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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手电钻安全操作要求。 一、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或者中性线保护。 二、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 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三、使用时一定要戴胶皮手套,穿胶布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 必须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四、使用当中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者有异声时,应立即 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五、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六、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七、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是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 牢固。 八、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 钻放到指定地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8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人员安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 和考核; 1.2 规范公司生产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布尔津风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及电动工具的管理。 三、规范和程序 1、凡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和 生产工人,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 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 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 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帽按工 号编号,安全帽的颜色按以下制度分类: 3.1 管理人员为红色; 3.2 安全管理人员为白色; 3.3 特种作业人员、检修人员为蓝色; 3.4 运行人员为黄色。 4、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制度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 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部门和使用部门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 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6、各部门、班组应明确专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 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7、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 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8、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 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9、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点: 9.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9.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9.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9.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作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动触头上用以 隔离电源等; 10、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 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0.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10.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家规定的有效期限; 10.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四、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规定 4.1 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漏现 象; 4.2 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相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 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4.3 阴雨天气在户处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 钳; 4.4 绝缘靴严禁移作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 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使用; 4.5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4.6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药品等隔离开。 4.7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 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汽,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4.8 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4.9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 45 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 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行业案例】-XX公司动火管理规程

动火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控制火源,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确保职工生命安 全和避免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二、范围: 公司范围内需动火的项目或工程 三、责任者: 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项目负责 人应事先到动火现场,根据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确定动火方式和动火 内容,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 1.2 凡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应进行分析的部 位动火时。由动火负责人召集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到动火现场, 介绍动火的方式、涉及部位及周围情况,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 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根据动火方式、 涉及部位、动火工具及周围情况认真检查,进行风险分析,与动火负责人共同制定安 全措施。 1.3 动火人应按照安全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无误后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编 码 标 题 动火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4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生产车间、质量保证部 1.4 按照动火级别由部门(车间)、生产部安全负责人亲自到现场对安全措施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根据动火作业分类确定动火级别。 1.5《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生产部安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 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将《动 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地点部门指定人员、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后方可动火。 1.6 动火负责人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 代安全注意事项。 1.7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 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1.8《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人持一份(许可证),另一份(存根)交 生产部安全负责人备案,动火结束后,动火负责人将动火安全作业证(许可证)交部 门(车间)存档。 1.9《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9.1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 1 个工作日内有效。 1.9.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 3 个工作日内有效。 1.9.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分类: 2.1 一级动火作业,在使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或距使用、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半径 15m 以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作业种类包括 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 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 二级动火作业,距使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半径 15m 以外或使用非易燃易 爆物品的场所和除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1 系统未彻底隔绝 用盲板彻底隔绝 2 系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气体 进行置换、冲洗 3 周围 15m 内或下方有易燃物 清除易燃物 4 现场通风不好 打开门窗、必要时强制通风 5 风力 5 级以上 停止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安全操作规程合集1

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目 录 1、主要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1.1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含起重作业、高处作业、工地搬运作业、起重工具) 1.2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5 1.3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6 1.4 砼工安全操作规程(含砼搅拌司机) 7 1.5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8 1.6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9 1.7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1.8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1.9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1.10 机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含车床、钻床、铣床、刨床、磨床、锻压设备、冲床) 1.11 动力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含内燃机、发电机、空气压缩机、低压蒸汽锅炉操作工) 1.12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含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司机) 1.13 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含载重汽车、自卸汽车、牵引车、机动翻斗车司机) 1.14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7 1.15 张拉压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8 1.16土石方机械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含装载机、推土机司机) 18 1.17中小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含砼、泥浆搅拌机;卷扬机;砂轮机;手电钻;倒链;千斤顶操作工) 2、主要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9 2.1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2.2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2.3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23 2.4 振动压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 2.5 光碾压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 2.6 轮胎压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2.7 起重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5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3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 事故的 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 的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的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的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的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的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的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手电钻安全操作要求。 一、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或者中性线保护。 二、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 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三、使用时一定要戴胶皮手套,穿胶布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 必须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四、使用当中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者有异声时,应立即 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五、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六、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七、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是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 牢固。 八、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 钻放到指定地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手电钻安全操作要求。 一、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或者中性线保护。 二、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 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三、使用时一定要戴胶皮手套,穿胶布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 必须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四、使用当中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者有异声时,应立即 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五、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六、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七、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是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 牢固。 八、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 钻放到指定地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05.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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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一、一般规定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三、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六、通风及防尘安全控制要点 七、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控制要点 八、风险告知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 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 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 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 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 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 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1、开挖及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 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 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 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 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 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 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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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饲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制 XXX 审 核:XXX 批 准:XXX 20XX-03-26 发布 20XX-04-01 实施 前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 为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 的要求,控制企业的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依实际情况编制《饲料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饲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 则,各单位应认真学习,理解其内容和精神,并组织培训考试,严格遵守,以 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绩效。 术语和定义 1 安全生产管理:为实现安全生产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和 激励等管理活动。 2 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或因伤误工 105 个工作日以上事故。 3 一般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5 万以下或因伤误工 5 个工作日以 上 105 个工作日以下事故。 4 轻微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下或误工天数 5 个工作日以下事故。 5 职业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音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 引起的疾病。 6 食物中毒:食物被细菌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7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空气储罐、气 瓶)、压力管道、电梯、升降机、电动葫芦、叉车。 8 特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 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具体的作业种类详见“附件一”。 9 风险管理: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控制,实现预防为主的管理 方法和手段。 10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 根源或状态。 1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 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 业。 12 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预防事故发生 及减少事故造成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3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 原则,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 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14 专项应急预案:是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 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 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15 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公司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岗位、 设备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 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1.1.1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持续改进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实施,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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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 事故的 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 的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的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的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的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的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的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2 KB 时间:2025-09-06 价格:¥5.00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手电钻安全操作要求。 一、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或者中性线保护。 二、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 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三、使用时一定要戴胶皮手套,穿胶布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 必须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四、使用当中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者有异声时,应立即 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五、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六、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七、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是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 牢固。 八、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 钻放到指定地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6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手电钻安全操作要求。 一、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或者中性线保护。 二、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 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三、使用时一定要戴胶皮手套,穿胶布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 必须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四、使用当中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者有异声时,应立即 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五、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六、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七、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是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 牢固。 八、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 钻放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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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饲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制 XXX 审 核:XXX 批 准:XXX 20XX-03-26 发布 20XX-04-01 实施 前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 为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 的要求,控制企业的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依实际情况编制《饲料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饲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 则,各单位应认真学习,理解其内容和精神,并组织培训考试,严格遵守,以 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绩效。 术语和定义 1 安全生产管理:为实现安全生产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和 激励等管理活动。 2 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或因伤误工 105 个工作日以上事故。 3 一般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5 万以下或因伤误工 5 个工作日以 上 105 个工作日以下事故。 4 轻微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下或误工天数 5 个工作日以下事故。 5 职业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音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 引起的疾病。 6 食物中毒:食物被细菌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7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空气储罐、气 瓶)、压力管道、电梯、升降机、电动葫芦、叉车。 8 特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 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具体的作业种类详见“附件一”。 9 风险管理: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控制,实现预防为主的管理 方法和手段。 10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 根源或状态。 1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 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 业。 12 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预防事故发生 及减少事故造成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3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 原则,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 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14 专项应急预案:是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 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 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15 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公司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岗位、 设备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 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1.1.1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持续改进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实施,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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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一、一般规定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三、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六、通风及防尘安全控制要点 七、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控制要点 八、风险告知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 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 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 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 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 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 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1、开挖及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 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 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 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 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 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 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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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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