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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 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保 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 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 向行政部报告。 2 3.3.4 本厂所有与安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行 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 提出修订,由安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部门, 并做记录。 3.5 安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写《适 用的安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用 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4 安生产档案 对下列主要安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安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员工安教育培训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 安生产检查记录 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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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安隐患分析记录

作业环境、作业过程、设备设施安隐患辨识分析记录 分析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仓库 分析人: 危险性分析与控制措施: 易燃化学品与普通化学品混放;无安周知牌、无可燃气体报警 仪;库内电器不防爆等,有发生火灾危险,万一发生火灾后,人员不 能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且无法根据化学品特性采取有效措施。 措施:各种化学品应分区分类定置存放,非禁忌物料之间应间隔 2m 存放;仓库外应设置安周知牌,标明储存物品及其特性和应急 控制措施,库内应加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所有电气 线路均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电线应穿镀锌套管并密封。 分析效果评估:□非常满意 □满意 □可以接受 □不满意 评估人 评估日期 作业环境、作业过程、设备设施安隐患辨识分析记录 分析项目名称:噪音、粉尘区域 分析人: 危险性分析与控制措施: 产生噪音和粉尘的场所,员工若在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情况下长 期接触,易导致职业性耳聋和尘肺等职业病。 措施:产生噪音的场所应为员工配备防噪音耳塞,并督促员工佩 戴;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通风除尘装置,并为员工配备防尘口 罩。 分析效果评估:□非常满意 □满意 □可以接受 □不满意 评估人 评估日期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2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03 安生产责任制和安目标套考核记录

生产责任制 安目标考核记录 套模板资料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 安生产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安生产责任制,将安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 奖惩分明,形成安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生 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及项目部的安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三、职责 3.1 考核部门负责各部门安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生产责任制的落 实情况以及安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3 考核部门对项目部的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生产工作(或 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4 考核部门对项目部的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生产工作(或 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5 安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 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方式 4.1 项目部实行每月度考核。 4.2 公司实行年度考核,进行每年安评价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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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食品工业企业安生产检查

食品工业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1 烟草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 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 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 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 得生产、销售。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安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生产 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 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生 产企业许可 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资质证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监督管理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 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监察条 例》 “三级”安 教育 “三级”安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生产强制培 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 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企业安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 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生 产职责、安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教育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设项目安设施“三 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 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 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 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 员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教 育培训 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4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冶金建材企业安生产检查

冶金建材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 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 承发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轻纺企业安生产检查

轻纺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 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 承发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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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8 商业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公司法》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生产管理的机 构,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安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不得 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 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负 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生产职责、安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设项目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三级”安 教育 “三级”安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操作技能;4)安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从业人员安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生产职责、安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设项目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 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培训档 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培训档 案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教 育培训 安生产管 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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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旅游企业安生产检查

旅游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 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会, 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 生产责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 生产责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制 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 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制定旅游者安保护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理 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7.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生 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十 六条第二款 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 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五、 教育 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 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 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 安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七、安 生 产标 准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 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生产水平和事 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四 条 1.导游员或领队务必提示司机认真遵守行车安规 范、提示游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规 定系好安带,履行好告知义务。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八十 条 2.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 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保障措施。 现场检查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 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十 九条第二款 八、 现场 管理 4.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隐患。 现场检查 . 九、 应急 管理 建立完善安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评估完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七十 八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十、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 注: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应当移 送有权部门依法处理。 3.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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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石化企业安生产检查

石化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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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生产执法检查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2、概算中未确定安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事故的,对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 生产 管理 行为 3、无安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培训 查看资料 《安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二条 《 安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7、未签订安生产责任 状、无安合同和无安 承诺 查看资料 《安生产 法》第四、 十八、十九 条;《建设 工程安生 产 管 理 条 例》第四、 二十一条 《 安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8、未开展日常检查 查看资料 《安生产 法》第四十 三、五十九、 《 安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生产检查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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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铁路道口安生产检查

铁路道口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运输企业安执法处罚表

道路运输企业安执法处罚表 序 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实施 主体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轻微 违法 情节 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较轻微、及时纠正的。 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2 倍的罚款 一般 违法 情节 第二次违法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的,处违法所 得 4 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 情节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法,拒不改正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10 倍的罚款 1 未 取 得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许 可,擅 自 从 事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道路运输条例》第 64 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第 84 条: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 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 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 客运经营的。 河南 省道 路运 输管 理机 构 严重 违法 情节 长期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并形成规模的;暴力抗法、引发群体性 事件等恶劣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10 万元的罚款 序 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实施 主体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轻微 违法 情节 客运经营者新增车辆未取得道路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 客运经营在一个月以内的(以行使证登记挂牌起算)。 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2 倍的罚款 一般 违法 情节 行使证登记挂牌起超过 1 个月或一年内第二次从事班车客运 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的,处违法所 得 4 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 情节 一年内第三次以上(含三次)从事班车客运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10 倍的罚款 2 未 取 得 道 路 班 线 经 营 许 可,擅 自 从 事 班 车 客 运 经 营的 《道路运输条例》第 64 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第 84 条: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 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 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班车客运经营的。 河南 省道 路运 输管 理机 构 严重 违法 情节 长期从事班车客运并形成规模,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10 万元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1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5.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25塑料注塑延压作业安检查

塑料注塑延压作业安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生产单位应有完善的行政安生产监督网络、工会系统的安生产监督检查组 织,明确行政一把手为安生产第一责任人 生产单位建有安生产责任制、岗位安操作规程、安生产奖罚制度等 1 安生产 规章制度 及工人上 岗培训 工人熟悉设备的性能,熟知工艺操作规程,经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 操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注意自身防尘保护,戴好口罩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和车间规章制度 辅料堆放整齐,使用方便,禁止混放混用 2 辅料加工 做好辅料的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禁止乱堆乱放 操作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自身防尘保护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和车间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岗位,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 任何事 开机前,确保设备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接地接零良好,机内不得有金属 和杂物 对受压容器,按照受压容器安操作规程执行 经常检查机器运转情况,发现异音和故障应停机进行修理,非维护人员不得擅 自拆卸设备 发现不安因素,要采取有效安措施。树脂堆放不得过高。拆包倒粉禁止" 拔桩",防止树脂倒塌伤人 筛粉机停车前必须将筛网内的树脂筛完,不得提前停车。因故离机或停机,必 须切断电源 3 筛粉加工 操作安 要求 做好交接班和及时清理设备和场地卫生,作业场所严禁烟火 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做好工作台帐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章制度和车间规程,配方室内严禁吸烟和擅自动用明火 工作前,确保机器设备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管路畅通;冷热机修理时, 必须将控制屏电源切断,并上锁挂牌,确保安 冷热机开机前,必须进行内部检查,清理杂物。捏合机运转时,必须随时观察 电流和温度指示,防止超温而损坏设备 4 配方操作 冷热机运行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禁超负荷运行。运行时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修理。非维护人员严禁擅自 拆卸设备 对配方设备和操作台的各调整点或指示值等,不准擅自调整设定的参数 空压机的使用和维护,按空压机安操作规程执行 使用升降机前,严格按安操作规程执行。运行前确保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状 况,挡好安门栏杆,严禁乘人 配方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保持设备和场地整洁,做好交接班记录。保持道 路畅通 在机内搞卫生时必须切断电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2 烟草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生产管理人 员 安生产管理人 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 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生 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安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 安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生产管理 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生产职责、安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 设项目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批发企 业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资 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 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三级”安教 育 “三级”安教 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 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 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生产法律、法规和 规章;2)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操作 技能;4)安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 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 识;7)生产安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安生产法》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生产职责、安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 设项目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 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生产状况进 行经常性的安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从业人员安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 培训考核情况。 操作规程 安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培训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培训档案 安生产管 理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通信建设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

通信建设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批准的安设施设计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生 产费用的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 《安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4.用于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 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 安 生产 资金 投入 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生产 所必须的资金 查看文件 《安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事故的,依照《生产安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 生产 1.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1.《安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38高压气瓶安检查

高压气瓶安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无明显腐蚀、损伤,最大腐蚀深 度不超过 0.5mm 壁厚不小于气瓶肩部标记的最小厚度 大于 12L 的钢瓶失重不超过 5% 1 瓶体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漆色标志明显,符合《气 瓶颜色标志》(GB7144)的规定 瓶内压力不超过厂家规定的允许压力 气瓶充装前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事先妥 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 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安附件不、损坏或不符合规定;未判 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钢印标记不或不能识别;钢瓶 超过检验期限;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使用;氧 气瓶或强氧化剂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2 充装 严禁过量充装,严格实行充装重量复检制度,必须认真填写充装记 录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3 使用 不靠近热源,距明火 10m 以外 瓶帽按规定材料制造 4 安装置 瓶帽、防震胶圈齐、可靠 5 运输 使用专车,夏季有遮阳措施 6 装卸 轻装轻卸 7 吊装 严禁使用链绳和电磁起重机 专用仓库存放;分类存放,摆放整齐;空瓶、实瓶分别放置 立放时稳固,横放时头部朝同一个方向;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 层 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燃爆炸的气瓶,必 须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8 储存、摆 放 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的规定 9 检测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 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如发现 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0 作业行为 气瓶使用应遵守的规定: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不得用火烘 烤;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10m;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夏季防止日光暴晒;瓶内气体不能用 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 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志;气瓶 使用前应进行安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严禁在气瓶上 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用温度超过 40oC 的热源对气瓶加热;液化石油 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 气瓶内的残液;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修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6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6镗床作业安检查

镗床作业安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变速手柄及变换进刀手柄应操纵灵活,档位分明,定位可靠 主轴制动系统必须灵敏可靠 主轴箱、主轴以及平旋盘径向刀架的夹紧装置的螺钉及手柄应齐、完 好,螺纹不得有滑丝、乱扣现象 进给箱内应设有防止超负荷的送刀总保险装置,当送刀力超过 30kN 时,保险装置应切断送刀 不得同时进行两种以上的进给运动 机床主轴的送刀、进刀与工作台之间应有联锁装置 镗床必须设有主轴箱,主轴、下滑座和上滑座的限位装置,动作应灵敏 可靠 所有操纵手柄、手轮应有明显的档位标牌以及定位装置,其螺帽、螺栓 应齐、完好并固紧 三角胶带传动装置防护罩及主轴后盖板必须完好可靠 镗床紧靠工作台处应设有防护板,以防止切屑落入床身内 镗床应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挡板,并搁置稳妥,以防止飞出的切屑伤人 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操作平台应有防滑站板和防护拦杆及底护板 主轴箱与平衡锤连接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无明显磨损及锈蚀 1 设备检查 导轨防护罩应安装正确、牢靠,保证滑座移动无阻。罩上不准站人和放 置杂物 电动机的动力配线应套以金属保护管 无单独接地保护的电动机,底面不允许涂油漆,不允许加绝缘垫,以保 证电机与床身之间良好导电性 保护接地连接可靠,并有明显标志 2 电气系统 操纵按钮、指示盘、仪表等应齐、完好、灵敏可靠,标识清晰 3 行为检查 每次开车及开动各移动部位时,要注意刀具及各手柄是否在所需的位置 上。扳快速移动手柄时,要先轻轻开动一下,看移动部位和方向是否相 符。严禁突然开动快速移动手柄 机床开动前,检查镗刀是否把牢、工件是否夹牢固、压板必须平稳,支 撑压板的垫铁不宜过高或块数过多 安装刀具时,紧固螺丝不准凸出镗刀回转半径 机床开动时,不准量尺寸、对样板或用手摸加工面。镗孔、扩孔时不准 将头贴近加工孔观察吃力情况,更不准隔着转动的镗杆取东西 使用平旋刀盘式自制刀盘进行切削时,螺丝要上紧,不准站在对面或伸 头察看,以防刀盘螺丝和斜铁甩出伤人,要特别注意防止绞住衣服造成 事故 起动工作台自动回转时,必须将镗杆缩回,工作台上禁止站人 二人以上操作一台镗床时,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并由主操作人统一 指挥部署 工作结束时,关闭各开关,把机床各手柄扳回空位 4 作业环境 镗床周围的地坑应用盖板盖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医药企业安生产检查

医药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组织机构与职责-3.安培训记录效果评估表(责任制)

生产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表 (安生产责任制培训) 编号: 培训班名称 安生产责任制培训 培训班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内容 1.安生产责任制的含义与内容; 2.为什么要员落实安生产责任制; 3.事故案例:未落实安生产责任制的后果,身边常见的安问题及案例; 4.履行安生产责任制的结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违章违纪; 5.建立有效的安生产责任制 6.如何落实安生产责任制 7.公司《安生产责任制》。 详见《安生产责任制培训教案》 培训效果 评估 对安生产重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体员工的安生产责任意识。 培训中不足的 改善措施 培训中的不足: 1.员工需进一步深刻认识由于安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而引起的事故,最好是以案例 视频资料的形式呈现的员工,这样更加直观。 改进措施: 今后收集这方面的案例视频,集中播放给员工观看。 备注: 制表: 审核: 年 月 日 培 训 签 到 表 日期 会议名称 时间 讲师 记录人 参加人员签到栏 地 点 部  门 姓 名 部  门 姓 名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小微企业安生产三级标准化套-1.综合安检查表(每季度检查一次)

公司级综合性安检查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202X 年 3 月 10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工艺管理 1、岗位操作人员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控指标的执行良好,操作记录及时、真实,字迹清 晰工整。2、冬季防冻防凝保温、夏季防暑降温措施完好。 查现场 查记录 符合 2 设备管理 1、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润滑等落实到位。 2、备用设备状况良好,定期检查维护,达到随时启用。 3、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4、设备部件完好齐。无杂音、无振动,暴露在外的传动部位有符合标准的安防护罩。 查现场 不符 合 ***车间***设备 未按时上润滑油养 护 3 电气管理 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落实防火、防水、防小动物措施,室内通风良好,照明良好。变、配 电间清洁卫生、无渗漏油现象,变压油位、油温正常,无杂音,各接地良好,附属设备完好。 按要求配备绝缘工具,定期检查,有测试报告和记录。 查现场 及记录 符合 4 消防管理 供水消防泵一切设施完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厂区内消防栓开启灵活,出水正常,排水良好, 出水口扪盖、橡胶垫圈齐完好。消防枪消防水带等完好。消防水管管径及消防栓的配备数 量和地点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柜内器材放置在干燥、清洁处,附件完好无损。消防通道畅 通无阻。 查看现场 符合 5 安设施 各种安设施完好,能可靠投入。 查现场 及记录 符合 6 厂房建筑 各建筑构筑物的墙体无、倾斜、裂纹,基础无塌陷、房顶及框架无腐蚀、开裂、倾斜、漏 雨等现象。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间距不够的采取了防范措施。通风、 查现场 及记录 符合 注:每季度检查一次 公司级综合性安检查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202X 年 6 月 9 日 防汛设施完好。地沟及地沟盖完好无损。 7 其他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工艺管理 1、岗位操作人员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控指标的执行良好,操作记录及时、真实,字迹清 晰工整。2、冬季防冻防凝保温、夏季防暑降温措施完好。 查现场 查记录 符合 2 设备管理 1、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润滑等落实到位。 2、备用设备状况良好,定期检查维护,达到随时启用。 3、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4、设备部件完好齐。无杂音、无振动,暴露在外的传动部位有符合标准的安防护罩。 查现场 符合 3 电气管理 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落实防火、防水、防小动物措施,室内通风良好,照明良好。变、配 电间清洁卫生、无渗漏油现象,变压油位、油温正常,无杂音,各接地良好,附属设备完好。 按要求配备绝缘工具,定期检查,有测试报告和记录。 查现场 及记录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5.00

组织机构与职责-4.安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记录

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记录 评审时间 20__年 2 月 3 日 评审地点 会议室 组织部门 安生产办公室 评审负责人 安生产责任制名称 安生产责任制 参加评审人员 责任制适宜情况 评审原因: 公司今年开展安标准化创建活动,对安生产责任制进行 了面修订,增设特种作业人员的安职责,以及部分管理岗位 的安职责。依据《企业安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要对其进行 适宜性评价。 评审结论: 通过对安生产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评审人员一致认为: 1.《安生产责任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容符合 实际。 2.《安生产责任制》与安管理制度是相容和匹配的。 3.随着公司机构以及岗位设置的调整,安生产责任制必须 进行及时修订,一满足一岗双责的原则。 评审记录人: 20__年 2 月 3 日 是否需要修订 是 拟修订内容 增设部分员工安职责,使《安生产责任制》做到了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涵盖公司所有员工。 批准人 文件生效日期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5.00

小微企业安生产三级标准化套-13.安培训记录效果评估表(员职业卫生培训)

生产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表 (员职业卫生培训) 编号: 培训班名称 员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班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内容 ⑴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 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⑵ 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⑶ 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培训效果 评估 提高体员工的安意识,掌握职业危害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防护能 力。 培训中不足 的改善措施 培训中的不足: 1.员工需进一步了解常见化学品的防护措施。 改进措施: 1.由安生产委员组织公司员学习化学品的防护措施和方法; 2.由安委会组织员工进行现场处置训练。 备注: 制表: 审核: 年 月 日 培 训 签 到 表 日期 会议名称 时间 讲师 记录人 参加人员签到栏 地 点 岗位(职务) 姓 名 岗位(职务) 姓 名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5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5.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20电镀作业安检查

电镀作业安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防尘毒措施 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 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 2 防尘毒污染 产生粉尘、毒物或酸碱等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 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经常有积液的地面 应不透水,并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3 防腐措施 强腐蚀性(液体)危险化学品作业应采用机械化、管道化和自动 化,禁止使用玻璃管道、管件、阀门、流量计、压力计等仪表。带 压输送酸、碱物料的管道法兰处,应设置防止物料喷射的防护罩 4 防跑、冒、滴、 漏 厂房内的设备和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跑、冒、 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 5 危化品储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或临时存放场所、储存方式、储存量、储存条件、 安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6 作业空间 经常有人来往的通道(地道、通廊)不得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 的管道,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严禁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管道 穿越人员集中的室内 7 高毒物质防护 剧毒、高毒物质和腐蚀性(液体)等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应配备个 体防护用品以及氧气/空气呼吸器、(密闭)防护服等应急救援 器材,防护器材应专人保管,保持完好,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 地点,作业人员在从事有毒物质相关作业时应穿戴个体防护用具 8 检修规程 有完善的检修规程。有“设备内作业”管理制度。【注】“设备内作 业”指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烟 道、管路、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内进行的作业 9标识及告知 高毒作业区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张 贴安周知卡,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 应设置防化学灼伤的安警示标志,张贴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周 知卡 10 清洗设施 在有毒有害作业环境中,或因生产事故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 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有不间断地提供流动清 洁水的设施,其服务半径不超过 15~20m 11 防尘毒设施 依据车间扬尘和逸散毒物的作业点的位置、数量,设计相应的防尘 和排毒设施 12 职业健康体检 制定有毒物质尤其是高毒物质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定期职 业健康检查制度。作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一般是 1 年 1 次) 13 作业场所检测 制定有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并按规定进行 定期检测、评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4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