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
施工安全技术
交底
表 7-12
工程
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
部位
施工内容
一
般
性
内
容
1、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裸露上身。
2、进入
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严禁嘻笑打闹和携
带其它无关物品。
3、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我部要求接线,三级接地三级保护,遵循“一
闸一机一箱一漏”原则,且用电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4、夜间
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严禁使用碘钨灯,可使
用行灯或 LED。
5、
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
作业技能,
作业前进行
安全
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
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
作业的人员禁止进
场
作业,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
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 以上)
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
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
作业,严禁酒后
作业。
6、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
修。所有机械设备专人
作业,专人保管。
作业完毕后要对所有电气设备切
断电源,并关好三级配电箱箱门。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交
一、高处
作业:
1、
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
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
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
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
施工;
2、高处
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
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
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
施工中对高处
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
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
作业;
底
5、雨天进行高处
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应及时清
理。
二、钢构吊装:
1、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高处
作业;
2、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3、吊装
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起重机须和信号人员密切合作。超高吊
装要有清晰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
作业;
4、吊物在起吊离地 0.3m 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
机超负荷
作业;
5、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三、电动机械:
1、
作业前检查电动机械的外观、性能是否完好;如果有破皮情况,必须
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同时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
2、手持电动机械应戴绝缘手套,每种电机必须配有一个漏电保护器;
3、电焊
作业现场周围 1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四、
氧气焊割:
1、
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应大于 5m,
施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
品;
2、
氧气瓶不应该放在太阳光下爆晒,更不可接近火源,要求与火源距离
不小于 10m,
氧气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
3、
氧气遇油也会引起爆炸,因此不能用油手接触
氧气瓶,还要防止起重
机或机械油落倒
氧气瓶上;
4、
施工焊割时,须有安全人员开立了“明火动火证”方可
作业。
五、梯子: