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 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序号 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年 / 公 司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年 / 公 司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由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冶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 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安全 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 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 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 单位 资质 证照 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 金属冶炼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但最低不少于 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 少应当有 2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 从业人员 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3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安全 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会 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 √ √ √ √ √ 3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 审与更新。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 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 √ √ 4 安全 生产 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 √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 5 教育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 6 个月以上 √ √ √ √ √ √ 2 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 业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再教 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 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 √ √ √ √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 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 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 √ √ √ √ √ 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 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 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 √ √ √ √ √ 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 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 √ 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 √ 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 申请表,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 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 √ √ √ √ 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 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 √ 6 危险 化学 品重 大危 险源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 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 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 √ √ √ √ 建立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讲义、考试试卷、考核结果等内容。 主要包括:(1)企业负 责人安全培训记录;(2)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记录;(3)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记录;(4)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记录、员工转岗、复岗培训记录。 √ √ √ √ √ √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 √ √ √ √ √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 √ √ √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 可从事相关工作。 √ √ √ √ √ √ 7 安全 生产 管理 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 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 √ √ √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6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2-6 人工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中粘土、粉质粘土及含少量砂、石粘土层,且地下水位低的人工成 孔灌注桩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作业条件 2.1.1、人工成孔桩孔,井壁支护要根据该地区的土质特点、地下水分布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 工方案,进行井壁支护的计算和设计。 2.1.2、开挖前场地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旧建筑物、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已 排除处理完毕。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 2.1.3、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2.1.4、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水准点。放线工序 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2.1.5、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2.1.6、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两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情况,以此修改原 编施工方案。 2.1.7、在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区域,先降低地下水位至桩底以下 0.5m 左右。 2.1.8、人工挖孔操作的安全至关重要,开挖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前对 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 2.1.9、准备好砼配合比。 2.2 材质要求 2.2.1、水泥:采用 32.5 级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出厂材质证明,复试报告。 2.2.2、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2.2.3、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 5~31.5mm,桩身混凝土也可用粒径不大于 50mm 的石子,且含 泥量不大于 2%。 2.2.4、水: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2.5、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表面无老锈和 油污。 2.2.6、垫块:用 1:3 水泥砂浆埋 22 号火烧丝提前预制或用塑料卡。 2.2.7、火烧丝:规格 18—20 号铁丝烧成。 2.2.8、外加剂、掺合料:有出厂材质证明,复试报告。 2.3 工器具 主要工器具:三木搭、卷扬机组或电动葫芦、手推车或翻斗车、镐、锹、手铲、钎、线坠、定滑 轮组、导向滑轮组、混凝土搅拌机、吊桶、溜槽、导管、振捣棒、插钎、粗麻绳、 钢丝绳、安全活动盖板、防水照明灯(低压 36V、lOOw),电焊机、通风及供氧设备、扬程水泵、木辘轳、 活动爬梯、安全带等。模板:组合式钢模、弧形工具式钢模四块(或八块)拼装。卡具、挂钩和零配件。 木板、木方,8 号或 12 号槽钢等。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筑第一节护壁砼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架设垂直运输架——安装电动葫芦(卷扬机或木辘轳) ——安装吊桶、照 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 板(放附加钢筋) ——浇筑第二节护壁砼——检查桩位(中心)轴线——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开挖扩 底部分——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放砼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砼(随浇随振) ——插桩顶钢 筋 3.2 放线定桩位及高程 在场地三通一平的基础上,依据建筑物测量控制网的资料和基础平面布置图,测定桩位轴线方格 控制网和高程基准点。确定好桩位中心,以中点为圆心,以桩身半径加护壁厚度为半径画出上部(即 第一步)的圆周。撒石灰线作为桩孔开挖尺寸线。桩位线定好之后,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办好 预检手续后开挖。 3.3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开挖桩孔要从上到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及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桩孔的截 面尺寸。每节的高度要根据土质好坏、操作条件而定,一般 O.9m—1.2m 为宜。 3.4 支护壁模板附加钢筋 3.4.1、为防止桩孔壁坍方,确保安全施工,成孔要设置钢筋砼(或砼)井圈。当桩孔直径不大, 深度较浅而土质又好,地下水位较低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喷射砼护壁。护壁的厚度要根据井圈材料、 性能、刚度、稳定性、操作方便、构造简单等要求,并按受力状况,以最下面一节所承受的土侧压力 和地下水侧压力,通过计算来确定。 3.4.2、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重复周转使用。模板之间用卡具、扣件连接固定,也可以 在每节模板的上下端各设一道圆弧形的用槽钢或角钢做成的内钢圈作为内侧支撑,防止内模因涨力而 变形。不设水平支撑,以方便操作。 3.4.3、第一节护壁高出地坪 150---200mm,便于挡土、挡水,桩位轴线和高程均要标定在第一节 护壁上口,护壁厚度一般取 100~150mm。 3.5 浇筑第一节护壁砼 桩孔护壁砼每挖完一节以后要立即浇筑砼。人工浇筑,人工捣实,砼强度一般为 C20,坍落度控制 在 80~lOOmm,确保孔壁的稳定性。 3.6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及标高 每节桩孔护壁做好以后,必须将桩位十字轴线和标高测设在护壁的上口,然后用十字线对中,吊 线坠向井底投设,以半径尺杆检查孔壁的垂直平整度。随之进行修整,井深必须以基准点为依据,逐 根进行引测。保证桩孔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3.7 架设垂直运输架 第一节桩孔成孔以后,即着手在桩孔上口架设垂直运输支架, 要求搭设稳定、牢固。 3.8 安装电动葫芦或卷扬机 在垂直运输架上安装滑轮组和电动葫芦或穿卷扬机的钢丝绳,选择适当位置安装卷扬机。 3.9 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和通风机 3.9.1、在安装滑轮组及吊桶时,注意使吊桶与桩孔中心位置重合,作为挖土时直观上控制桩位 中心和护壁支模的中心线。 3.9.2、井底照明必须用低压电源(36v、lOOW)、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桩口上设围护栏。 3.9.3、当桩孔深大于 20m 时,要向井下通风,加强空气对流。必要时输送氧气,防止有毒气体 的危害。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注视观察桩孔下人员的情况,互相呼应,切实预 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9.4、当地下水量不大时,随挖随将泥水用吊桶运出。地下渗水量较大时,吊桶已满足不了排水, 先在桩孔底挖集水坑,用高程水泵沉人抽水,边降水边挖土,水泵的规格按抽水量确定。要日夜三班 抽水,使水位保持稳定。地下水位较高时,要先采用统一降水的措施,再进行开挖。 3.9.5、桩孔口安装水平推移的活动安全盖板,当桩孔内有人挖土时,要掩好安全盖板,防止杂 物掉下砸人。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桩孔口边。吊运土时,再打开安全盖板。 3.10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从第二节开始,利用提升设备运土,桩孔内人员要戴好安 全帽,地面人员要拴好安全带。吊桶离开孔口上方 1.5m 时,推动活动安全盖板,掩蔽孔口,防止卸 土的土块、石块等杂物坠落孔内伤人。吊桶在小推车内卸土后,再打开活动盖板,下放吊桶装土。 桩孔挖至规定的深度后,用支杆检查桩孔的直径及井壁圆弧度,上下要垂直平顺,修整孔壁。 3.11 先拆除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依次周转使用。模板上口留出高度为 lOOmm 的砼浇筑口,接口处要捣 固密实,强度达到 IMPa 时拆模,拆模后用砼或砌砖堵严,水泥砂浆抹平。 3.12 浇筑第二节护壁砼 砼用串桶送来,人工浇筑,人工插捣密实。砼可由试验室确定掺人早强剂,以加速砼的硬化。 3.13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及标高 以桩孔口的定位线为依据,逐节校测。 3.14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将桩孔挖至设计深度,清除虚土,检查土质情况,桩底要支承在设计所 规定的持力层上。 3.15 开挖扩底部分 桩底可分为扩底和不扩底两种情况。挖扩底桩要先将扩底部位桩身的圆柱体挖好,再按扩底部位 的尺寸、形状自上而下削土扩充成设计图纸的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要求,扩底直径一般为 1.5~3.Od, 扩底部位的变径尺寸为 1:4。 3.16 检查验收 成孔以后必须对桩身直径、扩头尺寸、孔底标高、桩位中线、井壁垂直、虚土厚度进行全面测定, 做好施工记录,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3.17 吊放钢筋笼 钢筋笼放人前要先绑好砂浆垫块,按设计要求一般为 7 0mm(钢筋笼四周,在主筋上每隔 3~4m 左 右设一个Ф20 耳环,作为定位垫块);吊放钢筋笼时,要对准孔位,直吊扶稳、缓慢下沉,避免碰撞 孔壁。钢筋笼放到设计位置时,要立即固定。遇有两段钢筋笼连接时,要采用双面焊接,接头数按 50 %错开,以确保钢筋位置正确,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 3.18 浇筑桩身砼 桩身砼可使用粒径不大于 50mm 的石子,坍落度 80~lOOmm,机械搅拌。用溜槽加串桶向桩孔内浇 筑砼。砼的落差大于 2m,桩孔深度超过 12m 时,要采用砼导管浇筑。浇筑砼时要连续进行,分层振捣 密实。第一步浇筑到扩底部位的顶面,然后浇筑上部砼。分层高度按振捣的工具而定但不大于 1.5m。 3.19 砼浇筑到桩顶时,要适当超过桩顶设计标高,一般可为 50~70mm,以保证在剔除浮浆后,桩 顶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桩顶上的钢筋插铁一定要保持设计尺寸,垂直插入,并有足够的保护层。 4 质量标准 4.1 人工成孔灌注桩(钢筋笼)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主筋间距:±lOmm。尺量检查。 (2)长度:±lOOmm。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钢筋材质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箍筋间距:±20mm。尺量检查。 (3)直径:±lOmm。尺量检查。 4.2 灌注桩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灌注桩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实际浇筑的混凝土量,严禁小于计算体积。 3)浇筑混凝土后的桩顶标高及浮浆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规范的规定。 一般项目 1)孔底虚土厚度不应超过规定。扩底形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桩底应落在持力土层上,持力层 土体不应破坏。 2)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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