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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这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 产行为。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 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的 主管、归口和落实部门. 3.2 专职安全员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责任人。 3.3 各部门/车间主管和兼职安全员获取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各职能部门每年至少一次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及其他要求,报归口部门,同时追踪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2 安全环保部汇总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并进行分类; 4.3 安全环保部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合性评价并记录, 列出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 4.4 安全环保部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清单,提供 给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生产车间,并及时组织将更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 4.5 安全环保部对已获取的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对公司所有受影响的员 工及时进行培训; 4.6 行政部协助安全环保部对已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推行、传达、 培训及实施的进行监督考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08-05 价格:¥2.00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法律专责岗位职责

法律专责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法律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按时填报报表; 3、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参与法律事务活动; 4、负责做好普法工作,加强职工法律知识教育; 5、负责审查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食品厂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6.各部门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记录表

各部门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记录表 识别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 编号: 2021-01 序号 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名称 识别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1.01.0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01.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法九)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1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的意见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1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1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7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8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1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20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3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24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5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 2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0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31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2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36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3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3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意见的通知 39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0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 意见 41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42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的通知 43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4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 4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 通知 4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 通知 4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48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 通知 4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1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营销)

OHS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 市场营销部 编号:CDCSG-QR10- 03/A 危 险 评 价 序 号 作 业 活 动 危 险 源 可 能 导 致 的 事 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 险 级 别 备 注 1 复印机废粉、臭氧的排放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2 地上有积水 跌伤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3 湿手接触办公电器 触电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4 办公电器无漏电保护 触电 过去 异常 1 3 1 3 一般 5 办公活动 电脑辐射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6 上下楼梯 楼梯湿滑 跌伤 过去 异常 3 6 1 18 一般 7 行人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8 上下班 车辆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9 电梯故障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0 电梯未按规定进行检修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1 乘电梯 电梯未进行年检使用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2 行 人 违 章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3 3 3 27 一 般 13 车 辆 违 章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3 3 3 27 一 般 14 车况不佳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未 来 异 常 3 2 7 42 一 般 15 驾驶员无证驾驶\驾驶员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未 来 异 常 3 2 7 42 一 般 16 成品玻璃运输 车辆超载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未 来 异 常 3 2 7 42 一 般 编制: 审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财务部)

OHS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区域: 财务部 编号:CDCSG-QR10- 03/A 危险评价 序 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险 级别 备注 1 复印机废粉、臭氧的排放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2 地上有积水 跌伤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3 湿手接触办公电器 触电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4 办公电器无漏电保护 触电 过去 异常 1 3 1 3 一般 5 办公活动 电脑辐射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6 上下楼梯 楼梯湿滑 跌伤 过去 异常 3 6 1 18 一般 7 行人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8 上下班 车辆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9 电梯故障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0 电梯未按规定进行检修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1 乘电梯 电梯未进行年检使用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2 车制动装置不灵敏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3 违章行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4 超速行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5 司机超载行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6 乘车/驾车外 出及上下班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7 传动轴损坏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8 读书失灵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9 轮胎爆裂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20 转向灯损坏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21 车灯损坏或亮度低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编制: 审批: 日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8.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装订成册)

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项目 安全检查标准 合格 不合格 存在问题 1、车间材料、成品、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安全通 道宽度符合标准。 2、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留有足够的 安全通道。 3、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告知和安全警示标志。 一、生产场 所环境 4、厂房安全出口工作其间不得上锁,安全出口、安全疏 散通道应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绝缘 体必须不应破损。 2、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4、电气设备必须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作为防电击 事故的保护措施。 5、电源开关箱及线路下不应堆放可燃物品等杂物。 6、电气线路必须正确敷设安装,用不燃或阻燃管进行套 管布线。 二、用电安 全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 接地、接零或漏电保护开关等防触电安全措施。 1、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 距离,或安全隔离。 2、 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完好无损,防护 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3、各岗位设备是否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备设 施情况 4、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有维护保养记录。 1、生产车间作业现场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2、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现场张贴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书、安全标签、操作规程、安全告知内容、安全警示标志, 并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 四、危险化 学品安全 3、操作人员应根据化学品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防护手套、口罩和面罩)。 五、消防设 施 消防器具配备齐全、完好无损,并设置醒目标志,消防器 材摆放规范,有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 六、劳保用 品 的 使 用 情况 岗位员工是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劳保服 装、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检查组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注:综合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人员主要为安委会成员。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总经办)

OHS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 总经办 编号:CDCSG-QR10-03/A 危险评价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险级别 备注 1 复印机废粉、臭氧的排放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2 地上有积水 跌伤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3 湿手接触办公电器 触电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4 办公电器无漏电保护 触电 过去 异常 1 3 1 3 一般 5 办公活动 电脑辐射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6 上下楼梯 楼梯湿滑 跌伤 过去 异常 3 6 1 18 一般 7 行人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8 上下班 车辆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9 电梯故障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0 电梯未按规定进行检修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1 乘电梯 电梯未进行年检使用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2 车制动装置不灵敏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3 违章行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4 超速行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5 司机超载行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6 乘 车 /驾 车 外 出 及 上 下班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7 传动轴损坏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8 读书失灵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19 轮胎爆裂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20 转向灯损坏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21 车灯损坏或亮度低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1 4 3 12 一般 22 天然气使用操作不当 火灾/爆炸 未来 异常 1 6 15 90 一般 23 天然气使用无应急措施 火灾/爆炸 未来 异常 1 6 15 90 一般 24 天然气管道、阀门未定期检查 中毒/火灾/爆炸 未来 异常 1 6 15 90 一般 25 无健康证人员操作、加工食品 疾病传染 未来 异常 1 3 1 3 一般 26 指甲未修剪、未洗手操作 病菌感染 过去 异常 1 3 1 3 一般 27 购买的食品未经验收 食物中毒 过去 异常 1 3 1 3 一般 28 食品加工时无应急措施 火灾 过去 异常 1 6 7 42 一般 29 电气短路 触电/火灾 过去 异常 1 5 1 5 一般 30 食品存放不当生熟食物未分开 中毒 过去 异常 3 6 1 18 一般 31 地面湿滑、无安全提示走 跌伤 过去 异常 1 4 1 4 一般 32 食品加工人员未按规定戴口罩、帽子等卫生 防护用品 病毒传染 过去 异常 3 3 1 9 一般 33 餐具消毒不规范 病毒传染 过去 异常 1 5 1 5 一般 34 食 品 加 工 无通风设施或通风不良 职业病 过去 异常 3 6 3 54 一般 35 搬动食品时过重 物体打击 未来 异常 3 3 2 18 一般 36 食品加工时操作不当或劳动用品使用不当 烫伤 未来 异常 3 6 1 18 一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5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人力资源部)

OHS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区域: 人力资源 编号:CDCSG-QR10- 03/A 危 险 评 价 序 号 作 业 活 动 危 险 源 可 能 导 致 的 事 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 险 级 别 备 注 1 复印机废粉、臭氧的排放 职业病 现 在 正 常 0.2 5 1 1 一 般 2 地上有积水 跌伤 将 来 异 常 3 3 1 9 一 般 3 湿手接触办公电器 触电 将 来 异 常 3 3 1 9 一 般 4 办公电器无漏电保护 触电 过 去 异 常 1 3 1 3 一 般 5 办 公 活 动 电脑辐射 职业病 现 在 正 常 0.2 5 1 1 一 般 6 上 下 楼 梯 楼 梯 湿 滑 跌伤 过 去 异 常 3 6 1 18 一 般 7 行 人 违 章 车辆伤害 过 去 异 常 1 4 7 28 一 般 8 上 下 班 车 辆 违 章 车辆伤害 过 去 异 常 1 4 7 28 一 般 9 电 梯 故 障 高处坠落 未 来 异 常 0.2 4 3 12 一 般 10 电 梯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检 修 高处坠落 未 来 异 常 0.2 4 3 12 一 般 11 乘 电 梯 电 梯 未 进 行 年 检 使 用 高处坠落 未 来 异 常 0.2 4 3 12 一 般 编制: 审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采购部)

OHS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区域: 采购部 编号:CDCSG-QR10- 03/A 危 险 评 价 序 号 作 业 活 动 危 险 源 可 能 导 致 的 事 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 险 级 别 备 注 1 复印机废粉、臭氧的排放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2 地上有积水 跌伤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3 湿手接触办公电器 触电 将来 异常 3 3 1 9 一般 4 办公电器无漏电保护 触电 过去 异常 1 3 1 3 一般 5 办公活动 电脑辐射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0.2 5 1 1 一般 6 上下楼梯 楼梯湿滑 跌伤 过去 异常 3 6 1 18 一般 7 行人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8 上下班 车辆违章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1 4 7 28 一般 9 电梯故障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0 电梯未按规定进行检修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1 乘电梯 电梯未进行年检使用 高处坠落 未来 异常 0.2 4 3 12 一般 12 超载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过去 正常 3 5 3 45 一般 13 违章驾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3 5 7 105 一般 14 原料运输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3 5 7 105 一般 15 危险化学品泄漏 火灾、爆炸、中毒 未来 异常 1 2 40 80 一般 16 危险化学品运输 违章驾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3 5 7 105 一般 17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未来 异常 3 5 7 105 一般 18 无安全技术交底 火灾、爆炸、中毒 未来 异常 0.5 3 40 60 一般 19 无应急措施 火灾、爆炸、中毒 未来 异常 0.5 3 40 60 一般 20 车辆或驾驶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 火灾、爆炸、中毒 未来 异常 0.5 3 40 60 一般 编制: 审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表【样表】

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汇总表 危险源控制措施解读 A:改进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和作业环境,提高“物”的安全可靠性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C:遵守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D: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E: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F: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风险级别划分(1 级和 2 级作为本企业重要或重大危险源) 危险源的风险分为四个级别: 1 级:高风险(D=240 及以上) 2 级:较高风险(D=120—240) 3 级:较低风险(D=90) 4 级:低风险(D=45—90) 5 级:轻微风险(D=45 以下)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序 号 作业 活动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判别依据 L E C D 危险 级别 现有控制措施 办公室吸烟 火灾 管理缺陷 0.5 6 15 45 4 C D E F 外购快餐食物不卫生 中毒 0.2 6 3 4 5 C D E 电脑主机外壳带电 触电 0.2 6 15 18 5 C D E 使用电脑姿势不正确 人身伤害 0.2 6 3 4 5 C D E 室内消防器材如感应器、喷淋、 灭火器失灵。 火灾 0.2 6 15 18 5 C D E F 节假日不断电源 火灾 0.2 6 15 18 5 C D E 办公电器未加漏电保护器 触电 0.2 6 15 18 5 C D E 走廊、楼梯间无应急灯 人身伤害 0.2 6 3 4 5 C D E 电脑屏幕辐射 人身伤害 0.2 6 3 4 5 C D E 复印机排放的臭氧 人身伤害 0.2 6 3 4 5 C D E 地面积水,路滑 摔倒 0.2 6 3 4 5 C D E 提取大额现金未加防范 事故 0.2 6 3 4 5 C D E 瓶装水不卫生 人身伤害 0.2 6 3 4 5 C D E 办 公 区 域 驾驶车辆未注意过往行人 交通事故 0.5 6 15 45 4 C D E F 制动故障 车辆伤害事故 0.5 6 15 45 4 C D E F 超载超限行驶 车辆伤害事故 0.5 6 15 45 4 C D E F 超速行驶 车辆伤害事故 0.5 6 15 45 4 C D E F 厂 内 车 辆 司机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事故 0.5 6 15 45 4 C D E F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7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安全办)

OHS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区域: 安全办 编号:CDCSG-QR10- 03/A 危 险 评 价 序 号 作 业 活 动 危 险 源 可 能 导 致 的 事 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 险 级 别 备 注 1 湿手接触办公电器 触电 将 来 异 常 3 3 1 9 2 办公电器无漏电保护 触电 过 去 异 常 1 3 1 3 3 办 公 活 动 电脑、对讲机辐射 职业病 现 在 正 常 0.2 5 1 1 4 上 下 楼 梯 楼 梯 湿 滑 跌伤 过 去 异 常 3 6 1 18 5 行 人 违 章 车辆伤害 过 去 异 常 1 4 7 28 6 上 下 班 车 辆 违 章 车辆伤害 过 去 异 常 1 4 7 28 7 电 梯 故 障 高处坠落 未 来 异 常 0.2 4 3 12 8 电 梯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检 修 高处坠落 未 来 异 常 0.2 4 3 12 9 乘 电 梯 电 梯 未 进 行 年 检 使 用 高处坠落 未 来 异 常 0.2 4 3 12 10 车制动装置不灵敏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11 违章行驶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12 超速、超载行驶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13 疲 劳 驾 驶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14 传 动 轴 损 坏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15 读 数 失 灵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16 乘 车 /驾 车 外 出 及 上 下 班 轮 胎 爆 裂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17 车 灯 损 坏 或 亮 度 低 车辆伤害 未 来 异 常 1 4 3 12 编制: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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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1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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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020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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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料-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资料汇编(全套最新、最全、最专业、最易操作、最符合实际)

安全标准化文件编制、打印、填写说明 一、编制说明 根据企业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实际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 及评审要求,特编制本文档资料。 公司名称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 刘国强 安全主任 陈雪峰 生产部 张志强 品保部 李海军 工程部 行政部 王志明 孙振强 货仓部 邓国富 二、打印说明 1、请对本文档排版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跨行、错版后,将本文档资料分 6 次打印出来。(即点击“打印”后,在“页码范围”处填入“ 1-50 ”,打印完 50 页后,待打印机散热,然后再打印“ 51-100 ”,以此类推,将文档按顺序 全部打印出来。)打印出来的文件按顺序堆叠,不要弄混乱。 2、本文档包含安全标准化所需的 11 个文件夹资料, 故企业需按照文档中的目 录将本文档资料分别存放在 11 个文件档案盒中。( 11 个文档目录在本文档中, 11 个文件档案夹的标签已制作好。) 三、填写说明 1、所有有公司名称的地方均需盖公章。 2、所有“编制”人员一栏均由陈雪峰补手写签名(在原名字旁边手签)。 3、所有“审批 / 批准”人员一栏均由刘国强补手写签名 (在原名字旁边手签) 。 4、各资料中的空白位置需补填相应内容(一般都是填写“完成、无、正常、 符合、是、√、合格”)。 5、部分空白地方已有浅色文字内容, 表示此栏用笔填写该内容 (照抄即可) 。 6、文件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电话和我沟通。 文件资料完成时间:建议两周内完成。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总目录 1. 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2. 安全生产投入 3.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 教育培训 5. 生产设施设备 6. 作业安全 7. 隐患排查和治理 8. 危险源管理 9. 职业卫生 10. 应急救援、事故管理 11.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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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1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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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1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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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编 号 -EP17 XX 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 版 次 A0 EMS 程序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 序 页 次 1/3 1 目的 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现体系的持续改 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3 职责 3.1 综合办公室为环境管理体系发出《不符合、预防和纠正 措施报告》归口管理负责部门。 3.2 当内部体系审核出现不合格时,由审核员发出《不符合、 预防和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 3.3 当管理评审或其他情况出现不符合时,由综合办公室发 出《不符合、预防和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 3.4 各部门对发生的不符合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所产生的影 响,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完成并验证效果。 3.5 管理者代表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 调的作用。 4 工作程序 4.1 不符合来源 a 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不符合:如违反环境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违反有关程序和操作规程,其他出现不符合方 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b 活动、产品、环境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或环境事故,或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 c 相关方投诉; d 内、外部审核出现不合格; e 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 4.2 不符合的分类 4.2.1 一般不符合:对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要 求而言,是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性质轻微的问题,不影响体 系的运行。 4.2.2 严重不符合 a 体系出现区域性失效,例如某一要素、某一关键过程 重复出现的失效现象。即多次重复发生,而又未采取有效的 纠正措施加以纠正; b 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例如某一部门中有关要素 的全面失效; c 体系运行后仍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危害,说明体系未 能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 编 号 -EP17 有限公司 版 次 A0 EMS 程序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 序 页 次 2/3 4.3 各部门针对所发现的各种不符合项或问题,采取相应的 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交综合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纠 正和预防措施的要求如下: a 查明不符合发生的原因; b 有效纠正; c 明确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加以落实,明确 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等。 4.4 不符合的处理 4.4.1 对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现和发生的不符合,由发生不符 合部门调查引起不符合原因,制定必要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 予以实施。填写《不符合、预防和纠正措施报告》交综合办 公室确认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4.4.2 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发现的不符合,由审核组发出 《不符合、预防和纠正措施报告》,记录不符合事实,由对应 的责任部门进行原因的分析并定出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 责跟踪验证。详见《环境管理体系内审程序》。 4.4.3 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由综合办公室填写《不符 合、预防和纠正措施报告》,交给发生不符合的部门责任者 认可并填写在“预防与纠正措施”一栏中,上报并综合办公 室,经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交给有关责任部门加以整改, 综合办公室进行跟踪验证。 4.4.4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按《应急准备 和响应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分析原因,给发生部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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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投资项目效益评价案例001无绳电话机生产可行性分析报告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MBA《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案例 1 厦门大学 MBA 研究生《投资项目效益评价》案例 001 无绳电话机生产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一章 总论 §1 项目内容、企业目标和发展战略 1. 公司名称: ·厦门国际先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ITERNATIONAL FRONTIER Industrial Co.,Ltd 2. 项目内容 ·公司成立初期,将致力于高档无绳电话机(45%48MHz 具有 Caller ID 功 能的多手机无绳电话机、46/49MHz 美国标准无绳电话机、高频 900MHz 模拟和数 字扩频无绳电话机)和新型多功能电话机(如智能电话、Caller ID 电话机、可 视电话机、语音电话机、管理电话机等)的开发和生产。本公司已经掌握关健技 术和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具备了大批量商业化生产的能力。 ·2000 年进军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以 DVD 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包括 DVD ROM,DVD 播放机,可写 DVD 等。 ·涉足信息工程产业:POS 终端、IC 卡、刷卡机、住处系统集成、电子商 务软件等。 3. 公司目标: 引入崭新的管理机制,以人为本,人尽其才。5 个月内生产出新型多功能电 话机;8-10 个月无绳电话机投产;2000 年产值 3000 万元;2001 年 7500 万元;2002 年 1.5 亿元。 2000 年 DVD 试产。同时进行多元化发展方向的拓展。 在不久的将来,建成一个电气和住处王国。先期目标是步入中国电子百强, 最终成为世界级的巨型高技术公司。 4. 发展战略: ·方案 1:以积累的人才优势和成熟产品为突破口,以特贸的资金优势为依 托,在短期内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管理经验积累、人力资源的积累和一定的市场 占有率,创立自己的产品品牌。通过拓宽产品方向和提高产品档次,条件成熟时, 在国内以 OEM 方式或参股、控股和企业收购等形式实施低成本的快速扩张,占领 国内和国际市场;力争企业早日上市,募集发展资金,使企业的发展步入良性循 环,在短期内得以迅速发展。 ·方案 2:采用“抓两头,放中间”的战略战术,抓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 产品的生产可以用国内 OEM 形式的实现。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固定资产投入小、 风险小、市场转向灵活,可以集中精力很抓技术和市场两个关键因素。缺点是: 加工利润被分享,利润率低,产品质量和数量在失控时将难以保证。 §2 立项依据 1. 新成立的国际先锋(ITERNATIONAL FRONTIER)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成 熟的普通电话机、数字答录机、Caller ID 电话机、国标无绳电话机(45/48MHz)、 美国无绳电话机(43/49MHz)、先进的传呼机(BB 机)、功放机和 DVD 技术人才,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MBA《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案例 2 无需投入大量的前期研究开发费用即可在短期内生产上述产品。 2. 已经和供应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材料的采购渠道成熟,IC 供应商的技 术支持良好。 3. 国内城市能信市场继续走向成熟,尤其无绳电话机市场在中国刚刚起步,农 村市场潜力仍然巨大。对新产品的需求仍然强烈。 4. 国际通信 OEM 市场对中国的制造能力有一定的依赖,保重 OEM 也是初期发展 的必由之路。 5. 目前,电子行业的市场特点是市场成熟、竞争激烈、利润微薄。必须要有自 己的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在电子方面的发展战略值得深入研究。 著名的计算机产品供应商 DELL 公司在这方面可以提供很好的发展经验:即低成 本的生产成本、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快带的市场能力。 §3 项目概貌 本公司注册资金 1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300 万元为厂房投资,100 万元用 于生产车间、写字楼改造,300 万元用于设备投资,其余 800 万元为流动资金, 用于支付工资、购买原团料和支付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计: 公司占地 6000 平方米 筹建期自 1999 年 4 月 1 日起,共 5 个月时间,1999 年 9 月投产(先期产品 为多功能电话机)。 员工人数:生产线 100 人,后勤 25 人,RD 人员 10 人,销售 20 人,合计 155 人。 先期设计能力为日产国标无绳电话机 1000 台左右,月产 22000 台。或日产普通 电话机 1500 台,月产 33000 台。无绳以每台 500 元产值计算,年产值 13200 万元。 第二章 项目背景与发展规划 §1 项目提出的背景 目前,我国的电话机生产的状况是供大于求,97 年 1 亿 5000 万部电话,国 内市场消化 4000 万部,9000 万部出口。尽管如此,但对无绳电话机而言,国内 尚有巨大的市场空间,边际利润远远大于普通电话机。因而,已经引起各大电话 机厂家的注意。甚至象厦新、万利达、海尔、长虹等过去与电话机无关的著名电 子生产厂家也开始挤进无绳电话的市场。有专家断言,无绳电话机的边际利润已 经赶上和超过了 VCD 机的利润。 作为电话机生产的专业厂家,我们原来拥有的强大的专业人才优势,加之 新公司的资金优势,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将力争创造自己的电话机品牌, 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无绳电话机开发和生产,仅仅是作为我们事业的高起点。在完成原始资金、 管理技术积累并形成自已独特的企业文化后,我们将以品牌、企业文化和洋入资 金为优势迅速实施低成本的扩张计划,拓展企业的业务范围,扩大企业规模,逐 渐形成规模经营和多元化经营,使得公司规模和效益得以超常规高速发展。 §2 项目发展规划 本公司将以无绳电话机的生产为公司发展起点,全力倾注于消费类电子产 品和 IT 产业,具体发展规划如下所示: ·初期第一步:普通多功能电话机和国标 20 信道多手机无绳电话机(一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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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料-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资料汇编(全套最新、最全、最专业、最易操作、最符合实际)文档提取2021.08.30 11.18

安 全 标 准 化 文 件 编 制 、 打 印 、 填 写 说 明 一 、 编 制 说 明 根 据 企 业 人 员 、 设 备 、 物 料 、 环 境 等 实 际 情 况 , 以 及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建 立 及 评 审 要 求 , 特 编 制 本 文 档 资 料 。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负 责 人 生 产 部 广 州 市 国 国 国 有 限 公 司 刘 国 强 张 志 强 王 志 明 孙 振 强 安 全 主 任 品 保 部 陈 雪 峰 李 海 军 邓 国 富 工 程 部 货 仓 部 行 政 部 二 、 打 印 说 明 1、 请 对 本 文 档 排 版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确 认 无 跨 行 、 错 版 后 , 将 本 文 档 资 料 分 次 打 印 出 来 。 ( 即 点 击 “ 打 印 ” 后 , 在 “ 页 码 范 围 ” 处 填 入 “ 1-50” , 打 印 完 50 页 后 , 待 打 印 机 散 热 , 然 后 再 打 印 “ 51-100” , 以 此 类 推 , 将 文 档 按 顺 序 全 部 打 印 出 来 。 ) 打 印 出 来 的 文 件 按 顺 序 堆 叠 , 不 要 弄 混 乱 。 2、 本 文 档 包 含 安 全 标 准 化 所 需 的 11个 文 件 夹 资 料 , 故 企 业 需 按 照 文 档 中 的 目 录 将 本 文 档 资 料 分 别 存 放 在 11个 文 件 档 案 盒 中 。 ( 11个 文 档 目 录 在 本 文 档 中 , 11个 文 件 档 案 夹 的 标 签 已 制 作 好 。 ) 6 三 、 填 写 说 明 1、 所 有 有 公 司 名 称 的 地 方 均 需 盖 公 章 。 2、 所 有 “ 编 制 ” 人 员 一 栏 均 由 陈 雪 峰 补 手 写 签 名 ( 在 原 名 字 旁 边 手 签 ) 。 3、 所 有 “ 审 批 / 批 准 ” 人 员 一 栏 均 由 刘 国 强 补 手 写 签 名 ( 在 原 名 字 旁 边 手 签 ) 。 4、 各 资 料 中 的 空 白 位 置 需 补 填 相 应 内 容 ( 一 般 都 是 填 写 “ 完 成 、 无 、 正 常 、 符 合 、 是 、 √ 、 合 格 ” ) 。 5、 部 分 空 白 地 方 已 有 浅 色 文 字 内 容 , 表 示 此 栏 用 笔 填 写 该 内 容 ( 照 抄 即 可 ) 。 6、 文 件 填 写 过 程 中 , 如 有 疑 问 , 请 及 时 电 话 和 我 沟 通 。 文 件 资 料 完 成 时 间 : 建 议 两 周 内 完 成 。 广 州 市 国 国 国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文 件 总 目 录 1. 目 标 、 组 织 机 构 和 职 责 2.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3.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4. 教 育 培 训 5. 生 产 设 施 设 备 6. 作 业 安 全 7. 隐 患 排 查 和 治 理 8. 危 险 源 管 理 9. 职 业 卫 生 10. 应 急 救 援 、 事 故 管 理 11. 绩 效 评 定 和 持 续 改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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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EHS法律法规题库-刑法修正案(十一)试题含答案(33页)

应 知 应 会 知识要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修 正 案 ( 十 一 ) 》 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 并 将 于 2021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一 、 关 于 刑 事 法 律 责 任 年 龄 ( 修 正 ) 原 文 : 已 满 十 四 周 岁 不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人 犯 罪 , 应 当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处 罚 。 因 不 满 十 六 周 岁 不 予 刑 事 处 罚 的 , 责 令 他 的 家 长 或 者 监 护 人 加 以 管 教 ; 在 必 要 的 时 候 , 也 可 以 由 政 府 收 容 教 养 。 修 正 后 : 已 满 十 二 周 岁 不 满 十 四 周 岁 的 人 , 犯 故 意 杀 人 、 故 意 伤 害 罪 , 致 人 死 亡 或 者 以 特 别 残 忍 手 段 致 人 重 伤 造 成 严 重 残 疾 , 情 节 恶 劣 , 经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核 准 追 诉 的 , 应 当 负 刑 事 责 任 。 对 依 照 前 三 款 规 定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的 不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人 , 应 当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处 罚 。 因 不 满 十 六 周 岁 不 予 刑 事 处 罚 的 , 责 令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加 以 管 教 ; 在 必 要 的 时 候 , 依 法 进 行 专 门 矫 治 教 育 。 二 、 关 于 “ 公 交 车 抢 方 向 盘 ” 等 行 为 ( 新 增 ) 对 行 驶 中 的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的 驾 驶 人 员 使 用 暴 力 或 者 抢 控 驾 驶 操 纵 装 置 , 干 扰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正 常 行 驶 ,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的 , 处 一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 并 处 或 者 单 处 罚 金 。 前 款 规 定 的 驾 驶 人 员 在 行 驶 的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上 擅 离 职 守 , 与 他 人 互 殴 或 者 殴 打 他 人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的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三 、 关 于 “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 ( 新 增 ) 在 生 产 、 作 业 中 违 反 有 关 安 全 管 理 的 规 定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具 有 发 生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现 实 危 险 的 , 处 一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 ( 一 ) 关 闭 、 破 坏 直 接 关 系 生 产 安 全 的 监 控 、 报 警 、 防 护 、 救 生 设 备 、 设 施 , 或 者 篡 改 、 隐 瞒 、 销 毁 其 相 关 数 据 、 信 息 的 ; ( 二 ) 因 存 在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被 依 法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停 止 施 工 、 停 止 使 用 有 关 设 备 、 设 施 、 场 所 或 者 立 即 采 取 排 除 危 险 的 整 改 措 施 , 而 拒 不 执 行 的 ; ( 三 ) 涉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事 项 未 经 依 法 批 准 或 者 许 可 , 擅 自 从 事 矿 山 开 采 、 金 属 冶 炼 、 建 筑 施 工 , 以 及 危 险 物 品 生 产 、 经 营 、 储 存 等 高 度 危 险 的 生 产 作 业 活 动 的 。 四 、 关 于 “ 假 药 劣 药 ” ( 新 增 ) 违 反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足 以 严 重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或 者 单 处 罚 金 ; 对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严 重 危 害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 一 )生 产 、销 售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禁 止 使 用 的 药 品 的; ( 二 ) 未 取 得 药 品 相 关 批 准 证 明 文 件 生 产 、 进 口 药 品 或 者 明 知 是 上 述 药 品 而 销 售 的 ; ( 三 ) 药 品 申 请 注 册 中 提 供 虚 假 的 证 明 、 数 据 、 资 料 、 样 品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欺 骗 手 段 的 ; ( 四 ) 编 造 生 产 、 检 验 记 录 的 。 五 、 关 于 非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受 贿 罪 ( 修 正 ) 原 文:公 司 、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索 取 他 人 财 物 或 者 非 法 收 受 他 人 财 物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数 额 巨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可 以 并 处 没 收 财 产 。 修 正 后 : …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六 、 关 于 集 资 诈 骗 罪 原 文 :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使 用 诈 骗 方 法 非 法 集 资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二 万 元 以 上 二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修 正 后 :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使 用 诈 骗 方 法 非 法 集 资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单 位 犯 前 款 罪 的 , 对 单 位 判 处 罚 金 , 并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七 、 关 于 强 奸 罪 ( 新 增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无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 ( 一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情 节 恶 劣 的 ; ( 二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多 人 的 ; ( 三 ) 在 公 共 场 所 当 众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的 ; ( 四 ) 二 人 以 上 轮 奸 的 ; ( 五 ) 奸 淫 不 满 十 周 岁 的 幼 女 或 者 造 成 幼 女 伤 害 的 ; ( 六 ) 致 使 被 害 人 重 伤 、 死 亡 或 者 造 成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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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EHS法律法规题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试卷及答案

1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试卷 科室:        姓名:       得分: 一、填空(共 10 分、每空1分):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 被 称 为  社 会 生 活 的 百 科 全 书         ,是新中国第一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 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2.2020 年 5 月 28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会 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 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3.为了保护   民事主体  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 会和经济秩序,适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发展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 限制性民事    行为能力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经其法 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5.监护人应当按照 最有利于    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 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  不得处分    被监护 人的财产。 二、单选题(共 20 分、每题 2 分):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D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2 A.诚信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自愿原则 2.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 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  A 负担的义务。 A.继续履行 B.不用履行 C.履行部分 3.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C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 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4.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 B 的基本准则。 A.亲属关系 B.家庭关系 5.民事主体可以通过  C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自然人 B.监护人 C.代理人 D.法人 6.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 年满  D 之日起计算。 A.十二周岁 B.十四周岁 C.十六周岁 D.十八周岁 7.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A  可以不登记。 A.所有权 B.使用权 C.经营权 D.收益权 8.不动产登记费  D 收取。 A.不动产的面积    B.不动产的体积  C.不动产的价款的比例 D.按件 9.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 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  B 所占比例确定。 A.共有部分面积 B.专有部分面积  C.已入住面积  D.维修部分面积 10.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D 、重大误解的当 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没有行使撤销权 A.半年内、六十日内 B.半年内、九十日内  C.一年内、六十日内 D.一年内、九十日内 3 三、多选题(共 30 分、每题 3 分):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 ABC   )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自然人 B.法人 C.非法人组织 D.社团 2.营利法人的( ABCDE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 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控股出资人 B.实际控制人 C.董事 D.监事    E.高级管理人员 3.非营利法人包括( ABCD     )等。 A.事业单位 B.社会团体 C.基金会 D.社会服务机构 4.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 ABCD )等途径解决。 A.和解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5.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      ABD   )等。 A.人身权利 B.财产权利 C.民主权利 D.其他合法权益 6.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包括:(AC        )。 A.委托代理 B.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 D.职务代理 7.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哪些事项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ABCD     )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C.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D.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8.土地承包权是关乎民生的权利,民法典对此权利的规定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  ABC    ) A.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B.有权将承包经营权转让 C.未经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D.可以随意改变承包地使用用途 9.在承揽合同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 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 AB    )权 利?  A.留置权 B.拒绝交付 C.抵押权 D.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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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EHS法律法规题库-应急预案培训考试题 答案

第 1 页(共 4 页) 1 应急预案培训考试卷 题号 一 二 三 四 得分 总分 一、判断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对者用“√”表示,不对者用“×”表示) 1. 集团公司级预案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组成。 (√) 2. 总体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总体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出要求 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 (√) 3.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急预警、 响应以及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作出的具体规定 。 (√) 4.教育和惩罚相结合,是现场管理中最有效的防错方式。 (×) 5. 预案封面的基本格式应包括: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中国石油宝石花标志(位于预 案封面左上角)、企业名称、实施日期、应急预案名称、版本有效标志。 (√) 6.对于一个企业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一般都可以经过质量教育培训,通过弥补员工的质量知 识和技能不足的方法来解决。 (×) 7.系统的识别和管理组织所应用的过程,特别是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可称之为“管理 的系统方法”。 (×) 8.应急处置应坚持“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报告”工作方针,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安 全第一,关爱生命、保护环境”的工作原则,力争达到在第一时间控制现场事态,防止事故 扩大的目的. (√) 9. 组织开展现场危害及风险分析,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应 急信息报送、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援人员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 √ ) 10 绘制应急处置流程图,按照流程中的处置环节对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配。 第 2 页(共 4 页) 2 (√) 二、填空题(每题 3 分,共 30 分) 1.根据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分类方法,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公共 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类型。 2.应急组织机构由 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 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 组 成。 3.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开展 风险分析 ,完善 机制 ,做到 早发现、 早报告、早处置 。 4.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把响应分为四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 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5.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 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 复和应急结束六个 步骤。 6.各类突发事件应按照 相关应急预案 实施应急处置。 7. 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 进入恢复阶段,现 场应急指挥部 确认应急状态可以解除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解除命令。 8.由 公司人事部门组织 安排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应急指挥人员、企业员工安排相关的 应急培训计划,使人员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总体要求和与员工相关内容的详细要求。 9.广泛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可以采用 桌面、模拟实战以及与地方政府协同 等形式。 10.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 联席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协调解 决指定的具体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落 第 3 页(共 4 页) 3 实责任,办公厅负责督促落实 。 三、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30 分,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写在括号里) 1.那些即使充分提供也不会使顾客感到特别的兴奋和满意,一旦不足就会引起强烈不满的 质量特性是( B )。  A 魅力特性   B 必须特性  C 固有特性  D 赋予特性 2.( D )是指对产品质量的产生、形成和实现过程进行的抽象描述和理论概括。  A 质量特性   B  全面质量管理  C 质量职能  D 质量环 3.质量检验的实质是( C )。 A 事前预防 B 全面控制 C  事后把关 D 应用统计技术 4.现代质量管理经历了(ABD )三个阶段。 A 质量检验阶段 B 统计质量控制阶段 C 质量改进阶段 D 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5.我国企业在实践中将全面质量管理概括为“三全一多样”,其中“三全”包括(ABC )。 A 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B 全员的质量管理 C 全组织的质量管理 D 全方位的质量管理 6.在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中提出( C ),就是体现各级人员都是组织之本,只有他们的充分 参与,才能使他们的才干为组织带来收益的思想。 A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B 领导作用 C 全员参与 D 过程方法 7.QC 小组以稳定工序质量、改进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改善生产环境为目的所确定的活动 课题是( C )。 A 攻关型课题 B  创新型课题 C  现场型课题 D  管理型课题 8.PDCA 循环的四个阶段中,P 阶段是( A )。 A 策划 B 实施 C 检查 D 处置 9.下列哪些人员对于创造产品质量特性会产生影响?(ABD )。 A 产品设计人员 B 产品制造人员 C 产品检验人员 D 设备保证人员 10.方针目标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包括( BCD )。 A 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5.5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