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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2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 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 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 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 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 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 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 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 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 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 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 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 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29 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 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 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 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 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 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 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 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朽变质、 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 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 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 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42 条、47、48 和 66 条的规定。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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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 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商交易前,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营 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卖(直 销、专营等)授权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 一次。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 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二、索取并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 细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检 验、检疫、检测、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对证 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 索取并仔细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对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食 用农产品,就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发货单或者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 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 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 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 票据。 二、记录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方式。 1.电子记录。使用宁夏流通环节食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 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或利用自行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录入 进货查验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 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 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 “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 货凭证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形成食品进货记录。 三、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 在销售中向消费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 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销毁,并将 处理情况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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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5-A 1 目的 为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作业现场的各 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 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 2.2 各作业场所负责人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 3 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3.1 安全办公室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 牌。 3.2 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现场的 人员易于看到。 3.3 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安全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3.4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维护,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 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3.5 要经常教育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 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 安全警示标志分类 4.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3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4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5 安全标志的使用 5.1 在进入作业现场的大门入口,悬挂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 品等的标志牌。 5.2 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严禁带火种等标志牌。 5.3 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4 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5 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6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5.7 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 止合闸等标志牌。 5.8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 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9 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5.10 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 志牌。 5.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5.12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 道等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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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7-A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 防验收合格报告。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4.5.1 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 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 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 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 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 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 相关部门批准。 4.5.10 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 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 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 外火灾事故。 4.5.14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 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 损失。 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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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6 1 目的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担公 司工伤风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2.2 财务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3 管理内容 3.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3.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 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3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工伤认定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1.4 患职业病的;   4.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4.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   4.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3.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4.3.2 醉酒导致伤亡的;   4.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 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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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8.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定、提供和维护所需要的设备(设施),能满足产品安全生产的 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和控制。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由设备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3.3 操作工,按相应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作业。 4. 程序 4.1 设备(设施)的确定 4.1.1 根据产品的性能、要求提供能满足需要的生产设备(设施)。 4.1.2 设备(设施)的配置应满足产品质量的使用要求。 4.2 设备(设施)的配置 4.2.1 技术质控部根据生产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填写“生产设备(设施)配 置申请单”,注明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报总经 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4.2.2 所选用的设备(设施)应满足生产能力要求和产品的质量的要求。 4.2.3 专用设备(设施)由技术质控部负责设计图纸,选择可靠的加工单位, 进行质量体系及交货业绩的跟踪、评定后发外制造。 4.3 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 4.3.1 设备(设施)到货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开箱验收,检查设备(设施) 有无缺损,清点附机、附件、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等是否与装 箱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制造单位反映。 4.3.2 设备(设施)安装工作由技术质控部与车间负责,安装后组织使用、 维修人员作安装质量检查、几何精度检查、空运转和负荷试车等,并 做好有关记录。 4.3.3 设备(设施)附件及专用工具由设备管理员交车间给设备(设施)使 用人保管,随机备件由仓库保管,技术资料图纸由设备管理员保管。 4.4 设备(设施)的登记建档 4.4.1 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设施)类别和数量统一编号、登记,建立<设 备(设施)台账>和设备(设施)档案。 4.4.2 属于设备(设施)档案的资料有:设备(设施)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单、 装箱单、验收安装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故障检修记录、事故报告等。 4.5 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4.5.1 日常使用 4.5.1.1 对于重要和复杂的设备(设施),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操作规程》, 确定专人操作、维护,并对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证上岗。 4.5.1.2 对于简单的设备(设施),设备管理员对操作人员讲明操作要领、 维护要求,操作工按规定操作。 4.5.2 维护保养 4.5.2.1 管理员负责在每年十二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生产设备(设施)年度 检修计划》,规定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频次和设备(设施)保养的 日期,并负责计划的执行。 4.5.2.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日常的故障维修,做好相应 记录。 4.5.2.3 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由操作人员按日常维护规定要求进行,设 备管理员每月组织车间主任、班长进行一次设备(设施)完好状况检查, 监督日常保养的实施。 4.5.2.4 当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的工作和产品的质量时,车间 应及时报设备管理员对其进行检修,如解决不了,由设备管理员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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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6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管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特制 订本制度。 1、本制度对企业外包工程的承包方和临时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提出明确规定,按照本企业的相关制度实施控制。 2、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价 2.1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 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 2.2 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 查同意。 2.3 由需外包工程的部门提出,待信息反馈后,组织基建、设备、 技术等相关部门对承包方进行评价,必要时应对承包方进行工作考 察。 2.4 根据考察和评价结果,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方,并按评价结 果顺序填写《合格承包方名录》存档; 3、对承包商的监控: 3.1 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 免造成意外伤害。 3.2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3.3 在承包工程期间,应制订明确的奖惩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 考核,并将相关制度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应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 演练,应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5、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企业的统一指挥。 二、供应商管理 1.目的:为规范对供应商的开发、 调查、评鉴、管理,提高采 购透明度,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本公可有业务往来的各类供应商、 拟开发的供 应商、复评的供应商。 3. 供应商管理: 3.1 供应商开发:采购部应积极进行市场信息搜集、分析、整理, 不断开发优质价廉的新品种和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 建立供应商 信息平台。 3.2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3.2.1 寻找相关供应商。 3.2.2 搜集供应商基本资料或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表)。 3.2.3 对供应商资料进行辩别、选取,与供应商接洽、洽谈(电 话、电传、面谈等形式)。 3.2.4 必要时提供样品试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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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1、安全投入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安全投入不足 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财务部必须按照计划保证安全投入资金的供给,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 生产费用,单独建立安全生产资金账本,监督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3)生产管理部门每年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投入实施, 不得挪用安全费用;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安全投入台账,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性。 2、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 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每年末编制企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经总经理签 字批准后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流程 1)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取使用。 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专项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 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3)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科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 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 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 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 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安全费用的检查 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2)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 3)生产部门定期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范围,检查是否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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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08-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6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担公司工伤风险, 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2.2 财务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3 管理内容 3.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3.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3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工伤认定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4.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1.4 患职业病的;   4.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4.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   4.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3.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4.3.2 醉酒导致伤亡的;   4.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 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 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 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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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1-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2-A 1、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评估的目的,选择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明确风险评估程序,特制 定本制度。 2、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2)安全办公室负责风险评估的组织。 (3)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安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相应的风险评估活动。 3、内容 (1)风险评估的范围 1)常规活动: 仓库:包括物品搬运、物品储存、出入库等过程; 作业现场:生产作业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 2)非常规活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包括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 6)检维修、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2)风险评估的方法及时机 本公司选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为: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风险评估时机根据评价范围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 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分析。 4、风险评估的程序 (1)确定参与人员 根据进行风险评估的对象选择需要参加的人员,确定风险评估组长及参与人员。 本公司风险评估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按拟进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选择人员 (2)编制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识别作业活动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估,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形成《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3)确定评价准则 1)判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L 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 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 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 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 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 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 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 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判断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事件后果严重性 S 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 人 财产损 失/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 死亡 >50 部分装置(>2 重大国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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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 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商交易前,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营 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卖(直 销、专营等)授权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 一次。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 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二、索取并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 细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检 验、检疫、检测、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对证 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 索取并仔细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对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食 用农产品,就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发货单或者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 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 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 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 票据。 二、记录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方式。 1.电子记录。使用宁夏流通环节食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 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或利用自行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录入 进货查验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 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 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 “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 货凭证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形成食品进货记录。 三、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 在销售中向消费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 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销毁,并将 处理情况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消除进入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科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证》,办理程序为: (一)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 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 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 素,评估潜在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五)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 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及有限空间辨识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如 HSE 作业计 划书)和救援预案,各类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 (二)在进入有限空间前,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 应接受培训;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 作方案、救援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在现场; (四)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 量、位置,建立有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 况适时更新; (五)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有限空间,预先制度安全工作方 案(如 HSE 作业计划书等); (六)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有限空间,打 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 (七)需工具、钥匙就可以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有限 空间,应设置固定的警示标识; (八)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 进入的词语。 第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的准备 (一)资料文件部分:作业许可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证、有限空间救援计划、有限空间进入检测表、有限空间监护人/进 入者名单表、有限空间进入前会议记录、适当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二)编制受限空间书面进入计划和救援计划 (1)要有精确的空间辨识,包括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内部 结构等; (2)有详细列明的报警和信息沟通途径; (3)明确用于救援的装备在进入点附近的摆放位置; (4)进入前,救援计划副本必须交给救援组; (5)应根据危险的特性和可能面临的特殊危害编制救援方法; (6)进入前的救援演练。 (三)人员培训 (1)受限空间进入计划与救援计划; (2)精确的受限空间辨识; (3)受限空间内危害识别; (4)基本的急救互救知识; (5)消防常识以及防护措施的使用 (四)隔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相 应的安全奖惩机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 3.其它 3.1 本考核制度中的日常考核由生产车间、部门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与监察 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 3.2 本考核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处罚,员工所在部门亦可处罚;但同一 事件不得重复处罚;安全生产与监察委员会可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处罚,罚款入 公司财务。 3.3 关于考核条数,每月车间不得低于部门,部门不得低于公司;否则,公 司安监委有权对部门进行处罚,部门有权对车间处罚。 3.4 各部门奖励资金从罚款中开支,公司级奖励资金由公司开支。 3.5 本《考核细则》中对应的考核金额属公司级考核额度,各部门和车间可 根据细则,再制定适宜的处罚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司处罚标准。 3.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7 附《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 频次 考核金额 考核 部门 1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2 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虽佩戴安全帽,但未系紧 安全帽绳或拿安全帽当凳子坐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3 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的。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4 未按要求佩戴好工作证的。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5 女员工未将长发挽扎起,并置放在安全帽内。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6 生产操作人员、电、钳维修人员上班期间趴、靠、 坐操作台栏杆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7 酒后上班和班中饮酒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责令离 岗 8 工作场所内聚众聊天、嬉笑打闹,分散他人注 意力的。 日常 考核 20-50 元/人次 9 作业场所打牌、赌博、打架斗殴、滋事影响极 坏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交派出所处理 10 未按岗位工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 日常 考核 100 元/次 11 高空作业 2 米以上(含 2 米)未系好安全带和 搭好工作台、梯子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2 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3 在生产现场吸烟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4 有交叉作业时,施工部门未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的。 日常 考核 100 元/次 15 违纪后不服从管理、谩骂上级和他人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的交人资处理 16 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交的派出所处理 17 天车未进行点检、无交接班记录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18 未召开班组安全会议、班组安全会议无记录或 记录不全的。 日常 考核 班长:2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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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及考核处理制度

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QLS/GG-AH-016-2013 版 次 C/O 实施日期 2013-02-01 审 核 人 编制人 1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信息渠 道的畅通,及时开展安全环保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带 来的损失,明确事故责任,规范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责任 追究考核。 3 术语 3.1 事故 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4 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 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 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 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 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4生产事故 是指生产活动因非正常原因中断或效能下降,生产中断时间和经 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3.5火灾事故 是指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性的着火事故。 3.6 相关责任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3.7 外来单位 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其业务范围内活动的 法人单位。 4 事故分类标准 4.1 人身伤亡事故 4.1.1 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 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标准者。 4.1.2 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 损失等于和超过 105 个工作日。 4.1.3 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 4.2 生产事故 4.2.1 一般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 10 万元的事故; 4.2.2 重大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50 万元的事故; 4.2.2 特大生产事故 造成生产长时间瘫痪或造成整个生产线停产时间超过规定限额, 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事故。 4.3 火灾事故 4.3.1 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2-10 万元以内或重伤 1 人的事故。 4.3.2 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50 万元或死亡 1 人的事故。 4.3.3 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 万元以上或死亡 2 人及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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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02-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港口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和促进港口安全生产,规范港口建设工程项目 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 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沿海与内河港口(不包 括渔港、军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港 口建设项目)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 港口安全评价是以实现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 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港口建设项目和生产 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与分析,判断建设项目、生产 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为制定港口建设与生产的 安全对策措施以及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包括港 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第四条 港口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熟悉港口生产经营 设备、设施及装卸工艺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评价项目,逐步建立招投 标机制,鼓励评价机构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评价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 从事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主 管部门核准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符合评价项目 要求,业务范围包括港口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证书》。   第六条 港口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 “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 国家规定的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 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客运码头、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库) 区、散粮筒仓码头及筒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 安全预评价。   第八条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类比工 程进行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 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 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 港口建设单位对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负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01-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电气安全制度 1 安全要求 1 建立变电站、配电室、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巡回检查、倒停 闸操作、安全用具管理和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 定期进行演练。 2 变配电站电气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每二年定期体检),通过专业部门 培训、考核,具备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防护知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3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 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合格、齐全。 4 现场使用的安全用电工具应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完好。 5 运行、交接、传事、设备缺陷故障、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做好原始记录, 操作票、工作票应妥善保管。 6 对各类作业人员应进行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预案的培训。 7 加强通讯(有线、无线)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通讯、信 息传递畅通。 8 制订变配电站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各类配电站的钥匙应集中放置于固定 位置,有明确编号;应急钥匙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使用。 1.2 人员要求 1 变配电站负责人及变配电站技术负责人,应熟悉电气设备,具有实际工 作经验,并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2 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变配电站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 有遮栏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3 组织变配电站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技术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安全用电知识、 设备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触电急救、自我保护和相互救助能力。 4 变配电站人员应熟悉掌握以下工作: 1)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熟悉事故处 理程序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变配电站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性能和状况及运行要求。 3)继电保护原理,仪表及信号装置的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直流、应急系统的接线和工作原理。 5)站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系统。 6)各种运行方式和倒闸操作。 7)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使用,触电急救。 8)变配电站的保卫保密制度和进出制度。 1.3 变配电站当班人员工作要求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发现电气装置缺陷,及时通 知有关人员抢修。 2 按照操作命令进行操作。 3 正确迅速地完成操作票上各项操作任务。 4 设备发生事故时,按应急预处置要求和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处理。 5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的抄表及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对进入站内工作的施工、检修、试验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许可;工作 完毕后对本次进站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7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对变动设备做好记录。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5.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10-酒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1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2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3 食品台帐记录制度 4 食品仓库(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5 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6 食品原料保管卫生管理制度 7 冻库卫生管理制度 8 干货原料、调料二级仓库管理制度 9 食品切配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0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1 凉菜房卫生管理制度 12 点心房卫生管理制度 13 裱花间卫生管理制度 14 烧烤房卫生管理制度 15 生食海产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6 备餐间及供餐卫生管理制度 17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8 水果房卫生管理制度 19 餐、饮具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20 餐用具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21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制度 22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常识 23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24 食品卫生奖惩制度 25 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26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27 传染病报告制度 28 传染病防治措施 29 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0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1 对固定食品供应商,必须签定供货合同,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可靠。 2 索证范围包括所有购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 3 审核固定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并索取其复印件。 4 向供应商按产品生产批次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或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1 由指定专人进行食品进货验收工作。 2 查验产品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3 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 照产品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 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 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 格证明。 5 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 的肉类。 食品台帐记录制度 1 由专人进行食品进货台帐记录。 2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指定的台帐格式进行登记。 3 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及其联系方 式等内容。 4 台帐记录必须将所有供货情况记录下来,保证真实、及时、完整、 不得漏记。 5 在登记台帐的同时,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好供货清单和票据。 6 台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 6 个月。 食品仓库(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管理员对采购到的食品必须进行认真验收,防止腐败变质及过 期的食品和三无产品进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05.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1、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 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空闲期间不乱串岗位,不闲谈,不玩手机,以防发生事故或埋下 事故隐患。 3、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 听从调动。 4、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 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们对本部门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负责。 6、设备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 设备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岗操作。 7、发生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发生 事故的操作者及当事人必须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 度等作记录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8、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和相关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 录中详细记录。 xx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 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 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 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 三不放过” 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责任人: xx 公司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 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 “五同时 ”。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 施 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 (包括实习、代培人员 )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 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 兵 ,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 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 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水利工程建成后管理制度

康县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意见 (送审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逐年加大,我 县水利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先后建成了西汉水、平洛河、 阳坝河、铜钱河、燕子河提防工程,完成了一批小型水利工 程项目和农村安全人饮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及渠、闸 (坝)、水窖等民生工程,年投入资金呈逐年递增之势,水 利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防汛抗洪、灌溉供水、保护生 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此,保证工程建成后的正常运 转和长期发挥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亟待解决和认真探索的问 题。结合长期工作实践和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建后 管理意见: 一、移交固定资产 明确管护主体 项目工程竣工后,对项目建设形成固定资产造册登记, 及时移交项目区乡镇,项目乡镇结合工程建成设施制定相应 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职责, 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成立由村主要领导负 责的管护机构,建立专职管护队伍,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监督, 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使所辖区水利工程设施完好无损, 工程效益长期发挥。 二、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管护标准 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要按照各自不同的管护标准,做到 定期检查,确保水利设施完好无损,有塌陷、破损及时修补。 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较大损毁,及时报告,及时抢修修复,保 证正常运行。 三、合理筹集,严格管理管护经费 经费是管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各乡村根据“谁 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合理筹集资金, 制定管护费用的筹集和使用办法。有些工程如:饮水安全工 程。在尊重村民意愿、提倡节约用水的前提下,“以水养水”。 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下,制定村民愿意接受的收费标 准,合理收取费用,用于取水坝、蓄水池、主管网等管护。 对不同功能的水利工程设施制定不同的筹集费用标准,使工 程设施在完善的工程管理条件之下,取得较大的工程效益。 水利工程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偿服务,核算成本,降低 费用,促使工程良性运行。 管护经费必须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支付管护人员的报 酬,严禁挪用和浪费。 经费筹集方式部分采用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 和移交项目村自行管理模式,分类别确定各自的管理制度。 大型水利工程和受自然灾害损毁严重的,采用申请上级部门 下达资金进行养护维修。 四、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2935 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商场正规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公 司今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 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3、公司物业管理处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 门员工应配合物管人员工作。 4、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勤务应每日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 并做好相关 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 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5、安保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 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 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 质,加上相应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制约。 1、经常性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等位置, 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未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登上商场天台, 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吹风、观看风景等情况。 4、再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小朋友在商场内玩耍,尤其是楼梯 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小朋友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 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5、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 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6、禁止在商场内追逐、打闹,以免在发生碰撞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7、商场工作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因 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商场和店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 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 灾事故。 9、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 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 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 1 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7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7.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2-5)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25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带班工作内容 5. 相关要求 6. 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公司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 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3. 职责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为带班的责任人。 4. 带班工作内容 4.1 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 置的检查巡视。 4.2 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 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办公室处理。 4.3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 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4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 现场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 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5. 相关要求 5.1 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 务落到实处。 5.2 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并通知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安排人员替班。 5.3 带班人员必须严格负责生产车间劳保用品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4 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5.5 带班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 记录 领导干部带班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4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29.厂区交通管理制度(7-8)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内的运输和行人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工厂内机动车辆和进入本工厂工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 工厂内车辆管理规定 4.1 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上级颁布发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4.2 一切机动、工程车辆,都应由经过训练、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或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驾驶,其它无关人员不得 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开飞车。 4.3 除客车、小车和消防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人、超长、超宽运输、也不得人货 混装。 4.4 一切机动车辆工厂内限速 10km/h 行驶。转弯、狭路、进出工厂门、仓库门时速度不得大于 5km/h。 5. 工厂内道路管理规定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 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 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 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5.6 车辆、行人在工厂内行动时,要按照工厂区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执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 冒险抢道。 5.7 一切厂区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和安全人员检查监督。 6. 相关记录 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12.1.1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关 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标准、制度,结合厂部特点而制定。 三、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 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 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 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报告。 五、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无论损失大小或是否有人员伤亡, 当事人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和当前状况等情况,以电 话或传真等方式上报。 七、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补报;单位负责人接到补报后,应当于 1 小时内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补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 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门补报。 八、发生有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迅 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 爆炸事故时,应以总经理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 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现场应设置警戒线。 在抢救人员过程中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员及时抢救。 抢救过程中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九、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员参与和配合调查,发生特大事故时, 由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在调查期间总经理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 守。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生产安全技术部为事故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 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 十一、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当包括工程技术措 施;培训教育措施;管理措施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