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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的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 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 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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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划

Print 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 划   目前,国家在我区开展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 实施阶段。根据区政府(佛山市南海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实 施方案)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试点的 工作计划 )的要求,为落实试点工作责任,使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效率的 推进,确保试点成果既能体现南海地方特色、又具有全国整体指导意义,经区政府 同意,制定本试点工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 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 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机,三是根据 8 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 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在 8 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 3~5 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 8 月 20 日前报 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 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 月底前 完成。   (4)对.....等六个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于 9 月底完成。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 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 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 目能相对集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 门区域转移,逐步实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 局负责牵头落实,力争在 9 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 9 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 准入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 立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 步完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 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 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136 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 在 8 月底完成企业的'自我评估、9 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 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 月底)。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   (四)建设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 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继续完善桂城和松岗现有系统的基 础上,委托软件开发公司,9 月底之前完成区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平台的建设,并利用我区现有城域政务网实现区、镇(街道)和村之间的互联互通。 10 月 20 日前安监局、桂城和松岗要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实现系统局部运行。   (2)8 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监管对象的资 料录入,逐步投入实际使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4.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部门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资金投入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二款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 动,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 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3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领导下井带 班 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2 安全出口 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 2 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 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 30m。 2.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采场,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 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查看 现场 3 防排水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 3 台泵组成。 2.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3.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 查看 现场 4 防灭火 1.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 200m³。木材场、有自 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 向上风侧 80m 以外。 2.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 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 查看 现场 5 矿井提升 1.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 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2.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 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 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查看 现场 6 矿井供电 1.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 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 段。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 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3.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 标高高出 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 0.3m。 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 0.5m。其他机 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 0.2m 以 上。 查看 现场 7 顶板管理 1.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2.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 留出合适的矿柱。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8 空区管理 对采空区进行日常安全监测。 查记 录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9 井下爆破 1.爆破应有专门设计,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 2.矿山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 等待时间超过 15 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10 通风与防尘 1.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 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 和人员通行通道。 2.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 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 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 力。 查看 现场 11 安全防护与 标志 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 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 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 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查看 现场 12 “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功能齐全,并具有报警参数设 置和声光报警功能。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 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 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紧急避 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应 设视频监控。 2.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出入井口和重点区域进出口等地点 应安装分站(读卡器)。识别卡应专人专卡,并配备不少于 经常下井人员总数 10%的备用卡。 3.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 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 等主要地点。主压风管道中应安装油水分离器。 4.供水施救系统。供水管道敷设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 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 主要地点。供水管道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内,并安设阀门及 过滤装置,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灾时的需要。 5.通讯联络系统。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 井底车场、马头门、井下运输调度室、主要机电硐室、井下 变电所、井下各中段采区、主要泵房、主要通风机房、井下 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提升机房、井下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3 加油站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化品经营 许可证 危化品经 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 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 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 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管理;20)监视 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 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23)检维修管理;24)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 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特种作业人 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 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上岗职工 培训 新上岗职 工培训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 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9食品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 员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 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 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 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 整改。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 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查看文件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三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 度,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 品进站上车。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五条 八、现 场管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 检查制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 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出站。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7 建筑施工

Ⅰ级隐 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并持证上 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 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 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 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 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 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 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部门、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 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及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 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0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7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火力发电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附件2:某企业设备设施清单4.2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风险分析记录 A.2 设备设施清单 (记录受控号)单位: №: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 型号 位号/所在 部位 是否特 种设备 备注 1 交流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LDX168-36J 汽机房 6.3 米 否 2 高备泵 汽机辅助设备 ZCY-45/9-1 汽机房 6.3 米 否 3 EH 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PV29 2R5D 汽机房 6.3 米 否 4 大机油箱 汽机辅助设备 39m3 汽机房 6.3 米 否 5 排烟风机 汽机辅助设备 Y112M-2 汽机房 6.3 米 否 6 密封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HSNH440Q2- 46NZ 汽机房 0 米 否 7 顶轴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SCY14-1B 汽机房 6.3 米 否 8 汽轮机 汽轮机本体设备 C300- 16.7/0.89/5 38/538 汽机房 12.6 米 否 9 小汽机 汽机辅助设备 NF50/56/0 汽机房 12.6 米 否 10 氢气干燥器 汽机辅助设备 QLG-V11A 汽机房6.3、 0 米 否 11 热网循泵汽轮 机 汽机辅助设备 B1.53- 0.685/0.2 热网首站 0 米 否 12 热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IS100-65- 315J 厂前区制冷 加热站 否 13 溴化锂冷水机 组 汽机辅助设备 16DE 厂前区制冷 加热站 否 14 机房行车 汽机辅助设备 TS120T 桥式 汽机房内 是 15 工业泵房电动 葫芦 汽机辅助设备 桥式 5T 工业泵房内 否 16 汽—水换热器 汽机辅助设备 F10-800-67 一期暖通加 热站 否 17 凝汽器 汽机辅助设备 N-17000 汽机房 0- 12.6 米 否 18 除氧器 汽机辅助设备 GC-1080 汽机房 22 米 是 19 高压加热器 汽机辅助设备 JG-1025-1 汽机房6.3- 22 米 是 20 热网加热器 汽机辅助设备 RJBW-1010- 1.6-2 热网首站 6.3-12.6米 是 21 旋转滤网 汽机辅助设备 XKZ-4000 循泵房 否 22 凝汽器循坑防 护盖板 汽机辅助设备 汽机房 0 米 否 23 开式泵 汽机辅助设备 24SH—19A 汽机房 0 米 否 24 汽动给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DG600-240 汽机房 12.6 米 否 25 凝结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9LDTNB-5PJX 汽机房 0 米 否 26 循环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80LKXA— 18.5 海水泵房 否 27 前置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FAID56 汽机房 0 米 否 28 主蒸汽管道 汽机辅助设备 Ф534.5× 83.1(管道) 汽机房 6.3 米 否 29 回热抽汽管道 汽机辅助设备 Ф219×10 (管道) 汽机房 6.3 米 否 30 热网首站外网 回水除污器 汽机辅助设备 JCG-I-1200 热网首站 否 31 高加进口电动 阀 汽机辅助设备 fisher 汽机房 12.6 米 否 32 抽汽电动门 汽机辅助设备 Z941H-100 DN200 汽机房 6.3 米 否 33 凝水再循环阀 汽机辅助设备 fisher 汽机房 0 米 否 34 辅汽电动阀 汽机辅助设备 Z941H-25 DN350 汽机房 6.3 米 否 35 LEV操作平台防 护栏杆 汽机辅助设备 汽机房 6.3 米 否 36 输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CS350 锅炉输粉机 区域 否 37 木屑分离器 锅炉辅助设备 Dg-400 锅炉木屑分 离器区域 否 38 给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GF-12 锅炉给粉机 小室区域 否 39 给煤机 锅炉辅助设备 MGB410×8、 CS2024-HP 锅炉12.6米 给煤机区域 否 40 一次风管道 锅炉辅助设备 Ф377; DN350 锅炉一次风 管弯头区域 否 41 煤粉分离器 锅炉辅助设备 HS-SAS-4700 锅炉煤粉分 离器区域 否 42 燃烧设备 锅炉辅助设备 QD1-MB-1; QD2-MB-1; QD3-O1; QD4-MB-1; JYQ-4。 锅炉炉四角 喷燃器区域 否 43 煤粉仓 锅炉辅助设备 310 立方米 锅炉煤粉仓 区域 否 44 锅炉设备保温 安全设施 锅炉区域 否 45 磨煤机 锅炉辅助设备 MTZ350/700; BBD4060C 锅炉房 0 米 否 46 磨煤机油站 锅炉辅助设备 S20857.200; GDZ-63 锅炉房 0 米 否 47 排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6-30No20D 锅炉房 0 米 否 48 磨煤机、排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Φ800、DN500 锅炉房 0 米 否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0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8 农药生产行业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 M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5.双体系设备设施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1 站址选择 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求,并应 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 加油站,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宜靠近道路,不 宜选在交叉路口,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火灾、爆炸 4 低风险 有《加油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的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2 接地装置 卸油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 100欧姆),加油机保护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 欧姆(单设不得超过10欧姆),罩棚防雷接地线阻值 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10欧姆),配电 盘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4 欧姆),阻火通气冒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 (单设不得超过10欧姆),油罐接地线阻值不得大于 是10欧姆,加油机电机保护接地不得大于是4欧 姆,加油机管线接地线阻值不得大于是30欧姆,加 油枪接地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10 欧姆) 火灾、爆炸 4 低风险 有《加油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的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3 消防器材设 备设施 每2台加油机配备1具4kg干粉灭火器和1具泡沫灭火 器,摆放在站房前或加油岛,加油机不足2台时按2 台配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具,摆放在罐区 取用方便处,消防柜内消防沙无结块、不潮湿、储 存数量不少于2立方,灭火毯不少于5块 火灾 4 低风险 有《加油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的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4 加油区 加油机底部必须用沙填实,加油机与站房的距离不 应小于5米 ,加油机与其他建筑物不应小于8米, 加油机与油罐的距离不应小于8米,加油机与锅炉 房的距离为不应小于15米,加油机与配电盘的距离 为不应小于6米,加油岛应高出地面15—20厘米, 加油场地不能使用沥青铺设,加油场地不能使用沥 青铺设,罩棚灯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加 油区应设限速、禁打手机、严禁烟火警示标志 火灾、爆炸 4 低风险 有《加油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的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备注 设备设施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设备设施名称:加油站布局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 情况及后果 风险等级 管控级别 管控措施(已有+建 议) 管控责任人 5 油罐区 通气管管径不得小于50毫米,通气管口应安装阻火 器,通气管口高度应高于地面4米,通气管口与卸 油口距离不应小于3米,通气管口与站房距离不应 小于4米,通气管口与配电盘距离不应小于5米,通 气管口与其他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7米,油罐与配 电间及其他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5米,站房与油罐 的距离不得小于4米,油罐通向加油机的管线必须 用沙填实、不得穿越站房,与油罐相连的进油管、 通气管横管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0.2%,管 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6Mpa,油罐区上空不 得有各种线路跨越,罐区的排水设施畅通 火灾、爆炸 4 低风险 有《加油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的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6 摩托车加油 区 安全间距符合要求;加油工具符合要求;设置“摩 托车加油区”加油区; 加完后按规定离开 火灾、爆炸、触 电、车辆伤害 4 低风险 定期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7 洗车房 安全间距符合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作业;设置污水排水设施 火灾、车辆伤害 、触电 4 低风险 洗车房配备灭火器、 灭火毯;洗车房内部 点钱线路加设套管保 护;控制开关加设配 电盒保护,加强日常 8 周边环境 民用建筑二类保护物与埋地油罐间距不少于16米、 与通气管口及加油机间距不少于12米,民用建筑三 类保护物与埋地油罐间距不少于12米、与通气管口 及加油机间距不少于10米,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与 埋地油罐间距不少于25米、与通气管口及加油机间 距不少于18米,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与埋地油 罐间距不少于8米、与通气管口间距不少于8米、与 加油机间距不少于6米,城市道路次干路、支路与 埋地油罐间距不少于6米、与通气管口间距不少于6 米、与加油机间距不少于5米,一般架空通信线不 应小于5m,架空电力线路与埋地油罐间距不应少于 火灾、爆炸、触 电、车辆伤害 4 低风险 有《加油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的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附录3-汽车制造行业企业设备设施清单-成果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 型号 位号/所在部位 是否特种设备 备注 1 摇臂钻床 金属切削设备 Z3040×16I 车架部纵梁线 否 6 2 气动标记机 其他设备设施 IPC-180MG 车架部纵梁线 否 2 3 液压机 锻压机械设备 TDY31-3500T 车架部纵梁线 否 3 4 数控冲床 其他金属加工设 备 SPTB120-10 车架部纵梁线 否 3 5 冲床 其他金属加工设 备 JC23-80 车架部纵梁线 否 1 6 压力机 锻压机械设备 JB21-100 车架部纵梁线 否 1 7 卧式铆接机 液压机械 HX-63B 车架部铆接线 否 22 8 悬挂式铆接机 液压机械 AX-30B 车架部铆接线 否 4 9 剪板机 锻压机械设备 QC12Y/10*6500 车架部纵梁线 否 3 10 液压调校机 液压机械 15T 车架部铆接线 否 2 11 焊接机器人系统 工业机器人 FD-B4 车架部铆接线 否 2 12 CO2焊机 金属焊接设备 NBC-350 车架部铆接线 否 22 13 等离子切割机 金属切割设备 LGK-100 车架部纵梁线 否 2 14 烘干及强冷室 涂装类 非标 车架部涂装线 否 1 15 电动葫芦 起重设备 CD1-1T 车架部铆接线 否 12 16 环链电动葫芦 起重设备 PK5 车架部涂装线 否 2 17 行车 起重设备 LX2-14.5 车架部涂装线 是 4 18 行车 起重设备 LDA5t-16.5m 车架部铆接线 是 3 19 行车 起重设备 QD32/10-22.5m 车架部纵梁线 是 2 20 剪板机上料起重 设备 起重设备 1T 车架部纵梁线 否 2 21 门式起重机 起重设备 MH3-10A3 车架部纵梁线 否 1 22 升降平台 起重设备 SJPT05-12 车架部维修班 否 1 23 纵梁举升机 起重设备 HYJS250 车架部铆接线 否 2 24 车架翻转机 起重设备 4.5m 车架部铆接线 否 2 25 机械化输送系统 起重设备 非标 车架部铆接线 否 2 26 电动转运车 运输类 非标 车架部涂装线 否 2 27 冷水机组 涂装类 YCAE61RMC-3B 车架部涂装线 否 1 28 等离子切割除尘 设备 其他设备设施 XC360 车架部纵梁线 否 1 29 叉车 运输类 CPC30E(05) 车架部涂装线 是 2 30 RTO 涂装类 非标 车架部涂装线 否 1 31 变配电系统 变配电设备 非标 车架部 否 2 32 压缩空气系统 管道类 非标 车架部 否 1 33 消防栓 其他设备设施 非标 车架部 否 37 34 灭火器 其他设备设施 非标 车架部 否 92 序号 名称 类型 型号 所在部门 是否特种设 备 1     汽机油加注机 加注设备 JRJZ-N02P 总装作业部 否 2     税控燃油加注机 加注设备 JTA000GC 总装作业部 否 3     冷媒真空加注机 加注设备 JRJZ-V08P-01 总装作业部 否 4     防冻液加注机 加注设备 EQC-D-17-1 总装作业部 否 5     动力转向真空加 注 加注设备 JZ-ZK-DZ 总装作业部 否 6     齿轮油加注机 加注设备 JRJZ-N02P 总装作业部 否 7     吊装线 输送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8     驾驶室升降机 起重设备 QJY4-4B 总装作业部 否 9     风窗玻璃打胶系 统 其他类 NXT70:1 总装作业部 否 10     KBK葫芦 起重设备 250KG 总装作业部 否 11     轮胎拧紧机 电气机械设备 InsijhtICS-3 总装作业部 否 12     平衡吊 起重设备 PJ20-28 总装作业部 否 CD13-9D/3t CD-1T 14     驾驶室自行葫芦 起重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15     发动机自行葫芦 起重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16     行车 起重设备 LX1T-5.5m 总装作业部 否 17     发动机分装线 输送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18     驾驶室内饰线 输送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19     总装装配线 输送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20     叉车 运输类 333301-000123 总装作业部 是 21     智能气动标记机 标记机类 IPC-110G 总装作业部 否 22     尾气收排系统 风机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23     气动助力机械手 电气物理设备 NYS091614AL 总装作业部 否 24     电热恒温干燥箱 干燥机械 402 总装作业部 否 25     货箱举升机 起重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26     双柱举升机 起重设备 087900-00038 总装作业部 否 27     维修举升平台 起重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28     压缩供气系统 空气分离设备 BK-006 总装作业部 否 29     灭火器 消防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30     电控柜、箱 电器设备 非标 总装作业部 否 总装工艺设备清单 13       电动葫芦 起重设备 总装作业部 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表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查看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 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 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 隐患 排查 治理 1.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 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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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场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教育培训 措施 四 车间 登入堆取料机, 进行设备启动前 的检查 发现异常生产杂 物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类) 风险点 管控措施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名称 风 险 点 等 级 责任单 位 作业步骤 危险源 排查周期表示:每班A 每周B 每月C 每季度D 每半年E 每年F 锈蚀、喷洒 、缺失 序号 堆取料 作业 及时清理作业过 程撒漏料 交班清理生产过 程撒漏料 制动失效, 大车不受控 制前行或后 退 锈蚀、开焊 、老化人员 登高、行走 造成伤害 缺失、锈蚀 、开焊、安 装不到位 堆取料机 的行走机 构、回转 机构、俯 仰机构需 设置良好 的制动系 统或限位 堆取料机 的扶梯踏 板、平台 踏网需采 用符合国 家安全标 准的材料 制作。 堆取料机 的悬臂皮 带两侧应 设置符合 国家安全 标准的防 护栏杆。 加强对堆 取料机踏 网、踏板 、护栏、 走梯等设 施的安全 检查,发 现开焊、 锈蚀等危 及安全的 问题必须 及时加固 、维修。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的 安全防护 设施做到 会使用、 会点检。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1、堆取料 机的平台 、走梯必 须加装符 合国家安 全标准的 护栏、扶 手等安全 防护设施 。2、踏网 、踏板必 须焊接牢 固,所用 材料的规 格、厚度 加强对堆 取料机制 动系统的 日常点检 维护,发 现问题及 时处置。 加强对操 作工的技 能培训, 确保堆取 料机制动 装置灵敏 可靠完好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加强对防 护栏杆的 日常检 查,发现 开焊、缺 失及锈蚀 严重的问 题及时联 系维保人 员加固。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的 安全设施 做到会使 用、会点 检。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加强对堆 取料机踏 网、踏板 的安全检 查,发现 开焊、锈 蚀等危及 安全的问 题必须及 时加固、 加强职工 安全技能 培训,对 本岗位的 安全设施 做到会使 用、会点 检。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1 停机进行清理 跨域、穿行 翻车机作业 区域 翻 车 机 作 业 区 域 配 置 安 全 防 护 栏 , 张 贴 “ 禁 止 进 入 ” 告 示牌 加强翻车 机的点检 维护,确 保各制动 装置、限 位装置性 能良好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加强安全 意识的提 升,对防 护设施进 行检查、 消缺 翻版移动清理下 料口积料 维护、润滑 翻车机设备 和处理故障 未停电挂 牌,设备突 然启动 配 置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安 全 符 合设施 维护、润 滑翻车机 设备和处 理故障必 须停电挂 牌。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的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的各项安 人工投料孔 用湿布擦电 器、仪表, 用湿手启动 设备 各电器、 仪表的清 灰除尘工 作有专业 电工在停 电状态下 进行。 强化职工 的安全教 育和操作 技能,严 禁用湿布 、湿手擦 拭操作盘 面或操作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的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的各项安 全措施。 生产过程发现溜 料板积料影响生 产 开机时,人 员进入翻车 机设备运行 、料仓箅子 等危险区域 翻车机设 备运行区 域、料仓 篦子等位 置为开机 禁行区 域,必须 设置安全 护栏和禁 行门,并 实行加锁 开机时严 禁人员进 入翻车机 设备运行 、料仓箅 子等危险 区域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强化维保 人员的安 全教育, 认真落实 维保作业 的各项安 全措施。 未对车厢进行检 查 车厢内有人 时进行卸车 作业 禁 止 车 厢 内 有 人 时 开 机 卸 车 。 加强对操 作工的技 能培训。 及时清理生产过 程中大块、杂 物,避免进入下 道工序 不停电挂牌 清理皮带下 及周边洒料 、卫生 皮 带 系 统 应 在 首 、 尾 轮 处 加 装 清 扫 装 置 , 对 皮 带 上 的 粘 料 进 行 集 中 清 扫 。 皮 带 机 两 侧 必 须 加 装 急 停 开 关 或 拉 绳 开关 清 理 皮 带 洒 漏 料 、 打 扫 皮 带 机 卫 生 时 , 必 须 在 停 机 状 态 下 进 行 , 并 在 皮 带 机 电 源 控 制 系 统 处 加 挂 “ 正 在 作 业 、 禁 止 合闸”的 加强操作 人员的技 能培训, 加强安全 教育 加 强 安 全 意 识 的 提 升 , 对 防 护 设 施 进 行 检 查 、 消缺 对皮带机构件、 安全装置进行点 检、巡检 点检托辊、 滚筒、减速 机、电机等 设备时靠近 转动部位或 突然启动 皮 带 系 统 的 两 侧 应 装 设 符 合 国 家 安 全 标 准 的 护 栏 ; 减 速 机 、 电 机 的 旋 转 部 位 应 装 设 安全护罩 禁止触碰 设备的运 转部位, 身体、衣 物、工具 与设备转 动部位保 持安全距 离 加强职工 的安全教 育,提高 安全意识 3 皮带机 作业 车间 四 2 翻车机 作业、 卸料作 业 四 车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 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 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 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 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 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 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 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 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 (四)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 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 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持,并应当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他事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 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某地区分配数额=∑【某项任务本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补助比例×(本年度该地区该 项任务量/本年度相同补助比例地区该项任务总量)】 某项任务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 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建议,适时调整。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的事项集 中支持,加快收尾。 补助比例主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档:第一档比例为 10%-15%, 第二档为 15%-25%,第三档为 25%-30%,第四档为 30%-40%,四档比例之和为 100%。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 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 对象。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同类任务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各级财政、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80号)同时废止。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生产管理知识-生 产 管 制

制定日期 1998-11-15 程 序 书 版 次 B 等 级 普 通 修定日期 1999.03.05 主 题 生 产 管 制 编 号 MD-P-007 页 数 1 OF 4 1.目的. 规化生产进度,降低生产成本,满足客户要求. 2.范围 凡本公司的生产流程,均适用之. 3.参考文件. 3.1.制程管制程序. 3.2.仓储管理程序 4.定义:无 5.权责: 5.1.生管:生产计划的安排,进度的追踪与数量的管制. 5.2.物控:物料的请购,追踪与管制. 5.3.制造:生产计划的执行. 6.作业内容说明: 6.1.生产管制流程图, 6.2.订单的确认. 6.2.1.生管接到业务的销售令或组品订单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初审:品名﹑料号﹑数量﹑交期﹑备 品﹑客供品及其它要求. 6.3. 物料计划:单件出货的订单及组品出货的订单. 物控依据实际需求及交期,填写<<请购单>>,交采购购料. 6.3.1.单件出货的订单. 6.3.1.1.若有成品库存可供交货时,以库存品完成交货. 6.3.1.2.若无成品库存或库存品不够交货时,由生管开立<<制造工令>>交物控,物控查核物料状况 后回复生管. 6.3.2.组品出货的订单. 6.3.2.1.重复 6.3.1.1.~6.3.1.2.作业,物控以<<材料平衡表>>(附件五)知会生管物料状况. 6.4. 需请购的物料实际到料后,物控以”内部联络用笺”知会生管. 6.5.属客供品的部份,由业务部提供客供品的来料进度. 6.6.生产负荷审查及规化. 6.6.1.生管主管依据订单数量及交期﹑预计进料时间﹑人力和机器设备等,确定生产负荷是否足够; (当厂内产能不足,需作加班或委外的安排),并填好<<月份生产计划表>>(附件二)分发各生管和 相关单位,若负荷不重,则兼顾下周或下月交货需求. 6.6.2.委外加工作业,依委外加工管制程序进行. 制定日期 1998-11-15 程 序 书 版 次 B 等 级 普 通 修定日期 1999.03.05 主 题 生 产 管 制 编 号 MD-P-007 页 数 2 OF 4 6.7.生产计划的安排. 6.7.1.各生管依据<<月份生产计划表>>,制定<<周生产计划表>>(附件三),经审核后分发相关单位. 6.7.2.生管依照周生产计划表及备料状况,将<<制造工令>>(附件四),交制造单位作为生产的依据.制 造单位根据制工令数量开<<领料单>>领料,仓管根据领料单发料. 6.7.3.制程中有因不良损耗或报废时,由制造单位开<<补料单>>进行补料.自行完成工令需求. 6.7.4.接到<<销货退回单>>时,由生管知会制造单位依退货处理程序办理. 6.7.生产进度的管理. 6.8.1.生管应随时巡查制造单位制造工令的执行情况,当生产线有突发事件影乡生产时,事件发生单位 应及时填写<<豁发事件报告单>>(附件六)交生管,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处理. 6.8.2.制造单位每天按时交<<生产日报表>>(附件七),由生管核查其实性后,比对周计划以掌握生产进 度.视生产进度状况,适切安排制造单位加班作业. 6.8.3.完工后的产品经品管检验合格后,由制造单位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6.8.3.1.属重工后的产品入库,需在入库单的备注栏上注明补退货或重工后字样. 6.8.4.仓管按单核实签收后,将单据交相关各单位.生管将<<入库单>>生管联附于<<制造工令>>后一 并存盘,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业务单位. 6.9.生产进度的调整. 6.9.1.遇到下列情形,生管应调整生产计划; 6.9.1.1 客户临时追加或取消订单时. 6.9.1.1.1.业务以订单变更通知单或内部联络用笺形式知会生管. 6.9.1.2.计划生产数与实际生产数有较大差异无法实现时. 6.9.1.3.原材料及委外加工配件供应无法配合时. 6.9.1.3.1.原材料无法预期进料时,由物控以便笺形式知会生管. 6.9.1.4.工程有变更需要占用机台或模具维修需较长时间而影乡生产进度时. 6.9.1.4.1.冲压部以<<模具维修通知单>>知会生管,由工程部回复结果. 6.9.1.5.其它因素导致生产计划无法实现时. 6.10.当计划需调整时,生管以<<制造工令>>的形式知会相关单位. 6.11.当客户取消订单时,物控应及时知会采购作订购单调整,并协同生管统计厂内已生产出之成品,半 成品和已入材料数量,报业务联络客户消化处理. 6.12.由生管保存的”销售令””组品订单””制造工令”入库单”其保存期限为完约后一年. 6.13.周生产计划表”及”月份生产计划表”保存期限为完约后三个月. 6.14.附件 6.14.1.附件一:生产管制流程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55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 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 土 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 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 目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 续。申请施工 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 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 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 延期。不按 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施 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 书面通知对 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 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 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 程 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 督 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 其分包范围 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 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 他单位的施工现场 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 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 位的总 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 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 审批。具体审批权 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 计 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 施 ;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 对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 场 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 工 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 规程, 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 爆破作业时,必 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 关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 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 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 炸 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 关规定处理 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 工 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 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3-09 价格:¥2.00

PCB全MIAN质量管理(doc 10)

PCB 全面质量管理 PCB 的全面质量管理,就是对 PCB 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它涉及到设计、材 料、设备、工艺、检验、贮存、包装、全体职工素质等各方面的管理。要获得高质量的 PCB, 要注意下述四个方面:   1) 产品设计良好;   2) 高质量的材料及合适的设备;   3) 成熟的生产工艺;   4) 技术熟练的生产人员。   即使保证了上述四个方面要求,要获得质量高、合格率高的 PCB,还需要建立一个质 量保证部门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贯彻一系列的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机构   在当前 PCB 行业中,人们常常把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检验部门混淆或等同起来。其实 质量检验只是质量保证工作的一个方面,质量检验部门通常是质量保证部门所属的一个 机构。这两个部门其任务的概念性差别在于:质量保证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不断建立和采 用合理的技术质量及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并监督其实施,以保证生产出所要求特性的产品; 质量检验部门只是通过检查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挑选合格品,剔出次品和废品来保证 成品达到设计所需要的特性。   质量保部门的负责人直接对厂长或公司的总经理负 责,以保证工作的独立性,不受其他任何人员的干扰,这样才真正有可能只从保证质量 的基点决定问题。当生产出现质量问题时,只要认真权衡后,认为有必要停产就可以对 生产计划部门直接下达停产命令。其决定应该只有厂长或公司的总经理才能改变。   二、质量保证部门的主要任务质量保证部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1) 在生产的各个关健工序建立检验点。   2) 编写和提供原材料采购和验收指南。   3) 制定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生产质量的合格标准。   4) 与工程技术部门共同制定并审定加工程序和工艺技术规范。   5) 与工程技术部门共同制定职工的技术培训计划。   6) 要生产计划人员下达生产计划之前,与工程技术部门共同提前制定排除可能出现 的生产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的措施。    7) 审查工程技术部门提交的用户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质量规范 以及加工文件是否符合工艺规范并相应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8) 建立鉴定、解决、防止重复发生错误生产及工艺问题的程序性制度及机构。   9) 通过所属的实验工作,监视各关键工艺的执行情况。 10)制定关键信息的查寻程序,包括成品率、不良率、报废率;用户退货产品的百分 率及退货的原因;报废产品的价值;产品按要求日期完成及按期交付的百分率;对原材料、 关键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工艺规范执行等情况的信息;质量问题及质量趋势。   11)从前一项中查寻到的信息要通报全体职工。当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要及时反馈 到工程技术和生产计划部门。    12)把保证质量的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的每一个工作岗位人员。   三、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任务   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1) 主要原材料的入厂检验。   2)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3) 成品检验及交付试验。   四、文件资料的管理   用户一般会提出供下列文件:   1) 产品的技术标准。    2) 照相底版或软磁盘等。   3) 加工图及其有关说明书。  4) 电子文件。   当收到用户的上述文件(电子文件)后,工程技术部门应会同质量保证部门和生产计 划部门仔细阅读和研究这些文件,检查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现行的 生产工艺设备是否适应?文件有无相互矛盾和错误?要弄清用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包 括最低要求及特殊要求。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客户协商,协商的结果要记录在案,并归 入用户文件内。只有这时发现的问题才容易解决,生产厂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客户才 最容易接受,可能造成的损失最小。在这一阶段内,一般是由工程技术部门会同质量保 证部门与客户协商。保证高质量的文件资料是保证 PCB 高质量的先决条件,文件资料的 原件应由工程技术部门登记保存,以备查对;只应以复印传递给其他部门下达生产。   五、生产计划任务的下达   客户文件一旦核查并经协商一致后,质量保证部门要审议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工艺规范 编制的生产流程卡及质量检验的工位,并要着重审议客户订货产品的技术要求及质量要 求与现行材料、设备、工模夹具是否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及现行工艺规范是否需要作出文 件上会签后,生产计划部门才能按修改后的工艺技术规范和生产流程卡进行生产。   工程技术部门应将有质量保证部门会签的下述成套文件一起传递给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生 产:1) 各工序所需的成套照相底版;   2) 钻孔和电气通断测试用及各工序所需的软件磁盘等介质;    3) 加工图及有关附件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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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MIAN质量管理

GK 顾问培训专用教程 全面质量管理-桑德霍姆 对一个完全没有不合格品的批进行检验就非常没有必要。相反,如果不合格品的数量很大,就值得进行 100%检验。在这两个极端之间, 存在一个缺陷率,此时对批进行检验或不检验经济上是无关紧要的。这个缺陷率称为 p,它可以由检验成本和通过后生产过程造成的不合格品 成本来确定。 如果我们设 I=每单位产品的检验成本 D=每单位不合格品的成本,即后续生产、调整和投诉的成本。 那么 Pa=1/D 用 Pa 与可期望的平均缺陷率进行比较,平均缺陷率可以从经验中得出或者可以推算出来的,比较的结果可以决定需要采用 100%检验、 GK 顾问培训专用教程 全面质量管理-桑德霍姆 抽样检验还是可以免检。 如果平均缺陷率大于 Pa,就必须采用 100%检验。 如果平均缺陷率小于 Pa,从经济的角度看,可以采用免检,特别是缺陷率变化不是很大时。 如果平均缺陷率接近于 Pa,最好采用抽样检验。这样在选择抽样方案时,若缺陷率等于 Pa,则给予接收和拒收同样的概率,即采用 P50 等于 Pa 的抽样方案。 11.5 检验数据反馈 检验工作是对产品质量极有价值的信息源。这些信息自然应当用来影响质量,它还是一种能用来使检验活动适应质量状况的记录。检验 结果的信息应该给予检验策划以功能,这样使检验指导书和其他检验文件在必要时可以修改。 在制造业公司中大部分反馈的有关检验结果信息包括反馈给生产的信息构成。实际上不仅有信息的数量,同时还有反馈的时间,对信息 反馈都有供献。 由于信息被用来控制生产过程的质量,应及时向生产人员通报任何偏离质量要求的情况。生产人员还应知道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结果的信 息。 信息的搜集应与准备检验策划相联系。 12 质量信息 当从事于质量工作时,要确保每一项职能都运行恰当,跟踪就很重要。为了获得质量状态的画面,就要积极地收集和整理数据,用以说 明质量情况。信息常常被用作进行质量改进的依据。 人们容易让主观意识来决定行动,那么就会有严重风险,其结果并不特别理想。但是,如果我们依据事实采取行动,就可能得到比我们 期望还要好的结果。这种益处来自于掌握的信息。 不同类型的数据,有获取的不同方法。 12.1 数据反馈 如果让数据反馈发挥作用,建立适应组织需要的信息系统是必不可少的。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一定要提供给那些可能会对其产生 影响的人们。这就是说,每一个人都必须获得有关他或她可能对其有影响的信息。 从事产品质量工作,包括对照已达到的质量和期望达到的质量。如果发现不符合(失误或失败)情况,采取纠正措施非常重要,这样才能 达到要求的质量。自然,这些活动也要求有信息。 信息是通过各种报告来表现的。由于各种报告常被用于做出决策,因此编写确实能发挥其作用的报告非常必要。 这就是说应用一种能提供给读者需要的信息的方式来构思报告。编制的报告应易使接收者理解。可使用各种图表,图表适用于表明质量 趋势。 计算机的使用,使提高数据反馈效率成为极大的可能。如果使用网络或数据库,人们就可迅速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在建立质量信息系统时,应考虑下述几点: ——如果要使信息功能在质量领域得以有效地发挥,需要对各类信息进行标识; ——要求有收集和整理数据的设备来获得信息; ——使信息联系产品和过程的能力; ——文件、登记和数据库的结构。 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必须适合于报告接收者的活动范围、职位、以及报告的用途。 正常情况,报告应被用于决策。就重要决策而不是次要决策而言,要求的信息则涉及较大范围的业务,例如,信息的广度应是充分的。 决策越具体,信息就应越详细,那么信息度就越深。 由于重要决策是由高层领导作出的,所以向这一层领导报告时,信息应具有广度而不是深度。公司中的较低层领导在作决定时更关心具 体的细节,因此报告中的信息应具有深度而不是广度。见图 12.1。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应用快捷、易于理解的方式来表述。至于数字、图和表都可能被使用。表比图提供的信息更加精确,但从另一个方面 来说,表又不易阅读。因此,当想表述较为精确的数据时使用表,当要表明重要性和相互关系时用图。 当报告用于制定长远决策时,报告的频次(如每次每个部门的报告数量)应少一些,如调整方针或组织结构。因此,提交给高层管理者的 报告,频次应少于提交给那些负责小范围业务的主管。后者常常要根据报告作出近期的决定,例如有关设备维护、纠正措施等等。在这种情 况下,就要求每日都报告。而向高层管理者报告只需一个季度一次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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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注塑生产工艺知识

COMBINE WILL INDUSTRIAL CO., LTD Subject: Date: 19/9/99 注 塑 生 產 工 藝 知 識(2) 一. 注塑成型工藝過程 1. 注塑過程 完整的注塑過程包括: 加料, 塑化, 注射入模, 保壓冷卻和脫模等幾個步驟, 但 究其實質可看做只是塑化和流動與冷卻兩個過程. (1) 塑化 這是塑料在料筒內經加熱及螺杆旋轉剪切達到流動狀態並具備良好可塑性的全過程- -----螺杆旋轉不斷地將料斗中落下的料粒拽入料筒的同時螺杆后退讓料筒中的 料在外電熱及剪切摩擦熱下進行熔化, 最后將已熔融的膠料定量貯存到螺杆端 部等待注射. (2) 流動與冷卻 這一過程是指螺杆在油缸作用下前進, 將具有流動性和溫度均勻的熔膠注入模具開 始, 而后經過型腔注滿, 熔体在受控制條件下(如施以保壓)冷固定型, 直至塑件 在模中脫出. a) 充滿階段: 這一階段以螺杆開始向前移動起, 直玫模腔被熔膠充滿. b) 壓實階段: 這是指熔膠充滿模腔時起至螺杆撤回(倒索)為至的階段. c) 倒流階段: 這一階段是從螺杆后退時開始的, 這時模腔內的壓力比流道內高, 因此就會發生未凝結的熔膠倒流, 使模腔內的壓力下降. d) 凍結后的凍卻階段: 這一階段是指澆口的塑料完全凍結時起到塑件在模內頂出 為止. 2. 成型工藝條件 注塑工藝最重要的條件即影響塑化流動和冷卻的溫度. 壓力及相應的各個作用 時間. 可以說: 要保證塑件質量合格及穩定, 必須的條件是準確而穩定的工藝參數. 在調整工藝參數時, 原則上按壓力------時間------溫度的順序來調機, 不應該. 同時變動兩個或以上參數, 防止工藝條件紊亂造成塑件質量不穩定. ** 對各工藝參數的說明 (1) 溫度參數 注塑成型過程中需控制的溫度有料筒溫度, 噴嘴溫度和模具溫度, 料筒溫度及噴嘴 溫度主要影響塑料的流動和冷卻. a) 料筒溫度: 一般自后至前逐步升高, 以使均勻塑化. b) 噴嘴溫度: 通常略低于料筒最高溫度, 防止噴嘴發生“流涎”現象, 但亦不可 太低防早凝堵塞. c) 模具溫度: 對塑件內在性能和表現質量影響很大, 對于表面要求比較高的膠件 模溫要求較高. (2) 壓力參數 注塑成型過程中的壓力包括塑化壓力(背壓)和注射壓力. a) 塑化壓力(背壓) ● 保證螺杆在旋轉覆位時增加塑化壓力使熔膠的溫度均勻及把揮發性氣体包括空 氣排出射料缸外. ● 把附加劑(如: 色粉. 色種. 擴散劑等)與熔膠均勻地混合起來 ● 提供均勻穩定的塑化熔膠以便保證塑件重量穩定. ● 在保證塑件質量的情況下盡可能低以免徙耗損材料 ● 背壓的大小調節視膠料不同而異, 一般不超過 20KG/CM2(具体各膠料背壓值可 參見本工藝資料第一部分有關內容) b) 注射壓力 ● 克服塑料熔体從料筒流向型腔的滯阻力, 給予充模壓力及對充入的熔料進行壓 質. ● 對于流動性差的塑料, 注射壓力要取大, 對于型腔阻力大的薄壁膠料, 注射壓 力也要取大. (3) 時間參數(成型周期) 充模時間 注射時間 保壓時間 總冷卻時間 成型周期 閉模冷卻時間 其它時間(如: 開模. 脫模. 噴脫劑等) ● 注射時間和冷卻時間是基本組成部分, 其多少對啤塑件的品質有決定性的影響. ● 充模時間一般不超過 10S ● 保壓時間較長, 與膠件臂厚有關(厚壁取長時間), 以保證最小收縮. ● 冷卻時間取決于塑料結晶性, 制品料厚, 模具溫度等因素視具体情形調整. (4) 注射速度 ● 注射速度通過調節單位時間內向注射油缸供油多少來實現. ● 一般說來(在不引負作用的前提下)盡量使用高射速充模, 以保證塑件熔接強度 及表現質量, 而相對低的壓力也使塑件內應力減小提高了強度. ● 采用高壓低速進料的情況可使流速平穩, 剪切速度小, 塑件尺寸穩定, 避免縮 水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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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 进我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 行,并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以"反 黑客、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从 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 理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 定,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 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 事故的调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 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 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 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 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 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及安全工 作的有关规定。 6、实验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 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 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 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 应及时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 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 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 有者的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 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 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 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 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 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自觉遵守 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 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心对信息源接入的骨干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使之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 息内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 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 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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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考试试卷题库-负责人管理人员考试B卷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测试 B 卷(有限空间) 单位: 姓名: 职务: 一、填空题 1. 当有限空间内存在 时。所使用的器具应达到防爆标准要 2.生产经营单位的 和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 和安全行灯,作业照明电压不大 于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并 。 4. 新颁布的“八大作业安全规范”包括动火作业、 、吊装作业、盲 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 、 、 ”。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 》。 二、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D、工作设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控告;有 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D.举报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 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B )进行 审查。 A.安全生产条件和级别 B.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 C.安全生产形式和程序 4. 对检测情况分析合格后编制( ),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 A 操作规程 B 施工方案 C 管理制度 D 临时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A )。 A.执法证件 B.监督执法证件 C.监督证件 5.。 A、7 月 31 日 B、12 月 1 日 C、8 月 30 日 D、7 月 30 日 6.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 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 )的事项。 A、工伤保险 B、社会保险 C、工伤社会保险 D、失业保险 7. 对于作业过程中可能时时挥发易燃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C )小时监测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或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作业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作业。 A、30 分钟 B、1 小时 C、2 小时 D、4 小时 8. 人在氧含量为 19%--23.5%空气中时,表现为正常;降到 13%--16%时,人会突然晕倒, 在没有救护的情况下会死亡;低于( )时,人会死亡,所以进入有限空间必须“先检 测,后作业”。。 A、10% B、12% C、13% D、14% 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400 C、300 D、200 10.受限空间主要分为三类( ),地下受限空间、地上受限空间。 A、封闭设备 B、密闭空间 C、密闭设备 11、为防止受限空间含有易燃气体或蒸发液在开启时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可用惰性气体( )清洗 A、氧气 B、二氧化碳 C、氮气 D、氢气 12、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 ) A、硫化氢 B、一氧化碳 C、氧气 D、二氧化碳 E、甲烷 F、二氧化硫 三、简答题 1.企业主要负责人有那七项安全职责?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通常的安全注意事项: 答案:一、1 答案:可燃性气体和粉尘 2、答案: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3、答案:安全电压 12V 定期组织演练 4、答案:受限空间作 业 5、答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答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二答案:1.C 2、答案:B 3、 答案:B 4、答案:B 5 B 6、答案: 7、答案:A 8、答案:B 9、答案:A 10、答案:B 11、 B C 12、 ABDEF 三、(一)簡答:答案: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答: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授权,则不要进入任何的密闭空间;如果你 感到恍惚,轻微头晕或不适,马上离开;立即报告所有的危险状况或伤害事故; 在密闭空间工作时,不要移动任何的换气装置;严禁吸烟;随时保持警惕;随 时保持精神集中;对各种设备的使用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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