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和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和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及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和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的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 初中及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 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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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板机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1 设备牢固地固定在基础上,地脚螺栓上锁紧螺母不得松动 2 刀架上下运动平稳。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其上刀架(或滑块)在规定的行程范围内无 爬行、停滞、振动和明显的冲击现象 3 压斜装置的压料脚无严重磨损,被剪料板受压均匀 4 机械和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工作过程和动作顺序正常。停车时上刀架停在规定的位置上 5 工作台面平整、清洁,无焊疤和油污。托料铜球滚动灵活送料方便 6 刀架与支承面的固定接合面紧密贴合。刀架安装正确,固定螺钉拧紧 7 刀片工作间隙调整装置锁紧可靠,调整螺栓无滑丝、乱扣和突出于工作台面现象 8 刀架平衡装置有自锁的安全结构和防护措施 9 刀架平衡装置能保证刀架在行程的任何位置上自行保持平衡 10 挡料装置挡料准确、调整灵活、送料方便、使用可靠并有完整的挡料退让机构 11 托料装置的滚动,升降等动作灵活可靠 12 在剪切过程中,离合器与制动器相互联锁,即离合器结合时,制动应先脱开,离合器 脱开后,制动器才合上 13 气动摩擦离合器及制动器正确、牢固地装于传动轴和飞轮里,并保证顺序动作,相互 联锁、灵敏、可靠,压缩空气无泄漏现象 14 气动摩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各零件齐全完好、调节灵活、作用良好 15 气动摩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摩擦片及圆盘无磨损和发热情况 16 刚性离合器与带式制动器应联锁。制动带的实际接触面不小于摩擦面的 75% 17 紧急制动时,离合器能立即脱开,制动带将转轴刹住,实行制动 18 离合器与制动器及其操纵机构的配合动作协调、准确可靠 19 液压、润滑系统无堵塞、渗漏现象,气体管路系统中无泄漏现象 20 导轨的润滑油有回油或盛接的装置 21 液压与气动系统中,装有液压与气压突然消失或供液与供气中断的保护措施及显示装 置 22 工作时,油箱内油温低于 50℃,连续满负荷工作 24h 以后,应低于 60℃ 23 液压系统的压力表应清晰、灵敏、准确和可靠,无铅封的压力表禁止使用 24 齿轮转动平稳、无不规则的冲击声,剪板机空运转的噪声低于 90dB(A) 25 飞轮牢固的固定在轴上,转动平稳 26 飞轮轴应设有超载离合器或其它超载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27 露于床身外的传动齿轮、胶带轮、飞轮、联轴器及其它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旋转部位 均有防护装置 28 对剪切料头可能飞出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挡板 29 设备检 查 剪板的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措施 30 遮挡式防护装置如挡板,罩、网都能达到防护栅栏的宽度与剪刀宽度或工作台宽度相 当,并能防止进入剪切、压料的危险区;便于观察和操作,且不易被操作者任意拆 除;不与机床运动部位相接触;活动式防护栅栏的启闭应与刀架运动联锁;固定式防 护栅栏在刀架或其它运动部位运行时,不得开启 31 电气设备符合设计要求,铭牌清晰,安装牢固;电气连接良好,导线接头有防松措 施;有振动影响的电器有防震措施 32 气动控制系统应有紧急停车按钮 33 启动“按钮”有高于按钮头的防护挡圈,装在按钮盒内,其外加设铁皮盒,并上锁,以 免他人操作 34 电动机接线需套以金属保护管;电器箱箱门完整、关闭严密,压紧螺钉(或门锁)齐 全、紧固,内部保持清洁、干燥,所有电器零件及接线端子不松动;机床保护接地 (零)线良好 35 离地面高度 2m 以上设置的阶梯、平台及围栏符合国标 GB4053.2—83;GB4053.3— 83;GB4053.4—83 规定 36 阶梯必须有与主动轴控制联锁的措施,登梯检修时能断开主传动电源 37 剪板机应有名牌和指示润滑、操纵和安全的标牌或标志 38 主机配合的各种附属装置,其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要装有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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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专项督 导工作组,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 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省 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40 号) 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7 日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总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 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 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 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 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 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 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 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 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 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位的,每月 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 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 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 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 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 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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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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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 开采技术 1.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 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2.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 顺序开采。 3.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20m, 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 60 度。 查现场 2 边坡稳定 1.对边坡坡体表面和内部位移、地下水位动态、 爆破震动等定点定期进行观测。 2.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 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 检查。 3.每班作业前,必须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 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 伞檐体可能塌落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 全地点,采取措施处理。处理完毕前,严禁任何 人员在边坡底部停留。 查记录、 现场 3 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应由专职爆破员进行,并设置爆破警戒 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 查现场 4 机械装运 1.定期对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护、检修, 保证正常运行。 2.矿区运输道路设置合格的路挡,转弯处必须 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查记录、 现场 5 防洪设施 1.作业单位应当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 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有可 能滑坡的,应当采取防洪排水措施。 2.深凹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 查现场 6 安全距离 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 30 米的隔离带 查现场 7 警示标志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查现场 8 人行通道 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 查现场 9 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2.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 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查现场 10 塌陷控制 1.开采境界内和最终边坡邻近地段的废弃巷 道、采空区和溶洞,应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 并随着采掘作业的进行,及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 志。 2.开采境界内的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应 查图纸、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至少超前一个台阶进行处理。 11 采场供电 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应不 少于两回路。 查现场 12 排土场 1.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 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 顶线方向应有 3%~5%的反坡。 2.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 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 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1/3 和 1.3 倍;设置移动 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3.排土 场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严禁无关 人员进入。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 土工作面 50~200m 时速度低于 16km/h,50m 范围内低于 8km/h;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 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4.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 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排土场内平台设置 2%~5% 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 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 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 层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 查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5.00
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饲料行业管理部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饲料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和有关会议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落 实安全 生产工 作部署 4.重点时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人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 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企 业安全 生产责 任体系 4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企业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 产责任书 1. 安全生产与本企业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生 产工作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 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 产责任制;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粉尘清理制度;打磨抛光作业、动火作业、检维 修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饲料质量安全管 理规范》第二十四条 4.应当保障除尘设施、消防器材等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农业部公告第 1849 号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二条 6.不得将饲料生产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企业基 础管理 7.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 查看档案和 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2.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五、 企业教 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农业部公告第 1849 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3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5.0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2、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会议 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 等材料。 查看文件资料 一、贯彻落 实省交通运 输厅安委会 安全生产工 作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落实“党政同责”的要求,董事长、总经理 对本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3 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二、健全企 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 4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三、安全生 产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文件资料 2 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 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 记录 四、基础管 理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 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 项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五、教育培 训 2、培训机构应当对专职安全员及初学驾驶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格的安全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 查看制度、现场 检查 六、隐患排 查治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七、安全生 产标准化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 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训练场地、教学楼、教室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2、训练场地设置安全灭火沙箱装置。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3、教练车辆两幅一灭装置齐全。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4、对初学驾驶员加强安全知识教育。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八、现场管 理 5、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 评估完善。 现场检查 九、应急管 理 2、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发现突发事件立即采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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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2.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 全条例》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 全条例》 2.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3.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交通安全 及职业技能教育; 查看资料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六条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 条例》 3..《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4.定期开展安全例会; 查看资料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5.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一、 安全 责任 制建 立及 实施 情况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 试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送交通运输管理 及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行)》 1.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制度; 查看资料 1.《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 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制保险的,处依照规定 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 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 罚款。 车辆未年检,罚款 200 元,扣 3 分。 报废车辆营运,罚款 2000 元,吊销驾驶证。 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 更登记,罚款 200 元。 发现违法问题,责令企 业限期整改。如不整 改,对上路行驶违法车 辆,依法处罚。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 数据,罚款 500 元。 2.建立、健全车辆事故、违法记 录、检验、报废及保险档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 四条、第十七条 2.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 施条例》第十三条、十六 条 3.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二十七条 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规定》 5.《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1.《 道 路 交 通 安全法》第九十 条 、 第 九 十 六 条 、 第 九 十 八 条、第一百条 2.《 省 道 路 交 通安全条例》第 一百四十五条 3. 《机动车登 记规定》第五十 六条、第五十七 条 对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健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未放置保险标志,罚款 50 元,扣 1 分。 未放置检验标志,罚款 50 元,扣 1 分。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罚 款 200 元,扣 12 分。 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 罚款 50 元。 未按规定喷涂营运单 位名称,罚款 50 元。 汽车未配备故障车警 告标志,罚款 50 元。 二、 车辆 管理 3.车辆外观、车辆反光警示牌、 及安全带等安全设施检验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二十一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条例》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 例》第十七条、二十八条 3.《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 条件》 (GB7258) 5.《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 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 1. 《道路交通 安全法》第九十 条 2.《 省 道 路 交 通安全条例》第 一百三十三条 3. 《机动车登 记规定》第五十 六条 发现违法问题,责令企 业限期整改。如不整 改,对上路行驶违法车 辆,依法处罚。 车窗使用镜面反光遮 阳膜的,罚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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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主要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考) 检查结果 1.制定安全生产工 作计划。 1.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纳入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和政府年 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目标、重点工 作有详细表述。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正式 文件形式下发。 1.查看当地国民经济与 社会发展计划纲要和政 府年度工作计划文件。 2.查看工作要点。 2.组织召开安全生 产季度工作例会。 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 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并将半年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上 一级安委会办公室作书面报告。 查看会议通知、纪要、报 告、相关新闻报道(文字 或图像)。 3.领导班子各成员 落实“一岗双责” 情况。 1.主要领导亲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 究部署,每半年至少调度、检查一次安 全生产工作。 2.其他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季度至少调 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1.查看会议通知、纪要、 讲话稿、新闻报道。 2.通过座谈交流,了解 情况。 4.健全完善安全生 产目标考核制度。 1.把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各级政 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2.注重对日常工作和过程的考核。 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到位。 1.查看考核办法。 2.查看日常考核记录、 评分情况。 3.查看表彰通报、转账 凭证等。 5.安全生产机构、 人员编制、资金、 场所、装备等保障 情况。 1.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安 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以及配套资金,列 入财政预算且不低于本级财政增长幅 度。 2.安监机构、人员配备、场所和装备等 满足实际需要。 1.查看资金拨付证明,上 一年度决算报告。 2.实地查看办公场所、花 名册或通讯录、办公器 材、执法装备等。 6.安全生产政策措 施研究制定情况。 1.对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有落实 意见或配套政策措施。 2.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需要, 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查看相关正式文件 7.安全生产重点工 作、专项整治组织 开展情况。 1.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 全生产相关重点工作。 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安 排部署、有实施方案、有督导检查、有 调度统计、有总结分析、有改进措施。 1.听汇报。 2.查看记录、文件、方案、 通知、报表、总结。 3.到部门、到企事业单 位现场核查。 8.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情况。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制度化、规 范化、经常化。 1.查看宣传报道资料。 2.查看相关文件、通知、 记录、教材等。 9.安全生产“三同 时”执行情况。 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和职业健康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高危行业建 设项目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三同时” 审核手续完备。 请当地发改部门提供安 全生产“三同时”项目目 录,到相关项目进行抽查 核实。 10.应急救援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2.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定期演练。 3.整合有关力量建立区域性安全生产专 业应急救援队伍。 1.查看相关文件、记录、 照片。 2.实地查看应急救援指 挥机构。 3.询问相关人员应急救 援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流 程。 4.抽查与应急救援队伍 通讯是否畅通。 11.事故调查处理 情况。 1.按时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要 求做好事故备案工作。 2.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 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 位。 查看事故调查报告,核对 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2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轻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 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一般 机械 1.距地面 2m 以下设备设施的旋转部件必须有防护 罩。 2.所有设备脚踏开关必须有防护罩。 3.各种容器、管道(输油、水、气)无腐蚀、无 泄漏。 4.压力机械(冲床、剪床、压力机)、木工机械必 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5.工业炉窑、炉门、墙体、阀门完好无泄露、监 测仪表灵敏。 6.注塑机防护罩、盖安装牢固且与电气连锁。 7.厂内车辆整洁,制动、传动、信号系统灵敏可靠。 8.金属切削机床防止夹具、卡具脱落装置完好, 各种限位、连锁装置灵敏可靠。 查看 现场 2 梯台 1.梯台、栏杆的尺寸应符合安全规定,无破损和 裂纹。 2.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工作场所和平台须设置防 护栏杆。 3.斜梯应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为 0.7m)。 4.平台防护栏杆不低于 1.05m,踢脚板不小于 100mm。 5.直梯 2m 以上应设护笼,登平台处扶手栏杆不小 于 1.05m。 6.人字梯两梯间接线完好。 7.可伸缩结构梯撑锁装置可靠。 8.轮式移动平台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可靠。 查看 现场 3 特种 设备 1.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等。 2.锅炉三大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齐 全有效,定期检验。 3.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爆 破片、温度计)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各种压力管道、阀门无泄漏、无腐蚀。 4.热水锅炉有防超压装置。 查看 现场 4 气瓶 1.气瓶分类存放,存放间距、防倾倒措施符合安 全要求。 2.使用有资质充装气瓶单位充装的气瓶。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 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5 电气 设备 3.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 4.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须 安装漏电保护器。 5.插座安装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3m,照明灯和吊 扇距地面高度不低于 2.5m,配电室内配电柜距墙壁 间距不小于 0.8m。 6.高度在 20m 以上建筑物及油罐区、变配电站等 场所应安装避雷针(带、网)及防雷电波侵入装置, 其接地电阻小于 10Ω,并定期检查。 查看 现场 6 电焊 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 3m,且不得拖地 或跨通道使用,焊接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 3 个。 查看 现场 7 安全 标识 与防 护 1.各种管道按规定涂安全色。 2.易发生事故场所要有安全警示标志,厂内主要 道口有限速标志。 3.所有沟、壕、井口等必须有防护盖板或防护设施。 查看 现场 8 危险 化学 品 1.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严禁烟火,在 显著位置有安全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场所门向外开(或双向开)。 3.现场整洁、无杂物,通风设施完好。 4.危险化学品贮存应分类存放,仓库内有通风隔 热措施。 5.煤气站设备、管道的防爆安全装置完好。水封 可靠,定期校验。 查看 现场 9 劳动 防护 1.工人在作业中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 服、工作帽等)。 2.女工禁穿高跟鞋、裙子,过颈根头发应放入工 作帽内。 3.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须穿绝缘鞋,高压作 业须穿绝缘靴。 4.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飞溅的作业应戴防护眼镜。 5.操作旋转切削机床时严禁戴手套。 6.进行焊接作业应戴专用防护手套、护目镜。 7.进行有毒作业应戴防护口罩。 8.凡在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时,应挂安 全带。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3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5.00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 职能,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 考核,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 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 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 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及 领导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 生产、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及 领导层职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 第 1 页,共 286 页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 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 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 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条件支出。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鼓励企业投保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 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领导 重视安全的氛围,使各级领导具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 全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带 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理念,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 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 他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 他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给 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第 2 页,共 286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利用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系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 政府及系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 贯 彻 落 实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 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 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 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 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 健 全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 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第一项、第十九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三 、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 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责任书 1.工程基础完好、地面、墙壁、棚顶无下沉、 断裂、变形现象。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2.工程无严重渗漏积水现象,无坍塌危险。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四 、 工 程 主体 3.工程出入口数量符合消防要求,能足够保障 人员快速疏散,能防止大暴雨导致倒灌事故发 生。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1.消防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配电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进(排)风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4.疏散通道照明设备和防火分隔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五 、 设 备 设施 5.监视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应急 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 一款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六 、 基 础 管理 5.与业户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责任 书),或者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6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 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变更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 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位名称 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 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 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报 告 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报 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 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油田设施、工艺系统等发生变更 的,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改设计,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 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 《落实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 资格证书。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 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生产承诺 企事业单位与当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 位法人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显要位置长期公示,接受 广大职工监督;并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承 诺书。 《河南省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定》 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非煤矿山 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7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5.00
养老福利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当地民政部门安全生产 工作文件 一、贯彻党 和 政 府 的 政策要求 2.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 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 案。 查看文件资料 公安部社会福利机 构消防安全专项治 理方案。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公 办养老福利机构院长、书记对福 利机构安全承担共同责任。 2.落实安全责任“一岗双责”,所 有福利机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 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机构 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组长)。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 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二、健全福 利 机 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 向机构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 作情况。 听取报告、查看资 料 1.建立健全福利机构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机构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十九条 三、安全生 产责任制 2.政府主管部门与福利机构签订 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情 况列入班子考核重要内容。 四、基础管 理 1.安全生产与福利机构各项活动 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 总结。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福 利机构主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 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 查。 查看会议、检查记 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 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4.福利机构对水、火、电、气的 管理制度及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和账目资 料 5.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胡培训及 配备。 查看记录 6.不得以任何形势与机构人员订 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服务 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应承担 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福利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育培 训 2.福利机构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和培训。 查看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福利机构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 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在单位人员 中通报。 查看制度、现场检 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整改治理方案,限期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方案(台 账)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安全隐 患 排 查 治 理 3.对安全隐患治理,危机人员安 全,福利机构要搞好人员疏散管 理,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七、安全生 产标准化 福利机构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 标准都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查看资料、现场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八、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认为应当检 查的其他事项。 1.表中福利机构含各类养老福利 院、敬老院、儿童福利中心(院)、 儿童福利院(中心、学校)、精神 病院、省社会救助中心。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 患问题,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 限期改正。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 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 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移送有 权部门依法处理。 注释: 4.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 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脚手架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 为了认真贯彻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 生产和文明施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发包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和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各自职责,特制定安全生产责 任制如下: 1 、甲方将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工程的具体要求 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2 、乙方进场时,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缴纳保证金。配备兼 职安全员,明确安全生产内容,监督班组实施,陪同甲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 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安全记录。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 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4 、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材料的采购、供应、使用、保管等 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所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的规格、型号、质量必 须符合要求。并配合甲方对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 构配件不得使用。 6 、乙方必须合理安排进场材料的堆放,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穿防滑 鞋,并应佩戴工具袋,以免工具掉落伤人。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持有效 证件才能上岗施工。 8 、脚手架搭设时的地基土质、垫板、扫地杆、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 杆、抛撑、连墙件、剪刀撑、扣件力矩、竹笆、安全网、档脚板、钢丝绳、工字钢 、预埋件、步距等,以及脚手架的拆除都必须严格按照 “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 ” 及 “ 施工方案 ” 的要求进行。 9 、安排施工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 、上班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措施,及时 消除事故隐患。 11 、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 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2 、开始搭设时,应第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 根据情况拆除。 13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 两步,并高出建筑物上皮高度 1.5 米。 14 、搭、拆脚手架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设专人进行 监护,警戒区域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施工。 15 、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得存留在架子上,以免掉 落伤人。清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 不得向下抛掷。 16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 增派专职人员,开动火证,配备接火斗及监护人,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伤人,严 禁无证动火。 17 、乙方应以每层为一分段进行自检,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 合格后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确认签字挂牌,方可交付使 用。 18 、遇大雾及雨、雪天气和 6 级大风时,停止高处作业。雨、雪后采取防滑 措施。 19 、脚手架应设置接地装置。 20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故现场。 21 、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 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 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 、实施细则: ( 1 )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罚款 50 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者,罚款 100 元。 ( 2 )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罚款 50 元。 ( 3 )酒后上班者,罚款 200 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 4 )因不听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罚款 500 元。 ( 5 )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罚款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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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 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 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第13条,《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3条第(四)项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 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7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 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 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 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有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 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河北省纺织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 照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资质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 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38条 “三级” 安全教育 “三级”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 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4、15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1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24条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 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 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 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 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特种作业 人员资质 证书 安全负责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安全负责 人 制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安全生 产管理 制度和 操作规 程 安全生 产教育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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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油库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工商 资质证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 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法》 管理机构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 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 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 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 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 标 准 化 通 用 规 范 》 (AQ3013-2008)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MB 时间:2025-11-16 价格:¥5.00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专项督 导工作组,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 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省 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40 号) 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7 日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总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 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 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 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 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 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 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 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 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 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位的,每月 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 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 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 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 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 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5.00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5.00
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 安检机构资 质,人员资格是 否有效;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发现问题, 移送质检部 门 依 法 处 理。 2. 仪器设备是 否 经 过 质 检 部 门检验,精度是 否符合规定、是 否 在 标 定 有 效 期内;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发现问题, 移送质检部 门 依 法 处 理。 3. 检验数据、采 集 照 片 是 否 上 传监管平台(公 安);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 联 网 规 范 》 (GB/T26765) 3.《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4.《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条 件》(GA1186) 5.《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未接入监管 平台,停止 检验工作。 规 范 化 管 理 情 况 4. 检验数据、现 场视频、资料证 明 是 否 按 照 相 关规定留存;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3.《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责令限期整 改。 5. 收费项目是 否合法,是否存 在搭车收费、强 制收费、搭车收 费等现象;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法》第九十四 条 发现违规收 费问题,移 送价格主管 部门依法处 理。 6. 检验项目流 程、相关法规、 收 费 标 准 是 否 公开;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7.是否开展延时 服 务 等 便 民 服 务措施;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8. 是否设置免 费导办人员;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9. 业务大厅是 否秩序井然、有 无非法中介;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10. 辆外观检验 和 线 内 检 验 环 节 是 否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进 行检验。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3.《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法》第九十四 条 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机 构不按照机 动车国家安 全技术标准 进行检验, 出具虚假检 验结果的, 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 门处所收检 验费用五倍 以上十倍以 下罚款,并 依法撤销其 检验资格;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5.00
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 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设施 “三同时 ” 安全设施“ 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管理 机构安全 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 构安全管理 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法》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情 况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全面责任;分客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 接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 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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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 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 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 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 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 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 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 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 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工 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 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和监督考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 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 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用,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 化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氛围,使各级领导具 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 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 、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理念,实现 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 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 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标 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 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 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 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标 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将相关要 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 格落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5.00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序号 名称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天/岗 位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周/区 队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月/专 业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月/专 业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安全标准;2、按照标准进行设置或整 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信号装置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信号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信号装置 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调度绞车信号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好时立 即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伤 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 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 √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安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过卷 保护装置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未安设或不完好 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 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 监控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 √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设备设施) 调度绞车 3 采掘工区 1 管控措施 作业步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保护检查 日常检查 风险点 编号 信号装置齐全、完 好 名称 风险点等级 类型 责任单位 调度绞车 3 保护检查 过卷保护装置完好 采掘工区 2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安制动装置全标准;2、按照 标准进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制动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调度绞车制动装置不灵敏或不可靠时立 即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伤 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 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 √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安全标准;2、按照标准进行 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连接装置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连接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连接装置不合格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 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 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中心,启动应急救 援预案。 √ √ √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安护绳板全标准;2、按照标 准进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护绳板管理规定;2、现场检 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3 3 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调度绞车 3 采掘工区 采掘工区 4 调度绞车 保护检查 合格连接装置 调度绞车 5 保护检查 完好的护绳板 采掘工区 3 保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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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动态点检天车 天车设置 护栏 1.严禁动态点检天车, 点检时挂“请勿操作” 的警示牌;2.天车点检 作业前填写作业票。3. 实行联保互保,天车工 发现有人点检,立即停 车4.加强现场作业的安 全检查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 佩戴不标准 1联保互保,认真落实 安全防护措施。2.加强 对作业的监督检查 检修作业前未停电挂牌 (上锁) 1严格执行检修停电挂 牌(上锁)2实行联保 互保,认真落实安全防 护措施。3加强作业时 监督检查 维修时上下天车未与天 车工取得联系 设置舱门 连锁 1.维修前天车工、检修 工共同先填写作业票。 2.维修前天车工、检修 工共同辨识作业风险。 3维修时上下天车,必须 和天车工联系好,待车 停稳后,从安全门进出 。4.天车工跟车检修。 天车未停稳,在梯子口 跨越天车 1天车未停稳或停车不 到位,严禁登车。2强 化现场检查 在大车轨道上行走,点 检天车站位不当 设置自动 警铃 1严禁在轨道上行走2点 检时站在正确位置3点 检前做好安全确认。 拆除或停用安全联锁及 安全防护装置。 1严禁停用或拆除安全 联锁、安全防护和职业 病防护设施,确需拆除 的必须及时恢复。2加 强日常点检,发现拆除 的立即修复。 跨越、触摸运转设备设 施 设置护栏 、护罩等 防护设施 1严禁穿越、跨越、触 摸运转设备设施。23. 加强防护设施的检查和 维护,发现损坏立即修 复。3. 序号 检维修设备 风 险 点 等 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类) 风险点 管控措施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名称 危险源 排查周期表示:每班A 每周B 每月C 每季度D 每 氧气瓶、乙炔瓶不符合 安全作业标准,所用设 备工具未经检验。 1乙炔瓶必须安装防回 火装置2乙炔瓶与氧气 瓶相距5米以上并严格 执行安全规程。3严禁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设 备设施。4.填写作业票 。 吊具、索具选用不当, 钢丝绳磨损或断丝超标 1.根据吊物重量、尺寸 等,正确选用吊具2.及 时更换损坏钢丝绳,加 强点检维护,禁止带安 全隐患运行。 吊物从人及设备上方通 过 设置警示 铃 1禁止空钩、吊物在人 或在车辆驾驶室上方通 过。2调运时发现地面 有人。立即鸣铃示警。 钢板装车时每吊钢板间 不加垫块,钢板歪斜 1装车时规范使用垫块2 违规使用垫块停止装车 3发现钢板歪斜立即调 整。 起吊前未进行安全确 认,未确认吊物是否挂 紧挂牢 设置警示 铃 1.起吊前,要对周围环 境进行检查确认,作业 人员对吊物是否挂牢进 行检查确认,确认无误 后作业2.天车在做任何 动作前必须先鸣铃。 吊运时歪斜、偏重导致 吊物坠落 设置重量 显示器 1作业时,作业人员加 强检查确认2发现歪斜 要及时调整3.地面人员 离开安全距离 吊装作业时,车厢内有 人 设置警示 铃 1装卸作业时,严禁车 厢内有人2作业时,加 强检查、确认,确认无 人后作业。3实行联保 互保,互相监督,互相 提醒。 多部天车同时作业距离 太近 设置缓冲 器 1多台天车在同一轨道 上作业时,必须保持4- 6米的安全距离2两车靠 近时相互鸣铃警告,以 防撞车。3。 挂钩站位不当 1指挥人员要加强对作 业环境检查确认,选择 适当位置作业2.指挥工 站位不当,天车工停止 操作。 看不清吊物盲目作业 设置现场 照明设施 1禁止指挥信号不明或 未安全确认起吊。2加 强照明设施的维护 起吊过快,吊物不稳 1吊运物件要平稳,控 制调运速度。2根据产 品尺寸等,选择合适的 吊具。 使用撬棍,对钢板进行 揭吊时,周围有其他人 员 1作业人员作业时加强 对周围作业环境检查确 认,做好安全防护2天 车工发现周围有人后, 停止作业。 发货 四级 轧后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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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 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 考核标准等内容。 (√)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明确相关工 作要求。会议纪要中要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 (√)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 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 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 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 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 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 (√) 三、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业(专项)检查查 综合性检查 序 号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每半年/公 司 每月/车间 每季度/ 分厂 排查项目 每半年/公 司 1 安全管理 机构的建 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安全 管理制度 的健全和 落实 每月/车间 每季度/分 厂 2 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 的提取、 使用 企业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 投入的安全设施);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 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 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 (√)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 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 (√)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 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 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 (√) (√)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 (√) (√) 3 安全培训 教育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