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1、安全投入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安全投入不足 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财务部必须按照计划保证安全投入资金的供给,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 生产费用,单独建立安全生产资金账本,监督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3)生产管理部门每年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投入实施, 不得挪用安全费用;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安全投入台账,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性。 2、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 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每年末编制企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经总经理签 字批准后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流程 1)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取使用。 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专项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 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3)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科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 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 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 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 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安全费用的检查 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2)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 3)生产部门定期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范围,检查是否挪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7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4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相关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有效性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不少于三人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资质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定协议)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三同时”审查及验收的有关资料 4 技术资料 矿山各期工程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的有关资料、图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 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及职工健康监护情况 7 职业危害管理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及发放情况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情况 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记录及建档情况 8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 查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及监控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9 事故应急救援及事 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10 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矿井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有 2 个独立的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 30 米 生产水平安全 出口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 2 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 全出口相通 井巷安全标志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清晰路标,并注明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提升竖井梯子 间 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梯子间设置 符合规程要求 11 矿 山 井 巷 基 础 建 设 人行道及安全 间隙 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等,运输 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的间隙要符合规程要求 井巷口防坠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 1.5 米的栅 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 井巷支护及维 修 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维修井巷时应遵守规 程要求,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报废井巷管理 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处应设置不 小于 1.5 米的栅栏并标明原井巷名称 采空区管理 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相通井巷应封闭 采矿设计、图 纸 采矿按设计要求进行,所有采掘工作面图纸齐全、规范,并及时填绘 开采要求 应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矿柱保护 按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保持柱的尺寸、形 状和直立度,不得开采或毁坏,并有人管理 12 矿 山 地 下 开 采 矿柱回采 矿柱回采应采取后退式回采方式,回采速度应与矿房回采速度相适 应,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3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有效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 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第三条 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层层组织落实。 第四条 全公司范围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被检查 的部门、分公司必须积极配合,相关负责人须汇报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第五条 各部门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每月自查不少于一次。 分公司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每季度自查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办事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及班后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营业及 办公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消防设施、器材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备及正常使用;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死角; 6.安全生产计划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和实施; 7.车辆安全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 8.安全生产台帐及安全事务记录是否完备。 第九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 1.综合检查:如公司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以及各部门、分 公司及班组定期组织的综合自查等; 2.专项检查:如车辆安全、消防安全、劳保用品使用等专 项检查; 3.节假日前组织的常规检查。 第十条 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均要做好检查记录,相关人员 签名后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如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由检查机构发出 《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 整改责任落实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第十二条 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须按照整改意见制 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第十三条 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制定临时防 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对本单位无能力解决 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部报告。 第十四条 隐患整改完成后,整改单位应将整改情况报告及 有关记录及时报送公司安全保卫部存档备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低压电气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一般电气安 全 停送电: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 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 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 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 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 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 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 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 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 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 《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 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2 架设临时线 路的一般安 全要求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 缆。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 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 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同时 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 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3 移动电气设 备 使用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 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 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4 电气接地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 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 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5 绝缘工具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 止潮湿。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 绝缘棒(6-10)/35 每年一次;绝缘档板(6-10)/35 每年一次;绝缘 罩 35 每年一次;绝缘夹钳 35 及以下每年一次;高压试电笔(6- 10)/35 每半年一次;绝缘手套高压/低压每半年一次;橡胶绝缘靴 高压每半年一次;核相器电阻管 6/10 每半年一次;绝缘绳高压每 半年一次 6 短路保护 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严禁在 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绝缘导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屋内 2.5 米(垂直敷设时 1.8 米)、屋外 2.7 米。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 1.8m 时,应穿 管保护 7 电缆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 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 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7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液化石油气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或其他消防方面的证件 1 证照情 况 有经营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租赁储存场所、设施委托出 租方进行管理的,有与出租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防火、 动火、检修、检查、设备管理制度等;岗位操作规程齐全 从业人员应经过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有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管 理 有设计、施工、验收的文件资料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应急救 援措施 预案编制符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 管危化字[2004]43 号)的要求。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进行记录 加气站的设置及等级划分符合 GB50156 表 3.0.4 的规定 4 站址选 择 一级加气站不在城市建成区内 加气站的围墙设置符合下列规定: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 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 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 GB50156 表 4.0.5 和 4.0.6 中的 防火距离的 1.5 倍时,相邻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 GB50156 表 4.0.5 和 4.0.6 中的防火距离的 1.5 倍,且大于 25m 时,相邻一侧设置隔离墙;面 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符合下列规定:单车道宽度不小于 3.5m,双车道宽度 不小于 6m;站内的道路坡度不大于 6%;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采用沥青 路面 加气岛及汽车加气场地设置的罩棚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 于 4.5m 5 平面布 置 加气岛符合下列规定:加气岛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0.15~0.2m;加气岛的宽 度不小于 1.2m;加气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小于 0.6m 液化石油气罐的布置符合下列规定:地上罐集中单排布置,罐与罐之间的 净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地上罐四周设置高度为 1m 的防火堤,防火 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不小于 2m;埋地罐之间距离不小于 2m,罐与罐之间 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如需设罐池,其池内壁与罐壁之间的净距不小于 1m 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符合 GB50156 表 5.0.8 规定 设置在地面上的泵和压缩机,设置防晒罩棚或泵房(压缩机间) 储罐的出液管设置在罐体底部时,充装泵的管路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泵的进、出口安装长度不小于 0.3m 挠性管或采取其它防震措施;从储罐引 至泵进口的液相管道,坡向泵的进口,且没有窝存气体的地方;在泵的出 口管路上安装回流阀、止回阀和压力表 储罐的出液管设在罐体顶部时,抽吸泵的管路系统设计符合规定 潜液泵的管路系统设计符合规定 6 泵和压 缩机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进口管 道设过滤器;出口管道设止回阀和安全阀;进口管道和储罐的气相之间设 旁通阀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6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4. 引用文件 5. 职责 6. 工作程序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8. 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使用相关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 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3.2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 等。 3.3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业务部。 5.3 业务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 批准后采购。 5.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业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业务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业务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安全生产办 公室外送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及保养,并正确佩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 度第一个月报总务部。总务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 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4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4. 职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 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 4.2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负责。 4.3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支出及管理。 4.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定期审核和使用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安全生产费用的设立 5.1.1 每年的 4 月,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财务部共同确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投入资 金,制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 5.1.2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提取比例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参照制造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办 法,即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5.1.2.1 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5.1.2.2 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5.1.2.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5.1.2.4 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5.1.2.5 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5.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5.2.1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 资金。安全生产费用有限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5.2.2 财务部按“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及提取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5.2.3 财务部单独设立“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科目,使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 自挪用。 5.3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使用范围 5.3.1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包括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审、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培训目的 2. 培训范围 3. 职责和权限 4. 工作内容 5. 培训效果考核 6. 记录 1. 培训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 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 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 3.3 各部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 工作内容 4.1 培训计划: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每年 1 月份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4.2 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4.3 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 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等。 4.4 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4.4.1 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 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 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4.2 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参加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 培训效果考核 5.1 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 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 在岗期间参加各分厂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 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培训目的 2. 培训范围 3. 职责和权限 4. 工作内容 5. 培训效果考核 6. 记录 1. 培训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 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 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 3.3 各部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 工作内容 4.1 培训计划: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每年 1 月份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4.2 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4.3 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 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等。 4.4 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4.4.1 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 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 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4.2 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参加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 培训效果考核 5.1 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 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 在岗期间参加各分厂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 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4. 引用文件 5. 职责 6. 工作程序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8. 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使用相关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 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3.2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 等。 3.3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业务部。 5.3 业务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 批准后采购。 5.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业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业务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业务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安全生产办 公室外送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及保养,并正确佩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 度第一个月报总务部。总务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 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6. 培训 7. 评审 8. 考核 9. 周期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 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 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生产办公室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 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生产办公室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本厂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5.3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 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 评审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 7.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担任。 7.2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 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 考核 8.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科根据 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认可。 9. 周期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10. 相关文件和记录 《关于制定颁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签到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5.00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一)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可燃液体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 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 40℃的水不得直 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4 混合时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污水不得直接排 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5 生产污水排放应采用暗管或覆土厚度不小于 200㎜的暗沟。 GB50160-92 6.1.2 6 设施内部必须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分段设置,每段长度 <30m,相邻两段之间的距离>2m。 GB50160-92 6.1.2 7 全厂性生产污水管道,不得穿越工艺装置,罐组和其他设施 或居住区。 GB50160-92 6.1.3 8 工艺装置内的塔、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应设水封,且 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250㎜。 GB50160-92 6.1.4 9 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排 水出口应设不小于 250㎜高的水封。 GB50160-92 6.1.4 10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应设不小于 250㎜ 的水封。 GB50160-92 6.1.4 11 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 300m 时应用水封井隔 开,且水封不小于 250㎜高度。 GB50160-92 6.1.4 12 重力流循环回水管道在工艺装置总出口时,应设水封,且高 度不小于 250㎜。 GB50160-92 6.1.5 13 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 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GB50160-92 6.1.6 14 罐组内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且应在防火堤外 设置水封,并应在防火堤与水封间的管道上设置易开关的隔 断阀。 GB50160-92 6.1.7 15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的管道的支干管、干管的最高 处检查井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8 16 排气管的管径不小于 100㎜。 GB50160-92 6.1.9 17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 2.5m 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 3m 范围内的操作平台,空气冷却器 2.5m 以上。 GB50160-92 6.1.9 安全检查表(二)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8 在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15m 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9 19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 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1.10 20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可燃液体分离池必须设非燃烧 材料的盖板。 GB50160-92 6.1.11 21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 400㎜。 GB50160-92 6.2.1 22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系统。 GB50160-92 6.2.1 23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 GB50160-92 6.2.2 24 距隔油池池壁 5m 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 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2.2 25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防火间距应符合 表 6.2.3 规定。。 GB50160-92 6.2.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4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5.00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许可管理 应按生产许可和安 全许可的范围、品种和有效期进 行生产和经营,且证照一致。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 全管理条例》 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 产、销售活动,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现场检查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2.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1.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5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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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1 受限空 间作业 1.是否对受限空间含氧量进行及时检测,对于易燃、 易爆设备容器还要进行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并采取 强制通风措施 2.出(入)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沟、坑下施工作业 要事先开挖或设置应急逃生通道。 3.作业全过程是否设专人监护,并与作业者保持联系 查看现 场 2 动土作 业 1.对施工单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开挖作业过程要有 专人监护。 2.作业过程一旦出现挖断电缆、管道等情况,造成通 信、电力中断或管道介质泄漏时,是否立即按方案中 相关应急处置程序进行。 查看现 场 3 高处作 业 1.所用工具、材料是否上下投掷。 2.雷电、暴雨、大雾或风力6级以上(含6级)的气候 条件是否严禁作业。 3.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是否随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 行检查,安全带符合要求,并高挂低用。 查看现 场 4 临时用 电作业 1.临时用电线路通过道路时,是否采取高空跨越或护 管穿越。 2.用电回路应设置保护开关,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 3.在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时是否按动火作业许可程 序进行办理。 查看现 场 5 现场警 示标识 1.管道设置的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等警告标志, 是否符合 SY/T 6064的要求 2.站(库)设备、管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和安全色,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3.是否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 戒区域及警示标示。在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警示标识 6 油罐操 作 1.上罐前是否手触盘梯扶手上的铜片,以消除静电 2.上罐时是否禁止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3.罐顶是否禁止开关非防爆的手电筒及电器 4.油罐盘梯同时上下不得超过4人、浮顶油罐浮梯不 应超过3人,且不应集中 5.上下油罐时手扶栏杆。固定顶油罐罐顶人数同时不应 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 6.油罐进油时缓慢开启进罐阀,罐内原油液面高度(罐 位)应控制在安全罐位范围内,特殊情况下经上级调 度批准并采取保护措施时,可超安全罐位运行,但不 能超极限罐位 7.排水操作时缓慢开启排污阀并随时调节阀门开度。 排水期间,操作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当发现油花时立 即关闭排污阀 查看现 场 7 输油泵 机组 操作 1.辅油泵机组是否有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并明确操作 控制参数 输油泵机组切换时,提前与上、下站和本站运行岗位 联系。输油泵机组切换宜采用“先启后停”的运行方式, 特殊情况亦可采用“先停后启”的运行方式。切换期间, 应认真调节输油泵机组的负荷,基本保持出站压力平 稳,严防出站压力超高 2.由正输流程改为压力越站或全越站流程前,上站必 须先将出站压力降至允许出站压力的50%左右。压力 越站或全越站流程改为正输流程前,上站运行输油泵 配置电机的电流应控制在最大允许电流85%左右。由 其它流程改为站内循环流程时,应先降低输油泵排量 管道突然出现超压时,是否立即停泵或向旁接罐泄压 3.输油泵本体各辅助系统启、停及排量调整等,是否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查看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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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主要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考) 检查结果 1.制定安全生产工 作计划。 1.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纳入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和政府年 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目标、重点工 作有详细表述。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正式 文件形式下发。 1.查看当地国民经济与 社会发展计划纲要和政 府年度工作计划文件。 2.查看工作要点。 2.组织召开安全生 产季度工作例会。 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 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并将半年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上 一级安委会办公室作书面报告。 查看会议通知、纪要、报 告、相关新闻报道(文字 或图像)。 3.领导班子各成员 落实“一岗双责” 情况。 1.主要领导亲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 究部署,每半年至少调度、检查一次安 全生产工作。 2.其他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季度至少调 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1.查看会议通知、纪要、 讲话稿、新闻报道。 2.通过座谈交流,了解 情况。 4.健全完善安全生 产目标考核制度。 1.把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各级政 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2.注重对日常工作和过程的考核。 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到位。 1.查看考核办法。 2.查看日常考核记录、 评分情况。 3.查看表彰通报、转账 凭证等。 5.安全生产机构、 人员编制、资金、 场所、装备等保障 情况。 1.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安 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以及配套资金,列 入财政预算且不低于本级财政增长幅 度。 2.安监机构、人员配备、场所和装备等 满足实际需要。 1.查看资金拨付证明,上 一年度决算报告。 2.实地查看办公场所、花 名册或通讯录、办公器 材、执法装备等。 6.安全生产政策措 施研究制定情况。 1.对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有落实 意见或配套政策措施。 2.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需要, 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查看相关正式文件 7.安全生产重点工 作、专项整治组织 开展情况。 1.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 全生产相关重点工作。 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安 排部署、有实施方案、有督导检查、有 调度统计、有总结分析、有改进措施。 1.听汇报。 2.查看记录、文件、方案、 通知、报表、总结。 3.到部门、到企事业单 位现场核查。 8.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情况。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制度化、规 范化、经常化。 1.查看宣传报道资料。 2.查看相关文件、通知、 记录、教材等。 9.安全生产“三同 时”执行情况。 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和职业健康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高危行业建 设项目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三同时” 审核手续完备。 请当地发改部门提供安 全生产“三同时”项目目 录,到相关项目进行抽查 核实。 10.应急救援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2.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定期演练。 3.整合有关力量建立区域性安全生产专 业应急救援队伍。 1.查看相关文件、记录、 照片。 2.实地查看应急救援指 挥机构。 3.询问相关人员应急救 援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流 程。 4.抽查与应急救援队伍 通讯是否畅通。 11.事故调查处理 情况。 1.按时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要 求做好事故备案工作。 2.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 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 位。 查看事故调查报告,核对 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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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粮食仓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安 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 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上报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党、政一把手对本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 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 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4.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 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重大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企业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 议、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 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 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 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6.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8.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 减轻对其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 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五、 教育 培训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 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 加人员等情况。 查看档案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8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5.00
演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 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定期检查消 防安全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查看文件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全生 产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款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演出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4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5.00
美术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美术品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5.00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娱乐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 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1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5.00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三、 安全 生产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9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5.00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基础管理部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1.接收上级政府部门文 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 组织的会议、培训 1.有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下 发的文件。 2.有参加会议、培训的记录。 查文件、通知、记 录 1.工作安 排 2.传达落实上级会议、 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安 全生产重点工作 1.重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实 施方案、有督导检查、有调度 统计、有总结分析、有改进措 施。 1.查看记录、文件、 方案、通知、报表、 总结。 2.到现场核查。 1.主要负责人与政府部 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 书,公司内部层层签订 安全生产承诺书。 1.主要负责人对全体职工作出 公开承诺。 2.对承诺事项有落实方案或措 施。 3.承诺是层层落实,依据承诺 内容履行了管理职责。 1.查看承诺书、落 实方案或措施。 2.现场核查承诺事 项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 1.有会议记录。 2.会议研究解决了安全生产具 体问题。 3.主要负责人熟悉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 1.查看会议记录。 2.现场提问。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 作。 1.组织推动了安全生产重点工 作。 2.协调解决了安全生产重大问 题。 3.组织治理了安全生产重大隐 患。 1.查看检查记录。 2.随机提问检查情 况。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1.安全生产投入纳入企业全年 经费预算。 2.按照计划进行落实。 3.有相应的安全劳保投入、宣 传教育培训投入、安全设备检 验检测设施改造维护、事故隐 患整改资金投入记录。 1.查看安全投入计 划。 2.查看台账或记 录。 2.主要负 责人履职 5.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 准化建设。 1.有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计划 或提升标准化等级计划。 2.已取得标准化等级的,持续 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安全管 1.查看标准化体系 文件是否齐全。 2.对照体系文件, 查 看 组 织 实 施 情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理。 况。 6.保证新建、改建、扩 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 全设施“三同时”。 1.技术资料齐全。安全评价报 告、规划许可文件、可行性研 究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 应急救援措施等。 2.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 查看相关资料和手 续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根据生产岗位实际配备相应 防护用品。 2.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 品替代。 1.查看台账。 2.查看现场。 3.管理机 构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 职人员不少于 5 人。从业人员 在 30 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冶 金、建筑施工单位及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 3 人。 从业人员低于上述标准的生产 经营单位,不少于 2 人。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配备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机构名单、到 办公场所查看、与 安全管理人员见面 并交谈 4.三项制 度 1.建立从法人到班组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 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2.至少包括 6 个方面的部门和 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 人。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中 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 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班 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 人员。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 和人员。 查看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程序内容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 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 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 实现可追溯性。 2. 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 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 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安全生产办公室协助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3.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3.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和制定实施。 4. 程序内容 4.1 确定文件种类 4.1.1 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 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 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 OSHA 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 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 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4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5.00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查看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四、 基础 管理 9.不得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 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5.00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测试能力,为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符 合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据,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装置的配置、校准、使用、修理、偏离校准状态的 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3.2 机电仪车间仪表专业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并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 测量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 4.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 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 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 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机电一车间仪表专业和生产管理部共同保存。 4.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 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 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4.4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仪表专业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仪表专业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 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4.5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联系有资格的单位 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部门申报,仪表专业和生产管理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 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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