红橙黄绿 C.橙红蓝绿 9、本公司矿山风险辨识评价使用的方法是(B ) A.作业活动 JHA 法、设备设施 SCL 法 B.作业活动 JHA+LEC 法、设备设施 SCL+LEC 法 C.作业活动 JHA+LEC 法、设备设施 SCL+MES 法 10、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中应急控制包括( A ) A.紧急情况分析、应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准备 B.班 前会 C.班后会 三、判断题:(每小题 2 分,共计 20 分) 1、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 √ )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生产风险 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 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 ) 3、风险点是指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设施、部 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 √ ) 4、根据危险度分值进行风险等级用颜色进行分类:红色、橙色、黄色、蓝 色。( √ ) 5、我公司矿山风险点可划分为作业活动类、设备设施类、职业健康类。 ( √ ) EHS 微社区矿山培训 6、风险分级管控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 风险,下级可以不负责管控。( × ) 7、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应急控制、个体防护控制、教育培训、管 理(行政)控制、工程控制五个方面。(√ ) 8、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耳塞、听力防护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绝缘鞋、呼吸器等;(√ ) 9、应急控制通过应急演练、培训等措施,确认和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 以防止和减少安不良后果。(√ ) 10、以生产工艺过程为主线进行危险源识别可选用“工作危害分析(JHA) 法” (√ ) 四、请回答你所在岗位是什么?对应的风险点有哪些?写出其中至少一个 风险点的管控措施?(20 分) 1、区队长: 穿孔作业、爆破作业、铲装作业、运输作业、边坡管理、检维修作业、钻机、 空压机、挖掘机、矿用自卸车、运输道路、卸车平台(1 号)、凿岩岗位、 爆破岗位、铲装岗位、运输岗位 2、挖掘机驾驶员: 铲装作业、挖掘机、铲装岗位 3、凿岩工: 穿孔作业、钻机、空压机、凿岩岗位 4、自卸车驾驶员: 运输作业、矿用自卸车、运输道路、卸车平台(1 号)、运输岗位 5、维修工: 边坡管理、检维修作业 (选择自己岗位填写风险点,对应管控措施按风险管控清单自行填写)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总装工艺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

1 总装单元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 一、 吊装装配区域……………………………………………………………………………………………………………………………………… ....1 (一)底盘线束安装工位…………………………………………………………………………………………………………………………………………………………………………………………2 (二)副车架安装工位…………………………………………………………………………………………………………………………………………………………………………………………… 3 (三)后桥安装工位………………………………………………………………………………………………………………………………………………………………………………………………..4 (四)发动机安装工位……………………………………………………………………………………………………………………………………………………………………………………………5 (五)油箱安装工位………………………………………………………………………………………………………………………………………………………………………………………………..6 (六)消音器安装工位……………………………………………………………………………………………………………………………………………………………………………………………7 (七)真空钢管安装工位…………………………………………………………………………………………………………………………………………………………………………………………8 (八)备胎安装工位………………………………………………………………………………………………………………………………………………………………………………………………..9 (九)发动机分装工位……………………………………………………………………………………………………………………………………………………………………………………………10 二、内饰装配区域....................................................................................................................................................................................................11 (一) 驾驶室上线工位..................................................................................................................................................................................................12 (二) 门锁安装工位 .....................................................................................................................................................................................................13 (三) 安带工位 .........................................................................................................................................................................................................14 (四) 滑柱安装工位 .....................................................................................................................................................................................................15 (五)玻璃密封条工位…………………………………………………………………………………………………………………………………………………………………………………………..16 (六)吊挂安装工位……………………………………………………………………………………………………………………………………………………………………………………………….17 (七)空滤器安装工位…………………………………………………………………………………………………………………………………………………………………………………………..18 (八)暖风安装工位……………………………………………………………………………………………………………………………………………………………………………………………….19 (九)车门玻璃安装工位……………………………………………………………………………………………………………………………………………………………………………………….20 (十)仪表板安装工位……………………………………………………………………………………………………………………………………………………………………………………………21 (十一)水箱安装工位…………………………………………………………………………………………………………………………………………………………………………………………...22 (十二)内护面安装工位…………………………………………………………………………………………………………………………………………………………………………………………23 (十三)后风挡安装工位…………………………………………………………………………………………………………………………………………………………………………………………24 (十四)驾驶室下线工位…………………………………………………………………………………………………………………………………………………………………………………………25 2 三、总装装配区域....................................................................................................................................................................................................26 (一) 备胎支架安装工位..............................................................................................................................................................................................27 (二) 感载比例阀安装工位..........................................................................................................................................................................................28 (三) 蓄电池安装工位..................................................................................................................................................................................................29 (四) VIN 打印工位 ......................................................................................................................................................................................................30 (五)前杠安装工位………………………………………………………………………………………………………………………………………………………………………………………………31 (六)转向管柱安装工位………………………………………………………………………………………………………………………………………………………………………………………32 (七)变光包壳安装工位………………………………………………………………………………………………………………………………………………………………………………………33 (八)座椅安装工位工位………………………………………………………………………………………………………………………………………………………………………………………34 (九)车门调整工位……………………………………………………………………………………………………………………………………………………………………………………………….35 (十)防冻液加注工位……………………………………………………………………………………………………………………………………………………………………………………………36 (十一)冷媒加注工位……………………………………………………………………………………………………………………………………………………………………………………………37 (十二)汽油加注工位……………………………………………………………………………………………………………………………………………………………………………………………38 (十三)下线录入工位……………………………………………………………………………………………………………………………………………………………………………………………39 (十四)货厢安装工位……………………………………………………………………………………………………………………………………………………………………………………………40 四、转运区域 ...........................................................................................................................................................................................................40 (一)车辆转序工位………………………………………………………………………………………………………………………………………………………………………………………………42 (二)叉车工位………………………………………………………………………………………………………………………………………………………………………………………………………43 五、维修作业区域....................................................................................................................................................................................................44 六、办公区域 ...........................................................................................................................................................................................................45 七、厂外交通 ...........................................................................................................................................................................................................46 八、生产区域………………………………………………………………………………………………………………………………………………………………………………………………………….47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M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2有色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安评价。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安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安生产法》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河南省有色行业生产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 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当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工程师从事安 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工程师从事安生产管理工作。 《安生产法》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生产法》 国家安监管总局 关于修改《生产经 营单位安培训规 定》等11件规章的 决定(总局令63 号)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安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4.5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附录H:风险点统计表

- 1 - 附录七:风 险 点 统 计 表 一、氧化铝行业 序号 名称 类型 区域位 置 可能发生的事故 类型及后果 现有风险控制措施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公共部分 1 起重设备 设备设施 各工序 起重伤害、触电、火 灾 1、选用合格的材质符合要求的吊钩、滑轮、卷筒、钢丝绳,安装牢固可靠; 2、选用材质合格的轨道、螺栓,安装符合使用要求; 3、选用合格的制动器; 4、采用材质、质量可靠的电缆及电气元件; 5、定期检测,使用前检查吊钩、滑轮完好可用; 6、作业前检查钢丝绳无弯曲、变形、腐蚀、开叉、断裂,定期对钢丝绳、吊钩完 好情况进行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 7、定期检查,使用前检查卷筒完好; 8、定期检查紧固轨道螺栓; 9、定期对行程限位进行点检、试验,确保完好有效; 10、使用前检查测试制动装置完好灵敏有效; 11、落实专门负责人定期检查紧固接线,更换老化线路; 12、进行车设备点检维护、特种作业知识,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13、作业人员必须经起重设备相关知识、消防知识培训; 14、按劳保用品穿戴要求,佩戴防护眼镜、耐高温面罩; 15、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 肺复苏法抢救,立即送医; 16、编制触电、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分厂、车间、 班组岗位 各车间 车间主任   2 储气罐 设备设施类 各工序 物体打击 1、定期检查罐体表面有无变形开裂。检查附件是否正常。 2、班组每 2 小时输水一次,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班组每天检查一次;特种设备车间每月检查一次 4、年检符合特种设备使用要求 5、压力容器安培训 6、按劳保用品穿戴要求,佩戴防护眼镜 7、发现泄漏及时关闭进气阀,联系维检处置。 8、阀门损坏及时更换,堵塞情况及时处理 9、发现安阀不起作用,及时关闭进气阀,停用储气罐,放散储气,更换安阀。 车间 各车间 车间主 任、班长   3工器 具 设备设施类 各工序 物体打击、触电、高 处坠落 1、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出现骨折用夹板固定后及时就医; 2、编制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使用人员必须经安工器具相关知识培训; 4、按劳保用品穿戴要求,佩戴安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公司、分厂、 车间、班组 各车间 总经理、 厂长、车 间主任、 班长   - 2 - 序号 名称 类型 区域位 置 可能发生的事故 类型及后果 现有风险控制措施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4 高空作业 作业活动 各工序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1、操作高处阀门时使用专用的操作平台,平台支撑要保证平稳、牢固; 2、高处作业必须使用校验合格的安带; 3、从高处往下投掷物品时,要限定警戒区,设置围栏,并设专人看管; 4、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教育及高处作业相关知识培训;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对其进行止血包扎,出现骨折用夹板固定后及时安排就医; 6、槽顶加装不低于 1、2 米的护栏,悬挂警示牌; 7、高空作业将工器具放入工具袋内; 8、脚手架的搭设要设定剪刀撑,每层绑两道护身栏,一道挡脚板,脚手板要铺严, 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9、定期组织人员体检; 10、按劳保穿戴要求,佩戴安帽、劳保鞋、防护眼镜、安带。 分厂、车间、 班组 各车间 厂长、车 间主任、 班长   5 受限空间 作业 作业活动 各工序 中毒窒息 灼烫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触电 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放尽系统里的汽、水、料等介质,确认槽罐已泄压, 设备已断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2、测定槽罐内氧气含量在 19.5%-23.5%,槽罐内设氧气检测仪,氧含量低于 18% 报警提示及时撤离; 3、槽罐内检修清理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金属容器(炉、罐、槽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 业,照明电压不大于 12V; 5、罐内清理作业时必须拉设防护网,佩戴防坠器、安绳由高向下进行清理 ; 垂直交叉作业必须使用隔离板进行隔离; 6、作业人员必须经安教育及受限空间作业培训; 7、将窒息人员转移到阴凉通风处,根据受伤情况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情况 严重者送往医院; 8、编制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9、对所有进出汽、水、料、碱流程加装盲板(DN250 以上盲板厚度≥6mm,DN250 以上盲板厚度≥4mm),对所有关闭阀门挂“有人工作 禁止操作”警示牌; 10、断开受限空间系统内有关设备的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警示牌; 11、加装通风机进行强制通风; 12、作业下方拉好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13、当需要使用安工器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 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面; 14、按要求穿好工作服,纽扣系好,袖口纽扣系好;安帽正确佩戴,戴好耐酸 碱防护手套和耐高温面罩;穿好劳保鞋并系好、系牢鞋带。 分厂、车间、 班组 各车间 厂长、车 间主任、 班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57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层面安生产检查清单

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层面安生产检查 清单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 记录 1.建立、健部门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生 产责任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二、 安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1.安生产与部门业务工作必须同时安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生 产工作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生产形势,研究解决 安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安生产检查。 查看会议、 查检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对所属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三、 基础 管理 6.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四、 教育 培训 1.定期对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要求所属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3.要求所属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经专门的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 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要求所属单位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 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所属单位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 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 急预案,直至消除安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五、 隐患 排查 治理 3.要求所属单位治理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业务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1.发现疑似职业病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 单位情况;发现职业禁忌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 2.建立职业健康检查的统计和报告工作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 3.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八条 4.主检医师符合要求情况,仪器设备符合要求情况, 职业健康监测表符合要求情况,总结报告符合要求 情况,档案管理规范符合要求情况,体检结论规范 符合要求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五条、第七 条、第十一条、第十 五条 5.发现职业病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三十四 条 6.建立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7.资质情况,信息报告情况,档案管理情况,仪器 设备情况,资料收集审核情况,诊断结论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十条、第三十二 条、第三十三条 六、 职业 卫生 安 管理 (对 职业 健康 检查 机构 及诊 断机 构监 督检 查) 8.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建立健医疗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人 员。 七、 应急 管理 2.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定期 组织开展应急卫生医疗处置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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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印刷企业安生产检查

印刷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 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 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 对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产看报告 查看文件资料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 生产责任 制度 《安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 生产责任 书 1.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 生产责任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 第十八条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 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包安 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 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 第十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 项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 管理人员。 产查看资 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 法》第二十条第 一款 2.《河南省安 生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第 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 第四十六条第 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第 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 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六、 隐患 排除 治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 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 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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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7 陆上采油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生产许可证 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评价报告 企业每年应对安生产情况进行1次安评估,每三年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1次 安评价。 《非煤矿山安生产管理规 范(实行)》 主要负责人和 安员资格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 锅炉、 压力容器、 电 工、 焊工、 登高作业 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作业培训,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国家、行业、企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管理的岗位操作人员由公司安环保 处协调,各单位组织送到具有相应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或 者其它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准许从事特种作业和相关操作。已经取得特种作业或 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应当按规定进行资格证书审验,达到合格后准许继续从 事特种作业和相关操作。 《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第30号令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机构及人员配备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 《安生产法》 主要负责人职责 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安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 实报告安生产事故。 《安生产法》 分管负责人、安员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规定公司各层(次)级人员和各级部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内对职业健康 、安生产、防火安、环境保护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应有的权力。 《安生产法》 安规定 三同时 矿山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经过安条件论证及安、职业危害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纳入工程概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规程 》 资质证照 安生产责 任制 河南省陆上采油行业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河南省陆上采油行业隐患自查清单 各岗位安操作规程 抽油机操作规程 等199项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生产法》 安生产规章制度 安生产例会制度 及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生产的规章制度或者行业标准。 《安生产法》 安教育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及安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培训,由有 关主管部门对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 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 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操作 技能,未经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生产法》 操作服务人员健康安与环境教育培训由各单位根据公司部署结合实际组织进行, 集中脱产轮训和基层站队培训相结合,每名操作服务人员每年接受健康安与环境 教育培训不少于48学时。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健康安与环境法律法规; (二)健康安与环境新知识、新技术;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四)操作规程和现场操作; (五)事故案例; 安生产 规章制度 安教育 培训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成果(纤维)

引领槽车 倒车时离 车距离近 4级 低风险 车辆伤害 上槽车顶 部查看来 料温度未 抓稳 4级 低风险 高处坠落 设立安 带悬挂点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安带 、安 帽 抬金属软 管未抓紧 4级 低风险 物体打击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防 滑手套 、安 鞋 上槽车顶 部连接氮 气时未抓 紧扶手 4级 低风险 高处坠落 设立安 带悬挂点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安带 、安 帽 打料过程 中,未正 确开关阀 门 4级 低风险 其他伤害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现场启动 打料泵, 线路老化 打火 3级 一般风 险 触电、火 灾 1、安装警 示标识风 险点告 知;3、安 员定时 巡检,发 现隐患及 时处理 制定触 电应急 处置方 案,每 年至少 一次触 电事故 应急演 配备绝 缘鞋、 绝缘手 套 风险分 级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管控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 育措施 个体防 护措施 工程技 术措施 风险点 检查项目 危险源或 潜在事件 评价 级别 名称 编号 类 型 名称 序号 单位:纤维 作业活 1 查看温 度,连 接软 管,连 接氮气 打开阀 门,启 动打料 泵。 2 作 业 活 打料 1 化验取 样,未正 确切换现 场阀门 4级 低风险 其他伤害 安操作 规程中明 确,高处 作业必须 佩戴防护 用具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橡 胶手套/ 一次性 手套 打料完 成,拆卸 金属软管 3级 一般风 险 物体打击 安操作 规程明 确,维修 时,拆卸 较重部件 时,必须3 人及以上 人员配合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防 滑手套 、安 鞋 将金属软 管吊起, 未吊稳进 行控料 4级 低风险 物体打击 安操作 规程明 确,维修 时,吊起 较重部件 时,必须3 人及以上 人员配合 。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防 滑手套 、安 鞋 连接蒸汽 进行加热 4级 低风险 灼烫 1、悬挂安 警示 牌;3、按 照操作规 程,严禁 人员在加 热时触碰 管道,必 要时配备 隔热手套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隔 热手套 原料泄漏 3级 一般风 险 中毒和窒 息 1、设置危 险警示 牌;3、安 操作规 程明确, 配备防毒 面具、防 护手套进 行现场清 理,必须 保证现场 清理干净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防 护手套 、防毒 面具 罐顶呼吸 阀检查未 抓紧扶手 4级 轻度危 险 高处坠落 安操作 规程中明 确,高处 作业必须 佩戴防护 用具 每年对 岗位安 操作 规程进 行培训 安带 、安 帽 打料完 成,拆 除软管, 连接蒸 汽加热 检查原 料罐运 转情况 3 4 1 打开阀 门,启 动打料 泵。 2 作 业 活 动 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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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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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安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管理手册消防安管理制度台账-《学校安检查和安隐患报告制度》

《学校安检查和安隐患报告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检查、 检验。 2、发现存在安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3、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4、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5、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 施。 6、检查重点。地基塌沉、滑坡、急剧下沉或基础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陷而且 还在发展,墙、柱出现严重倾斜和裂缝而且还在继续发展;内外墙纵横开裂而且 还在发展;墙根大量风化、混凝土有裂缝等等。 7、每周对重点部门要重点检查。特别要加强实验室、电化室、微机房、专 用室、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门的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体育器 具的检查; 8、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并作好记录; 9、学校的每一位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反映在工作中出现的不安隐患, 便于维修人员检修。 学校安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一、学校设立安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和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3714785, 并设有举报箱。 二、学校接到安事故隐患举报应及时处置。 三、对安事故防范情况应每月一次汇报。 四、对安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者瞒报,漏报者,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五、学校应建立安隐患报告负责人。 学校安检查制度 一、为牢固树立安第一的思想,本着对试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 发,切实抓好安工作。 二、学校的安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实做好 学校安检查工作。 三、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分管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四、学校安检查内容有: 1、校舍安 2、实验室安 3、消防安 4、交通安 5、校外集体活动和生产劳动安 6、饮食安 7、体育活动安 8、学生常见病防治安 9、学校周边环境安 10、防震减灾安 11、学校管理安 12、节假日安等 五、对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促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做好安检查记录,安检查每周一次。 第二篇:幼儿园学校安隐患定期检查隐患报告制度东马社区幼儿园学校 安隐患检查整改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 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隐患排查,实行“月 排查和季汇报”制。 2、分管人员层层落实安隐患排查,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责任制度。 3、坚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建立安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学校 安情况,发现不安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安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反馈工作。 第三篇:校内安定期检查和安隐患报告制度徐川学校内安定期检查和 安隐患 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 人身安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检查规范,充分发挥组织作用, 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 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每次 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检查组:组长:武永勤 副组长:陈兆瑞马维林曲树峰成员:校委会成员及各班班主任三、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4.校园内防雷、防漏电、是否安。 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是否安可靠。 6.班级、功能教室门、锁、窗钩、多媒体保护设施是否完整。 7.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巡查。 8.消防设备检查维护,防盗系统是否完整,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 情等现象。校园内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10.定期对校师生进行法制、交通安、防溺水、防毒、网络安教育。 11.检查放学期间学生的交通状况。 12.班级安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执行制度的情况是否到位。 113.班级、各班卫生区卫生环境状况。 14.严格控制、审批、监督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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