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6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年 度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年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年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69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25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带班工作内容 5. 相关要求 6. 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公司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 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3. 职责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为带班的责任人。 4. 带班工作内容 4.1 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 置的检查巡视。 4.2 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 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办公室处理。 4.3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 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4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 现场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 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5. 相关要求 5.1 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 务落到实处。 5.2 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并通知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安排人员替班。 5.3 带班人员必须严格负责生产车间劳保用品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4 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5.5 带班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 记录 领导干部带班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4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25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带班工作内容 5. 相关要求 6. 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公司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 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3. 职责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为带班的责任人。 4. 带班工作内容 4.1 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 置的检查巡视。 4.2 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 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办公室处理。 4.3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 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4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 现场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 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5. 相关要求 5.1 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 务落到实处。 5.2 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并通知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安排人员替班。 5.3 带班人员必须严格负责生产车间劳保用品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4 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5.5 带班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 记录 领导干部带班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4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混装炸药车地面制备厂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防雷设施 有当年当地主管部门检测报告且合格 2 消防设施 1、有当年当地消防部门检查报告且合格 2、无消防部门检查报告 时,查供水管网图、贮水量、室内外消防栓等其它消防设施,符合 《民爆规范》 3 专用设备 民爆定点企业制造,有产品合格证和验收合格资料,设备完好符合 要求 4 螺旋输送 机 上料螺旋两端应有防止物料结垢的措施;运转平稳,槽体无破损, 叶片与槽壁无摩擦 5 乳化机 属于生产包装型产品的乳化机按照《民爆规范》表 03-3 的有关要 求检查;属于专用于现场混装产品的乳化机按照以下要求检查:乳 化机出口与输送泵断开,或出口与泵的入口采用柔性管连接,乳化 机旁应设安全警示牌 6 基质输送 泵 螺杆泵:定子、转子材质符合耐高温、耐油、耐腐蚀、耐磨等要求 (查出厂合格证);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 旋转活塞泵(转子 泵):材质符合要求,转子与腔体的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查出厂合 格证、说明书);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 输送泵应有防止断料长 时间空转的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并有定期检定和校验记录 有定期 检查维护记录 7 工艺规程 工艺规程制定规范、内容齐全、完整,文实相符,能正确指导生 产;规程应规定异常情况下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8 定员、定 量管理 有定员定量规定且制定合理,定员定量表应设在工位显著位置 9 其他 其他严重安全隐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5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拉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到"三紧"即领口紧、袖口紧、上衣 下摆紧,女工发辫应放在帽内 1 劳动防护 操作工必须持有本机操作证 2 设备安全措施 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机械传动、电子控制操纵装置 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正确牢固地装夹拉刀和工件,工件夹具与拉刀轴线应垂直 3 加工工件 根据工件和拉刀情况,合理选择切削速度和拉削行程长度,严 禁超负荷使用 拉削过程中,必须充分的润滑和冷却,应随时注意拉床压力, 声音变化,如有振动,爬行的现象,应采取相应的检查、调整 和停车措施 严禁在对着拉刀的位置上工作和停留,防止拉刀刀刃折断崩伤 人 4 拉削过程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刀具刃部 设备电气线路应连接规范、可靠 5 设备电气线路 设备照明符合要求,机床局部照明必须采用 36V 和 24V 安全电 压 6 拉刀保养 必须用刷子顺向刷去刀齿上的铁屑,用油洗净并注意检查刀齿 使用后的情况;停车取出拉刀;垂直吊在专用刀架上,不得放 在拉床上或横在其他地方 7 设备保养文明 生产 工作完毕,拉杆应退回缸体内,要切断电源,清扫、维护、保 养机床,工作场地保持整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3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批 准: 审 核: 编 制: 版 本 号: 2021 年*月*日发布 2021 年*月*日实施 ****有限公司 目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2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2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安全职责...............................3 各部门安全职责 ................................................................................4 行政部门安全职责.......................................................................4 生产部门安全职责.......................................................................5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7 研发部门安全职责.......................................................................7 人事部门安全职责.......................................................................8 销售部门安全职责.......................................................................8 工程部门安全职责.......................................................................9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9 保安部门安全职责.....................................................................10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13 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13 班组长安全职责.........................................................................14 员工安全职责.............................................................................1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5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5.00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管理制度 要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审批手续 2 审批手续 有安全负责人 采用橡胶绝缘电缆 3 电缆 线径符合要求 架设高度:室内不小于 2.5m,室外不小于 4.5m,跨越道路不小于 6m 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 经动力、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的可办理临时线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应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 除 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的距离大于 0.3m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 埋地深度不小于 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 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的数值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架线、挂线 4 线路架设 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 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 各支路设有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 5 安全设施 及要求 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接地(或接零)可靠 装在户外的开关要有防雨措施 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 器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6 使用期限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 15 天,延长使用期限的要办理延期手 续,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9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5.00
港口装船皮带机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建立全过程综合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值班交接班制,巡回检查 制,安全活动制等 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包括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各种设备的操 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 规章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胶带无断裂,接头完好 人员不得跨越胶带和在胶带上走动 机架各连接螺栓、地脚螺栓紧固无松动 2 机架、胶带 制动装置良好 托辊转动灵活,轴承不得裂损 支架不锈蚀、变形、开焊、断裂,螺旋张紧装置转动灵活 重锤张紧的吊架不变形,吊点牢固 3 托辊、支架 及张紧装置 机头防护栏牢固,完整,高度不小于 1.05m 沿线控制开关位置合理,控制有效 线路无断路、短路,按钮灵活,触点接触良好,喇叭(警铃)有效 4 控制装置 控制室照明达到安全亮度 灯具、开关齐全,外观不破损,导线不裸露 信号(铃声)清晰,开关按钮接触良好 照明达到安全亮度 5 照明与信号 装置 联动开关拉绳不断裂 作业人员穿戴劳保用品(包括尘毒防护用品) 机器的转动部分设置防护罩,对危险的区域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提供工人休息室和卫生间,并配置必要的防寒和防暑降温设备 6 劳动保护 为工人提供安全饮水和其他饮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6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签署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体系 1 安全责任制 与政府签定责任书单位有履职报告书 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明确检查人员的职责 2 安全检查制度 有安全检查表及检查记录和考核办法 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 安全教育制度 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有奖励和惩罚相关记录 4 安全奖惩制度 有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内容 规定本单位危险作业种类 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5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有危险作业票,如动火票、进人受限空间作业票等 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有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档案 有职工体检档案 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剧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职业危害申报表及备案档案 6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7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有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演练活动,并有记录 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有危险源点辨识评估制度,并落实定期评估、整改措施 9 危险源监控制度 落实监控责任部门及人员职责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 1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有购买和发放记录 11 事故隐患管理与控制制 度 制定事故隐患管理与控制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汽车站现场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含二级)应配置危险品检查设备 2 危险品检查岗 位要求 严格查堵夹带危险品,做到坚守岗位,会识别,不漏检 3 出站班车复检 人 严格执行出站班车复核制度,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车辆安全和 经营资质的检查,不发超员(载)车、人货混装车 4 车辆停放 旅客流向合理有序,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安全通道 5 安全疏散通道 站区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标识明显,候车室有禁烟标志, 并严格管理 6 装卸 现场装卸工、铲车工按照规程安全操作,无旅客私自上车顶装 卸行李现象 7 进站班车 进站班车符合安全要求,停放定点、旅客上下车、进出站秩序 井然 8 发车 发车由检票员指挥,检票员或乘务员对旅客进行安全喊话 9 技术装备 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 置 10 车站大门 车站大门处有限速标牌,用灯光信号或人员旗笛指挥,转弯交 叉路口有标志牌,场内有禁烟(火)区标牌 11 交通宣传 车站运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12 巡查 有专人对车站、车场的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定时 对单位内部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13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种类和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器材完好 有效,检查、更换记录有案可查,工作人员会使用 14 消防要求 按期组织消防、救生、疏散车辆等应急演练并有记录 15 变、配电房的电器设备有保护装置和标识,各种仪表、指示灯 齐全、完好 16 电器安全可靠,线路无老化、私拉乱接现象 17 电气、设备、 人员 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18 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坚守岗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玻璃加工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生产方式 采用单人或数人机械操作方式 机械设备安全可靠 2 机电设备 电缆电线绝缘符合要求 周边有足够的空间 照明设备完好 玻璃原片与加工后的玻璃片,各设专门堆放架或堆放区 设有清洗水的专门设施,有蓄水处或排放管道 碎片玻璃有指定的安全堆放区 3 生产环境 用明显的标志标明生产区域 使用设备前,必须事先检查设备与电源线的安全状况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工作台面、地面务必及时清除碎玻璃,并同时注意避免碎玻璃溅起伤 人 玻璃原片有裂缝,务必事先做好妥善处理,未处理前不得上工作台面 有意外情况发生,应立即按"紧急停车"开关,查清事件原因后才能开 车 操作时应注意玻璃架的两边平衡,及时用绳子固定,避免倾倒 玻璃钻孔时,注意钻头和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严防钻头轴松开飞出 严禁操作人员在加工时,到与工作台面同水平的地方检查砂轮或玻璃 的加工情况 4 现场作业 玻璃装槽时,应选用与玻璃型号相配的木箱,采用正确的装箱方法 切断电源、关紧水笼头,移动设备至安全可靠状态 及时清理易燃物质,避免火灾 5 工作完毕 离开工作场地时,应及时关闭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6 劳动保护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生产单位必须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罚 制度等 各生产单位应有完善的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工会建立系统的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组织,明确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整改完成记录 7 安全规章 制度 对危害性大的事故隐患,做到项目人员、安全资金落实,限期完成整 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乡镇渡口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渡口设置的批复文件 有供旅客上下的坡道、石阶、码头 渡口两岸应设置“安全告示牌”,标明“12395”搜救电话、渡口安全责任 人 渡口应设置“渡口守则”牌 1 渡口 通航水域的渡船不得使用缆渡 有规范的钢质渡船,5m 以上要办理所有权登记 渡船应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保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带病运行 机动渡船有船舶签证薄;非机动渡船有渡船证书 渡船两舷应按规定高度,密度和材质设置固定安全栏杆,汽车渡船在 甲板两端应设置防止车辆滑冲装置 渡船栏杆处应悬挂“安全责任”牌,标明渡船名称、船员姓名、载客定 额、救生衣、救生圈数量 渡船应勘划载重线标志,首尾应设水密舱 2 渡船 纳入管理的乡镇渡口经营性船舶应办理“三证一线一牌”。“三证”:国籍 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书;“一线”:载重线;“一牌”:船名牌 渡船船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身体健康可放宽至 60 周岁) 机动船应按规定人数配备船员,船员应有有效的船员证书,非机动渡 船船员应持有有效的渡工证书 渡船船员应能熟练使用渡船配备的消防、救生设备 3 船员 建立渡口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按规定办理船舶签证 按规定申请船舶检验 渡船按规定的航区和航线航行 4 渡运 横渡时严禁抢行、抢越他船船头 严禁不具备夜航条件的渡船夜间行驶。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过渡 严禁渡船超载渡运 严禁无证、酒后驾驶 严禁在风、浓雾或者其他恶劣天气有碍航行安全时开航 严禁随船的救生、消防设备不全或其他不适航状态从事渡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废水废渣池(酒糟池、化粪池、纸浆池) 下池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作业方案 针对不同类别池的作业危险性特点,编制书面安全操作方案, 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培训教育 作业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教育 启闭池口盖封物应采用专用工具,严禁徒手操作 开启后的池口周围应设置必要的护栏、标志牌,夜间要设置警 示灯 3 作业准备 池内经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后,必须进行空气检测,并将含氧 量、有毒、有害、可燃、易爆气体浓度以及池内温度等数据作 以记录,或者用活泼小动物放入池内,观察其状态 池内气体浓度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安全指标后,方可准 备进池作业 进池作业时,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 手套、防毒面具、雨靴(雨鞋)、防护服等,并严禁携带明火 或易燃、易爆等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物品 池内作业时,池外应有两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池口周围 0.5 米以内禁止堆放料具,池内作业传递工具或其它 物品时,必须使用绳索或用手直接传递,严禁抛掷 池内照明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供电电压应使用安全电压 4 进池作业 作业过程中,池内、池外人员要随时保持联系 5 紧急救护 池内作业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遇有头晕、恶心、 呕吐等现象应立即出池抢救 6 作业完毕 作业完毕后应清点人员、机具、设备,将池口盖封好,周围恢 复原貌后方可离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工业电瓶车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检查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转向横、直拉杆接头处 有无松脱 2 检查齿轮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 线有无松脱 3 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4 确认电瓶车各项安全要求符合规定后方可出车作业 5 工作前 在启动运行中,要注意仪表板上电流表指针,当指针指向放电位置 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6 电瓶车在厂区干道、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工厂安全部门 规定的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号 7 电瓶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倒档,严禁利用车身进行推撞等不正 常作业,禁止超载运输 8 在装载行驶中应注意是否有异常声响,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车 9 逐档增速,严禁三档起动 10 不准在起重机吊物下、易燃易爆场所内行驶 11 不准在管道以及工作的熔炉、加热炉、电器设备的 0.5 米内作业,不 准在进行电气焊接作业现场的 5 米以内地段作业行驶 12 严禁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13 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 80 度,超过时应停车检查 14 严禁用电瓶车顶、推其他车辆或惯性碰撞其他硬物料 15 行驶电机和油泵电机不得同时使用 16 工作中 电器元件、蓄电池顶面严禁接触、放置金属物 17 电气设备失灵应立即切断电源,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18 每日作业完毕,应将电瓶车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 库或指定地点 19 工作后 按规定要求进行充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9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对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1.组织机构与人员情况 1.1 单位名称: 1.2 法定代表人: 1.3 分管领导: 1.4 电话、传真: 1.5 治安保卫部门: 1.6 负责人姓名、电话: 1.7 消防安全部门: 1.8 负责人姓名、电话: 1.9 后勤保障部门: 1.10 负责人姓名、电话: 1.11 医疗安全部门: 1.12 负责人姓名、电话: 1.13 治安保卫 编制内 人,编外人员 人 1.14 消防安全 编制内 人,编制外 人 1.15 后期保障 编制内 人,编外人员 人 1.16 医疗安全 编制内 人,编外人员 人 (备注: ) 2.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2.1 安全保卫制度 建立□ 种类数: 数量累计: 未建□ 2.2 消防安全制度 建立□ 种类数: 数量累计: 未建□ 2.3 医疗安全制度 建立□ 种类数: 数量累计: 未建□ 2.4 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落实□ 否□ 2.5 责任书 签□ 否□ 2.6 消防岗位责任制 落实□ 否□ 2.7 责任书 签□ 否□ 2.8 后勤保障岗位责任制 落实□ 否□ 2.9 责任书 签□ 否□ 2.10 医疗安全岗位责任制 落实□ 否□ 2.11 责任书 签□ 否□ 2.12 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制定□ 否□ 2.13 治安保卫资料 健全□ 否□ 2.14 后勤保障应急预案 制定□ 否□ 2.15 后勤保障资料 健全□ 否□ (备注: ) 3.治安保卫工作基本情况 3.1 单位行政值班管理情况 3.2 中控室管理情况 3.3 门卫、安全巡逻管理情况 3.4 应急队伍建立和演练情况 3.5 防恐防爆、处突措施落实情况 3.6 毒麻药品、放射源管理和防护情况 3.7 保安队伍管理情况 3.8 护工(包括临时人员)管理情况 (备注: ) 4.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4.1 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经有资质的 专业单位按期检测 是□ 否□ 4.2 火灾报警、正压送风、排烟设施 有□ 无□ 4.3 灭火器材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按期检测 是□ 否□ 4.4 防火卷帘功能 正常□ 不正常□ 4.5 消防水泵压力符合标准 是□ 否□ 4.6 消防广播功能 正常□ 不正常□ 4.7 气体灭火设施功能正常 是□ 否□ 4.8 应急照明设施功能 正常□ 不正常□ 4.9 消防电梯运行 正常□ 不正常□ 4.10 消防通道畅通 是□ 否□ 4.1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是□ 否□ 4.12 食堂消防安全措施、灭火设备 有□ 无□ 4.13 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措施 有□ 无□ 4.14 疏散标志 有□ 无□ 4.15 应急预案与演练 有□ 无□ 4.16 消防监控人员持证上岗 是□ 否□ 4.17 中控室值班记录 有□ 无□ 4.18 配电室值班记录 有□ 无□ 4.19 消防中控室报警主机主备电源 有□ 无□ 4.20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记录 有□ 无□ 4.21 高层建筑防雷检测报告 有□ 无□ 4.22 电梯机房检测报告 有□ 无□ 4.23 病房报火警流程、防烟面具配备 有□ 无□ 4.24 建筑、装修履行施工场所 消防安全措施 有□ 无□ 4.25 高层建筑 10 层以上配备逃生自救器材 有□ 无□ 4.26 消防设施使用说明 有□ 无□ 4.27 随机抽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基础知识,问答情况 全面□ 不全面□ 不知道□ (备注: ) 5.后勤保障安全基本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3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纺织仓库防火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由仓库主要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 有义务消防队组织 有专职门卫值班 1 组织管理 有出入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 2 安全标志 重点部位有醒目的"禁止""警告"标志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m2;垛距 不少于 1m;墙距不小于 0.5m;柱距不小于 0.3m;顶距不小于 0.3m;主要通道间距不小于 2m 3 储存管理 露天仓库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分垛,并留有必要的防 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进入库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装防火罩 电瓶车、吊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 4 装卸管理 装卸结束后,应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库区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库区后人员禁止携带火种 5 火源管理 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库区内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电气设计、安装、验收标 准 不得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得使 用电炉、电铬铁等发热电器及家用电器 6 电器管理 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7 消防管理 库 区 内 应 按 规 定 配 备 消 防 器 材 和 设 施 ( 消 防 器 材 不 低 于 1 只 /80m2),并设置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维修、保养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完好可靠 职工工作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必须做到三紧(袖 口紧、领口紧、下摆紧) 8 劳动保护 应配有工人休息室,并配备防暑降温、防寒保暖设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5.00
避雷设施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管型避雷器有每三年一次或工作三次后检测记录 避雷器瓷管应完好无损 阀型避雷器每年雷雨季前测一次接地电阻 1 避雷器定 期检测 避雷器完好并定期检测 独立避雷针接地装置必须是独立的,不得与工房接地网相连,不得 在从事易燃易爆作业的危险工房顶部安装独立避雷针 2 独立避雷 针 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不得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与道路、 建筑物的进出口或其他接地体的距离应大于 3 米 不应脱焊、虚焊 搭接长度,圆钢为直径的 5~6 倍,扁钢为其宽度的 2~3 倍 焊接时必须相互搭接,不允许对接 避雷针、避雷带与引下线必须是焊接 3 焊接检查 避雷针、避雷带与引下线应焊接牢固 4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Ω 5 其他线路 照明电源线的金属护套或穿管应埋入地下深 0.5~0.8 米 在装有避雷针或避雷线的构架上,不得架设低压线、通讯线、广播 线,如必须装设照明灯时,其照明线必须穿金属护套或铁管,且护 套或铁管埋入地下长度应大于 10 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3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港口斗轮机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建立全过程综合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值班交接班制,设备维 修、保养制以及安全活动制等 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包括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各种设备 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 规章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2 紧停开关 司机室操纵台的紧停开关完好有效 高压变压器防护栅栏完好无破损 3 高压变压器 旋转机构行程开关完好有效 俯仰机构制动器完好无故障 旋转机构制动器完好无故障 4 制动装置 行走机构制动器完好无故障 行走机构行轮铁鞋无损坏 5 防风装置 行走机构锚定装置、锚定坑完好 悬臂平台栏杆安装牢固,焊缝不得脱焊、断裂 6 扶梯、栏杆 上下扶梯、平台栏杆不变形,焊缝不得脱焊、断裂 所有照明灯具安装牢固 7 照明 灯具齐全,照明亮度达到安全要求 俯仰钢丝绳不得断裂、断股、磨损腐蚀 8 钢丝绳 达到报废标准的应予报废 钢丝绳卡码安装位置应按技术规范进行 9 消防 司机室、机房、高压室配备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上机作业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作业中严禁攀爬各种运转装置 扶梯平台冬季应有防滑装置 10 劳动保护 司机室、机房等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寒及防暑降温设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粘胶纤维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注意事项 在生产粘胶纤维时,需要消耗大量的二硫化碳(CS2),二硫 化碳是生产粘胶纤维的化学溶剂。二硫化碳(分子量 76.15、 比重 1.26、沸点 46.3oC)为无色易挥发的液体,有烂萝卜 味,极易燃烧,燃点 125oC,毒性很强。二硫化碳蒸汽易燃易 爆,在温度 125oC 时,很容易着火。不仅火花、火焰能引起着 火,与热源接触也可以引起着火,故在碳化车间不能装设蒸汽 管或温度高于 80oC 的加热管 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严禁烟火及带火柴、易燃物进入车间 禁止穿钉子鞋进入车间 所有电器设备包括马达、电灯都应有防爆装置,且经常检查 磺化时禁止打开机盖,磺化结束时不得用电灯照视机内,并严 禁打开旋塞 需进硫化机工作时,切断电源,佩戴防毒面具,机外有专人看 管 2 二硫化碳的 着火性的预 防 不许在车间内堆放碳硫酯残余、油布、提桶或箱子,在每次清 洗后必须把它们取出,放在特置的垃圾箱内 3 二硫化碳毒 性预防 蒸汽有麻醉作用,成人口服致死量 10mg,慢性中毒可引起多系 统病变 车间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现场备有防毒面具放置于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其是否有效 每台纺丝机上装有相应装置,以提高排风效率,降低车间空气 中二硫化碳和硫化氢(H2S)的浓度,避免中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5.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汇编(2023版) 编 制: 2023 年 X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年)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 年)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 年)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年)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 年)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年)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 年) ..............................................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年) .............................................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 .........................................111 第二部分 行政法规 ..........................................................133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13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 年) .......................................13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 ...........................................142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 年) ...............................................15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 年) .............................................159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6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17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178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82 工伤保险条例(2010 年) .....................................................18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 .........................................19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 .............................................201 防汛条例(2011 年) .........................................................214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 年) .......................................218 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 年) ...................................................22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 年) ...........................................223 第三部分 部门规章 ..........................................................225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年) ...............................225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2015 年) .............................228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 年) .............................................229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 .........................236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2015 年) .....................23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47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 年) .............................................255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2010 年) ..........................260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63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2018 年) ......................................266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5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5.00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一)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可燃液体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 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 40℃的水不得直 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4 混合时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污水不得直接排 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5 生产污水排放应采用暗管或覆土厚度不小于 200㎜的暗沟。 GB50160-92 6.1.2 6 设施内部必须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分段设置,每段长度 <30m,相邻两段之间的距离>2m。 GB50160-92 6.1.2 7 全厂性生产污水管道,不得穿越工艺装置,罐组和其他设施 或居住区。 GB50160-92 6.1.3 8 工艺装置内的塔、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应设水封,且 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250㎜。 GB50160-92 6.1.4 9 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排 水出口应设不小于 250㎜高的水封。 GB50160-92 6.1.4 10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应设不小于 250㎜ 的水封。 GB50160-92 6.1.4 11 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 300m 时应用水封井隔 开,且水封不小于 250㎜高度。 GB50160-92 6.1.4 12 重力流循环回水管道在工艺装置总出口时,应设水封,且高 度不小于 250㎜。 GB50160-92 6.1.5 13 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 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GB50160-92 6.1.6 14 罐组内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且应在防火堤外 设置水封,并应在防火堤与水封间的管道上设置易开关的隔 断阀。 GB50160-92 6.1.7 15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的管道的支干管、干管的最高 处检查井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8 16 排气管的管径不小于 100㎜。 GB50160-92 6.1.9 17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 2.5m 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 3m 范围内的操作平台,空气冷却器 2.5m 以上。 GB50160-92 6.1.9 安全检查表(二)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8 在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15m 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9 19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 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1.10 20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可燃液体分离池必须设非燃烧 材料的盖板。 GB50160-92 6.1.11 21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 400㎜。 GB50160-92 6.2.1 22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系统。 GB50160-92 6.2.1 23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 GB50160-92 6.2.2 24 距隔油池池壁 5m 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 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2.2 25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防火间距应符合 表 6.2.3 规定。。 GB50160-92 6.2.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4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5.00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许可管理 应按生产许可和安 全许可的范围、品种和有效期进 行生产和经营,且证照一致。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 全管理条例》 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 产、销售活动,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现场检查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2.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1.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5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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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1 受限空 间作业 1.是否对受限空间含氧量进行及时检测,对于易燃、 易爆设备容器还要进行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并采取 强制通风措施 2.出(入)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沟、坑下施工作业 要事先开挖或设置应急逃生通道。 3.作业全过程是否设专人监护,并与作业者保持联系 查看现 场 2 动土作 业 1.对施工单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开挖作业过程要有 专人监护。 2.作业过程一旦出现挖断电缆、管道等情况,造成通 信、电力中断或管道介质泄漏时,是否立即按方案中 相关应急处置程序进行。 查看现 场 3 高处作 业 1.所用工具、材料是否上下投掷。 2.雷电、暴雨、大雾或风力6级以上(含6级)的气候 条件是否严禁作业。 3.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是否随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 行检查,安全带符合要求,并高挂低用。 查看现 场 4 临时用 电作业 1.临时用电线路通过道路时,是否采取高空跨越或护 管穿越。 2.用电回路应设置保护开关,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 3.在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时是否按动火作业许可程 序进行办理。 查看现 场 5 现场警 示标识 1.管道设置的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等警告标志, 是否符合 SY/T 6064的要求 2.站(库)设备、管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和安全色,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3.是否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 戒区域及警示标示。在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警示标识 6 油罐操 作 1.上罐前是否手触盘梯扶手上的铜片,以消除静电 2.上罐时是否禁止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3.罐顶是否禁止开关非防爆的手电筒及电器 4.油罐盘梯同时上下不得超过4人、浮顶油罐浮梯不 应超过3人,且不应集中 5.上下油罐时手扶栏杆。固定顶油罐罐顶人数同时不应 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 6.油罐进油时缓慢开启进罐阀,罐内原油液面高度(罐 位)应控制在安全罐位范围内,特殊情况下经上级调 度批准并采取保护措施时,可超安全罐位运行,但不 能超极限罐位 7.排水操作时缓慢开启排污阀并随时调节阀门开度。 排水期间,操作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当发现油花时立 即关闭排污阀 查看现 场 7 输油泵 机组 操作 1.辅油泵机组是否有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并明确操作 控制参数 输油泵机组切换时,提前与上、下站和本站运行岗位 联系。输油泵机组切换宜采用“先启后停”的运行方式, 特殊情况亦可采用“先停后启”的运行方式。切换期间, 应认真调节输油泵机组的负荷,基本保持出站压力平 稳,严防出站压力超高 2.由正输流程改为压力越站或全越站流程前,上站必 须先将出站压力降至允许出站压力的50%左右。压力 越站或全越站流程改为正输流程前,上站运行输油泵 配置电机的电流应控制在最大允许电流85%左右。由 其它流程改为站内循环流程时,应先降低输油泵排量 管道突然出现超压时,是否立即停泵或向旁接罐泄压 3.输油泵本体各辅助系统启、停及排量调整等,是否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查看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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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 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定期检查消 防安全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查看文件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全生 产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款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演出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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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雷电防护安 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雷电防护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雷电防 护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雷电防护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雷电 防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检查 7.及时、如实报告雷电防护生产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1.防雷装置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 施工的; 2.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应进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 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第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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