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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

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煤气设施是否完好可靠,作业现场是否有障碍物或作业现场防 护设施、 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煤气报警装置是否有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在对 煤气设施(包括 2 米平台下)巡视检查时,不能少于二人,并且一前一后相隔 3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由前面人员或两 人携带煤气报警仪。 2 在炉上作业时,残铝箱、虹吸管、工器具应事先经过充分预热方可使用,在搅拌扒渣前 提醒工 艺车司机注意事先预热好扒渣头。 3 正确指挥工艺车进入或退出作业现场,站在安全位置,不得与车辆抢道,严禁攀坐工艺 车,不得 任其在车辆通道上停留。 4 从抬包和前炉中升降虹吸管时,要注意周围安全。 5 正在进行灌铝的保持炉前不得进行其它作业,虹吸进铝时必须打开一扇炉门,便于观察 炉内铝 水量,铝水量不得超过规定量。 6 当虹吸管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应放到地上进行。 7 虹吸结束后,在提起的虹吸管下面严禁通过或停留。 8 开启和关闭保持炉门时,在确认炉门前和炉顶没有其他人员后方可进行。 9 扒渣时,要有人监护,注意提醒司机搅拌扒渣动作不能过大,防止铝水溢出,铲渣时要注意防 暑降温。 10 在倒包前,先检查抬包各部件完好可靠,抬包吊运时天车工与摇包人员密切配合,摇包人员应 缓慢旋转手轮,以防铝液飞溅。 11 炉前作业时,注意天车警示铃,天车在吊运重物经过时及早躲让。在作业过程中,如果设备发 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12 清理前炉及其溜槽时,关闭前炉烧嘴和打开一扇炉门,注意正确站位,用力适当。 13 停送煤气点火前应吹扫置换管道、炉内残余空气,通知煤气防护站进行爆发试验,合格后方能 点火,点火前应将炉门全部打开,点火应由末端的烧嘴开始,先给火后送煤气。 14 当第一次点火不着或点着后又熄灭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查明原因待炉内混合气体彻底排 除后,方准重新点火。 15 作业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并将工器具放回指定地点。 16 在煤气设施周围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明火。 17 定期清扫保持炉 2 米平台下的杂物、积水、油污。 18 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能过大,防止风机倾翻或拉断 电源线,风机不得压在电源线上,电源线绝缘层要良好,有耐高温抗压保护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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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 氧气阀,氧 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 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 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 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 需要选取 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 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 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 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 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 较厚的金属, 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 接牢固,而 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 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 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 由于强烈加 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 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 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 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 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 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 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 工作,消除 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 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 炬的火焰熄 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 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 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 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 件压在软管 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 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 单位送检, 以确保计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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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安全的范围是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和设备、设 施的安全,有造成重大危险的可能,这种作业称为安全作业,其范围 为: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 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 盲板作业等。 二、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没有进行审批程序不得作业。 三、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并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条件: 1、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 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3、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五、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 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 灵敏可靠。 六、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 符合安全要求。 七、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八、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九、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 后方可离去。 十、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 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 严密。 十一、临时用电必须作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其安装、拆除、维 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 切断电源并做妥 善处理后进行,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 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地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十二、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 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十三、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 防火、防暴、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 10M 以上。 十四、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暴物品,并用阻火板接住火花。 十五、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 有效;锅炉、压力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十六、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作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 保证其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 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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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 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 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 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 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 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 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 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 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 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 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 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 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 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 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 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 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 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 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 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朽变质、 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 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 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 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42 条、47、48 和 66 条的规定。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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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

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煤气设施是否完好可靠,作业现场是否有障碍物或作业现场防 护设施、 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煤气报警装置是否有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在对 煤气设施(包括 2 米平台下)巡视检查时,不能少于二人,并且一前一后相隔 3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由前面人员或两 人携带煤气报警仪。 2 在炉上作业时,残铝箱、虹吸管、工器具应事先经过充分预热方可使用,在搅拌扒渣前 提醒工 艺车司机注意事先预热好扒渣头。 3 正确指挥工艺车进入或退出作业现场,站在安全位置,不得与车辆抢道,严禁攀坐工艺 车,不得 任其在车辆通道上停留。 4 从抬包和前炉中升降虹吸管时,要注意周围安全。 5 正在进行灌铝的保持炉前不得进行其它作业,虹吸进铝时必须打开一扇炉门,便于观察 炉内铝 水量,铝水量不得超过规定量。 6 当虹吸管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应放到地上进行。 7 虹吸结束后,在提起的虹吸管下面严禁通过或停留。 8 开启和关闭保持炉门时,在确认炉门前和炉顶没有其他人员后方可进行。 9 扒渣时,要有人监护,注意提醒司机搅拌扒渣动作不能过大,防止铝水溢出,铲渣时要注意防 暑降温。 10 在倒包前,先检查抬包各部件完好可靠,抬包吊运时天车工与摇包人员密切配合,摇包人员应 缓慢旋转手轮,以防铝液飞溅。 11 炉前作业时,注意天车警示铃,天车在吊运重物经过时及早躲让。在作业过程中,如果设备发 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12 清理前炉及其溜槽时,关闭前炉烧嘴和打开一扇炉门,注意正确站位,用力适当。 13 停送煤气点火前应吹扫置换管道、炉内残余空气,通知煤气防护站进行爆发试验,合格后方能 点火,点火前应将炉门全部打开,点火应由末端的烧嘴开始,先给火后送煤气。 14 当第一次点火不着或点着后又熄灭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查明原因待炉内混合气体彻底排 除后,方准重新点火。 15 作业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并将工器具放回指定地点。 16 在煤气设施周围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明火。 17 定期清扫保持炉 2 米平台下的杂物、积水、油污。 18 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能过大,防止风机倾翻或拉断 电源线,风机不得压在电源线上,电源线绝缘层要良好,有耐高温抗压保护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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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 氧气阀,氧 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 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 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 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 需要选取 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 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 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 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 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 较厚的金属, 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 接牢固,而 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 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 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 由于强烈加 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 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 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 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 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 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 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 工作,消除 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 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 炬的火焰熄 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 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 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 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 件压在软管 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 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 单位送检, 以确保计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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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镗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镗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变速手柄及变换进刀手柄应操纵灵活,档位分明,定位可靠 主轴制动系统必须灵敏可靠 主轴箱、主轴以及平旋盘径向刀架的夹紧装置的螺钉及手柄应齐全、完 好,螺纹不得有滑丝、乱扣现象 进给箱内应设有防止超负荷的送刀总保险装置,当送刀力超过 30kN 时,保险装置应切断送刀 不得同时进行两种以上的进给运动 机床主轴的送刀、进刀与工作台之间应有联锁装置 镗床必须设有主轴箱,主轴、下滑座和上滑座的限位装置,动作应灵敏 可靠 所有操纵手柄、手轮应有明显的档位标牌以及定位装置,其螺帽、螺栓 应齐全、完好并固紧 三角胶带传动装置防护罩及主轴后盖板必须完好可靠 镗床紧靠工作台处应设有防护板,以防止切屑落入床身内 镗床应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挡板,并搁置稳妥,以防止飞出的切屑伤人 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操作平台应有防滑站板和防护拦杆及底护板 主轴箱与平衡锤连接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无明显磨损及锈蚀 1 设备检查 导轨防护罩应安装正确、牢靠,保证滑座移动无阻。罩上不准站人和放 置杂物 电动机的动力配线应套以金属保护管 无单独接地保护的电动机,底面不允许涂油漆,不允许加绝缘垫,以保 证电机与床身之间良好导电性 保护接地连接可靠,并有明显标志 2 电气系统 操纵按钮、指示盘、仪表等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标识清晰 3 行为检查 每次开车及开动各移动部位时,要注意刀具及各手柄是否在所需的位置 上。扳快速移动手柄时,要先轻轻开动一下,看移动部位和方向是否相 符。严禁突然开动快速移动手柄 机床开动前,检查镗刀是否把牢、工件是否夹牢固、压板必须平稳,支 撑压板的垫铁不宜过高或块数过多 安装刀具时,紧固螺丝不准凸出镗刀回转半径 机床开动时,不准量尺寸、对样板或用手摸加工面。镗孔、扩孔时不准 将头贴近加工孔观察吃力情况,更不准隔着转动的镗杆取东西 使用平旋刀盘式自制刀盘进行切削时,螺丝要上紧,不准站在对面或伸 头察看,以防刀盘螺丝和斜铁甩出伤人,要特别注意防止绞住衣服造成 事故 起动工作台自动回转时,必须将镗杆缩回,工作台上禁止站人 二人以上操作一台镗床时,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并由主操作人统一 指挥部署 工作结束时,关闭各开关,把机床各手柄扳回空位 4 作业环境 镗床周围的地坑应用盖板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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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物业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方豪尔赛集团 申安集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首发大厦提供夜景照明维修业务服务,为确保在维修过程 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 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 二、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 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 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 操作安全。 三、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 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 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用表;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负责地面施工,巡视检查。 四、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昨开工前的准备。 2.现场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须征得甲方的 许可。 3.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 规定。 4.乙方操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认 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5.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工作要求。对工作现场脚 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 拦、安全标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 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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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3 年 7 月版) 一、重点关注法律法规 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 10 号)5 月 15 日实施 2.市监总局 74 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5-5 实施) 3.GB 55036-202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3-1 实施) 4.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6-1 实施) 5.GB15603-2022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2023-7-1 实施) 6.GB/T 13861-202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2022-10-1 实施) 7.GB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22-10-1 实施) 8.财政部 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12-13 新修订版已实施) 9.2022 年 4 月 1 日生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 163 号令) 10.应急管理部 5 号令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8-1 施行) 11.应急管理部 6 号令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2021-9-1 施行) 12.新《安全生产法》(2021-9-1 正式生效) 13.《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 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 实施)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09-01 实施) 1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2021-04-01 实施) 17.《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订)(即将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9-01 实施) 19.《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21-01-01 实施) 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06-01 实施) 21.《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 38315-2019(2021-04-01 实施) 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04-01 实施) 2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08-10 实施) 24.《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5.《头部防护 安全帽》GB 2811-2019(2020-07-01 实施) 26.《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 2893.5-2020(2020-10-01 实施)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 81 号)(2021-4-29 实施) 29.《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0.GB/T 39480-2020《钢丝绳吊索 使用和维护》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32.12 月 1 日实施!《GB/T 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

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煤气设施是否完好可靠,作业现场是否有障碍物或作业现场防 护设施、 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煤气报警装置是否有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在对 煤气设施(包括 2 米平台下)巡视检查时,不能少于二人,并且一前一后相隔 3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由前面人员或两 人携带煤气报警仪。 2 在炉上作业时,残铝箱、虹吸管、工器具应事先经过充分预热方可使用,在搅拌扒渣前 提醒工 艺车司机注意事先预热好扒渣头。 3 正确指挥工艺车进入或退出作业现场,站在安全位置,不得与车辆抢道,严禁攀坐工艺 车,不得 任其在车辆通道上停留。 4 从抬包和前炉中升降虹吸管时,要注意周围安全。 5 正在进行灌铝的保持炉前不得进行其它作业,虹吸进铝时必须打开一扇炉门,便于观察 炉内铝 水量,铝水量不得超过规定量。 6 当虹吸管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应放到地上进行。 7 虹吸结束后,在提起的虹吸管下面严禁通过或停留。 8 开启和关闭保持炉门时,在确认炉门前和炉顶没有其他人员后方可进行。 9 扒渣时,要有人监护,注意提醒司机搅拌扒渣动作不能过大,防止铝水溢出,铲渣时要注意防 暑降温。 10 在倒包前,先检查抬包各部件完好可靠,抬包吊运时天车工与摇包人员密切配合,摇包人员应 缓慢旋转手轮,以防铝液飞溅。 11 炉前作业时,注意天车警示铃,天车在吊运重物经过时及早躲让。在作业过程中,如果设备发 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12 清理前炉及其溜槽时,关闭前炉烧嘴和打开一扇炉门,注意正确站位,用力适当。 13 停送煤气点火前应吹扫置换管道、炉内残余空气,通知煤气防护站进行爆发试验,合格后方能 点火,点火前应将炉门全部打开,点火应由末端的烧嘴开始,先给火后送煤气。 14 当第一次点火不着或点着后又熄灭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查明原因待炉内混合气体彻底排 除后,方准重新点火。 15 作业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并将工器具放回指定地点。 16 在煤气设施周围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明火。 17 定期清扫保持炉 2 米平台下的杂物、积水、油污。 18 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能过大,防止风机倾翻或拉断 电源线,风机不得压在电源线上,电源线绝缘层要良好,有耐高温抗压保护外管。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 氧气阀,氧 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 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 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 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 需要选取 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 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 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 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 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 较厚的金属, 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 接牢固,而 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 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 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 由于强烈加 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 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 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 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 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 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 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 工作,消除 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 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 炬的火焰熄 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 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 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 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 件压在软管 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 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 单位送检, 以确保计量准确。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1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8 水泥生产行业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9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0 轧钢行业

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3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护 1.各种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应安装齐全可靠的防护 装置(罩、网、套、盖、栏、门等)。 2.皮带机、链板运输机应设置紧急拉绳控制的紧急 停机开关,且开关灵敏可靠。 查看 现场 2 煤粉制备 系统煤磨 车间粉尘 防爆安全 措施 1.煤磨车间、煤均化库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必须建立动火申请制度,并严格遵守,有相关申请、 批准记录。 照明灯具应满足防火要求。 2.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除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 器。 5.除尘器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除尘器进口必须设有快速切断阀或电动阀。 7.煤磨电除尘器入口处应设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8.电除尘器顶盖上应设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查看 现场 3 煤磨、煤粉 仓防火防 爆设施设 备 1.煤磨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2.煤磨进出口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 3.靠近煤磨入口热风管道和煤磨出口风管上应装防 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4.煤粉仓附近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5.煤粉仓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煤粉仓上应设置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且 不少于2个。 查看 现场 4 预热器废 气处理系 统一氧化 碳监控报 警装置 废气处理系统中,在电除尘器入口应设检测一氧化碳 的装置。当一氧化碳含量达1.5%时,自动报警。一氧 化碳含量达2%时,自动切断高压电源。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5 预热器内 清堵作业 预热器内清堵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 作业方案。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 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6 回转窑传 动装置及 应急独立 动力源设 置 回转窑应设辅助传动装置,且需另设应急独立动力 源。 查看 现场 7 入窑作业 1.入窑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作业 方案。 2.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8 警示标志 1. 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区域、岗位,应当设置醒目的 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2.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应当统一、规范,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安全操作规程-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 氧气阀,氧 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 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 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 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 需要选取 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 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 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 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 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 较厚的金属, 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 接牢固,而 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 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 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 由于强烈加 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 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 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 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 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 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 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 工作,消除 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 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 炬的火焰熄 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 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 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 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 件压在软管 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 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 单位送检, 以确保计量准确。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4焦化行业

河南省焦化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1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喷射情况是否正确。先开启焊割炬的 氧气阀,氧 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检验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 如有吸力,方可接乙炔胶 管。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 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 需要选取 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发生回火 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 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停火时 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 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割炬及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 较厚的金属, 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 接牢固,而 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 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 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 由于强烈加 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 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 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 放在地上。 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 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 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 工具。 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 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来照明。 8.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 工作,消除 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9.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0.高处作业应系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 落伤人。 11.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 炬的火焰熄 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 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 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 法来将火熄灭。 12.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 件压在软管 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 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3.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 单位送检, 以确保计量准确。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

安全操作规程-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

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煤气设施是否完好可靠,作业现场是否有障碍物或作业现场防 护设施、 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煤气报警装置是否有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在对 煤气设施(包括 2 米平台下)巡视检查时,不能少于二人,并且一前一后相隔 3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由前面人员或两 人携带煤气报警仪。 2 在炉上作业时,残铝箱、虹吸管、工器具应事先经过充分预热方可使用,在搅拌扒渣前 提醒工 艺车司机注意事先预热好扒渣头。 3 正确指挥工艺车进入或退出作业现场,站在安全位置,不得与车辆抢道,严禁攀坐工艺 车,不得 任其在车辆通道上停留。 4 从抬包和前炉中升降虹吸管时,要注意周围安全。 5 正在进行灌铝的保持炉前不得进行其它作业,虹吸进铝时必须打开一扇炉门,便于观察 炉内铝 水量,铝水量不得超过规定量。 6 当虹吸管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应放到地上进行。 7 虹吸结束后,在提起的虹吸管下面严禁通过或停留。 8 开启和关闭保持炉门时,在确认炉门前和炉顶没有其他人员后方可进行。 9 扒渣时,要有人监护,注意提醒司机搅拌扒渣动作不能过大,防止铝水溢出,铲渣时要注意防 暑降温。 10 在倒包前,先检查抬包各部件完好可靠,抬包吊运时天车工与摇包人员密切配合,摇包人员应 缓慢旋转手轮,以防铝液飞溅。 11 炉前作业时,注意天车警示铃,天车在吊运重物经过时及早躲让。在作业过程中,如果设备发 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12 清理前炉及其溜槽时,关闭前炉烧嘴和打开一扇炉门,注意正确站位,用力适当。 13 停送煤气点火前应吹扫置换管道、炉内残余空气,通知煤气防护站进行爆发试验,合格后方能 点火,点火前应将炉门全部打开,点火应由末端的烧嘴开始,先给火后送煤气。 14 当第一次点火不着或点着后又熄灭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查明原因待炉内混合气体彻底排 除后,方准重新点火。 15 作业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并将工器具放回指定地点。 16 在煤气设施周围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明火。 17 定期清扫保持炉 2 米平台下的杂物、积水、油污。 18 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能过大,防止风机倾翻或拉断 电源线,风机不得压在电源线上,电源线绝缘层要良好,有耐高温抗压保护外管。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

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煤气设施是否完好可靠,作业现场是否有障碍物或作业现场防 护设施、 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煤气报警装置是否有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在对 煤气设施(包括 2 米平台下)巡视检查时,不能少于二人,并且一前一后相隔 3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由前面人员或两 人携带煤气报警仪。 2 在炉上作业时,残铝箱、虹吸管、工器具应事先经过充分预热方可使用,在搅拌扒渣前 提醒工 艺车司机注意事先预热好扒渣头。 3 正确指挥工艺车进入或退出作业现场,站在安全位置,不得与车辆抢道,严禁攀坐工艺 车,不得 任其在车辆通道上停留。 4 从抬包和前炉中升降虹吸管时,要注意周围安全。 5 正在进行灌铝的保持炉前不得进行其它作业,虹吸进铝时必须打开一扇炉门,便于观察 炉内铝 水量,铝水量不得超过规定量。 6 当虹吸管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应放到地上进行。 7 虹吸结束后,在提起的虹吸管下面严禁通过或停留。 8 开启和关闭保持炉门时,在确认炉门前和炉顶没有其他人员后方可进行。 9 扒渣时,要有人监护,注意提醒司机搅拌扒渣动作不能过大,防止铝水溢出,铲渣时要注意防 暑降温。 10 在倒包前,先检查抬包各部件完好可靠,抬包吊运时天车工与摇包人员密切配合,摇包人员应 缓慢旋转手轮,以防铝液飞溅。 11 炉前作业时,注意天车警示铃,天车在吊运重物经过时及早躲让。在作业过程中,如果设备发 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12 清理前炉及其溜槽时,关闭前炉烧嘴和打开一扇炉门,注意正确站位,用力适当。 13 停送煤气点火前应吹扫置换管道、炉内残余空气,通知煤气防护站进行爆发试验,合格后方能 点火,点火前应将炉门全部打开,点火应由末端的烧嘴开始,先给火后送煤气。 14 当第一次点火不着或点着后又熄灭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查明原因待炉内混合气体彻底排 除后,方准重新点火。 15 作业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并将工器具放回指定地点。 16 在煤气设施周围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明火。 17 定期清扫保持炉 2 米平台下的杂物、积水、油污。 18 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能过大,防止风机倾翻或拉断 电源线,风机不得压在电源线上,电源线绝缘层要良好,有耐高温抗压保护外管。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5.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协议(4页)

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协议 签订日期: 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协议 乙方:绵阳鹏升租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广巴高速建设拆迁户集中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部( 简称甲方),将工地塔式起重机安装交乙方负责施工,双方协商如下 : 一、乙方责任 1 、乙方安装前,需编制作业方法,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 为安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2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由乙方派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 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 、乙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安装作业方案,遵守安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 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安装作业人员,都应听从指挥 。 4 、安装作业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 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安装工艺和操作流程。 5 、安装现场的安全指挥由乙方派专人负责,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 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6 、乙方必须保证安装质量,且经有关权威部门检验合格。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场地、材料等协调工作。 2 、若甲方发现乙方在安装作业中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可责令其立即 停止施工,并撤出施工现场,且不付任何费用。 3 、乙方安装完成,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付给安装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 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 年五月十六日 塔式起重机拆卸安全协议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安拆单位: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一、出租单位职责: 1. 出租人货电梯,使用,购置,租赁的人货电梯必须具有制造许可, 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应有备案编号,使用说明书。 2. 自人货电梯使用之日起,应当建立人货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定期保 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 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 1. 全面贯彻实施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 2.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危险源监控和日常安全 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协助施工总承包 单位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4. 协调解决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安全 生产治理措施; 5. 积极推广总结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安全生产 工作水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 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 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 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 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 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 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 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 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 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 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 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 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 0.1S。潮湿及手持 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 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 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 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 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5.00

安全管理资料-3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GDAQ330903

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 GDAQ3309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三、操作前检查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是否齐全有效。 四、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暴晒。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距离不得少于 5m,与明火或焊炬的距离不小于 10m。 六、作业区或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其距离不小于 20m,或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七、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八、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九、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十、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 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十二、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十三、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十四、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 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十五、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 10m 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十六、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十七、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 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十八、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十九、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需用扎头固定。 二十、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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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1-2023年7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3 年 7 月版) 一、重点关注法律法规 1.《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 10 号)5 月 15 日实施 2.市监总局 74 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5-5 实施) 3.GB 55036-202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3-1 实施) 4.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6-1 实施) 5.GB15603-2022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2023-7-1 实施) 6.GB/T 13861-202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2022-10-1 实施) 7.GB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22-10-1 实施) 8.财政部 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12-13 新修订版已实施) 9.2022 年 4 月 1 日生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 163 号令) 10.应急管理部 5 号令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8-1 施行) 11.应急管理部 6 号令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2021-9-1 施行) 12.新《安全生产法》(2021-9-1 正式生效) 13.《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 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 实施)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09-01 实施) 1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2021-04-01 实施) 17.《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订)(即将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9-01 实施) 19.《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21-01-01 实施) 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06-01 实施) 21.《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 38315-2019(2021-04-01 实施) 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04-01 实施) 2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08-10 实施) 24.《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5.《头部防护 安全帽》GB 2811-2019(2020-07-01 实施) 26.《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 2893.5-2020(2020-10-01 实施)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 81 号)(2021-4-29 实施) 29.《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0.GB/T 39480-2020《钢丝绳吊索 使用和维护》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32.12 月 1 日实施!《GB/T 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5.00

安全操作规程-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

保持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煤气设施是否完好可靠,作业现场是否有障碍物或作业现场防 护设施、 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煤气报警装置是否有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在对 煤气设施(包括 2 米平台下)巡视检查时,不能少于二人,并且一前一后相隔 3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由前面人员或两 人携带煤气报警仪。 2 在炉上作业时,残铝箱、虹吸管、工器具应事先经过充分预热方可使用,在搅拌扒渣前 提醒工 艺车司机注意事先预热好扒渣头。 3 正确指挥工艺车进入或退出作业现场,站在安全位置,不得与车辆抢道,严禁攀坐工艺 车,不得 任其在车辆通道上停留。 4 从抬包和前炉中升降虹吸管时,要注意周围安全。 5 正在进行灌铝的保持炉前不得进行其它作业,虹吸进铝时必须打开一扇炉门,便于观察 炉内铝 水量,铝水量不得超过规定量。 6 当虹吸管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应放到地上进行。 7 虹吸结束后,在提起的虹吸管下面严禁通过或停留。 8 开启和关闭保持炉门时,在确认炉门前和炉顶没有其他人员后方可进行。 9 扒渣时,要有人监护,注意提醒司机搅拌扒渣动作不能过大,防止铝水溢出,铲渣时要注意防 暑降温。 10 在倒包前,先检查抬包各部件完好可靠,抬包吊运时天车工与摇包人员密切配合,摇包人员应 缓慢旋转手轮,以防铝液飞溅。 11 炉前作业时,注意天车警示铃,天车在吊运重物经过时及早躲让。在作业过程中,如果设备发 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 12 清理前炉及其溜槽时,关闭前炉烧嘴和打开一扇炉门,注意正确站位,用力适当。 13 停送煤气点火前应吹扫置换管道、炉内残余空气,通知煤气防护站进行爆发试验,合格后方能 点火,点火前应将炉门全部打开,点火应由末端的烧嘴开始,先给火后送煤气。 14 当第一次点火不着或点着后又熄灭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查明原因待炉内混合气体彻底排 除后,方准重新点火。 15 作业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并将工器具放回指定地点。 16 在煤气设施周围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明火。 17 定期清扫保持炉 2 米平台下的杂物、积水、油污。 18 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能过大,防止风机倾翻或拉断 电源线,风机不得压在电源线上,电源线绝缘层要良好,有耐高温抗压保护外管。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5.00

设备设施清单-成果(纤维)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 型号 位号/所在部位 是否特 种设备 备注 1 屏蔽电泵 电气 GF41-417H4BM-0608T1-B 全厂区,按作用分 布 否 2 换热器 专用 M6-MFML 聚合车间 否 3 真空泵 专用 KDPJW330/-M/F/T-D 精制区 否 4 注塞泵 专用 KDPJW330/-M/F/T-D 精制区 否 5 增压泵(清水离心 泵) 通用 13125-80-160 动力车间 否 6 ZX型自吸泵 通用 ZX50-ZX12.5-32 动力车间 否 7 三相异步电机(日 洋) 专用 Y100L-2 精制区 否 8 SM风机 专用 F9-195D 聚合车间 否 9 再沸器 专用 JZ-HX002 精制区 否 10 溶解混合器 专用 DR2000/30 聚合车间 否 11 扩链混合器 专用 HSRC 聚合车间 否 12 水蒸气喷射真空泵 专用 ZPB5-15/4 聚合车间 否 13 卷绕机 专用 NO.459 生产车间 否 196台 14 变压器机组 电气 SCZ92500/10 配电室 否 一用一 备 15 PSA空分制氮机 通用 G49-40-10/2004 动力车间 否 16 冷水机组 通用 YKCGCFP65COF 动力车间 否 17 蒸发器 通用 东O4PV2806/西04PV2804 动力车间 是 18 冷凝器 通用 东O4PV2807/西04PV2805 动力车间 是 19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通用 LS20S-200HH WC SULL 动力车间 否 20 储气罐 通用 0312-19 动力车间 是 21 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 机 通用 RSXJ-200 动力车间 否 22 吸附塔 通用 Y031007-(1-4) 动力车间 是 4台 23 单螺杆冷水机组 通用 W433179 动力车间 否 24 干式蒸发器 通用 E2410631 动力车间 是 25 冷凝器 通用 C121096R 动力车间 是 26 自动给水设备 通用 SBGL-2-1036 动力车间 否 27 WNF-51壳管式冷凝器 通用 04-96中/04-98南/04-97北 动力车间 是 28 ZKW系列环境空调机 组 通用 ZKW180(东)、ZKW160(东) 空调间 否 29 有机热载体炉 通用 YY(Q)W-4000Y(Q) 锅炉房 否 30 打包机 专用 分级车间 否 31 叉车 通用 仓库 否 32 反应罐类装置 专用 聚合车间 否 33 储料罐类装置 专用 聚合车间 否 设备设施清单(纤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