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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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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7-A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 防验收合格报告。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4.5.1 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 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 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 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 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 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 相关部门批准。 4.5.10 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 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 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 外火灾事故。 4.5.14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 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 损失。 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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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安全的范围是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和设备、设 施的安全,有造成重大危险的可能,这种作业称为安全作业,其范围 为: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 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 盲板作业等。 二、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没有进行审批程序不得作业。 三、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并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条件: 1、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 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3、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五、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 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 灵敏可靠。 六、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 符合安全要求。 七、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八、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九、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 后方可离去。 十、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 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 严密。 十一、临时用电必须作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其安装、拆除、维 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 切断电源并做妥 善处理后进行,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 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地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十二、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 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十三、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 防火、防暴、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 10M 以上。 十四、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暴物品,并用阻火板接住火花。 十五、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 有效;锅炉、压力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十六、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作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 保证其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 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4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5.2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检维修项目: 目的 对检维修现场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 行为,以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和控制隐患和有害和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使企业符合安 全生产的要求。 要求 按照现场检维修安全的要求认真检查,查出不符合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不 能整改的需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计划 进行检修时对其检查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和内容 检查方法 符合/不符合 整改措施 施工前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查现场、 培训记录 1 人员 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查现场、 证书 现场作业人员佩戴正确、有效的劳动 防护用品;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 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使 用安全带。 查现场 通道口设置牢固且符合要求的防护棚 架,楼板、屋面登临边部位有可靠的 防护措施。 查现场 2 现场安 全管理 动火、登高、临时用电、破土、进入 受限空间等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证 查现场 设备必须放在通风、防御、防晒环境 中 查现场 电焊机必须装有专用电源开关,超负 荷时应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 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查现场 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焊钳外观 完整 查现场 3 电焊 作业 禁止连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作为 焊接电源回路 查现场 4 气焊作 业 氧气瓶和乙炔瓶保持 5 米以上,与动 火点距离保持 10 米以上 查现场 电源线完好无损,无漏电现象,过路 线采取过路保护措施 查现场 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票,符合安全用 电规程,严禁擅自接用电源 查现场 5 施工用 电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手持 照明或危险场所照明使用安全电压 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按指定路线 限速行驶 查现场 6 机动车 辆管理 进入防爆区的机动车辆需佩戴防火 帽,得到许可 查现场 原材料、工具分类摆放整齐 查现场 检修施工完毕,工完、料净、场地清 查现场 现场消防通道畅通 查现场 7 文明 施工 现场有安全警示标志 查现场 有消防水源,并能满足要求 查现场 8 现场 防火 灭火器配置合理 查现场 9 其它 备注 检查时间: 检查部门: 检查人: 备注:与检修作业方案对应,针对具体的检修项目进行填写,手写。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综合安全】-14-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 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业表 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有安 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 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室进 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商的 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搭架 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方可进 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严格 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生 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 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土作 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任何人严 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装进 入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 3.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3.3.6 进场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无证开车、 酒后驾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设备安全】-0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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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印刷作业安全检查表

印刷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平整,无油污,无积水。走道畅通,通道宽度不 小于 1m;光线充足,窗户经常擦洗,起闭灵活,采光部位不要遮挡 1 地面、通道 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擦机布、印刷油墨分类集中堆放,纸花、杂物 及时清理 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符合用电规范。用电线路禁止私拉乱接 维修用行灯等移动电器按 1:1 配置 36V 隔离变压器 电器周围严禁堆放纸花、杂物 2 电气 运转过程中,严禁拖书、拖纸。排除故障、更换刀片、刀条必须切断电 源 机器设备、工作台、工具柜等物的布局合理,方便操作者使用 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排出的工作地点应摆设木头站板或橡胶蜂窗地板 按机器本身面积的 3.5~5 倍确定车间面积,每台机器周围宽度不得小 于 1.6m。机器照明适当,避免光线刺目 3 设备 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岗位培训并遵守操作规程,详细阅读随机说明 书 控制、保护装置安装必须符合生产厂家安全规定要求 工作前,必须检查 �控制、保护装置反应灵敏、可靠 �裁切、压纸、推纸、工作平台,各部位工作正常、良好 �动力、传动部件正常 4 切纸机 �裁切时刀片每下落一次裁切完毕后,裁切机构必须回到停车状态 机器控制、防护装置必须齐全,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电器控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5 平压、压痕 操作人电必须按照“三紧”要求穿戴工作服,严禁戴手套操作 排除故障,调节机器时,一定要关闭“停顿”按钮,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 机器的运转部位 机器上的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机器内部(下部)不得有杂物、油污 等,机器周围地面应干燥清洁,物料堆码整齐有序 机器上所有保险防护装置应灵便可靠 6 印刷机 机器运转时,如有异常则应停机检查,电气部分故障必须由电工修理 机器电源开关灵敏,曝光电源线路排接需符合生产厂家规定要求,导线 绝缘良好,要有接地保护 晒板机应配黑红遮光布,防止紫外线泄露,灼伤皮肤 7 晒板机 版面腐蚀、化学处理、清洗时应戴防护手套,避免灼伤皮肤 电热版电路安排符合厂家规定要求,导线、烫印印版绝缘可靠,温控装 置良好,电机(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机器控制、防护装置必须齐全,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8 烫印电化铝机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三紧”要求穿戴工作服,严禁戴手套操作 总电源开关、主机开关按钮手盘、铣刀、主胶加热控制按钮、风泵、烘 灯、排气、故障指示灯等开关灵敏可靠。光电控制灵敏可靠 电气部分应有接地保护,安全防护罩要牢固可靠 开机前提前加热胶水,胶水没完全熔化不得开机 铣背箱上盖板需要打开进行调整或维修时必须关闭总电源,待铣背刀停 止后再进行工作 9 无线胶订包本 机 工作时操作工需着工作服、戴口罩,女工戴工作帽及防护手套 作业区内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审批,办理动火证 10 消防 按设备台数 1:1 配备消防器材。车间内汽油存量不得超过当天使用量 生产车间室温高于 35℃或低于 5℃时采取降温或取暖措施 通风装置和取暖设备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 闲杂人员(小孩)不得随意进入车间 11 劳动保护 机器噪声不得高于 90dB(A)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3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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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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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 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在玉 楚项目部勘察试验段 B5 工区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项目。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 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 碘钨灯照明(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制度, 组织施工人员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 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 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 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 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6. 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操作 业“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 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 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 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 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 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 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 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2.10.安全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 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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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入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入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安全第一,遵纪守法、相互尊重、负责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入 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1、 乙方根据甲方或第三方的要求,经过甲方认可、核准的图纸、施工方案。承包工程, 负责施工。工程监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检查、监督、核准。 2、双方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须自行按照政府有关部 门的要求自主申请报批,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复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甲方 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负责施 工及现场的安全。 4、甲方依据自身条件保证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电源、水源并为其提供方便条件。 5、施工期间乙方派到甲方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低压电工、电弧焊工、气体焊工、 架子工、机械工、电梯维修安全工等)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及区劳动与社会保 障局统一核发鉴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在开工前要向甲方出具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用以证明其身份的统一样 式胸卡,便与甲方保卫人员询查、管理。乙方及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的有 关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章、违规施工操作。若出现违规、违章操作、施工,发生一切责任、 事故,造成的损失(含:甲、乙及第三方)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公共场所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如对行人、顾客及商场人员造成伤害, 乙方负全部责任。 8、高空作业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及防护措施,如因违规出现任何伤害,乙方 负全部责任。 9、甲方非与施工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乙方施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 照指定路线出入施工现场、商场,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使用的一切措施、设备必须运转良好、正常,并有专人管理、专人按规程操作, 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禁止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为保证安全,乙方须制定明确的安全管 理和岗职责任。任何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滚梯,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罚 1000 元。 11、重要关键设施设备(如吊车,卷扬机,电器工具等)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均须 认真检查,保证机械运行无异常。必须先行试车,确保安全后再投入使用。重要设备,设备 须有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停止运行并上报,绝对不允许带病运转。 12、施工单位严禁在白天使用直梯,搬运设施设备及其他施工工具时要爱护企业设施。 如对甲方的直梯、大理石设施造成磕碰破损等现象,施工方应进行修复原状。如遇不可恢复 的破损由乙方照价赔偿。 13、大功率用电,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以便甲方统一调配整体用电的 分布。大功率用电停止使用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及甲方现场负责人,确保用电安全。 14、甲方有权责对设施设备、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特别是甲乙双方具体负责人须以身作则、若有违反,发现一起, 严惩一起。(抽烟者处罚 500 元) 16、凡是违反安全协议,违反相关法规,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自身伤害、伤害他人及 财务损失的由操作人员所属单位负责。影响工程进度要赔偿损失。 17、乙方在开工前须向甲方提供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前、施工中、施 工后的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手续。动用明火,乙方须到消防主管部门办理动火证。乙方在开工 前须向甲方提供应当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在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时,须向甲方申报(动 火施工的项目用途,动火的时间结束时间,动火人的证件,看火人、及动火现场负责人申报 甲方)。如发现有随意动用明火,立即现场处理。(罚款 500 元) 18、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每日完工后做到“人走场地清”机电工具须切断电 源,关闭相关工具的闸阀,确保无安全隐患。 19、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饮酒、开玩笑、争执打架、严禁酒后上 岗操作,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处理(罚款 500 元),乙方必须服从并承担责任。 20、凡因施工(噪声、扬尘、污染、坠落、磕碰、刮蹭、辐射、水电等)造成对顾客、 行人、周边单位、周边居民伤害或与之发生争执、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施工方须派专人 24 小时在施工现场处理接待扰民 纠纷问题,并全面处理现场事端,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21、乙方入场施工前,须按规定办齐入场施工的相关手续(协议、胸卡、人员名册,有 关证照及复印件等)。并按规定预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每日施工前,须由总包方负 责召集其他几家施工人员进行统一安全协调会,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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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北京朝阳区 联系电话: 01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为确保乙方所租赁的甲方的 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 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 第一责任人。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经 营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 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 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 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 急照明设施。 4.全面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 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同 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会使 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理。 5.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 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 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6.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 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7、餐饮服务要做好厨房的防火工作,要求电线和闸盒无裸露、干净 无油污、电器不过载、煤气总阀门要有专人看管和关闭、烟道要定期清理 并做好记录、煤气罐存储位置要安装报警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好安全保 障措施。 9.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明火。乙方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甲方申请,经 审批同意后,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乙方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出租 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10.负责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如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及 其配套安全设施等)始终处于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 挪做它用。 11.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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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 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XXXX 改造工程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 61 号令《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 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 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 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 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 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 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 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 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 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 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 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 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 10 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 准许动火操作。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 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 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 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 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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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责任协议书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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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 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 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 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 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 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 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 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 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 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 称 HSE 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 HSE 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 HSE 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 HSE 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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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6页)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 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XXXX 改造工程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 61 号令《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 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 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 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 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 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 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 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 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 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 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 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 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 10 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 准许动火操作。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 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 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 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 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责任协议书(3页)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2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消防安全协议书(共用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安全协议书(共用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 条例》 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作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者,应保证双方共用相关消 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值班,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够 正常运行,确保专人值守。 2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 使用 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重点了解 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器材配备等情况,及时发现 消防安全隐患,督促乙方整改。 3 、甲方管理的消防设施、设备因检修而停运期间,甲方应书 面通知乙方,与乙方共同做好防火、灭火预案。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确保所使用的区域报警控制器的正常运行及专人值 守,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 2 、乙方应保证使用房屋消防设施完好,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 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3 、乙方应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 消防安全责 任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对员工进行消防安 全知识培训,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值班、巡查制度。 4 、乙方 严禁 在使用房屋内 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 、乙方严禁在 使用房屋 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 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 甲方 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 动火。 6 、乙方不得在 使用 房屋内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乙方 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其它电加热设备、工具等,需要事先向甲方 申请、备案,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7 、乙方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设备,乙方在 使用 房 屋内使用的设备不应超过供电线路及设施的额定负荷。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项目部与班组 消防安全协议

项目部与班组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4 号地块项目(住宅区块)—47#地块 工程项目部 乙方:    班组 为了明确双方人员、财产安全,经协商同意,就双方之间消防安全 和环保责任方面特订如下协议: 一、本项目部消防安全目标为 无火灾 。 二、甲、乙双方均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 消防环保法规和法令,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扑救,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三、项目部负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对各承包班组进行消防管 理,制订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用火用电制度,召开消防安全会 议,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报告公安 消防监督部门,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责令班组停工整 改。 四、班组消防责任 1、建立防火责任制度。由班组长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消 防安全工作,对本班组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2、严格执行遵守本项目制订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制度, 接受项目部的消防管理。 3、把消防工作列入班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班组岗位责任制。 4、经常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隐患,改善消防安 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完好。 6、动火班组从事动火作业,要有动火审批手续,要有操作证和动火 证。动火前要清除易燃物,配备动火监护责任人员和灭火器具。动火地 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7、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按防火措施,指定防火 责任人,配备灭火机,确保施工安全。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内严禁堆放易 燃易爆物与其他材料混放。 9、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未经批准严禁在生产场所使用明火, 作业人员吸烟应到指定吸烟室吸烟,不得随手乱扔烟蒂。 五、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班组要及时组织整改,项目 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六、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本协议造成火灾事故的其后果一律由违约方 承担,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后生效,至乙方在本工程项目生产任务完成时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5.00

05.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06.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部门内部及工段以下级-还原车间综合管理员兼安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X 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还原车间综合管理员兼安全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安全管 理工作目标的实现,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保障还原 车间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明确车间综合管理员兼安全员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 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切实保障人身、设备的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车间综合管理员和车间特 签订此安全承诺书。 一、安全生产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升安全、环境意识。 二、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设施和器材完好率达到 100%。监督生产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动火用电,在 职责范围内对用电动火办理用电动火审批手续,确保手续办理率 100%。 2、按时完成车间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率 要达到 100%;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踊跃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3、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各种记录 资料保存齐全。 4、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三违”作业,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要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复查。 5、监督、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要穿戴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 动保护用品穿戴率 100%。 6、不断改善尘、毒、噪声岗位的环境,尘、毒、噪音作业场所检测合格率 100%, 职业病预防率达到 100%。 7、落实对外来临时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厂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8、对各类事故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不迟报、谎报、瞒报 事故,并积极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 9、积极组织班组参加车间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演练完成率 100%。 三、安全考核指标 1、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 范化,逐渐杜绝各类违章行为,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车间各级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新从业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率达到 100%,且学时符合法规规定。保持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对班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对车间活动进行记录 4、应急救援设施与装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与完好率达到 100%; 5、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参加计划周期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 100%。 6、车间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的整改 完成率达到 100%。 7、每月至少召开 1 次安全生产专题例会;每季度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安全生产职责 1、业务上受安全环保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为车间安全生产 服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 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7.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6-3)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1.车间风险控制表

XXXX 有限公司风险控制表 序 号 潜在 事件 场所/ 部位 危险源/危害因素 控制措施 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 导线应套管保护,以确保其绝 缘、屏护良好。 配电箱、电源控制箱、 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周 围堆放木板、纸箱等可 燃物品。 配电箱、电源控制箱、电源开 关、电源插座周围严禁堆放木 板、纸箱等可燃物品,以防电 气设备短路时的火花或高温 熔渣掉落至可燃物上发生火 灾事故。 车间动火作业未执行动 火工作许可手续,安全 措施不到位。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工作许 可手续,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在作业场所吸烟。 1、在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置 “禁 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2、制定并严格执行厂区禁烟 制度。 电气设备短路。 1、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2、按操作规程操作;按检修 规程检修; 3、设备电源开关选型应与设 备的额定功率相匹配;设备装 设短路保护。 导线乱拉乱接。 导线应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 私自乱拉乱接。 未配备灭火器、消防栓 等消防设施。 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 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 查、维护、保养,以确保其充 分有效、随时可用。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未组织员工培训并 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 组织相应岗位员工培训并进 行应急预案演练。 1 火灾 生产车间 未及时清理电源开关、 电源插座、配电箱及电 气设备上的积尘。 及时清理电源开关、电源插 座、配电箱及电气设备上的积 尘,以防发生电气短路引发火 灾事故。 2 触电 生产 车间 电气设备未安装漏电保 护器;低于 2.4 米的照 明用电回路、电源插座、 1、电气设备(单台)应安装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 30mA 及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 电源插座、移动电器、 电热水器均未安装漏电 保护器。 以上,100mA 以下快速动作的 漏电保护器; 2、低于 2.4 米的照明用电回 路、电源插座(回路)、手持 式电动工具、移动电源插座、 移动电器、电热水器均应安装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电 流 不 大 于 30mA 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电工无证上岗。 电工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 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设备、线路检修未断电 或未挂牌上锁。 设备、线路检修应断开与其关 联的所有电源,并在电源开关 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和上锁。 电气设备外壳未接地。 电气设备外壳应良好接地。 重要电气检修作业无专 人监护。 重要电气检修作业应安排有 资质的电工进行监护。 检修作业未佩戴防护用 品、未使用绝缘防护用 具。 检修作业应穿绝缘鞋,正确使 用绝缘防护用具。 约时停送电。 电气检修作业严禁约时停送 电,应办理检修工作票。 导线绝缘老化或设备绝 缘老化。 定期检查、检测导线、设备的 绝缘强度,并及时更换绝缘老 化的导线和设备,以防发生漏 电触电事故。 临时用电未办理工作许 可手续、未使用带漏电 保护器的插座。 临时用电应按公司规定办理 工作许可手续,并应使用带漏 电保护器的电源插座。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或检 修规程。 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 作规程和检修规程。 物品码放过高,发生坠 落。 物品应摆放有序,做到牢固、 整齐、美观。 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制定并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 程。 设备布局零乱,无操作 空间。 设备布局应合理规划,应有一 定的操作空间,以确保员工操 作时不被工具、物料打击。 3 物体 打击 生产 车间 设备检维修时工具、零 部件等掉落。 设备检维修时应将工具(如: 搬手等)用绳子绑好系在身 上、零部件用物料箱装好,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17.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6-3)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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