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的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 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 以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工厂 领导处理。 3.入厂前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 未经三级安 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受压 容器、电焊、天车司机等特殊工种的 操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 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 4 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女工要把发辫 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和隐患,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 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不准带小孩进入 公共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凉鞋、赤脚、 赤膊、敞衣、戴头巾 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 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动转设备不准 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肩。不准站在 沙轮之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 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 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越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 闭电源。 6.做好文明生产,保持工厂、车间、库房整齐清洁,过道畅通 无阻。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清理现场。 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有主有从,统 一指挥。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工 作。 9.厂内行人要走安全通道,注意各种警示严禁贪便道而跨越危 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上爬、跳、抛掷物件。厂房内不准 骑自天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挡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凡动土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0.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11.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 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 方可操作。 12.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 停电牌必须谁 挂谁收,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 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1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 防雷装置等, 不准随意拆除或挪用。 14.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天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 的接地或重复 接地安全设施,非电气人员不得装修电气设备和线 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 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 并应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局部照 明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准超过 12 伏。 15.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破底鞋。 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1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 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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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规程使用于制成车间包装机岗位。 二、上岗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上岗和当班饮酒 四、开机前准备 1、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3、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缺油、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 良好, 油位是否适当。 4、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正常。 5、及时清理各部位异物,保证物流畅通。 6、检查各处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料、漏灰、漏油、漏风现象,检查门、检查孔是否封严。 7、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和照明设施,是否存在隐患,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确认电路开关位置是否处于备妥状态。 9、检查各翻版阀是否完好,阀门动作是否灵活。 10、与化验室联系,确认包装品种、批号。 11、检查压缩空气是否正常。 12、检查供料装置是否正常,确保供料畅通。 13、检查计量装置,确保计量准确。 14、检查所辖范围内是否有检修作业,设备内部是否有人。 15、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严禁非岗位人员进行操作。 16、岗位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开机 1、确认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经检查,无安全隐患,所开设备内及旁边无人,方可联系开 机。 2、现场开机顺序 水泥袋输送皮带一提升机收尘器一震动筛一提升机一回料绞刀一包装机 六、运行中检查 1、对所辖设备、设施巡检频次不得低于 1 次/小时。 2、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3、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良好,油量是否 适当。 5、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正常。 6、检查设备温度、声音、震动情况是否正常,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7、检查各部位物料流动情况,及时处理堵料、冒料,保证畅通安全。 8、检查各部位密封状况,对漏料、漏灰、漏油、漏风及时处理。 9、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或来不及处理,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10、检查收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收尘效率。 11、巡检发现事故隐患,要重点观察,做好跟踪记录并及时报告。 12、设备运转时严禁打开机壳检查运转部件。 13、严禁跨越设备或在机盖、皮带上行走、休息,严禁手摸或用工具捅运转中的设备。 14、严禁在悬挂设备及吊装孔下面或附近停留。 15、运行中的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机,切断电源,挂警示牌方可处理。 16、清理皮带机地面积料时,人必须与皮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同时要有人监护,方可 作业。 17、生产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停机 1、与各岗位联系,确认物料输送干净放可停机。 2、停机顺序与开机顺序相反。 3、停机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 4、处理下料阀堵塞、卡物时,要将包装机下电,禁止用手抠。 5、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紧急停机。 6、检查带电设备、进入设备内部、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将设备本身和上道工序设备 下电,机旁开关打到“0”位,并挂警示牌。 7、高空作业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设监护人。 8、设备检修按《检修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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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车辆 1.1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1.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3 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1.4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1.5 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1.6 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 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2.起步 2.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2 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2.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2.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 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2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 空有无障 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 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4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 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3.5 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3.6 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3.7 载物行驶在超过 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 得使用制动器。 3.8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 安全距离。 3.9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 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 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3.10 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 者驾驶时经 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3.11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4 装卸 4.1 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 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 定。 4.2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4.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4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 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4.5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 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 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 货叉。 4.6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4.7 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4.8 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穿孔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开 车 前 , 全 面 检 查 设 备 , 确 认 各 系 统 正 常 , 符 合 规 定 后 才 能 启 动 油 泵 马 达 和 风 机 , 经 空 车 运 转 正 常 后 , 才 能 进 行 生 产 。 2、 坯 料 在 辊 道 上 运 输 时 , 严 禁 人 员 靠 近 辊 道 。 3、 在 轧 辊 转 动 时 , 严 禁 用 撬 棍 撬 动 和 行 车 吊 出 不 咬 入 的 坯 料 。 4、 在 受 料 槽 上 进 行 推 头 更 换 时 , 严 禁 人 员 搬 动 推 钢 机 操 作 把 。 5、 更 换 受 料 槽 、 入 口 导 套 时 , 严 禁 人 员 站 在 受 料 槽 上 或 在 其 行 程 区 域 内 停 留 。 6、 正 常 生 产 时 , 转 动 部 分 、 受 料 槽 、 辊 道 、 斜 篾 条 、 止 推 小 车 周 围 不 许 站 人 ,不 许 跨 越 斜 篾 条 和 升 降 输 送 辊 道 ,不 准 用 手 去 检 查 轧 辊 和 导 板 。 7、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卡 钢 或 顶 杆 严 重 弯 曲 等 恶 性 事 故 时 , 必 须 紧 急 停 车 。 8、 在 止 推 小 车 回 退 时 , 卷 筒 装 置 后 严 禁 人 员 逗 留 。 9、 生 产 时 , 严 禁 人 员 从 坯 料 横 移 装 置 下 穿 行 。 10、在 升 降 辊 道 下 面 检 查 设 备 时 必 须 与 操 作 工 联 系 并 有 专 人 联 络 监 护 。 此 时 严 禁 按 动 操 作 台 上 所 有 按 钮 。 11、在 环 形 炉 到 穿 孔 机 之 间 拨 料 器 和 辊 道 上 工 作 ,必 须 和 环 炉 出 料 机 操 作 工 联 系 好 。撬 动 红 钢 应 站 在 撬 棍 的 侧 面 ,防 止 撬 滑 伤 人 ,此 时 运 转 工 不 得 启 动 辊 道 操 作 。 12、拨 料 器 、输 送 辊 道 应 确 认 其 周 围 及 行 进 范 围 内 无 人 才 能 开 动 。 生 产 过 程 中 , 严 禁 人 员 穿 行 拨 料 器 和 输 送 辊 道 。 13、吊 运 热 坯 料 和 毛 管 要 选 择 专 用 的 夹 钳 ,夹 持 重 心 要 平 衡 。钢 丝 绳 和 夹 钳 要 认 真 检 查 , 不 合 格 不 准 使 用 , 严 禁 使 用 钢 丝 绳 吊 运 。 14、吊 运 顶 杆 要 遵 守 挂 吊 工 操 作 规 程 ,顶 杆 必 须 单 支 吊 运 ,必 须 用 ≥ ¢17.5mm 的 钢 丝 绳 作 业 。 严 禁 用 单 根 或 长 短 不 齐 的 钢 丝 绳 吊 运 。 15、更 换 受 料 槽 、处 理 轧 卡 或 在 受 料 槽 下 部 工 作 时 必 须 停 机 关 闭 电 锁 , 并 向 炉 子 发 出 停 料 警 示 。 16、 改善用电时间,做到最大限度“削峰填谷”,保持“节能、 降耗”。 17、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 18、更 换 穿 孔 辊 时 要 有 专 人 指 挥 行 车 和 上 下 协 调 ,必 须 使 用 专 用 吊 具 和 钢 丝 绳 , 穿 孔 机 大 盖 移 动 装 置 下 面 和 周 围 严 禁 人 员 逗 留 。 19、 进 行 孔 型 调 整 操 作 时 , 严 禁 人 员 在 穿 孔 机 孔 型 部 位 停 留 。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 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 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 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 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 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 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 4); 2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 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 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 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 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 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 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 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 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 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 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 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 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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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6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年 度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年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年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69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冶金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的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 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 以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工厂 领导处理。 3.入厂前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 未经三级安 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受压 容器、电焊、天车司机等特殊工种的 操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 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 4 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女工要把发辫 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和隐患,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 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不准带小孩进入 公共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凉鞋、赤脚、 赤膊、敞衣、戴头巾 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 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动转设备不准 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肩。不准站在 沙轮之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 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 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越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 闭电源。 6.做好文明生产,保持工厂、车间、库房整齐清洁,过道畅通 无阻。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清理现场。 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有主有从,统 一指挥。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工 作。 9.厂内行人要走安全通道,注意各种警示严禁贪便道而跨越危 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上爬、跳、抛掷物件。厂房内不准 骑自天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挡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凡动土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0.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11.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 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 方可操作。 12.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 停电牌必须谁 挂谁收,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 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1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 防雷装置等, 不准随意拆除或挪用。 14.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天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 的接地或重复 接地安全设施,非电气人员不得装修电气设备和线 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 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 并应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局部照 明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准超过 12 伏。 15.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破底鞋。 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1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 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包装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规程使用于制成车间包装机岗位。 二、上岗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上岗和当班饮酒 四、开机前准备 1、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3、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缺油、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 良好, 油位是否适当。 4、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正常。 5、及时清理各部位异物,保证物流畅通。 6、检查各处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料、漏灰、漏油、漏风现象,检查门、检查孔是否封严。 7、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和照明设施,是否存在隐患,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确认电路开关位置是否处于备妥状态。 9、检查各翻版阀是否完好,阀门动作是否灵活。 10、与化验室联系,确认包装品种、批号。 11、检查压缩空气是否正常。 12、检查供料装置是否正常,确保供料畅通。 13、检查计量装置,确保计量准确。 14、检查所辖范围内是否有检修作业,设备内部是否有人。 15、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严禁非岗位人员进行操作。 16、岗位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开机 1、确认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经检查,无安全隐患,所开设备内及旁边无人,方可联系开 机。 2、现场开机顺序 水泥袋输送皮带一提升机收尘器一震动筛一提升机一回料绞刀一包装机 六、运行中检查 1、对所辖设备、设施巡检频次不得低于 1 次/小时。 2、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3、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良好,油量是否 适当。 5、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正常。 6、检查设备温度、声音、震动情况是否正常,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7、检查各部位物料流动情况,及时处理堵料、冒料,保证畅通安全。 8、检查各部位密封状况,对漏料、漏灰、漏油、漏风及时处理。 9、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或来不及处理,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10、检查收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收尘效率。 11、巡检发现事故隐患,要重点观察,做好跟踪记录并及时报告。 12、设备运转时严禁打开机壳检查运转部件。 13、严禁跨越设备或在机盖、皮带上行走、休息,严禁手摸或用工具捅运转中的设备。 14、严禁在悬挂设备及吊装孔下面或附近停留。 15、运行中的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机,切断电源,挂警示牌方可处理。 16、清理皮带机地面积料时,人必须与皮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同时要有人监护,方可 作业。 17、生产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停机 1、与各岗位联系,确认物料输送干净放可停机。 2、停机顺序与开机顺序相反。 3、停机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 4、处理下料阀堵塞、卡物时,要将包装机下电,禁止用手抠。 5、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紧急停机。 6、检查带电设备、进入设备内部、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将设备本身和上道工序设备 下电,机旁开关打到“0”位,并挂警示牌。 7、高空作业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设监护人。 8、设备检修按《检修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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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车辆 1.1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1.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3 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1.4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1.5 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1.6 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 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2.起步 2.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2 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2.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2.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 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2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 空有无障 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 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4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 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3.5 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3.6 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3.7 载物行驶在超过 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 得使用制动器。 3.8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 安全距离。 3.9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 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 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3.10 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 者驾驶时经 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3.11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4 装卸 4.1 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 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 定。 4.2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4.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4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 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4.5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 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 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 货叉。 4.6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4.7 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4.8 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包装、交库、发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包装钢管不准超过行车额定负荷量,长度相差大的钢管要分别包装,捆 绑要牢固、防止散捆或短管在挂吊时掉下出事故。 2、在检查台上翻放管子,要和质量检查人员密切配合,钢管要放在两根以 上斜篾条上,不准在一根斜篾条上滚动。 3、往料槽放管子时,应给下方工作的人员招呼,确认其离开后才准操作。 不得开错活动斜篾条和用料斜篾条带动钢管。包装台架内、料槽内及有可能被钢 管擦挂范围内有人时,严禁向下翻管子。 4、随时注意行车工作情况,不准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5、废次钢管要绑扎牢固,要做到按长短规格分别包装。按规定地方整齐堆放, 及时装车运出现场。 6、包装打捆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钢管两侧或两端,要待行车吊平稳后才 捆扎。防止吊车及钢管摆动伤人。 7、在斜篾条上工作时手不能放在斜篾条上,在包装量尺喷字时,不能站在 钢管上且要把钢管垫牢,防止钢管滚动伤人。 8、解捆时、应站在斜篾条的上方向,向下翻滚管子要和下方向工作的人员 打招呼,斜篾条的中间、料槽内有人时不准滚动钢管。 9、用钢钎撬动厚壁管时要有人指挥,人体不能正对撬杆端,用力均匀,防 止撬杆弹起伤人。 10、钢管过跨时,要装放平稳,不超出架子高度,过跨车行新范围内无人和 障碍物,先鸣警铃,才能开动过跨车。 11、钢管挂吊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丝绳、吊钩要经常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不超负荷吊物。 ②、专人凭指挥牌指挥行车,要站在离管捆 2m 外纵向 45 度角的安全地带, 行车工能清楚看到的地方指挥行车。 ③、要逐层挂吊,不准在管垛下层掏吊钢管,吊物要挂正、不准歪拉斜吊。 不准将手伸到管捆下面拉取钢丝绳,摘钩时要站在安全位置,身体不能靠近钢管。 ④、吊运长短不一的管捆和废次管,钢丝绳要将下面及两侧的钢管两端搂住, 才能吊运。 ⑤、在切管机台架、斜篾条上工作要先和操作工打招呼,确认安全后才能开 始工作。 ⑥、不准将钢管搁放在料架中间人行通道上或安全通道上。 12、上钢管垛时、要先检查稳固情况,选择好上下路线和安全通道,防止散 捆、或搁放不稳固的钢管滚动发生事故。 13、库房工要按规格堆放管理,堆放高度以管架立柱为准,上边沿不超出一 支钢管 1/3 为宜。 14、发车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时应事先把管子吊出单放,有散捆的重 新包装,避免装车时忙乱发生事故。 15、装车时要上下配合好,指挥信号要准确,不能只凭口喊指挥,不能站在 车皮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对位,要等吊物下放搁稳后才摘取钢丝绳,并从行 车工能看到的方位离开,行车工必须待车内人员离开安全部位后才准提出钢丝 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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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 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 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 2 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 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 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 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 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 2 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 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 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 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 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 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 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 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fa 公斤力”估计,其中 d 为钢 绳直径,fa 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 fa a 0º 60º 90º 120º fa 1 0.86 0.7 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小于 250 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 3 个,其间距不小 于绳径的 6 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 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 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 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 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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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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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这类电梯一般为货梯,在轿厢内一直有专人负责操作,根据乘客或 使用需 要操作电梯运行。 1.1 电梯操作步骤: 1.1.1 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用厅门锁或基站钥匙打开电梯厅门,确 认轿 厢停在该层,再进入轿厢。 1.1.2 开启轿厢内照明灯及风扇,将“有司机/无司机”钥匙或开关转 到有司 机状态。 1.1.3 随电梯上、下行驶一个回程(不载客、不运货),检查运行是否 正常, 有无故障。 1.2 电梯运行时电梯司机应做到: 1.2.1 防止电梯超员、超载运行,随时注意电梯过载保护功能。 1.2.2 不得将电梯教给乘客操作。 1.2.3 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 需 经有关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1.2.4 严禁在轿门、厅门开启的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1.2.5 严禁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号手段。 1.2.6 严禁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超长物体。 1.2.7 不准乘客将身体依靠轿门、厅门上。 1.2.8 轿厢顶部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其它杂物。 1.2.9 在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用检修速度再平层。 1.2.10 严禁用手动控制轿门的启、闭来进行电梯控制操作。 1.2.11 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电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 1.2.12 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 坏轿厢。 1.2.13 运行时如发生突然停电,司机应劝告乘客不要惊慌,应采取安 全救护 措施,妥善轿厢处理。 1.2.14 停梯时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轿厢内电源操作开关转到“停止” 状态上,再关闭灯和风扇,最后再关闭基站钥匙开关。 1.3 发生如下故障,电梯司机应立即按“急停”按钮、“警铃”或电 话通知维 修人员: 1.3.1 厅、轿门关闭后,而电梯未能正常启动行驶。 1.3.2 运行速度有显着变化。 1.3.3 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1.3.4 内选、平层、换速、呼梯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 1.3.5 有异常响声、较大震动和冲击。 1.3.6 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 1.3.7 安全钳误动作。 1.3.8 轿厢内接触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1.3.9 当电气部分因过热而散发焦热的臭味。 2.无司机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2.1 开梯程序 2.1.1 开梯之前认真阅读上一班交班记录,打开厅门时慢慢拨开,弄 清梯厢 是在本层厚才踏进。 2.1.2 进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2.1.3 用手试安全触板开关、光电开关功能是否灵敏可靠。 2.1.4 把各开关打成正常位置,选顶层、中间数层及首层来回走一趟, 没有 异常后方投入正常运行。 2.2 关梯程序 2.2.1 关梯前乘梯检查一趟,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维修工轿厢处理。 2.2.2 检查电梯无异常后,把电梯停在首层,便于次日开梯。 2.2.3 断开轿内所有控制开关及照明开关。 2.2.4 把梯门关好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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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 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 多用,并应 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 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 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 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 5%以内)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 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 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 电流,应按 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 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再合闸, 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 1000 欧姆(如对 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 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每台机组应 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 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 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 阻不得大于 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 脚手架上拖 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 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 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 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 自由移动 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 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 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 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 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 正常后,方 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 均应有妥善 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 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 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 警示牌, 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 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 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 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 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 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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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具及焊接工具安全使用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移动电具及焊接工具的安全使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移动电具及焊接工具的安全使用的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部负责厂区内设备、工具安全用电管理。 3.2 各相关部门配合 4 工作内容 4.1 移动电具安全使用要求 4.1.1 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上海市《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乱拉电 线和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电餐具及违章使用电炉。 4.1.2 移动电具接线前端必须使用合格的漏电保护开关。 4.1.3 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2 兆欧,引线和插头必须完好无损。引线必须采用三 芯坚韧橡皮线,长度不得超过 5m,中间不得有接头。如需加长,必须使用合格的拖线箱。 4.1.4 在无条件配用漏电保护开关的场合使用移动电具,必须戴橡皮绝缘手套,并穿绝缘 鞋。 4.2 电焊机安全使用要求 4.2.1 电焊机外壳应完好,其一、二次测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其一次测电源线应用 橡皮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 5m。 4.2.2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线路和焊线(正极线)地线(负极线)不得与乙炔管、氧气管 接触。所有线头必须压接紧密牢固,不得借用避雷地线做外壳接地线。 4.2.3 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线,直接 设置在焊件上。 4.2.4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以焊枪爬梯、登高,严禁带电搬动移位电焊机。 4.2.5 使用设备、工具及其他附件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漏气、漏电等不安全现象, 应立即停止使用。 4.2.6 电焊时必须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鞋盖和防护墨镜或面罩。 4.2.7 工作中应注意检查焊机温度,当超过 70℃时应停机修理,工作完毕后拉闸断电,并 将焊线和地线分开。 4.2.8 气焊工工作前应检查氧气瓶与压力表接头处的螺纹,不得有滑牙现象,橡皮管不得 有漏气,气焊枪嘴和枪身各部分无阻碍。 4.2.9 电石桶与氧气瓶搬运时,应停止使用,关掉气阀,轻拿轻放,不得剧烈震动。开启 电石桶不得用钢制工具,不得用榔头、凿子等锤打。 4.2.10 乙炔瓶使用时应立放,防止倒下,禁止横卧。 4.2.11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安全罩应旋紧,不得碰撞,不得曝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温, 不得用火烤。有油脂的衣服、手套等严禁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及接头等接触。 4.2.12 点火时,焊枪口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枪带有乙 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4.2.13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 方可离开。 4.2.14 焊割、气割时应有防范措施,防止溶珠、铁渣对人灼伤。 4.2.15 氧气瓶和乙炔瓶放置的安全间距应保持 5 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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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孔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开 车 前 , 全 面 检 查 设 备 , 确 认 各 系 统 正 常 , 符 合 规 定 后 才 能 启 动 油 泵 马 达 和 风 机 , 经 空 车 运 转 正 常 后 , 才 能 进 行 生 产 。 2、 坯 料 在 辊 道 上 运 输 时 , 严 禁 人 员 靠 近 辊 道 。 3、 在 轧 辊 转 动 时 , 严 禁 用 撬 棍 撬 动 和 行 车 吊 出 不 咬 入 的 坯 料 。 4、 在 受 料 槽 上 进 行 推 头 更 换 时 , 严 禁 人 员 搬 动 推 钢 机 操 作 把 。 5、 更 换 受 料 槽 、 入 口 导 套 时 , 严 禁 人 员 站 在 受 料 槽 上 或 在 其 行 程 区 域 内 停 留 。 6、 正 常 生 产 时 , 转 动 部 分 、 受 料 槽 、 辊 道 、 斜 篾 条 、 止 推 小 车 周 围 不 许 站 人 ,不 许 跨 越 斜 篾 条 和 升 降 输 送 辊 道 ,不 准 用 手 去 检 查 轧 辊 和 导 板 。 7、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卡 钢 或 顶 杆 严 重 弯 曲 等 恶 性 事 故 时 , 必 须 紧 急 停 车 。 8、 在 止 推 小 车 回 退 时 , 卷 筒 装 置 后 严 禁 人 员 逗 留 。 9、 生 产 时 , 严 禁 人 员 从 坯 料 横 移 装 置 下 穿 行 。 10、在 升 降 辊 道 下 面 检 查 设 备 时 必 须 与 操 作 工 联 系 并 有 专 人 联 络 监 护 。 此 时 严 禁 按 动 操 作 台 上 所 有 按 钮 。 11、在 环 形 炉 到 穿 孔 机 之 间 拨 料 器 和 辊 道 上 工 作 ,必 须 和 环 炉 出 料 机 操 作 工 联 系 好 。撬 动 红 钢 应 站 在 撬 棍 的 侧 面 ,防 止 撬 滑 伤 人 ,此 时 运 转 工 不 得 启 动 辊 道 操 作 。 12、拨 料 器 、输 送 辊 道 应 确 认 其 周 围 及 行 进 范 围 内 无 人 才 能 开 动 。 生 产 过 程 中 , 严 禁 人 员 穿 行 拨 料 器 和 输 送 辊 道 。 13、吊 运 热 坯 料 和 毛 管 要 选 择 专 用 的 夹 钳 ,夹 持 重 心 要 平 衡 。钢 丝 绳 和 夹 钳 要 认 真 检 查 , 不 合 格 不 准 使 用 , 严 禁 使 用 钢 丝 绳 吊 运 。 14、吊 运 顶 杆 要 遵 守 挂 吊 工 操 作 规 程 ,顶 杆 必 须 单 支 吊 运 ,必 须 用 ≥ ¢17.5mm 的 钢 丝 绳 作 业 。 严 禁 用 单 根 或 长 短 不 齐 的 钢 丝 绳 吊 运 。 15、更 换 受 料 槽 、处 理 轧 卡 或 在 受 料 槽 下 部 工 作 时 必 须 停 机 关 闭 电 锁 , 并 向 炉 子 发 出 停 料 警 示 。 16、 改善用电时间,做到最大限度“削峰填谷”,保持“节能、 降耗”。 17、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 18、更 换 穿 孔 辊 时 要 有 专 人 指 挥 行 车 和 上 下 协 调 ,必 须 使 用 专 用 吊 具 和 钢 丝 绳 , 穿 孔 机 大 盖 移 动 装 置 下 面 和 周 围 严 禁 人 员 逗 留 。 19、 进 行 孔 型 调 整 操 作 时 , 严 禁 人 员 在 穿 孔 机 孔 型 部 位 停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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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铸连轧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操作培训后,劳保穿戴齐全方能 上岗。 2.生产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各种电气按钮处在零位, 工器具、钢丝绳 安全可靠。发现设备异常和其他不符合项时应及时请 检修人员处理。 3.与铝水接触的工器具必须烘干方可使用并放置安全。 4.生产开始、正常、结束时均由班长或指定人员统一指挥,切忌 指挥混乱。 5.确认各岗位准备工作都结束后,确认炉内温度合格,由指挥人 员下令打眼生产。 6.炉眼岗位和开始时天平岗位、浇注岗位、浇注接坯岗位必须戴 好面罩,严禁行 走或跨越溜槽。 7.开机前必须警告机架周围站立人员离开。 8.液压剪必须专用于剪铸坯,不得剪其他任何物品,液压剪操作 人员与拉铸坯的 人员密切配合,防止铸坯堆积甩出。 9.调整轧机和更新轧辊时,必须用长度不少于 700 皿的铸坯预先 试验。 10.设备在运转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手指接触传动部分。 11.潮湿的手套和手,不准碰触电气开关和装置,发现设备问题及 时请检修人员处理。 12.当油烟弥漫影响生产时,应用鼓风机驱散。 13.非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准上机台操作,生产人员不能擅自离开 工作岗位。 1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碎销及剪切过的废锭和废线要在安全的 地方堆放,使用的 工器具要摆放整齐。 15.轧机操作人员要思想集中,不能随便离开操作台。当轧制出现 故障,需要退料 时,必须先停稳轧机,检查牌坊,确认能倒出轧件时 才能开倒车退出轧件。 16.生产中严禁人员在第十三机架出线口和加油口处停留,防止线 杆从机架或加油 口飞出受到伤害,并挂“严禁停留”警示标志。 17.生产中发现线杆从机架或加油口飞出的现象,必须立马停机, 待处理完后才能 重新开机生产。 18.发生非常事故时,例如:停电、停水或结晶轮卡住不转,要马 上用石棉绳堵住 下浇包出铝口,打开应急水阀门,保证结晶轮内、外 有冷却水供给。在处理时动作要 快要稳,要防止水冲入铝液中爆炸。 19.甩线操作人员在甩线过程中,要按要求戴好手套,身体的各个 部位都严禁伸入 甩线框内,按规定加金属润滑剂,操作人员配合密切, 在打捆过程中必须确保三个方 向打捆松紧不一致。 20.生产结束时,各乳液、稀油、冷却水等要再冷却、润滑设备 5 分钟后才能停止。 各电气开关必须恢复到零位,清理溜槽时小心操作, 动作不能过大,防止铝皮飞出伤 人。 21.班后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废杆、废锭堆放到指定地方,收 好工器具。 22.工作时要遵守制度,相互配合好,要思想集中,尽快完成生产 任务。 23.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站在安全位 置,必须牢记防滑、防烫、防爆及生产出现事故时的处理 措施。 24.在移动风机前必须先停电让完全停止后,方能缓慢移动。 25.保持作业现场干净、整齐。 26.严禁奔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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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电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电焊机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电焊机工作 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要求相符,在气温过高,过低,湿度 过大,气压过低或在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下作业,应选用适 合特殊环境条件的电焊机,或采用特殊防护措施 手工电弧焊机高载电压高于现行相应电焊机标准规定的限值,而又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作业时,电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或 其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电焊机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容量符合要求,电焊机超负荷 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电源控制装置应在焊机附近便于操作之处,周围留有安全通道。采 用启动器启动的电焊机,先合上电源的开关,再启动电焊机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 2~3m,必要时需较长电源线应沿墙或 立柱隔离安全布设,距地面 2.5m 以上 电焊机外露的带电的部分设有完好的隔离防护装置,裸露接线柱设 有防护罩。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电焊机,插销孔的接线端采用绝缘 极隔离 禁止将金属物构架和设备作为电焊机电源回路 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许超负荷使用,电焊机运行温升不得超过 规定限值,电焊机应放在平稳和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 热源、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物件或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 短路;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电焊机,调节焊接电流应先切断 电源 电焊机应经常保持清洁,清扫或检修电焊机须切断电源。电焊机受 潮后应用人工方法干燥,受潮湿严重必须进行检修 经常检查电焊机电缆与电焊机接线柱接触状况,保持其良好,保持 螺帽紧固。工作完毕或离开现场时,须及时切断电源 1 电焊机 电焊机接地装置保持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禁止使 用氧气或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 极,电焊机组或集装箱式电焊设备应安装接地极 电焊机电缆外皮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小于 1M 电焊机与电焊钳连接应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一般在 20~30m。电焊 机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 线时,应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器保持绝缘良好 严禁将电缆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电缆 过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2 焊接电缆 禁止使用金属构架、轨道、管道、暖气设施、金属物体等搭接起来 作为电焊机导线电缆 电焊钳绝缘、隔热性能良好,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层 电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单牢靠,接触良好 在水平 45o、90o 等方向时电焊钳都能夹紧焊条,更换焊条安全方 便 电焊钳操作灵便,重量不得超过 600g 3 电焊钳 不准将过热的电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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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1 锅炉房 按《锅炉房作业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操作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配电安全运行制度健全,张贴上墙 按时、准确记录电荷状况 备用供电线路须挂警示牌 发电机房、变压器房门口须有"严防触电"的字样或符号;配电房门口有"谢绝 参观"、室内有"严禁吸烟"警示牌 有关闭严密的防大风、雨、小动物的纱门纱窗,并无破损 屋顶及四壁无漏水痕迹,防洪排水沟畅通 配电房内有系统供电模拟图示 避雷针、避雷线及其引下线装置完整,接地电阻测量有记录,室内地面有绝缘 垫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 进入配电房检查要填写"进入要害部位登记表” 2 配电房 配有消防器具 电梯维修人员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有职能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 有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和维修操作程序 电梯运行信号显示完好、明亮,标志清晰 电梯轿厢门关闭后,门缝和四周的间隙应不超过 9mm 层门关闭时门缝和门四周的间隙应不超过 6mm 保养和检修电梯时,应在对应的电梯运行控制柜标明"禁止运行"的警示牌,并 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 电梯轿厢内和机房应标有"不准吸烟"的警示牌或符号 电梯机房门口应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的警示牌 3 电梯房 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 地下室配电间应标有"严防触电"、"严禁吸烟"的警示牌和符号,有防止污水进 入的防水沟 地下室应保持干燥,地面无水迹 4 地下室 配有消防设备 应在明显位置设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及携带火种进入仓储房"的警示牌 仓储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堆放整齐,按防火的"五距"要求堆放。"五距"指: ①顶距:即货物距离顶层 50cm;②灯距:即货物距灯具 50cm;③墙距:即 货物距离墙壁 50~80cm;④柱距:即货物距离柱子 10~20cm;⑤跺距:即货 物垛与垛之间为 110cm 仓储房货梯严禁超载和载人,井道、轿厢内严禁烟火 电梯运行时,不得随意打开井道门 5 仓储房 仓储房内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完好,禁止乱拉临时线、超负荷用电,防止线 路老化 仓储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仓储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油料,保持主要通道的畅通,仓储房主要通道 宽度应不少于 1.5m 应配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高空擦洗玻璃时须系安全带 浴室扶手无松动、脱落 清洗地毯或地面,防止弄湿电掣及电源插座 使用浓度高的清洁剂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腐蚀皮肤 楼层通道(消防通道)指示路灯清晰 玻璃门或镜等挡眼处应贴有色标志 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时必须放置警示牌 6 楼层清 扫 防止玻璃器皿破损、划伤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1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建筑面积 1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100 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占地面积 1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 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1 集贸市场范围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 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集贸 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情况,划分若干区域,区域 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集贸市场内应当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各摊位应当在市场管理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 握使用方法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 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防栓圈入摊位内 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 到及时报警 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①建筑面积 10000m2 以上 或者摊位 1000 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②占地面积 10000m2 以上 或者摊位 2000 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③建筑面积 1000m2 以上或 者摊位 100 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 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 2 安全组织管理 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①建 筑面积 20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0 个以上的室内市场。②占地面 积 20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4000 个以上的室外市场。③建筑面积 2000m2 以上或者摊位 200 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事先将其选址 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当地职能部门实施防火审核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 50m 以上的安全距离 3 室外集贸市场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 5m 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 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 安装规范的要求 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 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具有资质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 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4 用火用电 管理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4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制氧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1 门窗 站房门窗向外开,站房内的值班室、休息室、办公室的门窗应向里开 2 防阳光直 射措施 灌瓶间、实瓶间、储气囊间、氧气汇流排间的门窗玻璃应涂白色或装磨砂 玻璃,或设遮阳棚 氧气管道应无折皱或焊制接头 3 氧气管道 阀门 所有阀门应采用铸钢、铜或不锈钢制品 有防止超压的安全装置 4 储气囊 各种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灵敏可靠 5 氧气、氮 气放散管 应引至室外,并高于屋脊,且有遮雨措施 6 避雷针 设独立避雷针,有效保护储气柜和液氧储罐,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每 年检测一次,有记录 7 储气间 地面平整、耐磨、防滑;气瓶数量应不大于 2400 个 铁链连接,有防止气瓶倾倒设施;应定期检验,无超期瓶 空、实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有标志,其间距大于 1.5m,并有指示牌 充装压力不应大于 15MPa;应有充装记录 8 气瓶 每个气瓶应有两个防震胶圈、一个瓶帽 冷却水、润滑油供应正常 各种压力表、安全阀灵敏可靠,定期检验,并有记录,铅封完好 定期清理排气管路中的积炭,并有清理记录 定期化验精馏塔中易燃物质的含量,且有化验记录 与氧气接触的零件、工具无油脂;安装维修时使用的零部件及工具预先去 油;工作人员身上、工作台、工具柜清洁无油污 无液氧泄漏现象 氧气管道、阀门、充装设备设防静电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00Ω,并 有检测记录 设备的布置应方便安装、操作和维修,并符合以下规定:设备之间净距, 一般为 1.5m;设备为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净距不小于 2m;设备与墙壁 之间的通道宽,应不小于 lm;灌瓶间、气瓶间、实瓶间的通道宽度为 1.5m 9 设备与管 道运行状 况 压力容器符合要求;贮气囊装有压力自调系统,能防止超压运行 灌瓶间、氧压机间和储气囊间的电气设备和照明应有防火措施,并符合规 定 制氧间、灌氧间和仓库及氧气站周围 20m,严禁烟火,并在站区、厂房醒 目处设“严禁烟火”的安全标志 各生产岗位设置两个以上 CO2 灭火器,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检查 10 消防设施 和管理 设备近处禁止摆放油桶、油壶等 废碱液排放,应符合 GBJ4-73 的规定 制氧设备、受压容器和管道的修理,应在卸压后进行,禁止在受压状态下 拧紧螺丝 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等需要动火修理,应先用无油干燥 的空气或氮气置换,吹洗,取样化验合格(空气含氧量不超过 22%),并 办理动火手续方能动火,动火时,要有人监护 氧气阀门必须缓慢操作,重要阀门操作要有监护 氧气管道冻结,严禁用火解冻 制氧站及氧气管道设有防雷接地时,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 氧气管、压缩空气管及水管等外表应按规定涂油漆 11 作业行为 检查 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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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在有效期内 1 证照情 况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物经消防 部门验收合格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表 4.0.4 的规定 加油站的围墙设置符合下列规定:①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 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 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 GB50156-2002 表 4.0.4 中的 防火距离的 1.5 倍时,相邻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 墙;②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 GB50156- 2002 表 4.0.4 中的防火距离的 1.5 倍且大于 25m 时,相邻一侧设置隔离 墙;③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加油站内设施间的防火距离,符合 GB50156-2002 表 5.0.8 规定 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符合下列规定:①单车道宽度不小于 3.5m,双车道 宽度不小于 6m。②道路坡度不大于 6%。③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采用 沥青路面 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设置的罩棚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 于 4.5m。加油岛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油岛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0.15~0.2m ②加油岛的宽度不小于 1.2m ③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小于 0.6m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房间的地坪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加油站内采暖通风设施应符合 GB50156-2002 中第 11.1 的要求 2 经营和 储存场 所 加油站内不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 汽油罐和柴油罐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油罐的各结合管设在油罐的顶部 油罐的上孔设操作井 操作孔上口边缘要高出周围地面 200mm,操作孔的盖板及翻起盖的螺杆轴 要选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或采取其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 0.5m。 3 储油罐 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 0.3m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铜活铝等有色金属制作的尺槽 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自吸式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 加油机与储油罐及油管线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 4 加油机 加油枪的流速不大于 60L/min,加油枪软管应加绕螺旋形金属丝作静电接 地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